深夜谈吃,不只为约一顿饭,还想约……

日本人在吃饭前都会合掌说一句“いただきます”(我要开动了),来感恩制作食物的人,感恩食物赐予生命的力量。我很喜欢这种“仪式”,觉得正是这种仪式感让生活丰满灵动起来。

一套精致的餐具,一张好看的桌布,一束可爱的鲜花,都让吃饭变得温暖舒畅起来。生活再匆忙,也停下来认真地和爱的人吃一顿饭吧。毕竟,一顿饭,其实并不简单。

——深夜君


- 正文 -

少女时代捧着外文小说,对书中上流阶层的餐桌礼仪和饮食文化异常着迷。印象深刻的是《纯真年代》,不惜花费大段篇幅对餐具的精致和餐厅的奢华进行描述。

作者笔下闪闪发光的银饰餐具,高冷的酒杯,散发优雅气质的桌布,贵妇般雍容华贵的沙发和光可鉴人的地板,无不诉说着情怀。吃是情怀,美食是情怀,乘放美食的杯盘碗盏同样是情怀,泄露出主人情趣审美的秘密。或复古或简约或现代,当食物在不同的器皿中舒展绽放,心情也跟着明媚起来。

从前在北方,遇上冬天异常寒冷,一帮人围着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锅底涮火锅,大写的饮食男女,心底也跟着复苏了。定居南方后,恋上大排档的嘈杂热闹,喜欢一帮人围坐一起嘻嘻哈哈,推杯换盏,也享受两个人进餐时的低头浅笑,你侬我侬。

独居时以自由为大,家里几乎不动烟火,一个人的生活完胜快捷酒店,步入婚姻生活后却日渐爱上厨房的烟火气息。和先生因为工作聚少离多,晚餐多数自行解决,于是早餐便显得尤为重要。一日之计在于晨,不如就从美好的早餐时光开始。坚持购买原木餐桌,固执的认为木质餐桌可以带来就餐时的沉静氛围,起到放空大脑、突出食材原味的作用,同时优雅的桌布又可以为进餐增加情趣。调羹、筷子、刀叉奏响欢乐的进行曲,谈谈情,跳跳舞,吃吃饭,喝喝小酒,充满了意味深长的仪式感。

早餐是吻,中餐是糖,晚餐是格格巫。就是这么一位视食物为洪水猛兽、终其一生致力于减肥的姑娘,哪怕多吃一口都会充满负罪感,在困与饿之间,必定毫不犹豫的选择睡觉,因为“睡着后就感觉不到饿”的姑娘,婚后却不惜每天早起花上20分钟,为爱人洗手做羹汤,只为先生可以在起床后吃到精致从容的早餐。

从杯盘的选择到三明治的摆放,一丝不苟,亲力亲为,可以是抹茶配面包,牛排加小酒,煎饺兑果醋。食材搭配随机又俏皮,即便盛放食材的器皿,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看得顺眼才会入手,一定要投缘对味才行。

让进餐充满仪式感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功课之一,一束鲜花,一只特立独行的盘子都能为平淡生活增添情趣。

先生常说对美食的尊重,唯有吃掉足以表达。当两个人坐下来安静吃饭,间或低声细语,多少浓情蜜意化作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实在秀色可餐呀。

有人说爱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而家的味道必定少不了餐桌的味道。有个陪伴吃饭的人,连咀嚼都更有趣了呢。虽然在一起久了少了情侣间的大胆热辣,看对方时不再脸红心跳,却也多了份经岁月打磨后的温润可心,踏实安稳。

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感情炽热到足以把全世界的冰激淋融化掉。深夜约吃饭,一边咀嚼一边絮叨,一顿饭拖拖拉拉到可以吃很久。胃容量有限,可是心却不答应胃早早罢工。所以这下你该懂了,你以为有人深夜谈吃仅仅只是约一顿饭么,其实是想约你谈人生的啊!

在电影《喜欢你》里,习惯了一个人吃饭的金城武在遇到拥有出神入化般厨艺的周冬雨后,俩个人因吃饭结缘,霸道总裁妥妥的被小太妹收入囊中。能聊到一起也要能吃到一起,毕竟吃饭是一件更加温暖私密的事情。有人陪伴,谁愿意一个人在餐厅里左顾右盼埋头吞咽或者上网点外卖呢?

七年前单身独居,每天回家在玄关换鞋子,会习惯性说嗨,回来啦。其实家里并没有人,姑娘是一个人住啦。直到遇到Q,姑娘生命中举足轻重的女性朋友之一,我们一起度过重要的六年。Q身材微胖,浑身散发温暖的光。我们曾经一起在电影学校就读,念时髦的影视制作专业。后来同在电视台,她在农林卫视,我在都市青春。分开几年后,两个人在广电中心的便利店相遇,从此一起在机房剪片子,剪到烦躁的时候,就插科打诨,相互戏谑。

我们都不喜欢周而复始下厨,Q在曲江住单身公寓,厨房干净的一尘不染,冰箱里被速食面长期占据。我在星座小宅,餐桌铺美丽的桌布,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但每周在家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我们都喜欢买锅,热衷把厨房用品往家里搬。谁说不爱做饭的姑娘就不热爱生活?谁说买平底锅就一定要拿来煎蛋?

Q后来嫁为人妇,Q的婚礼上,我喜极而泣,比自己结婚还开心百倍。

再后来我遇到现在的先生。我们在一起吃了无数顿饭,现在完全记不起来当时吃过什么,但那些在吃饭时讲过的笑话,彼此分享过的心情却像刻在身上的刺青,怎么抹都抹不去。

和先生定居南方后,有一次下班在超市挑选青菜,看到餐具区铮光瓦亮摆放齐整的锅碗瓢盆,倏然想起远在西安的Q,想起我们在大唐不夜城买了79块钱的平底锅却集体束之高阁,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流。先生吓坏了,掏出纸巾默默的递给我。我说谢谢。情到深处是毋需讲出来的,但你知道那个人她就在那里,在你心里。一如Q,一如我生命里和Q一样举足轻重的朋友,那些可以坐下来一起吃一顿饭的弥足珍贵的朋友。

仿佛这些年随着年纪增长,自我的痕迹越来越重,能够请进狭小生命空间的人越来越少,对生命的理解也不再趋同于以往。开始懂得有温度的生活不是住大房子吃昂贵的早餐,而是快乐有人分享,悲伤有人分担,是有人懂你,那种在精神层面被理解的稀有懂得。

生活已属不易,我不愿悲伤地坐在你身旁,哪怕只是陪你吃一顿饭。倾心相遇,然后全情投入,说不定就能与想要的幸福撞个满怀。

文 / 周小乖

图片 / 花瓣网、百度图片

BGM / 美好事物 – 房东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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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豉酱都能配冷面,而你却没有跟我在一起

前些日子,在大阪的猛烈阳光下,看到路边一家店挂着冷面的招牌,于是义无反顾的入内。那冰到透心凉的汤水,浇灭了心底的烦躁。

一碗冷面,有多般变化,然而似乎变不过人心。有时候吃冷食的人,心是热的,有时候锅里还翻滚着,心已经凉了。

今日周六,照例读读旧文,让我们来感受,一碗冷面的温度。

——深夜君

- 正文 -

日剧《深夜食堂》里有一集,说的是一个怕冷的姑娘因为新交的男朋友爱吃冷面,也养成了严冬里吃冷面的习惯,常冻得浑身发抖喷嚏不断。对食物的偏好往往承载着故事,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对于我这个从小吃米饭长大的南方人而言,拌了豆豉酱的花式冷面是我唯一愿意吃的面食。如今相关的人、留下的故事已成回忆,盛夏吃冷面的习惯确是保留下来了。

若干年前遇到当时的男友大聂,只觉得为何世界上竟有和我这么合拍的人,他只是属于我的珍宝,我也独属于他。我们两个在各方面都合拍到像两只完美契合的齿轮。

除了吃。

大聂是湖北人,无辣不欢且喜欢大块吃肉,我清淡的江浙小胃囊则完全承受不了,只喜欢清粥咸蛋腐乳肉松之类。大聂叫我他的“南方妞儿”。出去吃馆子倒还好办,各自喜好点一些即可;但我偏偏对下厨做饭情有独钟——所有带创造性的事情我都挺喜欢。下厨的次数不少,我也只会做些简单的合自己口味的江浙淮扬菜,大聂吃不到辣常常抱怨的同时,就着我的红烧肉米饭倒是下去两碗。

我那时低血糖又固执的不喜欢吃甜,仗着年轻能蹦跶,医生随身带糖的嘱咐只当耳边风,因此免不了每年犯几次晕,尤其是上海夏天湿热的气候让我时不时的低血压一阵。初识大聂时,天天跟着他各路大小馆子吃过去,再加上为了气色好每天吃红枣,低血糖没怎么犯过,他也只当我是健康的姑娘。11年的夏天,大聂处于要升职的关键时期,工作认真的有些犯轴,常常晚上过10点还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我暑假空闲多,有时就会去办公室陪他。

有一天傍晚我练完了瑜伽没吃晚饭就照例去找大聂,想着他加班结束能手拉着手一起吃点东西。偌大的办公室里灯色昏暗,只有大聂工位上的灯点亮着;市中心低价高昂的写字楼一过晚上7点中央空调全停,没过半小时整个空间里就荡漾着闷热烦躁的气息。

我站住他身后,双手从背后搂着大聂看着他改草案,突然毫无征兆的就觉得全身发麻,手脚发抖,心慌的厉害,还没来得及反应眼睛就全黑了,身体的力量也完全被抽走了,连开口求救十分之一的力量也使不出来,很快心慌的感觉褪去了,我也失去了意识 。没几秒钟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上身被一脸担忧的大聂抱在怀里,人中被掐的生疼,刚想开口说话,力气被抽离的感觉再次袭来,这一次我彻底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吊针。后来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不清了,只记得大聂把我一路从医院背回了家里,把我安置在沙发上后就进了厨房忙碌起来。我看着他拿煮锅、切菜倒油挥铲子的背影,静静的不想说一句话,只觉得这感觉值得留恋,不由得还有些莫名的心酸。

那是大聂在我们交往的3年里唯一一次下厨。现在想来,我很庆幸从医院回来以后我就一直很清醒,可以这么默默的看着他做完整顿饭的过程。大聂磨蹭了快一个小时之后,端出了两碗看上去很丰富的面,告诉我这是豪华版的葱油拌冷面,说完又抄起手边的豆豉海鲜酱舀了一大勺进去,说:“豆豉味的花式葱油拌面。”这不伦不类的名字和卖相逗笑了我,大聂说,他只会做面,又知道我不喜欢面食,特意做了南方人吃的葱油拌面。我挑了一筷子吃,并没有什么葱油味,不特别好吃也不难吃,我不喜欢吃面食,但那天倒是吃完了他给我盛的一整碗,因为那里面有大聂对我的心疼,所以我喜欢。

后来我们就像每一对落入俗套的情侣一样,不断地争吵、冷战、互相伤害,直到最初的爱、心疼和不舍被磨得难辨痕迹。再后来我离开上海,去了一个冬天很漫长,经常暴风雪封路的城市,也不再和大聂联系。我坚持一周四次去健身房的节奏,低血糖也像早年的很多人和事一样,终于离我远去。

但是那两年,在东海岸大雪封门哪也去不了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细细的切了从唐人街买来的黄瓜、豆皮和黑木耳,用平底锅仔细的煎了薄薄的完整蛋皮,切了丝,花40分钟熬一锅葱香味并不浓厚的葱油,再狠狠舀了一大勺豆豉虾酱,拌面吃。

下面的时候,还有很多其他的时候,我经常想起大聂的样子,想起他嘴角歪歪的坏笑,我睁开眼时他一脸的慌张,还有看我时笑嘻嘻的眼神。这是从大聂那里学来了一模一样的冷面做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大碗里只放一小筷子面。我还是那个吃米饭长大的南方妞儿,我一直不爱吃面。

我只是真的想从里面吃到一点你的味道。

文 / 也许的小刺猬

图片 / 花瓣网、百度图片

BGM / Gotta Have You – The Wee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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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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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我们只是一只懂吃的猴子

今晚,正儿八经地来读读书吧。这本书来自于深夜君的好朋友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推荐的《品尝的科学:从地球生命的第一口,到饮食科学研究最前沿》。

以吃为主业的深夜君,日常吃饭常被人问,感觉如何。为此一个精准的判断,或者从古至今的“装逼”理论必须充足,慢慢地也领悟到品尝其实是一门学科。于是喜怒笑骂开黄腔的我,也瞬间正直了起来。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模块,讲了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五顿饭”,今晚节选其中之一的水果沙拉做分享。文末还有出版社的赠书,周末愉快!

——深夜君

- 正文 -

那只是一道橘色的闪烁光影,不过却能穿过层层绿叶的缝隙。大约2000万年前,生活在非洲丛林中的猴群,已经靠乏味的食物过活好一阵子了。这些食物主要是叶子、味苦的树根,还有虫子加上些许辛辣的浆果。突然间,好像出现了很不错的东西。随着它们爬过树枝,视线受到了限制,眼前出现了更多橘色的光影。它们跳跃着,一起摆荡到正确的地点,用五根手指抓住并捏碎红褐色的果实,让果汁流满双手。其中一只在树枝上蹲下,背靠着树干,大口吃着果子,芳香混合着苦味在口中四溢——短暂且强烈的快感冲击着它。直到森林的地面上布满了吃剩的果核,这场“宴会”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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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群的世界也就只有几平方千米大,它们的活动范围可能和摩尔根兽的活动范围差不多。两者都在近似的环境里演化——在一颗巨大的流星撞击尤卡坦半岛(Yucatán Peninsula)海岸、导致使恐龙灭绝的生态灾难出现之前,靠食腐维生,躲避着掠食者。但是其中有两点重要的差异。我们的祖先以往先是在地面上猎食,然后才向上发展爬到树上。此时的猎食活动占据的是三维的空间,而不是二维的平面,而且还有着搭配深度知觉与生动色彩的新型视觉。这个进步把视觉和味道的距离拉得更近。伊甸园里最先引起夏娃注意的,想必就是禁果的鲜明颜色,这一点对于现在我们用餐也一样关键。颜色、形状和食物的排列会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并且激起食欲。

大多数哺乳动物具有双色视觉,它们的视网膜(位于眼球后方感知影像的区域)包含两种特殊的感应细胞,即视锥细胞,它含有能侦测到光线中蓝、红波长的受体。具有双色视觉的动物可以分辨约1万种不同的色调。不过在大约2300万年前,某种猴类身上发生了基因复制。受突变影响的那些猴子,获得了第三组视锥细胞,这些细胞能调适光谱黄光带。更早以前的哺乳动物所看到的单调灰色的色彩,现在变成了紫、粉红、天蓝、淡紫、青、珊瑚红这些颜色。红色系变得更深、更精细,绿色系变得更柔和、更多样化。具有这种强化视力的灵长目动物——目前包括某些猴类(不是全部)、所有猿类、人类——最多可以侦测到100万种颜色。(鸟类有四种视锥细胞,看到的色彩更炫目、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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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丛林背景下发现水果很困难,就像玩“威利在哪里”系列绘本一样:眼睛和大脑必须从具绝对多数的色彩当中,发现与众不同的颜色。在20世纪90年代,剑桥大学的神经科学家本尼迪克特·里根(Benedict Regan)与约翰·莫伦(John Mollon)着手测试水果视觉(fruit-vision)假说。他们聚焦于法属圭亚那丛林里的红吼猴(red howler monkey)。三色视觉仿佛要证明自身的演化效力似的,继大约1300万年前的美洲吼猴之后再度单独出现。要解释三色视觉为什么在演化上这么成功,也只能靠猜测,不过还是有一个明显的可能解释:彩色视觉有助于灵长目动物辨认出成熟的水果。

吼猴偏好“Chrysophyllum lucentifolium”这种金叶树的果实,它的果实果皮坚硬,吼猴得用牙齿才能咬开,还有能够通过吼猴消化系统的巨型种子。果实熟成时呈现丰富的黄、橙混合色调,与周围的绿色背景形成了理想对比。一队研究人员在低湿雨林扎营数天,在他们头上大约30米处,是浓密的树冠。他们在猴群爬上树梢的时候跟着上去,收集它们摘下、吃过,然后丢弃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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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利用光谱仪测量植物颜色的波长后发现,吼猴视网膜的色素,几乎像是为了让它们认出藏在叶子里的黄色成熟果实而量身打造的。这点很明显不是偶然,因为金叶树果实的颜色只占了光谱带里很窄的部分。自然选择似乎已经很巧妙地把两方调整得很和谐,制造了双赢局面:猴子有果子可以吃,而果树获得了把种子散播出去的途径。(或许其他食物也占了一席之地:在某些灵长目动物身上,三色视觉也许已经演化到可以在果实缺乏的时候,在绿叶丛里发现有营养的红色嫩叶的程度。)

总之,彩色果实并非只是一种稀少、美味的佳肴,甚至也不是史前饮食金字塔里的重要角色,它只是一个较广泛的生存策略的一部分。这些在夜间活动的猴子的祖先,此时已经变成在日间时段活动了。在白天的光线下,在树木的高处,色彩取代了气味。在智力与意识的发展上相当重要的嗅觉变弱了,现在,视觉才是重点。这种从某种感官偏向另一种感官的状况,都被写入基因里了:具有三色视觉的灵长目动物,比没有三色视觉的灵长目少了许多有用的嗅觉受体,也就是说,它们能探测到的气味比较少。

雨林与丛林充满可食用的叶子,不过果树就比较分散了,而且有些果树只在一年当中的特定时间结果。这种情况下,要生存就得靠一定程度的规划。为了能够一直有果实可吃,动物必须记住最好的果树在哪里、什么时候会结出可以吃的果实。水果是真正的奖赏,而且要靠聪明才智才能得到。吃水果的黑猩猩、蝙蝠与鹦鹉的大脑和身体的相对比例,分别比吃叶子的大猩猩、吃虫的蝙蝠与其他大多数鸟类要大。

不像独来独往的摩尔根兽,古代的猴子会整个猴群一起行动和作业,用声音、眼神和手势来沟通。这时,优越的视力也大有帮助。它们的眼睛位于头部的前面,这使得它们具有三维的视觉——奇怪的是,这样的眼睛分布是食肉动物的特色,食腐动物就不是这样。如此分布的眼睛能让潜在的猎物位于视野的中央,捕食者可以很快地认出猎物、评估胜算并发动攻击。不过对灵长目来说,纵深感能让它们更容易辨认出行踪隐匿、有保护色的掠食者的动作,并借低亮度的树枝网络来快速移动,此刻若踏错一步,就很有可能送命。由于每个个体只有一双眼睛,并且视线焦点对着前方,因此个体的生存机会就得依靠群体的集体行动,用多双眼睛盯着各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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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猎来说,表情比较丰富,也会比较占优势。猿类与人类的大脑视觉皮层与身体大小的相对比例,要比其他哺乳动物的相对比例大,而且负责做出表情的神经中枢也比较大。所有哺乳动物表现出的恐惧、恶心、愉悦等生硬表情,不再只是出于无意识的反射,而是加上了个体细微之处的层次。一个目光交会就可以传达很多东西。就像海军陆战队的小组那样,猴群会像食物采集队一样运作,从它们的集体觅食,就可以预见现今的团体聚餐。

- 关于品尝的科学 -

今晚的文章,节选自《品尝的科学》,作者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是一名记者,毕业于耶鲁大学,曾在全世界最大博物馆体系史密森学会的刊物《史密森杂志》《华盛顿邮报》《连线》等杂志上发表文章。他为《新奥尔良花絮时报》所作的科学与环境报道,预料到了卡特里娜飓风,并探讨了全球渔业危机与外来物种问题;与人一起作的报道《毁灭之路:新奥尔良的破坏与超级风暴来袭》赢得了普利策奖。作者的其他作品则拿过美国科学促进会、美国生物科学协会和国际专业烹饪协会的大奖。

在最后,送两本书给大家。在文章评论区留言,说说你们觉得品尝食物最难的点是什么?截至下周一晚22:00,评论前两名,各赠送一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提供的《品尝的科学》,多读书,祝好!

原文 /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图片 / 百度图片

BGM / counting stars -One 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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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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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遇见你,才把自己吃撑了

大一的时候便远远地注意到你。人群里远远看到,坐在阶梯教室第一排上课,清清秀秀的你,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一秒,而一秒以后你就不见了。

生活繁琐,转眼就好像忘掉了一秒的安静。

我忙着去适应这个陌生的城市,渐渐地熟识一间间小馆子开始,假装在东京,假装在首尔,假装在家, 城市在脑海里成了绕着学校摊开的地图 。

三条街以外有一家旋转寿司,最好吃的是饺子,皮薄而挺,馅料中好像没有一丝油味,而是纯粹的肉和蔬菜的混合,可口又不饱人。而光顾的食客刁钻,要占到最最上游的位置才能第一时间抢到,一口气,能连吃三碟。

心渐渐平下来的时候,已经看过了春夏秋冬,这时又看到了别人朋友圈里你的照片。颜色是明丽的,红色的围裙灰色的鱼,明晃晃的大刀笑眯眯的脸,是你蹲在谁家门口杀鱼 。没跟你讲过话,没有交换过眼神,还是笑了,觉得,真好。

我也爱吃鱼。

总在不知道忙些什么的东跑西颠中忘了吃饭,想起来的时候,天已灭了万家灯火,要找吃的,就得走远一点,地铁站旁有一家一直开到深夜的土耳其烤串,刚从炉片上拿下来的时候,鸡肉蓬松,配挤了柠檬汁的紫甘蓝丝,看着墙上歪七扭八的写着:“这里的烤肉比我在土耳其吃过的还要好! ”署名,李小龙,括号,家住香港。



啧啧,真是家热热闹闹的深夜食堂。

然后我就终于认识了你。

走在上学的路上接到你的讯息,你说来我们去吃东方之堡吧,我说好。于是我们就去吃学校东边那个食堂卖的牛肉汉堡。

半夜接到你的信息,你说明天早上六点半食堂,叫你一声敢应吗。我说好。于是我们在天刚亮时就一起在热气氤氲里吃着热腾腾的早餐。

认识你,然后跟你吃饭,跟你吃的饭也越来越多。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你,才知道了我们家住得近,你骑单车,而我是月票达人。某天你的车胎扎破了,狼狈地走来,一身大汗。而我,突然就不喜欢坐公交车了。

从学校走到我们分叉的路口,是半个小时,在深冬的半夜三更,是两条大街一条小道和仅剩的两家开门的小饭馆,一家中餐,一家土耳其烤肉,还有一堆麦当劳肯德基 。

突然间,即使已经跟你吃了三餐,晚上也变得会饿了。

就这样一直吃,一直吃,就好了。

我记得一边跟我讲话一边把豉椒牛肉讲成豉胶牛肉的你;也记得以为根汁啤酒是酒精,壮胆子来问我喜不喜欢你,的你;我也记得从烤肉店里出来走着走着撑得扶着树喘息,然后问你吃不吃麦当劳的我自己。

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好像永远走不到的岔路口。那么快乐的时光,现在想起来,却也老是觉得撑得难受。

今天又忘了吃饭,才想起那些事。大概那时吃的太多,把现在的饭都吃掉了吧。

文 / 小白龙

图片 / 花瓣网、百度图片

BGM / Sometimes When We Touch – Olivia Ong

地狱厨神的变态意面制作法

意大利炮······哦不,是意大利面,相信大家都十分熟悉,而且也很容易做出来,可是“地狱厨神” 戈登·拉姆齐最近却大放地图炮:你们全都错了,意大利面的做法不是这样的!

意面无非就是盐水煮沸,下面,煮至断生,出水罢了。难道拉姆齐还有别的骚操作?

是的,戈登·拉姆齐号称,他不再使用这种naïve的方法来煮意面了。

厨神的第一步,就是把冷水调味,加入橄榄油(划重点,是给冷水调味),并且煮沸。

意大利朋友们请做好准备,虽然我知道你们看到加橄榄油已经很想砍人了,但既然这逼已经装开了,就让它装下去吧…

第二步,下面,等它一开始溶就马上扭转着没入水中。尝一下面条,等到它外面变软,但口感依然紧实时就可以起锅了。

接下来就是逼王之王,哦不,地狱厨神的秘诀了

意面过水,然后加入一汤匙橄榄油、盐和新鲜的黑椒。

是的,你没看错,戈登·拉姆齐的秘密绝招就是在意面出水之后才进行调味,而非在水中进行调味。

他这一做法,在buzzfeed的留言板上激起了激烈的讨论,有许多网友认为千万别在煮意面的水里放入橄榄油,因为这样意面将难以结团,而且像拉姆齐这样扭意面会让意面更加的松散。

仔细想想,虽然戈登·拉姆齐获得过14颗米其林星,并且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活着的获得七次米其林级别头衔的厨师。但他对于面类却并不是十分的在行。为什这么说呢···… 这又要扯到之前的一档节目了。

戈登·拉姆齐是出了名的毒舌,在他的节目上,他可以把你的作品批判得一无是处,人称厨师界行走的喷子,有能把你喷得一辈子不做料理的能力。

但就算是这种地狱级别的厨神,在大中华料理面前,还是被锤得一愣一愣的。

2009年拉姆齐在英国的中国城里面学做拉面。他找到一家中餐馆,找到里面的一个拉面师傅学艺。师傅告诉他学成拉面的技艺,需要十年,拉姆齐要在一个下午的时间学会它。

结果当然是被锤得满脸是灰,在拉面的过程中,拉姆齐屡屡把面条拉断,中餐馆的师傅数次摇头叹息,并骂“你真蠢,垃圾垃圾”。

不知道拉姆齐是否回去之后努力钻研中国的面文化,把捞面的技巧运用在了意面上面呢……

吃货学英语
06.192017

season

英[ˈsi:zn] 美[ˈsizən]

n.季节,季; 时期; 活动期,时令; 暂时;

vt.使适应,使适用; 调味;

vt.使变干燥;

melt

英[melt] 美[mɛlt]

vi.熔化,溶解; 逐渐融合; 逐渐消失; 感动,软化,感情上变得温和;

vt.熔化,溶解; 使混合在一起; 逐渐消散; 使变得温和或温柔;

sufficient

英[səˈfɪʃnt] 美[səˈfɪʃənt]

adj. 足够的; 充足的; 充分的;

traditional

英[trəˈdɪʃənl] 美[trəˈdɪʃənəl]

adj.传统的; 口传的; 惯例的; 因袭的;

tender

英[ˈtendə(r)] 美[ˈtɛndɚ]

adj.温柔的; 嫩的; 纤弱的; 疼痛的;

n.投标; (正式) 提出; 供应船,联络船; 照看者;

vt.正式提出; 使变脆弱; <古>温柔地对待;

▲截图保留,随时随地学英语

标题 / This Is Gordon Ramsay's Untraditional Way Of Cooking Pasta

作者 / Jesse Szewczyk

翻译/ 方外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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