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菠萝里会长出狮子 | 吃学英文

带过孩子的都明白,想让小孩子安安分分的吃水果蔬菜,有时候比登天还难。所以有些人不得不脑洞大开,今天给你看看几款萌破天际的水果造型。


1、为了哄熊孩子,香蕉都能变海豚

用混杂的水果填满1/2的杯子,将一根香蕉对半切开后,撑开香蕉皮做成鱼鳍,切开茎部模拟海豚嘴巴,再用花生酱蘸住两颗葡萄干在两侧,做成海豚的眼睛。

2、草莓和香蕉进化来的蜥蜴

将草莓和香蕉切片后,交替摆放作出蜥蜴的身体,头尾两段摆上切半的草莓块。头上依旧用葡萄干做成眼镜的造型。最后用脆饼干摆放在两侧做成蜥蜴的腿(希望中国的家长克制,不要用辣条)

3、我有一个菠萝,所以我有一只狮子

在盘子中间平铺一块菠萝,放上两片香蕉与蓝莓做成狮子的眼睛。将苹果切一块三角形和细条,置于菠萝中央做为鼻子及两侧的胡须。再掏空一片草莓做成笑脸,最后用橘子围成狮子的鬃毛。

4、青苹果一般羞涩的猫头鹰

切两大块苹果做成猫头鹰的头部和躯体,头顶放两块三角形的苹果切片做成耳朵。身体的两侧用苹果切片堆出翅膀,猫头鹰的脸部分别用葡萄干与果肉摆放出眼睛与鼻子。最后别忘了在猫头鹰脚下放上一个脆饼干,给猫头鹰一个栖身之地(依旧慎重考虑用辣条,其实用青苹果给小孩有点可怕啊)

吃货学英语
07.102017

adorable

英[ə'dɔːrəb(ə)l] 美[ə'dɔrəbl]

adj. 可爱的;可敬重的,值得崇拜的

grape

英[greɪp] 美[ɡrep]

n. 葡萄;葡萄酒;葡萄树;葡萄色

n. (Grape)人名;(法)格拉普;(德、瑞典)格拉佩

pretzel

英['prets(ə)l] 美['prɛtsl]

n. (美)法国号;一种脆饼干

n. (Pretzel)人名;(德)普雷策尔

slice

英[slaɪs] 美[slaɪs]

n. 薄片;部分;菜刀,火铲

vt. 切下;把…分成部分;将…切成薄片

vi. 切开;割破

segment

英['segm(ə)nt] 美['sɛɡmənt]

vi. 分割

n. 段;部分

vt. 分割

▲截图保留,随时随地学英语

标题 / 4 Easy-To-Make Fruit Animals Your Kids Will Love

作者 / Jesse Szewczyk、Devin Rogerino

翻译/ 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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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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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线就是云南最斑斓好看的色彩

今天我代收了一份奇葩快递,当我收到一个半人高,上下宽中间带着小蛮腰的物体时,愣了半天不知道试什么。直到拿起快递单一看,发件地用潦草的字迹写着两个字:束河。才瞬间反应过来,这是一只云南的手鼓。

丽江的风光从眼前呼啸而过,而串起这一幕幕的,是云南的过桥米线。那种温润与包容,悠长得让人难忘。

今天周六,照例来读一篇旧文,有感而发,那就读读过桥米线吧。

——深夜君

- 正文 -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不喜面食确实有点奇怪,相反对于米的喜爱却让我爱上了任何用米做的食物。穿行在3万英尺的蓝天之上,我就这样只身一人奔赴了我人生中最美的时光。读研究生的三年,遭遇昆明这样美丽的城市是幸运的。同学邀我至家,同学父亲做了一碗米线,至今让我回味悠长。

云南人长期在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来上一碗米线过过瘾。逐渐,米线也成为了接风洗尘的必备食材。早市上买到的现成米线,抓起一坨在手上绕个圈,剩余的用手指掐断,下滚锅汆烫几分钟,沥干水分放入一二碗中,加入高汤,扣一勺帽子再加一勺当地的小米辣,一碗家常米线就这样上桌了。不需要任何配菜,云南人都能呼啦啦的吃掉一大碗。

城市里的人们,早餐无非包子、豆浆、油条、粥……而云南人的早餐就是一碗热腾腾的米线。九、十点钟的云南,到处都可以看到吃米线的身影,早餐摊边随便寻位而坐的上班族;大学食堂里赶着上课的学生们;早市归来的老人们,挑一碗自己爱吃的米线,三、五分钟就可端上桌,不消几个钱也不需要多少时间就能饱餐一顿,可见米线的便捷。

云南人把米线的吃法发挥到了极致,凉米线、卤米线、豆花米线,还有家喻户晓的过桥米线。但是离开云南时,最让我心心念念的却是婚宴上的那一盘凉拌米线。

云南人的婚礼是从黄昏时分开始的。婚宴的头菜,一定是凉拌米线。硕大的盘子端端正正的摆放在流水的坐席上,打眼看去哪里有米线的踪影,就是红红绿绿的蔬菜堆砌的小山。翠绿的黄瓜、娇艳欲滴的红萝卜、葱绿的韭菜、焦黄的豆干一同举起了这座小山,再雕一朵红色的花放在山顶,像给山戴了顶华丽的帽子,斑斓的颜色好看极了,而米线就藏匿在色彩之后等待着被挖掘。

这凉拌米线不似过桥米线,能够透过清丽的汤水把晶莹剔透的米线看的真切,也没有卤米线酱香十足的调味,它的好味在于众人拌食的乐趣。新人还没到,大家已经迫不及待的拌起了米线,放入醋、白糖、辣椒油、芝麻油、花椒油、小米辣等各色调料,满满地拌得一盘,每人分得一碗,清脆的蔬菜满口生香,米线更是清凉酸辣,香郁鲜美,筋道十足,Q弹爽滑。


古时,秀才的妻子为了让丈夫吃到热乎的食品,发明了过桥米线。而这凉拌米线之所以会出现在婚礼之上,不但是为了缓解新人到来之前宾客的饥饿,更是因为米线细长的形状,不易折断的特质,才配得上爱情这个长长久久的好口彩。现如今,不仅在云南,全国各地都有吃米线的店面,凉拌米线却不容易吃到。不过,要上一碗过桥米线,轻轻舀一勺汤送进嘴里,回想着过桥米线的动人传说,到像是真的品到了那绵长,悠久的味道,吃饭时的心情也一直是温温婉婉的,好似多了一道风景。

原文 / 小p

图片 / 百度图片

BGM / 小宝贝 – 夏天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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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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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简又融合,百家争鸣的炒饭

如果炒饭有模样,一定是邻家大哥哥的感觉。居家的时候,随意的搭配,一件T恤跟短裤就很亲切,出门的时候,稍加一点装饰就很阳光。

这世界,有太多人对炒饭欲罢不能,我也是其中一个。少年时,吃完饭就容易饿,夜晚的时候妈妈在厨房打一个鸡蛋,混在饭中炒一碗蛋炒饭,安抚了繁星下奔跑的少年的胃。

这世界上的炒饭,千百般模样,今夜,深夜君带来一个关于炒饭的故事。来自我们的老朋友饕客小馆。

——深夜君

- 正文 -

极简、亲近和融合的力量

——炒饭新语

“民以食为天”。中国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一种食物,历史悠久,经典传奇。它的取材,普通寻常;它的制作,简单快捷;它的味道,自然淳朴;它的出品,雅俗共赏。它就是炒饭,再家常不过的食物了。大江南北,沿海内地,国内国外,宾馆酒楼,居家小馆,无处不在,无人不晓。可以毫不夸张的讲,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炒饭。

      

关于炒饭,赵文瑄在《孤独美食家》节目中,一上来就说世界上最美味的是爸爸做的炒饭。我想是因为爸爸的炒饭带着亲情与温度,让儿女感到满足与幸福,而爸爸的厨艺则可以忽略不计。

       

炒饭是我的最爱。我也时常给儿子做炒饭,总是喜欢给他多放鸡蛋和肉类,并配上浓浓的番茄汤。除了营养和美味,我对炒饭更深的理解是,它已超越了食品的本身,体现了一种极简的生活方式,因为生活无需那么复杂,一碗炒饭足已!

它体现了朴素节俭的传统美德,因为剩饭和零碎才是炒饭最靠谱的原料。它有一种亲近平和的力量,因为炒饭就是实实在在,管饱!它更有一种融合提升的力量,众多食材象一支团队MIXed 在一起,高度融合,和谐统一,相互促进,最终成就美味与精彩。

       

谈到炒饭,最出名的当然是扬州炒饭了。据说,当年隋炀帝巡游江都(今扬州)时,把他喜欢吃的“碎金饭”(鸡蛋炒饭)传入扬州;也有学者认为,扬州炒饭原本出自民间老百姓之手。

据考,早在春秋时期,航行在扬州古运河邗沟上的船民,就开始食用鸡蛋炒饭。旧时扬州,午饭如有剩饭,到做晚饭时,打一两个鸡蛋,加上葱花等调味品,和剩饭炒一炒,做成蛋炒饭。明代,扬州民间厨师在炒饭中增加配料,形成了扬州炒饭的雏型。清嘉庆年间,扬州太守伊秉绶开始在葱油蛋炒饭的基础上,加入虾仁、瘦肉丁、火腿等,逐渐演变成多品种的什锦蛋炒饭,其味道更加鲜美。随后,通过赴海外经商谋生的华人,特别是扬州厨师,把扬州炒饭传遍世界各地。

扬州炒饭最初因蛋黄素油色泽如金,饭粒洁白如玉,故炒出的饭颗颗都是外黄内白,被称作“金裹银”。今日扬州炒饭,是选用上白大米饭,配以火腿、鸡丁、虾仁、冬菇、冬笋、海参、鸡蛋、精盐、素油、葱花等原料爆炒而成。炒饭的用油恰到好处,采用植物油为主,这样炒成的饭,蛋花金黄,火腿深红,虾仁玉白,葱花碧绿,色香皆备。

在纽约的中国餐馆大都供应扬州炒饭。美国有一家“中国园”餐馆,整日引来高朋满座,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和他的妻子、女儿常去这家餐馆用餐,“扬州炒饭”是尼克松最喜食的。在国外,华人开设的餐馆里,无论是豪华的餐馆,还是随意小吃的快餐,大都有“扬州炒饭”出售。

       

现在炒饭的品种那就太多了,数也数不清。你在网上或APP 随意搜索一下“炒饭”二字,各式各样成百上千种炒饭就会跃然显示在屏幕上。

沿海有海鲜炒饭,内地有牛肉炒饭;江南有翡翠炒饭,江北有酱油拍蒜炒饭;东南亚有咖喱炒饭,四川有老干妈炒饭;这个小店有油渣炒饭,那个酒馆有肥肠炒饭;还有许多地域特色的炒饭以及食客们、网友们自由想象创作的各式风味炒饭。比如泡菜炒饭、牛油果炒饭,甚至还有榴莲炒饭,不知腐乳炒饭的味道如何?总之,炒饭的世界,已经远远超乎了我们的想象。

炒饭的故事也很传奇。曾听说,海湾战争期间,有一对中国小夫妻,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在战场炮坑中给美国大兵卖炒饭和啤酒,赚得钵满盘满。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毕业于常春藤大学、读过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但没进过一日厨师学校的白海静,为了满足“用自己煮的食物换取他人笑容”的愿望,毅然辞去华尔街高薪工作改卖炒饭。由于其炒饭也有和她一样高学历、高颜值的特点,不到三个月就吸引大批回头客,也坚定了她做出闻名连锁品牌的信心。

宿迁小伙子张海霆,2014 年在泰州独创了张记海鲜炒饭。三年不到的时间,张记海鲜炒饭火遍泰州,轰动全国,不仅每年仅靠门市就净赚近200 万,还在全国多个地方有了加盟店铺13 家。乖乖隆的个咚,就只卖炒饭,一年就赚近200万!这就是张记海鲜炒饭创造的神奇。

位于南京夫子庙附近的“金口福炒饭”,它只是一路边炒饭摊。从夜里12点营业到次日早晨5点,每天排长队。深夜时分,有时竟有三四百人聚集在路边等待吃炒饭!这家炒饭为什么那么火?原因之一是量足,味道独特,价格便宜。老板每天白天都在家准备食材,挑选好的大米,亲手卤猪蹄、肉圆、鸡腿、排骨,并用老卤汁来炒饭。味道好且价格不贵,所以吃的人就多了。二是朋友圈的疯转。这家炒饭摊在不少吃货群体中其实早已有一定知名度,已经被不少人称为南京“最牛炒饭”,甚至在网上,有人评价其是“炒饭中的爱马仕”。

        

炒饭的魅力如此之大,火爆的程度如此之烈,直让我们惊叹!也许很难再找到一种亦饭亦菜的食物,能与之相媲美。

        

此刻,你是不是也想起了妈妈的炒饭?是不是也准备给自己的孩子做个炒饭?抑或是,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某个小馆,唤一声:“老板,来碗炒饭!”

原文 / 饕客小馆

图片 / 饕客小馆、百度图片

BGM / 给我你的爱 – 金玟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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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你与吃的故事,讲给世界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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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辣是人类最受欢迎的SM玩法

说酸甜苦辣,已经顺口的说了很多年。所以第一次听说辣并不算是一种味觉的时候略感震惊。辣说到底,是一种痛觉,所以吃辣,算是一种全球人民的SM活动。

《品尝的科学》里这段关于辣的文字,里面有一句话这么说:不管吃辣椒时是什么感受,它真正的乐趣来自后继的满足感,那种受尽折磨后活下来的解脱感!

读到这里,倍觉形象。上周推送过《品尝的科学》中的一篇文字,今天继续读读这本书。

注:文末依旧有赠书!

——深夜君

- 正文 -

为什么有人会对辣椒带来的刺激情有独钟——目前尚未有健康上的益处可以解释它。我们也喜欢某些带有苦味的食物,但都是适可而止,从没出现过有人在比“谁泡出来的咖啡比较苦”。

辣椒带来的感受,和物理上的热是相近的,自从100万年前或更早以前,人类发明了用火加工食物之后,我们的饮食就多了“热食”这项选择,也逐渐爱上了它。

另一方面,我们对辣味的感觉也和冰冷很类似。冰冷也不是特别宜人的感受,但我们偏偏喜欢喝冷饮、吃冰激凌,或许是因为我们会把它和解渴联想在一块。不过,这些还是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辣椒演化出的让其他生物不敢靠近的辣,我们却义无反顾地爱上它了。 

你家的狗也吃辣的时候才算真的爱吃辣

保罗·罗津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并和他的太太着手撰写了《风味原则食谱》(The Flavor-Principle Cookbook)。他们认为,对有些风味独特的民族美食稍作改动后,也可以成为家中的佳肴。

罗津首先探究了为什么有些文明喜欢特别辣的食物,有些文明却不大吃辣。他为此前往了位于墨西哥南部瓦哈卡州(Oaxaca)高原上的村落,并且把焦点放在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上。

当地的萨巴特克人(Zapotec)非常嗜辣,他们在饮食中使用了大量的辣椒,罗津对于他们养的猪和狗会不会也因此喜欢吃辣,感到很好奇。“我问当地的人,他们饲养的动物是不是也喜欢吃辣,”罗琴说道,“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很可笑,回答我说: ‘哪有动物会喜欢辣椒!’”


为了证实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他让动物们在不辣的饼干和掺了辣椒酱的饼干间做选择。结果,这些动物虽然两种饼干都吃了,但是显然不太喜欢辣饼干,总是先吃不辣的。

接着,罗津想看看可不可能培养出喜欢吃辣的大鼠。如果他能够让这些大鼠优先选择辣饼干,那就表示饮食中之所以出现辣味,很可能是适应的结果,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之所以喜欢辣椒,有可能是因为辣椒的营养价值与它对生存的重要性,战胜了它称不上好吃的味道。


慢慢地,人类有可能对它的味道越来越不敏感,就像玻利维亚的艾马拉人习惯了他们带有苦味的马铃薯一样。

这些大鼠一出生,罗津就将它们分成两组,其中一组一开始就喂食加了辣椒的食物;另一组则是逐渐在它们的饮食中加入辣椒。但是最后,两组大鼠都还是喜欢不辣的食物。

在另一个实验中,他在大鼠的食物中加了一种会让它们吃了觉得恶心的东西,但这些大鼠依旧优先选择这样的食物,而不是辣的食物。

最后,他让部分大鼠出现缺乏维生素B的情形,使得它们的心脏、肺部和肌肉都出现问题,接着再以辣的食物喂食它们,让它们恢复健康。这么做的结果,是让这些大鼠虽然仍不喜欢辣的食物,却也不那么排斥了。总的来说,罗津只成功改变了一只大鼠的喜好。只有对辣椒素失去知觉的大鼠,才会不再对辣椒感到厌恶。在那之后,罗津真正成功的训练出了喜欢吃辣的动物,那是两只爱吃辣味饼干的黑猩猩。

吃辣是一种极限运动

罗津认为,或许是人类的某种文化或心理层面的因素,让我们爱上了辣椒的灼热感。这个原因和生存没有关系,是人类自己心甘情愿反转这个喜恶的。萨巴特克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吃辣,但是差不多在4~6岁之间,就会养成这个偏好。

不久后,罗津找来一组平常不太吃辣的美国人,和一组来自墨西哥村落、爱吃辣的人进行比较。他给他们吃不同辣度的玉米点心,请他们评估什么程度的辣是最适合的,什么程度的辣是让人无法承受的。

不出所料,墨西哥人果然比美国人能吃辣。但是有一件事是两组人都一样的:从 “刚刚好” 到“无法承受”之间,就只有一线之差。“大家最喜欢的辣,都只略低于无法承受的辣,”罗琴说道,“看来,大家都在挑战自己的极限,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

辣椒文化是一种对极限的挑战。柯里认为,迷上辣椒帮助他克服了许多自己的弱点。他将生活重心放在这种简单而强烈的感觉上,也因此成功了。2013年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将柯里的 “卡罗来纳死神辣椒”列为世界第一辣的辣椒。

但是“成功”是指在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这场竞赛将辣椒的辣度不断向上推至前所未有的劲辣境界,有的辣椒的辣度甚至已经超过200万史高维尔指标。但是他还可以走多远呢?又有多少人会追随他的脚步呢?

吃辣是人类最受欢迎的SM玩法

快乐与厌恶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在人体解剖学与行为学上都是如此。在我们的大脑中,这两者紧密重叠,它们都是由脑干的神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它们很可能是从原始的条件反射发展而来的。


两者都牵扯到了大脑中与决定动机有关的多巴胺神经细胞,它们都能激活类似的高级皮层区域,影响感知和意识。

从解剖学可以看出这两个系统关系密切:在一些大脑结构中,对痛觉和快乐做出反应的神经细胞位置很接近,形成了一种从积极到消极的变化。很多时候,这种情形都是出现在连接基本反射和意识的享乐热点。

在行为上,快乐与厌恶也是处于平行的地位。两者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都与触发直接关乎生存的行动与学习动机有关。


痛苦告诉我们要停止,要离开,要避免;快乐则像绿灯一样,告诉我们可以继续,下次再来。一点点快乐感受可以减少疼痛,一点点疼痛会降低快乐的程度;长期疼痛会使人抑郁,失去体验快乐的能力。

人类一再为了得到更好的且能带来快乐的回报而忍受痛苦,生育就是一个例子。相反的,快乐也可能付出代价,像是宿醉或是长期吸食毒品会让人觉得生命了无意义而沮丧。

罗津认为,大家对辣又爱又恨,就是这两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追求极辣的人,喜欢这种没有风险的危险与疼痛,还有那紧接而来的解脱。


“就像有人喜欢云霄飞车、高空跳伞或是看恐怖电影一样,热衷于那种恐惧和刺激,”他写道,“有的人喜欢跟着悲伤的电影流泪,有的人享受踩进热水浴时那一剎那的刺痛,或跳进冷水时的震撼。这样的’良性自虐’和爱吃辣一样,都是人类特有的行为。”吃辣椒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自虐,一种在文明保护下的我们可以追求的危险。

吃辣的幸福是受尽折磨后的解脱感

罗津的理论认为,味觉带有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情绪元素:解脱。

牛津大学的西里·莱克内斯(Siri Leknes)研究了快乐和解脱之间的关系,并对这两者会不会其实是一体两面的东西进行了探讨。莱克内斯找来18位志愿者,请他们做两件事,一件是愉快的,另一件是不愉快的,并扫描他们的大脑。

首先,莱克内斯让志愿者想象一些令他们感到快乐的事,像是享用最喜欢的食物、喝一杯最喜欢的咖啡或茶、闻到海风的味道、新鲜出炉的面包香味、洗个温暖的热水澡、笑脸等。

接着,他会给他们一个疼痛即将发生的视觉信号,他们的左手臂上连有一个会发热的仪器,在放出疼痛信号后,这个仪器会制造为期五秒钟、温度达48.8℃的热量。这个热量足以造成疼痛,但是不至于烫伤。

计算机扫描的结果显示,在认知和判断形成的前额叶皮质处,以及享乐热点附近,解脱和快乐引起的反应是纠缠重叠在一起的。就像情绪一样,它们的强度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乐观的志愿者相比,悲观的志愿者得到了比较大的解脱,这或许是他们对痛苦结束的期望比较小的缘故。

柯里的网站上有人们吃了死神辣椒后的影片,这些人真是自讨苦吃。有一个人在试了一口后,眼睛瞪得大大的,接着椅子往后仰,整个人跌到地上。还有一个人全身冒汗,看起来非常恐惧,但还是努力把它吃掉了。看着这些影片,我和我儿子突然明白了,不管吃辣椒时是什么感受,它真正的乐趣来自后继的满足感,那种受尽折磨后活下来的解脱感。

- 关于品尝的科学 -

今晚的文章,节选自《品尝的科学》,作者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是一名记者,毕业于耶鲁大学,曾在全世界最大博物馆体系史密森学会的刊物《史密森杂志》《华盛顿邮报》《连线》等杂志上发表文章。他为《新奥尔良花絮时报》所作的科学与环境报道,预料到了卡特里娜飓风,并探讨了全球渔业危机与外来物种问题;与人一起作的报道《毁灭之路:新奥尔良的破坏与超级风暴来袭》赢得了普利策奖。作者的其他作品则拿过美国科学促进会、美国生物科学协会和国际专业烹饪协会的大奖。

在最后,再送两本书给大家。在文章评论区留言,说说你们吃过最辣的食物?截至下周一晚22:00,评论前两名,各赠送一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提供的《品尝的科学》,多读书,祝好!

(上周已经获奖的两位朋友就自动不参与啦)

原文 /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图片 / 百度图片

BGM / Despacito – Luis Fon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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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华农食堂,是我的青春时光

我已经有点忘记那个场景,夕阳正好,斜斜的金黄的照在楼道的一侧。然后我走出宿舍,穿着短裤和T恤,一副不修边幅的少年样,去饭堂解决学生时代最平常不过的晚餐。

那时的饭堂,什么都好像是错的,打饭的阿姨手抖、食材称不上精良、再便宜的价格对学生来说都嫌贵。可如今再看,一生里最美好的那些饭,有很多都是在那毫无设计感的长桌上完成的。

夏天还是一个个的过去,你还在,饭堂还在,只是那些年已经追不回了!

——深夜君

- 正文 -

12:05,午餐是桃园食堂的咖喱鸡排饭,裹了过多面粉的鸡排吃起来缺少鸡肉的香味,我不满意地摇摇头。夹起咖喱汁中的土豆块塞进嘴里,土豆熟糯的一塌糊涂,没牙的老太太都能毫不费力地一口咬下去,和着辛辣的咖喱侵占整个口腔,散发出独特的鲜香。嗯,还是土豆好吃。

我突然发呆:在学校食堂里最后一餐就这样结束了?或许我应该再来点什么。


桃园二楼的油炸窗口里一块钱一个的红薯饼来一个?卖红薯饼的小哥哥每次都很阳光地冲我们笑。刚出锅的红薯饼最好吃,裹着蛋液的红薯丁聚合成圆饼状被炸至金黄,趁热咬一口,外层酥脆,里面软乎乎的红薯烫的人呼哧呼哧的。想想已经一两年没吃过红薯饼了,大一那会儿天天吃,吃腻了。

梦泽园的烧烤再来两串?超级佩服卖烤串的阿姨心算能力,不管买多少串,阿姨分分钟报出总价。最喜欢梦泽园的烤馒头了,切成小片的馒头串成串撒上特质的辣椒粉烤的的金黄酥脆,咬一口嘎嘣脆的外皮里是柔软雪白的热馒头,刚柔兼济,外表层的特制调料很让人惊艳。

博园的金桔柠檬来一杯?卖饮料的小姐姐一直走高冷范,不苟言笑的她动作麻利地紧。这个窗口的饮料种类丝毫不逊色外面奶茶店,价格却要比奶茶店便宜太多。最喜欢金桔柠檬和红枣味豆浆。曾一度羡慕住博园宿舍的同学近水楼台可以天天喝到这么好喝,这么真材实料的豆浆。住荟圆宿舍区的我早上就只能喝喝桃园的速溶豆浆粉做的豆浆。

竹苑的油泼面也是一绝,第一次吃油泼面我是拒绝的,明晃晃的两勺滚烫的热猪油浇在面上,这得多少卡路里啊,我要跑多少公里才能消耗掉啊,这不是在喝油么。咬咬牙,豁出一斤肉长,心里想着:就吃这一次,以后坚决不吃了。猪油本来就是提香神器,再加上一层芝麻酱的香气,新鲜出锅,热气腾腾,香气扑鼻,一口下去,全是浓浓的罪恶感与快感,配着面上撒的几粒油炸花生米炸的恰到好处。之后多次光顾,减肥大业便一再搁置。

橘园的馕来一个?三块钱一个的馕状如圆盘,比我脸都大,上面洒满了芝麻,没有过多的调料,吃起来是简简单单的原麦香甜。当年初来学校掌握不好生活费,月初大吃大喝,月末没钱的那几天曾用馕来充饥度日,一个馕能吃一天。不觉得心酸,反而觉得这是在断食清肠,对身体好。真是个傻姑娘,怎么就不知道借钱呢。

还有荟园的2块5一碗的热干面,比名震江湖的蔡林记热干面还要好吃。桃园2楼的豆角包,番茄蒸饺,荟2的自助餐,荟3的麻辣小龙虾……

大学的日常终究是饿了吃,馋了吃,刚巧路过吃,跟男朋友吵架了不开心去吃,和好了高兴去吃,不吵架不和好无聊了也去吃一吃。再多的食堂,再多的口味也禁不住五年下来天天吃啊。后来越来越觉得食堂饭菜不合口味,越来越挑剔。

花样变化最多的博园粥窗口,水果粥,砂锅粥,黑米卷,菠萝饭……横竖不过是黑米,糯米,水果,牛奶4种食材的排列组合,换个餐具就是一道新品。总觉得食堂阿姨不走心。现在想想也真是难为她们了。

我此刻依然坐在桃园一楼发愣,这期间食堂里的学生换了一波又一波,全是陌生的面孔。我的室友,同学早都离校了吧。于是再次发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学校食堂和朋友一起吃饭了。

毕业典礼已经结束一周了,我还赖在学校不肯走,只是想多做几天学生。每天跟期末备考的学弟学妹们一起在图书馆,教室里看看书,总有种还没毕业的错觉。每天纠结着去哪个食堂吃饭,吃到不合胃口的饭菜时日常抱怨一下,往常脱口而出的那句:“等毕业了,就再也不用吃食堂了”哽在喉哝里咽下了,突然意识到以后再难吃到食堂了。

五年前,老妈送我来学校。娘俩一起在离我宿舍最近的桃园食堂吃了午饭,第一次用铁餐盘吃饭,端惯了碗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把饭扒拉进嘴里,用筷子夹菜可以,夹饭着实有点为难我。吃饭速度都慢了不少,老妈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还说:“这下好了,以后就要学着细嚼慢咽,女孩子家家的早该改了你那狼吞虎咽的坏毛病。”

如今我熟稔地用筷子夹起一小团米饭送进嘴里,还是当年的那个味道啊。

文 / 唐瑞雪

图片 / 唐瑞雪

BGM / 未至 – 郁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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