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烧坏过锅,但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把菜烧干了。
一直觉得,把所有的事都掂量到位,拿捏好分寸之后小心又小心、谨慎再谨慎,那样活着太累了。所以,在对重要的人和事极其上心之外,在某些环境下,开始习惯变得散漫和放纵,比如,一个人在家的时候。
倒不是觉得吃不重要,就是,偶尔神经也会大条。锅里煮着汤的时候任性地跑去钓鱼,读书读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跑去超市采购,想着带大爷家的狗出去溜圈消食结果把狗忘了……诸如此类的。只不过,这次的结果是我连着吃了三顿咖喱,熬干了的。
味道上其实没什么差别,只是熬干了咖喱的汤儿但并没有糊。某一刻,就着热腾腾的米饭送进嘴里,我竟变态地觉得这种熬干了的似乎更够味儿了。
起初,我对咖喱没什么特别的情感。但似乎上大学之后吃了很多的咖喱饭,因为方便。食堂三层就有一家卖咖喱饭的,有时候中午下课不想在食堂和那么多人一起吃饭,就打包一份带走。这是我吃过的唯一一家会在咖喱里放白萝卜的怪饭,不知道是不是白萝卜比较便宜,就像在食堂里可以冒充肉的便宜土豆一样。还是仅仅因为老板觉得,在食堂里,白萝卜和咖喱更配哦!不过我还好,不挑食,什么都吃,所以虽然觉得怪,但是不影响食欲。
食堂的咖喱饭,是白萝卜和排队味儿的。
学校附近也有一家卖咖喱饭的小店。土豆胡萝卜和鸡肉切得点点大,差不多就小指指甲大小吧。隐约是为了从卖相上看起来量大实惠,不过每次吃的时候总会对厨师的手隐隐担忧。味道虽然也是一般般,但是订他家咖喱饭通常都是期末懒得去食堂的时候。狂刷一堆卷子之后,外卖什么的简直算得上救人于水火之中,这时候的咖喱,总能多出一点儿雪中送炭的好感。
所以,校外小店的咖喱饭,是软软的,轻轻一咬就烂的“解药”味儿的。
我在家做咖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虽然熬干倒是第一次。用过咖喱粉,也用过咖喱块,总觉得后者要比前者更浓稠一些,而我也更喜欢后者的口感。
对咖喱有兴趣的阶段是看安倍夜郎写的《深夜食堂》的时候,然后像突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疯狂地爱上了咖喱。深夜食堂的老板自己本身就很喜欢隔夜的咖喱,习惯把冰箱里稍微凝固一些的咖喱浇在热腾腾的饭上,趁着咖喱还没有完全融化的时候吃。食客们看到后,也纷纷表示想吃,从此,菜单上就多了一份咖喱。有时候老板为了照顾不喜欢胡萝卜的客人,还特地把胡萝卜切得小小的。
从那以后,我吃咖喱的方式也变了。经常前一天晚上切好肉,土豆,洋葱以及胡萝卜,掰下一些咖哩块儿,热热的熬上一锅,然后放进冰箱冷藏。第二天清晨煮一锅白米饭或者杂粮饭,配着一起吃。用东北地道的盘锦大米煮出来的饭,光米饭本身的味道就足够醉人,再淋上一大勺前一天熬好的咖喱,看着咖喱一点一点被米饭温暖,热气腾腾的,直到融为一体,幸福感爆棚。
咖喱其实也有high level的做法,曾在《孤独的美食家》里看到过一道印度北部的名菜——羊脑咖喱。村上龙是这样描写羊脑咖喱的:“白白的羊脑没有煮熟,浮在咖喱汤汁上。咖喱灼烧着嘴巴,舌头和喉咙,顺滑的流入身体,温暖所有内脏……”。但坦白来说,比起这种高大上,我倒是更喜欢随和接地气儿的隔夜咖喱,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而且,老觉得咖喱和米饭才更配。
总之,食物们都是神圣的。它们养活着我们的心肝脾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你吃什么,你就是什么”。所以,希望正走在奋斗道路上的各位,在压力排山倒海袭来的时候,别忘了喂自己点儿好饭。
要知道,熬干了的咖喱,其实也是生活。
文/秃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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