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从一碗粥开始

zhou

北京的冬天,来得早去得迟。每天早上急急忙忙出门,赶到单位楼下的便利店,或拎着一两个包子,外加一杯豆浆,或举着一个煎饼,外加一碗南瓜粥,抑或其它早餐搭配组合,一头挤进准乘十三人,实则二十人的电梯间,未进公司门,先哈气嘘好指纹,为打卡做准备。

除了早晨的一阵忙乱外,没有特别的心情,便开始坐在属于自己的格子间中做着每天不同又相同的事情,度过不同又相同的一天天。

忘记是哪天的哪个时刻,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看着脸上的斑斑点点,由衷地感叹那一个个的斑点,其实是对自己的一次次忽视,于是……

电饭锅咕嘟咕嘟地发着声音,一阵阵米香夹杂着荸荠的清香从厨房飘出。锅中的大米翻腾着水花,红枣和枸杞随之上下而动,米粒越来越膨软,米粥越来越香稠。米香、枣香、荸荠香、枸杞香,温吞着早晨的整个厨房。楼下的柳树任由着柳条随风摇摆,水汽慢慢铺满整个窗户,似乎风也离得越来越远。

一碗粥,慢慢由口中暖至胃中,整个身体似乎被慢慢暖醒,慢慢变得舒展。下楼上班,再大的风似乎都吹不冷已被温暖起来的身体。

其实,晚上花十分钟备料泡米,早起十分钟按一下煮粥健,生活的节奏便全部调回。南瓜、红薯、紫薯、黑豆、黑米、芝麻、桂圆、葡萄干……生活的内容便真的慢慢丰富起来了。

原来,原来,别人嘴里常说的,“女人,要多爱自己一点点”,真的只是一点点,生活便开始不同。

当然,不需刻意去准备食材,家里有米有锅即可,其它配料随心情。你可以切一块紫薯,加几粒红枣,也可拍几颗荸荠,加上一些枸杞;你可以剥几个桂圆,撒几粒葡萄干,也可以小米配上几块南瓜;你可以黄瓜去皮切丝,也可以鸡毛菜撒点儿盐……

一碗不同味道的粥,而让生活有了不同的味道。从一碗粥开始的每一天,真实而踏实,不需任何誓言,只需稍稍用心。

图&文 Jessie

茶叶蛋,二种煮法,一样相思

茶叶蛋算是传统小吃,很多人记忆中都留着它的温度。出远门坐车、坐船,或者出去郊游,都会揣上三五个,最难忘的是即将远行时母亲给我们装进行囊、或者出门前母亲追出门来硬塞进我们兜里的那几个。

按说茶叶蛋这种不入流的小吃,没有可书之处,但有二个理由让我对它钟爱有加:一是童年美味,记忆太深;二是妻一直爱吃我煮的茶叶蛋。所以虽不入流,但有空还不时煮上一钵,零食、充饥俱佳。

茶叶蛋有荤素二种煮法,先说素的,只放盐、清水、茶叶,盐用大粒盐,茶叶随喜、随缘。大火煮十五至二十分钟后,捞出放进冷水浸凉,细细敲破蛋壳,再放回砂锅,小火煮一二小时,有耐心可以再煮时间长些,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由嫩到老,又由老到嫩,剥开蛋壳后蛋白上有若有若无的茶纹,咬开后有淡淡的茶香、微微的咸味,茶香伴着盐味,是游子思念的家乡的味道,是无法言说的乡愁! 妻口味重,我常用荤煮法。放盐调味,放酱油着色,放花椒、茴香、八角调香,再切几块年前腌过的肥猪肉,茶叶我爱用红茶,容器用砂锅,煮法同上。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浓香扑鼻,吃而不舍。吃这种茶叶蛋有日子的感觉,充实悠长。 其实是二种煮法,一样相思!

茶叶蛋这种食物,是沧桑岁月的外表,却有喷香细嫩的心,看着蹉跎,吃着一点也不虚度。像四十岁以上的男人,经过岁月的熬煮,有阅历、有诗情、有低调、有内涵,虽说身材有些变形, 但一定是良师、是益友,平常已经没有光芒,但需要时他一直就在那里。

有时想,茶叶和蛋的相遇,也有些相亲的暧昧,先是媒人把本不相干的茶叶和蛋搓合到一起,外人看怎么都不般配,一个出身阳春白雪,一个来自下里巴人,经媒人扇风点火,慢慢地茶叶就放下了矜持,打开了自己,接着就剥开了蛋那可怜的自尊,过上日子,煮出了一锅好生活。

每次煮茶叶蛋,隐约有改写《红楼梦》的感觉,撩衣提笔让妙玉和薛蟠走到了一起,但谁说妙玉和薛蟠就不能走到一起呢?这种婚姻弄不好可能改变二个人,或许妙玉就此能少一点孤傲,释放出心中的红尘。那薛蟠呢,有可能收敛一些他的浑噩,内心多一点清新之气。而世间的婚姻也是这个道理,茶叶和茶叶,蛋和蛋煮在一起不一定好味道,茶叶与蛋过在一起才滋味悠长!

文 念青唐古拉山

天冷了,我们来暴食

我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天冷了,会对自己特别好,把自己像要给皇帝进贡的小猪崽那样养着。

夏天减肥总是简单的:米饭热得发馊,麻辣烫热气腾腾倒人胃口,面包腻到发粘,心下也就与几撮冰淇淋作作心理斗争。冬天可不一样。大棉袄一披,粉红色都行,再臃肿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叫嚣:这么肥咋地!不是我肥,是这外套太不争气。于是乎失去了最后一丝与脂肪斗争的廉耻之心,火剌剌投入冬日养膘小分队。没入学校北门外黑暗料理一条街,杨叔牛杂、法国面包、学生创业的猪扒包、地下铁奶茶、便利店里的健达缤纷乐,无不让人春心荡漾。没事,吃吧!待到膘肥体壮日,便是我等放假时。

北风一扔烟雾弹,南国小花朵已不战而降。下午在床上捧了本书懒了半日,瞥下窗外已是暮光冉冉,路灯零星。走出学校,当然先就近飘入奶茶店,饕餮一杯热可可。

在我心目中,白咖啡、杏仁奶茶、热可可,这些都是字眼都闪着光的极其温暖的存在。手持一杯冒着热气的热饮,一顶贝雷帽,绞花针织毛衣,黑色大围脖,桃色俏皮毛呢大衣,绿色羊毛短裙,棕色长靴,黑色裤袜,三五闺蜜,流连街头,大概身上亮堂的青春就把冷夜吓个半死,遑论还有手中一杯温暖的可可。常觉得可可是蜂蜜,甜到人心坎里去;或是热水袋,暖着小心窝;就如夏日的冰淇淋、蓝色泳池,或是圣诞节的星光游乐场、电影院,它是冬日的御用品,多么美好的裙带关系。

看了衣裳,暖了胃肠,云游在贩卖圣诞礼物的星光闪闪中,不亦乐乎。珠宝镶嵌成的小动物,红白绿相间的圣诞树溢着奶香,荧光闪闪的星星饰品、红白交错的拐杖、金银发亮的糖果……I smell Christmas, all that’s pure.

说来要感谢妈妈,给了我关于圣诞节18年独特的回忆。“崇洋媚外”赋予她浪漫的个性,西方人的节日说什么都不错过,从有记忆开始,她就假扮“圣诞老人”,每年给我送礼物。还记得第一次收到礼物,还是幼儿园光景,在城里巷几十平米的老家,捆在一只大的、红白相间的羊毛袜子里,几颗糖果,一张圣诞卡片,上面写着:“小夏怡今年表现很好,圣诞老人很满意!明年也要继续加油!”年幼的我真真不敢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只要乖乖听话就有天使降临。

那天早上,我假装睡着,又假装苏醒,反反复复5、6次,只为了再体会一遍看到圣诞礼物的惊喜。小时候就是这么容易满足,一场大雪,一次爬山,学会跳绳,小小的心很容易就被充盈。随着年龄增长,妈妈给的礼物不断变化,但总是那么贴近心意。有华美丝巾包着的几本厚厚的大书(打开了我热爱阅读的大门),有满满一大壶奶瓶状的“雪粒糍”,每年不变的是那张叫我“小夏怡”的贺卡。其实10岁出头我就识破了爸妈“善意的谎言”,但出于想占便宜的心情,还有不想辜负他们的心意,我一直半梦半傻地佯装还相信这个神话。一直到初二爸爸生病,北上广全国跑,家里都没人在,但圣诞节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托奶奶或者外婆给我买好礼物,然后写那张贺卡——“小夏怡……”18岁,高三那年,我拿着那张贺卡,床头写满给天使的信,滚烫的眼泪和冰冷的家,只有奶奶外婆的饭桌和千里之外的电话,电话那头妈妈强颜欢笑的报平安,这头揪心的害怕……只希望真的有上帝保佑父亲能平安。God bless.

不知不觉有些感伤。一晃在广州也已经两年。在杨叔的牛杂的路边摊坐下,点了串墨鱼丸、一串上海青、一片面筋、一个土豆,杨叔的儿子不怎么利索地把食材放进沸水。杨叔走过来,边收钱、打理菜,顺带摸了摸他的头,满脸盈盈的笑意。我瞬间嫉妒起这份简单的温情。不自觉地拿起手机,拨通那通被遗忘很久的电话。那头,北纬30度的温度传来,而我们就像老朋友那样对话:“妈,这天怪冷的,我晚上又吃了好多啊!你呢?”

文 夏洛克怡

新疆的味道

星期天的晚上,不想做饭,全家商量着晚餐吃什么,老公强势地说去洪文大排档,儿子憋屈地想去鹿港小镇,后来我提议,去吃新疆的清真菜,经过三方艰难地会谈后,总算答成一致意见–清真!

一到嘉盛豪园后面的清真餐馆外,门口仍旧是摆着烤羊肉串的烤架,烟熏火燎的,肥瘦相间的羊肉串披上孜然的衣裳,哔哔啵啵快乐地唱着,孜然、辣椒以及各种调料伴随着成熟了的羊肉串的味道四处弥漫,火一样的热烈,顿时勾起强烈的食欲,想起了那年的七月,在新疆的晚上吃着烤羊肉串,配着卡瓦斯或是啤酒,夜晚是那样的惬意和美好,逍遥总是与美味同在。新疆令我那么难忘,那难忘里更多的是因为有了羊肉串的味道。羊肉串先是点了三串,那么三小块肉丁,被我等豺狼虎豹风卷残云一番,都不够填牙缝,于是再点三串,我只笑老公小气,看看邻桌,人家都是上的一盘羊肉串…

我们点上一盆羊蝎骨汤,其实以前也吃过,只是这次的羊蝎骨更香浓,羊蝎骨上的肉鲜嫩而松软,是否和草原运来的羊有关?那么大的一盆,被我们仨儿狂吃狂喝干掉三分之二。我们这的菜场上卖的羊肉、羊骨啥的都没那么好吃,看来若要吃到草原羊,必须得网购空运。

想着馕坑肉那香气扑鼻以及特殊的制作方法,极力推荐他们父子吃,上菜时只见那馕坑肉金黄焦脆,骨头处包着锡纸,才惊觉我的印象中竟将架子肉当成馕坑肉。正好,两次去新疆我都没吃上馕坑肉,第一次去新疆,在我们的要求下,马师傅天天带我们去吃有特色的,或是羊肉,或是夜市,唯独没吃上馕坑肉;第二次去新疆,同行的伙伴对吃都不讲究,再加上北疆的吃大多在景区里,美味的羊肉基本都没吃到,更别说馕坑肉了。啃上一口,真香啊,若要论羊肉做得最香最好吃的,当属馕坑肉,大大的一棒,直啃得我们嘴角流油,这一根馕坑肉下肚,立马就饱了,虽然好吃但也油腻了些,不知馕坑肉在新疆,可也是这样的?

点餐时,特意点他家的手抓饭,可惜没有了,他家的手抓饭松软正好,又不会像在新疆的手抓饭那样硬而油腻,馕才开始做,要烤好久,估计我们是等不了了,想着那热腾腾香喷喷尚未出炉的馕以及美味可口诱人的手抓饭就这样与我们擦肩而过,甚是遗憾。再问有没有烤包子,仍旧是没有的,毕竟这不是在新疆,烤包子在新疆也只是街边小吃,想起当年马师傅带着我们在一个农贸市场里四处寻找著名的馕坑肉未果,而巧遇一家门前排着长队等着烤包子的店铺,那是我在新疆吃过最好吃的烤包子,以至于我后来再去新疆,怀着初恋般美好的念想,每每见到烤包子就买,可惜,都没有那第一次的味道了。那包着羊肉馅、外焦里脆、酢香可人的烤包子注定要像那消魂的一夜情一样遥不可及了…

没有主食只有各种羊肉的晚餐,勾起我无限的回忆,那回忆里满满的都是关于新疆的味道,忽远忽近…

文 简单雍雍

番茄炒蛋

小时候很喜欢和玩伴宅在她家的阳台谈天说地幻想未来。有时两个人躺在沙发椅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飘过一朵又一朵奇奇怪怪的云,一说便是一个下午,到了晚上赶不及回家就会直接在她家吃饭。

依稀记得第一次留在她家吃饭的场景,她的嫂子从厨房端出好几道菜,非常热情地呼我一起吃饭,我笑呵呵答应着有些害羞地随玩伴坐到桌边,当时具体有什么菜已经记不得了,唯一的印象便是番茄炒蛋。这不是一道什么特别的菜,吃一次那种美味却永远也挥之不去了。

黄澄澄的炒鸡蛋厚厚一层铺在红通通的番茄上,表面撒了一些葱花,一筷子夹起番茄鸡蛋,浓稠的酱汁便顺势留在热腾腾的白米饭上,吃一口菜,酸酸甜甜的番茄汁已经沁入松软香透的炒鸡蛋里,味蕾一下子被打开了,再扒几口饭,实在是回味无穷。对于鸡蛋控的我,也顾不得什么女孩子矜持的形象,一口气连吃两大碗饭,还被她嫂子夸奖“瞧瞧,这孩子多健康,吃饭倍儿香,你瞧瞧你饭都不吃。”玩伴嘟起嘴朝我皱了皱鼻头,我们俩便在桌子底下偷偷玩起“佛山无影脚”。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跟妈妈说我吃了一碟全世界最好吃的番茄炒蛋,边形容还边吸口水,很是认真,但我妈妈只是嗯嗯嗯地答应着,觉得我是小孩子贪吃而已。(虽然她后来也做过番茄炒蛋给我吃,但真的没有了那种感觉,我只能安慰她“妈妈你的特长是做手撕鸡,真的,在这方面还没有人能超越你。”)

从那以后,我对番茄炒蛋便有一种特别的情结,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里吃过的番茄炒蛋都没有那样的深刻味道了。有时候和几个大学同学出去外面吃饭也会避开点番茄炒蛋,因为在心里有了一种意识刻意想保护住那种儿时的美好回忆。

在喜欢某样东西这方面我还是情感和理智蛮同步的,一旦喜欢上便形成固定习惯,不会轻易做新的尝试。比如我发现海苔味的手抓饼特别特别好吃,从此以后就只吃原味的,哪怕别人怎么说加了肉松加了火腿更好吃我都不肯换口味。说得深一点就是我害怕改变,我承担不起风险。

这两年妈妈开始以“女孩子家不会做饭将来管不住老公”为由把我逼下厨房,我也试着在家自己做番茄炒蛋,也没什么经验,就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做了一次,一盘盛上来,鸡蛋和番茄乱成一团,盐味都快盖过番茄的味道了,鸡蛋还烧焦了,很是沮丧。做菜火候这种东西真的随便不来的,度一定得把握好,多了还是少了味道便完全不同了。

后来我想,美好的东西就让它一直在记忆里静静地美好着吧,何必要复制美好呢?人总是这样,见过好的东西以后就一定要永远地拥有才会甘心似的,就像和小时候的玩伴拉钩约定了友谊天长地久,长大了就算彼此好聚好散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一起走过的日子偶尔想起在心里甜甜地惦念着,也就够了。

by 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