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

有人问:“有哪些特别简单又很好吃的家常菜”,答曰:“煮鸡蛋、蒸鸡蛋、煎鸡蛋、炒鸡蛋、韭菜炒鸡蛋、番茄炒鸡蛋、黄瓜炒鸡蛋”。会烧菜的人看这个答案恐怕都会会心一笑,除了柴米油盐之外,鸡蛋恐怕真的是厨房最不能缺少的素材了,除了本身可以搭配出变幻无穷的菜品之外,勾芡、挂浆、上色这些辅助功能也少不了用到鸡蛋,既可以当主菜,又可以当“调料”来用的,除了鸡蛋恐怕不多。

以前看书有个《王蓝田食鸡子》的故事,讲一个叫王蓝田的人用筷子夹鸡蛋,死活夹不到。后来不小心掉到地上乱滚,王蓝田大怒,用脚去踩鸡蛋。寥寥数笔勾画出一个脾气暴躁却有点可爱的人物形象,其实我在生活中挺喜欢和这种人交朋友,脾气暴躁的人往往性格耿直,只要你摸准了他的脾气不要惹他生气就行,就算生了气,安抚两句也很容易就恢复如常了。反倒是那些永远脾气温和、待人接物滴水不漏的人,固然让人人都觉得舒服,但是从不轻易表露情绪,要么是比较内向,要么是对人充满戒备,不值得深交。以后认识新朋友,可以请他吃白煮蛋,可窥视一人性格。
 
不过对于白煮蛋这种食物我一直只喜欢“一半儿”:我吃煮鸡蛋只吃蛋白,至于蛋黄,总觉得如同塞了一嘴的石灰,难以下咽。但也有一些朋友只吃蛋黄不吃蛋白,恰恰是不喜欢蛋白寡淡的口感,觉得蛋黄吃起来很香。喜欢吃整个鸡蛋的,反倒少得很。不过后来我发现了蛋黄的一个新吃法,从此也不觉得蛋黄难吃了:那还是在南航读书的时候,有一年后街来了一家武汉热干面,那个阿姨每次都挑最大的一颗鸡蛋夹在我碗里,我就把蛋黄搅碎,拌在热干面里,没想到味道异常好吃,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点了面,还会再加一颗白煮蛋。
 
后来聊天得知,卖热干面的夫妻俩是大连人,那位阿姨特别能干,叔叔则在旁边支一口小锅,卖豆腐皮。好多次我吃面的时候,他都会铲起一块热乎乎的豆腐皮免费给我尝,后来得知那位叔叔是抗美援朝时的老兵,曾经上前线打过仗,对他多了一份崇敬,叔叔听说我在湖南卫视,而且发表过文章,很有兴致地拿出自己写的一首军哥,想让我找人谱上曲子,后来我找了不少人,都是开口先问价钱的,慢慢也就没成,后来每次回南京也就一两天,很少见到他们,从朋友口中听说那位叔叔腿伤复发,回家休息去了,只有那位阿姨还在,我却不好意思再去他们摊子前挑走那颗最大的鸡蛋,而且也没人再热情地铲一块豆腐皮过来说:“尝尝,趁热吃才香呢”!还有隔壁一家陕西凉皮的夫妻俩,每次我去吃饭都要求不要放豆芽,后来她一见我,就会恶作剧一般问我:今天要不要加豆芽啊?我忙不迭摆手“千万不要”!后来在长沙实习,过了约莫有4个月回学校,晚上又去后街吃饭,虽然不常去她家,但那位阿姨居然还记得我,问一句:“回来啦”,让人真的有种回家的感觉。
 
比起白煮蛋来,茶叶蛋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发明,拯救了味道寡淡的鸡蛋,我对茶叶蛋最早的印象来自于《还珠格格》,皇上遇刺那一集里刺伤紫薇的就是一对卖茶叶蛋的老夫妻,以至于我总觉得黑乎乎的茶叶蛋是什么恐怖的东西,我们家附近有个旅游风景区龙门洞,小时候我妈常常煮了家里的鸡蛋,让我和表弟、妹妹一起提着篮子去卖,我爸妈对此态度很宽容:走在路上可以随便吃,卖多卖少无所谓,重点是锻炼一下胆量,所以我们也没什么上进心,一路玩耍到了目的地,鸡蛋已经有一丝凉意了。现在想来我爸的苦心也是白费,我终究还是一个内向的人,指头远比舌头灵活,索性把想说的都变成文字,倒也自得其乐。

吃到茶叶蛋,也是来南京上大学之后的事情学校除了食堂,各个超市也都有茶叶蛋卖,常常供给那些为了“社团工作”忙活到半夜的同学们,现在想想年轻真是好,把那么多的精力花在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当然那个时候大家总能说服自己在做非常重要的事情,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说笑间轻轻松松就把任务搞定了,虽然也有象征意义的评比和斗争,但都是小孩贪玩心性,就像纸糊的房子,徒有其表却没有恶意的。
 
在煮蛋的领域,南方人似乎比北方人更热衷于钻研,江浙一带还有一种听上去很恶心的食物“童子蛋”,盖用童子尿煮成,号称吃了会大补,我有朋友是浙江人,据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过,好像除了咸味也没什么奇怪的味道,知道真相的人还勇于去尝试的,除了汪曾祺我想不出别人,不知道他老人家有没有吃过。

汪曾祺是江苏人,在江苏有一种更负盛名的以鸡蛋为原料的黑暗料理:毛鸡蛋。把孵了一两周、已经有了小鸡雏形的鸡蛋煮熟,抹上椒盐吃。我在社区报实习的时候,有一次饭桌上点了这个菜,好奇心终于得以满足——不过我的好奇心仅仅是想看看,至于吃则是万万不行的,在我看来这种食物集中了恶心和恐怖两大特征,恐怖在于把已经孵出形状的鸡蛋煮了吃,这和煮“没有生命”的鸡蛋是不一样的;恶心则在于有些小鸡都已经有了羽毛,我敲开鸡蛋之后闻到一点淡淡的臭味,里面还有浑浊的液体,于是赶紧倒掉。

没想到马上就有人指着说,毛鸡蛋最优营养的就是里面的那点水,被我倒掉再吃其他的就没有意思了。其实我本来也没打算吃,想起《红楼梦》里贾母吃一种“羊羔肉”,指的就是还没有生出来的胎盘状态的小羊羔,贾母对宝玉说:“见不得天日的东西,你们小孩子是吃不得的”,虽然都是吃荤,但是毛鸡蛋这样的美食我还是不能接受,同行的一位老爷爷则是两眼放光,连喊“大补”,我心里嘀咕就那么几种元素,能补到什么程度。

大概因为鸡蛋太常见了,所以做菜的时候就不怎么当回事,等到工作之后自己做饭,才发现就连最简单的煮鸡蛋也是有讲究的,温度太高鸡蛋就会煮爆;而煎蛋也十分考验火候,一不小心就会炒焦。有一天下班看到马栏山菜市场有附近农民新摘的香椿芽,突然想起看《舌尖上的中国》有一道香椿鸡蛋饼,顿时来了兴致,就想回家演练一番。

其实发现做菜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方法,学有所成之后请朋友来家里做客,自己烧菜给朋友吃,一群人有说有笑地洗菜,有时候碰到不懂的地方就嘻嘻哈哈糊弄过去,虽然不见得是美味,却让人心情愉快,实在比去外面下馆子有趣得多。
 
烧菜的过程,儿时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忙碌的情景就不断在眼前浮现,我一点点回想,一点点按照自己的理解做,感觉弥漫在儿时空气中的那种亲切气味又逐渐在这异乡的厨房里复苏和芬芳起来。

文/李铁柱
图/Jen 循CC协议使用

才没有“虾”闹

论一个吃货的修养,最重要的是过嘴不忘吧唧,过鼻不忘香气。无论是老话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是文艺点儿的囿于昼夜、爱与厨房,结果还是一股脑儿的下肚,嘴里尽情回味是哪个大厨手里描刻出来的余香,简直一绝。食物就是这么一个好东西,好吃与否,每一步都有做它的意义,就像姥爷做的小龙虾,首先不得不承认它是好吃的。

姥爷年过七十,姥姥经常在我面前夸姥爷年轻的时候,高大帅气,打得一手好球,写得一手好字,吹得各种小乐器,重要的是做得一手好菜,这点对于爱吃的我来说可深有体会,好菜食谱里我最关注他做得小龙虾。高三那会儿伙食督促的紧,姥爷时不时会带点儿他亲手做的虾来我家改善改善我的生活,平时口味太淡,好家伙,这一大盘虾倒让我垂涎三尺,真不是吹,我可以一口气吃光,虾肉的劲道和深渗的调料香味已经让我不可自拔 了,于是我偏要挤进厨房和姥爷学两手,姥爷也豪爽,说收了一个榆木脑袋只会吃的徒弟算他倒霉。

姥爷做虾之前先把虾剥洗干净,一点一点刷去泥垢,清洗像姥姥做针线活一样细致,然后开始下锅,先把虾用油炸过一遍,炸成大红色,捞出来,再将葱姜蒜蓉爆香,放入自己配的香料,有肉桂、陈皮、花椒、丁香、茴香、大料等特制调料爆炒,将香味炒出来,他会先用筷子沾上一点尝尝味,是他想要的味道就会心一笑,说道虾下锅喽!手舞足蹈又稳掌大勺。这时再放入龙虾不停的炒,香味便能进入虾肉里,香气四溢,回味无穷。其实过程并没有那么复杂,但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把自己全部的爱毫无保留地用在一道菜上,却有了新的味道,我总是能记得那份“用心”生成时候他的心情。

现在在外地上学两年,中间很少回家,只要回一次,姥爷保准要给我做小龙虾,而我又保准不负众望一口气吃光,有时候在学校会怀念虾的味道,会怀念他做菜时专注的样子。

有人说那些有才华的人总能热情地在枯燥的生活中孜孜编织出最浪漫的梦想,就连劈开出生蛋壳的手法都毫不犹豫,我觉得姥爷却带着他的虾沿着光一点一点循着流星的方向给我们带来家的温暖和力量,不骗你,真的没有“虾”闹。

文/毛答应
图/Alpha 循CC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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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又吃起了麻辣烫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问余何适?廓而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一年,两年,好几年过去了,好久都没吃麻辣烫。

从小爹妈管得严,所谓的零食和路边摊皆以不干净不卫生的名义不让我碰,偶然为了一时的贪嘴吃上一两次也终究是没养成吃这些的习惯。偶尔听到年长的哥哥姐姐们讲起求学时跟同学夜半把酒言天下的场景,心里总会生出许多向往之情。那会儿在我的心里,路边摊麻辣烫就代表着可以过着有自己支配钱的日子,代表着自由与洒脱。

好不容易熬到上了大学,跟早上小区里遛狗的情形差不多,撒了欢似的往出跑,什么都想尝试尝试,特别是我之前特别向往的麻辣烫。如同中国大部分大学一样,我们学校后门外也有一条餐饮一条街,不过跟有些声名在外的学校小吃街不能比,勉强算是有几个饭店,做的饭菜更是尔尔。到时每天四五点,这条街上会陆续出现各类的流动小摊,因季节的不同种类略有调整,但是麻辣烫的摊子不论冬夏都会出现,这也间接证明了麻辣烫的人气。

一个长条形的方槽被格成了几个区,汤底依次从辣过度到不辣,沿着长锅摆着一圈简易凳子,老板站在一侧,颇有睥睨众生的架势。旁边另有个小推车,里面堆满了穿好的串儿和各类酱料,基本上就是麻酱,蒜汁,香油之流,好像个别家还会有酱油和醋。食客来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自行调好喜欢的酱料就可以坐下来开动了。我喜欢辣汤,每次都要在那里面翻个天翻地覆,喜欢吃蔬菜蘑菇豆制品,不爱吃鱼丸虾丸那些,总觉得吃那些爱饱,这顿美好的晚餐会很快结束。还有一些是老板们不会穿成串儿需要跟他单点的,那会儿我爱点油麦菜和粉丝,偶尔也会尝试一下方便面,蔬菜挂油,粉丝挂酱,都是重口味的东西吃的我不亦乐乎。

彼时经常要趁下午第二节没课的时候和小伙伴约了一起早点去吃,如果晚了就会人满为患,没有地方落座。吃久了也会吃出一些门道来,哪家的汤底浓,哪家的麻酱配得好,哪家给的实惠,甚至哪家的老板会做人,全都了然于胸。难忘一次冬天的时候,外面吹着大风还飘着雪,路上没什么人,晚上自习也学不进去,小伙伴鼓捣我去门口吃麻辣烫,我俩顶风冒雪走到校门口,一看只有一家出摊还正是我们平日里喜欢那家,心里特别欢喜。坐在那个小棚子里,一盏小灯孤独的亮着,老板温暖的笑着,雪花落进锅里,掉在盘里,飘在菜上,后面还来了两个貌似是附近收小摊贩保护费的混混,带着金链子穿着皮夹克,我都不记得是谁开的头,我们几个居然还聊起来了,聊的特别开心,老板谈到摊位费及早出晚归的辛苦,混混谈到作为混混的不安全因素,学生谈到考试的痛苦,那个晚上实在是太有爱与画面感。

到快要毕业时,又陆续兴起了店面式麻辣烫,一个开放的冷柜里摆了几十种食材,按荤素称重,以号领食,去吃过几次,好吃还是好吃的,只是好像情怀没有了。而地摊上的麻辣烫串也从5毛一串涨到了8毛,再加上毕业时对前途不确定的迷茫和对接下来生活的烦躁与惶恐,更是无心再去享受什么美食了。此后几年,更是无兴趣再碰,路上偶有看见摆摊的总是匆匆走过,觉得很脏,总是认为在学校的后门和特定的人吃才是合理的。

最近林妹妹来京,偶然路过一家麻辣烫的店面,我突生感伤之情,拉着她进去吃了一顿。时间地点人全都变了,我竟又吃出从前的味道。走不到一条路上的人就友好地说再见,大声祝福,漫漫旅途中又会遇到新的朋友,高声唱着歌,愉快地吃着麻辣烫。于是我又吃起了麻辣烫。

图&文  爱因斯子

虾仁与虾,坚守不了的宿命

“虾仁和虾有区别吗?”步行二十多分钟到了稻香,点了虾皇饺、红米肠、蟹仔烧卖,都有虾仁,对面这位平时对虾充满着狂热的瘦子却一口不沾。

“虾仁和虾区别大了去了,差了一个字差远了。”瘦子在桌子前常把身子弯成一颗虾的形状,吃饭、工作、看电影。我和单单飞快地把每一个小点都尝了个遍,夸张地发出满足的赞叹声,当然还有长成虾背状的榴莲酥。

第一次熟悉起来,是因为聊到虾,在海边长大的瘦子胃口不大,挑食得很,却爱极了虾。从小娇生惯养的单单胃口不大,挑食得很,却爱极了虾,在饭桌上,他和她都坚守着自己的食物链原则:少量,精选。而我,不挑食、不节食,更是对鱼虾蟹毫无抵抗之力,和她俩一起吃饭,不忍心自己因可惜食物而变成胖子,每次都会因为力不从心而扼腕叹息。

虾仁和虾为什么不同,瘦子用他粗暴简单的回答对付了我们,然后细想起来,这个中滋味,就如同煮鸡蛋和蒸鸡蛋、前女友和现女友有什么不同一样。

被剥去了外壳的虾,加上不同的配料,包裹在晶莹剔透的米皮中,入口咀嚼时,多了份Q弹,却少了些虾味,只留存着如同前任记忆的苍白与寡淡。任怎么用力刻意回想那份曾经尝过的独特鲜味,怎奈无法让已经遥远的胃狠狠地报复性地抽搐一下,好让记忆再次翻江倒海。因为时过境迁,虾没有了完整的爱情外衣,只剩下赤裸裸的肉体和干巴巴的故事,沦落成虾仁。

吃虾的时候,瘦子喜欢沾醋,从尾巴开始一截一截咬断,每一寸虾肉都细细品味,最后整个吞进虾头,吃掉虾黄,吐出虾嘴。那是他幼时美味和营养的记忆,和习惯了白粥的胃一起长大,长成一颗纤细的大头虾。我从小吃惯小白虾,娘亲常得意地跟我炫耀她能吐出完整的虾壳,而我一直甘拜下风,挫败地咬断虾头,好歹能让身子完整异处。入口的完整虾肉带着汤汁的鲜美和蘸料一起滑入肚肠,这么重复而简单的动作可以持续很久,直到打饱嗝后再重复两小时。

喜欢虾,却讨厌虾仁。瘦子的爱情观也是如此,在现任的情感中执着地付出所有,而没有了爱情的味道,即便再精致的关系,也食之无味。

多数人像我和单单一样,喜欢虾,也吃虾仁,在多巴胺的过度分泌中延续了习惯,却那早就丢失了我们喜爱的初衷。

图&文/ latte

爱死了豆浆

有时候,一件物品和一个人一样,进入你的世界之后,能够让你挖掘出一个全新的自己。

如果说什么物件购置回家能让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改变了我的,一定非豆浆机莫属了。有了它才知道,原来自己家制的豆浆,可以如此浓稠香醇。

很多年前,刚刚开始工作,每个月的薪水低的几乎无法支付房租,那时拥有一台豆浆机,可以算作生活理想之一。让它变作现实的机缘,是在意料之外的奖金发放,好像命运也在帮助我,让我可以距离企盼已久的生活更近一些似的。

买了当时新款的豆浆机,算是赠予自己在那个秋天的礼物。沉甸甸的装在盒子里,回家的路上,买了各式的豆子,细细的搭配着,晚饭时就迫不及待的做了豆浆来品尝。

做饭的时间,听豆浆机在身后轰隆隆的响着,不觉得它吵,我坚信在这吵闹过后,是有惊喜在酝酿。

等待完成的提示音,把豆浆倒出,用滤网过滤豆渣,把浓浓的新鲜豆浆倒进碗中,黄豆掺了花生和红豆,味道极香,加上滚烫的温度,冒到脸上的热气都带着豆香飘上来。

饭前喝上小半碗,从里到外都觉得暖暖的。

后来,习惯了临睡前把豆子泡好,第二天起床开启豆浆机,洗漱完毕后还有时间可以做一顿早餐,静静等待豆浆完工。一天的开始,就变得如此令人期待。

于是,生活的节奏变了,不再是睡懒觉匆匆出门,在公司楼下买敷衍潦草的早点。渐渐的习惯了早起,有时间读一会书,做一会运动,准备早餐,然后听舒缓的音乐不急不慢的享用这一日给自己的大餐。

随后的一整天,也比往日变得鲜艳多彩起来,那是一种源自对生活热爱的力量,在一日日的细枝末节里,有信心把日子过的更精致更美满。

偶尔也尝试些新的花样,比如多放些糯米,做完后不用过滤,倒出来就是香浓的米糊,黏黏的幸福的把嘴巴糊住。也试过把银耳和红豆加入,做出的银耳豆浆糯糯的很是美味。最喜欢的搭配是用热豆浆冲泡燕麦,似乎比记忆里的牛奶燕麦粥更加美味。

周末的时候,早餐的豆浆一次喝不完,把剩余加了紫米和小米,在中午用电饭锅新煮了粥,比水煮粥更有惊喜滋味。

其实生活的一点点新的尝试,往往带来的就是大大的欢喜。

文/残小雪
图/Blue Lee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