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辣是人类最受欢迎的SM玩法

说酸甜苦辣,已经顺口的说了很多年。所以第一次听说辣并不算是一种味觉的时候略感震惊。辣说到底,是一种痛觉,所以吃辣,算是一种全球人民的SM活动。

《品尝的科学》里这段关于辣的文字,里面有一句话这么说:不管吃辣椒时是什么感受,它真正的乐趣来自后继的满足感,那种受尽折磨后活下来的解脱感!

读到这里,倍觉形象。上周推送过《品尝的科学》中的一篇文字,今天继续读读这本书。

注:文末依旧有赠书!

——深夜君

- 正文 -

为什么有人会对辣椒带来的刺激情有独钟——目前尚未有健康上的益处可以解释它。我们也喜欢某些带有苦味的食物,但都是适可而止,从没出现过有人在比“谁泡出来的咖啡比较苦”。

辣椒带来的感受,和物理上的热是相近的,自从100万年前或更早以前,人类发明了用火加工食物之后,我们的饮食就多了“热食”这项选择,也逐渐爱上了它。

另一方面,我们对辣味的感觉也和冰冷很类似。冰冷也不是特别宜人的感受,但我们偏偏喜欢喝冷饮、吃冰激凌,或许是因为我们会把它和解渴联想在一块。不过,这些还是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辣椒演化出的让其他生物不敢靠近的辣,我们却义无反顾地爱上它了。 

你家的狗也吃辣的时候才算真的爱吃辣

保罗·罗津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并和他的太太着手撰写了《风味原则食谱》(The Flavor-Principle Cookbook)。他们认为,对有些风味独特的民族美食稍作改动后,也可以成为家中的佳肴。

罗津首先探究了为什么有些文明喜欢特别辣的食物,有些文明却不大吃辣。他为此前往了位于墨西哥南部瓦哈卡州(Oaxaca)高原上的村落,并且把焦点放在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上。

当地的萨巴特克人(Zapotec)非常嗜辣,他们在饮食中使用了大量的辣椒,罗津对于他们养的猪和狗会不会也因此喜欢吃辣,感到很好奇。“我问当地的人,他们饲养的动物是不是也喜欢吃辣,”罗琴说道,“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很可笑,回答我说: ‘哪有动物会喜欢辣椒!’”


为了证实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他让动物们在不辣的饼干和掺了辣椒酱的饼干间做选择。结果,这些动物虽然两种饼干都吃了,但是显然不太喜欢辣饼干,总是先吃不辣的。

接着,罗津想看看可不可能培养出喜欢吃辣的大鼠。如果他能够让这些大鼠优先选择辣饼干,那就表示饮食中之所以出现辣味,很可能是适应的结果,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之所以喜欢辣椒,有可能是因为辣椒的营养价值与它对生存的重要性,战胜了它称不上好吃的味道。


慢慢地,人类有可能对它的味道越来越不敏感,就像玻利维亚的艾马拉人习惯了他们带有苦味的马铃薯一样。

这些大鼠一出生,罗津就将它们分成两组,其中一组一开始就喂食加了辣椒的食物;另一组则是逐渐在它们的饮食中加入辣椒。但是最后,两组大鼠都还是喜欢不辣的食物。

在另一个实验中,他在大鼠的食物中加了一种会让它们吃了觉得恶心的东西,但这些大鼠依旧优先选择这样的食物,而不是辣的食物。

最后,他让部分大鼠出现缺乏维生素B的情形,使得它们的心脏、肺部和肌肉都出现问题,接着再以辣的食物喂食它们,让它们恢复健康。这么做的结果,是让这些大鼠虽然仍不喜欢辣的食物,却也不那么排斥了。总的来说,罗津只成功改变了一只大鼠的喜好。只有对辣椒素失去知觉的大鼠,才会不再对辣椒感到厌恶。在那之后,罗津真正成功的训练出了喜欢吃辣的动物,那是两只爱吃辣味饼干的黑猩猩。

吃辣是一种极限运动

罗津认为,或许是人类的某种文化或心理层面的因素,让我们爱上了辣椒的灼热感。这个原因和生存没有关系,是人类自己心甘情愿反转这个喜恶的。萨巴特克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吃辣,但是差不多在4~6岁之间,就会养成这个偏好。

不久后,罗津找来一组平常不太吃辣的美国人,和一组来自墨西哥村落、爱吃辣的人进行比较。他给他们吃不同辣度的玉米点心,请他们评估什么程度的辣是最适合的,什么程度的辣是让人无法承受的。

不出所料,墨西哥人果然比美国人能吃辣。但是有一件事是两组人都一样的:从 “刚刚好” 到“无法承受”之间,就只有一线之差。“大家最喜欢的辣,都只略低于无法承受的辣,”罗琴说道,“看来,大家都在挑战自己的极限,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

辣椒文化是一种对极限的挑战。柯里认为,迷上辣椒帮助他克服了许多自己的弱点。他将生活重心放在这种简单而强烈的感觉上,也因此成功了。2013年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将柯里的 “卡罗来纳死神辣椒”列为世界第一辣的辣椒。

但是“成功”是指在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这场竞赛将辣椒的辣度不断向上推至前所未有的劲辣境界,有的辣椒的辣度甚至已经超过200万史高维尔指标。但是他还可以走多远呢?又有多少人会追随他的脚步呢?

吃辣是人类最受欢迎的SM玩法

快乐与厌恶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在人体解剖学与行为学上都是如此。在我们的大脑中,这两者紧密重叠,它们都是由脑干的神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它们很可能是从原始的条件反射发展而来的。


两者都牵扯到了大脑中与决定动机有关的多巴胺神经细胞,它们都能激活类似的高级皮层区域,影响感知和意识。

从解剖学可以看出这两个系统关系密切:在一些大脑结构中,对痛觉和快乐做出反应的神经细胞位置很接近,形成了一种从积极到消极的变化。很多时候,这种情形都是出现在连接基本反射和意识的享乐热点。

在行为上,快乐与厌恶也是处于平行的地位。两者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都与触发直接关乎生存的行动与学习动机有关。


痛苦告诉我们要停止,要离开,要避免;快乐则像绿灯一样,告诉我们可以继续,下次再来。一点点快乐感受可以减少疼痛,一点点疼痛会降低快乐的程度;长期疼痛会使人抑郁,失去体验快乐的能力。

人类一再为了得到更好的且能带来快乐的回报而忍受痛苦,生育就是一个例子。相反的,快乐也可能付出代价,像是宿醉或是长期吸食毒品会让人觉得生命了无意义而沮丧。

罗津认为,大家对辣又爱又恨,就是这两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追求极辣的人,喜欢这种没有风险的危险与疼痛,还有那紧接而来的解脱。


“就像有人喜欢云霄飞车、高空跳伞或是看恐怖电影一样,热衷于那种恐惧和刺激,”他写道,“有的人喜欢跟着悲伤的电影流泪,有的人享受踩进热水浴时那一剎那的刺痛,或跳进冷水时的震撼。这样的’良性自虐’和爱吃辣一样,都是人类特有的行为。”吃辣椒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自虐,一种在文明保护下的我们可以追求的危险。

吃辣的幸福是受尽折磨后的解脱感

罗津的理论认为,味觉带有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情绪元素:解脱。

牛津大学的西里·莱克内斯(Siri Leknes)研究了快乐和解脱之间的关系,并对这两者会不会其实是一体两面的东西进行了探讨。莱克内斯找来18位志愿者,请他们做两件事,一件是愉快的,另一件是不愉快的,并扫描他们的大脑。

首先,莱克内斯让志愿者想象一些令他们感到快乐的事,像是享用最喜欢的食物、喝一杯最喜欢的咖啡或茶、闻到海风的味道、新鲜出炉的面包香味、洗个温暖的热水澡、笑脸等。

接着,他会给他们一个疼痛即将发生的视觉信号,他们的左手臂上连有一个会发热的仪器,在放出疼痛信号后,这个仪器会制造为期五秒钟、温度达48.8℃的热量。这个热量足以造成疼痛,但是不至于烫伤。

计算机扫描的结果显示,在认知和判断形成的前额叶皮质处,以及享乐热点附近,解脱和快乐引起的反应是纠缠重叠在一起的。就像情绪一样,它们的强度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乐观的志愿者相比,悲观的志愿者得到了比较大的解脱,这或许是他们对痛苦结束的期望比较小的缘故。

柯里的网站上有人们吃了死神辣椒后的影片,这些人真是自讨苦吃。有一个人在试了一口后,眼睛瞪得大大的,接着椅子往后仰,整个人跌到地上。还有一个人全身冒汗,看起来非常恐惧,但还是努力把它吃掉了。看着这些影片,我和我儿子突然明白了,不管吃辣椒时是什么感受,它真正的乐趣来自后继的满足感,那种受尽折磨后活下来的解脱感。

- 关于品尝的科学 -

今晚的文章,节选自《品尝的科学》,作者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是一名记者,毕业于耶鲁大学,曾在全世界最大博物馆体系史密森学会的刊物《史密森杂志》《华盛顿邮报》《连线》等杂志上发表文章。他为《新奥尔良花絮时报》所作的科学与环境报道,预料到了卡特里娜飓风,并探讨了全球渔业危机与外来物种问题;与人一起作的报道《毁灭之路:新奥尔良的破坏与超级风暴来袭》赢得了普利策奖。作者的其他作品则拿过美国科学促进会、美国生物科学协会和国际专业烹饪协会的大奖。

在最后,再送两本书给大家。在文章评论区留言,说说你们吃过最辣的食物?截至下周一晚22:00,评论前两名,各赠送一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提供的《品尝的科学》,多读书,祝好!

(上周已经获奖的两位朋友就自动不参与啦)

原文 /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图片 / 百度图片

BGM / Despacito – Luis Fon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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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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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华农食堂,是我的青春时光

我已经有点忘记那个场景,夕阳正好,斜斜的金黄的照在楼道的一侧。然后我走出宿舍,穿着短裤和T恤,一副不修边幅的少年样,去饭堂解决学生时代最平常不过的晚餐。

那时的饭堂,什么都好像是错的,打饭的阿姨手抖、食材称不上精良、再便宜的价格对学生来说都嫌贵。可如今再看,一生里最美好的那些饭,有很多都是在那毫无设计感的长桌上完成的。

夏天还是一个个的过去,你还在,饭堂还在,只是那些年已经追不回了!

——深夜君

- 正文 -

12:05,午餐是桃园食堂的咖喱鸡排饭,裹了过多面粉的鸡排吃起来缺少鸡肉的香味,我不满意地摇摇头。夹起咖喱汁中的土豆块塞进嘴里,土豆熟糯的一塌糊涂,没牙的老太太都能毫不费力地一口咬下去,和着辛辣的咖喱侵占整个口腔,散发出独特的鲜香。嗯,还是土豆好吃。

我突然发呆:在学校食堂里最后一餐就这样结束了?或许我应该再来点什么。


桃园二楼的油炸窗口里一块钱一个的红薯饼来一个?卖红薯饼的小哥哥每次都很阳光地冲我们笑。刚出锅的红薯饼最好吃,裹着蛋液的红薯丁聚合成圆饼状被炸至金黄,趁热咬一口,外层酥脆,里面软乎乎的红薯烫的人呼哧呼哧的。想想已经一两年没吃过红薯饼了,大一那会儿天天吃,吃腻了。

梦泽园的烧烤再来两串?超级佩服卖烤串的阿姨心算能力,不管买多少串,阿姨分分钟报出总价。最喜欢梦泽园的烤馒头了,切成小片的馒头串成串撒上特质的辣椒粉烤的的金黄酥脆,咬一口嘎嘣脆的外皮里是柔软雪白的热馒头,刚柔兼济,外表层的特制调料很让人惊艳。

博园的金桔柠檬来一杯?卖饮料的小姐姐一直走高冷范,不苟言笑的她动作麻利地紧。这个窗口的饮料种类丝毫不逊色外面奶茶店,价格却要比奶茶店便宜太多。最喜欢金桔柠檬和红枣味豆浆。曾一度羡慕住博园宿舍的同学近水楼台可以天天喝到这么好喝,这么真材实料的豆浆。住荟圆宿舍区的我早上就只能喝喝桃园的速溶豆浆粉做的豆浆。

竹苑的油泼面也是一绝,第一次吃油泼面我是拒绝的,明晃晃的两勺滚烫的热猪油浇在面上,这得多少卡路里啊,我要跑多少公里才能消耗掉啊,这不是在喝油么。咬咬牙,豁出一斤肉长,心里想着:就吃这一次,以后坚决不吃了。猪油本来就是提香神器,再加上一层芝麻酱的香气,新鲜出锅,热气腾腾,香气扑鼻,一口下去,全是浓浓的罪恶感与快感,配着面上撒的几粒油炸花生米炸的恰到好处。之后多次光顾,减肥大业便一再搁置。

橘园的馕来一个?三块钱一个的馕状如圆盘,比我脸都大,上面洒满了芝麻,没有过多的调料,吃起来是简简单单的原麦香甜。当年初来学校掌握不好生活费,月初大吃大喝,月末没钱的那几天曾用馕来充饥度日,一个馕能吃一天。不觉得心酸,反而觉得这是在断食清肠,对身体好。真是个傻姑娘,怎么就不知道借钱呢。

还有荟园的2块5一碗的热干面,比名震江湖的蔡林记热干面还要好吃。桃园2楼的豆角包,番茄蒸饺,荟2的自助餐,荟3的麻辣小龙虾……

大学的日常终究是饿了吃,馋了吃,刚巧路过吃,跟男朋友吵架了不开心去吃,和好了高兴去吃,不吵架不和好无聊了也去吃一吃。再多的食堂,再多的口味也禁不住五年下来天天吃啊。后来越来越觉得食堂饭菜不合口味,越来越挑剔。

花样变化最多的博园粥窗口,水果粥,砂锅粥,黑米卷,菠萝饭……横竖不过是黑米,糯米,水果,牛奶4种食材的排列组合,换个餐具就是一道新品。总觉得食堂阿姨不走心。现在想想也真是难为她们了。

我此刻依然坐在桃园一楼发愣,这期间食堂里的学生换了一波又一波,全是陌生的面孔。我的室友,同学早都离校了吧。于是再次发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学校食堂和朋友一起吃饭了。

毕业典礼已经结束一周了,我还赖在学校不肯走,只是想多做几天学生。每天跟期末备考的学弟学妹们一起在图书馆,教室里看看书,总有种还没毕业的错觉。每天纠结着去哪个食堂吃饭,吃到不合胃口的饭菜时日常抱怨一下,往常脱口而出的那句:“等毕业了,就再也不用吃食堂了”哽在喉哝里咽下了,突然意识到以后再难吃到食堂了。

五年前,老妈送我来学校。娘俩一起在离我宿舍最近的桃园食堂吃了午饭,第一次用铁餐盘吃饭,端惯了碗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把饭扒拉进嘴里,用筷子夹菜可以,夹饭着实有点为难我。吃饭速度都慢了不少,老妈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还说:“这下好了,以后就要学着细嚼慢咽,女孩子家家的早该改了你那狼吞虎咽的坏毛病。”

如今我熟稔地用筷子夹起一小团米饭送进嘴里,还是当年的那个味道啊。

文 / 唐瑞雪

图片 / 唐瑞雪

BGM / 未至 – 郁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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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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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不只为约一顿饭,还想约……

日本人在吃饭前都会合掌说一句“いただきます”(我要开动了),来感恩制作食物的人,感恩食物赐予生命的力量。我很喜欢这种“仪式”,觉得正是这种仪式感让生活丰满灵动起来。

一套精致的餐具,一张好看的桌布,一束可爱的鲜花,都让吃饭变得温暖舒畅起来。生活再匆忙,也停下来认真地和爱的人吃一顿饭吧。毕竟,一顿饭,其实并不简单。

——深夜君


- 正文 -

少女时代捧着外文小说,对书中上流阶层的餐桌礼仪和饮食文化异常着迷。印象深刻的是《纯真年代》,不惜花费大段篇幅对餐具的精致和餐厅的奢华进行描述。

作者笔下闪闪发光的银饰餐具,高冷的酒杯,散发优雅气质的桌布,贵妇般雍容华贵的沙发和光可鉴人的地板,无不诉说着情怀。吃是情怀,美食是情怀,乘放美食的杯盘碗盏同样是情怀,泄露出主人情趣审美的秘密。或复古或简约或现代,当食物在不同的器皿中舒展绽放,心情也跟着明媚起来。

从前在北方,遇上冬天异常寒冷,一帮人围着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锅底涮火锅,大写的饮食男女,心底也跟着复苏了。定居南方后,恋上大排档的嘈杂热闹,喜欢一帮人围坐一起嘻嘻哈哈,推杯换盏,也享受两个人进餐时的低头浅笑,你侬我侬。

独居时以自由为大,家里几乎不动烟火,一个人的生活完胜快捷酒店,步入婚姻生活后却日渐爱上厨房的烟火气息。和先生因为工作聚少离多,晚餐多数自行解决,于是早餐便显得尤为重要。一日之计在于晨,不如就从美好的早餐时光开始。坚持购买原木餐桌,固执的认为木质餐桌可以带来就餐时的沉静氛围,起到放空大脑、突出食材原味的作用,同时优雅的桌布又可以为进餐增加情趣。调羹、筷子、刀叉奏响欢乐的进行曲,谈谈情,跳跳舞,吃吃饭,喝喝小酒,充满了意味深长的仪式感。

早餐是吻,中餐是糖,晚餐是格格巫。就是这么一位视食物为洪水猛兽、终其一生致力于减肥的姑娘,哪怕多吃一口都会充满负罪感,在困与饿之间,必定毫不犹豫的选择睡觉,因为“睡着后就感觉不到饿”的姑娘,婚后却不惜每天早起花上20分钟,为爱人洗手做羹汤,只为先生可以在起床后吃到精致从容的早餐。

从杯盘的选择到三明治的摆放,一丝不苟,亲力亲为,可以是抹茶配面包,牛排加小酒,煎饺兑果醋。食材搭配随机又俏皮,即便盛放食材的器皿,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看得顺眼才会入手,一定要投缘对味才行。

让进餐充满仪式感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功课之一,一束鲜花,一只特立独行的盘子都能为平淡生活增添情趣。

先生常说对美食的尊重,唯有吃掉足以表达。当两个人坐下来安静吃饭,间或低声细语,多少浓情蜜意化作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实在秀色可餐呀。

有人说爱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而家的味道必定少不了餐桌的味道。有个陪伴吃饭的人,连咀嚼都更有趣了呢。虽然在一起久了少了情侣间的大胆热辣,看对方时不再脸红心跳,却也多了份经岁月打磨后的温润可心,踏实安稳。

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感情炽热到足以把全世界的冰激淋融化掉。深夜约吃饭,一边咀嚼一边絮叨,一顿饭拖拖拉拉到可以吃很久。胃容量有限,可是心却不答应胃早早罢工。所以这下你该懂了,你以为有人深夜谈吃仅仅只是约一顿饭么,其实是想约你谈人生的啊!

在电影《喜欢你》里,习惯了一个人吃饭的金城武在遇到拥有出神入化般厨艺的周冬雨后,俩个人因吃饭结缘,霸道总裁妥妥的被小太妹收入囊中。能聊到一起也要能吃到一起,毕竟吃饭是一件更加温暖私密的事情。有人陪伴,谁愿意一个人在餐厅里左顾右盼埋头吞咽或者上网点外卖呢?

七年前单身独居,每天回家在玄关换鞋子,会习惯性说嗨,回来啦。其实家里并没有人,姑娘是一个人住啦。直到遇到Q,姑娘生命中举足轻重的女性朋友之一,我们一起度过重要的六年。Q身材微胖,浑身散发温暖的光。我们曾经一起在电影学校就读,念时髦的影视制作专业。后来同在电视台,她在农林卫视,我在都市青春。分开几年后,两个人在广电中心的便利店相遇,从此一起在机房剪片子,剪到烦躁的时候,就插科打诨,相互戏谑。

我们都不喜欢周而复始下厨,Q在曲江住单身公寓,厨房干净的一尘不染,冰箱里被速食面长期占据。我在星座小宅,餐桌铺美丽的桌布,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但每周在家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我们都喜欢买锅,热衷把厨房用品往家里搬。谁说不爱做饭的姑娘就不热爱生活?谁说买平底锅就一定要拿来煎蛋?

Q后来嫁为人妇,Q的婚礼上,我喜极而泣,比自己结婚还开心百倍。

再后来我遇到现在的先生。我们在一起吃了无数顿饭,现在完全记不起来当时吃过什么,但那些在吃饭时讲过的笑话,彼此分享过的心情却像刻在身上的刺青,怎么抹都抹不去。

和先生定居南方后,有一次下班在超市挑选青菜,看到餐具区铮光瓦亮摆放齐整的锅碗瓢盆,倏然想起远在西安的Q,想起我们在大唐不夜城买了79块钱的平底锅却集体束之高阁,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流。先生吓坏了,掏出纸巾默默的递给我。我说谢谢。情到深处是毋需讲出来的,但你知道那个人她就在那里,在你心里。一如Q,一如我生命里和Q一样举足轻重的朋友,那些可以坐下来一起吃一顿饭的弥足珍贵的朋友。

仿佛这些年随着年纪增长,自我的痕迹越来越重,能够请进狭小生命空间的人越来越少,对生命的理解也不再趋同于以往。开始懂得有温度的生活不是住大房子吃昂贵的早餐,而是快乐有人分享,悲伤有人分担,是有人懂你,那种在精神层面被理解的稀有懂得。

生活已属不易,我不愿悲伤地坐在你身旁,哪怕只是陪你吃一顿饭。倾心相遇,然后全情投入,说不定就能与想要的幸福撞个满怀。

文 / 周小乖

图片 / 花瓣网、百度图片

BGM / 美好事物 – 房东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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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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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豉酱都能配冷面,而你却没有跟我在一起

前些日子,在大阪的猛烈阳光下,看到路边一家店挂着冷面的招牌,于是义无反顾的入内。那冰到透心凉的汤水,浇灭了心底的烦躁。

一碗冷面,有多般变化,然而似乎变不过人心。有时候吃冷食的人,心是热的,有时候锅里还翻滚着,心已经凉了。

今日周六,照例读读旧文,让我们来感受,一碗冷面的温度。

——深夜君

- 正文 -

日剧《深夜食堂》里有一集,说的是一个怕冷的姑娘因为新交的男朋友爱吃冷面,也养成了严冬里吃冷面的习惯,常冻得浑身发抖喷嚏不断。对食物的偏好往往承载着故事,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对于我这个从小吃米饭长大的南方人而言,拌了豆豉酱的花式冷面是我唯一愿意吃的面食。如今相关的人、留下的故事已成回忆,盛夏吃冷面的习惯确是保留下来了。

若干年前遇到当时的男友大聂,只觉得为何世界上竟有和我这么合拍的人,他只是属于我的珍宝,我也独属于他。我们两个在各方面都合拍到像两只完美契合的齿轮。

除了吃。

大聂是湖北人,无辣不欢且喜欢大块吃肉,我清淡的江浙小胃囊则完全承受不了,只喜欢清粥咸蛋腐乳肉松之类。大聂叫我他的“南方妞儿”。出去吃馆子倒还好办,各自喜好点一些即可;但我偏偏对下厨做饭情有独钟——所有带创造性的事情我都挺喜欢。下厨的次数不少,我也只会做些简单的合自己口味的江浙淮扬菜,大聂吃不到辣常常抱怨的同时,就着我的红烧肉米饭倒是下去两碗。

我那时低血糖又固执的不喜欢吃甜,仗着年轻能蹦跶,医生随身带糖的嘱咐只当耳边风,因此免不了每年犯几次晕,尤其是上海夏天湿热的气候让我时不时的低血压一阵。初识大聂时,天天跟着他各路大小馆子吃过去,再加上为了气色好每天吃红枣,低血糖没怎么犯过,他也只当我是健康的姑娘。11年的夏天,大聂处于要升职的关键时期,工作认真的有些犯轴,常常晚上过10点还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我暑假空闲多,有时就会去办公室陪他。

有一天傍晚我练完了瑜伽没吃晚饭就照例去找大聂,想着他加班结束能手拉着手一起吃点东西。偌大的办公室里灯色昏暗,只有大聂工位上的灯点亮着;市中心低价高昂的写字楼一过晚上7点中央空调全停,没过半小时整个空间里就荡漾着闷热烦躁的气息。

我站住他身后,双手从背后搂着大聂看着他改草案,突然毫无征兆的就觉得全身发麻,手脚发抖,心慌的厉害,还没来得及反应眼睛就全黑了,身体的力量也完全被抽走了,连开口求救十分之一的力量也使不出来,很快心慌的感觉褪去了,我也失去了意识 。没几秒钟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上身被一脸担忧的大聂抱在怀里,人中被掐的生疼,刚想开口说话,力气被抽离的感觉再次袭来,这一次我彻底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吊针。后来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不清了,只记得大聂把我一路从医院背回了家里,把我安置在沙发上后就进了厨房忙碌起来。我看着他拿煮锅、切菜倒油挥铲子的背影,静静的不想说一句话,只觉得这感觉值得留恋,不由得还有些莫名的心酸。

那是大聂在我们交往的3年里唯一一次下厨。现在想来,我很庆幸从医院回来以后我就一直很清醒,可以这么默默的看着他做完整顿饭的过程。大聂磨蹭了快一个小时之后,端出了两碗看上去很丰富的面,告诉我这是豪华版的葱油拌冷面,说完又抄起手边的豆豉海鲜酱舀了一大勺进去,说:“豆豉味的花式葱油拌面。”这不伦不类的名字和卖相逗笑了我,大聂说,他只会做面,又知道我不喜欢面食,特意做了南方人吃的葱油拌面。我挑了一筷子吃,并没有什么葱油味,不特别好吃也不难吃,我不喜欢吃面食,但那天倒是吃完了他给我盛的一整碗,因为那里面有大聂对我的心疼,所以我喜欢。

后来我们就像每一对落入俗套的情侣一样,不断地争吵、冷战、互相伤害,直到最初的爱、心疼和不舍被磨得难辨痕迹。再后来我离开上海,去了一个冬天很漫长,经常暴风雪封路的城市,也不再和大聂联系。我坚持一周四次去健身房的节奏,低血糖也像早年的很多人和事一样,终于离我远去。

但是那两年,在东海岸大雪封门哪也去不了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细细的切了从唐人街买来的黄瓜、豆皮和黑木耳,用平底锅仔细的煎了薄薄的完整蛋皮,切了丝,花40分钟熬一锅葱香味并不浓厚的葱油,再狠狠舀了一大勺豆豉虾酱,拌面吃。

下面的时候,还有很多其他的时候,我经常想起大聂的样子,想起他嘴角歪歪的坏笑,我睁开眼时他一脸的慌张,还有看我时笑嘻嘻的眼神。这是从大聂那里学来了一模一样的冷面做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大碗里只放一小筷子面。我还是那个吃米饭长大的南方妞儿,我一直不爱吃面。

我只是真的想从里面吃到一点你的味道。

文 / 也许的小刺猬

图片 / 花瓣网、百度图片

BGM / Gotta Have You – The Wee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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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我们只是一只懂吃的猴子

今晚,正儿八经地来读读书吧。这本书来自于深夜君的好朋友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推荐的《品尝的科学:从地球生命的第一口,到饮食科学研究最前沿》。

以吃为主业的深夜君,日常吃饭常被人问,感觉如何。为此一个精准的判断,或者从古至今的“装逼”理论必须充足,慢慢地也领悟到品尝其实是一门学科。于是喜怒笑骂开黄腔的我,也瞬间正直了起来。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模块,讲了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五顿饭”,今晚节选其中之一的水果沙拉做分享。文末还有出版社的赠书,周末愉快!

——深夜君

- 正文 -

那只是一道橘色的闪烁光影,不过却能穿过层层绿叶的缝隙。大约2000万年前,生活在非洲丛林中的猴群,已经靠乏味的食物过活好一阵子了。这些食物主要是叶子、味苦的树根,还有虫子加上些许辛辣的浆果。突然间,好像出现了很不错的东西。随着它们爬过树枝,视线受到了限制,眼前出现了更多橘色的光影。它们跳跃着,一起摆荡到正确的地点,用五根手指抓住并捏碎红褐色的果实,让果汁流满双手。其中一只在树枝上蹲下,背靠着树干,大口吃着果子,芳香混合着苦味在口中四溢——短暂且强烈的快感冲击着它。直到森林的地面上布满了吃剩的果核,这场“宴会”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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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群的世界也就只有几平方千米大,它们的活动范围可能和摩尔根兽的活动范围差不多。两者都在近似的环境里演化——在一颗巨大的流星撞击尤卡坦半岛(Yucatán Peninsula)海岸、导致使恐龙灭绝的生态灾难出现之前,靠食腐维生,躲避着掠食者。但是其中有两点重要的差异。我们的祖先以往先是在地面上猎食,然后才向上发展爬到树上。此时的猎食活动占据的是三维的空间,而不是二维的平面,而且还有着搭配深度知觉与生动色彩的新型视觉。这个进步把视觉和味道的距离拉得更近。伊甸园里最先引起夏娃注意的,想必就是禁果的鲜明颜色,这一点对于现在我们用餐也一样关键。颜色、形状和食物的排列会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并且激起食欲。

大多数哺乳动物具有双色视觉,它们的视网膜(位于眼球后方感知影像的区域)包含两种特殊的感应细胞,即视锥细胞,它含有能侦测到光线中蓝、红波长的受体。具有双色视觉的动物可以分辨约1万种不同的色调。不过在大约2300万年前,某种猴类身上发生了基因复制。受突变影响的那些猴子,获得了第三组视锥细胞,这些细胞能调适光谱黄光带。更早以前的哺乳动物所看到的单调灰色的色彩,现在变成了紫、粉红、天蓝、淡紫、青、珊瑚红这些颜色。红色系变得更深、更精细,绿色系变得更柔和、更多样化。具有这种强化视力的灵长目动物——目前包括某些猴类(不是全部)、所有猿类、人类——最多可以侦测到100万种颜色。(鸟类有四种视锥细胞,看到的色彩更炫目、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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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丛林背景下发现水果很困难,就像玩“威利在哪里”系列绘本一样:眼睛和大脑必须从具绝对多数的色彩当中,发现与众不同的颜色。在20世纪90年代,剑桥大学的神经科学家本尼迪克特·里根(Benedict Regan)与约翰·莫伦(John Mollon)着手测试水果视觉(fruit-vision)假说。他们聚焦于法属圭亚那丛林里的红吼猴(red howler monkey)。三色视觉仿佛要证明自身的演化效力似的,继大约1300万年前的美洲吼猴之后再度单独出现。要解释三色视觉为什么在演化上这么成功,也只能靠猜测,不过还是有一个明显的可能解释:彩色视觉有助于灵长目动物辨认出成熟的水果。

吼猴偏好“Chrysophyllum lucentifolium”这种金叶树的果实,它的果实果皮坚硬,吼猴得用牙齿才能咬开,还有能够通过吼猴消化系统的巨型种子。果实熟成时呈现丰富的黄、橙混合色调,与周围的绿色背景形成了理想对比。一队研究人员在低湿雨林扎营数天,在他们头上大约30米处,是浓密的树冠。他们在猴群爬上树梢的时候跟着上去,收集它们摘下、吃过,然后丢弃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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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利用光谱仪测量植物颜色的波长后发现,吼猴视网膜的色素,几乎像是为了让它们认出藏在叶子里的黄色成熟果实而量身打造的。这点很明显不是偶然,因为金叶树果实的颜色只占了光谱带里很窄的部分。自然选择似乎已经很巧妙地把两方调整得很和谐,制造了双赢局面:猴子有果子可以吃,而果树获得了把种子散播出去的途径。(或许其他食物也占了一席之地:在某些灵长目动物身上,三色视觉也许已经演化到可以在果实缺乏的时候,在绿叶丛里发现有营养的红色嫩叶的程度。)

总之,彩色果实并非只是一种稀少、美味的佳肴,甚至也不是史前饮食金字塔里的重要角色,它只是一个较广泛的生存策略的一部分。这些在夜间活动的猴子的祖先,此时已经变成在日间时段活动了。在白天的光线下,在树木的高处,色彩取代了气味。在智力与意识的发展上相当重要的嗅觉变弱了,现在,视觉才是重点。这种从某种感官偏向另一种感官的状况,都被写入基因里了:具有三色视觉的灵长目动物,比没有三色视觉的灵长目少了许多有用的嗅觉受体,也就是说,它们能探测到的气味比较少。

雨林与丛林充满可食用的叶子,不过果树就比较分散了,而且有些果树只在一年当中的特定时间结果。这种情况下,要生存就得靠一定程度的规划。为了能够一直有果实可吃,动物必须记住最好的果树在哪里、什么时候会结出可以吃的果实。水果是真正的奖赏,而且要靠聪明才智才能得到。吃水果的黑猩猩、蝙蝠与鹦鹉的大脑和身体的相对比例,分别比吃叶子的大猩猩、吃虫的蝙蝠与其他大多数鸟类要大。

不像独来独往的摩尔根兽,古代的猴子会整个猴群一起行动和作业,用声音、眼神和手势来沟通。这时,优越的视力也大有帮助。它们的眼睛位于头部的前面,这使得它们具有三维的视觉——奇怪的是,这样的眼睛分布是食肉动物的特色,食腐动物就不是这样。如此分布的眼睛能让潜在的猎物位于视野的中央,捕食者可以很快地认出猎物、评估胜算并发动攻击。不过对灵长目来说,纵深感能让它们更容易辨认出行踪隐匿、有保护色的掠食者的动作,并借低亮度的树枝网络来快速移动,此刻若踏错一步,就很有可能送命。由于每个个体只有一双眼睛,并且视线焦点对着前方,因此个体的生存机会就得依靠群体的集体行动,用多双眼睛盯着各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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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猎来说,表情比较丰富,也会比较占优势。猿类与人类的大脑视觉皮层与身体大小的相对比例,要比其他哺乳动物的相对比例大,而且负责做出表情的神经中枢也比较大。所有哺乳动物表现出的恐惧、恶心、愉悦等生硬表情,不再只是出于无意识的反射,而是加上了个体细微之处的层次。一个目光交会就可以传达很多东西。就像海军陆战队的小组那样,猴群会像食物采集队一样运作,从它们的集体觅食,就可以预见现今的团体聚餐。

- 关于品尝的科学 -

今晚的文章,节选自《品尝的科学》,作者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是一名记者,毕业于耶鲁大学,曾在全世界最大博物馆体系史密森学会的刊物《史密森杂志》《华盛顿邮报》《连线》等杂志上发表文章。他为《新奥尔良花絮时报》所作的科学与环境报道,预料到了卡特里娜飓风,并探讨了全球渔业危机与外来物种问题;与人一起作的报道《毁灭之路:新奥尔良的破坏与超级风暴来袭》赢得了普利策奖。作者的其他作品则拿过美国科学促进会、美国生物科学协会和国际专业烹饪协会的大奖。

在最后,送两本书给大家。在文章评论区留言,说说你们觉得品尝食物最难的点是什么?截至下周一晚22:00,评论前两名,各赠送一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提供的《品尝的科学》,多读书,祝好!

原文 / 约翰·麦奎德(John McQuaid)

图片 / 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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