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的这五年|番薯形的台湾 Vol.01

刚认识主编Sake的时候,他就很兴奋地对我说:“你快来写个台湾的专栏吧。”

我没有理由拒绝,但其实很心虚。因为这五年,在台湾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而我又是一个很少写东西的人。为了避免在深夜谈吃玩砸了,我便先试着列了一张表格,看看自己能写些什么。没想到一开始列就停不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试着去拾回五年来定格在脑海里的每一幅画面,和记忆中的每一丝味道:

第一次逛黄昏市场,被寿司摊老板的手速惊呆。围观台中同志大游行,穿子弹内裤的帅哥站在卡车上对我抛媚眼。在新竹碧绿的田野里帮水稻除草,结果和农夫家养的火鸡狭路相逢,对方一脸懵逼。

傍晚桔色的天空被密集的电线切割成块,而我在路边摊吃着卤肉饭。

半夜去偷摘学校的荔枝,被异常凶猛的蚊子咬了四十几个包。在台南差点跟朋友A友尽,最后看在肉粽太好吃的份上就原谅了这个世界。在高雄又和朋友B撕逼,却因为一杯葡萄籽气泡水言归于好…

我鲜少有计划地出行,一般都根据心情和交通工具,走到哪吃到哪,要不然就是吃到哪才走到哪。在台湾的日子或许真的平淡如水,但这水也已经被吸收并转化成我血液的一部分。五年来,我早已把这里当成不忍离去的南国梦园。

所以真要聊点什么,就说说这些人和味道的故事吧。让这个专栏以城市为段落,用脑海中第一个出现其中的食物或人为核心,去书写关于他们的印记。

在台湾我都吃了些什么

说起来台湾不过是座弹丸小岛,高铁一个半小时可以从南到北。可是丈量一块土地可以用一个半小时,鹰一样快速飞掠;也可以用五年,蚂蚁一般在每寸土地上踏实走过,去见证每一朵小花的芬芳。

如果问我在台湾五年都吃了什么?觉得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真的会让我很为难啊…

我只能告诉你,如果身在台北,有足够的时间好好吃一顿的话,哪间牛排馆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可是如果你马上要跳上区间列车的话,还是去外带车站那家贝果吧,很适合边坐火车边吃。

要是你不小心逛到高雄,希望那天不是礼拜二,否则你就会错过那间“俗又大碗”(闽南语:物美价廉)的泰国菜,不过不管怎样,走的时候记得一定要去买一盒鸡蛋布丁。

一不留神晃到台中的话,不到200块人民币就可以尝到法国厨师的手艺,菜市场里亦隐藏着各种高手级别的日料和最接地气的台式下午茶,所以不要只去买个凤梨酥好吗。

还有记得不要下午才去我最喜欢的台南,没吃过那里的早餐简直跟没去过一样…

有一种情结叫台南

在台中求学的我,最念念不忘的却是台南。说起缘分,不得不提到一个叫Lion的台湾姑娘。毕业不到一年的她,已经换了三份工作,炒掉最后一任老板后,她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启环岛肆意玩耍的旅程。

虽然我一直觉得“在旅行中寻找人生目标”这种想法只是Lion的傻气,她却时时想着离开:韩国、马来、香港…..她心中的远方不可胜数,无一不美好。我便被她揪来,当作台南站的旅伴。

记得那是2016年3月6日,台南的夜晚还没染上闷热,正是穿短袖出门凉爽不流汗的美妙时节。Lion骑她那台排气管堵塞的破机车载着我,一路“突突突”地来到花园夜市。

虽然台湾的夜晚从来不缺热闹,但夜市的阵仗还是吓人一跳,汽车和机车塞满2000余坪的停车场,仅留几条狭窄过道供人进出。Lion和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记下机车的停放位置,才终于杀入这热闹的重围之中。

通明灯火和喧哗人声,与食物的味道打成一片。浓郁的香气掩去身上的风尘, 让我们像穿夹脚拖出来觅食的台南本地人般怡然自得。“天王牛排”、“冬瓜宝”、“台湾第一菇”、“阿三哥蚵仔煎”…像一面面竖立的军旗,气势汹汹地要来攻占我的胃。

而我则拥有比本地人更像本地人的美食雷达,能够在鳞立的旗帜和混杂的味道中判断出这家“阿富师鲁味鸡脚”值得一试:九宫格里,豆皮已吸饱汤汁油光闪亮,米血酥烂地快要米粒分离,贡丸在卤汁中上下翻腾欲拒还迎…另一大锅被下足功夫的卤鸡脚,正热气蒸腾、香味扑鼻。

所以,当Lion还在“靠北”(闽南语:抱怨)她刻薄的前老板时,我已经冲到队伍里抢夹子夹鸡脚了…毕竟,我是可以步行一小时去喝一碗药膳排骨汤、熬夜翻墙去吃只在凌晨出现的“四点半炒面”、冒着台风都要去夜市吃臭豆腐的不去吃会死星人…

让我们一起慢行台湾吧

这是我台湾专栏的第一篇文稿,它不是一段攻略的开始,而是一部电影的回放。毕竟,我不知道当鹰掠过城市上空时,哪些东西最为显眼——因为微不足道的蚂蚁早已融入到风景之中。

谢谢你们愿意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同我一路边走边吃,于慢镜头中细叹台湾的点滴,亦听一些人与事的碎碎念。

今夜暖身,Good night。

父爱不只是深沉,更是酸甜苦辣

李安的成名作三部曲里,有一部叫饮食男女。

讲的是一位精研川、扬、潮、浙菜的大厨师朱老爷子,中年丧偶后拉扯着三个女儿长大,周日是家庭聚餐日,他会耗一整天的时间做一顿精美的晚餐,犒劳女儿。除了做饭,他还要洗衣洗碗、打扫卫生,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三个女儿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常人眼里,朱老爷子是一位体贴的父亲,三个女儿皆已长大成人,这个家也应该趋向安定了吧?殊不知,内在家庭矛盾正逐渐的爆发,每个周日的家庭聚餐,一家四口垂头丧气,桌上的美食味如爵蜡。

小女儿单纯天真,备受宠爱,却看准时机抢了闺蜜的男朋友,以未婚先孕为由离开家,毫不留情的扬尘而去。

二女人聪明美丽,航空公司企业高管,因童年受到父亲的严厉管教对父亲存有矛盾,是最早谋划着要离开家里的人。

大女儿,基督徒、教师,年方三十选择不婚住在家中。她说,她要陪着爸爸一辈子呆在家中,因为家是爸爸的一切。结果她却匆匆恋爱、匆匆公证、匆匆离家,慌张地坐着男友的摩托车逃离了这个家。

家里层出不穷的冲突,朱老爷子只能借酒消愁:“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不想也难,忙活一辈子,就为了这个……想了气人,好滋味儿谁尝过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影片的高潮是朱老爷子在饭桌上公开了他的忘年恋:在70岁的高龄,他选择卖掉房子遣散家庭,与女儿的闺蜜锦荣另组家庭。原来,与三个女儿的家,早已是他的负担,他一直瞒着自己的恋情,就是为了避免连累女儿。

夹杂在责任与欲望中折磨已久的老爷子,终于顿悟,在餐桌上公开恋情:“其实我不说,也没有对不起谁,说了,只是不想再委屈求全,我这一辈子怎么做,也无法像做菜一样,把所有的材料都集中起来了才下锅,当然,吃到嘴里是酸甜苦辣,各尝各的味。”

听了老爷子那段话,电影里所有奇怪的家庭矛盾仿佛一一解开,每一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没有自私,没有讽刺。小女儿作为第一个离开家的人,看似自私女大不中留,她父亲却看得开:酸甜苦辣,各尝各的味。大女儿卸下家庭的责任后,她由那个忧郁、敏感,容易为各种小事烦躁不安的人,变成了洋溢幸福微笑的傻女人。而对于老爷子的恋情,这人间最自然的情爱欲望,难道因为父亲这一身份,就要隐忍?

朱老爷子这一人物形象,颠覆了很多人对父亲这一身份的看法,他遵从内心欲望,坦坦荡荡,更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位父亲。也因为如此,很多人说在这部电影里看不到“父爱”的温暖。

看来对于家庭关系,我们已经习惯走向极端。要么感性至极,将生活中的情感流露过度升华,轻而易举的感触伤怀;要么理性至极,非要站在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上分析归类。其实作为一个人,对于生活上的种种情感关系,我们只需要用最朴实的心去面对去看待。

电影里的“父爱”并不是以大团圆结局圆满,而是以理解、关心和爱为圆满。

对于这个终究还是散了的家,朱老爷子看得很开:“其实一家人,住在一个屋檐下,照样可以各过各的日子,可是从心里产生的那种顾忌,才是一个家之所以成为家的意义”。老爷子说的这份顾忌,就是理解,就是关心,就是父爱。 

它们体现在,尽管家庭聚餐屡屡不欢而散,他还是尽费心机的去做一顿美味的晚餐;

它们体现在,面对女儿接二连三的仓促别离,虽然内心悲凉,但却给予理解不曾指责;

它们体现在,对于自己的忘年恋,他借酒消愁颤巍巍说着的“饮食男女”,其实是一位父亲深怕得不到女儿理解的愁苦压抑。

我们没法去苛求每个父亲的完美,却无法否认父爱的存在。

吃棒棒糖的母亲,我想对你说……

母亲最喜欢棒棒糖了。这让我深感好奇,因为她向来不爱零食,更不喜欢甜食,为什么对这棒棒糖情有独钟呢?

一个夜晚,我俩在超市闲逛。我挽着她走过甜食区,母亲被棒棒糖所吸引,不由自主地拿起一支橘黄色的糖,眼里尽是暖暖的笑。我问她喜欢什么口味,多买些。母亲把不同颜色、样式的都拿了些,但是橘黄色的特别多。

那天夜色独好,月光喜人,我们散步回家。途中我随手递了一支棒棒糖给母亲,母亲摇头,一定要我换成橘色的。我笑话她,爱吃棒棒糖本就是件幼稚事,还挑剔颜色更显得淘气可爱。

我问她,为什么就喜欢吃棒棒糖?母亲说,小时候外公被打为右派,在平反前家里曾有一段非常贫穷的时光,那时的棒棒糖对她们来说,是奢侈之物。

为了给年幼的孩子们买一支棒棒糖,当年外婆需要多干几小时的针线活。好不容易盼到棒棒糖的时候,母亲总是小口小口地慢慢含,每次吃到一半都会把剩下的担在水杯上,或化成一杯甜水,以极珍贵的方式让甜蜜停留得更久。

“那你小时候就开始喜欢橘子味了呀?”我接着追问。

“哪里,那时候的棒棒糖就一种,圆的,橙色的,甜甜的,哪有现在这么丰富。”母亲淡淡地笑着,月光与灯光交织挥洒在她的脸上,淡然的笑容下已有了岁月的痕迹。不知道为何,我顿时一阵心酸,恨不得时光倒流,给小时候的母亲送去许多许多的棒棒糖。

“那为什么你现在这么喜欢橘子味的?”起风了,我给母亲披上衣服,问道。

母亲摇头,说除了颜色相近,那支棒棒糖早已没有当年的味道了,不过吃着棒棒糖的时候总能想起最初的感觉,特别是当糖快被含完时变成的那块晶莹剔透的薄片,拿在眼前端详时特别美丽。

我问她,能看见什么?她说,能看见小时候,最艰苦的岁月里坚强生长的幸福感。

我拿出一支棒棒糖塞进嘴里,使劲咀嚼,想尝出母亲所说的感觉,可是很遗憾我吃不出童年的味道,但我吃出了母爱的味道,外婆给母亲的爱,母亲给我的爱,都在这里,从嘴里甜到心间。

棒棒糖变成了透明的薄片,透过去,我看到了小时候的母亲,扎着马尾,在外婆的怀抱里幸福地含着棒棒糖……

我知道,母亲终有一天会老去,会银发满头,会牙齿掉光,会走路蹒跚,会吃不了棒棒糖……但我会牵着她的手,带她到院子里晒太阳,将橘子味的棒棒糖化成糖水,轻轻的喂她喝,就像她用她最好的青春陪伴了我的童年一样,陪她终老。

每个男孩,都曾有过一个陪他喝汤的姑娘

我闹着一肚子气,出去找夜宵,逛了一条街,才找到个还有灯火的小店,就是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沙县,要了一晚乌鸡汤,一份炒面,一份蒸饺,两个菜加一碗汤18块。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大爷,也许是深圳的房价太贵了吧,又或者谋生不易,他守着一个几十平米的空间,几乎每天营业都是24小时,他打着哈欠和我热络地聊天,糊糊的说了一大堆,我时不时迎合一两句,并没注意听·······

快要吃完的时候,问他多少钱,他眼神飞快地瞟过桌面,说那就25块吧,语气听起来好像给我优惠了,之后突然就不吭不声了,回去的路上我琢磨了下,怎么算也应该是18块吧。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她了,以前她在的时候,我们说好的,吃饭我给钱,吃夜宵她给,就这样形成一种默契,也不会为钱的事情烦恼。可能这就是两个城市打工者,能在深圳这样的高物价城市中谈起恋爱的唯一默契和前提吧,她是一个体谅人的女孩,知道每个人打拼的不容易,因而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能为我考虑多一些。

以前她在的时候,我们俩常去一家潮菜馆,馆子不大,像自家建的房子挪出第一层出来开店,老板在后院的平房里开了几个房间,吃完了再自己绕到前院去付钱,他家的橄榄猪肺汤25块一大碗,那是真正的一大碗,对于易上火体质的我们来说,一口橄榄猪肺汤喝的别提有多开心了,可是平常能点到的人并不多,因为做一道橄榄猪肺汤是个功夫活。

我姐就做过这道汤。第一步是洗猪肺,将猪肺的喉管对准水龙头灌水,使猪肺充水膨胀,然后用手出力压,使猪肺的血水从其喉管逼出,这道程序要重复多次,直到洗到猪肺没有血水为止,如果稍有怠慢,汤就不卫生不好喝了。洗净的猪肺在开水中煮几分钟,捞起后过道冷水,沥干水分、切片,口感紧致又弹牙;再切橄榄,对半切开,沥干水分。这时,刀切的声音特别大,甚至有点刺耳,每次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就知道,有人点了橄榄猪肺汤。

之后,把所有材料放入高压锅内,煮开十五分钟,等锅消气后,揭开再煮十多分钟,这时汤才成。

我知道这些程序,但真正操作起来就弱了些,曾经我把这个做法传授给她,但她似乎并没学会,总说:“想喝橄榄猪肺汤,那就去那家潮菜馆吧!”说这话的时候,还记得她脸上那种得意表情,敢情那碗猪肺汤是她亲手做的一样。

和她分开的时光,说真的,很痛。

经过很长的时间,我才刚尝试与其它女孩约会和吃饭。有一次,我终于下决心带了一个女孩去这家潮菜馆,非常带劲给她介绍我们以前经常点的橄榄猪肺汤,告诉她猪肺如何洗,橄榄如何切,告诉她,每碗橄榄猪肺汤端上来之前,要如何用舌头尝出味道的鲜美,我眉飞色舞的讲着,突然这个女孩眉头皱了一下,捂住鼻子,指着那碗汤忿忿对我说,感觉猪肺有点恶心啊,橄榄又那么涩。

我愣住了,话梗在喉头,兴致戛然而止。

那一刻,我深深地怀念跟我一起喝橄榄猪肺汤的她。都说最相爱的两个人总会找到回去的路,可是我们把各自最坏最好的情绪,都给了对方,却倔强地没有再回头。

记得有次和她喝汤的时候,她突然停了下来,瞅着我,说了一句,就那么短的一句:“我和我妈妈说起你了,她挺满意的,想让我找时间带你回去见见她。”大概我此生交往再多女孩也都忘不掉那刻,那句话,那眼神,大概是对一个年轻男孩最高的褒赏吧。

在潮州,揽一朵荷花就可以过一个夏天

你们家乡的夏天,是怎么样的?

我的家乡,潮州,与夏天有关的人间花事,多了去了。譬如说,一大清早,老大爷老太太就会撑起一支长长的竹竿,钩落几朵白玉兰。或为嗅香,或为供在佛前。又比如说,家里栽了茉莉花,花苞一绽开,我便迫不及待地采撷下来,三两朵,姿态轻轻盈盈,躺在桌前。

第三种与夏结缘的,便是荷花了。

小时候住在老厝(注:闽南语,意指老房子),从楼上能看到邻居家的荷缸。厚厚的一缸荷土上,像小孩儿似的,探出几枝绿意;荷叶疏阔,再烘托出几朵白的红的荷花,白的素洁,红的妖冶。傍晚呢,亦有“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热闹光景。在夏天,看到撑举的荷花伞,你就该想到“凉快”了。

在潮州的大街小巷,刚入夏就有人担着荷花荷叶来卖。人们一般不会单买一种,总是用荷叶小心翼翼包裹着荷花带回家的。第一天煮荷叶茶,荷叶茶入口略为青涩,荷花插在花瓶里,尚可供一天的玩赏。第二天,就饮荷花茶。清水煮开,加点白糖,或一勺蜂蜜调和,清清甜甜的。

荷花茶色淡,是淡得不露痕迹的嫩黄,像夏天的一滴甘霖,滴落在青瓷杯里。杯底轻飘飘旋落一瓣荷,你喝的时候,会不禁记起一个荷缸、一水荷塘的浅碧轻红、清幽宁静。

我还会想起一个姑娘。我读大学实习那会,结识了一位云南妹子。那妹子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极其生动,当她笑起来,大多数时候我只能呆呆看着她的情态,从此知道真有人能笑得“花枝乱颤”,而“花枝乱颤”竟然也可以是个褒义词。

偶然间和实习队友说起家乡这道荷花茶。她乍听之下,格外惊喜,兴致勃勃地追问我什么叫荷花茶。听我道出做法后,她一番感叹:“是么,是么,太风雅了!我回去也要做一碗!”以她一贯生动活泼的情态。

就是这家伙,擅自把“风雅”二字,与我喝惯了的荷花茶,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了。以后我每每喝到它,就想起那喜悦的心情有人命名过了,就叫风雅。

这杯淡雅的荷花茶,酷夏时节不妨多喝几回,正当时令。而等喝尽了这一夏的荷花,夏天也就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