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那碗羊肉泡馍

常去的书店附近有家陕西饭馆,门脸不大,共两层。师傅伙计服务员有十余人,全是老陕。无论到不到饭点,一楼总是人满为患,需斜着身子小心穿行。声嘶力竭是陕西饭馆的一大特色,从中可以看到老陕的憨态,但有时候也显得生意很好,人气很旺。

小炒比泡馍好吃,是综合了现代人的口味演变过来的,做法大致相同,仅仅加了几味素菜,酸辣口一变,味道截然不一样,这么正宗的小炒我在北京头一次吃到,所以直到现在依然念念不忘。

无论小炒还是泡馍,汤最关键。一般会在前一天晚上开始熬制浓汤,也有人说将整副羊架放入大铁锅里文火慢炖,直至骨髓里的精华全部浮出水面羊骨酥烂才算熬成。但我没有亲眼看过,故无法确认。其间自然要放各种佐料,稀奇古怪的香料少不了。

上好的羊肉汤,即便不放任何佐料,仅葱花三两片飘浮其上,就有奇异的鲜香;一小口下去,肉汤的浓烈充斥口腔,似有腾云驾雾之感;两口下去,五脏六腑瞬间舒坦熨贴,仿佛置于仙境;三口下去,额头、后背细汗渗出,浑身上下,一线通透,从器官到骨缝都颤微微地舒坦着,散发着无尽惬意和满足。但上好的羊汤一般都是做泡馍或小炒的时候才用,很少给顾客单售。

馍是白吉馍,七成熟,巴掌大,有虎纹。一般情况下,馍没有太大区分,都是由固定的老店送来的,因为泡馍馆一般自己不做馍,合作的馍店都是从父辈或祖父辈开始的,彼此之间有了诚信和默契。说西安有一馍店,五代人都是做馍的,从清末、民国,再到新中国,历经百余年,至今已成西安馍店的一块金字招牌,吃过他家馍的世界元首和国家领导人不下百位,但现在依然是一个只有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父子二人,一个大火炉子,烧得依然是冒着黑烟的煤炭,一盏昏黄的油腻腻的白炽灯悬挂屋顶,用的还是传统手工打饼法,啪啪山响,匠气十足。经历百年发展,沧海桑田,朝代更迭,可口味依然没变,只是馍价涨了,据说由民国时的8毛涨到了现在的1元。

做泡馍的师傅一般都得有三五年经验才能掂勺,一般都是子承父业,后来渐渐做大了,也吸收外来的人才,故西安周边有很多烹饪学院,最有名的是渭南普天烹饪学院,当年请的是陕西最有名的秦腔表演艺术家、丑角孙存碟代言,其影响力和火热程度丝毫不亚于现在的蓝翔。每年有好多毕业的学生流散到西安大街小巷成千上万的餐厅和酒店。从切墩、端菜开始,一步一步熬,三五年之后在师傅的点化下便可掂勺,做炉头,有了自己的名号。

当年我在西安读书时,经常去庙后街的一家回民餐厅吃泡馍,有一伙计,十四五岁的样子,每一次去吃饭就见他蹲在后厨的角落低头择菜,扒蒜皮;店里比他大的伙计或炉头就常常欺负他,叫他干重活,倒垃圾,或者骗他一起炸金花赢他的钱,若不从,就骂他吓唬他;那伙计总是一副不快乐的样子,但也不反抗,怏怏地只干活,我当时为他的窝囊惋惜过。七八年后,我因事回西安,特意去过那家店里,留意过店里所有的伙计,但没有发现他。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在老白家吃小炒,天太热,坐在店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两位掂勺的师傅,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精瘦而有力量,炉火通红了他们的脸,但依然戴着小白帽,肩上搭了一条毛巾,熟练地从锅沿的盆盆罐罐里勾出高汤、羊油、各种佐料,然后将掰好的馍并着黄花、粉丝、木耳、豆腐干、鸡蛋、西红柿、青菜、精肉一起倒入锅中,左手用勺封住整锅小炒,使其保持高温,一分钟后勺起,右手掂锅,锅中食物离锅,腾腾热气,高约二尺,回落,轻巧如燕;如此翻飞,三五分钟后便可出锅,服务员以极快速度送到客人面前,奉辣酱糖蒜一小碟。我捉起筷子正欲用餐时,回头一看,忽然发现那个掂勺小伙子与七八年前我看到的那个十四五的小伙子出神的相似,眉宇间依然散着怏怏的神情,但似乎多了份青年的英气。我怀念他,怀念那个窝囊但无忧的少年。

吃泡馍或小炒,讲究蚕食。所谓蚕食,就是如同蚕吃桑叶一般,从一个角落开始,慢慢向整个领域进攻,一定要一口一口吃,切忌车马纵横,南征北战,这样才能保持吃到最后一口还如第一口一样热气腾腾的口感。这种吃法和象棋中的“卒”非常相似,只能一步一走,且只能进不能退,虽然缓慢、不被重视,可一旦逼近目标,其力量不可忽视。这也是秦人的一个特点,低调,不声张,默默做事,用憨厚的拙笨之力实现宏大目标。陕西三个作家皆如此:贾平凹拙笨,陈忠实厚重,路遥悲悯,三人不善言,更不喜欢侃侃而谈,但骨子里都是倔强的,透露着兵马俑般的坚决和硬气。因为他们都喜欢秦食。

文  长安遥遥
图  J B  循CC协议使用

一盘番茄炒蛋

听说,只会做番茄炒蛋的人不能被称作会做饭的人,就像是会煮方便面的人并不是会做饭的人一样。但是,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

我爱番茄炒蛋,不仅爱吃,更爱做。当然,多年的经验也没有让我的手艺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一如既往地爱着它,深深地迷恋着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自然而然地掌握了番茄炒蛋这项技能。虽然炒得不怎么样,但是在食材的选择上我却一点都不马虎。对于一个人生活的我来说,饭菜要做到刚好可以吃掉是最完美的。所以,食材不仅要新鲜,份量还要适中。番茄不能太大,软硬要适中,这样番茄汁才会比较快融入鸡蛋中。根据饥饿程度的不同,我会选择两个或三个鸡蛋,把鸡蛋打到碗里,用筷子搅拌,直到蛋清和蛋黄融为一体,然后切好葱花备用。

准备工作就绪后,上锅热油即可。油温合适后,放入少许葱花,倒入鸡蛋翻炒。因为我是一个大懒人,所以我没有等鸡蛋炒熟倒出再炒番茄,而是等到鸡蛋炒得软软的时候直接倒入番茄继续翻炒。因为喜爱番茄炒蛋的汁水,我每次都会适当加入一点水。就这样,等到鸡蛋炒得金黄,番茄也掉皮的时候,放入调味料撒上葱花装点一下就可以出锅了。

说起来很简单,其实不然。因为火候掌握得欠佳,每次成品都不尽如人意。不过虽然样子拿不出手,但是味道还是可以的,至少符合我的口味。自从我get了这项技能之后,每当我一人在家或独自漂流在外时,它便会成为我餐桌上唯一的菜肴。

爱它,理由很简单。一个番茄,两三个鸡蛋就够我饱饱地吃上一顿。相比大多数独自在外的人来说,一盘番茄炒蛋的性价比与方便面相比要健康美味得多了。金黄的鸡蛋配上红红的番茄,再加上一碗香糯的白米饭,好不惬意!

番茄炒蛋不复杂,生活也没我们想得那么复杂。一盘番茄炒蛋配上一碗白米饭,就会让我知足。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不管受到什么委屈,都不能让自己的胃受委屈。如果你不知道一个人的时候吃什么,那就为自己炒一盘番茄炒蛋吧!

文  小猫
图  Li-Chuan Chen  循CC协议使用

我们一起吃不求饱的点心‍

记得初到北京时,一次读到周作人那篇大名鼎鼎的《北京的茶食》,他说,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

短短几行字,说得朴实又直接。如果饮食裹腹是生存,那么吃不求饱的点心才能够称得上生活了吧。

老北京的点心,说来道去,似乎总是少不了那么一点点骄傲的宫廷背景,旗人入关之时,也把他们喜好的面点带入了新的历史。追溯根源,大抵也是皇宫贵族才有福得享那些花样繁复名字吉祥的诸多吃食,而普通百姓,逢年过节吃起点心,浓浓的糖和油混合其中,也能够在食物匮乏的时代获得满足。

比如甜甜脆脆的萨其马,据说也算是切糕的一种。在满语里,“萨其”是“萨是非”、“马拉本壁”的缩音,拥有“切”的意思。用奶油、鸡蛋和糖来和面,面条入锅炸,再以白糖和桂花蜂蜜等混合的浆汁裹起来,吃时切块,入口酥软柔滑。一小块下肚,幸福的满足感并不亚于蛋糕房的提拉米苏。

老北京的牛舌饼,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长椭圆的形状,人们就因为其外形称呼为牛舌饼。作为旧时北京的汉族小吃,也并不比旗人的点心逊色。从烧饼铺买回时,被装在牛皮纸袋里,小心翼翼地拿着,因其极酥软,稍不留意就碎成一袋粉渣。大多时候选择边走边吃,酥脆的白色外皮盖着芝麻,缓缓咬下一口,唇齿之间被满满的油香味填满。所夹的馅料有咸味和甜味两种,咸的吃起来酥脆喷香,甜的吃起来细滑绵密。另也尝试过所谓的台湾牛舌饼,比起北方的风格,更纤薄酥脆,吃起来似是饼干,少了些北方城市里的厚重踏实感。

偶尔在感觉饥饿的深夜,也会惦记起名不见经传的奶油炸糕。配料并不复杂,普通的面粉鸡蛋和黄油,若是在西方,这些原料被组合成了戚风,而在老北京,它们经过水烫和油炸,就成了一盘金黄的奶油炸糕。一个一个面团外焦里嫩,香甜可口。盛在白瓷盘里,趁热端上桌时厚厚地撒一层白糖,看上去有种奢侈的放纵。吃在嘴里,融化的糖渗入面团的孔隙中,随着咀嚼变换成层次丰富的口感。不难想象在过去,这也是不少人童年里的美好记忆吧。

当习惯了坐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吃精致的舶来蛋糕,听浪漫的法国甜点的创作传说。偶然间开始察觉,我们是不是错过了那些离你最近的街头巷尾,在不起眼的小店里,某个年迈的老人企图用传统点心来讲述的美好故事。在你我皆“不求饱”的年代里。‍

文  残小雪
图  kattebelletje  循CC协议使用

饭多好吃吖

跟朋友一起吃饭,她带着五岁的女儿果果同来。饭菜一上桌,果果就开始对着饭菜又笑又摆手,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着:“你好!你好!”我好奇地问道:“果果,你在干什么呢?”

果果抬起头,那个灿烂的笑脸还在延续,她得意地说:“我在跟它们打招呼呀!”说完又继续着她的特别仪式。

小小姑娘的可爱举动,除了带来感动和敬意,更让我感受到一种被理解的痛快。

我是一个对粮食有执念的姑娘,觉得粮食生来可贵,绝对不该浪费一颗一粒。这个执念,由情而生,也由情而长,直到如今烙成生命里的习以为常。

儿时跟姥爷相处得少,唯一有记忆的,也大多在饭桌上。姥爷家的饭桌规矩甚多,吃饭要扶着碗,夹菜不可以乱翻,吃饭不能说话等等等等。但最多强调的一条始终是,绝不能浪费粮食!

记得一次我剩了饭,姥爷大怒,端起剩下的饭重重地摔在了桌上,惊吓、眼泪以及溅起的饭渣,如同噩梦一般,让我再也不敢去姥爷家吃饭,也疏远了我跟姥爷本就相处少的感情。童年的岁月里,祖孙这一环始终有所缺失,没有太深刻的感受,只是以不舍得失去一个亲人的心情参加了姥爷的葬礼。

如今想来,这一摔,其实也是我跟粮食的缘分,从此我对粮食十分珍惜,这也成为了我和姥爷之间唯一的念想。因为唯一,我舍不得不去遵守,好像一旦忘记,我就彻底失去了跟姥爷之间的联系一样。

后来爸爸告诉我,其实我爱惜粮食是打小就有的。他无数次感动又难忘的画面,是我小时候吃饭会捡拾掉落饭粒的样子。用爸爸的形容是:“尕手手一颗一颗地捡起来,攒在小小的手心里,再一颗一颗喂到小嘴嘴里,心疼着!心疼着!”每当爸爸一脸疼爱地回忆起这幕的时候,我竟也有些小小的感动。

在我那遥远的小小的意识里,吃饭就跟收到别人的好一样,会感动会感谢,会觉得只有珍惜才配得上这份给予。

上大学的时候,寝室关系特别融洽,几个天南海北的姑娘聚首,初次见面,就知道是一路人,不仅看得顺眼,还对得上脾气。于是在第一个卧谈会上,就相互交换了18年的人生,还彼此取了昵称,从此开始了姐妹般的四年相处。

“饭多好吃啊”背后的故事,便是来源与跟菲菲的故事。话说菲菲同学好像注定了要出国一样,总是晚上不睡白天不起。本姑娘一日三餐吃习惯了,看着她一睡就错过两顿饭,简直都替她饿啊!于是,一天的两节课之间,跑去买了面包给她送回寝室,站在凳子上摇晃着上铺熟睡的她,喊她起来吃饱了再睡,结果,就在我自己都很感动的情况下,菲菲的“起床气”爆发了,她接过面包,“啪”的一下向我砸下来,气呼呼转身裹起被子继续睡觉了,我气昏了头,哭着摔门而去。

林荫道上,当时的阳光一定很好!那个干净笑容、手掌温暖的男孩跟哄小孩似的安慰着:“好了,别难过了,以后咱们不给她买好吃的了!”  

我哭得梨花带雨:“她居然拿面包扔我!饭多好吃啊!我要跟她绝交!”

男孩噗嗤一声笑了,捧着我的脸蛋摇晃着:“饭多好吃啊!太可爱了!你怎么会想出来这么可爱的词儿!”

经他提醒,我也破涕为笑,摔面包的事顿时烟消云散:“是哦!这可是我的专利!我要换QQ名字!以后就叫‘饭都好吃啊’!”

男孩不干了:“那你也得给我想个情侣QQ名!”

我脱口而出:“急了也能跑!”

男孩激动地:“好名字!咱们一起换,谁都不要改!咱们一直用!”

后来,这五个字成了我的QQ名、微博名以及各大网站的注册名,一直很喜欢,也从未更换过,只是大家都以为,这个名字只是一个吃货的感叹。林荫道上的约定,清晰了好久好久,久到相互亏欠,久到曲终人散,久到一切随原谅和祝福定格成胶片。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再后来,菲菲出国上学,果真开始了美国作息,吃了几年美国饭,又嫁到日本去吃寿司和乌冬面了。今年过年她会带宝宝回兰州探亲,我们早早就约好了第一顿团聚饭去吃牛肉面,我打算买三碗,一人一碗,再朝她扔一碗!当我想到这里,一度激动到窒息!哈哈哈!

关于大学的粮食,还有一顿饭不能不提,那简直是我三十年来吃的最香的一顿饺子。记得那是2003年的冬至,我跟修女因为给家里的老老少少带新年礼物,花超了预算,又不想问家里要,就开始了一天吃两顿,剩下一顿当减肥的计划。于是在寒冷的冬至夜里,大家都去吃饺子了,我俩跑到自习教室,用精神粮食果腹。天麻麻黑的时候,一个圆圆的脸蛋冒在了教室门口,神秘地冲我俩招呼,我们跟着大姐头去了隔壁的教师休息室,只见两盒热腾腾的饺子呈现在我们面前,大姐头微笑着,一句“冬至快乐”,顿时融化了整个冬天。以后,每逢吃饺子,我总会回到那个场景里,傻呼呼乐呵呵地吃着,心里暖到一塌糊涂。毕业后我们分隔三地,但是每年都会努力安排一次见面,高高兴兴谈天说地吃吃喝喝,感情依然深厚坚挺。

再后来,进入影视行业,经常风餐露宿。饭成了更重要的事情。只有吃饱了,才有底气追随喜欢的事;也只有吃饱了,才有热量撑过一场场日戏,以及熬过整宿的夜戏。记得一次凌晨就开始的拍摄,由于心疼同事,我提前起床,在家里准备了腊肉夹饼,捂在怀里热热火火地送到每个同事手里,看着大家吃得很香,觉得特别高兴。准备出发之际,无意发现垃圾桶里咬剩下的半块饼,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那一刻的感受很复杂,我第一次意识到了我跟粮食之间的关系。那是一种极其有感情的联结,心疼自己奉上食物的热诚被浪费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敢相信这成就生命的宝贵粮食,竟然会就这样腐烂在垃圾堆里,怎么就有人舍得丢弃这个地球上还有一部分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我改变不了任何人,我只有坚守好自己。每当吃干净饭粒的时候,我的强迫症才得到安息。饭的珍贵,是一种信仰,一种自然和人类息息相关的连接,自然为人类孕育食材,人类因为食材而存活,并把简单的存活升华到了美食的文化,那是一种琴瑟和谐的美丽。如果,在这万千的口福之下,没有浪费,那么,一切甚是美好。

如今姑娘三十而立,依然珍惜粮食,不愿意剩饭。因为这个习惯,时间最终帮我留下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他们会帮我提前拨走我吃不完的量,他们会耐心等我细嚼慢咽地吃完,他们吃到美食愿意跟我一起分享,他们愿意尊重我的习惯,理解爱护我的珍惜,就算是在大家吃饭都习惯性地剩一点饭底,也从不会嘲笑我跟没吃过饭似的把饭碗吃空。那些曾经关怀着彼此温饱的朋友,是永远不会消损在岁月里的后天亲人。

图&文    曹晏 

一人食

在填饱肚子慰劳自己的胃这方面,我一直天赋异凛,所向披靡。

离开家,来北京读大学之后,父母总是经常打电话联系。虽然我也不小了,眼瞅着20岁也要过完,但在他们眼里总归还是个孩子,不在身边,就一直惦记着。“钱够不够花,忙不忙,累不累……”不厌其烦地问,然后我月月天天始终如一的答。天冷了忙叮嘱加衣,秋裤好几条好几条地给往行李箱里带。放假回来在宿舍整理行李,冷不丁翻出那么多条秋裤,莫名喜感。我真是从东北来的啊,是个地道的东北姑娘啊,还是个天冷就穿秋裤的好东北姑娘啊。不过呢,他们倒是从来没在“吃”上和我多说过什么,大概知道,嗯……我可能也就这么点儿优点了。

人吧,都能有个擅长的东西,要么是为人,要么是处事,要么是为人处事。我呢,我也不知道这算个什么情况,大概天赋来的太随便,都没怎么挑方面,然后我擅长——饭。

一直以来,都极爱厨房,从柴米油盐到锅碗瓢盆,无一例外。对于那些美好的餐具根本把持不住,也觉得八角桂皮这些调味料讨喜。倒不是刻意培养出来的爱好,也不是有什么家庭主妇,全职太太的梦。只是单纯的喜欢,仅是因为喜欢。   

假期在家的时候,厨房基本被我承包了。都说能吃是福,烹饪对我来说,也是福;做菜过程,是享受。只要还能吃得下饭,还能在遇见困难时候,给自己煮碗面,加个肠儿再煎个蛋,那所有的困难都不算苦难。

我生活习惯还算ok,生物钟稳定,在家要起的比学校早。洗漱之后愿意出去散步,每每这个时候总想也许我该养条狗,至少散步的时候还可以溜溜,不过想到我一不在家就没人有精力管它,也就算了。

菜市场离我家很近的,偶尔散步结束后会去早市逛逛。比起沃尔玛这种大型超市,我还是更喜欢那种接地气儿的农贸市场,不为什么,如果非得说理由的话,只想到了一个词——“人气儿”。你来我往的,你一言,他一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老板爽朗的笑声……总能让人觉得:这才是生活,然后整个人都变得生机勃勃的。早市的东西也都很给力,蔬菜水果新鲜的要滴出水来,鱼虾和肉类让人一大早就很有食欲。

我是那种不吃早饭感觉一整天都不好了的人,简言之就是属于“不吃早饭会死病”星人,而且早上我胃口很好,清淡的米粥小菜吃得,稍微重口的炒菜米饭也吃得。

散步回来后把买回来的食材放进冰箱,突然想吃什么了,就下厨做什么。今儿想吃面食,就捏几个小笼包,配个鱼丸蔬菜汤,再来个维生素C很多的西红柿,简直胃口大开;明儿想吃米饭了,一小碗白米饭配一大块叉烧肉,煮个金针菇肥牛泡菜汤,再切个小黄瓜解腻,也够出彩;偶尔换换口味,健康的杂粮是不二之选。黑米蒸熟,打个蛋做成蛋炒黑米饭,再配上番茄蘑菇汤和从早市刚买来的甜甜的巨峰葡萄,也够惊艳;咖喱呢,自然是要配着白米饭才对,自古隔夜咖喱和热米饭是绝配,用东北地道的盘锦大米煮出来的饭,光米饭本身的味道就已经醉了,再淋上一大勺前一天熬好了的咖喱,看着咖喱一点一点被米饭温暖,热气腾腾的,直到融为一体,整个人都超级满足。有的时候熬夜起床晚了,早上直接两片吐司,铺上一层小番茄,再淋些沙拉酱,切个黄桃配个酸奶,也吃得很嗨。

我应该是真的很爱我的胃,所以明明才20岁却感觉过得像60了一样,爱好也一样,我喜欢钓鱼。但是后来一想,钓鱼,鱼的最终结果还是被吃。所以,有这样的爱好,似乎也不那么奇怪了。

不管怎样,能照顾好自己就很好,奶奶说“把自己养好也是本事”呢,一人食,当然也要好好吃饭!

图&文    秃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