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泡菜汤~

“哥,今晚电脑我要用。”我一边舀着热辣辣的汤喝一边说着。

“你要干嘛?”哥一脸的不情愿,因为我又霸占他玩游戏的机子了。

“我要写东西呀。”

“额…今天一整天在家都不写,偏偏我在家就要用电脑……”说罢乖乖去洗澡了。

没办法,泡菜汤君就在这一刻出现在我脑海里了,我怕它稍纵即逝,我必须在嘴巴里还残留着它的气味时,更好的把它记录下来。

于是,有了这么一篇随笔。

泡菜还是之前去金大叔家吃料理时外带回来的,自家做的确实比超市买的罐装要地道很多,即使放在冰箱里冰凉冰凉的,有时候嘴馋的时候还是会偷吃几口,有点辣有点麻有白菜的味道(这不废话吗)有点脆,会勾起所有关于韩国料理的美好回忆。

之前做韩式海鲜汤时,泡菜君只是配角,它似乎有点不满……

这次,它是主角,出场时满锅的沸水等着它的到来,沸腾的水泡好像是粉丝们在演唱会上看到心爱的歌星一样,忍不住挥舞手中的荧光棒忍不住就尖叫起来。泡菜汤泡菜汤,当然泡菜得煮久一点,大概10分钟,等到汤水里飘着香辣的味道时,再放入鲜鱿鱼。给它们5分钟的偶遇交谈,汤差不多的时候再放入水嫩嫩的豆腐,起锅时再撒入香菜。soga~搞定。

“上次去吃的时候,大叔都没有放入鱿鱼。”哥又跟个十万为什么一样了。

其实我只是在菜市场闲逛的时候,突然发觉鱿鱼挺可爱的,突然想让它在胃里面欢快的跳舞。它就是这样子邂逅了我的泡菜汤。泡菜汤里的鱿鱼已经完全没有一点腥味了,反而是鱿鱼的劲道泡菜的味道,仿佛在吃着泡菜跟鱿鱼结合的变异体,别有一番特别体会。外表已经被染成鲜红色的豆腐,一口咬下去,还要小心舌头,不然一不小心就被烫到了。滑滑的烫嘴的,就着米饭就香了。

我更喜欢把汤淋在米饭上…但如果被长辈看到,会被骂,说吃了肚子会痛。可是这汤是精髓啊,不能将就。就好像《得未曾有》里面说的,人有时想避免麻烦的方式,何尝不是在找新的麻烦。对吃的东西,态度不能将就也不能含糊。

大夏天的,喝了个泡菜汤出了一身汗,还浑身臭臭的坐在电脑前敲打着,估计也就只有我了…

泡菜汤,今晚谢谢你啦。

文/MISS猫在广州
图/angelapple 循CC协议使用

定额的甜蜜,小时候的鲜奶油蛋糕

哪有舌头可以拒绝细腻柔滑的奶油?在它接触舌头的一瞬间,那种温柔的包裹感,比一个吻来的幸福的多,一切尽在你自己的掌控里。

每一个感觉痛苦的瞬间,脑海中最先出现的一定是一角蛋糕入口的感觉。好像用这甜美的回忆,也足够扛过几个心碎的片刻。

很小的时候,街边的蛋糕店被当做是极其奢侈的所在,每一年只有自己和家人的生日,才可以痛痛快快的享受一番甜腻。在墙上的日历牌上划着叉叉,期盼着好日子渐渐来临。

生日下午的时候,就被大人牵着走到蛋糕店里,制作蛋糕的玻璃隔间外面用红色胶纸贴出“现场制作 鲜奶蛋糕”几个字。平日里路过,总是伸过脑袋往店里探望,这一天终于可以走进去了。

柜台里摆着各式的蛋糕模型可供选择,我把小手扒在玻璃柜外面,脸贴的紧紧的,把所有可制作的款式从头到尾细细的看过去,每一个花纹的细节都不错过。

选定款式后,付了款,蛋糕师就开始制作了。站在玻璃隔间外面的我,此刻的心情像是个等待好戏登场的观众。看蛋糕师从冰箱里取出蛋糕胚,用长柄的刀子修整造型。再把稀奶油放进搅拌机中,看着它渐渐的被搅打蓬发,在我眼里那像是一个即将走近的美梦。

给蛋糕胚当中切开,放上水果罐头的夹层,在用白色的奶油覆盖住。然后给剩余的奶油调色,用不同的裱花嘴挤出不同花样的装饰来。当蛋糕师用透明的裱花袋装入红色糖浆的时候,一定已接近尾声,我知道那是制作蛋糕的最后一步——写上“生日快乐”四个字。

当售货员娴熟的用红丝带把蛋糕包装好递过来的时候,那就已经是一个沉甸甸的生日礼物了。拎着它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的看护着它,就算是在大人的手里拎着,我也总担心它的擦碰会让花纹变形。

到家立刻就要打开看一眼,是不是依旧完好无损,这样才觉得安心。

晚饭的时候菜式要比往日丰盛一些,可我总想要多吃一小块蛋糕,刻意的减少饭量。等着切蛋糕的每一秒都变得难熬起来。直到它安静的躺在我手中的盘子里,用附送的小叉子一点点慢慢享用。

作为小孩子,我可以拥有获得吃掉最大块花朵的特权,其实只是为了多吃几口奶油罢了。软绵绵的蛋糕胚有蛋香,如果能再吃到当中的一块水果夹心,像是中了头奖。奶油花朵我总要留到最后吃的,恨不得把享用它的时间拉长到一整年那么长。

和快乐一样啊,都是有定额的,一下子吃掉就没有了。

文/残小雪
图/coco  循CC协议使用

姑娘老去,混蛋常在

对于一个24K正版的文艺吃货,如果对卤煮说爱,或多或少有点不合时宜,“不爱”又羞涩的难以启齿。一直都觉得饭这个字,不过吃的是个意境。一家人享的是温馨平实,两个人唯美的是简单浪漫。一群人品的是友情欢畅。而记忆中的卤煮以绝对不超过三次,但每一次都将它混厚丰满的灵魂的体现的淋漓尽致。

传说乾隆年间有一道名为“苏造肉”的菜肴。皇帝巡视南方,下榻于扬州安澜园某官员家中。其府中家厨烹制的菜肴很受乾隆喜爱,后随乾隆入宫,深知乾隆喜爱厚味之物,就用五花肉加丁香、官桂、甘草、砂仁、桂皮、蔻仁、肉桂等九味香料烹制出一道肉菜供膳。因其是苏州人,其肉就称“苏造肉”了。自此之后“苏造肉"的芳名便流传民间。更有对其情深者咏诗一首 “苏造肥鲜饱志馋,火烧汤渍肉来嵌。纵然饕餮人称腻,一脔膏油已满衫。"

而卤煮盛行于北京城南的南横街。据说光绪年间因为用五花肉煮制的苏造肉价格昂贵,所以民间就用猪头肉和猪下水代替。火烧切井字刀,豆腐切三角,小肠、肺头改刀小块,配上一勺老汤,蒜泥、辣椒油、豆腐乳、韭菜花……热腾腾的一碗端上来,赤真翠绿,偶尔飘荡着的白肉更是满口脂香。

有一段状态不解风情的低谷期,某个深秋的寒夜,悠悠轻声说“走,带你吃卤煮去!”馆子不大,昏黄的厨灯下,一大锅解忧的奴隶欢腾作响,分不清角色的冒着暖心的汽泡。浸在锅边的火烧围成半圈,半焖半煮。随之是分不清心肝肺肠的气息。老板轻声询问要什么份量后,麻利的放碗落勺,刀起声落,葱花香菜,蒜汁辣椒,大功告成。洁白的碗边衬着浓汤烈味,一时间不知该从何下手,混圆的肥肠傲娇的颤动在筷稍,轻蔑的作出挑战的姿态,带着些许迫不及待,它便深游走在舌尖味蕾。香艳的舞动着丰臾的身体。那乖张炽人的味道瞬间爆涨开来!让人欲拒还迎,挡又不忍,放却不舍。

下咽的那一刻,咽头依旧带着丝丝挽留。深褚色的肺片也一样嚣张,滚浸了肠气又自发的鲜美。轻巧的弹牙,粗旷的凛着蒜汁的蛮媚,踩着辣椒的妖艳。嘻笑讨好每一个神经细胞。当然,火烧的软糯也不甘示弱,忠厚的外表浸满了汤汁,等你一口下去,韧性依旧不减。刚柔并济,收放自如。不由得让人促眉咀齿,连连称赞。不明觉励时,一勺浓汤入口,大肠、肺片、豆腐混杂一体凝成一道亮光,纯烈任性的游走在全身。这也许正是爱卤煮的人钟爱其的原因吧。

与其说卤煮是一场下水的杂烩,更不如说它是一个霸道的混蛋,五大三粗,眉眼生厉。但那种霸道一旦你用心去触碰,但难舍难分不忍相忘。人与人之间的相汇相聚,除了缘分,还有一种叫磁场的东西作祟!有的人一见如,久处不厌。有的人无论深情一往还是用心诚待,却永远无法走进他的世界!就像卤煮,狐朋狗友,一锅煮之。韬气冲天,细品却肥嫩深邃,轻酌动人,爱的人爱之入骨,恨的人嗤之以鼻。好的东西永远都禁得住时光的考验,只是粗励的混蛋常在,娘娘却已老去!

文/Alien田田
图/Jean Wang  循CC协议使用

萝卜筒子骨汤

每次回家,冬季的萝卜筒子骨汤是必不缺席的。

冷得搓手都只能搓红而不会搓热的季节,喝上一碗热乎乎的萝卜汤,从胃暖到心底,一下子,连脚尖都舒展开来。这可是冬天回家的一大幸事啊,窗外面呼呼刮着冷风,回到家里还是冻得直打哆嗦,鼻子却率先苏醒过来,闻到空气中一股萝卜汤的香味,寻香而去见桌上早已经摆着一个大大的白瓷盆,盆里晶莹透白的是白萝卜,碧绿晶脆的是芹菜,拨开萝卜,下面藏着一跟很大的筒子骨。我早已迫不及待,要喝一口来暖暖我的胃和暖暖我的手。

“怎么样,好喝吧?”才刚刚喝第一口,温润的汤才刚刚沾湿我的舌头,妈妈装作漫不经心,却一直用眼角瞟着我的反应。

我轻轻吹开碗边的热气,汤奶白带着一点点的黄色,涟漪往前方慢慢皱过去。我仔仔细细的喝了一口,咂嘴了半晌:“好喝!”。

于是妈妈心满意足的给爸爸盛,给自己盛,好像我的“好喝”是她的最高奖赏。

这汤虽是寻常,却费时良久。清晨妈妈便去了菜市场,去出摊的肉摊上挑上好的筒子骨,新鲜的骨头颜色大部分是雪白,而肉色要鲜红,不能发暗,闻起来没有异味;而萝卜则是乡下亲戚送来的大白萝卜,爽脆,不发糠,不发辣,只存着萝卜特有的甜脆,做汤的时候切成麻将大小;早上就一直在煮的骨头汤,煮到现在都已经成了奶白色,等汤已煮好,骨头的精华全部煮出来时,将切好的萝卜放入其中再煮一会儿,出锅的时候撒一把芹菜,撒盐,奶白的奶白,碧绿的碧绿,汤中隐隐约约半含半露的浮出小岛一样骨头的一部分。妈妈说,盐一定要快出锅时撒,这样汤头会更加鲜甜。

这是只有在家才能喝到的味道。每每在外就餐时候,点了相同的萝卜骨头汤,却总不如家里吃到得鲜美,骨头只剩下一点点肉末,谁会和家里一般,把整块大骨头都夹到你碗里,生怕你营养不够呢?而芹菜的颜色也发暗,这又叫什么萝卜骨头汤呢。至于每次在外面吃饭,也像例徇公事一般了,只求温饱而已。但每次在家吃饭,妈妈在我尝了第一口之后总是要问:“好吃吗?”而我也总是回答:“好吃!”我家是不信宗教的,但是这一问一答简直成了我们家宗教的仪式,没有了这一问一答吃饭就仿佛不够完整;她总是乐于问,而我也乐于回答;即使每次尝到的味道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家里”的好吃。

文/木樨

图/D11xzj  循CC协议使用

他最后点了牛肉泡馍

2012年10月中下旬,我们由于异地恋或是移情别恋,结束了为期一年的恋情。说完分手后,我被铺天盖地的不舍以及后悔笼罩了许多天,终于还是买了一张去找他的车票。

见到他以后,憋了很多天的眼泪开始决堤,止不住地往下流。他说带我去吃点什么吧,我摇了摇头。

他皱着眉头看着我哭,从下午哭到了晚上,从天亮哭到了天黑,他也不哄。

后来他觉得我应该哭饿了也哭不动了,带我去了兰州拉面。问我吃什么,我还是摇了摇头。他便不再问我,向老板点了两份牛肉泡馍,点完后对我说他觉得味道还不错,但是听起来更像在自言自语。

端上来后起初我还是不愿意吃,肿着双眼盯着泡馍,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肚子是饿的,却倔强地觉得失恋了是不该这么没有尊严地就向食物妥协,那样显得很不伤心,更何况我觉得自己根本就还没有失恋。可是坐在我对面的他却自顾自地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我的倔强好景不长,嘴上说不饿不吃,右手却很诚实地拿起筷子开始学着他把泡馍加进了粉丝汤里,稍作浸泡后往嘴里夹。

他问我好吃吗,我点了点头。可就在点完头之后,我突然觉得特别忧伤,区区一个兰州拉面,为什么会让我觉得我们中间好像隔了很多很多,多到即使是给我与他之间搭了一座能够跨越银河让牛郎织女相见的七夕喜鹊桥,却再也没法儿让我走进就坐在我面前的他的心。

这几乎是每个学校门口都会有的小面馆儿,其随处可见程度不亚于沙县,是学生们不想吃食堂的选择之一,那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在我不在的时候尝试了我们曾经形影不离时从来未曾想要尝试过的牛肉泡馍呢。以前明明只会陪我吃鸡蛋拉面的他,今天点了牛肉泡馍,还告诉我他觉得味道不错,却没有提及一个与鸡蛋拉面有关的字眼。他不再关心我的喜好,或者说是已经被别的口味所取代,而我却没有一点儿办法让他回心转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心满意足地吃完了眼前的牛肉泡馍,并且没有任何选择地接受他为我点的这一份。

由于伤心,我的食欲还是受到了影响,没有发挥出往常的战斗力。虽然内心是抗拒的,但总归还是填饱了肚子,吃饱了本该又有了力气接着大哭,可似乎这顿饭让我明白了许多,很多事情变了就是变了,流再多的眼泪也是无济于事,倒不如吃饱喝足然后分道扬镳,再怎么挣扎都更改不了的局面,苟延残喘只会让自己更伤。

于是,这成了我们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

图&文/滢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