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颊间的辣味终将不朽

春节回家,飞机降落的时候,窗外一片深灰,看不见几十几百千米下方的梯田和平房,也望不到绵延的山川和远方,一切符合我脑海中对冬日四川的定义。我并不喜欢这个时候回来,因为从小就有的大雾(那时候还没有所谓的霾),因为一到11月就开始干枯的绿树,因为一入冬就逐渐干涸的江水。尽管每年都热闹祥和,但大自然总是一片干瘪。

很惊愕地,这次没有一样东西让我炽烈热诚地渴望吞进肚子里,甚至没有什么地方特别想去。我谨慎地撩拨自己的神经,确认了这并不是舟车劳顿带来的疲惫与厌倦,而是一种近乎无力的苍凉与麻木。味觉的麻木,周遭的麻木,自身的麻木。

回家前说好要吃麻辣烫,心中却没有之前的激动。在牛华,还是原来的店面。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这儿翻新了,原本低矮裂缝的木质桌椅清一色换成了椅子,水磨石抛花地面铺上了白色的瓷砖,店内铺陈的各色菜式被放进了新买的冰柜,紧靠着墙,亮着白色的灯,憔怆幽邃,看得人直打冷战。剧烈的变化让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向天空默念一句“我回来了”,就被推搡进人群中,草草落座。

店里的生意当然还是非常的好,打闹划拳喝酒,所有四川该有的声音都有,所有闹市该有的画面都有,但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调料上来,一盘油碟一盘干碟。油碟里红彤彤的油辣子打底,碎花生成堆,香菜青葱环绕,香油横斜处纠缠的脉络,将所有调料维系。筷子一搅,划归成触目惊心的红,很诱人的样子。干碟则分裂得多,基本是辣椒面和剁椒的天下,不管怎么调,都是一盘散乱,只等汤汁来收拾。

一口咬下每次必吃的牛肉,曾经的味蕾绽放云云,冰山火海云云,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滚滚的温度,烫。顺着食道滚下去,披荆斩棘的,不知撕裂了多少纤维与细胞。伤口裂开来,辣椒浸进去,接下来是难以忍受的辣,顺着食道往上爬,直到舌尖,再蔓延至嘴唇。

我拼命回忆我何时吃过这般可怖的辣椒,周围的人却依旧气定神闲,辣椒真的辣吗?

我不得不承认我吃辣能力下降这一事实。作为一个四川人,这一基本能力日渐丧失,心中忽然一阵惶恐。

辣是陪同我一路长大的味道。我已经忘记第一次吃辣是什么时候了,但第一次感觉到辣跟辣椒一点关系也没有,是外公沾了一筷子白酒,放在我舌尖,跐溜一点,呼,舌头好痛。周围人说,辣到了辣到了。于是明白,这种感觉,叫辣。

辣椒的感觉不是这样的。辣是虎皮青椒没剃干净的籽儿,一嚼碎便让舌头燃烧,几大瓶水咕噜噜倒也灭不了;辣是牛肉面里的小块剁椒,鲜红的色泽让你忍不住放进嘴里,再痛苦地一边咳嗽一边往外吐,浓烈的热情即便最狂放的北风也吹不散;辣是泡菜坛里白菜边上的小泡椒,尖尾朝天向你示威,等你不满了咬下去,那份被挑衅的愤懑全成了五官的狰狞,下次只剩隐忍;辣是藤椒鸡中散发在汤汁里的藤椒,无形无色,却享受其中,全身酥麻,欲罢不能。辣就是这样,面上的炽烈饱含热情,内里的滋味孕育苦痛,消弭的爽快回味无穷。

如同川人的本性。

老师说,辣是舌头的痛感,而不是味觉。所以辣其实不应该算五味之一。四川人从小吃辣,也就从小在苦痛中长大。这份苦痛漫溯到生活中,浸润到苦痛里,所有的不公与疼痛都融合成了一味辣,再不济的川人,也能承受得住。所以总是听人说,四川人能吃苦,四川人易相处,云云。从小辣味因袭,成长一路陪同,深入骨髓血液,再化作为人处世的方式缓缓释放,痛苦变成温润,辣味化作清甜,一切都可人起来。

于是当我发现很可能不能吃辣的时候会如此的惊慌失措,辣是骨子里的血性,是二十多年的陪伴。我不愿忘记与生俱来的天分,更不愿丢下生养而成的福气。我甚至怀疑,骨子里天府的味道会不会如此渐渐丢失,被潮汕的沙茶酱盖住,被珠三角的豉油盖住,被粤系的沙姜盖住。

在广州吃过不少辣椒,牛杂的蒜蓉,肠粉的椒汁,牛排的黑椒,寿司的芥末,冒牌冒菜飘着地沟油和菜叶的超辣汤底,无味香锅比菜还多的成段干椒。我总爱一进店面就看桌上有没有辣椒,有时是不知用什么调出的辣椒酱汁,有时是快要发霉无人问津的红色物体,有时是粉末状散落的红白碎屑。我总会在菜里加上几勺,它们大多数淡而无味,但我依旧这么做着,只想通过这些容貌相似的物体告诉自己,小子,你骨子里,还是个川人。偶尔会遇见直白的辣,野蛮地在喉咙里冲撞,惹出一种迥异的但丝毫不轻的痛感。问服务员,原来来自广西。

不知跟同学说过多少次,四川的辣椒是不一样的,它不仅仅是辣,辣里透着香。你别抗拒,到最后你一定会爱上它,就像爱上我一样。

算是内心依附的明证吧。

而此刻这份对辣味浓烈的乡思竟好似无疾而终。那份韵味悠长的辣吞咽在口中,变得没有层次,像广西剁椒一样直白而野蛮。我心唯唯,不甚惶恐。我想这一定是我的问题。

我总是矫情地怀着一份自认为质朴的情感,在我躺在操场看月亮的时候,在我跑到顶楼望星星的时候,在我走在东风东路灯红酒绿五星级酒店群落的时候,在我踩着单车穿越人潮拥挤的红绿灯路口的时候,我总会想到家乡,想到四川想到乐山。更直接的是想到各种吃的。水煮牛肉麻辣烫,油炸烧烤串串香。我管这叫乡愁,因为我回忆起的东西不约而同的都有辣味,触中我的神经,让我食髓知味地用力生活。或许这更可能是对我餐餐外卖顿顿食堂的无力告慰,但我坚信其中怀有一份对温暖安定生活的渴望。那份渴望由辣椒赋予,深埋在辣味中,从未消散。

这半年我写了很多关于吃的文章,字字句句里都是故乡,最后成了一本《乡味不朽》。乐山的什么,乐山的什么,我乐于见到别人说,我不敢在晚上看你发吃的东西。更愿意听到,原来乐山有这么多好吃的。所有的文字都基于同一种情感,我还是管这叫乡愁,尽管我深感我正在逐步远离它。

一位很敬重的老师告诉我,文字太多,情绪太滥,再浓烈的感情都会被稀释,最终会化作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揉造作,转为夸张与粉饰,没了内里的核。说得我心狠狠地紧了一下,细思己过,不知如何是好。

而当我在看那些吃的文字时,心中却没有忧愁,只有安定。我描述的乐山,是个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地方,那儿有霸气的大佛,有高耸的峨眉,有磅礴的三江,有美丽的人。那儿有很多好吃的,那儿有干净的,无论是人还是心。

此刻我仍在细细回想我吃辣能力退化的全部因由,我想内心的那个我一定还在,因为每一个字句都能看见那个爱吃辣的温润小孩。所有的辣味揉碎在齿颊间,不论什么下肚,都会镀上一层结实的辣。即便某日我真成了异乡人,那我也会在梦里回来,总会不知,孤身是客。

天长地久的辣味,是乡愁,永不朽。

文  鸥鸥鸥

鸥鸥鸥作品《乡味不朽》已在拇指阅读上架,网址 http://www.mzread.com/books/1082435  期待各位捧场支持。

美食与爱情

前段时间喜欢上一个男生,非常有幸地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吃了几顿饭,了解了一些他对食物的癖好。后来无疾而终,心里甚是伤心。总是不经意地想起他,频率还有点高。于是特别想把他喜欢吃的做给自己吃,以缅怀这段感情。我们的故事像一部狗血的言情剧,不管是开头,还是结尾都不得要领。

在一起的时候,很喜欢做东西给他吃。想着把人生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他看,他应该就不舍得弃我而去了吧。现在想想真是幼稚。一个男生不会因为女生会做饭就和她在一起,只会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她做的菜。他本身也是一个喜欢烹饪的男生,虽然没尝过他做的菜,但以他开出的私房佳肴菜单,应该还是有两手的。想象一个男生专心下厨的样子,实在是秀色可餐。

记得他说过鸡蛋的若干种煮法。像我这种把鸡蛋奉为人间上品美食的人,连吃个自己做的白水煮蛋都会觉得超级幸福,压根就没尝试过其它的煮法。相处期间,试着在粥里煮过两次给他吃。鸡蛋的香味混着米香,如果再在粥里加些红枣、红豆,鸡蛋便被煮成浅红色,口感也格外鲜嫩。

他少有在食物上提过要求,唯一问过我要不要煮茶叶蛋。我总是忘了把实验室的茶叶带回寝室,所以一直到分开,都没能做给他吃。恰好有一天看微博有人分享做茶叶蛋的小tips,于是特别想做给自己吃。五个新鲜土鸡蛋,20g茶叶。茶水烧沸后放入鸡蛋煮5分钟,拿出浸入凉水中冷却,再小火煮两个小时,浸泡过夜,早上再加温五分钟。鸡蛋泡出了好看的深色茶纹,像我的思念结成的网,困住了我的心。不像外面卖的茶叶蛋,自己煮的虽然也煮了很久,但一点都不老,吃完之后口有余香,非常赞。

和他不是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只是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了,又何苦这样欺骗自己。明明知道他心中不是你,却要面对面强颜欢笑。如此,还不如不给自己留退路,快刀斩乱麻。也许我只是不甘心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印象最深刻的一顿是他带我吃了螃蟹。虽然在江浙生活了好些年了,满大街都是阳澄湖大闸蟹,但从来没吃过,可能是忌惮它的昂贵。那天吃得很开心。也许是上帝特别眷顾新手,我挑出来吃的几只蟹黄都很饱满新鲜,吃进去满满的知足感。巅峰的味觉盛宴也不过如此了吧。好吧,没出息的我。

他讨厌一切面食。我小时候其实也不喜欢。但自从出外求学,知道除了挂面还有这么多吃法,便时不时地会约着三五好友出去吃吃面食。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想做顿好吃的牛肉面给他吃,可总是被他嫌弃。分开后想着还是得做一次啊。于是一天傍晚,去了他经常会光顾的牛肉店买了半斤牛肉,还买了一些西红柿,青菜。牛肉切片,西红柿用沸水烫过之后去皮切成小丁。煮面之前先把番茄和牛肉放在一起翻炒,加入调料。待番茄炒成糊状盛出。加水,加点番茄糊,煮面条。面条是很有韧劲儿的手擀面。待水沸腾,放进提前炒好的番茄牛肉,煮到面条九分熟的时候放进青菜。两分钟以后出锅,摆盘,撒上葱花,再盖上个煎鸡蛋,实在有广告中红烧牛肉面的美感。牛肉恰到好处的多,既不会吃腻,也不会吃的心痒痒的。番茄增加了面条浓郁的口感,也丰富了汤的色彩感。吃着他爱吃的牛肉,不爱吃的面条,想想我们的感情也是这种局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品。慢慢的,开始顺着自己的心尝试做一些新的东西,比如说蛋糕、饼干、面包。命运本来就存在各种因缘巧合,比如两个几乎没有交点的人,因为一顿饭相识。也有很多无奈,比如我爱的人不爱我。如此才促成了我的再回首,他和他爱的人在一起。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相忘于美食吧!我现在很好,也祝你幸福。

文  宝贝

上学的赏味期限

不用24小时打鸡血的假期,变得又宅又懒,因为电视上说明后两天大概又是大暴雨天才让我从电脑屏幕中挣脱出来。出门买面包,来到的是我从小就有的面包店,家庭式作坊,一如典型的南方小生意人,店名就是所在的街道。

从外地回小城放假时,不少学校都已经陆续开学了。学生们穿着那些还是那么土气的校服,却努力地在那套臃肿的衣服里生长变化。就像我在面包店里看到的一个小学生,她徘徊在明亮的面包屋里,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那些琳琅的选择,怯怯地站着。感觉那张10块人民币在她手里那么大,她穿着的运动鞋上有一圈淡淡的泥点,校服比她本人大了一圈,这并不少见,在我读书的时候,我也常常买大一码的校服,可到了来年夏天可能就发愁地发现又要买新的校服了。

小学时不去那家面包店,而是去隔壁的早餐铺子更多,因为面包店里面都是“大人”——她们挎着店里的小篮子挑来挑去,而且经过自己的认真比对,面包店里的猪肉包还没有早餐铺子的大。小学的零花钱不多,大约一星期也就5块,长身体的时候,而且小学还经常开始学游泳。几乎走在回家路上就饿到肚子叫,而且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旁人到底能不能听到我肚子叫的声音。

早餐铺子一般会开到中午12点多,小学大概是11点放学,饿极了的我就会忍不住在路上买一个猪肉包。早餐铺子有很多包,其实猪肉包并不是我的最爱,我爱的大多是甜馅的包,比如奶黄包或者是芋泥包,至于为什么小学那么死脑筋,大概是因为母亲给零花钱常说“饿了就路上买个什么猪肉包吃吧”这样的话,还有猪肉包的确够解饿的几分原因吧。

那时的猪肉包是5角钱一个,用这边的话来说,猪肉包分“白肉”和“精肉”,我就爱吃那带点肥的“白肉”包。而那么一大个包子下肚,回家后总是要缓一下才能再吃,妈妈虽然不乐意看到在餐桌前愁眉苦脸不动筷的我也更不乐意看到放学后肚子饿极的我,所以也对我这种急性子的包子行为无可奈何。也成就了我顶嘴的一句“吃了再说”的名言。

爱买那家早餐铺子的猪肉包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原因,也许是早餐铺子那个皮肤白皙瓜子脸的老板娘,带着南方女人的柔软,即使表情冷漠也不阻挡我单方面的说不出的好感。也许是我喜欢老板娘掀开大蒸笼盖子是热气腾腾,水蒸气铺面而来的那种舒服的感觉。也许是喜欢冬天时,包子在手掌里暖热的温度。这么一想,原来自己就是在那时锻炼出了能一边吃一边小跑的本领了。

也许是面包店那个小姑娘唤起了我小学的回忆,也或许就是记忆深浅的不同,初中和高中,反而模糊了不少。只记得初三时学校换了食堂,搞得我们这群初三党怨声载道,而母亲会在满满的书包里,帮我偷偷塞上面包店里的好吃面点。

高中读的是封闭式学校,却难得地在小卖部供应了来自我最熟悉的面包店的面包。对于食物的温度我有种近乎处女座的偏执,食物要么最好是几乎烫嘴,我还可以慢慢等到它不是很热的时候,要么就干脆冷成和周围空气差不多,而那种温着的温度我却没办法接受,而高中食堂的早餐往往总是这样的“温温”的温度。一起吃的朋友总是在劝着我“再不吃就冷掉了”的时候皱眉忍受我那奇怪的冷僻。所以,我高中的早餐基本上是来自面包店里的面点。

去香港时,学会的一个词叫“赏味期限”,被身边的迷糊好友“不就是保质期嘛”一言蔽之。喜欢这个词也许只是喜欢那个“赏”字,慢慢品味,细细咀嚼,那上学路上的猪肉包,那初中藏在书包里的小甜点秘密,高中挑剔的胃……陌生城市里可能再也找不到这么一家柔软地带着上学气息的面包店,而关于上学的美好时光,赏味期限便是现在。

文     温存

红米饭那个南瓜汤

江西菜,在众多地方菜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同样也是不辣不欢的土地,但始终被川湘给打压着。我的外婆是江西人,在她们家做饭,不管什么都要撒一把辣椒下去,外婆的餐桌基本就找不到不辣的菜。其实一直被压着应该也是有原因吧,外婆的江西菜不麻,也不会觉得很香,就只有一个字,辣。

后来,我终于在广州找到了一家江西菜馆,挂着大大的招牌写着:红米饭,南瓜汤。江西是革命老区,江西菜也因这忆苦思甜的方式登场。

我很喜欢红米饭,其实也就是粗粮,口感较硬,煮出来的饭总是颗颗分明,还有那种很原始稻子的香味,真的比什么泰国香米什么的都好吃,我每次都能吃两大碗。后来我在超市也找到了红米,煮的时候又顺手抓了把糙米下去,口感更好了,可能是糙米比红米软一点的缘故吧。咱外婆煮饭时还有个习惯,就好像广东人放腊肠那样,她会把猪肉调下味就放到饭上一起煮,小时候我还奇怪为什么饭吃起来是咸咸的。不过带着肉香的饭的确好吃。不过也只在煮红米饭时才会放肉,估计是红米比较耐煮吧。

而南瓜汤,其实更像南瓜羹,南瓜熬得烂烂的,香香糯糯的,好像井冈山的南瓜是比别的香甜一些。不过我所吃到的都是不加任何佐料的,不知道别家是不是也是像我这样呢,只有南瓜的甜味,南瓜的纤维也清晰可见。真是有那种峥嵘岁月时朴实的味道。我还尝试过凉着吃,跟吃糖水似的,另有一翻风味。

江西人做菜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炒蔬菜不管是什么蔬菜都是要把菜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而广东人更多是一片或是一整棵焯水或是炒。我倒是喜欢吃“碎碎”的菜,比较容易带上菜汁的感觉,感觉更下饭。

说到“碎碎”的菜,江西有道菜叫莲花血鸭,莲花是地名。它是碎碎的鸭子肉和鸭子血做的。湖南也有血鸭,做法也差不多,但我也没尝过,所以坚信家乡的是最好吃的。血鸭是碎的,所以每一粒鸭子肉都很入味,香辣可口,我觉得用来拌饭吃是最好不过的了。不过要小心牙,碎骨头还是挺多的。

在我家乡的厨房,似乎更是男人的天下,我的我的姨夫们都是做菜的好手,似乎每年的年夜饭都是他们在掌勺。会做菜的男人真是特别帅。我有次还开玩笑跟男友说,要当我家的女婿,不仅要会吃辣,还要会做饭,要不会被看不起的。可是把他吓到了。

我们的赣菜很朴实,没有丰富的香料来点缀,很朴实的香气,很朴实的辣,还有很朴实的吃得饱饱的感觉。吃得饱是我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了~

文    栗子

当番茄君遇上鸡蛋妹

起初我是不喜欢吃这个菜的,因为不喜欢糖醋里脊鱼香肉丝之流的酸甜口,所以简单粗暴的将番茄炒蛋归于此类。无论是点菜还是下厨,这个都不是首选,当你是零食还是点心呢?

番茄炒蛋,有人叫木须柿子,有人叫西红柿炒鸡蛋。称呼并不重要,主要食材完全可以望文生义,油和盐是必须的,当然不反对组合使用姜末、葱花、生粉、白糖、鸡精等调味品。

做法细节上各有千秋,大体来讲有两种,一种是先炒西红柿再放蛋,另一种是先炒蛋完了再让西红柿掺和进来。无论谁先谁后,远没有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么纠结。在聚会的时候,总有师出暗黑料理派的人自告奋勇做这个菜,端上桌却发现,不是卖相少点颜色,便是味道差了一截,敢情以为番茄炒蛋是个好欺负的主儿,任谁都能把她炒了。

还是没忍住要晒下我的粗线条制作流程。拍上两颗蒜,几片姜,葱花,西红柿切滚刀块备用。热锅热油的同时打蛋,为了均匀注意搅拌动作必须要生猛。打好的蛋清哧溜全倒进锅里,中火煎好一面后翻个,此时任由蛋香铺面。半分钟后,一个成功的外酥里嫩的蛋饼就成型了。

先让蛋饼一边凉快着,热锅热油,扔点姜和蒜,爆香后请西红柿君入瓮,出汁的时候让蛋饼进来,翻炒到二者看似融为一体实则各有形状的时候撒盐和葱花,拌匀出锅。此时一盘欲甜还酸、软香湿滑的番茄炒蛋就呈现在面前了。

用筷子夹必然不够解瘾,勺子舀才是正道,浇在冒着热气的米饭上,吃相什么的早就忘了,不来上两碗内心都有亏欠感。有人爱吃蛋,有人爱吃西红柿,当然也有人爱吃葱姜蒜,凑在一起绝对不带剩的,真叫一功德圆满。

无论是阴冷的冬季黄昏,还是潮湿的春季雨夜,来上这么一盘有人间烟火味的番茄炒蛋,我想应该都会从胃底暖到心头吧。

文   Ra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