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六高三的炖锅

两千零一年我从辛锐中学初中毕业了,我理化不好,物理化学轮着不及格,所以,老纪跟康倩他们去了四中,我则打包来到了家门口的章丘六中报道。

那一年我记得特别清楚,军训的时候宿舍还未安排好,所以我中午晚上都回家,结果一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刚进家门,老爹就喊着让我快去看电视,出大事了,原来是九一一。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过的那一天,老纪说他们从广播里听到的时候他们在欢呼,我只记得那时候我特别平静,寻思着怎么想个好的理由逃脱军训,结果最后什么办法也没想出来,乖乖地该干嘛干嘛去了。

不知道别的学校的食堂怎么样,老六中的食堂,我现在想起来,真的觉得自己的生命力很顽强,概括起来就是八个字:花样很少,油水不多。唯一可以大快朵颐的日子大概就是家里送点荤腥来的那天了,可是大多数日子,还是要吃食堂的,即便是马上就要高考的高三。

高三那一年,我想所有经历过的人都有体会,累,太累了。睡眠不足,没完没了的考试,没完没了的练习,加上那缺油少盐的伙食,呵呵,真的只能呵呵了。坦白说,从精神上而言,我怀念高三,忙碌,充实,秩序,单纯,只知道做题,考试,听老师讲题,别的什么都不想;但是从生理上来说,打死我也不会再回去了,太受罪了,我很确定再来一次高三的话,我绝对会崩溃。

学校管理很严,除了走校生不允许任何人出校门,校门外就是荒地,连个小贩都没有,更别说商店了,只能吃食堂。食堂的菜是什么水平呢?别的记不清楚,毕竟已经太遥远了,只记得我曾经连续一个多月吃的菜是豆腐炖菠菜,而且吃得还很香。在我的记忆里面,那个时候的食堂根本就没有现在这样品种繁多的食品,更别提鸡腿跟红烧肉什么的了。

不过也有例外,我记得是2003年的冬天,可能是食堂学习了外地的先进经验,推出了炖锅这一大受欢迎的菜品,当然这个大受欢迎主要是受男生的欢迎,受限于当时的风气,女生是没有品尝过的。

什么是炖锅呢,说出来你可能也知道,只不过你们那里是叫做别的名字。炖锅,顾名思义得有个锅,一个大概直径二十公分的小铁锅,里面放满白菜,冻豆腐,粉条什么的,然后你可以选择再加入猪头肉、肥肠或者香肠火腿等等别的荤菜,倒进热水,放上调料,加一勺辣椒油。锅子放在小方桌的中央,锅子下方则是一个使用固体酒精座燃料的小炉子。点燃酒精,过一会儿,等到水沸了,开锅了,就可以吃了。

我记得一份八块钱,现在看简直便宜得不可想象,但是那一年我们却是四五个人一起去吃的,每人凑几块钱,约好,一起到食堂后院,这也算是小灶了吧,在那个年代。

你可能心里有这样一个画面,四五个哥们儿,在冬天寒冷的傍晚,围着一个装满菜品的锅子,锅子里的水咕嘟咕嘟地翻腾,空气里传来一股混合了猪头肉与冻豆腐的香味,然后一首诗自然地出现在了你的脑袋里:“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很浪漫,很诗意,是不是?做好心理准备,我要告诉你我当时的感受了。

我记得当时吃炖锅的那个房间总是不太明亮,有点暗,不知道是在我的记忆里本来就是这样,还是当时我的心思只关心眼前的小锅了。你不用笑,跟我一起吃饭的哥们儿心思跟我一个样子。

我记得吃之前大家还有说有笑,说几句笑话,讨论晚上的考试会有什么题目,但是一等第一个人开始下筷子,这一切就全部停止,只剩下眼前的食物与弥漫的水蒸气了,还有那欢快的咀嚼声。吃的时候,真的很香,每一筷食物都很香,燃烧的酒精与红色的朝天椒,带给你的口感就是又辣又烫嘴,可是对于缺乏油水且营养跟不上的我们来说,真的是少有的美味了。

白菜总是很嫩,带着一股清香,只有本地的白菜才会有这种口感;冻豆腐充满大大小小的孔眼,里面全是滋味十足的油水;宽宽的粉条,充满韧性却又不是柔软;肥厚的猪头肉切成半指厚的肉片,瘦肉有十足的嚼头,肥肉又增加了整个锅子里的油水,带来了一股只有猪头肉才有的香味儿。软嫩的白菜,吸满油水的冻豆腐和那少少的几块猪头肉,吃到口里,先是烫得你不停地哈气,然后又带着一股火辣进入肚腹。不知道别人是不是大口吞咽,反正我是慢慢细嚼的,努力地感受每一根肉丝每一块冻豆腐的好味。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你们那么缺肉,是不是都抢着吃猪头肉?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没有。我们既没有争抢,也没有一人几块泾渭分明地分配好,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有点怪怪的,大家只是随意地夹起一块就吃了,很自然的,又好像很自觉地,每个人吃得不比别人多,却也不比别人少。大概是那时候的我们没有时间与精力浪费在这种小事上吧。吃完之后,我们没有去遛弯儿化食,也没有回宿舍躺一会儿,直接就回到了教室,因为晚上还有三节课的晚自习和那永远做不完的习题试卷呢。你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高三,除了睡觉,大概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是你最快乐的时候了?

小小的炖锅,现在看来这么粗陋,可是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不仅是火辣的,温暖的,也是轻松的。你如果像我们一样走过了高三,你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

高中毕业以后,我也在别的地方吃过这样的炖锅。一样在餐厅,一样在冬天的傍晚,我甚至还放进了半只烤鸡,可是我始终都吃不出这种感觉了,甚至连那半只烤鸡都没有吃完。细细想来,那天的我不累,只有高三,才有那不一样的味道,我寻思。

文   章丘赵喜
图 goccmm循CC协议使用

一杯牛奶四个烧麦

有时候会因为第一次的口感,而深深爱上某种食物;有时候会因为第一眼的眼缘,而至今乐此不疲;有时候的有时候,突然你来了,然后我醉了……

烧麦,就是这样子走进了我的世界。

只是偶尔的一次早茶,在餐牌上看到“干蒸”二字(后来才知道它还有个很接地气的名字叫“烧麦”),好奇心就咻咻地往上蹭,忍不住就点了一笼。服务员刚一上菜,我就忍不住凑过去看看闻闻,就差用手去弹一弹这看似乖巧的四个烧麦儿——微微敞口的面皮上里,鲜美的肉欲欲跃出。上桌时,竹笼上的烧麦,还在冒着热气,虽说一个个直挺着身子板,似乎正在为可以让别人尝试到它们的美味而自豪着。可是我却发觉,它们就犹如阳光下睡眼惺忪的猫般,懒洋洋地享受着,让人心生怜爱。味道如何,待我夹一个送进嘴里。

肉的味道,黏黏稠稠,面皮的酥软,嵌着肉的鲜美与面本身的素香,在上牙与下牙间绽放着它独特的感觉,而面皮与肉之间却好像有一段如同摇滚乐般浓烈的爱,即使牙齿之间再怎么磨砺,它们始终不离不弃,缠绵在一起。我想,这就是我爱上它的原因,有着虾饺的小玲珑,凭着让人欲罢不能的口感,叫着一顺口的“烧麦”,一口一个,三四个足矣,恰到好处的腻,再聊一聊那有点苦逼却欢乐的生活琐事……又是开心的一天,只因遇见了你。

最近几天,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发现新开了一家美食店,里面有烧麦、牛肉丸、糯米鸡……应有尽有,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但看着很好吃的食物。一斤17块的烧麦,买上10来个也就11、12块钱左右,想想去店里吃,一小笼4个至少都八块钱了,掰着手指算一算我不仅节省了好几块钱,且小欢乐了一把。

顺手买了十来个带回家,可是,便宜,好吃吗?纠结小姐又上门做客来了……择日不如撞日,二话不多说,一手拿着菜,一手从袋子里掏出一个烧麦,咬一口,肉汁随着面皮迅速地占领了嘴角里的每一处。哇,正!

早餐送4个烧麦进微波炉,虽然没有新鲜出炉的鲜美,可这肉感这让人垂涎三尺的烧麦儿这扑鼻的香味,依旧是如此的迷人。

一口一个,吃上三四个,再来杯低脂牛奶,听着胃发出酣畅的咕噜咕噜声音,我知道它不是在泛胃酸,而是在跟我炫耀着——烧麦与它融为一体了。

图&文  MISS猫在广州

疙瘩汤

在“深夜谈吃”看到“疙瘩汤”,不由得手痒,想写一篇疙瘩汤,是关于我的疙瘩汤。或者人人心里都有自己喜欢的放不下的食物,疙瘩汤虽然并不是我完全放不下的食物,却因着别人眼目心中的食物,而想到了我也有,便写它一写。

说起汤不得不说一说粥,因为家乡一日三餐中,有两餐是粥加主食而来。所以,家乡的人少吃汤,不管是广东的煲汤还是陕南陕北的糊辣汤,都极少吃,而疙瘩汤则是妇女们的快手饭。今天太忙了,一家人还在等着吃饭,只好拌个疙瘩汤凑数。虽然那疙瘩汤可绝不是马虎而来的,但家中的男人若是连着两餐见着这食物上桌,便会生起很大的不满来。

疙瘩汤的另一个功用就是,在缺吃少穿的年代里,家里喝粥的小米不缺,白面大米却是稀罕货。一点点小麦,精细的磨成粉,要等过年的时候才吃,平时里是不敢动不动就吃的。若是家里有小孩子生病则不然,大可以用一把面粉,拌了疙瘩汤,放一点儿葱丝儿,香菜叶儿,奢侈一点儿的人家,还会再放个鸡蛋,再狠狠心,西红柿碎也敢放。生病的孩子,刚才还躺在炕上哼哼叽叽不自在,看到这么一碗香喷喷,七彩生辉的疙瘩汤端到眼前,那病立马减了三分,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吃下去,便是全身发汗,病痊愈了。

在白面不是很充足的年代,疙瘩汤是医病良药。现如今人们生活变好了,突然间白面大米根本就不是个事了。小米粥也好,糊糊汤也罢,都如同疙瘩汤一般,身价却也涨了不少,怀旧是主因,大约这食物并不过时吧。而花样也开始翻新起来。比如很多人在小米粥里加入很多料,这让总是喝纯小米粥的我有点儿无所适从,小米的香气以及她美丽的色泽,都会因为加了其它粮食或肉类而大大变化。

再说疙瘩汤。现如今,吃一餐疙瘩汤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事。不是因为白面稀缺,而是因为没有人再有那样的心情,在极短的时间内,用冰箱里仅有的配料,做出一两碗香喷喷的疙瘩汤来。

前一段时间,因为想吃疙瘩汤,下班后直奔家里,洗手做羹汤。材料齐全,又画蛇添足地想,现在生活好了,加点儿蘑菇碎,并且又加了瘦肉。煮好后,也并没有直接吃,磨叽了好久后(自然只是刷微信了)才去想起吃那一碗汤,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吃的时候已经没了锅气不说,一碗疙瘩汤已经结成了一碗挑不起来又流不动的糊糊。因为肉类没去腥味直接放,甚至有一股野生动物的味道在碗里。因着此事,大侠颇为不快。当然他还未动休妻之心。不然,俺现在便是孤家寡人一枚了。

可见吃一碗疙瘩汤也绝非易事。也需天时、地利、人和皆备而为之。自然,食物也是具有生命周期。改良也需符合其本性。疙瘩汤里大约是不适宜加肉末类的荤腥东西,但加个鸡蛋却是相得益彰的。山西的醋也少不得要放点儿,香菜末儿如果不忌口的话,也要放一些。至于葱花儿当然不能少。在敲打这篇文字的时候,想大约在汤里加点儿火腿末是个不错的想法。这于吃饭不能少肉的民众或者是福音。

疙瘩汤的做法是在于疙瘩的拌制。锅里水开了,而面疙瘩则需开水龙头一滴滴滴水到碗里,再用筷子不停地搅拌,需要拌制出大半碗只有黄豆粒大小的面豆儿,再一点点儿下锅,加鸡蛋,依次加入其它易熟的佐料,火开滚起来即关火,趁热喝吧,喝出汗来,便是吃好了。

文  杨燕妃
图 Ray Yu循CC协议使用

初尝香港味道

第一次到香港。但在众多未曾游玩过的城市中,香港是特殊的一个。不是因为她美丽的风光,也不是因为她繁华的街市,而是虽然未曾到过却早已印记在了我的脑海中的关于她的点点滴滴,熟悉得像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我想,对于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香港可以说是最熟悉的陌生城市。虽然很多人都没到过香港,可一提起香港,大家都有说不完的话题。我们听着BEYOND和张学友的歌曲,看着周润发和周星驰的电影长大,旺角、铜锣湾、尖沙咀,说起来就像在自家旁边似的。学校严禁学生去录像厅,可为了那一眼赌神的帅气、星爷的搞笑、聂小倩和宁采臣的缠绵,我们还是一次次的钻进狭小的录像厅。香港——实在是有着无法抵挡的魅力。

学建筑,到了香港,本该好好学习一番,可看着满街的高楼大厦,与北京并无二致,密密麻麻的钢筋混凝土玻璃幕墙搞得人心里有些压抑,倒是临街的小吃店更能吸引我的眼球,脑袋也一下轻松了许多。古人都说民以食为天,那我们何不抛开繁琐的工作,一起品尝一下香港的味道呢!

对于香港美食的了解大多都是来自港片,钟镇涛、张国荣在《满汉全席》里的表演让喜欢美食的人看得眼花缭乱,过瘾至极,只可惜那些动辄象拔蚌、熊掌那样的高档食材只能让我们这些普通食客望而却步。倒是周星驰《食神》里一道普通的香港小吃——牛丸——更能激起我们这班好吃者的兴趣。

以前做牛丸,都是徒手用两根铁棒拍打鲜牛肉至起胶再拌粉捶打,然后用手挤成牛丸,现在几乎都改用机打。好点的店家选用上乘的牛肉,去筋及脂肪,切细后混入生粉、食盐,放入打肉机内拍打约一小时至起胶成浆,争取用手挤成以留存气孔,令牛丸弹性较强。牛丸挤好,及时用热水焯熟并放冰水降温以保持爽脆。香港街头的牛丸店很多,一碗牛丸,加上些河粉,牛丸肉鲜汁多够嚼劲,河粉细滑带米香,再浇上用牛骨熬上大半天的鲜美清汤,不得不让人嫉妒香港人的口福啊。

走在香港的街头,随处可见卖烧腊的小饭店,透明的玻璃橱窗里,半肥半瘦外脆里嫩的叉烧、皮脆肉嫩骨软汁浓的烧鹅、新鲜出炉的炭烧乳猪,各种烧腊一字排开,美味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挡。进了小店,师傅手脚麻利地在案板上啪啪几下,一排叉烧已经切好摆在一盘米饭上,再放上几束青菜,一盘美味的叉烧饭即成了许多匆匆过客的工作餐。

香港的电视剧里,常有晚上饿了去街上买碗云吞面解决的情节。尤其是冬天,热乎乎的一碗,肉馅的云吞解馋,面条解饱,也让我们这些晚上看电视的观众羡慕不已。现在有些老字号的店铺有师傅临窗表演:先把几个云吞煮好放入碗中,然后把早已抖散的银丝细面投下沸水,面随勺子搅起的漩涡直入锅底彻底受热,大约二十秒的时间捞起沥水,放于碗中云吞之上,点上几滴猪油用筷子一挑一拌,再浇一勺滚热的用猪骨等熬成的清汤,半透明的面条爽滑劲道,云吞里面有虾有肉鲜香味美,再喝上一口店家精心熬制的清汤,这才叫完美。正宗的云吞面都以汤匙置碗底,先放云吞再放面再浇汤,避免太多汤水把面浸得太久太软。北京卖的云吞面都是云吞在上面条在下,大概老板生怕顾客看不到云吞吧。

短短几天的香港之行,虽不可能遍尝香港的美食,但对香港的味道也有了切身的体会。香港的生活节奏非常快,也许在不经意间也影响了香港的饮食,许多吃食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端到顾客的面前。然而在快捷的同时,仍旧保持了它的美味。好味道永远不变,这应该就是香港真正的味道吧。

文  西瓜酱
图  Tiger King循CC协议使用

有理想的私房菜

我一直记得一个有理想的小厨师。

他不是什么星级酒店的特技大厨,也上不了那种美食家推荐餐馆的列表。他只是在那段我被房东赶走并寄宿朋友篱下期间,偶遇的一个开小饭馆的年轻人。

跨过隔着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拆迁区的那座小桥,穿过一排违章搭建得很怪异的农民房,就到了这家小饭馆。小饭馆真的很小,走得快些的话,一不小心就跨过头。小小的门脸,用四川人的说法,叫做“苍蝇馆子”,按杭州人的说法,叫做“门板饭”。最适合的,就是三两个白天耗尽了气力和汗水的壮丁,点上几个炒菜,一人干掉一瓶冰啤酒,再扫荡完两碗堆得山高的米饭,可以惬意地回到租住的农民房里休息。

但这不妨碍我常去吃午饭。如果你也有过漂泊在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就会熟悉这些。那种小馆藏身在城中村的小巷子里,没什么文绉绉或是大气辉煌的名号,靠近门口会有一个大号电饭锅,铺里摆三五张小桌和若干条塑料凳,一块小黑板写着当日菜品,角落里摆上一两箱廉价的啤酒,前厅的隔墙后面,老板兼厨师正挥汗如雨地炒着以咸辣为标志的菜。

可是,在那条巷子里各式各样的厨子里,我就是记住了这个年轻人。我一直用“小厨师”称呼这个来自衢州的小哥,那时候他24岁,面容白皙身材清瘦,刚刚当上了爸爸,身上白色的厨师服打理得很清爽。

当然,我能记住他,还是因为他的菜。那时候他好像也不过是个普通厨师,做不出燕翅鲍鱼也耍不了花刀。但他的菜不是重油重盐重辣,也跟他的人一样清爽而认真。特别是那道其实很普通的清蒸小黄鱼,他一定要切几片火腿铺在鱼上,并且切上漂亮的卷曲的葱丝(对,不是葱段)点缀。这份认真,和这条夹杂着五湖四海方言的小巷,有些格格不入。

有时候我会问他,像他这个年纪,也可以选择把家人留在老家,自己在城里找个大一点的酒店打工,不是会更省心些吗?他跟我说,工作是为了生活,和家人在一起做一份小小的、属于自己的事业也很开心,也许有一天,小小的饭馆,会变成一家像样的餐厅,能够让一家人过上美好的生活。

而他的理想,或许就体现在这家小馆子的门楣上。他挂了一块自己的小招牌:饺子小酒馆——这是整条巷子里,唯一一家有店名的小馆子。

从那以后,我管他叫“有理想的小厨师”。并非每个人的理想都是豪车大宅,对于一个厨师来说,也许只是一间能够表达心意的私房餐厅,足够养活一家人,并且笑纳熟客们丰富的内心戏。

不久之后,那一片城中村拆迁,现在变成了一条大马路。我再没有遇到“小厨师”,但我总是想着,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他或许已经有了一间可以坐十多桌客人的小餐厅了,清爽的厨师服下的身材也胖了一点,忙完了的时候,他会牵着女儿,在前厅里和熟客们打打招呼。

于是,在看《孤独的美食家》的时候,我会发出会心的笑。五郎叔爱的不是豪华酒店的饕餮,而是隐藏在城市街头巷尾的大众私房餐厅,欧巴桑烤的鸡肉丸串要加青椒吃,或是静冈姑娘开的咖啡店里卖着关东煮。灶头的技艺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店家把对于生活温暖的理解,改刀配菜,起锅入油、大火快炒或是小火慢炖,烹出一道暖心的小鲜,传达到食客的内心,治愈一位像五郎叔那样饥肠辘辘的客人。

我想也正因此,才会有栗良平笔下的《一碗阳春面》,才会有北海亭面馆里那张到了大年夜就要放上预约牌的二号桌。

文  罗格
图 Giant Humanitarian Robot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