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松面包的手拉手

我似乎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像你那么喜欢吃肉松面包了,Z小姐。

那么你还好吗?久未联系的你。

不得不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错综乱杂,也简单明了。最近心头反反复复念叨的却是无坚不摧的感情,溃烂于细微。一些生活感受吧。说起来,如果忽略掉这些感受,生活平直无奇。但计算起来的话,仿佛你个人的生活是相较他人拥有着细腻的丰富。当然,也许劳神费心一番。而我和你呀,是溃烂于细微呢?还是源自于我追赶不及你的滞后呢?

想起来呀!Z小姐对肉松的喜欢不是吹的。那时候还在上高中,有着极强的代谢能力,通常说来,放学的时候,早已就是饿得没力气说话了。我相信最温柔的时刻莫过于饿肚子时极现的娇柔美。(其实,说这话,内心万千奔腾,还不是我没吃东西,没力气凶你。)所以那时候,通往面包店的路上,常常有两个娘们,以拖拉携拐之势,如饿狼般汹涌冲向目的地。彼时,到达犯罪现场,确认目标。

即便隔了多年,我依旧记得Z小姐抱着一堆面包,熠熠发亮的眼神。嗯,对,是肉松面包。眼神如野兽一样坚定,动作迅猛。三五两下,一堆面包撕裂进入肚子。面包袋子的残骸,与Z小姐摸着肚子满足的神情,对比色度相当鲜明,以至于就是让我忘不了。饱足之后,Z小姐牵着我的手,拉拉手,慢吞吞地去等公交车回家去。

一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肉松的魔力在哪里?它神奇到可以治愈的境界。

那时候,Z小姐的数学是极差极差的。高一的数学动不动就不及格。所以,她每次月考成绩下来,常常会邀请我一起吃一堆面包。面包与数学堪称绝配。一堆面包和数学练习题往往是一起放在课桌上。通常呢,活动的流程是这样子的:先是两个人一起啃面包,然后她就开始万恶的数学题计算。在啃面包的间隙,我还是义气地从埋首于面包堆里面清理一下思路,对她的数学题指点一下迷津。虽然我的数学仅仅比她好那么一点点而已。当时的一点点,对于两汪少年心,足以滋生出崇拜,让人赚足了存在感,傲人之姿满溢出张扬。

只是,那时候的我,只不过不至于像她对数学那般不上心,更难以拥有她对肉松面包的狂热。我记得呀,最后的最后,面包啃完了,数学题还是困惑人心,面包解忧活动一直平稳以每月一度的频率保持着。但似乎只要面包进了肚子,Z小姐的眼睛就亮起来。是那种分明的清澈。难道是面包具有安慰的神效?彼时的我,未曾谙熟于当中的力量。更没能够体会到面包于Z小姐带去的宽慰与安抚。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深刻地洞察到食物带给人情绪的安定。有时候禁不住感叹时间呀才是真正主宰一切的世外高人,它想让你懂得,你才豁然明了。无可奈何,这就是你我之间的滞后与差异啊,Z小姐。

我从未想过我也变成这样的自己。这个需要食物安慰的自我日益膨胀,似曾相识。你知道吗?现在的我做英语题做到躁乱不安时,一颗糖吞咽入嘴里,甜滋滋的安抚由味蕾传递,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现在的我,也会有无比渴望一个面包的一天。面包经由牙齿咀嚼,然后在肚子里占据一方,鼓胀肠胃每一寸空间,带给人的饱足和满足感,一直由电波传达,刺激着神经末端。这个神经末端通达大脑中枢,告诉我,这就叫快乐。在这股快乐的源头下,我总感觉似曾相识,伴有故人感。后来想了N久,我忽然记起来,那时的你,嗜糖和面包如命。该不该庆幸,我终于感同深受了。并且,是在多年以后。

走过很多路之后,才明白为什么经历多,故事多的人相对讨喜一些。深究以后,才知道那是因为经历得多,才有足够多的情节去雷同,去类似,才可以更趋近一步去理解别人的感受。简单点来说,就是有一天我砍到手流血了,很痛,但是你没被砍过,你唯一做的就是安慰和心疼。而我的痛你不会明了,除非等到你也伤过。那时候你方才多么痛的领悟。

今天的早餐是三个肉松饼,两个香蕉。起晚了。可怜兮兮的肉松饼和香蕉躺进肚子难以将息欲望。我细细咀嚼肉松饼,想办法去体味肉松作用人的快感,但只可惜尝到的只是沉厚的甜味以及微绵的口感。我可以想象这样的饼进入肚子,早已有淤滞的迹象。我不像你,甚至可以说是迥异。你是那么外向开朗,我相对内敛。被动的我,在感情里面如若得不到对应的相待,只可以懈怠远走。有时候,也曾懊恼轻狂任马,不如现今懂得去经营感情。但转念一想,不如挥手任去吧。

三个肉松饼,牵扯起矫情的想念。我并非善忘,只是如果回不去,就让一些情绪在脑海里安静流转。就好似当下人的情感倾诉,常常寻不到良友灵魂共鸣,不得要领诉说多种牵肠,那就不如食物慰藉吧,足够忠实,也足够体贴。要相信你有自我疗愈的功能。

即便如此,我还是怀念。那年天寒,下公车后,迎面来的风,我裹携你的校服衣袖当做围巾,手拉手,一路向前,叫嚣天气的恶劣,用吃足面包的中气,哼唱歌调,是你最爱的张韶涵。

Z小姐,现在的你,是否还那么喜欢肉松面包?

2014.11.10,我想你了。

文  红豆
图  Richy!  循CC协议使用

一道无名菜

对于吃,我既不挑,又很挑。朋友们说与我一起吃饭好无聊,好吃的不好吃的,吃什么都那么平静。

可是平静地吃,不代表吃得不快乐,而不快乐时吃什么都不快乐。

究其缘由,我心里早有一个味觉的高线,从未被超越,也无法被超越,与让我怀念的去世多年的阿公有关。

我九岁时,阿公六十三岁,他爱讲故事,爱哼些自编的方言小曲。短小精悍的身板,一双异常粗糙的大手,那双大手总用来织补渔网,常年风吹日晒的黝黑肌肤,散发一种海的气味,青筋在皮下蔓延,笑起来额上深深的皱纹,像车轮碾过潮湿土地。他喜欢脸盖着草帽在大树下午睡。

那年元宵的鞭炮声还未息止,我抵达沿海村庄,整整一年没有与父母任何一方相见。

我本打算着,会如何容忍他们无休止的争吵,会如何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来不影响他们的争吵,只要他们还在一起,我可以不断把自己的情绪压缩,绝不使自己妨碍到他们,只要他们还留我在身边。我甚至不肯多带行李,只背一个红色的双肩小背包,包上挂着两年前他们给我买的粉色兔子玩偶,包里只塞一套换洗的衣服。

我仰头问他们,冬天过了是否能接我回去,他们没有回答。

车子在热带沿海老家古旧的屋门前停下,那棵风中摇摇曳曳的龙眼树下,灰壳子蝽蟓随着龙眼树花飞舞,挣扎着跌落在尘土中,空气中弥漫着蝽蟓令人窒息的臭味。

两扇木门后面,阿公在院子里织补渔网,阿婆拎着我母亲为我准备的行李,伸手来拉我,我没有去握她。我站在龙眼树下,或许是热带阳光的原因,或许是憋了一路的眼泪,浑身湿淋淋的,在车子驶离后,嚎啕大哭。

哭声持续到夜晚,白炽灯泡灯光微暗,飞蛾成群来扑。阿婆第三次把饭端到床前给我,依旧不得回应,阿公站在门外,摇着头劝她作罢。我躺在阿婆那张翻个身便咯吱作响的木床上,罩在泛黄的蚊帐里,听着隔壁厨房阿公阿婆晚饭声响,筷子与瓷碗相碰的声音,只觉得天塌地陷地无助与悲伤。

我终于确定,我无可挽回地被丢下了。

明白以渺小的力量倾力呐喊哀愁,终不会被远方的父母听到,我索性闭上嘴巴,不吃饭不说话,企图以别扭孱弱的沉默反抗。

第二天清早,敲敲砍砍装备一番的阿公出门,直到傍晚才从海边的防风林回来,手里抱一个黑乎乎的大蜂巢。他喊阿婆拿来篮子,把蜂巢里的蜜蜂幼虫抖落,大部分乳白色的似缩小版蚕蛹,少部分浅黄色及浅褐色的,长着柔软的羽翅和透明的六足,落在篮子里散发一股松香和蜂蜜甜。

阿公蹲在院子的水井边,挥刀破开一个老椰子,又厚又硬的老椰子肉刨成细丝,一边刨一边用方言唱:“海边有个高仔,席上吃成圆仔,怀里抱个公仔,要想孵出鸡仔……”每一个字的音都拉唱得很长很长。

刨好椰丝,拿五花肉,取带皮一面的肥肉和薄薄一层瘦肉,切成丁,灶台松木烧火,烧得铁锅微微冒烟,肥瘦相间的肉下锅炒炸出油,等肥肉变成油渣,案板上拍一瓣肥厚的蒜,油中炒香,放入蜜蜂幼虫与椰丝。铁铲翻炒的间隙,一股无敌诱人香味,穿墙透壁,铺天盖地而来,从鼻腔一直窜入心肺,像有条蜈蚣在喉间爬动,让人忍不住猛吞口水。不用哄,也不用喊,人已跑过去,黏在锅子边小狗般贪婪嗅着。

世界呢,被一种味道霸道且温柔地独占。

阿公往锅里撒点盐,最后翻炒两下,退了灶间的余火,勺子在大铁锅里盛一勺,吹几口往我嘴里送。香甜咸鲜,蜜蜂幼虫炒得外皮酥里面多汁,混着椰丝的椰奶香味,在嘴里爆炸,烟花一样噼里啪啦,仿佛耳朵里冒出叮咚之泉,使人舞荡起来。我叫着还要还要。

阿公慈爱地,一口一口吹着,一口一口喂着,眯起眼呵呵笑:“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吃好吃的,吃香香的,不高兴的都丢掉。”

我从未吃得那么饱,也从未睡得那么好。

或许孩子容易对新环境产生抗拒,但同时也保持着新鲜感和好奇心,以至于一旦融入新环境,总是毫无顾虑且全身心。一年中,我仍旧强烈地想要父母来到身边,仍旧会在电话里对他们装乖,挂了电话却对阿公阿婆哭闹。只是次数渐渐少了,更多的时间,我开始学着融入新生活,放课后和新朋友们到海边捉螃蟹,夜里拎着煤油灯去田里捕萤火虫,装在蚊帐制的网袋中,回家系在蚊帐里,一边唱着《好汉歌》一边陪阿婆看水浒传。那时候不懂李雪健是李雪健,也不懂周野芒是周野芒。临睡前,缠阿公讲几个他抗日期间的英勇事迹,或闹他唱曲子,高仔抱公仔。

一年后,母亲来接我,一边给我换新衣服,一边跟在井边淘米的阿婆说不用多煮饭。就像一年前匆匆把我丢下,她又匆匆把我带走。我抱着阿婆给准备的鱼干,看着摊在地上的旧衣,一走隔了三年。

我无数次想象,阿公回来发现我离开的情景,会是怎样?他会不会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一边织补渔网,一边时不时抬头听屋子里究竟还有没有我的动静?会不会新编了一首曲子后,茫然地不知道要找谁第一时间分享其中乐趣?会不会在傍晚站在门外那棵龙眼树下,穿着背后泛霉点的旧背心,摇着芭蕉皮扇子等着,以为我将要放学归家?

只因我没能好好地道别。

他说,长途电话费贵,他们忙,不要常打。我确实打的次数越来越少,通话时讲的话也越来越短,有时我握着话筒,除了反复回答他吃得好不好,问他和阿婆身体好不好,已不知要再说什么。我想,也许是因为我没能好好的道别。

过了两年,看起来一直很健康的阿公被检查出骨癌。那年暑假,我回去看他,门前的龙眼树结了沉甸甸的一树果子,被阳光晒裂的果肉,引得许多蜜蜂穿飞枝丛。

老屋散发一种腐朽糜烂的气味,阿婆在井边洗刷便桶,发比过去更白,背比过去更驼。阿公已不能走路,屋里光线昏暗,他平躺在床上,嘴里止不住地发出被病痛折磨的呻吟,一声接着一声,一声接着一声,比边上老风扇发出的声音更令人悲伤。他动动手招呼我过去,问我有没有吃饭。我扭着脸,不让他看见脸上的泪水,模模糊糊地应着吃了吃了。

“阿公不能给你摘蜂蜜了。”他努力克制不发出痛苦的声音。

我偷偷擦掉眼泪,问他有没有想吃的,他无力地摇手,声音更小了些,让我蹲下来。我蹲下去,把脸低到他面前,能闻到他身上渐渐消融的海的气味。他说,工具房里有一个黑色瓶子,去拿来。我找到黑色的瓶子,里面装着半瓶液体,因好奇而旋开瓶盖闻,一股浓烈刺鼻的味道,冲击得我头晕目眩,恶心反胃,那是我第一次切身体会农药之味。

我没有给阿公拿去瓶子,交给院子里的阿婆,她藏起瓶子,骂骂咧咧。热带的午后阳光,灼得粗糙的水泥地板烫人,我极其缓慢地穿过空气黏稠的院子,呼吸困难,推门进屋时,阿公看我的眼神,像两池远远相隔的龟裂的池塘。

呻吟声又规律地持续着。

回程的巴士上,我吃很多龙眼,甜得喉咙发烫,心里却又苦又冷,眼泪一颗一颗滴下来,鼻腔里仿佛又弥漫一股蝽蟓的臭味,混合着农药味,好像我依然站在龙眼树下,回到被父母丢在树下的那天,面对渐行渐远的关系,面对不可挽回的分离。

我不知农药喝下去是什么滋味,却闻着能知它浓烈毒苦,而那道无名菜,闻着能知它绝美鲜香。回想阿公抖落的蜜蜂幼虫,水井边刨椰丝,五花肉炸油,香甜咸鲜的滋味,重新回到嘴里,及时覆盖了蝽蟓与农药的气味,没有使它们盘踞很久。

我至今都不能很好形容它,也不知道该叫什么。一道无名菜,它在味蕾的记忆中达到一个与情感交融的制高点,后来无数的美食也不能与之相媲美。它在我最哀愁的童年时光里,如一抹蜜糖,覆盖苦涩酸楚,在煎熬着幼小心灵的池底时光中,猛地把我拉出水面。它换回险些遗失的纯真欲望,对被父母糟糕的感情几乎摧毁的童年生活,重新燃起对一切未知的美好期盼。它更使得孩子和老人的心灵相依相靠,使长夏永不凋谢。

被骨癌折磨两年,临终之际,瘦骨嶙峋的阿公,枯枝一样的手,拉着我艰难地说:“要吃好吃的,要快快乐乐。”

我忘不了无名菜的味道,也忘不了蝽蟓和农药的气味。

我平静地吃,因在吃之前,我已体会过痛苦,也已懂得如何快乐。

文  陈小愚
图  我是魚夫 循
CC协议使用

舌尖上家的味道

非常幸运,我出生在一个全家都热衷于做美食吃美食研究美食的家庭。记忆里,姥姥的胡辣汤,姥爷的煎饼,爸爸的各种精致拿手美味和妈妈百吃不厌的家常菜,难以忘怀。

我爸爸是个细致入微的人,哪怕一道凉菜也会从配料到摆盘都准备得恰到好处。我童年时,爸爸会把鹌鹑蛋切成一个小白兔的造型给我吃,会把橙子切成花瓣一样。爸爸最拿手的菜是酸菜鱼。每逢周末过节或者家里来了朋友,爸爸都会亲自买条活鲶鱼,用他的专属刀具收拾鱼,切片。鱼头用葱姜蒜小尖椒和各种大料炝锅翻炒,然后倒水炖汤。当鱼汤变白,把处理好的鱼片和酸菜倒进鱼汤,最后出锅淋上热油。爸爸每一步熟练的烹饪操作,看起来都像在进行艺术创作,我通常会在旁边观赏全过程。也经常有朋友邀请爸爸去家里做鱼。现在我去饭店吃饭,绝不会点酸菜鱼,当然是因为爸爸做的最好吃。

我妈妈是个要强拼事业,但是也把家事照顾的井井有条的人。比起爸爸“专业性”较强的做菜方式,妈妈更喜欢各种创新。她经常看各种美食节目,出去吃饭碰到好吃的菜,也会回家尝试着做,并且每次都能做出惊人相似甚至更好吃的味道来。

我家是地道的河南人,家里比较喜欢吃面食。爸爸从小生活在广东,所以做面食的“特权”自然是妈妈掌握。众所周知,河南的烩面最为出名,妈妈每次做烩面都会从和面到炖羊肉汤都亲力亲为。印象最深的还是去年一家团聚妈妈自创的“打卤烩面”。鸡胸脯肉切片,香菇切片,黄花菜切段,黄瓜切丁,加上自制的辣豆瓣酱熬炒作为“卤汁”。烩面拉好煮熟过凉水盛出来,再把做好的卤浇在面上,最后加香菜,拌开。一筷子吃下去,美!

如今自己一人在国外留学,经常想念晚上的家里,电视播着新闻联播,全家围坐在饭桌前,说着白天的琐事。可能爸妈还会唠叨几句说,小姑娘晚上别吃那么多……曾经每天的生活在长大离开后倍加想念。总觉得家里的美味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不是因为家人的厨艺有多么精湛,而是因为那饭菜里包含了家人浓浓的爱和关怀…

文  Sdanni
图  马克爱生活  循CC协议使用

局促的香蕉巧克力纸杯蛋糕

关于烘焙的第三个故事,
和紧张感有关。
和那个看似冷漠实则温暖的城市有关。

我们或许正在失去某一种敏锐,对待世界也越发麻木了,可是还是有些感动无孔不入地钻进来,猝不及防却历久弥新。

那阵突如其来的感动,那种情绪经过漫长时间的发酵好像越发醇。,不知为什么,那次好像触发了身体上每一个细胞的记忆一样,清晰得就像是发生在昨天。

那个时候我才刚刚到现在的城市,第一次因为工作多而加班,加班结束后竟然发现地铁已经停运,最后一班公交也已经开走了。本来准备用手机叫个车,可是手机竟然鬼打墙似的没电了,就在那个有些天怒人怨异常寒冷的凌晨三四点钟,站在这个异常陌生而又空旷的地方,我猛然觉得有些无助甚至惊恐,这种无助感仿佛是我一直压抑住的,突然被释放出来就再也无法遏制的放声痛哭。

我一直就是一个隐忍压抑自己情绪的人。明明还是幼稚懵懂的人,明明对于未来还是茫然无措的,却总是乐于让身边的人感受到坚定,我总是会压抑住自己的惊慌和无助,用尽量平淡的语气和最亲密的人诉说自己的故事,尽量让他们觉得我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深思熟虑的,都是信心满满,可是潜藏在最最底部的那种强烈的对于这个世界的怀疑,和对于自己决定的迷茫还是周而复始的环绕在我的心上。

就在那个当口,在那个空旷无人的当口,我仿佛第一次的直面了如此脆弱的自己。在那个当下,理智的自己一定会轻蔑嘲笑那个时候的自己吧,根本没遇上多大点事,就这样不管不顾地哭的像个疯子,可是当下的自己竟然在那场放声大哭里获得了一种释放,如果没有这次释放,我或许并不知道自己拼命压抑的情绪原来真的这么迫切地需要被排解,所以我甚至是有些感谢那次的遭遇的。

来到这个城市之前,我一直在很多人的口中听到关于这个城市的各种说辞,大多都是说这是一个异常冷漠的城市,又或者这个城市压力真的很大。于我,特别是理性维度里的我,我从来都排斥把一个群体轻易地定性,任何超脱这个人之外的所有加诸于某个群体上的定义我都无法认同,比如,这是一个冷漠自私的城市。可是,我还是有些害怕的,人总是无法在每时每刻都保持理性,我承认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言论对我造成了影响,所以我看似疯疯癫癫地走到这里,实则却有些隐隐的担忧。

直到那个瞬间,站在凌晨四五点钟寒风里的我,满脸泪痕和鼻涕的无助沮丧的我,蜷缩着身体茫然无措的我,如同是一个巨大夜幕里,随时可以被忽略的一粒沙一般的我,看到了一辆朝我驶来的车,车前灯真亮啊,亮的就像是可以把我瞬间温暖的巨大电暖气。那个瞬间,我以为电影里的那些瞬间凝固的镜头都是真的,我就这样被这个世界隔离开来,从巨大的黑幕里挣脱出来进入到一个明媚的白天。

车的主人是我的一个同事,他呼唤着让我赶紧上车,说可以送我回家。于是,我就像是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事一样,坐上了他的车。我一直都是一个极度容易紧张的人,特别是和半生不熟的人呆在同一个密闭空间里的时候,那种紧张感尤为明显,再加上如果我对这个人心怀感激,这种紧张感就会像是随时要从嗓子眼蓬勃而出般满溢。

就是这样一路紧张兮兮地找着话题,那条回家的路显得特别长,后来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互道了晚安,现在想起来虽然那个时候的状态是有些不堪的,可是也分明让我给我所在的城市留下了一个极好的印象,后来靠着这个印象我和很多人打过嘴仗,当大家说这个城市冷漠的时候,我总是会站出来说,这个城市很温暖。

也许真的是记忆作祟,对于那个寒冷冬夜的记忆仿佛比昨天发生的事还要清晰,仿佛一转头就会顷刻掉进时光漩涡回到那天。

凌晨四五点钟的冬日,天还是彻黑的,我却一点都不感觉困,我打开冰箱看了看,发现还有五个鸡蛋。看到这五个鸡蛋,我整个心都安定下来,因为我知道,我可以为这个名字还没有记住的同事亲手做一个表达感谢的蛋糕,尽管在他看来这个蛋糕一定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可是就是那么那么强烈地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一个倾注满满感谢的蛋糕或许可以填满他某个因为加班而无暇吃饭的胃吧,这样也就够了啊!

我拿出冰箱里冷藏的鸡蛋,敲打开来,小心翼翼的把蛋黄和蛋白分离。我想着把我最喜欢的香蕉和巧克力都融进去吧,可是又害怕如此性格鲜明的食材会不会并不是他喜欢的,如此局促不安的做蛋糕经历,这还是第一次,以前我都是为我所熟悉的人做蛋糕,所以做起来笃定而兴奋。而这次为一个有些陌生却充满感激的人做蛋糕,因为揣摩不出他的喜好而惴惴不安。

不过,我还是决定放入我最喜欢的香蕉和巧克力了,不知道哪里来的第六感,我总是觉得他会喜欢的,就像我喜欢他们的组合一样。我把淡奶油和牛奶倒进料理机,然后加入一整根香蕉和三大勺可可粉,打开料理机,顷刻间所有的食材都融合到一起,散发出一股夹杂着淡淡可可香气的浓郁香蕉味。这种味道总是让我获得特别真实的愉悦。

接下来就是搅打分离出来的蛋白了,一次一次加入糖,直到蛋白呈现出一种像是奶油一样的质地就停下来。用搅拌棒把搅打好的蛋白和香蕉巧克力淡奶油牛奶混合物融合,轻轻翻拌知道变得滑顺细腻。

翻拌好的蛋糕糊细腻柔和,浅浅的巧克力色,散发出浓郁的香蕉味,看着看着,我真的很想直接咕咚咕咚喝下去,完全不想再等待六十分钟去烘焙了。

最后,在把蛋糕放入烤箱之前,我又拿出了一根香蕉切了一些香蕉丁放进去,我想,吃香蕉巧克力蛋糕的时候可以吃到一些香蕉粒感觉一定会更幸福,特别是在处理棘手工作的加班时间,这种突然出现的小惊喜或许能让他觉得有些舒心吧。想着这些,我把蛋糕糊放进了烤箱。

蛋糕烘焙需要60分钟,天开始慢慢亮起来,我丝毫不觉得困,只是不断地去厨房观察蛋糕的状态,及时调整温度,以保证它能呈现出一种温润美好的姿态,就像是在我眼里熠熠闪光的那个同事一样。

有人说此花配佳人,我在做的或许就是做出一个可以与他相配的蛋糕吧!我一直没有告诉这个同事,我通宵做了这个蛋糕,我只是随便地扔在他的桌上,或许直到现在他还以为那个香蕉巧克力蛋糕是哪个蹩脚的家庭烘焙坊做的吧~

不过,那天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香蕉巧克力口味的蛋糕啊!”

文  撒么酱
图  Frédéric BISSON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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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火锅那些偏执

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狂热地喜欢重庆是在大学,就我的朋友圈来看,重庆人对于重庆都有着过于偏执的热爱。去年夏天,公司派遣我们到成都培训,而“我们重庆就不会这样,重庆人都是真性情。”  “重庆就是好!”之类的抱怨或称赞也是贯穿了一整个夏天,那种对于自己家乡的傲娇可是真真的深入骨髓。尽管在成都读了四年大学的我总是夸奖成都这里好,那里文艺,可是对于火锅的傲娇之情,和每个重庆人一样,不会做出一丝让步。

上小学的时候,家里的小姑开了一家火锅店,店面不大,一个硕大的红色灯箱招牌赫然立于店铺临街的墙上。写着:余园火锅。对于儿时的琐碎细节,我总是记得异常清晰。半夜九点,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还没睡觉已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我却穿着一身碎花绵绸短装,脚踏拖鞋,手里紧紧攥着10元钱晃荡在这城乡结合部最热闹的街上。到了店里,我会自己去拿千年不变的老肉片、鸭肠还有一碗油碟三样铁搭配。深吸口气,麻油的浓郁香味迅速涌进鼻腔,随后蒜泥的香味也不甘示弱,火锅还未上,这一碗黄灿灿的油碟就已刺激你的视觉、嗅觉、味觉甚至你跃跃欲试的胃。

磨得细碎的蒜泥加上香油、熟菜油等混合油便是一碗真资格的重庆火锅油碟。锅底煮开,一股脑儿倒入肉片,等待的时间正好可以涮鸭肠,大人告诉我,烫鸭肠要“七上八下”,我总是严格地默数次数,此刻喉咙里早已伸出一只爪来,放入油碟滚上一圈,还不等它冷却就吞入嘴里,油碟简单、纯粹却又经典的搭配将张狂的辣变得圆润平滑,却又保留住牛油的厚重口感以及辣椒、花椒、香料等同食物本身碰撞出的味道。吃完回家,把衣服晾在阳台,第二天也竟还是有火锅的味道。

直到现在,火锅也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花样百出。TT向我推荐了一家火锅,她告诉我这家是全国连锁,吃过的人都表示“惊为天人”。也许是自己对于火锅偏执得近乎扭曲,当发现菜单里有一栏是各种口味油碟的时候,我在心里画了一把大叉。“给我一碗混合油,里面只加蒜,谢谢。”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颇为不满,TT选择了小米辣神马辣酱碟。

很快,锅底端了上来,不一会儿菜也齐了,“看吧,这家服务超到位!”我看了看,单薄偏白的红汤上面漂浮着薄薄一层红油,锅底煮沸的时候连红油也不知所踪。“不好吃!”尝过第一口菜后我对TT咆哮道。

“那是你油碟没选对,你尝我的可好吃了”,听完这货的胡话我实在是忍不住开始唐僧起来:“你造吗?真正的火锅是不靠这些花里胡哨的蘸碟来提味的,除了蒜加任何东西我都不!接!受!还有,这个锅底一尝就是用的清油制的,真正在重庆人心里有好口碑的那都是一坨一坨的牛油制老火锅啊!服务好算个啥,在重庆,只要味道好,就算态度屌炸天,那也是前赴后继地、络绎不绝地排着队吃。还有啊,这家招牌得换,不许叫火锅了,充其量算个涮涮锅。”“好好好,真是好啰嗦,要不要那么牙尖,以后老了可怎么办?”TT对我翻了个白眼。我拿起筷子,竟然也是把所有的菜都吃光了。

平时周末,我偶尔也会给TT煮火锅,买上重庆产底料包,制上混合油的油碟,就算没有电磁炉,我俩也会用电饭煲烫得不亦乐乎。因为在我的美食故事里,主角是你。

文  邓惊文
图  Zoe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