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脯白粥的乡情

我家小肥九个月了,最近一直在纠结着要不要辞掉这份昼伏夜出的工作,带着孩子回到乡下去住上一两年。我一直都觉得,孩子能够在乡下度过童年,亲近自然,亲近泥土,做点小农活,比成天困在城市的小笼里,不知道要快乐多少。小时候我寄养在城里的姑妈家很多年,十一岁左右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很遗憾,仅仅是抓住了童年的尾巴。

村庄不小,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村里的老人说,从高空看我们的村庄,就像一个簸箕,这是聚集财富的地方。村子前方,一条溪流贯穿全村,流向南海,过了桥,一条大路通往小镇中心,两旁是无边的田野,青春期的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远远地离开她,现在想来,那风景其实是相当美的。

乡下的孩子,到了十一二岁,就要开始帮忙干不少的农活了。田野里除了水稻,种的最多的是番薯和萝卜。番薯一般是喂来养猪的,而萝卜,则在丰收后,被晾晒腌制成萝卜干,成为平时下饭的小菜。村庄里每家每户,都有一两口大缸,储藏着萝卜干、咸菜。

那时候我们家已经不怎么种东西了,但母亲还是会在适应的季节,种上一大片的白萝卜。收成的时候,大概也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可能漫山遍野都是收萝卜的。有些人,开车大拖拉机,将堆得像小山似的萝卜一车一车地从山里运出来,孩子们跟在后面,各种鬼叫,各种捣乱,好不热闹。

地里面那些戴着绿帽子的白胖子,早已经迫不及待地探出了半个身子,收萝卜的人,轻轻一拉,萝卜就破土而出了。拔出来的萝卜,用小镰刀把绿缨削掉,再拖到小溪边清洗干净,就可以开始做萝卜干了。

萝卜洗干净后,按大小分开,小萝卜可以做成“菜头仔”。大致就是将萝卜蒸熟,腌上海盐放置两三天,出水后晒至六七成干,就可以储存起来了。我特别爱吃这种做法的“菜头仔”,盐放得不多,味道很香,而且棉口。只是不能储存太长的时间,不能够常常吃到。

当然,最常见的做法还是做萝卜干,乡下话叫“菜脯”。就是将那些大个儿的白萝卜,劈成两瓣,用海盐腌制,三五天后,盐分浸入萝卜里,萝卜的水分开始流失,人们便开始把萝卜放到太阳底下去晒。村子后面,有好几片山地,那些高高凸起的光溜溜的大石头,便是萝卜们最爱的“日光浴场”。天气好的时候,你可以看到,山石上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已经开始变得金黄的萝卜干,漫山遍野都弥漫着萝卜的香气。

经过一周左右的晾晒,萝卜的水分基本干掉,就可以放到瓦缸里储存起来了。农家自制的萝卜干,仅仅是放盐,没有任何添加剂,很健康,很安全。晒好的新萝卜干非常爽脆,还带着一股萝卜的清甜。

想吃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直接吃,但最常用的还是煎蛋。嗯,没错,这就是著名的“菜脯煎蛋”了。做法十分简单,先把萝卜干洗净,切成细粒状,下油炒一炒,然后裹在蛋液里,煎成病状即可。因为萝卜干本身是咸的,不需要另外加任何佐料。有经验的厨娘,会在炒萝卜的时候放上一点点白糖,这样煎出来的菜脯蛋会更加清甜爽口。

萝卜干可以存放很久。陈年的萝卜干爽脆程度下降,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因其独特的药物功能而受到乡亲们的青睐。在我们家的老房子里,还存放这一罐有30多年历史的老萝卜干。

那是母亲嫁到村子里来的第一年腌制的。我很小的时候,那些老萝卜干就已经变得黝黑,萝卜本身越来越小,从萝卜里面流出来的油都快把萝卜浸泡起来了。据说那些老萝卜干和萝卜油,具有非常好的调理肠胃的功能。

小时候,四邻五舍的孩子们要是肚子疼了,不消化了,他们的父母就会来我们家讨两条老萝卜干和一点萝卜油,回去让孩子们就着白粥吃,立马见效。

那时,家里那罐老萝卜干平时是不给我们吃的,也不开罐,每逢有人来要时,母亲便爬上阁楼,从衣柜旁把罐子挪出来,小心翼翼地开封,拿出两条,又十分仔细地封好,以免其透气变质。开罐的时候,陈年的萝卜干香气便漫了出来,整个阁楼都充满了香味儿。那是一种没法形容的香味,每当我在清新的野望,闻到大雨过后泥土的芬芳时,我便会想起它,我想,也许,那便是根对于大地的依恋。

如今,离开家乡已经15年,生活在号称“美食之都”的广州,有各种各样的美味早餐可供选择,我最喜爱的,仍旧是一碗白粥,一颗菜脯煎蛋,绵绸平淡的白粥,清甜爽口的萝卜干裹着浓郁的蛋香,让人加倍珍惜平淡安静的生活。

 

文 林莉颖

深夜与一只麦包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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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与凌晨的交界,我与一只孤独的麦包面面相觑。

一场奇怪的对峙。麦包本来并不孤独,但他的两个兄弟已逐一被拿去祭了五脏庙,遂只剩下他,在餐厅角落的餐桌角落的餐盘角落里,默默盘踞。

类似的屠杀当天已发生多次。在麦包惨案之前,一煲鸭舌刚被干掉。腌制后盐焗,在大量粗盐围困的锡纸包里面吱吱作响——他们只在战场上生存了15分钟,便烟消云散了。

再往前是斤半花甲。这季花甲肥而不美,味同嚼蜡,放再多豉椒与避风塘炸蒜,也没办法遮掩甲壳中满溢的厌世情绪。负能量弥漫,冲淡了刚喝完的西洋菜陈肾炖汤,令这夜晚亦变得黯淡无味。

其实这夜在一个小时前就已黯淡。当时我们怀抱热切的心和空虚的胃,驱车奔赴江边一处小餐厅。那餐厅开业多年,晚晚营业到凌晨四点,有稠滑咸猪骨粥与香口美极牛肉供应,乃我等吃货的宵夜圣地。

绕街区三周,找不到熟悉的招牌与店面。电话过去,说是已改做鸽菜,且无宵夜,原来已被某连锁品牌收购。

这夜就此黯淡。一种情感维系在虚空之中断裂,「铮」地一声,弹得人五内俱焚。房租上涨、成本高企,街坊生意败给了中央厨房式的连锁经营。各店味道与品质一致的同时,也失去一份「我与他人不同」的吸引力与自豪感。

气不过,另找一家连锁餐厅吃宵夜。菜偏咸,连藕粒粥都咸。咸咸地,却不惹人厌,多嚼,竟嚼出滋味来,顺带毁灭了麦包的生存期望。

以一道方鱼炒潮州芥兰结束。隔篱卡座,一群毕业不久的社会新鲜人,犹彼此吹嘘大学时代的糗事,啤酒流水价叫上来助长谈兴,显见得属于他们的夜还要延续。

另一桌是仨老外。中国菜也分餐,一人面前一只蟹,吃得斯文。照那速度,属于他们的夜,怕也要延续很久。

而我们的夜已不宜继续。麦包躲再远,也远不过一张台面的幅员。迅速掰成两半,伴着铁观音茶水,迅速嚼烂然后咽下。茶喝过,嘴擦过,嗝打过,单埋过,夜已过半。明天,该去哪儿吃?

图&文 韩磊

郑成功:这是“虾米鱼”?

在台南念书快一年了,但发现来台的旅行社似乎都不大爱把台南当成一站,即使是台南最有名的安平古堡(郑成功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后郑氏三代曾居住在此)看到的游客也稀稀拉拉,我在去年中秋节出行,古堡大榕树下吹拉弹唱加听台语歌的阿公阿嫲都要比游客来得多。

但来过台南的游客或许都会知道,如果你想走的是台湾美食之旅,那怎么能少得了台南?今天我说说台南人爱吃的虱目鱼。

虱目鱼据说跟郑成功还是有关系。当年郑成功到台湾后吃到这种鱼感觉很好吃,但是却不认识,就问这是“什么鱼”,而在讲台语的当地百姓听成了 “虱目鱼”(会闽南话的朋友可以自己试念念“什么鱼”),以为是国姓爷把它赐名为“虱目鱼”,也就流传下来了。

在台南,虱目鱼的吃法大致包括虱目鱼汤,虱目鱼粥,虱目鱼米线。拿鱼汤来说,鱼的部位就可以选鱼肚、鱼肠、鱼皮,和鱼丸,还能混合。鱼肚自然是比较鲜嫩的部分,而且因为鱼身呈乳白色,看起来就很鲜美。鱼肠嘛,我们班上曾一群人出游,不爱吃的同学都称是黑暗料理,因为外表来看是暗紫红色,细长得极像蚯蚓,关键鱼肠还不是条条分明,它们会纠缠在一起……

起初我并不爱吃虱目鱼,因为吃过两次印象都不太好,觉得挺腥。但临近期末,一门课的授课老师邀请了我们所上三个陆生一起品尝台南小吃,这才改变我对虱目鱼的观感。

那家虱目鱼店是一间60年老店,如今传到第三代人,在老师的强烈推荐下,我选了鱼肚加鱼丸汤。汤一上来,还未拿汤匙一拨,漂着葱花、细姜丝和小段油条的汤就香气扑面而来,加上老板说虱目鱼都是当日清晨现捞上岸的,一送达店里就立即进行鱼肉剥皮等工作,全程在低温中处理,以保持鱼肉的鲜度,而汤头是用虱目鱼背骨,加上当季鲜甜的根茎类蔬菜如玉米胡萝卜之类,与大骨一起熬煮六小时,难怪我个人喝起来完全没有腥的口感。

超白嫩的鱼肚,加上配着沾一点他们家的豆瓣酱,鱼肉的鲜、鱼腩的绵绵再加上豆瓣酱的甜辣甜辣,一口肉再一口汤,我似乎只能用台湾人爱说的「超不错吃耶」来形容了。这家店招牌还有鱼丸,是将鱼肉连刺带肉搅拌打成鱼浆,不加任何淀粉,口感真是只有试过才知Q弹了。

对了,当我吃完这家店后,往前走不到一百米,就是台南另一在食客口中很出名的老店,莉莉水果店。为什么连水果店都那么出名?等我试了再告诉你们吧。只能说台南美食处处有惊奇啊。虱目鱼的盛产期很长,从5月到11月都是,所以在台南基本是不愁吃不到虱目鱼的。饕餮们,台南欢迎你。

附一下店家地址:「第三代虱目鱼丸」台南市府前路一段210号

 

文 by House 小姐

我懂你的红烧带鱼

中午,在食堂,我端着盘子逡巡在窗口间。眼前的菜都毫无新意。沿窗口走了一趟下来,盘子里只多了青菜和豆腐。我正打算回到之前的窗口去打份荤菜,突然看到最后一个窗口的红烧带鱼品相不错,一段一段的看上去挺厚实。作为一个无肉不欢者,当即就买了一份。

我坐下来,开始吃这一顿午饭。在大学吃了这么多年食堂,本已对食堂的菜没有任何幻想。可是吃了几口就觉得,这份红烧带鱼有着远高于“食堂菜”这个身份的口感。

细细一口咬下去,紧致饱满的肉轻松地就从骨头上分离下来,一种吃鱼不费神挑骨头的幸福感觉立即涌了上来。这才是带鱼应有的口感。以往食堂做的带鱼,简单粗暴地放进锅里油炸,炸到肉都硬梆梆的,跟骨头粘在一起。

但是这次的作品(是的,必须用作品这个词才对得起这道菜),仅有表层煎得微微起酥,留住了师傅精心调制的酱料,鲜香里透着点酸,一下就激活了味蕾,像是干枯的草原齐齐抽芽。而里层的内容呢,厚实多汁,海产品的原香一下就缠住了敏感的味蕾,回味无穷。如此一来,酱料与原味两种本来水火不容的因素在此相得益彰。少量煎得软软的青椒红椒夹杂其中,又给肉味带去了一些新鲜活力。

既然可以做得如此好吃,为什么以往那么不用心?心思一转,便明白了。原因就出在食材上。这次的带鱼厚实多肉,不似以往瘦窄多骨。可以想像,平时食堂采购一些毫无生气的食材,厨师看到也没有兴致,更别说做得好吃了;这番厨师看到满意的材料,终于大展身手,满心的怀才不遇透过这份红烧带鱼表达了出来。

可是环境依旧,厨师他每天面对的还是大量廉价材料,看着捞得满手油水的采购员也只能默默叹气,心里满是一种命运被人掌握的无奈。但是我知道你还在等满意的食材,还在等为数不多证明自己的机会。

文 李博远

法兰西多士

从立志减肥那天起,美食便变成奢侈品。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幻想各种美食的味道,摸着肚腩那层吼吼的脂肪睡去。其中,想了千万次的非那心心念念的法兰西多士(以下简称西多)。

儿时洋快餐并不流行。家乡唯一的一间山寨洋快餐,集老麦肯爷爷中式快餐于一身,我最爱他的西多。西多其实就是方包斜切成俩三角形状,中间涂上花生酱,裹上蛋液炸至金黄。

童年的西多,放在廉价的泡沫的碟上,淋上炼奶,配上一副弱不禁风的一次性刀叉。切开,金黄外皮包裹雪白,中间的浅褐透着花生的芳香。蘸上炼奶,那种酥脆柔软,方包的淡味和酱的软滑,在口腔中爆发开来。所有的元素恰到好处,产生出美妙的化学反应,那是孩童时代最深最难以忘却的味道。后来随着那家店的倒闭,离家求学,我就再没有吃过西多。

大学毕业以后回到广州。某次在公司楼下的茶餐厅与人约会,翻开菜单,发现西多赫然在上,毫不犹豫点上一份。炸得热气腾腾的西多放在白瓷方碟上,涂上牛油,淋上满满的蜜糖。切一块放入口,多士松软花生酱微咸,滋味甚好。懒得理会坐在对面的人,风卷残云吃完,啜一口冻奶茶,真心的大满足。虽及不上记忆中小时候那滋味,但也是我在这座城至今遇到的最甜蜜的味道。

如今仍在减肥路上,当初和自己相伴一起吃西多的人也已离开。总提不起勇气去熟悉的餐厅点上一份相同的菜,怀念的同时也担心那热量在跑步机上消耗不完。我想,回味完这次,我会再去点上一份西多,以慰这一年多的相思之苦。

文 Holiday-b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