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龙虾香飘时

蓦然想起小龙虾,是因为铺天盖地而来的有关高考的各种新闻。1998年夏季高考结束没两天,我的小伙伴们一合计,哦耶,邓老师,我们要到您家里聚餐,我们要吃龙虾。

是的,如今风靡全国的小龙虾在它的发源地其实从来就不叫小龙虾,也不用十三香或麻辣调味。它就叫龙虾,最常见的做法是姜葱红烧加一点点的料酒。在我上大学前,它进不了餐馆甚至连路边大排档都鲜见它的身影。和芦蒿,菊花脑一样,它是时令菜,是家常中的家常。

“红烧XX”是江南人家的看家本领,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倒是清洗龙虾需要一点点的勇气。龙虾吃的是新鲜,要的是现买现做,所以拿到家时往往还个个精神抖擞,张牙舞爪。看准一个下手,捏住钳子和身体交接的部位,用小牙刷快速清洁龙虾腹部和尾部。剪刀咔咔作响,从眼部下手,剔除前小爪和头部泥沙但不能伤及虾黄。头两侧的壳剪去一半,清除里面的鳃。讲究一点的做法,大钳子的前端也会剪掉一节,以方便之后的入味。从尾部去肠线考验的则是手感和巧劲儿,捏住龙虾三瓣尾中间的那一瓣,一折一拉,嗯,搞定。

之后上灶的那一段我总是记忆模糊,想来不外乎就是洗葱片姜烧热油,葱姜煸香后下龙虾翻炒,加酱油加糖加盐加料酒,焖焖,尝味,微调,再焖焖,盛盘,上桌。

端上桌的龙虾香气四溢,鲜嫩的虾肉浸着红烧卤汁,包裹在红彤彤的硬壳中。夹上一个,赶紧用碗(或是嘴)接住,因为鲜香的卤汁也是绝不可以浪费的:龙虾看起来个头颇大,其实是个“二头身”,肉是后面的一块儿,前面占了全长一半有余的大头除了那一点点的虾黄之外,好吃的就是卤汁。高中时代的同学几乎都是本地人,个个都是吃龙虾的行家,吮汁、去头,咬壳、筷子一戳一夹一扯、虾肉入口,一气呵成。时隔十六年,我打下这段文字时,记忆满血复活,盛着龙虾的大盆子热得烫手,冰镇的汽水泛着泡儿,嘎嘣嘎嘣咬虾壳的声音仿佛就在耳畔。

数盘龙虾下肚,五脏庙得祭,玩笑打闹声渐盛,染着卤汁的手也开始东推一把西搡一下,最后开始讨论去哪里通宵看世界杯决赛的问题。邓老师坐在一边,含笑看着我们。少年时代所特有的那种重大考试过后的轻松感压过了其他所有一切,居然没有人意识到其实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此去经年,以后未必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吃家常的红烧龙虾。

姬智,你剪龙虾的时候两次把龙虾钳子戳我手上,我那天可是带伤吃的龙虾。

严胖子,那天吃龙虾你在么?我记得你是在上海参加的高考,却总觉得吃龙虾的有你一个,是我的错觉么?

文蛮,我们二十二年的交情了,你不会介意我用你以前送我的文章里的两句话做结尾,对不?

他日曾问:“但忘老友音容笑貌哉?”

答曰:“未曾。”

但恐忘之,因做此文。

文 纯属意外

图 普 循CC协议使用

只是一碗蛋炒饭

在六月,很少会有这样清冷的夜晚。尤其是在周五的晚上。家的院墙外面,充满着酒局,荒谬,友情,爱情,竞争和利益。而我,在周五晚上十点半,只是想回到家吃一碗蛋炒饭。

锅烧热,下重油。烧到微微冒烟,下打好的鸡蛋,立刻拨散。再下切好的小葱白碎,煸炒出香味。放入隔夜的米饭,炒散。当你看到米粒在锅里蹦跳,撒适量的盐,翻炒,撒上小葱叶切成的碎。出锅,盛在碗里。上桌。小葱叶正好熟透。

蛋炒饭一定要做到油旺,鸡蛋松香,盐精确到毫厘,米粒粒分开,每一粒都弹牙且完美的被葱油包裹。

蛋炒饭一定要趁热吃。趁油香还在飘荡,趁鸡蛋还没反腥,趁米粒还没脱水。一口下去,嘴被封住,胃被封住,就连周五特有的因为放假而激动的,因为一周工作而紧揪的,因为外面世界躁动而不安的心一起被封住。你会忽然平静下来,心里只有蛋炒饭,只想快速的把它吃完。

蛋炒饭适合深夜的酒鬼,适合饥饿的人群,适合忙碌的男女,适合早起上学的小孩,适合独居的老人。

唯一不喜欢它的,就是筷子。就像一些人和另一些人,天生就没有缘分,他们的结合注定不会有好结果。只有勺子才最应该和它在一起。大口,大口,再一大口。这样才有治愈的效果。

复杂的东西是没有治愈功能的。一杯费尽心机的鸡尾酒只会让你翻江倒海。酒是天使,也是魔鬼。它会让你暂时忘记眼前的不快,它也会让你想起过往的痛苦。和它在一起是充满未知的,自然不能治愈你的心灵。只有简单的蛋炒饭才能治愈你。油,鸡蛋,米饭,盐和葱花。只有五样食材,只有一种味道。

不要和我提什么皇帝炒饭,用瑶柱水蒸饭,和鲍鱼,鱼翅同炒。不要想加上青椒,虾仁或者玉米粒。只要油多,只要鸡蛋香、饭香,只要盐恰到好处。它就是完美的蛋炒饭。

它天生就不该是什么炒作的对象,它不需要包装或营销。它就像一杯温开水,你懂我也懂。它还像一杯温开水,懂你也懂他。

今夜,我,手里拿着一只刚刚盛过蛋炒饭的碗。

文   隗龙朝

图   hermeson lau 循CC协议使用

再说番茄炒蛋

当一个人告诉你他会做菜的时候,并告诉你他会做番茄炒蛋的时候,一般会被你一脚踹到伪厨子行列。因为估计在大家心中会做番茄炒蛋比会煮方便面会做三文治也高级不了多少。不过虽然简单,这个菜也真的是很神奇的存在着。有句话说多少个人心中有多少个哈姆雷特(到底多少个人来着……),在果果姐姐的眼里番茄炒蛋就是饮食界的哈姆雷特啊!

尽管菜如其名十分简单明了,但不同的人真可以炒出不同的味道来。果果在地球上生活了也二十几年了,吃过好多个版本的番茄炒蛋,也听过小伙伴们关于番茄炒蛋的各种争论,比如番茄是用酸的还是甜的,去皮的还是留皮的,番茄块儿还是番茄酱,一个番茄几个蛋,先放蛋还是后放蛋,加糖还是加盐,加酱油还是不加酱油,鸡蛋要不要二次下锅,鸡蛋老了好吃还是滑嫩的好吃,辣的还是不辣的,加葱姜蒜还是不加,出锅是支持葱花版还是香菜版还是净版的……不过既然没有绯闻的明星算不得明星,没有争议的美味也就算不得经典啦。

我喜欢番茄炒蛋这个事情基本上是小伙伴们都知道的(在食堂吃自选基本是选一个菜配番茄炒蛋就可以了),源头嘛要追溯到我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很多人说口味是会遗传的,小时候我听说母亲大人十分喜欢番茄炒蛋,我又总是跟她统一战线的,所以也爱吃番茄炒蛋。不过现在爱它的理由就丰富了许多,爱它的简单,爱它的随和。

简单,不仅体现在做番茄蛋的厨子你可以随便抓一只。据本人所知,这个菜随便什么水准的人基本都能做,身经百战不容易失手。嗯,如上文所说凭借吃番茄炒蛋的丰富的实战经验,果果姐姐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番茄炒蛋这个菜啊,属于好吃无上限,难吃有下限的经典菜。

比如这其间吃过有做的稀稀拉拉的番茄炖鸡蛋,还有番茄是番茄蛋是蛋的番茄拌鸡蛋,黑暗料理派带着铁渣子味的番茄糊鸡蛋,但难吃程度都可以接受(我真的是有一颗包容的心和博爱的胃)。也有特别好吃的版本,比如麦苗版的,哈哈~ 另外材料的获取也不是什么难事,番茄一年四季都能买到,鸡蛋也是随处可见。而且听说番茄的栽培技术不是很难,古人说过小人小女子难养却没说母鸡难养,所以就算是自己搞原材料应该也挺容易。也因为材料随手可得,基本上在任何档次的餐厅都能吃到,点个赞。

这个菜随和之处嘛,你看,有人五行缺面,有人五行缺饭,有人五行缺馒头,无论你缺什么,番茄炒蛋都能跟你缺的主食完美搭配。缺面的可以吃番茄炒蛋打卤面,缺米的吃番茄炒蛋盖浇饭,缺馒头的就来番茄炒蛋泡馍,下饭神器啊。而且这个菜稠了是个菜,稀了算个酱,再稀了可以当汤喝。

另外据我了解,在很多家庭版本中番茄炒蛋可以加入各种其他东西,比如加黄瓜的加辣椒的加丝瓜的加蘑菇的,还有加肉丝的加虾仁的,加你妹的……润土上次做的时候加了土豆,我觉得也算挺不错的。其实有时候都不知道番茄蛋是作为配角出现在其他菜中,还是作为主角诚邀其他菜来友情客串了,总之它很有包容性,点个赞。

有人说这道菜很能激发爱国情怀,我有几个小伙伴出国念书经常做个番茄炒蛋来思念一下自己的祖国母亲。而且,这个番茄炒蛋据说从1949年开始就成了国菜,倒不是因为它在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多么普及,主要是它的红底加黄星星,这个颜色看着就很振奋,不用可以摆什么造型就能让人有种想唱国歌的冲动。

在我眼里番茄君和鸡蛋君一直很般配,我指的不是他们的颜色和形状,我觉得他们都是很尴尬的存在,可谓门当户对。鸡蛋算是荤的还是素的?通常我们认为是素的,食堂阿姨说是荤的;番茄算是蔬菜还是水果?通常我喜欢拿他当水果吃。有人爱吃番茄有人爱吃蛋有人爱吃葱姜蒜,还有人爱菜汤……所以这个菜一上桌通常最后只剩下盘子一只,功德圆满的一道菜可以满足不同需求。

不过就这样不能分手的两种食材,食堂的某些无节操的厨子却让他们分开,所以当出现番茄炒自己这个菜的时候真心让人忍不了,你没听到番茄在急切的呼叫自己的小伙伴么?不过食堂也有自己的理由,为了配合国旗图案,鸡蛋不能多加,但虽说如此也得让我们找得到星星才行啊,你配合的又不是红领巾图案……

不知道有多少人进厨房学会的第一道菜是番茄炒蛋,有多少人对番茄炒蛋有美好回忆,又有多少人小时候被语文老师逼迫写作文的时候用开心地做了个番茄蛋给妈妈吃来敷衍……对于我来说,我觉得番茄炒蛋真是我这辈子都吃不腻的一道菜,简单平淡又随和,特别能给人家庭的温馨感幸福感的一道菜。我爱番茄炒蛋!

图&文  果果

一碗姜薯,继续前行

姜薯,只有在潮汕地区部分滨海地区的山地上种植,外形和口感均颇似山药,单从粗糙的土黄色表皮来看,完全不具吸引力。跟番薯一样,姜薯的大小、长度、形状无一相同,与番薯不同的是,姜薯较为细长,类似缩小版的红萝卜,但并没有萝卜那般鲜艳的颜色与光滑的表面。

那天第一次自己动手削姜薯,削去那有黑色点点的皮,白色的肉就会慢慢显露出来,但白色的肉会分泌出一些汁液,使得姜薯在手上一直向下溜,因此经常要停下来重新调整姜薯、手以及刀的位置。要吃上一碗姜薯糖水,需要很多准备工作。削去表皮只是第一个步骤,接下来,便是要将白色的润滑的姜薯继续削成薄片,但由于姜薯放置在空气中不一会儿便会开始发黑,因此就需要将它泡在水中。润滑的姜薯使得削片的过程非常顺利,只需要稍微几分钟就能处理好一小根姜薯。

削姜薯的过程实际上是考验人的耐力,而煮的过程实际上更考验人的判断力。我家的传统是姜薯搭配鸡蛋,首先,先把清水煮开,待水沸腾之后便将姜薯片儿倒入锅内,然后直接往锅内打蛋,这两个步骤必须滴水不漏,姜薯的粘稠使得其很容易粘锅,因此在放入所有材料之后要马上用筷子不停地在锅里画圆使姜薯、鸡蛋、水处于不断运转的状态。原本是直的姜薯片儿在煮的过程中两边慢慢向内卷,而颜色由白稍转透明,这个过程中需要开始放冰糖,而锅内还是需要处于不断运转的状态。当水再次沸腾的时候,就可以熄火,整个过程实际上只花费大约5-8分钟的时间。

实际上,姜薯凉热皆可,个人更偏爱在冰箱里冷藏过的。舀起一勺,勺内有蛋花碎散布在半透明的姜薯附近,嘴唇靠近勺子的时候,甜甜的清水里夹杂着鸡蛋的香味,接着姜薯慢慢滑动流进嘴里,唇齿之间首先感受到的是表面的嫩滑,然后再是咀嚼时的爽脆。姜薯与其他红豆、绿豆、西米露糖水的不同在于,它并不浓墨重彩,而是让你甜入心扉却又如沐春风。

离家之后,常常会在半夜丧心病狂地想起一碗姜薯,却只能咽咽口水,在舌尖寻找那缕清甜。何日回家,再吃上那一碗姜薯,留着念想继续前行。

文  雾小寒
图  木子王旋

芬芳棉花糖

窗外是圆如棉花糖的月亮。

暖黄的路灯下,一个女孩坐在广场的台阶上,身旁是散落一地的五颜六色的棉花糖,眼里是似曾相识的温暖。

六年了,我终于没有再拥有这样的芬芳。

六年了,我终于没有再遇到这样一个你。

作为嗜辣如命的湖南妹纸,我从来不爱甜食。却因为你,莫名地爱上棉花糖,爱上那甜而不腻的味道。

那时中考失利的我,带着逃也似的心情,一个人来到异地上学。好像人总是这样,不敢面对便只好逃避。

我一向怯懦却也固执。习惯在自我的世界里“成王败寇”的我,竟然对你的名字发生了兴趣。比这种兴趣更令人惊讶的,是一向羞于搭讪的我,径直走向了你。

六年后的今天,我早已忘记和你说的第一句话,却从来不曾忘却你抬头那一刹那的微笑,就像后来的棉花糖,温暖而芬芳。

像所有可知或不可知的故事,我们一见如故。

于是,去和班主任请求成为同桌。

虽然代价是我们被排到了入学以来最靠后的位置,总觉得与黑板之间隔了好几个光年。

和你成为同桌后,会一起在数学课上偷偷写下年少的感怀,会在午睡时偷偷跑出去走廊吹风,也会在晚自习后漫步香樟芬芳的校园。

少女情怀总是诗,而你便是其中最温暖的注脚。

每个早晨,我最期盼见到你,从晨曦中款款而来。当然,还有与你一同到来的棉花糖,蓝的蓝莓味、红的草莓味、黄的橙子味……青春的颜色、青春的味道,都在了其中。

就像张国荣所唱:你吃了棉花糖,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却也感觉到时光过得很温馨。

好像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棉花糖。也好像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知道有些人终究是不可替代。

我是一个不习惯把坏情绪带到第二天的人,而你的棉花糖,也让我每天都有一个甜美而不张扬的开始。后来,我们有过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冷战,两个无比逞强的人,在一个星期的坚守后,终于还是“弃甲投降”。终于可以像从前,吃着棉花糖迎接晨曦,也伴着绵延而持续的芬芳入眠。于我而言,这便是幸福。

后来的分班,我们始终缺少运气;后来的大学,我们终是零落天涯。

我终于没有再遇到这样一个你,揣着色彩缤纷、味道各异的棉花糖,从晨曦中款款走来;我终于没有再遇到这样一个你,在零下的冬天,为我一遍一遍搓着冻红的双手;我也终于没有再遇到这样一个你,在每一个看似平常的细节里,捕捉我的小情绪。

可是,这样的你,一个就足够了。

“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有个早晨,我发现你,在我身旁;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的悲伤,每个夜晚,再也不能,陪伴你。”

陈升的《然而》,送给我最亲爱的妙菇凉。江南江北长相望,有爱不觉天涯远。

若是再相逢,只愿棉花糖芬芳依旧。

而你我,初心依旧。

图&文  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