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抹清香,黄瓜肉肚儿

记得这么一道菜,不知道是妈妈在下馆子的时候学的,还是自己折腾出来的:黄瓜去肚儿,然后再在里面塞满肉!而我,是喜欢在厨房瞎折腾的人,自己烧出来的菜,看着别人扫光,没有什么时比这个更有自豪感。所以这个菜,在不经意之间就出师了!看过一部电视剧,《老农民》里面牛莉说过:活着就要折腾,等我走不动了,也就折腾不动了。

在广州杂杂碎碎的时间加起来差不多十年了,很喜欢这个城市,次要的是美食,主要的还是这个城市都是追求和享受美食的人。我相信,任何一个城市都不缺乏美食,而是缺乏发现美食的眼光和鼻子!所以,再沁人心脾的美食,也是需要纯纯的吃货来灌溉的。

所以,人或事,其实都是相互的!然而,我们家的除了我对吃的很挑剔,另外三口子却都很随意,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遗传了谁!我一直都希望我能够奔走在全国各地,做一个真正的吃货,寻找各种好吃的,麻辣香辣干辣,各种麻,各种酸的让人牙齿发软,想想就垂涎欲滴!那么,真正的吃货又是怎样的,就是一看到好吃的便两眼发光。没有什么比让胃舒服饱满来得更实在,更有满足感,更有安全感!

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妈妈都是不怕麻烦的主儿,当然,我妈也不例外!爸妈在广州,我在杭州,每次放假回家,上车之前都会提前跟她说我想吃什么,然后她就会在我到家之前把我想吃的备好等我。我妈经常嫌弃我说我不在的时候,她们对菜都很随便。在我的印象里,我妈是只要把菜捣腾熟,味道调好就上桌的!从她烧了黄瓜肉肚儿那道菜后,开始对她改变了她对吃很随意的看法。

做来不复杂却也不简单的一道菜:黄瓜去皮切段,把里面的肚儿挖空,肉得选肥瘦五五分的五花肉,把肉剁碎用盐料酒鸡精酱油生粉腌五分钟,然后塞到黄瓜中间,放置十五分钟,先让黄瓜的清新味渗透到肉里,做一道美味,其实各个步骤都很重要,然后就可以入油了,七分热的时候把黄瓜放进去煎,这一定要经常翻,煎到五分熟的时候就可以入少许水炖两三分钟,味道可以自己调,起锅前需勾芡下,这样会更入味,接下来,就可以享受美味了!一口咬下去,肉跟黄瓜的味道亲密在一起,带着一抹淡淡的黄瓜清香,很是享受。这跟平常的黄瓜炒肉带来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

粤菜里的汤一绝,湘菜足够劲爆,川菜的辣是我喜欢的。然,妈妈的菜味道再普通,吃的再久,也永远都是美味,因为任何人都烧不出我妈的味道,因为所有的菜里,她都放了满满的爱!

图&文/朱小歪

好好吃饭,认真生活

以前自认为从不是一个挑食的人,除了猪肉不太喜欢,从没有对食物挑三拣四,所以当上大学第一次有人说我挑食,虽没有辩驳,但心里一万个不服气,心想:“我这是挑食的话,那你是没见过什么叫做真正的挑食。”

当开始细细品味和寻找生活中的美味并用心体会和记录时,我才渐渐发现自己对事物还是很讲究的。从小嘴巴受到奶奶和妈妈的精湛厨艺和细致的做工宠溺,能干的奶奶有着一丝不苟的生活态度,总能把菜做得香气四溢,引得小馋虫们纷纷前来偷吃,一旦看到电视上和报纸上的食谱,总会仔细地记下来,对照着自己尝试去做,妈妈清楚地了解我们每个人的喜好,一会儿工夫就变出一大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大餐,每次回家总能尽情地吃超多美食。

不知不觉,我对食材的加工、食物的观感以及味觉的体验,当然还有期待、欣喜的心境都有一定的要求。

真正对自己有如此深刻的认知缘起于和一群厨艺为零的伙伴们的一次日租厨体验。当自己真正参与完成从采购、加工到出锅上桌的每一环节,才发现做饭真得很辛苦,把饭做得美味更是相当不易。

自己在家有过小试身手,在生活中也很留意点点滴滴的学习机会,但真正与十几个小伙伴一起做饭还真不是闹着玩的。经过打仗般的购买食材和七手八脚的加工处理,终于在累死和饿死之前成功开饭了。总体来说还是有很多惊喜的味道,有的小伙伴的手艺获得了大家一致的称赞和喝彩,但有点噩梦的是,食材混杂导致有的味道太闲、有的太淡、有的太苦,对菜量估计错误导致吃完以后盘底超多油,蔬菜不够爽口,排骨有点腥腥的。

对我这个讲究的吃货来说,整个人都不好了。美好的食材变成了不美好的感受。脑海里回旋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心里的想法更加笃定。

所谓吃饭的情调只属于三两知心好友,当然还得具备高水平的厨艺,食物量少但精致可口。在安静舒适的环境中,静静品味食物中的美好与感动,只言片语交织其中,整个人都被治愈了。而聚餐因为喧闹和快节奏,有的只是欢乐和畅快。有人会说,吃饭不必讲究太多,只要食物填饱肚子即可。

但是这个观点我不否认,满足温饱是最基本的需求,但我更看重在这背后认真、不将就自己的生活态度,王尔德有一句话我很认同,“爱自己是一切浪漫的开始”。好好吃饭、认真照顾自己是不正是爱自己的表现吗?认真生活才能投入热情做更多想做的事。

这次经历使我明白不起眼的小小调味料也有大大的学问。为了满足我挑剔的味蕾,我更加坚定了学习厨艺的信念。,我也愈发懂得了妈妈们的伟大,她们几十年如一日地做着点滴琐碎的家务事,用满满的爱烹制出一道道无比美味的丰盛菜肴,我们也在她们爱的滋养下从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

文/爱生活的大个子
图/unTed Ye   循CC协议使用

拔丝红薯芋头

周六那天跟着叔去觅食广州的潮汕粽球,在海门鱼仔瞎晃的时候,跟一老师傅聊得特开心。刚好又都是潮汕人,一开口就觉得特别亲切,对于我感兴趣的菜,老师傅都很认真的跟我讲解,这个怎么做那个怎么做。而一看到甜滋滋的拔丝红薯芋头,我就两眼放青光,并不是我有多么想吃,而是曾经两次对着网上的教程…还是做不出那种我想要达到的色香味俱全。这不,得来全不费工夫。

如果现在是在老家,想吃拔丝红薯芋头也好,想吃反沙芋头也好,基本上长辈们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可以整一盘出来了。可是在外面,偶尔嘴馋的时候,还得下好大的决心…毕竟,一不小心就浪费了食材可不好。

对甜品没有到上瘾的程度,但是一个人,一大盘拔丝红薯芋头,再来几杯功夫茶,照样幸福感爆棚啊。

猴哥向来对这一类的甜品都不感冒,就好像他不喜欢吃虾蟹,而我却热衷于各类海鲜一样,我们两个在口味方面可谓是两个极端,他喜欢吃咸的我却口味偏淡…我也挺郁闷,我们是怎么和平共处到现在的。

此时此刻在公交上的我,已经开始叮嘱猴哥要去菜市场买什么食材了:一个芋头、两个红薯、一块肥猪肉、一个橙子。却忘记家里的白砂糖,在我上次弄反沙芋头的时候,已用光…不得不在回到家的时候,又飞奔下七楼买两包白砂糖。

“红薯、芋头切块后用白糖裹半个小时。”我和老伯就这样子打开了话匣子。

“红薯跟芋头不用先炸一遍吗?”其实我也忘了具体的做法,但是印象中是要炸后,沥干油的。

当时正在饭点上,老伯讲了什么有一些具体忘了,只记得当时听着老伯的话语在耳边萦绕,我的胃却一遍遍的告诉我,要是能把这些都吃掉多好…还把一个重要的步骤忘了,是直接放在锅里煮,还是糖炒化成深褐色,再放入红薯翻炒…

为什么需要橙皮和肥猪肉?

“在煮的过程中,橙皮可以渗入到番薯和芋头里面,所以吃起来的时候,会有淡淡的橙子味,不会容易腻,而且味觉上也会更享受一些。”老伯又开始讲解了。“肥猪肉不用切小块,也是一起放进去煮,这样子猪油会一点点渗出。番薯和芋头上色得更靓,而且你闻闻,是不是比一般的拔丝芋头要香一些?”

吃完晚饭的话,又开始张罗我的饭后甜点了。因为忘了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但凭我这理科生的逻辑,不应该是放入锅里翻炒的…所以直接准备了一个砂锅,把番薯和芋头一股脑的倒进去,又加了些水、白砂糖、切好的肥猪肉以及一整个橙皮。

开大火直接煲,在这其中不得马虎,我也就一直守在砂锅旁,不时的搅拌,不让它粘锅或者是煮焦…等到锅里的液体已经融化在一起,用勺子舀起一勺,不再是成水柱般清流而下,而是黏黏的似蜂蜜般时,也就差不多可以起锅了。

拔丝红薯芋头,当然是得趁热吃!虽然此刻我肚子里的汤水已经处于饱和状态…

赶紧夹一块送进嘴巴里,也不顾这还是刚出锅热腾腾的烫到舌头,哇~我今晚又被自己迷死了。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忍不住又想感慨几句,这以后谁娶了我肯定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原来,加入了橙皮和肥猪肉的拔丝红薯芋头,既然能超出以往的美味。这个时候,要是有些许的白芝麻撒在热腾腾的番薯芋头上面,就更好了。

图&文/MISS猫在广州

幸好有添珍(Tim Tam)饼干

今日是二女儿驾照路考,兴高采烈,因她练习、准备充分,教练也胸有成竹。路考,直接开车上道路的,考官坐边上,车有副刹车装置,危急情况时考官可刹车。路考约需一小时。无聊等候中,走进附近超市,买了二盒孩子们的至爱——添珍(Tim Tam)巧克力饼干。

终于回来,不通过,脸无笑意。考官拿出路考评估表,向我解释理由:“左转时,后面一车超速‘爬头’左转,她迟迟不刹车,我替刹车。”车在路上,人家做错,你也要让,不必因别人的错误,用自己的生命去坚持正确。表明他是以考试条例和专业操守作出的决定,若不服,可投诉他。我不懂,也不想追查考官专业准则对错,但他给出理由正确万分,生命第一,谁驳得了!

女儿回家后,哭啼着不服气,我只能安抚开导:时间特殊段,碰上特殊人,倒楣而已,安全第一,别灰心,赶紧安排下次考期。来来来,泡杯热茶,吃几块 Tim Tam 。匆忙中,她都无注意到,我手中一直提著她至爱的Tim Tam 饼干。突然,她双眼发亮,泪珠噙着,破涕为笑,一把抢过去,一撕拉,一块饼干已入口,另一手已拿着第二块。傻丫头,几块 Tim Tam ,这麽客易哄!巧克力类的甜点,真是有抚心慰肺之功效?

话说,150年前,位于新州北部的纽卡素城镇,一家烘焗小店开张,现已成了澳洲标识的阿诺斯(Arnott's)饼干公司,澳洲人心中的骄傲,产品远销全球四十多国家。添珍(Tim Tam)巧克力饼干,公司王牌,若有人提起,澳洲人便脸露骄意。两片酥脆巧克力饼干,中层夹心是奶油巧克力酱,外层浇包牛奶巧克力硬浆,里外全是巧克力。咬下去,先后次序为绵实、脆松、柔软、脆松、绵实,一点不假。甜,很甜,的确甜,但香滑不腻。三层次的巧克力风味:初层包桨巧克力,绵滑,很浓牛奶香,不算特甜;接著的巧克力饼干,烘焗得麦香浓郁、脆松蹦口,黑巧克力味微苦甘香;紧接著,绵幼细实的奶油巧克力酱,甜、香、滑、浓,一齐窜满口腔。有一种食法,咬去饼干两头少许,以饼干当“吸管”,吸啜杯中牛奶,瞬间,鲜牛奶即成巧克力奶,很神奇的!名堂叫“Tim Tam slam" ,无花无假的,多个视频播放过,词条也收入词典中。

好了,风味特色,暂搁一边,给您讲个辛酸的。一九九七年,七十二岁的昆州人Joy E Thomas,为她儿子的“冤枉”官司,想引发当局关注,便锁定“敲诈”目标为闻名的阿诺斯饼干公司。她寄信该公司,扬言已在新州和维州的某超市,于该公司出品的饼干Monte Carle 中落毒。该公司本身就是受害者,无妄之灾,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承受考验。公司当即做出决定:让电视、电台报道,登头版报纸广告,全国范围内回收所有 (是所有,而非发信人所言品种) 饼干,汇集后在某垃圾场用压路车辗碎。整个回收行动,公司损失澳币二仟二佰万元。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该企业一点不含糊。那段时间,超市的饼干货架,空空如也。

从驾照路考到Tim Tam 饼干,两者本毫不牵连,但都是可能性的“人命关天”,真正有责任感者,是在人命关天前做事的。而我,只能在女儿哭泣时,用几块饼干哄她止哭,想来有点渐愧。顾不了那麽多啦,我也来吃块Tim Tam. 哎,还真是的,一咬饼干,甜香沁心,谁还管得了什么,再来一块。

行文似有替阿诺斯饼干公司推广之嫌。不怕!马上让翻译公司译成英文,找齐本人曾在电子平台发文的资料,寄去让他们看看,“讨讨”几个钱也好!

图&文/周伯沃

忧伤的冰淇淋

很多人以为夏天是一年之中最长的季节,其实最好的夏天只有那么几天,那几天里绿荫蔽日又有清风拂过,蝉鸣和蜻蜓,凉鞋和西瓜,偶尔会有一场倾盆大雨,雨停之后会有彩虹,夜空晴朗,星辰和月亮都一派好脾气的样子。那几天适合拍毕业照,适合表白,适合游泳,适合一切不需要太多力气只需要开心的活动,同时也最适合吃冰淇淋。

童年的时候,就爱它那滑滑的、凉凉的、甜甜的味道,这种味道在心里永远充满着诱惑,永远不可替代,可是相对很多人来说,冰淇淋除了带给我甜甜凉凉的回忆外,还存在着明澈的忧伤,这种忧伤是有生命和呼吸的,是有颜色的,就像夏天的它,五颜六色,或快乐,或悲伤,或难过。

他住在我楼下。

认识他时,我们的记忆都很模糊,幸好还有一张相片将过去保存了下来——三岁半的我坐在床上,然后努力生硬地抱着襁褓中的他,他长得很白,白的不像男孩应该有的肤色,眼睛闪亮闪亮的,声音也异常地洪亮,清脆般,那时,大人们都说,他将来是当明星的料。

他爱吃冰淇淋,我猜,大概是喜欢那种冰凉而柔软的感觉,可是他每次吃的时候,总是赛不过冰淇淋融化的速度,吃的满裤子是冰淇淋融化的“雪水”,关键是,他吃冰淇淋的时候,最喜欢在邻居面前撒娇,觉得自己比我更受人疼爱,怎么样都不过分,这时候把任性和奶气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们会为了一个玩具好到极致或吵到极致,但两个小孩子之间的风暴也便是常常来得迅猛,去得干脆。说实话,我最害怕他哭,因为他一旦哭起来就很倔强,累了,声音便低沉下去,却轻易不会终止。

我那时很是奇怪,这样一个小男孩,在哪里能够藏下这么多的眼泪,随用随取,永不枯竭,胜过好多女孩子的哭,不过,他的眼神倒是非常明亮,干净的彻底,我从前在想,这是不是经常用泪水洗过的原因,不过,对于他的哭,我还是有办法的。

有一次,我在楼上听到他的哭声,实在听烦了,我跑下去,说,别哭了,只要你不哭,我就买根冰淇淋给你。结果,他真的不哭了,只见他坐在楼道里冲我大叫道:“哥哥,那你带我去买冰淇淋吧,快点快点”。

其实,我像哥哥的时候并不是很多,我常会因她毁坏了我的一个作业本或者撕破了我的一本书而闷闷不乐,这时,他反而乖顺了好多,还会掏出自己口袋为数不多的零钱,跟我说,哥哥,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去买冰淇淋好不好?我有钱,弄得我心痒痒的,软软的。

可是我上小学那一年,他却莫名其妙地生病了,是很严重的病,白血病,那以后的几年间,他一直在吃药、输液、输血、化疗,一直在发烧、疼痛或者无力走路,也一直在稍有精神时就吵着要我陪他玩,而每次他打电话找我,都要先强调一句:“哥哥,我好想吃你买的冰淇淋,可是我妈不让,说只有等我病好了才能吃。”

再后来,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了医院,懵懂的神情,稚拙的言语,他的吵闹,他的眼泪,他响亮的大嗓门,一切一切,似乎都离我远去了。

他住院的时候,我妈带我去看他,胳膊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针眼,而我也只能隔着口罩同他讲话,他不知道自己病的多重,总以为能很快出院,而我懂,他每次都跟我说,要吃冰淇淋,要吃冰淇淋。

我走时,他倚着床边哭得很厉害,在散发着浓烈的来苏水味的走廊里,我一次次地回头看他,在那个冰冷的世界里,他太小了,太孤独了,也太无助了。

后来,他病情加重,又转到市里中心医院,我能去看他的次数更少了,我再去看他时,真的给他带了一大盒香草冰淇淋,病房里很热,他吃的比以前更慢了,冰淇淋没几分钟就融化了,可是他就只吃了一点点,他可怜地被包裹在各种仪器和管子中,激素和化疗使他完全变了样子,他连称呼我为哥哥的力气也没有了,那年我十岁。

不久,他死了,死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早上,有关他的所有记忆也到这里戛然而止。我时常在想,也许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不用再打针吃药,不用再做痛苦的穿刺,也许,那里还有好多好多的冰淇淋,五颜六色,各种味道,也许,他会记得前生,曾经有我这样的一个邻居哥哥。  

他死了,我没有再去过他家,他的父母也没有再邀请我去过他家。我明白,或许我的身上有着太多他的影子,有着太多有关他的片断,但我还是难过了许久。后来,他家搬走了。再后来,听说,他又有了一个弟弟,比他健康,比他乖巧,只是,我没有听到过他叫我哥哥。

每年盛夏的时候,我看着那些放学的学生冲到零食店去买冰淇淋,五颜六色的,由白到蓝,由蓝到粉,鲜艳的几乎要燃烧起来,味道款式也是各种各样,牛奶的绵柔顺滑、抹茶的柔和淡雅、香草的神清气爽、巧克力的回味悠长,我都会固执地想,如果他还在,他一定会嚷着要我给他买冰淇淋,但现在有这么多种,他会喜欢哪一种呢?

文/在云上唱歌
图/beijinghaochi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