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人一日三餐的米粉

我的家在桂林,说到桂林,自然少不了米粉。任何一个桂林人,只要坐进店堂,顾不得矜持,“呼啦啦”风卷残云,连碗里的汤也要喝得精光。看到北京街头的“桂林米粉”,忍不住去尝了一下。想来碗卤菜粉,居然没有,很是失望。也许北方人更倾向于汤粉,不喜欢干捞,即使是吃卤菜粉也要加一大碗汤。

Miss应是喜欢桂林的。盛夏的傍晚,暑气散去,坐着电单车在桂林的大街小巷穿行,空气中弥漫着香樟的味道。桂林人早餐吃什么呢?她问我。米粉。中餐呢?米粉呀。那晚餐呢?还是米粉。

没错桂林人的一天是从米粉开始的,但却没有结束的时间。通宵营业的米粉店周而复始地述说着这座城市对于米粉的热爱和依恋。

Miss应十分不解桂林人对米粉的痴迷,直到第一次亲身尝试,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深深爱上了这个味道。她喜欢在米粉中加各种佐料,特别是辣椒和酸豆角,一碗米粉里有半碗是佐料,尽管堆得高,那双筷子还是可以上下自如地在碗里翻转而不让佐料掉出来,看来她吃米粉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

一碗地道的桂林卤菜米粉是怎样的?需配了锅烧、牛肉巴、叉烧、卤肠、卤肝、卤肚、卤舌、卤喉等八种卤味,少一种就不成其为卤菜米粉。同时还有五种素配,黄豆、椿芽、葱花、芫荽、蒜米。而且这五种素配还有严格的要求,卤菜米粉春天配黄豆、椿芽,夏天配黄豆、葱花,秋天配黄豆、芫荽、冬天配黄豆、蒜米,不能多也不能少,更不能乱配,以求米粉口感的最佳适度。

锅烧要用上五花,皮要炸得又酥又脆,肉又不油腻。黄豆炸出来,放三天也不会疲软。牛肉巴要有韧劲,有嚼头。是那卤水,就更讲究了,春秋两季要放浓香、咸鲜型。夏天放清香、甜鲜型。冬天放浓香、辣鲜型。

配米粉的油也非常讲究,要用猪板油和老干姜先武火,后文火慢慢熬出来。

早晨一碗米粉吃下肚,中午打嗝还可以“口吐兰香”,余味悠长。那切卤菜的刀工也要十分了得,片片卤菜,都要切得和纸一样薄,提起来透光透亮,鼻孔出气也能吹动它。只有这样,那卤水、香油的味,才能迅速渗透到肉体里头。

桂林老一辈人吃米粉,拌粉的时间要比吃粉的时间还要长,就是要让卤水、香油、卤菜的味好好综合起来,吃起来才津津有味。

米粉,是桂林的倾城之恋!

文/石头
图/Sam  循CC协议使用

我失去的那一杯咖啡

15克的重量不足够被重视,90度的温度如对你的追逐,然而这一秒,它们在一起后发生了不可逆转的过去,华丽而短暂。

周围很安静,气泡的爆破像把许多没有说出来的话暴露在空中,刺耳却舒坦。缓缓滴下的酒红色液体,把你沉淀了一遍。确实,此刻的我并没有其他想法,我回想着从陌生到无话不说,从厨师到寻豆师,在我这里都是无所求的美好,无私到让你感到压力,我只能安慰地说是你不自信。

咖啡已成生活的一部分,此刻并没有办法去分辨里面的层次感,喝进去的是倒带的画面,舌尖感受到的是幸福感,但是画面外的我似乎比较伤心。

我,一个烧脑的广告人,性格在一次次提案比稿中磨圆磨平,记不起接触咖啡的契机,印象中是因为吸引到女孩子,然而现在我所得到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从意式到单品,从冲煮到烘焙,没想过会有这么远,也许是后来的过程中爱上咖啡,那么人与人之间为何不可以也如此呢?爱喝肯尼亚的人,不一定不会不喜欢曼特宁。

你的固执,我的坚持;你的任性,我的包容;你的天马行空,我的试试何妨;你对美的敏感,我对美的执着;我的自信勇敢,你的矛盾纠结;我的义无反顾,你的左右为难;到最后变成你的斩钉截铁,我的无能为力。

我们就像一杯浅烘的日晒耶加雪啡,明亮而有层次感,淡淡的发酵香气,顺滑的果酸质感,可惜尾韵空洞,淡淡而终。我不会去说这杯咖啡好不好,但至少我喝的时候很舒服,慢慢地,我还是喝完了,而这个故事也结束了。

生活并没有像巧克力,它更像一杯现磨的咖啡,你不知道你会冲出什么味道,当然有时候可能不是你的问题,只是你没有找对豆子。

图&文/Marti

祖母的味道

在由潼南县返回重庆市的动车上,我坐在窗边侧头望着窗外的不断后退的风景。列车经过农田,整齐划一的庄稼犹如深浅绿色的毯子,一旁树立着枝干纤细的树木。我还看见一条小河蜿蜒在土地间,岸旁停泊着一只小木划子,随着河水轻轻飘荡。

这样恬静宜人的景色,使我内心十分柔软,继而回忆着在祖母家度过的日子。

祖父在多年前去世,祖母跟随姑母在上海生活了近6年后返回老家潼南县城,过着一个人的生活。若说独自一人的生活,我这喜爱自由不受管束的年轻人,对此甘之如饴。然而祖母却有些害怕孤独,多番在电话里明示暗示着希望我回去县城看她。

看望她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过令我意外的是,在祖母家里的几日,竟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悠闲享乐,其中最大的一点,便是充分满足了口腹之欲。

祖母做事急躁,我童年的记忆里,凡是经她手里而过的碗碟,都难逃来上一两个缺口的命运。但在上海生活了那么久后,祖母的厨艺进步了许多,拿手菜不仅有川渝地区每个持家女人都会的回锅肉等家常菜,在“黄浦江畔”还学会了做咖喱鸡饭和罗宋汤。这对于我这个“崇洋媚外”的孙女是个不小的诱惑。

回家的第一天,祖母就将买好的咖喱、胡萝卜、土豆和鸡肉罗列在厨房,十几分钟后,将米饭盛在盘子里,浇上锅里已被煮好的咖喱调料。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接二连三地就将一盘咖喱鸡饭吃进了肚子里。味道真的很好,一勺有着香气浓郁的咖喱汁的米饭,配上胡萝卜、土豆和鸡肉,一起放进嘴里咀嚼,还有祖母的心意在里头。

这咖喱鸡饭,只是这次“美食之旅”的开始,没想到祖母把我每一天每一顿的饮食都安排得花样百出。有鲜嫩香滑的木耳炒鸡丝,祖母亲手做的薄皮肉馅大抄手,然而它们都是铺垫,最后一碗令人“黯然销魂”的豌豆排骨面才是高潮!

某天黄昏,夕阳的余光从窗外射进了餐厅,祖母从厨房端出了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食物,令我垂涎不已的豌豆排骨面。先在碗里配好调料,尤其以鲜红的辣椒油为点睛之笔。辣椒是祖母亲手捣碎的,再以烧热的油浇在辣椒上激发出香味。汤底也讲究。将肉排骨和豌豆放进高压锅里,加水再开火烹饪。(祖母家里没有砂锅,不然老火慢炖更有味道)将高汤和调料融合后,再将锅里的水面和小白菜盛进碗里。白色的面条、红色的辣椒油和黄色的豌豆相映成辉,扑鼻而来的香味令我胃口大开。一碗下肚后,我夸张地对着祖母说:“人间美味啊!”

思绪又回到了动车上,那一碗面的美味,我无法用语言将之形容得如同它本身那样色香味俱全,只是它如同祖母这几日对我的照顾一样,极感动我。那是祖母的味道,她喜欢吃面,我随她;面里喜欢放香辣的调料,我也随她。这美好的一切,将在县城里,等着我日后一次又一次的探望。

文/李清然
图/Ramon Grosso

唯小笼包不可辜负

6月份我开始来现在的单位实习,然而吃饭却成了一件苦恼的事情。

每次实习,吃饭问题总是令我头疼不已,要不要和部门的老同事一起吃饭好呢?要不要和其他实习生一起吃饭好呢?可不可以自己带饭呢?吃完后大概可以休息多久呢?在外面逛太久会不会被叫回来呢?

这些尴尬到不行的小问题总像小虫子一样地挠人。

第一天实习,我便面临自己一个人外出觅食的尴尬。

好在之前也曾因为别的原因来过这里,记忆中转角处有家小笼包还不错。也就顺理成章地过去了。那家店小小的,水泥地和水泥墙的装饰也是简单朴素,有一面长长的白板,上面是曾经的顾客写下的好评和涂鸦。空调给力,6、7月的广州是磨人的小妖精。环境干净,除了小笼包还有其他餐点选择,那时候心里就默默将它看作是我的长期饭点了。

那么,一个优秀的小笼包应该具备什么品质呢?

首先,它一定要是现做的,隔夜的冷漠味道总是会充斥在外皮当中,只需一口便会感觉到一夜间的变化;其次是皮薄,隔着那外皮都可以感觉到汤水想要冲开阻挡四溢的欲望;然后便是内馅,汤水要足要烫嘴,一个优秀的小笼包一定是烫嘴却又让人欲罢不能的。

唯一不足的是,那家的小笼包分量不多,一屉大概10来个,食完也就7分饱。可是对我来说却刚刚好,我不敢吃太饱,吃太饱容易犯困,容易在紧张的时候胃绞痛。大学三年,不知不觉胃竟然有了这种娇生惯养的毛病,出外勤时要和陌生人打交道套话时会胃绞痛,收到客户/合作方送来的不知道该不该收的东西时会胃绞痛,见到喜欢的人在思考在认真吃饭时会胃绞痛。

哎呀胃,哎呀胃,似乎是和心住在一起太久,便也感同身受一般。

在实习初期最焦虑的日子里,对单位的陌生感,人情世故的疏离感,还有写不出稿子的难受,实习生之间的小竞争情绪……虽不至于让我胃难受,总是会不时涌上心头,思绪繁杂。加之苦夏的由头,更是变得不喜食物。

那段时间我开始执着于反复听同一张OST,来自一部我只看了一集的日剧,作曲阿南亮子,我执着地反复听一首《休日》,哪怕我其实更害怕周末的无所事事,我执着地去纠结《休日》是几拍子的节奏,哪怕就算知道了答案也毫无意义。

小笼包也是如此。

在等着上菜的时候,我甚至是享受一个人这样静静等待的时刻,不用为自己无所事事飘在办公室的存在而尴尬。每次,我只会点他们的招牌小笼包,蟹黄、香菇、或是其他口味,我都没有尝试的勇气。

似乎要紧紧抓住这一丝丝的熟悉,我才有安全感。

后来,熟悉上手工作之后,我开始享受当下的节奏,也开始会去别的地方觅食。有时候来不及吃饭那就算了吧;有时候是在出外勤时不得已留下来聚餐;也会主动约新的实习生一起吃饭,因为我知道他们也有这样尴尬无措的时刻。

虽然不是一个人了,但孤独感其实还是存在的。

然而小笼包店还是我心里面的一个避风港。

偶尔出完任务回来得早,整理好资料和大纲后出去吃份小笼包,理理思路,回来继续写;有时候听到同事的表扬,或者知道下午有比较重要的任务,就去吃份小笼包给自己打打气;有时写稿遇到问题了,稿子发不出去了,稿子被大篇幅改动了……小笼包虽然没办法做什么,但是至少它不会让我的胃感到委屈。

一位很喜欢的作家鲸书说过的一句话是这样的:有时觉得情爱无常,只有勤恳工作不会辜负你;有时觉得运势无常,只有感情不会辜负你;可是啊,只要是认真交付过期望,最终都会觉得被辜负了吧。是的,只有,只有芒果樱桃牛油果脑花串串麻辣小龙虾才不会辜负你,只有风花雪月流云星月夜才不会辜负你。

世间不可辜负的东西就是美食,因为美食怎么可能会辜负你呢。

文/温存
图/云中纱

吃西瓜的时候最孤独

夏天百果繁盛姹紫嫣红,实在是一个有口福的季节,但若论起代表夏天的水果来,非西瓜莫属。在浓荫下摆了一方木几,由祖母切开翡翠一样绿莹莹的大西瓜,露出红的瓤黑的籽儿,几个孙儿一哄而上疯抢,不一会儿只剩满地狼藉和一张张西瓜汁水染成粉色的小脸,蝉鸣声高亢而悠扬,云朵肥硕而洁白地一荡一荡,极有夏天的气派。

到现在西瓜的品种已经非常多,无籽的、黄瓤的、薄皮的不一而足,平时也都买来尝个新鲜。不过心里最认可的还是传统的红瓤黑籽厚皮大西瓜,笨重而敦实的样子给人一种安全感,吐西瓜籽儿虽然麻烦,但是缺了这份麻烦不就像吃不带皮的瓜子一样,少了些乐趣吗?之所以要吃带籽西瓜,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我想把它留到来年自己种,这样多有趣儿!

提起陕西很多人会想到黄土高原,但我的家乡陇县并不是沟沟壑壑的黄土高原,在平坦的河谷里其实也可种植西瓜,而且都是沙瓤的。遗憾的是我家在山里,海拔比县城高出不少,最高处龙门洞顶峰洪元顶竟然有3500米海拔,都快赶得上拉萨了!加上当地又是喀斯特地貌,就没办法种植西瓜了。

但我们小时候哪里知道这些,小心翼翼地留下西瓜籽等待来年种植,但过不了几天就已经按耐不住了,趁着天气暖和悄悄把瓜子埋到土里等着种子发芽。农村就是有这种自由,天大地大都是你的游乐场,只要你不碍着别人,就算把天捅个窟窿恐怕也没人来管。

过不了几天种子顶破土壳长出小苗苗来了,一开始和黄瓜苗儿没什么区别——黄瓜是开春时就种下的,现在已经硕果累累,但平时除了蝴蝶,谁也不光顾它,也没人想去摘来吃,只有小孩调皮,兴致来了就摘一两个,也不用冲洗,摘下来用手把表皮上一层细刺抹掉就可以直接吃了。吃个一两口想起别的事来就又跑开了。

黄瓜秧并不在意人们的态度,还是勤勤恳恳地开着黄花、结着硕果,等着小孩摘走吃一两口又扔掉。尽管如此,每年春天时栽黄瓜苗这件事却还是少不了的,好像是为了完成某种仪式似的。

长到半大的时候差别就出来了,黄瓜蔓需要人们用树枝搭起半人高的架子来,会自己绕着架子往上长,而西瓜则匍匐着在地上爬,好像知道自己将来要生出一个大家伙似的,到后来黄花也开了、果子也结了,眼看着西瓜长到纽扣大、拳头大、皮球大,突然一场雨下来,发现半大的西瓜像漏了气一样扁了,仔细翻个个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里面已经长满了虫子,早就坏掉了,以后年年留种子年年尝试,还是一样的结果,就算没下雨没刮风,小西瓜也会找个理由生虫子、烂掉,留下一地让人沮丧的脓水。

过不了几年,小孩子渐渐长大外出求学,不再有那么多时间玩耍了,但这种西瓜的实验却总算是传承了下去,一代代的小孩子出生、长大、在夏天白杨树的浓荫下啃西瓜。

很小的时候农村有一种职业叫“货郎”,总是挑着些彩色的丝线、漂亮的头饰、颜色鲜艳的糖果走街串巷,引得妇女小孩追着屁股跑,那时候货郎的东西大多不用钱买,而是用东西来换,大多是女人们的头发、穿坏的衣服鞋子、杀鸡之后攒下来的鸡毛之类鸡零狗碎的东西,常常有女人为了一件心爱的东西把自己留了很久的头发咔嚓一剪子剪掉,过后又后悔不跌嫌剪得太难看,结果下一次货郎来了,还是追着满街跑。

后来货郎少见了,但“换菜换水果”的职业一直延续到现在,夏天最让人期待的就是换西瓜的,不过我和妹妹一向都不问父母要这要那,所以从来没有哭着嚷着要吃西瓜,但每年这个时候,他们总不会忘了用十多斤玉米换回一个碧绿笨拙的大西瓜来,用手一拍可以听到笃笃的回响声,家里便有了快活的色彩。

那时妹妹年幼,非要拿着刀自己切,都切好又颤颤巍巍先端给爷爷奶奶和父母,至于我们俩,则要为分配问题打到至死方休,现在想想心里对她充满愧疚。8、9岁的孩子正是撒娇耍脾气的时候,之所以过早懂得许多道理,一方面是父母亲言传身教,更有生活清苦的无奈在里面。

大三的时候我到西安,和妹妹并肩逛街,她告诉我一种手抓饼特别好吃,非要掏钱买给我,老板诧异只要三块钱的饼我们为什么不每人买一个,而是共吃一张饼,她哪里知道,这是我们兄妹俩从小培养出来的习惯,只有这样吃才香甜呢。

后来我出去采访、实习,去了很多地方,吃了许多长那么大没见过的美食,有时候想着这些东西只能自己独食,不能和家人一起分享,心里反倒生出一丝落寞来,想起以前每年夏天,可能就吃那么一两次西瓜,每人只分得几口,那种滋味却不能忘怀。

文/李铁柱
图/alpha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