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吃不厌,唯有重庆小面

去年年初,重庆小面才第一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那个时候,北京不过只有三两家重庆小面的面馆,与好朋友不断的计划与取消,终于得偿所愿。

初次品尝是在一个小区并不起眼的店面里,虽然已经有很多朋友的推荐,但位置依旧难找,绕了大大的圈子,才发现就在一直忽略的角落里。点了豌杂面,细细的面条和浓郁的酱料,缀着切碎的小葱和入口即化的豌豆,每一口都有层次丰富的滋味。面的朴实,麻的过瘾,辣的畅快。配着一小碟蒜泥豇豆,清爽的口感刚好用来解腻。

北方的面条讲究的是面本身,突出的是筋道和口感,其他配料则显得随意一些。而重庆的小面,更在意的是丰富的佐料,虽不昂贵,但是搭配的极其讲究与丰盛。一碗好吃的重庆小面,足够美味的佐料才是舌头能够记住的灵魂所在。

后来出于执念,又品尝了许多家的重庆小面。一次在微醺的凌晨,发现一家仍然在营业的面馆。距离晚饭时间已过去很久,仔细想想也觉得有些饿了。伙计趴在桌上打盹,店里没有客人。开门的声音吵醒了他,懒洋洋的递过来一张菜单。和朋友一人点了一份干溜豌杂面,被沥干水分的面条拌着酱料吃,味道没有被面汤稀释,吃着更厚重一些,把被酒精几近麻醉的味蕾统统唤醒了。

再后来,吃小面成了一次老友聚会的由头。和熟悉的人一起分享美食不必注重客气的礼节,氛围是极放松的,出门前不必选择服装刻意打扮。不像吃大餐需要在饭点排队,在纠结中点菜,吃小面往往是轻松又愉快的开始。

一份面,配上凉拌的豇豆和红油耳丝,成了默认的搭配。碗与碟端上桌,皆是艳红、翠绿、明黄等明亮的颜色,心情也一下子变得晴朗起来了。缓缓地闲聊着,用吃一碗面的光阴。通常这段时间总是难以尽兴,吃完的闲暇,可另安排一次温暖的下午茶或者电影,让这次的相聚显得多样又精彩。

其实事后回忆起来,我们吃面时聊了什么真的难以复述,深深印在脑海的是热腾腾的面和铺在上面意犹未尽的佐料,还有那一刻愉快的心情。

如果与朋友好久不见,不如相约一起去吃面吧。‍

文/残小雪
图/F赫  循CC协议使用

我们一起吃不求饱的点心‍

记得初到北京时,一次读到周作人那篇大名鼎鼎的《北京的茶食》,他说,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

短短几行字,说得朴实又直接。如果饮食裹腹是生存,那么吃不求饱的点心才能够称得上生活了吧。

老北京的点心,说来道去,似乎总是少不了那么一点点骄傲的宫廷背景,旗人入关之时,也把他们喜好的面点带入了新的历史。追溯根源,大抵也是皇宫贵族才有福得享那些花样繁复名字吉祥的诸多吃食,而普通百姓,逢年过节吃起点心,浓浓的糖和油混合其中,也能够在食物匮乏的时代获得满足。

比如甜甜脆脆的萨其马,据说也算是切糕的一种。在满语里,“萨其”是“萨是非”、“马拉本壁”的缩音,拥有“切”的意思。用奶油、鸡蛋和糖来和面,面条入锅炸,再以白糖和桂花蜂蜜等混合的浆汁裹起来,吃时切块,入口酥软柔滑。一小块下肚,幸福的满足感并不亚于蛋糕房的提拉米苏。

老北京的牛舌饼,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长椭圆的形状,人们就因为其外形称呼为牛舌饼。作为旧时北京的汉族小吃,也并不比旗人的点心逊色。从烧饼铺买回时,被装在牛皮纸袋里,小心翼翼地拿着,因其极酥软,稍不留意就碎成一袋粉渣。大多时候选择边走边吃,酥脆的白色外皮盖着芝麻,缓缓咬下一口,唇齿之间被满满的油香味填满。所夹的馅料有咸味和甜味两种,咸的吃起来酥脆喷香,甜的吃起来细滑绵密。另也尝试过所谓的台湾牛舌饼,比起北方的风格,更纤薄酥脆,吃起来似是饼干,少了些北方城市里的厚重踏实感。

偶尔在感觉饥饿的深夜,也会惦记起名不见经传的奶油炸糕。配料并不复杂,普通的面粉鸡蛋和黄油,若是在西方,这些原料被组合成了戚风,而在老北京,它们经过水烫和油炸,就成了一盘金黄的奶油炸糕。一个一个面团外焦里嫩,香甜可口。盛在白瓷盘里,趁热端上桌时厚厚地撒一层白糖,看上去有种奢侈的放纵。吃在嘴里,融化的糖渗入面团的孔隙中,随着咀嚼变换成层次丰富的口感。不难想象在过去,这也是不少人童年里的美好记忆吧。

当习惯了坐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吃精致的舶来蛋糕,听浪漫的法国甜点的创作传说。偶然间开始察觉,我们是不是错过了那些离你最近的街头巷尾,在不起眼的小店里,某个年迈的老人企图用传统点心来讲述的美好故事。在你我皆“不求饱”的年代里。‍

文  残小雪
图  kattebelletje  循CC协议使用

‍烤红薯和烤白薯,一个都不能少‍

冬天走在寒风里,临近热闹的公交站或者过街天桥,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迎风扑来,正在瑟瑟发抖的你,怎么能抗拒一份暖融融的烤地瓜?

站在摊位前面,看着老板从铁皮桶里拿出一个又一个外表烤的微焦又流着糖的烤地瓜,称重后用牛皮纸包好递到过来,热腾腾的幸福从手心里传递过来。那一刻好像周身所有的嘈杂都成了电影中暗下去的背景,只留一束灯光直直打在手中。

咬上一口,还有些烫嘴唇,轻轻向外吹着热气,把脸都埋在这巴掌大的幸福香气里面。

想要吃,又怕烫。吹得久了,又怕它冷了。真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一个吃完,明明嘴巴还没有过瘾,可肚子却已经饱了。惬意地饱着,竟也不觉得冷了。

那种味道,于我真是有神奇的治愈作用。一次在极度悲伤之中失魂落魄的给朋友打电话,对方因为忙碌便匆匆挂断,过后又拨通我的电话,试图安慰弥补,发现这边我的状态居然已满血复活。

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说,刚刚在路边,狼吞虎咽吃掉了一个大大的烤地瓜,现在快活得不得了。

当温软的食物滑入胃中,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天大的伤痛似乎都可以暂时抛之脑后了。

后来自己拥有了烤箱,除了偶尔兴致盎然花费诸多时间烤制法式甜品,平日制作频次最高的,就是烤地瓜了。

一方面方便保存,不像是蔬菜,常常因为忙于工作任其在冰箱中枯萎。另一方面也容易购买,一年四季,路过的超市或者菜市场,少不了它的存在。

周末外出采购回形状饱满的地瓜,在水龙下冲洗干净,放入烤箱中,设定一个小时的时间,随后就能渐渐闻到那种熟悉又亲切的味道。

简单易上手的操作,也不需要复杂的器具,所收获的美味可一点都不打折扣。

市场里买的到红薯和白薯,前者烤出来口味湿润香甜,后者柔滑软糯。一种口味吃腻了,便选择另外一种,我对于如此反复倒也乐此不疲。

它们呵,像是馋嘴时的小情人,似是红玫瑰的浓烈和白玫瑰的沉静,舍弃哪一方都是舌尖上浓浓的遗憾。烤地瓜这样出身显得廉价的食物,与玫瑰攀比起总觉得别扭,一说出口,完全寻不到故事里浪漫典雅的情愫。

可你知道,爱吃的人,在食物面前,大概是很难做到“从一而终”的吧。

文  残小雪(全职汽车女公关,业余美食专栏作者。立志做一个性感的厨子。)
图  Soup Spoon Blog  循CC协议使用

半熟煎蛋,一个温吞的吻‍

发现半熟煎蛋的美好,要从初次吃到石锅拌饭说起。被丰盛菜肴铺满的石锅里,顶端放着一个蛋黄未熟的煎蛋,用不锈钢勺子狠狠戳破,蛋黄流淌进米饭和蔬菜当中,触碰到还带着热气的石锅,发出滋滋声,浓郁的鸡蛋香混着辣椒酱的香味让人觉得美好不已。

那次之后,对于半熟的煎蛋逐渐萌生起兴趣,刚好可以给千篇一律的早餐多一点滋味。因为不够熟练,时常煎得蛋黄横流或者口感老硬,但是愿意原谅自己的偶尔过失,包容因生疏造成的失误。

能在锅里煎出一个形状圆润、蛋清酥脆、蛋黄呈半流质状态的煎蛋,看似简单,操作时候便知其中的诸多不易。油温过热,鸡蛋入锅会变黑;翻面的动作不够利落,会把蛋黄戳破;煎得生了,入口腥气太重;煎得老了,咀嚼起来又过于费力。煎个蛋,用来考验下厨的功力确实不会出错。

遇到一个爱吃煎蛋的人,习惯在临睡前大叫肚子饿,不吃些东西裹腹无法安稳入睡。我煎了两个不够体面的煎蛋给他,居然在吃光之后大肆批评,“盐放得少了。”或者“煎的形状好丑啊。”

悄悄买了很多鸡蛋储存在冰箱,很多个周末都在努力练习。终于在一个他尚未醒来的清晨,我早早起床,在平底锅倒上浅浅的油,磕破鸡蛋,轻柔放入,让它入锅凝固成整齐的模样。待到底部煎熟,用锅铲轻轻翻面,最后撒上薄薄的黑胡椒和盐,盛入盘中,挤上一圈番茄酱端上桌。

他轻咬一口,浓稠适宜的蛋黄缓缓流入口中,把酥脆的蛋清嚼得咯吱作响,不消几口,两个煎蛋已被吃光。终于能够在此刻,从他心满意足的表情里收获到赞美和表扬。

那样的煎蛋,用筷子小心夹住,入口时多么像一个温吞的吻,在你打开蛋黄时,往口中注入滚烫的幸福。有时早饭也会吐司面包夹上半熟的煎蛋,用力按压,面包的纤维吸收温热的蛋黄酱,吃下去别有一番风味。周末到超市囤货的行程里,总也少不了购买鸡蛋的部分,它们是冰箱里不可缺少的客人。而夜宵的内容,煎蛋渐渐默认成了固定的选项。

后来共进早餐的人走了,冰箱里储存最多的还是鸡蛋,煎蛋的角色也变成了加班后深夜归家填饱肚子的快手晚餐。

“你煎的蛋真漂亮。”如今的朋友们说。

“是啊,那么努力地练习过。”

最后才知深情有限,再觅已难寻。

文  残小雪
图  Marisa McClellan  循CC协议使用

我愿意为了吃糖葫芦找一百个理由‍

北京的冬天,寒风吹起来让人轻易就失去外出活动的一切兴致。无论聚会唱歌,和朋友聚在一起玩得多么开心,下车回家的一段路也总是低着头眉头紧锁。

往往这时,售卖糖葫芦的小车子,一串串各样的糖葫芦摆在玻璃柜子里,在沉寂肃穆的街道中就显得格外诱人惹火。但凡路过,一想到脆甜的冰糖包裹着酸酸的山楂,无论是已经酒足饭饱还是饥肠辘辘,总要去买一个的。

摘下手套,有些笨拙地从钱包里找出钱。看着老板把糖葫芦装到牛皮纸袋里,像个充满惊喜的小礼物放到我手中。

回家的那段短短的路,脚步变得更加匆匆。

糖葫芦算是老北京城极具历史的小吃,在各种影视作品里,热闹的集市里总也少不了沿路售卖糖葫芦的老头,和举着糖葫芦嬉笑打闹的小孩子,一片冬日里令人怀念的欢快风景。

我总是想,是多么有智慧的人发明的如此吃法,冰糖中和了山楂偏涩的酸味,用竹签串起方便边走边吃,成为散步时随意可享用的冬日甜点。

它是只属于冬天的,新鲜的山楂上市,软硬酸甜恰到好处。在冷风中冰糖被冻的脆脆的,入口即融,却并不粘牙。若是运气尚好,买到刚出锅的糖葫芦,一口下去,山楂的内里还带着没有散去的余温,别有一种幸福感从口中传来。

饮食知时节,若是过多犹豫迟疑,时间倏忽而过,想要再吃一口酸甜的糖葫芦,又要等上一年光阴。曾经在盛夏买到商场里卖的糖葫芦,被冷冻过的山楂变得软塌塌的,冰糖迅速融化,吃得扫兴不已。

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周六补课放学要比平日里早一些,冬季天黑得早,回家的路上华灯初上。要路过一个小市场,每每走过都要排队买一串糖葫芦,背着沉沉的书包边走边吃,吃晚饭前,肚子已接近半饱,那是对一周辛苦的奖赏。

后来独自在北京生活,若是没有加班回家的晚上,路过地铁口的糖葫芦摊,也是要停下买一串,那是犒劳一日工作的艰辛。

周末外出逛街,也要与好友一人一串共同分享,那是对于这份闲适不言而喻的欢庆仪式。

对于吃这件事,好像总要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才能对于某种执念心安理得。

趁时光正好,让舌头尽情享受酸甜滋味,把日子过得红火热闹,已是不枉过这一生。

文  残小雪
图  sminamijp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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