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猎场,经历过人生,才喝懂了酒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出来喝酒么?”

上周天的广州很热闹,广马刚跑完,身边好些比赛的人,一下子像是解放了,跳脱出来百无禁忌,叫上我奔酒吧去了。

 

晚上到了后半场,清吧就变冷清了。门边偶尔用来放球赛的电视,放着《猎场》的大结局。郑秋冬跟罗伊人,终于有了一个长长的拥吻。朋友摇晃着酒杯,笑着说:

“商海沉浮,情海不测,过了这么多坎坷,都不想管剧情如何了,至少西红柿终于配鸡蛋了。”

“你说,当下的人会乐意做郑秋冬么?”我问。

“若是能看到结果,那便会。就像知道最终的味道,谁都甘愿做酿酒的原料,被碾碎,被分解,被重构,都好,有结局就不痛苦了。”

人若是酒,能分得清该过怎样的人生,该是很好。

当下有理想的人,都是命苦的

在剧里的最开头,郑秋冬和罗伊人在昔日的烧烤店喝酒,话到激动处,郑秋冬眼中含泪,满面通红,青筋暴起!那是少年脾气的不可掩饰,张口一来便是“这辈子怎样了”,闭口一言就是“岁月如刀,我似芹萝”。

“当我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得要死要活的,却不知道怎么说,只能闷在心里死等。”他在烧烤桌前的这番话,如无数少年。

只是郑秋冬更不幸一点,他不仅有爱不敢言,不仅求而不得,还一脚踏错,走入深渊,把自己送到牢里吃了几年牢饭。

从此的故事,你说是救赎也罢,是自我证明也罢。他到最后都是不完美却真实的活着。

我记得剧中郑秋冬假冒的覃飞,给自己写的墓志铭的前半句是:曾有壮志拿云。有时候想,编剧让这个角色死得早,不然他会怎么老去,被现实磨平,还是一路如此,走出自己的新天新地。

人如覃飞,可以像少年杯中的啤酒一样活。直爽、单纯,一开罐是喷涌的泡沫,一仰头是酣畅淋漓的喝。然而郑秋冬是做不到的,活着是一件很苦的事,至少对于有理想的人是这样的。

啤酒一样的人生,是不可长久留恋的,就如面红耳赤的咆哮,也只有在少年身上才会让人心疼。

长大,就是开始不再寄希望于运气,而用平常心来处事的过程。

我乐得看郑秋冬变成一个武装到牙齿的人,也理解他为了尊严,要把猎曲闽京的案子坚持到最后一刻,但我也庆幸,看见他始终不灭的渴望和激情。你说那是世俗的成功欲也无妨,我却将此归结为大浪淘沙后的少年的理想。

剧中一本《挪威的森林》贯穿了始末,罗伊人说,最初的郑秋冬是渡边君。而渡边君,是一个喜欢喝威士忌,爱看书却不与人交流的,孤独的人。

在情与欲之间,人就是这么成长的。就像渡边君手中的威士忌一样,刚强凌烈,有一丝少年气,却又后劲十足,带着沉稳。亦如经历了挫折和迷茫后的郑秋冬一样,无法让所有人喜欢,但却有自己的原则,一直坚守在那里。

我开始喝威士忌的时候,前辈说,你要不停的喝水,才能让胃舒服些。于是我仰头喝下,感觉那是历经了时间后,浓浓的,化不开的世故。有酒精的辣,有橡木桶的香,亦有泥土的自然。有喜有悲,有苦有乐,所有的一切都融在掌心里,如此活着,便是真实了。

我愿像起泡酒一样自在

猎场里的女主角,是让人愤慨,甚至哀其不幸的。

有钱有颜有才的罗伊人。是个文艺的女人,张口就是陆游,低头读的是《伊斯坦布尔假期》,她又是个市井懂生活的女人,能找得到街头巷陌的馄饨店。她的前半生,兜转曲折,什么都好,唯独错的就是没有自我。

而剧中的女配角冯眷眷,却是活得自在的。

剧中还未现身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位八卦记者,是铁打的要跟林拜离婚的命。二人各自忙碌,呆在不同的城市里全然无碍,局外人初看,仿佛这二人没有感情,可我错了。

记得猎曲闽京的那段戏,最后在农家乐,郑秋冬和林拜备了一支香槟用作庆贺,那是经过千百种折磨后苦尽甘来的象征。香槟这种酒,用来形容幸运的修成正果的罗伊人合适,而冯眷眷不是。

冯眷眷是起泡酒的脾性。

她是一个平和到会在宵夜桌端出馄饨的女人。惹得郑秋冬对林拜说,宵夜能端出馄饨来的老婆,是无可挑剔的;

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不论林拜是忙碌,还是先一步搬离北京,她都不闹不恼。因为她有自己的事业与安排;

她是一个俗气得有时候让人觉得浮夸的女人。有永不离嘴的八卦,伴随着铺天盖地笑声……

在厮杀的猎场里,不是每个人都一定要追求世俗的成功,这是傻也罢,这是睿智也罢。她一笑,似乎就会鼓动空气,吹出一个个的气泡,软化所有锋芒。

她的人生在我的感官里,就是一款起泡葡萄酒。清新有果味,酸甜平衡。可以有鲜花的馥郁,也可以有野莓的清香。

“不要用开口太窄的杯子,换宽口的,才能喝出起泡酒的香味”,这是初饮起泡酒时酒师的嘱托,这种品酒的杯子,我总觉得有种低开高走的含义。

所以当冯眷眷要成为妈妈之时,林拜紧张而慌乱,最后憋出两个字——我在,罗伊人站在产房门口加油鼓劲。

她不是有大贡献的人,却是让人默默珍惜的人。如冯眷眷一般,也许成不了一个伟大的人,却在平凡处坚定自我,并成就了最难得的伟大。

 

你朋友圈打卡过的饭馆,我都去过了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我想跟你睡觉,是耍流氓。我想跟你一起起床,那就是徐志摩。我想跟你吃饭,那是过客。我想一直跟你吃饭,那就是爱情了。

我喜欢今晚的故事,真实且温暖。文中最后那张图,就是大哥做的饭。我想象这一个憨厚的蛮汉,站在炉灶前,那是他最男人的时候。

恋爱的过程啊,就是一起吃饭,然后做给她吃,吃顺口了,就嫁了。爱情,真美好。

——深夜君

 

- 正文 -人生大事必陷于饭。我大哥跟着喜欢的女孩,吃了两年饭,终于把她娶回了家。

吃一碗三鲜面,抬头看她的笑脸

大哥认识嫂子时,她在老城区一处僻静角落做业务员,周围都是五金店、杂货铺,没有什么风花雪月的浪漫角落供年轻人约会。街道转角处有一家面馆,主营面食,也卖些抄手、菜汤。大哥没事就往那里钻,请大嫂吃面。

“两碗三鲜面嘞。”汤锅腾起白茫茫的雾气,老板将细长的面条捞起,淋上浇头,往客人桌上一摆。猪骨熬成的汤醇香扑鼻,浇头有香菇、腰花、木耳、干丝等,面汤上还浮着一层清亮的素油,一碗下肚,唇齿留香。

大哥话少,对着喜欢的姑娘更是憨成肉包,除了闷头吃面什么也不懂,后来嫂子没办法了,有点恼火和他说:“李建军你这个傻子。”

城里的饭馆,有时光里重叠的两人

父亲总说,家里兄弟姊妹,只有大哥为人稳重,行事最妥帖。但这份朴实寡言,在爱情里似乎不那么行得通。饭桌上母亲催大哥早点成家,作为大哥求爱路上的军师,我调笑说:妈,人林小姐好像都不知道咱哥对她有那个意思呢。母亲筷子一放,有点吃不下饭了。

周末,大哥又在对着林小姐的朋友圈发呆,他一条条划下去“来万达逛街,街角的榴莲千层还是这么好吃,呜呜呜幸福!”“公司聚餐,重庆火锅,姐妹们high起来!swag”“去泡汤啦,汗蒸真舒服啊。”我在后面偷瞄,鸡贼地说:“咱准嫂子真是精致girl,P图也这么棒,你看这食物,好有食欲诶。”

隔天大哥突然要请我加餐,我欣然前往。当侍应生送上披萨,我打算大快朵颐之际,大哥拦下我的叉子,面色有些不自然:“能不能帮我拍张照?”是他捧着披萨,嘴角提着细细弧度的照片,餐厅里灯光倾泻如水,把这个莽汉衬得眉眼温柔。晚上睡觉前,大哥第一次发了朋友圈,只有一张照片。我嗤笑一声,闷骚臭屁王。

读懂你的口味,然后承包你的胃

那阵子大哥好像变成了吃货。有时带我,有时和别人,去形形色色的饭馆吃饭,还会凹造型发朋友圈了。娘们兮兮的,我心里嘟囔,不会恋爱受挫人熬出病了吧?可大哥还是那个大哥,孝顺父母,珍爱小辈,小心翼翼照顾着整个家。

又过了阵子,某天中午我回家取遗落的文件,撞见大哥拎着保温盒往外走,我问:“大哥您往哪去呀?”他人已经走远,只有声音飘来:“给小林送汤。”

大哥什么时候会做饭了?我惊讶得扶住墙,又赶忙去厨房看看有没有汤渣。再后来,大哥的朋友圈更新了一张两手交握的照片,他似乎心愿已了,不再发新的动态。两人发展很快,嫂子第一次上门那天,和家里人交换了微信,我也得以窥见两人爱情的一角——大哥冷冷清清的朋友圈下面,一瞬间盛开无数粉色的桃心,咦,还有挺多同款情侣照呢,我捂嘴偷笑。

婚礼上,不善言辞的大哥被主持人诓着交代恋爱过程,大哥慢慢说,就吃饭呗。刚开始不一起吃,后来发现挺吃得来,就一起吃,再给她做,她吃着顺口,就嫁了。

新娘子突然就哭开了,鼻涕泡和眼泪一起掉,说狼狈,但她嘴角似乎又是扬着的,主持人圆场:“看来新郎发射丘比特之箭射歪了啊,没有击中新娘子的心,击中泪腺了。”大嫂终于收住了些情绪,眼睛清亮清亮的,掀起头纱过去给大哥一个结结实实的吻。

我起初不懂大嫂为什么会哭,后来给他俩做婚礼纪念册,去两人的朋友圈取素材,才发现那些我眼里的暗搓搓的情侣照,都是有时差的,是大哥追着爱人的脚步,去了同款餐厅,坐了同款餐位,点了同款菜品,再摆了同款姿势。这个傻子啊,我鼻子有点酸,手指划拉来划拉去,最后定格在第一张,餐厅里大哥举着培根松露披萨傻笑,我想,等会就把你老婆给你P过来。

文 / 一条柳图片 / 一条柳、Google图片循cc协议使用

BGM / 悄悄告诉你 – 范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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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及了,现在就想带你去吃街角的肠粉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这段时间,在断断续续地看电视剧《小美好》。陈小希对江辰的喜欢,让我想起当时袁湘琴对江直树大胆张扬的喜欢,但江辰对陈小希的喜欢,就像片头曲里唱的“我喜欢你,只有你知道”。

他带陈小希在炎热的夏天去吃火锅,说:“那家店一年四季都是营业的,他们有一款情侣锅,听说很好吃,想带你去吃很久了,等不及冬天。”

“想带你去吃很久了,等不及冬天”,真是一句比“我喜欢你”还动听的情话。

今晚,深夜君为你带来一个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吃到美食的时候会经常想起一个人?

——深夜君

 

- 正文 -

雾白的清晨,车水马龙的街道摆满了早点摊,蒸笼里涌出一团又一团浓雾,平白给睡意朦胧的人们振作了一番精神。

 

她把手揣在口袋里,略微苍白的脸藏在毛衣的高领里,显然是很冷了。

 

手脚麻利在蒸屉里抽出浆盘的阿姨,忙得无暇看人,嗓门很大地在寒风中问:“阿妹今日都是要叉烧啊!”

“嗯嗯。”她几乎要缩进衣服里,没有开口只是哼了声,点了头。

 

小铲在浆盘上用力快速一刮,一片拉肠粉立即落在了一次性饭盒里,还冒着热气,旋即被淋上了几勺带着青椒圈的豉油,顿时泛起了几朵油花。

 

把十块钱放进桌上的零钱盒,她拎起那盒叉烧肠粉和另一盒斋粉,在寒风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周围浓郁的独属于早餐的香气就入了鼻腔,心里涌现出想要大声宣告快乐的勇气。

 

似乎想起了什么,她被冻得发白的脸露出了浅浅的梨涡,接着拉起了围巾,把口鼻捂住,也就没有被人看到她的表情变化。

 

走在前往学校的路途,经过几棵榕树,转个弯就进了校门,数着步伐快快地到达教学楼下,往上爬到五楼,人声鼎沸的教室里十分明亮。

 

她呼了口白气把围巾摘下来,提着两盒肠粉走进教室,往自己的座位上一放,轻微的咔嚓声,吸引了旁边正在笑嘻嘻和别人打闹的同桌。

 

他上挑眉梢眼含笑意地转过身,清秀的脸上有点坏坏地说道:“喔,果然呢,还是我的同桌最可爱,永远不差一秒有早餐。”

 

翻了个白眼,她一脸无可奈何地从袋里那盒叉烧肠粉,力度恰好地扔到同桌的位置上,语气不耐烦地说:“得了吧,这个月欠我早餐钱已经超过底线啦,信不信下次要你提前给钱!”

 

他夸张地睁大了眼睛,抓紧了那盒叉烧肠在胸口,作委屈小媳妇状,说道:“你变了变了,不再爱我了。”

 

看着仿佛戏精上身的对方,她有些无奈,但又对这种些许好玩些许甜蜜的友达互动,内心柔软又羞涩,脸微红地坐下来。

 

突然,一张粉色的纸钞缓缓地移到面前,头顶轻轻地响起了好听的声音:“呐,这个月开头三天的早餐费。”

 

“嗯?”看着钱有些诧异,她语塞了。

他忍俊不禁,低头看着她的侧脸露出一个笑容,又很快收起来。

“辛苦费,多出来的哈哈!”

 

她忍住笑哼了一声,想了想,也就收下了。也许,下次可以用多出来的钱,跟老板说多加几片叉烧。

 

只是最后那一百块多出来的钱也没有用完,因为他户口没有达到异地高考的要求,在那个月后的寒假,就回到了家乡。

 

很多次从家走向学校的路上,她穿着夏日校裙,还是围着冬季围巾,看到那涌出浓浓白雾的肠粉摊,却再也没有主动去触及那青春不可言的往事了。

文 / 吴婕妤

图片 / Google图片循cc协议使用

BGM / 只只 – 孟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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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为了吃糖葫芦找一百个理由‍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汪曾祺在《雅舍谈吃》里有这么一句:“离开北平就没有吃过糖葫芦,实在想念”,从此我心中北平的代表就是糖葫芦。当然,北平早就不叫北平了,当年的南方小孩,也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去过这个昔日叫北平的城市了。
糖葫芦对于这个孩子,在成年前就已经定型了的味蕾,更多的吸引力只剩下遥远的情怀了。可是每到寒冬,我就会想起北国肃穆里的这一串红。
今天周六,又到了温习旧文字的时间,让我们,来感受这糖葫芦的酸甜吧。
——深夜君

- 正文 -

北京的冬天,寒风吹起来让人轻易就失去外出活动的一切兴致。无论聚会唱歌,和朋友聚在一起玩得多么开心,下车回家的一段路也总是低着头眉头紧锁。

往往这时,售卖糖葫芦的小车子,一串串各样的糖葫芦摆在玻璃柜子里,在沉寂肃穆的街道中就显得格外诱人惹火。但凡路过,一想到脆甜的冰糖包裹着酸酸的山楂,无论是已经酒足饭饱还是饥肠辘辘,总要去买一个的。

摘下手套,有些笨拙地从钱包里找出钱。看着老板把糖葫芦装到牛皮纸袋里,像个充满惊喜的小礼物放到我手中。

回家的那段短短的路,脚步变得更加匆匆。

糖葫芦算是老北京城极具历史的小吃,在各种影视作品里,热闹的集市里总也少不了沿路售卖糖葫芦的老头,和举着糖葫芦嬉笑打闹的小孩子,一片冬日里令人怀念的欢快风景。

我总是想,是多么有智慧的人发明的如此吃法,冰糖中和了山楂偏涩的酸味,用竹签串起方便边走边吃,成为散步时随意可享用的冬日甜点。

它是只属于冬天的,新鲜的山楂上市,软硬酸甜恰到好处。在冷风中冰糖被冻的脆脆的,入口即融,却并不粘牙。若是运气尚好,买到刚出锅的糖葫芦,一口下去,山楂的内里还带着没有散去的余温,别有一种幸福感从口中传来。

饮食知时节,若是过多犹豫迟疑,时间倏忽而过,想要再吃一口酸甜的糖葫芦,又要等上一年光阴。曾经在盛夏买到商场里卖的糖葫芦,被冷冻过的山楂变得软塌塌的,冰糖迅速融化,吃得扫兴不已。

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周六补课放学要比平日里早一些,冬季天黑得早,回家的路上华灯初上。要路过一个小市场,每每走过都要排队买一串糖葫芦,背着沉沉的书包边走边吃,吃晚饭前,肚子已接近半饱,那是对一周辛苦的奖赏。

后来独自在北京生活,若是没有加班回家的晚上,路过地铁口的糖葫芦摊,也是要停下买一串,那是犒劳一日工作的艰辛。

周末外出逛街,也要与好友一人一串共同分享,那是对于这份闲适不言而喻的欢庆仪式。

对于吃这件事,好像总要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才能对于某种执念心安理得。

趁时光正好,让舌头尽情享受酸甜滋味,把日子过得红火热闹,已是不枉过这一生。

文 / 残小雪
图片 / Google图片循CC协议使用
BGM / 大鱼 – 周深
原文发布时间 / 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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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豆和幸福,哪个都得慢慢熬

大雪已过,人说阳气到了最微弱的时候,但也是开始抬头恢复的时候。正是那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然而生活还是磨磨蹭蹭的,有很多琐碎的事要熬,要等,要忍。幸福就像熬一碗灰豆,是需要耐心的啊。今夜,深夜君带来老朋友曹晏的,一碗暖暖的灰豆。愿冬日有暖意,晚安。

——深夜君

大雪节气后,又结结实实降了几度。结薄冰的街道,只剩下枯枝的树木和脱水的败叶。太阳给的热量开始有限了,温温的暖持续到下班时间就收工了,裹的严严实实的人,呼出热气和冷风不断的对抗再抵消。

橱窗里的暖灯,饭馆里的热气,成了冬天最温暖的画面。每一个生命体都需要温度,需要热量,或许来自另一颗同频共振的灵魂,或许来自一碗热气腾腾的吃食。只要是对严寒有所缓冲,就都是极好的存在。

回到家,一进屋就闻见豆香味儿,妈妈那巨大的高压锅,正在用尽洪荒之力为我熬煮着我冬天最喜欢的灰豆子。这一口香甜软糯,简直就是灵魂汤药。再大的寒冷沮丧,顷刻间都能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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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豆子之所以叫灰豆子,并不是一种色彩形容。灰,说的是蓬灰。一种兰州地区特有的从一种植物提炼出的食用碱。豆子,是豌豆。而灰豆子,就是加了食用碱的豌豆汤。

食用碱可是食物界的 “情场高手”,豌豆很难逃过它的甜言蜜语和无微不至,立刻就变得心地柔软,散发出幸福的香味。绵沙口感类似于蒸土豆,但是又不会一步走到土豆泥的入口即化,还剩一些不费牙也不稀糊的嚼感,连同最佳配搭枣香一同入口,感觉吞下了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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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段对灰豆子在旧时光里的描写,每每读来都觉得着迷动人,整个场景充斥着讲究的古典美感:

“古法都是在一个煤炉上坐着口粗粗的砂锅,锅里永远咕嘟这黑紫色的烂粥,在粗砾的砂碗里舀上一勺糊糊敦敦,浓稠绵密的灰豆子。站着或蹲着喝,灰豆的温度是不会烫嘴的,它温温的,刚好就是嘴能接受的那个温度,不能再烫也不能再凉。在过去,看过了戏打过了牌的太太们就会叫来宵夜或是点心,那一定是街角点着盏昏黄的煤油灯的小食摊上的灰豆子。”

妈妈的灰豆子是最有爱的。这些豌豆都是经过妈妈仔细的清洗,以及12个小时的耐心浸泡,才开始熬炖的。煮简单的东西,花的功夫都是不简单的,像做人一样,生老病死,看着简单雷同,却各有着各的艰辛轨迹。浸泡那么久,直到通透的时候,自以为已经看明白了这世间的万千道理,却不知道一切才刚刚开始。真正的功课入了锅,施加压力泵,才知道这每一秒的煎熬,从来不能跳过或者快进。

微信图片_20171209145301.jpg

喝着这一碗的不易,在一年中最难熬的寒冷里。热气腾腾的对面,妈妈在说,孩子我知道你的厉害。不管你现在经历什么,我都会想起你小小年纪的时候经历的那场风暴。你咬紧牙关,只字不提,云淡风轻的跟说着别人的事一样告诉我们,分手了,都过去了。我却在每次给你洗枕巾的时候,一次次洗掉大块大块的泪痕……

那几年,我也只字不问,因为我知道,我的女儿现在的内心强大,全靠那些日日夜夜自律的熬炖,而且从来不会放弃希望、单纯、和爱。于是妈妈能做的,只是帮你把所有玻璃板下毕业合照里那个傻瓜脑袋,一一覆盖。什么都不要怕,吃点热乎乎的东西,再出门就不冷了。

一碗下肚,泪光盈盈,我擦擦嘴巴说:妈妈,我爸真会找媳妇,眼光太好了!于是爸爸和妈妈都噗嗤笑起来,嘴角还沾着灰豆子渣,而我此刻就想这么看着他们,像没有受过任何伤害一样,像我和这个世界初相见的那般欢畅喜悦。

 

文 / 曹晏

图片 / Google图片循CC协议使用

BGM / 小人物 – 金玟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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