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天的广州很热闹,广马刚跑完,身边好些比赛的人,一下子像是解放了,跳脱出来百无禁忌,叫上我奔酒吧去了。
晚上到了后半场,清吧就变冷清了。门边偶尔用来放球赛的电视,放着《猎场》的大结局。郑秋冬跟罗伊人,终于有了一个长长的拥吻。朋友摇晃着酒杯,笑着说:
“商海沉浮,情海不测,过了这么多坎坷,都不想管剧情如何了,至少西红柿终于配鸡蛋了。”
“你说,当下的人会乐意做郑秋冬么?”我问。
“若是能看到结果,那便会。就像知道最终的味道,谁都甘愿做酿酒的原料,被碾碎,被分解,被重构,都好,有结局就不痛苦了。”
人若是酒,能分得清该过怎样的人生,该是很好。
当下有理想的人,都是命苦的
在剧里的最开头,郑秋冬和罗伊人在昔日的烧烤店喝酒,话到激动处,郑秋冬眼中含泪,满面通红,青筋暴起!那是少年脾气的不可掩饰,张口一来便是“这辈子怎样了”,闭口一言就是“岁月如刀,我似芹萝”。
“当我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得要死要活的,却不知道怎么说,只能闷在心里死等。”他在烧烤桌前的这番话,如无数少年。
只是郑秋冬更不幸一点,他不仅有爱不敢言,不仅求而不得,还一脚踏错,走入深渊,把自己送到牢里吃了几年牢饭。
从此的故事,你说是救赎也罢,是自我证明也罢。他到最后都是不完美却真实的活着。
我记得剧中郑秋冬假冒的覃飞,给自己写的墓志铭的前半句是:曾有壮志拿云。有时候想,编剧让这个角色死得早,不然他会怎么老去,被现实磨平,还是一路如此,走出自己的新天新地。
人如覃飞,可以像少年杯中的啤酒一样活。直爽、单纯,一开罐是喷涌的泡沫,一仰头是酣畅淋漓的喝。然而郑秋冬是做不到的,活着是一件很苦的事,至少对于有理想的人是这样的。
啤酒一样的人生,是不可长久留恋的,就如面红耳赤的咆哮,也只有在少年身上才会让人心疼。
长大,就是开始不再寄希望于运气,而用平常心来处事的过程。
我乐得看郑秋冬变成一个武装到牙齿的人,也理解他为了尊严,要把猎曲闽京的案子坚持到最后一刻,但我也庆幸,看见他始终不灭的渴望和激情。你说那是世俗的成功欲也无妨,我却将此归结为大浪淘沙后的少年的理想。
剧中一本《挪威的森林》贯穿了始末,罗伊人说,最初的郑秋冬是渡边君。而渡边君,是一个喜欢喝威士忌,爱看书却不与人交流的,孤独的人。
在情与欲之间,人就是这么成长的。就像渡边君手中的威士忌一样,刚强凌烈,有一丝少年气,却又后劲十足,带着沉稳。亦如经历了挫折和迷茫后的郑秋冬一样,无法让所有人喜欢,但却有自己的原则,一直坚守在那里。
我开始喝威士忌的时候,前辈说,你要不停的喝水,才能让胃舒服些。于是我仰头喝下,感觉那是历经了时间后,浓浓的,化不开的世故。有酒精的辣,有橡木桶的香,亦有泥土的自然。有喜有悲,有苦有乐,所有的一切都融在掌心里,如此活着,便是真实了。
我愿像起泡酒一样自在
猎场里的女主角,是让人愤慨,甚至哀其不幸的。
有钱有颜有才的罗伊人。是个文艺的女人,张口就是陆游,低头读的是《伊斯坦布尔假期》,她又是个市井懂生活的女人,能找得到街头巷陌的馄饨店。她的前半生,兜转曲折,什么都好,唯独错的就是没有自我。
而剧中的女配角冯眷眷,却是活得自在的。
剧中还未现身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位八卦记者,是铁打的要跟林拜离婚的命。二人各自忙碌,呆在不同的城市里全然无碍,局外人初看,仿佛这二人没有感情,可我错了。
记得猎曲闽京的那段戏,最后在农家乐,郑秋冬和林拜备了一支香槟用作庆贺,那是经过千百种折磨后苦尽甘来的象征。香槟这种酒,用来形容幸运的修成正果的罗伊人合适,而冯眷眷不是。
冯眷眷是起泡酒的脾性。
她是一个平和到会在宵夜桌端出馄饨的女人。惹得郑秋冬对林拜说,宵夜能端出馄饨来的老婆,是无可挑剔的;
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不论林拜是忙碌,还是先一步搬离北京,她都不闹不恼。因为她有自己的事业与安排;
她是一个俗气得有时候让人觉得浮夸的女人。有永不离嘴的八卦,伴随着铺天盖地笑声……
在厮杀的猎场里,不是每个人都一定要追求世俗的成功,这是傻也罢,这是睿智也罢。她一笑,似乎就会鼓动空气,吹出一个个的气泡,软化所有锋芒。
她的人生在我的感官里,就是一款起泡葡萄酒。清新有果味,酸甜平衡。可以有鲜花的馥郁,也可以有野莓的清香。
“不要用开口太窄的杯子,换宽口的,才能喝出起泡酒的香味”,这是初饮起泡酒时酒师的嘱托,这种品酒的杯子,我总觉得有种低开高走的含义。
所以当冯眷眷要成为妈妈之时,林拜紧张而慌乱,最后憋出两个字——我在,罗伊人站在产房门口加油鼓劲。
她不是有大贡献的人,却是让人默默珍惜的人。如冯眷眷一般,也许成不了一个伟大的人,却在平凡处坚定自我,并成就了最难得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