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包里居然没有菠萝?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已经沉寂下来的城市,超市一楼的面包店已经快要打烊了。空旷的卖场灯光渐次熄灭,于是面包柜变得更加显眼。走上前看着一款款面包,躺在托盘上,头顶灯光透亮。

这,真是明星一样的存在,或者在爱面包的人眼里,那是一尊每天都要去朝拜的神位。面包的信徒们,真是要把这种食物视为宗教一般的存在了。

今天,深夜君给你带来一篇文章,关于面包!

——深夜君

                            

- 正文 -

传说公元前2600年左右,有一个为主人做饼的埃及奴隶,一天晚上,饼还没有烤好他就睡着了,炉子也灭了。夜里,生面饼开始发酵、膨大,等到这个奴隶一觉醒来时,生面饼竟然比昨晚大了一倍,他连忙把面饼塞回炉子里去烤。饼烤好后,又松又软,出人意料的好吃。

此后埃及人继续用酵母菌实验,成了世界上第一代职业面包师。
埃及奴隶这一觉睡得可真好呀!他睡着了,面包产生了。

***

我就是想吃面包啊

最近不知怎么的,又跟高中一样,疯狂地迷上了吃面包,好几餐都直接以包代饭,肉松包、菠萝包、各种吐司面包等等,都尝了个遍。并不是没空吃饭,就只是想吃面包而已,只是迷恋那种又松又软的口感和烤制出来的香甜味道。


高中也是如此,并立下“宏愿”,誓把学校小卖部的面包尝遍,没想到有个傻瓜室友也跟我一样的想法,此后两个人就经常杀到面包柜边挑面包。学校的吃完了就到外面买。

那段面包时光,总有一个人傻傻地陪我不吃饭而吃面包,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啃面包了。不知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她,现在还喜欢吃面包吗?

***

咸香润滑的肉松包

面包之中,我比较喜欢肉松包、菠萝包和吐司。喜欢肉松包可能只是因为那一层饱满的肉松吧!


不同于花哨的肉松卷,肉松包没有火腿和葱花的点缀,朴实无华,只是纯粹甜甜的沙拉酱混裹着咸香的肉松,一口咬下去,润滑中又有质感,咸甜交加,妙不可言!肉松包里肉松的多少通常决定着我下次是否还会去那个店买面包。

***

原来菠萝包里没有菠萝

至于菠萝包,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时,冲着菠萝去买来吃,结果从第一口吃到最后一口愣是没吃出菠萝来。


愤愤地去问推荐的朋友,结果对方理直气壮地说:“菠萝包本来就没有菠萝啊!”后来才了解到,菠萝包确实是没有菠萝的,不是面包屋的老板坑我,只是因面包经烘焙后表面呈金黄色的一格一格的脆皮状似菠萝而得名。


虽没有菠萝,但对于爱吃甜食的我来说,又甜又酥的菠萝包实在诱惑力太大了!表皮酥脆香甜,而包身却是软的,嚼起来极有层次感。据说日本人特别喜欢菠萝包,且“丧心病狂”到推出菠萝包帽子、菠萝包背包、菠萝包纸巾盒等等,这让喜欢吃菠萝包的吃货们怎么活啊!

***

百变少女——吐司

即使肉松包香甜,菠萝包酥软,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吐司。
吃吐司,对于强迫症患者的我来说,非得把吐司边的皮先撕出来吃,还要保持一圈不断,断了就再拿一片再继续撕,再按面包的纹路撕开来吃,然后……明明说好吃两片的,却不知不觉吃了很多。


别看吐司面包简简单单的,什么料都没有,却最能玩!为什么是“玩”呢?因为吐司百变啊!
吃吐司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涂各种各样的果酱吧!但我却能把吐司做出花样来,三明治是最基础的,除了三明治外还可以做鸡肉芝士西多士、芝士香肠吐司卷、鸡蛋吐司布丁、土豆派、烤吐司杯……


***

黑暗料理?自己吃得开心就好

我总认为做吃的,只要敢尝试,到处都是美食,只要自己觉得好吃,不用理会别人“觉得是黑暗料理”的眼光。


有句话叫“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想我可以用在对面包的喜爱上,不知什么时候就喜欢上了,吃得越多,反而不腻,更加喜欢。
当然,吃面包还是要节制的,因为热量太高,减肥太难啊~

文 / 解忧

图片 / 百度图片、花瓣网、新浪微博
BGM / Need You Now-Lady Antebel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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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爱生活,看一百篇美食文也吃不好一顿饭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傍晚的时候,有个朋友跟我说,因为万圣节隔壁餐厅搞活动,于是他决定晚上不加班去好好吃个饭,尽管今天周一其实有点忙。

当时我觉得很是感慨,似乎扮鬼的日子比好好做人来得畅快,似乎吃好一顿饭还需要什么理由,似乎没有活动日子就可以粗糙的过。

                                                                  

- 正文 -

后来我想起上周五,在晚安的二条我们问大家手机里存了什么美食照片,后台这几天收到了上千张图,和一些长长短短或认真或随意的描述,而他们流露的,都是最稀松平常的欣喜或遗憾。

最忙碌的年末,大家是不是都忘了应该好好生活了。今晚,我选一些图分享给你们,希望这些平凡的点滴,能让你找回某一瞬间的自己。至少在好好生活这件事情上,你应该是固执的!

来自Emily 宓恬

歧山臊子面是我的最爱,得了糖尿病以后不能吃面,只能放多多的料和魔芋面来充数。肥瘦相间的肉粒,蒜苗,蛋皮,土豆,胡萝卜,一个都不能少。配上陈醋和自己泼的红油辣子,一口下去,哗。。。五脏六腑都舒坦了!

Pancake则是小朋友的最爱,回到蓝莓便宜到不买就亏的时候,满冰箱都是蓝莓。看到早上赖床不起的小朋友,只要十五分钟就可以搞定的快手早餐叫起最为合适。浓郁的香蕉,酸甜的蓝莓,配上自己做的酸奶,齐活儿!

来自酒瓶底儿

在外面上学最想念的就是玉米粥。不知道小编有木有喝过这种,反正学校食堂不卖。食堂卖的都是煮的超烂的小米粥。 

每次有机会回家都会馋的煮上一锅,冬天暖身夏天暖空气。我喜欢放上肉松和白糖,因为小时候我妈是这么给我吃的。很怀念,吃到就会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还是小时候每天等着妈妈做饭来给我吃的幸福日子。

来自Ye

好久没和妈妈一起吃蛋糕了 虽然不是自己烤的。

来自蛮蛮

白馒头,贵州兴义街边买的糟海椒,平常的搭配是味觉的极致。

有时候,食物吸引自己的是那一抹色彩。

不吃榴莲,但是接受榴莲披萨,热热的美味。

鳗鱼饭,也是要热热地享受。

羊肉米线,在兴义街头吃过的是最美味的,佐餐的咸菜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米线的风味就大打折扣。

来自伊万

最美不过,三五朋友,烤肉喝酒。

来自嘉子

学校门口的沙茶面,好吃到我一直在思考等毕业以后要多久回来吃一次才比较好。

来自饭团酱

男朋友在澳门上学,十一去看他,两个人晚上在散步路上偶遇的一家连锁小食店,叫非凡小食,有点像大陆的麻辣烫,但是它的咖喱酱特别特别好吃,秒杀从前吃过的任何咖喱鱼蛋。

来自袅袅

那天早晨,带从家乡来看我的老爸,去吃蟹黄汤包,感觉到真实的幸福。

来自Royi

这是我跟大蛮第一次去深圳的时候拍的。我跟她认识交往三年,这三年里她为了我留在在广东,我们在佛山同居了半年,现在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又开始异地。

休假的时候她就陪着我到处去没去过的地方吃没吃过的东西。这是我第一次吃生煎包,其实并不合我的口味,感谢大蛮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爱你。

来自青椒

妈妈是个爱吃不胖的人,工作特别忙的她,带我各种吃是真幸福,我透过吃了解世界。我成了妈妈,也是一个爱吃之人,现在的食物风险大,选当季食材,做成宝贝爱吃的零食,健康环保放心。

来自团子@杨

饿到胃痛是的肠粉感觉是人间美味,每一口都是满足。

来自顾妍妍

这是妈妈来美帝看我,并表示我都不给她做甜点的时候,用来表忠心的奥利奥轻乳酪蛋糕。

来自Autism.

这是我们留学狗在祖国妈妈生日的时候做的,10个人会做菜的不会做菜拿出了看家本领。

来自:)

写生课上的模型汉堡,虽然是假的但每次看每次饿。

主持人悠雅

这位什么都没说,但深夜君知道,他曾经是一位主持人,后来辞职了。面对家人忧虑和生活的紧迫,他却兜兜转转的跟食物结下了不解之缘。

不着急,回头我们会认真的说他的故事。

来自走四方的畅小姐

走很长的路拍很多的美食。

来自田田

奶奶每年做的腌肉和猪耳朵是我的最爱,闲淡刚好的软骨和糯糯的半肥瘦肉交织在一起,除了美味,更添了一份乡愁。习惯了每年在奶奶家的时间从一个月缩短成一周再变成现在的一两天,但每次回去一进家门总会有年迈的爷爷奶奶笑着皱纹儿的脸迎接我,和永远也吃不够吃不烦的神秘的腌肉。

每每在离家两千公里的上海打电话回去时,总不忘了向奶奶撒娇说猪耳朵呢,吃完了么,要给我留着哦!“猪耳朵嘛,还在猪身上勒!每年你回来又呆不了多久,我今年懒得做了!”然而春节回到窄窄的老屋还是能看见早早为我准备好的猪耳朵们。

离开家去上学前一定要装一小袋子切好的耳片和香肠带上火车,奶奶会慢慢系好两层保鲜袋,叮嘱我一定记得吃以免坏掉了,列车上我一边听歌一边看着窗外寒冷的冬天,到了午饭点所有的人们开始端着泡面在车厢里来回穿梭,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只是还多了伴着吃的奶奶亲手做的家乡的腌肉和猪耳朵。每年如此。

来自never

第一张和第二张,妈妈做的蛋炒饭和凉粉。超级好吃!

最后一张是我做的。走之前妈妈怕我一个人怕麻烦不弄吃的,买了好几斤瘦肉,切了腌着放冰箱里,让我炒着吃,我还是嫌麻烦,一次煮好多饭,把冰箱里的菜拿出来一起炒了。

一边吃一边想妈妈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吃饭了。

还有很多很多的图,恐怕是没时间贴出来了。我一条条的收藏在后台,这几天翻来覆去的看。

我的相机,陪我对食物的摆盘做了多少研究;我的纸笔,陪我对食物的精良做了多少探讨。然而,此刻让我感动的,却是这些算不上稀奇的食物,和并不算专业的图片。

我发现,粉丝们分享的上千张自己收藏的图片里,似乎连一张奢华大餐都没有找到,都是些如此简单的食物。关于生活,你若热爱,又有什么是不堪的呢?

这里面,是否有一道菜、有一些场景、有一类感情,也曾让你无法忘怀。是朋友相聚的酒杯相碰,是母亲给你做的一碗炒饭,是与寡言的父亲坐在一张桌上吃饭,还是难得下厨的自豪。我希望你能不忘这些美好,我希望至少在好好生活这件事情上,你应该是固执的!

文 / Sake

图片 / 深夜谈吃粉丝

BGM / 分分钟需要你-林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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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枫叶不止用来看,还能吃 | 吃学英文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说起加拿大,大家第一印象就是迷人的枫树。枫树不仅仅是加拿大的象征,更是加拿大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枫树汁含糖极高,熬制成的枫糖浆更是加拿大的“国宝”之一,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种风味独特的糖浆(syrup)

全世界百分之七十的枫糖类制品都集中在魁北克省,据称富含矿物质,还能美容养颜,最重要的是,枫糖浆在加拿大,几乎是等于“饭扫光”和“拌饭酱”一样的存在,浇在蔬菜上,能让不喜欢吃蔬菜的孩子喜欢上吃蔬菜。那么这种梦幻糖浆,究竟是怎么样来的呢?

根据文献的记载,枫糖浆最早能够追溯到1600年前,那时候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学会用钻孔等办法,从枫树里面提取(extract)出汁液,然后加入各种香料,加热处理,再封存起来。

Maple syrup was first collected and used by the indigenous peoples of North America.

不过直到美国内战期间,枫糖浆的提炼技术才开始出现质变。因为当时北美的糖浆市场被提炼更容易的蔗糖所取代了,所以枫糖浆不得不改变它的提炼技术。

当时的枫糖浆提炼技术还是用加热来蒸发水分,可是那时候的加热技术并不发达,想提取大量的糖浆就要同时开多个坩埚,费时费力,加热时间也非常久,于是人们就发明了一种特大的平底锅,架在火炉上。

哎?可是这样不是会受热不均匀吗?聪明的北美人民当然想到了这点,他们在火炉的周边加了几条铁管,把铁管平均接在平底锅的底下,利用火炉加热产生的热气均匀加热整个平底锅,大大减少了加热的时间,也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加热不均匀的问题。

那么说到枫糖浆的源头:枫树。并不是随便一棵枫树就能提取枫糖的,只有美洲糖槭、红花槭和黑糖槭才有最有“资格”被提取枫糖,因为它们的汁液里面的含糖量比较高,大约是达到了2%-5%。

Three species of maple trees are predominantly used to produce maple syrup: the sugar maple, the black maple and the red maple because of the high sugar content (roughly two to five percent) in the sap of these species.

而枫糖浆的吃法,有很多种,最常用的就是就着班戟、华夫饼、法式吐司、燕麦片或者白粥。

Maple syrup is often eaten with pancakes, waffles, French toast, oatmeal or porridge.

不过也可以用枫糖浆来当做烹饪用的调味料,据说用来做糖醋里脊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相同分量的砂糖含糖量比枫糖高出30%。

加拿大每年都要出口超过二百五十万加仑的枫糖浆,按照市价,仅靠枫糖浆的出口,就给加拿大带去了一亿四千五百万美金的收入,折合人民币将近10亿,这仅仅是平均的价格。

近几年随着大家对营养的认知越来越高,枫糖浆的销量是越来越好,在2014年,仅魁北克省出口的枫糖浆就价值三亿美元,真实枫叶国当之无愧的“国宝级”产品了。

说了那么多,那么怎么才能分辨一瓶好的枫糖浆呢。根据国际枫糖浆机构(IMSI)和众多枫糖浆生产公司协会的给出的标准,我们可以理解为下面几条:

Golden Colour and Delicate Taste

金黄色且口味略淡为A级最佳枫糖浆,可直接食用

Amber Colour and Rich Taste

琥珀色且口感滑腻为次佳枫糖浆,可作蘸酱

Dark Colour and Robust Taste

深色且口感强劲为次级枫糖浆,可用作烹饪材料

Very Dark Colour and Strong Taste

非常深色且口感十分强劲为最次级枫糖浆,仅可用作调味

加拿大还有一道名菜,就是枫糖煎三文鱼。做法也十分简单,胡椒、盐、和白葡萄酒调成汁均匀抹在三文鱼两面腌制十分钟,热锅下油两面香煎,装碟浇上枫糖浆,即可食用,口味与营养兼备,喜欢的吃货可以自己试试哦!

标题 /Peek into the Weird, Sticky World of Maple Syrup

作者 /Douglas Whynott/Wikipedia

翻译/ 方外英语(微信搜索 favorfavor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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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有两个胃,一个是用来装蛋糕的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有些时候,我觉得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是很不公平的。比如说设置了大姨妈,再比如说,对甜品的爱!上帝让女生爱美爱瘦,又让她们对蛋糕这种容易长胖的食物有好感。上帝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实在是居心叵测。

也许甜品和女人,是命中注定的吧。今天深夜君给你带来一个,痴迷蛋糕的女人。

——深夜君

                                          

- 正文 -

都说“甜食是女人的第二个胃”,从我对蛋糕的痴迷程度来看,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作为蛋糕的小迷妹,每到一个店,我都要把各种款式的蛋糕都尝一遍。浓郁的芝士蛋糕、微微苦涩的提拉米苏、绵滑的慕斯、香醇的黑森林……每每隔着玻璃柜看一块块漂亮的小蛋糕时,恨不得全买了。


***

无法抗拒蛋糕这“尤物”
已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蛋糕的了。只记得最先接触的是杯子蛋糕,那时叔叔家开糕点铺子,我经常过去帮忙兼偷吃。那时的杯子蛋糕不似现在的海绵蛋糕,比较干和硬,味道却很浓郁。


至于奶油蛋糕,我小时候真没有机会品尝到,因为我们家没有过生日的传统,连吃一碗传统的“粉丝蛋”都没有。爸妈都没过生日,小孩子的我也不敢提让妈妈给我做碗“粉丝蛋”。每次听身边的小伙伴讲他们怎样过生日, 都一脸羡慕。

唯一一次接触奶油蛋糕好像是小学毕业,班里订了一个蛋糕,可还没开吃就被扔了……看着同学们互相扔蛋糕的欢乐场景,站在一旁的我一脸呆滞,心碎了一地。作为一枚吃货,即使到现在,也依旧无法忍受他人对食物的浪费和践踏。
长大后,逐渐明白,蛋糕不是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吃的。有时候,想吃一块蛋糕,无需任何理由。也许心情很好想吃了,也许心情糟糕透了想发泄下,也许出新品了想试下,或者只是偶然经过看见了就想吃了。


蛋糕这尤物啊,是分享快乐、治愈悲伤的利器。

***

我艰难的“烘焙蛋糕之旅”

喜欢,而不止于品尝,更想要做出自己的蛋糕,于是开始了“艰难之旅”。
起初没有烤箱,看到微博上很火的电饭锅蛋糕,兴致勃勃地动手做起来。蛋清分离,一个、两个,第三个混了,只好重来,然后手动打发蛋白,打了几个小时手都酸死了才勉强成形。捣鼓了一下午,第一个电饭锅蛋糕华丽地失败了,得到家人无情的嘲笑。


即使这样,过了几天,带着他们的嘲笑和怀疑,我又卷“粉”重来,真是应了韦庄那句“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好在第二次多了些细心和耐心,终于成功了。
慢慢地,我开始尝试烤其他类型的蛋糕。当我千里迢迢把抹茶慕斯带到学校,看到室友吃得一脸满足的样子时,觉得再辛苦都值了;当我一层一层抹上奶油做好千层蛋糕时,终于得到家人的肯定了。

***

我的第二个胃,基本都献给蛋糕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确幸,或许是逛超市买买买,或许是为自己做一顿丰盛的午餐,或许是周末看了一场好看的电影…
我的小确幸,就是品尝蛋糕的时刻,烘焙蛋糕的过程。而我的第二个胃啊,基本都给了蛋糕这个小妖精了。

文 / 解忧

图片 / 百度图片、新浪微博、500px

BGM / 有点甜-汪苏泷 / B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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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情话,藏在方竹笋里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小时候家里,每到过年就一定会有一道菜:笋。妈妈说,吃了笋容易长高,所谓节节高嘛。

从那时候开始,笋在我的记忆里,就成了阳光向上的一种食物。今天晚上,带来老朋友Fimon写的故事,在方竹笋里,有一份爱情在时间的滋润下慢慢地又急速的拔节生长。

——深夜君

                                                                         

- 正文 -

“来,给你黄喉。哎哟!你最爱的方竹笋啊!”
斜对面桌上小情侣的虐狗音有点大,害得晓欢拉了拉衣角自己取暖。闻声望去,只看到背对着自己的那个小男生先是从锅中掏出刚口中说的黄喉,递到坐对面女友,然后又是倒腾了一番那沸腾的红汤,夹出了一条细长的方竹笋。


刚出锅的竹笋冒着阵阵白烟,小男生先是挪到嘴边细心地吹了吹,然后再绕过红汤锅递到女友跟前的小碗中。

“你慢点,又没人和你抢”“哈哈……好……你也吃啊”

只看到对面的女友一只手撩开左耳边上的头发,脸微侧,另一只手用筷子夹起碗中的黄喉,划过那拌满葱蒜的麻油,便递入喉中,辣气和热气混杂着从嘴中吐出阵阵的白烟,手不停地在嘴边煽动…… 

作为一名自主品牌的电台节目主持人,晓欢每天晚饭后便从家里出发,搭着轨道如过山车般在山城的江水楼宇间穿梭,去到市区那仅有十余方的工作室里待上一宿,挑选邮箱的投稿,编辑并录音,最后是剪辑,然后在十二点准时更新公众号。

经过了在大学和山城这五年的努力,晓欢的公众号确实是小有名气,积累了一定的粉丝听众,女友小静就是其中一个最大的迷妹。

每晚都准点上床,将手机置于耳边,短短的一个十二分钟的情感故事,晓欢自己具备磁性的男低音,循循善导,带着她结束美好的一天。 十月悄悄地就步入了尾声,山城的夜里也早已泛起了寒意。即便早已是凌晨,工作室楼下临街那排火锅店依旧是霓虹灯高挂,即便不是山城人,但晓欢竟是溺爱火锅。


拖着早已叫嚣着的胃,他走进了那家古色古香的老火锅店,店里零散坐着形形色色的人,那斜对面恩爱的小情侣,后方热闹的兄弟群。 

2

盯着斜对面那小女生正大快朵颐地吸允着那出锅的方竹笋,晓欢一下便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个金秋。
那时刚好也在十月,从小就在海边长大的晓欢,正因为在大学和小静的邂逅,毕业后义无反顾地跟随着小静来到了山城。
刚到山城不久,小静便将晓欢带到离市区几十公里外的金佛山农场,那时还是第一次如此深入进入大山的晓欢,根本连竹笋长在什么地方都毫不知晓。


就这样,小静带着晓欢每天清晨出发,踏着山头灌草丛里上的露珠,拨开沿途树枝上的早霜,在偌大的方竹林里寻找着那一株株刚展露出来脑袋的小笋尖。 

方竹笋作为山城金佛山上的特有产物,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竹笋,按当地的老话说的是,不发于春,而茂于秋。

在大山里的那几天,每天两人就是割回来两筐鲜竹笋,然后在农场的小厨房里,晓欢按着小静传授的方法剥壳,用冰冷的溪水冲洗干净,小静则将其切条,混着大山里的山土猪肉一起炖煮。 按小静说的,远在《本草纲目》就有记载,竹笋方而厚,性硬、脆,专蓄此笋,常食之,有延年益寿之功能。


富含多种微量的方竹笋,质嫩肉厚,色美味鲜,出自无污染的大山,是真真切切的山珍佳肴。和山土猪肉炖出来的方竹笋依旧纤细,猪肉白皙鲜嫩,汤汁雪白,入口鲜甜。 

如斜面的小情侣一般,在大山里,不大的泥瓦房下,石板餐桌上,晓欢很喜欢单手托腮两眼盯着小静看。
看她从厨房里端出道道美味,看她的细手提着木质汤勺给他勺汤,看她微微鼓起的双腮小嘴慢慢懦动,自己确是不忍做任何的举动破坏这美妙的画面。 

3

早已饿得两眼发直的晓欢看得走神,汤底的干货被不断地被滚至锅面后又被压回锅底,一人份的小锅由于食材量太多,汤汁不时被溢出锅外,浇到煤气炉铁圈上,吱吱作响,晓欢才反应过来,迅速将煤炉的火势调小。 

晓欢是个地道的大连人,却在五年前抛弃了北方的暖阳四季,扎根融入了重庆这个充斥着椒辣味的城市里。回忆确实容易让人分神,七年的相伴,确实会让最熟悉的人变得很陌生。 每晚晓欢发布完节目收拾好录音室的设备后已是深夜,外加与小静二人日夜颠覆的工作时间。虽然同住在同一屋檐下,交集却似乎仅剩深夜里的这档电台情感节目。

虽然,晓欢有意识地将每天要说的情话,通过故事传递,润物无声。虽然,小静也完全知道,节目里的故事就恍如是晓欢每天在耳边给自己诉说着,柔软绵长。

 

晓欢用筷子在锅里倒腾了一轮过后,找到了那块早已熟透的方竹笋,夹到碗里,然后拿起一旁桌上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时间是凌晨两点,手指划过屏幕后解锁,拨通了那个早已熟睡的电话号码。

嘟嘟几声那头接通过,还没等她缓过神来,晓欢便说了一句: 

小静,我爱你,一直都爱。 

文 / Fimon

图片 / 百度图片、视觉中国
BGM / 模样-张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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