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与爱情

前段时间喜欢上一个男生,非常有幸地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吃了几顿饭,了解了一些他对食物的癖好。后来无疾而终,心里甚是伤心。总是不经意地想起他,频率还有点高。于是特别想把他喜欢吃的做给自己吃,以缅怀这段感情。我们的故事像一部狗血的言情剧,不管是开头,还是结尾都不得要领。

在一起的时候,很喜欢做东西给他吃。想着把人生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他看,他应该就不舍得弃我而去了吧。现在想想真是幼稚。一个男生不会因为女生会做饭就和她在一起,只会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她做的菜。他本身也是一个喜欢烹饪的男生,虽然没尝过他做的菜,但以他开出的私房佳肴菜单,应该还是有两手的。想象一个男生专心下厨的样子,实在是秀色可餐。

记得他说过鸡蛋的若干种煮法。像我这种把鸡蛋奉为人间上品美食的人,连吃个自己做的白水煮蛋都会觉得超级幸福,压根就没尝试过其它的煮法。相处期间,试着在粥里煮过两次给他吃。鸡蛋的香味混着米香,如果再在粥里加些红枣、红豆,鸡蛋便被煮成浅红色,口感也格外鲜嫩。

他少有在食物上提过要求,唯一问过我要不要煮茶叶蛋。我总是忘了把实验室的茶叶带回寝室,所以一直到分开,都没能做给他吃。恰好有一天看微博有人分享做茶叶蛋的小tips,于是特别想做给自己吃。五个新鲜土鸡蛋,20g茶叶。茶水烧沸后放入鸡蛋煮5分钟,拿出浸入凉水中冷却,再小火煮两个小时,浸泡过夜,早上再加温五分钟。鸡蛋泡出了好看的深色茶纹,像我的思念结成的网,困住了我的心。不像外面卖的茶叶蛋,自己煮的虽然也煮了很久,但一点都不老,吃完之后口有余香,非常赞。

和他不是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只是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了,又何苦这样欺骗自己。明明知道他心中不是你,却要面对面强颜欢笑。如此,还不如不给自己留退路,快刀斩乱麻。也许我只是不甘心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印象最深刻的一顿是他带我吃了螃蟹。虽然在江浙生活了好些年了,满大街都是阳澄湖大闸蟹,但从来没吃过,可能是忌惮它的昂贵。那天吃得很开心。也许是上帝特别眷顾新手,我挑出来吃的几只蟹黄都很饱满新鲜,吃进去满满的知足感。巅峰的味觉盛宴也不过如此了吧。好吧,没出息的我。

他讨厌一切面食。我小时候其实也不喜欢。但自从出外求学,知道除了挂面还有这么多吃法,便时不时地会约着三五好友出去吃吃面食。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想做顿好吃的牛肉面给他吃,可总是被他嫌弃。分开后想着还是得做一次啊。于是一天傍晚,去了他经常会光顾的牛肉店买了半斤牛肉,还买了一些西红柿,青菜。牛肉切片,西红柿用沸水烫过之后去皮切成小丁。煮面之前先把番茄和牛肉放在一起翻炒,加入调料。待番茄炒成糊状盛出。加水,加点番茄糊,煮面条。面条是很有韧劲儿的手擀面。待水沸腾,放进提前炒好的番茄牛肉,煮到面条九分熟的时候放进青菜。两分钟以后出锅,摆盘,撒上葱花,再盖上个煎鸡蛋,实在有广告中红烧牛肉面的美感。牛肉恰到好处的多,既不会吃腻,也不会吃的心痒痒的。番茄增加了面条浓郁的口感,也丰富了汤的色彩感。吃着他爱吃的牛肉,不爱吃的面条,想想我们的感情也是这种局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品。慢慢的,开始顺着自己的心尝试做一些新的东西,比如说蛋糕、饼干、面包。命运本来就存在各种因缘巧合,比如两个几乎没有交点的人,因为一顿饭相识。也有很多无奈,比如我爱的人不爱我。如此才促成了我的再回首,他和他爱的人在一起。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相忘于美食吧!我现在很好,也祝你幸福。

文  宝贝

上学的赏味期限

不用24小时打鸡血的假期,变得又宅又懒,因为电视上说明后两天大概又是大暴雨天才让我从电脑屏幕中挣脱出来。出门买面包,来到的是我从小就有的面包店,家庭式作坊,一如典型的南方小生意人,店名就是所在的街道。

从外地回小城放假时,不少学校都已经陆续开学了。学生们穿着那些还是那么土气的校服,却努力地在那套臃肿的衣服里生长变化。就像我在面包店里看到的一个小学生,她徘徊在明亮的面包屋里,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那些琳琅的选择,怯怯地站着。感觉那张10块人民币在她手里那么大,她穿着的运动鞋上有一圈淡淡的泥点,校服比她本人大了一圈,这并不少见,在我读书的时候,我也常常买大一码的校服,可到了来年夏天可能就发愁地发现又要买新的校服了。

小学时不去那家面包店,而是去隔壁的早餐铺子更多,因为面包店里面都是“大人”——她们挎着店里的小篮子挑来挑去,而且经过自己的认真比对,面包店里的猪肉包还没有早餐铺子的大。小学的零花钱不多,大约一星期也就5块,长身体的时候,而且小学还经常开始学游泳。几乎走在回家路上就饿到肚子叫,而且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旁人到底能不能听到我肚子叫的声音。

早餐铺子一般会开到中午12点多,小学大概是11点放学,饿极了的我就会忍不住在路上买一个猪肉包。早餐铺子有很多包,其实猪肉包并不是我的最爱,我爱的大多是甜馅的包,比如奶黄包或者是芋泥包,至于为什么小学那么死脑筋,大概是因为母亲给零花钱常说“饿了就路上买个什么猪肉包吃吧”这样的话,还有猪肉包的确够解饿的几分原因吧。

那时的猪肉包是5角钱一个,用这边的话来说,猪肉包分“白肉”和“精肉”,我就爱吃那带点肥的“白肉”包。而那么一大个包子下肚,回家后总是要缓一下才能再吃,妈妈虽然不乐意看到在餐桌前愁眉苦脸不动筷的我也更不乐意看到放学后肚子饿极的我,所以也对我这种急性子的包子行为无可奈何。也成就了我顶嘴的一句“吃了再说”的名言。

爱买那家早餐铺子的猪肉包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原因,也许是早餐铺子那个皮肤白皙瓜子脸的老板娘,带着南方女人的柔软,即使表情冷漠也不阻挡我单方面的说不出的好感。也许是我喜欢老板娘掀开大蒸笼盖子是热气腾腾,水蒸气铺面而来的那种舒服的感觉。也许是喜欢冬天时,包子在手掌里暖热的温度。这么一想,原来自己就是在那时锻炼出了能一边吃一边小跑的本领了。

也许是面包店那个小姑娘唤起了我小学的回忆,也或许就是记忆深浅的不同,初中和高中,反而模糊了不少。只记得初三时学校换了食堂,搞得我们这群初三党怨声载道,而母亲会在满满的书包里,帮我偷偷塞上面包店里的好吃面点。

高中读的是封闭式学校,却难得地在小卖部供应了来自我最熟悉的面包店的面包。对于食物的温度我有种近乎处女座的偏执,食物要么最好是几乎烫嘴,我还可以慢慢等到它不是很热的时候,要么就干脆冷成和周围空气差不多,而那种温着的温度我却没办法接受,而高中食堂的早餐往往总是这样的“温温”的温度。一起吃的朋友总是在劝着我“再不吃就冷掉了”的时候皱眉忍受我那奇怪的冷僻。所以,我高中的早餐基本上是来自面包店里的面点。

去香港时,学会的一个词叫“赏味期限”,被身边的迷糊好友“不就是保质期嘛”一言蔽之。喜欢这个词也许只是喜欢那个“赏”字,慢慢品味,细细咀嚼,那上学路上的猪肉包,那初中藏在书包里的小甜点秘密,高中挑剔的胃……陌生城市里可能再也找不到这么一家柔软地带着上学气息的面包店,而关于上学的美好时光,赏味期限便是现在。

文     温存

红米饭那个南瓜汤

江西菜,在众多地方菜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同样也是不辣不欢的土地,但始终被川湘给打压着。我的外婆是江西人,在她们家做饭,不管什么都要撒一把辣椒下去,外婆的餐桌基本就找不到不辣的菜。其实一直被压着应该也是有原因吧,外婆的江西菜不麻,也不会觉得很香,就只有一个字,辣。

后来,我终于在广州找到了一家江西菜馆,挂着大大的招牌写着:红米饭,南瓜汤。江西是革命老区,江西菜也因这忆苦思甜的方式登场。

我很喜欢红米饭,其实也就是粗粮,口感较硬,煮出来的饭总是颗颗分明,还有那种很原始稻子的香味,真的比什么泰国香米什么的都好吃,我每次都能吃两大碗。后来我在超市也找到了红米,煮的时候又顺手抓了把糙米下去,口感更好了,可能是糙米比红米软一点的缘故吧。咱外婆煮饭时还有个习惯,就好像广东人放腊肠那样,她会把猪肉调下味就放到饭上一起煮,小时候我还奇怪为什么饭吃起来是咸咸的。不过带着肉香的饭的确好吃。不过也只在煮红米饭时才会放肉,估计是红米比较耐煮吧。

而南瓜汤,其实更像南瓜羹,南瓜熬得烂烂的,香香糯糯的,好像井冈山的南瓜是比别的香甜一些。不过我所吃到的都是不加任何佐料的,不知道别家是不是也是像我这样呢,只有南瓜的甜味,南瓜的纤维也清晰可见。真是有那种峥嵘岁月时朴实的味道。我还尝试过凉着吃,跟吃糖水似的,另有一翻风味。

江西人做菜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炒蔬菜不管是什么蔬菜都是要把菜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而广东人更多是一片或是一整棵焯水或是炒。我倒是喜欢吃“碎碎”的菜,比较容易带上菜汁的感觉,感觉更下饭。

说到“碎碎”的菜,江西有道菜叫莲花血鸭,莲花是地名。它是碎碎的鸭子肉和鸭子血做的。湖南也有血鸭,做法也差不多,但我也没尝过,所以坚信家乡的是最好吃的。血鸭是碎的,所以每一粒鸭子肉都很入味,香辣可口,我觉得用来拌饭吃是最好不过的了。不过要小心牙,碎骨头还是挺多的。

在我家乡的厨房,似乎更是男人的天下,我的我的姨夫们都是做菜的好手,似乎每年的年夜饭都是他们在掌勺。会做菜的男人真是特别帅。我有次还开玩笑跟男友说,要当我家的女婿,不仅要会吃辣,还要会做饭,要不会被看不起的。可是把他吓到了。

我们的赣菜很朴实,没有丰富的香料来点缀,很朴实的香气,很朴实的辣,还有很朴实的吃得饱饱的感觉。吃得饱是我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了~

文    栗子

当番茄君遇上鸡蛋妹

起初我是不喜欢吃这个菜的,因为不喜欢糖醋里脊鱼香肉丝之流的酸甜口,所以简单粗暴的将番茄炒蛋归于此类。无论是点菜还是下厨,这个都不是首选,当你是零食还是点心呢?

番茄炒蛋,有人叫木须柿子,有人叫西红柿炒鸡蛋。称呼并不重要,主要食材完全可以望文生义,油和盐是必须的,当然不反对组合使用姜末、葱花、生粉、白糖、鸡精等调味品。

做法细节上各有千秋,大体来讲有两种,一种是先炒西红柿再放蛋,另一种是先炒蛋完了再让西红柿掺和进来。无论谁先谁后,远没有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么纠结。在聚会的时候,总有师出暗黑料理派的人自告奋勇做这个菜,端上桌却发现,不是卖相少点颜色,便是味道差了一截,敢情以为番茄炒蛋是个好欺负的主儿,任谁都能把她炒了。

还是没忍住要晒下我的粗线条制作流程。拍上两颗蒜,几片姜,葱花,西红柿切滚刀块备用。热锅热油的同时打蛋,为了均匀注意搅拌动作必须要生猛。打好的蛋清哧溜全倒进锅里,中火煎好一面后翻个,此时任由蛋香铺面。半分钟后,一个成功的外酥里嫩的蛋饼就成型了。

先让蛋饼一边凉快着,热锅热油,扔点姜和蒜,爆香后请西红柿君入瓮,出汁的时候让蛋饼进来,翻炒到二者看似融为一体实则各有形状的时候撒盐和葱花,拌匀出锅。此时一盘欲甜还酸、软香湿滑的番茄炒蛋就呈现在面前了。

用筷子夹必然不够解瘾,勺子舀才是正道,浇在冒着热气的米饭上,吃相什么的早就忘了,不来上两碗内心都有亏欠感。有人爱吃蛋,有人爱吃西红柿,当然也有人爱吃葱姜蒜,凑在一起绝对不带剩的,真叫一功德圆满。

无论是阴冷的冬季黄昏,还是潮湿的春季雨夜,来上这么一盘有人间烟火味的番茄炒蛋,我想应该都会从胃底暖到心头吧。

文   Rango

小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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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写小米粥。原来它一直以最朴素的方式陪伴着我而不自知。在要写很多高大上的食物的时候,最能暖心暖胃的食品,一直默默相陪,该是它登台的时候了。

小米原是谷物去皮后的昵称。家乡的老老小小,一年四季一天两餐都离不开这一粥。小时候我因不喜喝粥,也曾挨过母亲不少的骂。母亲大人不会描述小米粥富含B1、B12啥的,或者说小米粥入心经,助睡眠,我妈只会说小孩子多喝点粥,不上火,嘴角不会发炎。

而小米粥在家乡的另一大功效是:凡是生孩子,坐月子的妇女,三餐皆少不了小米粥的调养。至于有什么奇效,淳朴的乡亲们说不出为什么来,总之是要喝小米粥就好了。

生活中总是这样,对于自己身边日日相伴的人或事,总不能引能注意,而当你离开了它,不再与它日夜相濡的时候,才惊然回头,原来自己根本离不开它。

小米粥于我就是这样的情感。

小时候吃饭只吃干饭,虽然“吃干饭”在家乡本身是一个贬义词,但我真的是只吃饭不喝粥的孩子。尤其是在早餐时节,根本不把粥放在眼里。晚餐也只不过一小勺过去。对于粥的绵长悠香,真心体味不到。更不要说母亲大人再加工的粥饭了。

虽然至今不吃小米饭,但小米粥成为现在的我最爱。

一日三餐,有两餐是在外解决,晚餐自己作主。每晚下班回到家,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煮一碗浓香的粥喝喝。刚开始还喜欢在粥里加点豆子燕麦或红枣等其它杂粮。后来,则只喝纯小米粥了。

味觉记忆是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喜欢吃什么,最能反映出生地,即便是一个纯粹不挑食的人。也只是吃什么都能吃得下,但若论最爱,还是家乡那一口。

等一个人长大,离开家,在外生活,不管多久,他一定会对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想着家乡的吃食儿,在心里流着长哈喇子。

想我自十几岁离家,在外多年,本来就是一挑食的主儿,在外更是思乡的人儿。一想到家乡,眼前皆是家乡的好吃物什儿,还总挑事儿,对着珍馐肴馔找茬儿。

现代人生活好了,注重养生。经常见到各种网站推荐多喝小米粥,有这样那样的不寻常功效。小米粥有没有各样功效,我不知,但知其煮起来香,甜。其味道并不喧宾夺主。却能优优雅雅地于沸腾的锅中飘出关于食物,关于家乡,关于母亲的味道来。

小米粥,各位看官,若是也想了解,可相问度娘。但记得输入“谷类”或者“小米粥”之类的字眼,若只输“小米”二字,看官自然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至于本人,想喝小米粥,自是可以解决。客官您若是行路至渴,猛然抬头,见土坡下几间草屋,屋顶高高一个幌子,上书大大一个“粥”字,迎风呼啦啦地响着,那便是小女子的粥店。欢迎进店一品小米粥。此粥功效奇凡,可解渴,去躁,充饥,并具有补充各类微量元素的神奇功效,欢迎进屋大碗喝粥来。

图&文 杨燕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