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二孬”国际烧烤中心

夏天的时候,大峰自云南归来,慷慨无比地送给每人一对龙凤铃。他在微信群中大声召唤:“朋友们,今晚‘二孬’见!”纳兰国庆眼含热泪地念叨着:“再不去二孬不足以平民愤呀!”

说起“二孬”,本是一家小小的烧烤摊,但因为味道可口、老板热情,渐渐成为我们小聚的根据地。后来,“二孬”搬了新址,拓展了业务,一时间人满为患,但与韩国影星同名的老板娘却依然亲民,不摆一点架子,不但对我们热情有加,亲自上菜,还每次必赠一盆堪称国宴级别的疙瘩汤!我们自诩享受的是VIP待遇,从此对“二孬”更加不离不弃。纳兰国庆后来另有发现,“二孬”居然有免费WiFi开放,简直是与高科技接轨,遂将此地称为“二孬国际烧烤中心”,并经常与高端客户在此洽谈重要业务,以示尊重。

话说这日,热情的一群人为了迎接大峰和龙凤铃,兴冲冲各自奔赴“二孬”国际。国庆拎着酒,我买了一大袋秘制瓜子和五香花生米,老白变魔术一样掏出辣鸭脖和豆腐干,格格更不像话,居然从包里拽出几个热腾腾的大烧饼!一个菜没点,已经满满当当铺了一大桌子!而马大姐更不把自己当外人,扯着嗓子冲老板娘叫道:“快把赠送的疙瘩汤先给端上来!”

国庆捂着羞红的脸不敢抬头:“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可是个读书人呀!我说啥也得点俩菜!”说着跑过去,点了一盘凉拌海带丝和一个拍黄瓜,自认为找回点面子,踱着步子大摇大摆地回来了。

大家大言不惭地吃着喝着,坦然接受着四周扫射过来的或讶异或好笑或鄙夷的目光,“宾至如归”的最高境界不正是如此么?此种感受绝非每个食客都能够体会到的。

大峰始终未到,我们也几乎忘记了今晚聚会的目的是什么。这时我无意中抬起头来,远远看到一个蹬着破自行车的男人正向这边张望,这人长得好黑,直令我眼前一黑,险些昏死过去,果然是大峰!他显然是在云南饱受紫外线辐射的蹂躏,才会黑到这般境界。大峰大踏步走来,解释说奔驰扎了带,只好改骑破自行车,说着拿出一盒盒龙凤铃,在我们的尖叫欢呼和各种阿谀奉承以及真诚的谄媚中,他的男性虚荣心迅速得到满足。

我们究竟是有多么热爱夏天,又多么热爱“二孬”国际啊!

前几天的晚上,四个女人身着端庄的衣裙,款款走出某会馆,只见天空星稀月朗,不远处的街心公园里,大妈们欢快地扭着大秧歌,我快乐地对四喜同学说:“我们都是多么神奇的女人啊,谈笑有鸿儒,往来有老邢!赴得了宴会,吃得了地摊!”她嘎嘎的大笑声惊跑了遮着月亮的云彩,还有几只鸟儿,张望一下,也噗噜噜地飞了。

文/碧螺
图/randomix 循CC协议使用

疙瘩汤与乡愁

疙瘩汤这种东西貌似只有北方人吃,估计讲究食材和味道的南方人看到又要忍不住嘲笑一番了,最近北方食物好像很受鄙视诶。我是地道北方人,承认在吃这方面的确技不如人,而且我是个叛徒,更喜欢南方菜系。从小家里是老爹负责做饭,拿手的来回就那么几道菜,吃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变出新花样,他们年纪大了也不愿意改变,所以现在尽量带爸妈多出来吃饭而不是在家里做饭吃,一来不想老爹辛苦二来不对我口味。

最近天气冷加上犯懒,不太想做饭但又不愿意出去吃那些油腻难吃的东西。可是饭总是要吃的,到了饭点儿不吃东西哪行啊,寒冷的天气饿肚子可是最容易让人产生空虚绝望的情绪的,那就做碗方便快手的疙瘩汤填饱肚子吧。

疙瘩汤不难做,但做好却不容易。拌疙瘩的水是关键,多了少了都不行,要刚刚让面粉团成细细的絮状,这样做出来的面疙瘩和蛋花不分彼此,汤就会好看。老爹曾经教过我,可能不经常做的原因,至今没有练出让我满意的水平来。面疙瘩不是过大就是不成团,不过也不在乎那么多了,吃饱就算。

在酒席上吃过豪华版的疙瘩汤有蛋花木耳丝豆腐丝西红柿,家庭精简版的当然就只有蛋花西红柿了,调味料嘛也是随个人喜好。有人会加辣椒油、胡椒粉、醋什么的,我喜欢只加一点儿盐的。一个西红柿几片蒜瓣或是葱花炒出红油来,喜欢酸味的还可以加番茄酱一起炒,加水烧开,这个时候可以拌疙瘩了,一边加水一边用筷子快速地搅拌成絮然后放进去煮,磕破鸡蛋打蛋花,撒盐和香菜粒后关火。鸡蛋不用搅太散划开即可,这样出来的汤红绿黄白都有,颜色好看。整个过程紧凑一气呵成,最多不过十分钟。一碗喝下去肚子滴溜圆,浑身热乎乎的,边吃边自嘲:哎呦喂,吃这么粗糙的东西,味蕾哪辈子才能打开啊哈哈。

我一向认为,吃东西和读书听音乐一样,都是很私人感受的东西。你觉得好吃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看来难吃得要命,你喜欢读的书别人也许会嗤之以鼻,同理喜欢重金属的不一定能理解爱听交响乐的,所以不轻易评价别人只谈个人感受。例如臭豆腐是我终身不会触碰的东西,可是以前有个熟人,她每周必须要去路边摊上吃一次。有人把火锅爱到骨子里,我到重庆就坚决不肯吃一次火锅。看过一个美食家的文章说,人觉得最好吃的的食物之所以是妈妈做的饭菜,不是因为好吃而是因为胃从小已经习惯和接受了那个味道。挺有道理的!我喜欢老爹做的饺子和疙瘩汤,不是因为它有多好吃,而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吧。漂泊的游子寄托乡愁的,也大多是家乡的饭菜和妈妈的味道。每年春晚提到饺子时,身处异国他乡的北方孩子看了默默咽口水,南方孩子看了应该没什么感觉吧。

我没有乡愁,因为喜欢到处乱跑,看不一样的风景吃各种美食。于我来说,一辈子钉在一个地方才真叫人崩溃,天天吃同一个味道的饭菜人生是何等的无趣。品尝新鲜的没有吃过的乃至古怪食物的乐趣在于,只有尝过了才能知道它的滋味并且在想吃食物list上划掉一行,那么这一次的旅行意义倍增。对于那种出国随身携带泡面或是固守本来饮食习惯的人,我向来是报以同情的目光,因为那代表着你的不包容和狭隘,错失了那么多的美味当然就是你的损失了。苦辣酸甜咸向来不是阻拦我尝鲜的借口,各种美食不分地域都欣然接受。喜欢吃的继续吃下去,不喜欢的也算尝过了没有遗憾,这么一路吃下来哪里会有乡愁,欢乐还来不及呢。不过我的胃比我好像有情义的多,总是会给家乡的饭菜留一个位置,不然怎么提醒我要吃碗疙瘩汤啊。

这个冬天争取多做几次疙瘩汤,或者再去老爹那儿取取经,熟能生巧总会做好的,以后有机会在别人面前端出一碗完美的疙瘩汤时可以微笑着说:无他,唯手熟耳。

文/May
图/maquanjun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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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桂林味道

人们都说吃货最幸福,因为只要有好吃的,四海皆可为家。大概是因为我不是骨灰级的吃货吧,漂泊中,总觉得有家乡味道的地方,才能称得上心安之处。

记忆里的家乡味道,是外婆牵着我的小手,在圩市简陋的粉店吃的桂林米粉。这样的米粉店记忆中满大街都是——低矮的屋檐,昏黄的灯光,油腻腻的木桌,被煤火熏黑的墙壁,再加上忙碌的冒粉师傅们和一个笑眯眯的老板娘就是标配。厨房是不设阻隔的半开放式,客人可以看见案板上切好的褐色卤牛肉和金黄色的锅烧,用来冒粉的锅子里滚着开水,旁边就是一筐筐垒好的米粉。

“你要几两?”

“二两卤菜,不要锅烧,不要油,少放卤水。”

“我要三两汤菜,多加汤!快点快点,等到克上班!”

“晓得了,不要急,他先来的。”

……

一兜子有些干瘪的米粉过了水,竟然就变成了白嫩嫩的胖模样。此起彼伏的说话声中,我总是踮着脚,眼巴巴地看着比我还高的案板上的牛肉,馋得口水直流。等外婆给我买好粉,我总是还要加根油条,加个卤蛋,放很多很多的酸豆角,看起来满满的一碗米粉,才能让我小小的心脏感到满足。

“仔仔,慢慢吃,快长快大。”外婆虽然明知道我吃不完,却总会满足我贪婪的请求。她却不会和我一道吃,只是看着我,等我吃不下了,才会把剩下的吃掉。老人家深知生活的不易,从不轻易浪费吃食。

一碗米粉,祖孙二人,无数个早晨都是这样度过。这碗米粉,贯穿了我的整个童年,构成了我记忆里家乡最初的味道。

记忆里的家乡味道,是母亲亲手给我做的马蹄糕。桂林的马蹄糕与别处不同,它的名字并非说是用马蹄(荸荠)做原料,而是指它形似马蹄,因此而得名。桂林的马蹄糕的原料是糯米粉、玉米粉、高粱粉等,先将一勺糯米粉置入磨具中,只装三分之二,再将玉米粉或高粱粉填补进去,直至装满;然后将磨具扣在持续冒着蒸汽的高压锅出气阀上,利用蒸汽的水分和温度将马蹄糕蒸熟。蒸熟后的马蹄糕热腾软糯,香气十足,咬一口,外面淡里面甜,爽口弹压有嚼劲,深受儿童和妇女的喜爱。

母亲从农村到城里讨生活,别的干不了,好在会做马蹄糕。农闲时候,每天一辆小三轮,拉着小火炉和锅子,装着各种做马蹄糕的原料,沿着桂林的大街小巷游走叫卖。遇上学校学生放学,生意总会好些;若是遇到雨天,常常没有收获。无论生意好坏,母亲总是会给我蒸两个马蹄糕,等我放学后可以抚慰我的饥肠辘辘。假如好好学习,考试优异,两个马蹄糕会变成四个,让我感受幸福的饕足。

“仔,要好好读书。”母亲的叮嘱和软糯香甜的马蹄糕陪伴我走过了我的求学岁月。回首往昔,读书总总早已记不清,留在记忆里的家乡味道只有一口就可以吃掉的马蹄糕,也还能记得母亲开裂的双手。

记忆里的家乡味道,是父亲的三花酒。桂林人好喝酒,三餐必备,即便是家里没有客人,自己也要小酌几杯。三花酒是以桂北优质大米加以清澈的漓江水酿造而成,澄清透明、蜜香淳厚、入口柔绵、爽冽,回味无穷。桂林三花始于宋代,《桂海虞衡志》说:“及来桂林,而饮瑞露,及尽酒妙,声震湖广。”今天的桂林三花酒则是在宋代瑞露酒的基础上,经代代不断精心酿制,终成饮誉中外。“三花酒”之名,却是始于清末。因其酒的酿造要蒸熬三次,曰“三熬酒”,且酒质纯,装入瓶内用力摇动会泛起泡花,且久不消失,又叫“三熬堆花酒”,简称为“三花酒”。  

父亲的酒,是常见的几元一斤的散装桂林三花,每天一杯酒能让父亲在一天的辛劳后真正放松。酒是便宜的酒,但是桂林水确实好,即便是如此便宜的酒,也可以回味悠远。我小时常偷尝父亲的酒,父亲发觉也不会责怪,在他看来,男孩子本就是这样,桂林男儿必然是喝着三花酒长大的。及至和父亲真正地坐在一起喝酒,是在我考上大学的那年。即将离家到市里上学的我,在父亲看来才是真正地成为了一个男人。

和父亲喝酒,酒桌上却没有什么可聊。他只是喝着却不说话,大概是觉着他一个农民也没有什么好教我这个家族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的。等到快要餐毕,父亲才对我说:“仔,要争气。”

翌日,我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市里的班车。记忆里伴随着我的家乡味道,是桂林三花酒的腥辣和甘甜,我也不能忘记父亲沉默却如山的背影。

记忆里家乡的味道,是和前女友最后一次去的油茶摊。桂林油茶,必是用一只小铁锅和一把小木棰捶打制作出来的,所以又叫“桂林打油茶”。打油茶的小铁锅锅口很小,约同大汤碗口,且锅口旁有一小歪嘴,以利倒茶;小木棰灵巧又别致,状如大小擀面具,但前端延伸出与相垂直的一小段,以作敲打之用。打油茶使用的茶叶须选用未经加工过的茶叶,而葱、姜、蒜头、盐则是必备的调料。“打油茶”时,先将铁锅烧热,加少量素油,待油熬透,推入葱段、姜片、蒜头熬香,放入用清水略泡过的茶叶;然后用木棰反复敲打茶叶,使茶叶的味道渗出,至打透,再加入肉骨汤,加适量盐,烧滚后倒入小碗,加上葱花和炒熟的花生米,香味四溢,茶色似咖啡,红绿点其间。

桂林人喜欢喝油茶,“打油茶”也是夜宵摊的必备食物,即便是偏僻之处的简陋夜宵摊的油茶往往也会让人喝得停不下来。油茶佐以油炸山芋片、油氽花生米,风味独特,既能驱寒也能饱腹。油茶售价也只要几元钱,大学时就成为了和女朋友常常光顾之处,秀爱恩闪瞎众人眼。未曾想,毕业就失恋,当年鸳鸯也是天各一方,她已为人母了。

回忆前女友,这段恋情就如同喝桂林油茶——初时喝下有些苦涩,及至入喉则有通体舒畅的回甘,满心溢出饕足,等想伸手再倒一碗时却发现锅中油茶已被人喝光,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油茶也就变成了记忆里的家乡味道。

漂泊十年,独在异乡。每逢佳节,虽不至于泪满衣襟,却也是人单影只。家乡味道看似渐渐遥远,午夜梦回时却能每每想起,回味无穷。忙忙碌碌,在这水泥森林,他乡之食,怎能抚慰我的味蕾。

游子异客,终是难寻我记忆里的家乡味道。

文/铠源mo
图/铁蛋骑士  循CC协议使用

冬日的温暖番薯

一个平常的冬日早晨,冷冽的温度让我蜷缩在被窝里一直不肯动弹,赖了许久的床,才鼓起勇气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打着呵欠慵懒的穿衣洗漱。一边伸懒腰一边往窗外望去,又是一个阴沉的天气,连天空都仿佛被这种低气温给冻住了,哪里还会有太阳的半丝影子呢!在心里小小的抱怨之后,我便在馋虫的驱使下走进了厨房。

这般寒冷连把双手从口袋里掏出来都是一件难事,更别提还要自己动手做早餐了。我正发愁有什么简单方便的食物可以喂饱我“抗议”肚子的同时,又不至于让我被“冻手冻脚”,到处一瞥,便让我打起了墙角那半大袋番薯的主意。喜滋滋的挑了几个皮薄个大的“尤物”,把它们冲洗干净放入高压锅,隔水蒸熟后不就是一道棒棒的早餐了嘛。做完这些工作后,我坐在桌子旁惬意的翻动着书页等待着,等待着……

炉子上的锅很快就冒着热气咕噜噜的叫了起来,可别着急呀,这时候打开锅可就只能“功亏一篑”啦。直到屋子里“满室飘香”,我才慢慢踱进去,边走边想着番薯敞开肚皮朝我笑的样子,口水都忍不住流了出来。迫不及待地打开锅,果不其然,它们就像初生的娃娃一般可爱诱人呢!

顾不得烫手的温度,猴急的抓了一只在手里,迅速扯下“娃娃”的外衣,露出里边红嫩的瓤,呼呼吹了口气,一大口咬下,霎时口中就被甜糯软滑的感觉所充斥,这股沁人心脾的温暖从上到下,很快包裹了我全身,不一会儿我手脚就冒汗咯。不断地吹气换手,三下五除二一个胖乎乎的红薯便进了我的“五脏庙”。深吸了一口气后我大呼满足,接着挑了一个我最爱的番薯,不同于红薯的甜软,番薯细细咀嚼起来的那股清香,才更让人欲罢不能!掰开番薯一瞧,外头的坚实包裹着溏心状的内里,往嘴里送入,半干半软的香甜口感久嚼后还余留唇齿,叫人回味无穷。

我爱极了这朴实的味道!连啃了三个番薯后,我摸摸圆鼓鼓的肚皮,想起小时候放学回到家,奶奶总会煮上一锅番薯糖水或是蒸上七八个番薯来给我们这些“小馋猫”解馋,一窝蜂疯抢解决掉,孩子们才会乖乖坐在桌子前开始写作业。不经意间一抬头,奶奶总是面带慈爱笑容在望着我们呢。那些单纯的童年时光宛如昨日,可是转眼间我们已经奔赴各地求学工作,奶奶年纪也越发大了身子也越发虚弱。多想再回到小时候,我还是那个受了委屈便躲在奶奶怀里哭鼻子的小姑娘,等着奶奶轻声安慰给我擦去脸上的泪水……

但是,我们总要学着长大,学着长成冷静应对复杂社会的大人,自信满满地解决困难和挫折;但是别忘了,当你难过伤心了,自己还有亲人这个坚定的后盾,给你遮风挡雨,给你勇气和力量,给你满满的爱让你继续前行。就像长大成人的你,总会吃到许多新奇美味的食物,众多口味满足自己的猎奇之心和口腹之欲;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胃不舒服抗议了,请记得细细喝上一碗白粥或是吃上一只番薯,味道虽依旧是那般平凡朴实,却能熨帖你的胃,温暖你疲惫的身心。

窗外,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悄然升起,冬季的天空也变得生动起来。我手里捧着还有余温的番薯,微笑着闭上眼睛任由暖烘烘的阳光洒在我身上,晨起的寒意早已消失,留给我的,都是大大的实在的温暖。

文/浅浅
图/thebittenworld.com  循CC协议使用

做一株穷善其身达济天下的香菜

有时,煲一小锅粥、或炒或拌个素菜、再蒸个香肠或鸡蛋,就是色、香、味俱全的一人食。

今晚的素菜是香菜。

香菜,是三天前去乡下从地里现挖而得,即使放到今天,除去黄叶,依然鲜、嫩、脆,嚼之微甜。洗净切断,冷开水过之,洒干椒、葱白、蒜片、姜末,以热油泠之,凉拌速成。等吃到快一半时,我突然想起还有昨儿烧菜多下来的黑木耳,遂将木耳焯水后冷却拌进香菜里,又成一菜。

香菜性温味甘、营养丰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及多种矿物质。它所含维生素c的量比普通蔬菜高许多,常人食用7~10克香菜叶就能满足人体对维生素c的需求量;所含的胡萝卜素要比西红柿、菜豆、黄瓜等更是高出10倍之多。香菜的药用价值大致被归结为:提高免疫力、保护眼睛、保护血管、促进食欲及抗癌、护肾、降血糖等。

尽管香菜的药用价值高,但是有人死心踏地爱它,把它当作疗伤的药引,并不在于它的药用价值而在于它的心灵鸡汤。一位不出名的诗人写过香菜,在他的笔下,治思乡病,非香菜不可:“我是五行里缺水少土的人,常患一种思乡病/你来/我能在厨房里以金生水,以木生火,以火生出久违的乡土/生食,泡茶,或者做菜。你说出三种药引,供我选择”;香菜还是他心仪的会写诗的女子:“我喜欢你写诗,冥想/在鸟鸣的长短句上踱步,推敲节奏最后”;香菜好听的小名“芫荽”,在诗人心目中,一定不亚于《诗经》中一切美好的植物名字,并成为他永远的护生符:“芫荽,我叫出你乡间的小名/我爱过的女子/你将郁香贯穿农历,换韵/天天为我解毒,避开不正之气 。”

现实中的香菜,往往是因为它那独特的气息,被人们大不爱或大爱,大不爱的人闻不得更吃不得,如临大敌又避之不及;大爱的人如我等重口味,来之不拒。大凡吃火锅,我常会先在调味品台前盛一小碗香菜,佐以各式调料慢慢吃着等正餐开始。

在众多食材中,香菜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至多只能与姜、蒜、葱、辣椒等相提并论,只算一提味配菜,轻则除腥膻臊,重则活色生香。仔细想来,香菜的地位远不及姜、蒜、葱、辣椒等,后者为饮食男女所必备而香菜不然。

可是在我看来,香菜自有姜、蒜、葱、辣椒等远远不及的妙处,香菜可自成一菜,或炒或拌,而此时的姜、蒜、葱、辣椒等反倒成了它的配菜,却很少听说过有人单单拿了姜、蒜、葱来做菜的。辣椒亦可自成一菜,尽管我也是无辣不欢之人,但还是忍不住非议一下辣椒飞扬跋扈的个性,它总是有恃无恐喧宾夺主竭尽霸道,惹了谁谁就变成一锅辣。而香菜不会,它菜微言轻它干脆不说话,它己所欲和不欲都不施与人,只永远低调内敛、温婉含蓄,在无论怎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中都能把持本色和底线,坚守一缕淡淡奇香,不仅如此,还除恶臭增色香,实属不易。

由此,我想到孟子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穷困潦倒时应洁身自好,一朝显达就造福天下。在众多的食材中,还有谁比那或被人遗忘或穿行于酒肉间的香菜做得更好呢?

文&图/我心在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