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来一碗红烧肉

小时候,对于肉的念想是淡而又淡的,记得的反而是一支花脸雪糕,一盏照着手工书自做的小桔灯,一个小伙伴生气了用来求和的跳伞小兵,一半饿了从奶奶碗柜里偷拿的馒头,一条蹭脏的新裤子,一群不知疲倦的小朋友,一日日乱跑在巷子里愉快的童年,一帧帧定格在心上天真的灿烂……相比这些有趣的事,吃肉自然是淡的。时间残酷在于不可抗拒的成长,我们念书、工作、恋爱、成家……做着一切大人需要做的事,过着始终平淡的日子,简单的三餐,规律的作息,有常去的公园,偶尔想的一个故人。

生活需要安稳,心情需要点燃,所以我们需要爱情,需要煎炒烹炸都过一遍,需要热热闹闹有劲儿的活着,蔬菜吃多了,就需要结结实实的一碗红烧肉。平日里工作忙,周末了自然醒来,不化妆给脸也放个假,简单的T恤运动裤,挎着菜篮子去菜市场,做红烧肉最好的是三层五花肉,一层一层肥瘦相间,烧出来肉刚好不柴也不腻。男友钟爱香菇,卤蛋,挑好干香菇,新鲜的鸡蛋,回家一锅烧了,香菇和肉的香气相互碰撞又融合,慢慢被鸡蛋全部吸收,搭一碗白饭,和喜欢的人大口吃掉,是简单又实在的幸福。

说到烧肉,简单也难。简单不过是就怎么写就那几个步骤,难的是不同的人总是会做出不一样的味道,这味道又怎么恰好对了那人的胃口。我的习惯是五花肉切1.5厘米的方块,先焯水去腥,控干净水小火入锅,烘干肉里的水汽等表皮渐渐出油,下葱、姜、蒜、花椒、八角、辣椒、冰糖,保持小火把调料本身的香气都激出来,淋入少许油翻炒肉至表皮焦黄,依次烹酱油、老抽、料酒、陈醋、腐乳汁,待各种调料的香气和肉香充分融合加开水,刚末过肉为宜。大火滚汤后,下洗好的干香菇和煮好的鸡蛋,转小火,慢,炖。其中:肉块不宜太小,影响口感,不宜太大,不好熟;干香菇不用提前泡发,直接丢入汤里让其慢慢吸饱肉汁,吃起来更香醇;必须加开水,冷水会使肉收紧,不易炖的软糯;鸡蛋煮好切花刀,漂亮又易入味;最重要的是耐心,不急,慢慢等一锅食材融汇,和而不同,满屋肉香。食材是最忠实的伙伴,每一个步骤都精心、细致,她才会馈以美食,糙、燥、急都是大忌。

常常感慨这个时代太着急了,身处在时代的我们也太着急了,每天无用信息的大轰炸逼得我们浮夸娱乐又八卦,网络联系畅通无阻,真心的朋友相顾又总无言,匆匆见了路人甲乙丙,又没有勇气好好爱一个人,喝了太多伤身的酒,说了太多言不由衷的话,胡乱的混着生活。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周末,放慢生活,收拾好心情,细细准备食材,慢慢炖出一碗红烧肉,等待的时候,看天空悠远,听老歌缓缓,静静地想想自己爱过的人,走过的路。

图&文/雁流声

清晨的番薯粥

在家的日子虽然有随处随地的美食,但大清晨早早起来吃早餐其实也挺心累的。不能睡懒觉对于我来说,这早起就像一个魔咒一样,昏昏沉沉总想再回去床上待多一会儿……

我也曾幻想,我会像丫米(深夜君注:另一位深夜资深作者)一样,每天准备着如画般,同时营养丰盛的早餐美食,然后对着早上的太阳公公say hi。我也曾信誓旦旦的说,来,给我买套餐具,为了这昂贵的餐具摆盘,我一定起来做个棒棒哒的早餐。不过,一切在睡眠那都成了浮云。

有的朋友一天不吃面会觉得生活不圆满;有的一天不吃肉就不舒服,看到什么都想上去咬咬,看是不是有肉的踪影在。而在我们家,每天有两餐都必须是粥,特别是夏天的时候。闷热的空气,让人对米饭没有了依赖(注:作者所在地区米饭和粥有所区分),总想来碗粥让胃清清爽爽上阵。即使吃完会满头大汗,这是一种生活习惯。

今天又被我爸这个人工闹钟叫醒了,不情愿的我洗漱完毕蜷缩在沙发上打着哈欠,“喝粥去,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老政府又在我耳边开启无限循环模式了,我慢悠悠的挪着,当看到锅里的番薯粥时,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我的清醒模式,可爱而红扑扑的番薯在白粥里静静的躺着,而依稀可见饱满的米粒懒洋洋的依附在番薯上,让我忍不住舀上一大碗。

对于父母辈那一代人来说,在以前贫困没有饭吃的时候,才会吃番薯粥。一大锅水里面,几颗米粒,几大块番薯,就可以供一家人吃一餐,刚吃下去的时候很饱。饭后放个屁,肚子又空空了,用潮汕话来解释也就是“生风”,吃完肚子里都是风,饱食感随着放屁风跑而荡然无存。

还记得我妈说过,有时候三四天都是吃番薯粥,看到番薯粥都就像做了个噩梦。但是现在,偶尔吃吃番薯粥,却会让人异常思念以前的日子。

这也是我们家第一次在早上的时候喝番薯粥,以往都是晚餐时,来一盘青菜,再来一盘鱼腥草炒田螺。这应该是除了白粥外,最简易操作的煮粥方式了:把切块的红薯和着米一起下高压锅,水的多少,取决于你想喝稠稠的粥还是稀饭,大火煮开后转小火,15分钟粥就OK了。

但是,它却最讲究。对红薯的讲究,对米的讲究。而在我们这里,有“石牌番薯,衡山芥蓝”的说法,也就说石牌(一个地名)那里的番薯最好吃,而衡山的芥蓝也是杠杠的。有时候红薯不够甜,或者口感不好,米粒不够饱满,不适合煮粥,也许就破坏了这红薯粥的美味,挑选这步甚是重要。

清晨,因一碗红薯粥而圆满。  

图&文/MISS猫在广州

不是你的蛋炒饭

我从来不知道蛋炒饭的正确做法,我总是在品尝了一道菜后,便自己凭感觉复制出来,然后自诩自己对美食有天分。很多人都说我是把饭菜做得好吃的姑娘,也有很多人说我的饭菜永远是另一种味道,与他们平素吃的不同。所以一切其实都不是复制,这些菜或许相同的只有菜的名字吧。

15岁以前我吃母亲做的饭菜,15岁以后19岁以前,我吃姐姐做的饭菜。母亲和姐姐做的饭菜味道极近,也经常做家乡的那几样,大锅菜、拽面、饺子、焖面,北方特有的食物,虽没有什么讲究,但是那是生命里大部分的味道。

父亲从前是不下厨的,直到母亲去世,姐姐嫁人,我外出读书,他开始学着做饭,但是印象里总是不好吃的。也许是他的味蕾较钝,也许是他除了内心之外行事总是粗糙。于是我在家的时候通常不会让他下厨。

不过那仍是第一个男人带给我的味觉上的记忆。

后来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像是另一个我,或者将我的过去一眼望穿的人。我为了他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又为了他从另一座城市回到了最初在的城市。我常常做饭给他吃,两个人做好几道菜,然后看着他把菜吃光,心里是欢喜的。我想每个姑娘都会这样欢喜吧,只因为爱的人喜欢自己做的饭菜。

若剩了米饭,清早会先起床为他做一碗蛋炒饭。几乎都会放番茄、圣女果、千禧果中的一种。

即使这是些易出汁水的食材,但依然会将蛋炒饭炒成一粒一粒的,互不粘连。

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冷战。我的生命里该是缺失了一部分爱的,不然我不会那么紧紧地抓住他。而他或许因为长我几岁,或者原本性格就平和,总是会向我道歉,即使事情因我而起。他也会在第二天早晨为我做好蛋炒饭,然后亲吻我的眼睛,把我弄醒。

而他做的蛋炒饭所用的辅料永远只有胡萝卜、青椒、蒜薹、玉米粒、青豆之类。我的气性再长,内心也会因此变得柔软起来。那一刻,我们是相爱的,比世上大多数人都幸福。

但是最终我们还是分手了。这种状态就像我们做的蛋炒饭一样是干燥的、不粘连的。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只是我没有想到,和他会再次相遇。

那是以前常常去的一家餐厅,那天不知道怎么突然很想去。一进门“来份番茄蛋炒饭”还没说完,就看到他熟悉的身影,他正低着头吃着蛋炒饭。只是我们之前总是点番茄蛋炒饭,而今他吃的是蛋炒饭。他也听到了我的声音,我们相视一笑。“怎么吃不放番茄的?”他笑笑“其实不是很爱吃”。

而我竟让他吃了那么久他不爱的番茄炒蛋饭。也许他该为着这两年多的情分,撒个谎说,想换换口味。不过也是,我们如今已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人,他不必再隐藏自己的不喜欢来将就另一个人。

原来我们原本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就像我们喜欢的口味,我爱丰富,他爱简单,这样简单的他如何去成全我无法预料的心事。

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做蛋炒饭,也不知道会不会再加番茄。

图&文/无限期居留Fiona

外婆家泡菜

现代人口味越来越重。之前还看过一篇文章煞有介事地探讨为什么现在中国人越来越爱吃辣食,最后归因于是生活节奏加快,于是口味上追求刺激的快感。不管文章逻辑如何,“吃香的喝辣的”貌似真的成为许多人的本能偏好。把文章念给外婆听,老太太云淡风轻地笑笑:“不会吃。喝酒菜要淡,下饭菜要咸,这才是真味道”。

这话搁别人说,我会将信将疑。不过搁外婆说出来,我信。因为外婆做的饭菜,从来就是那么有滋味,哪怕是小小的一坛泡菜。

外婆九十岁了。娇小倔强的女子,当年凭一己之力,拒绝包办婚姻,考上师范,走出大山去参军,走南闯北,找到了外公,从此安下家来。一个本该在大山里安分守己,嫁作他人妇的大家闺秀,从此命运与众不同。我以为,一生经历了许多风雨坎坷的人,才会真正惜福,享受生命的美好。

如今儿孙满堂的外婆,最爱的不是叨叨她的峥嵘岁月,而是笃悠悠在家里叨叨怎么做泡酸菜。

论起泡菜,国外有被戏称为“泡菜国”的韩国,至于国内,远远的大东北,西南的川云贵,都是著名的泡菜产地。外婆的老家在皖西,本不是盛产泡菜的地方,她也承认,老家的特产除了些山间美味腌制的咸货,就是茶叶药材。可是……外婆做的泡菜,怎么就都那么好吃呢?

最早吃的是外婆做的泡豇豆。选细些的豇豆,于盛夏时节,洗净,去头尾。寻一口老坛,倒盐开水,把豇豆泡在盐开水里,用几块大石头压紧。江南的梅雨天,也阻挡不住蔬菜们在卤水里进化的脚步。若干日子之后缸里开始咕嘟咕嘟冒水泡,美味就在坛子里悄无声息地酝酿,隐隐透出魔术师揭幕奇迹前的一丝狡黠。最美好的一刻,莫过于日子到了,开坛的那一刻,各种蔬菜就在那一刹那,迫不及待用它们的味道,告诉你它们完成了时间的蜕变。

外婆最爱做的就是泡豇豆鸡蛋炒饭。捞出泡好的酸豇豆,切成丁或小寸段皆可,重油下锅,鸡蛋炒嫩后,出锅,接着豇豆和米饭在锅里爆香翻炒,鸡蛋也加入锅中继续爆炒,如果加了几滴麻油,那简直就是销魂的美味!小学放学回家,楼道里都能闻到酸香,一开门,外婆笑盈盈地说:“今天我做的饭,你可爱吃?”“爱吃!!”响亮的回答着,顿时觉得自己变成个贪吃的小老鼠,知道今天又是要吃到小肚子溜圆的节奏。

泡包菜。捞出细细切丝,配烤猪肘,大肘子厚重的脆香,配上小清新的酸包菜,觉得轻而易举就把德意志的国宴级美味拉到了亚洲家常小餐桌!还有泡辣椒,红的多了一丝妖冶,绿的多了一丝沉着,捞出来炒泡豇豆和回锅肉,回锅肉的爽滑,豇豆的多汁,配上泡辣椒的点缀,齐齐聚在口中,鲜香的辣劲更带了一丝小小的野性。这个时候,只需要一碗白米饭,认认真真埋头吃完,心里放空,不管不顾,额头微微出汗,只觉得夏天就该这么过。

如今外婆年迈,成天念叨着这个天可以泡点菜吃,可转眼一会儿又想不起来泡菜缸放哪儿了,于是又唠叨说妈妈的手又不适合泡酸菜云云。前几日,二姨泡了一小坛酸豇豆,妈妈炒了给她,外婆尝尝,脸上露出孩童般的满足:“啊!这手艺终于有传人了,真好!”是呀,无常的岁月,总有寻常而恒久的美味相伴。真好。

文/小益
图/Hui Xu  循CC协议使用

醴陵的炒粉

离开家乡,最想的就是故乡的食物。

无论相隔多远,甚至有了时差;或者经隔多年,我们的味蕾却还是能翻涌起陈年的回忆,那些食物,也许因为想象,而变得更加美味。四川人爱麻辣,浙江人喜鲜甜;重庆人有重庆人的火锅,湖南人有湖南人的辣子,醴陵,则有醴陵人的炒粉。

问了挺多醴陵小伙伴, “爱,也不是一回来就要吃,但是回来肯定吃。”“爱吃,是家的味道,因为只有醴陵的炒粉才能满足我的味蕾。”“我恰第一口我就晓跌哒!就是各哒味!”这些是小伙伴们表达爱炒粉的方式,并且都觉得醴陵炒粉是独一无二的,而外地的朋友来到醴陵,我们也会带他们去醴陵各处都有的夜市摊子,随便挑上一家,坐定,虽然每家炒粉有不同的秘方,但是很微妙的,它们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让人第一口就分辨出来——“这是醴陵的炒粉”。

醴陵的炒粉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在记忆里,炒粉就成了夜市摊子、醴陵面馆的常客,醴陵没有任何一家醴陵人开的面馆不会炒醴陵炒粉的。杂粉(比米粉要细要韧,细溜溜的圆柱体)、鸡蛋、豆芽、辣子、小葱,成为醴陵炒粉的标配,还有些的放的肉末,加的是包菜。

夜市摊子上,在一张布满油污的桌子前坐下,凳子兴许还能摇晃一下——“老板,来炒一碗粉哦。”老板往往只穿一件白色的无袖背心,一个手巾搭在肩背上(用来擦汗),面前是一个筒子炉,烧煤的,“哐当”一声,老板把一个漆黑油亮的锅子往上一放,信手从油碗到锅之间用油画起一道漂亮的弧线,鸡蛋锅沿一碰,蛋液进锅,蛋壳被准准的抛进了垃圾桶。大勺子飞快的将蛋液搅得像一团蓬松的云,又抓起一把米粉和一把豆芽往锅里一投,大勺在盐和辣子之间稍作停留,又倒一点酱油连颠几次锅,——味道刚刚好,色泽刚刚好。

炒粉都是用大火急炒,这样炒出来的粉,香,爆,爽。一个青花瓷碟子放在一旁,老板抓起一把小葱,锅子一抖一斜,“7号桌好了啊。”拿抹布擦一下额头和脖子将要低落的汗,一看表,不多不少,五分钟。

刚刚出锅的炒粉,热浪扑面,香味绝顶,盘子里晶莹的是豆芽,脆,嫩;金黄的是鸡蛋,香,软;碧绿的是小葱,鲜,辣;杂粉成了酱色,已经炒断,夹起一筷子,滋味妙不可言。但是夏天吃炒粉会有一股子躁气,于是桌子上必须备着一壶冰水几个茶杯,或者叫小哥给你拿一瓶冰镇啤酒。其实啤酒配炒粉才是绝配,炒粉吃多了会有点儿腻味,啤酒啪一开,一口灌下去,带走了所有的油腻,只留下通身舒畅的微微麻喉感。 

炒粉可以打包,可以在家炒,但是都不如在夜市摊子吃来得有味。每一种食物都有最相配的一个地方,就像鹅肝适合摆在精致的碟子里,放在铺了镂花桌布的桌上,等待在有侍者在一旁守候的法式餐厅,而日本的生鱼片适合在放在陶瓷碟子里,配上一杯清茶逗留在开了冷气的日式料理店,醴陵炒粉适合热闹朝天,旁边是朋友吵闹,抬眼就见夜空,在醴陵城市的某一角的夜市摊子。

每次回家发炒粉的照片在外地的大家都回复馋馋馋,“要不打真空把材料给你寄过去?”

那端沉默许久。

“不要。炒粉还是在家吃的好。”

图&文/汤晗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