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蛋汤别样红

最初喜欢西红柿炒蛋这道菜是因为它的营养价值高。我是个健康主义者。为了不上火、不长痘,即使嘴馋得不行,我也能站在超市的零食架前,用理智小天使打败任性大恶魔。所以,自从在杂志上看到了对这道菜的营养分析后,我便爱上了番茄与蛋的绝配组合。当然,只是理性层面,而非感性层面。

结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不会煮饭烧菜的。油盐酱醋在我眼里,成了解不开、想不通的函数题。为什么一样的调料和食材,在外婆手中会变成色香味俱全的独家菜肴,在我手里就成了只是吃不坏肚子的熟食而已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连老妈都嘲笑我说:“你弟做饭都比你强出一大截呢!”要知道,我弟可是比我小了整整九岁呢!还是个小男生呢!这挫败着实把我打击得不轻。

而我结婚之后,一道西红柿蛋汤终于把我点开了窍!

记得在我大学毕业前的那个生日,我那只比我大一岁却样样精通的姐姐,大显身手做了一桌子的西餐菜,有鸡肉咖喱、香煎小牛肉,还要号称比西餐厅做得还正宗的罗宋汤。罗宋汤的食材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无非是几个西红柿、洋葱和土豆。调料也只是在出锅前放适量的盐而已。再无其他。做法更是傻瓜:把西红柿、洋葱和土豆切块,先热锅不放油,倒入洋葱和土豆炒干水分后,再加少许香油,炒出香味来,加上满满一大锅的清水,放西红柿进锅炖煮,煮至汤汁浓稠即可。

这罗宋汤最特别之处是,在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文火慢熬后,西红柿的果实全都化为汤里的精华。若用透明玻璃碗盛着端上桌,远看是一片沙沙的红,恰似那“日出江花红胜火”的红,鲜艳而夺目,而果汁与水融为一体,果肉烂熟,入口即化,土豆软乎醇厚的口感和洋葱挑逗味蕾的香味中和了些许番茄的酸劲,虽然没放一颗白糖,虽然也还是有点酸味,但这酸,爽口不刺激,解腻不反胃,一碗到底,恐怕还不过瘾!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西红柿的真正魅力。

之后,我在家里的餐桌上,时常喝到婆婆做的西红柿蛋汤。她的西红柿蛋汤又是另一番风味了。秘诀在于多加了一把金针菇和几滴芝麻油。金针菇多数人都爱吃,但也只是在吃火锅时少不了它的身影。而在西红柿蛋汤中,切碎了的金针菇特有的鲜味尤为突出,再撒上一把翡翠绿的葱花,真是绝了!在红色的番茄铺底的汤汁上,浮漾点点碧绿、丝丝乳白和金黄蛋花,赏心悦目的色调看着就已满足!

婚后不久,我和先生便开始了二人世界的小生活。每天我也多了一份洗手做汤羹的差事。因为要兼顾工作和家庭,我就少了心思去花两三个钟头煲汤。可是从小到大,每逢吃饭,餐桌上总少不了一碗汤,不管是浓郁的干贝排骨汤,还是清淡的冬瓜花蛤汤。一碗汤仿佛成了一种吃饭的仪式,成了一顿可口家常饭最好的结束。于是,在匆忙的生活节奏里,西红柿蛋汤成了我餐桌上的常客。我融合了婆婆和姐姐的做法,兼而有之地独创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先是将切块的西红柿用热锅热油翻炒一下,翻炒的时候用锅铲将西红柿挤出汁水来,然后便是加清水、煮沸后,放入金针菇,打下蛋液,滴上芝麻油,撒把葱花,调味、关火。

就是这样一碗西红柿蛋汤,简简单单,比不上山珍海味,却能够在疲惫的夜晚抚平你的胃,在寒冷的冬季温热你的心。看到我先生捧着那一抹别样红的汤水,一阵“咕噜咕噜”声之后,扬起心满意足的脸庞,在我的心底,渲染开了永不褪色的幸福。

文 / 小狐月
图/  
Brent Hofacker  From  500px

细水长流的豆汤饭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有吃不完的菜。” 几天前无意间在胡歌版《射雕英雄传》里听到洪七公说起这句话,觉得很好。

哪里都有生离死别,哪里又都很热闹。生活嘛,就是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其他的一切都是边角料,别在意也留不住,敞开胃口吃好一顿饭最紧要。 让一颗滚烫的心去伤去痛去冷掉,又在一碗热汤里被捂热。

前几日去面试,地点在成都的东郊记忆,老工厂改建的,素有“成都798”之称。面试前一晚就已经很激动了,久仰大名很想见识见识它的庐山真面目,似乎面试也只是陪衬。

第二日一大早就去了,面试完后有些沮丧,因为表现实在差强人意,出来后坐在长椅上失神片刻,心里却并不十分难过,一心惦记着好好逛逛东郊记忆。

那时不过早上十点,很是冷清,增添了一些沉郁的气质。逛着逛着却很失望,这里完全孩子气,空有艺术区的壳没有魂。如同现在遍地开花的仿古小镇,色味全无,哪里有一丝一毫的精气神。念起北京798的好,至少它让我感受到生命力、热爱、艺术性和趣味。

也许有些偏颇,管他呢。饿了一早上,现在要去填饱肚子了。

没有方向感分不清是哪个区,但是那家小饭店在逛的时候路过了两次,小黑板上写着菜单,大大的“豆汤饭”三个字第一次就吸引了我。这家店基本谈不上什么装修,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旁边的那家饭店正放着我喜欢的歌,抬抬腿正想进去却觉得哪里怪怪的,仔细一看才发现它的装修风格在个性与规矩间徘徊不定,两边都沾点,两边都没落着,就像一个穿西装的人唱着民谣,一个说rap的人打着领带,浑身别扭。此时回头看旁边的店,倒有一种老实本分,像在过日子。况且,单是“豆汤饭”几个字就够让人心生亲切了。

豆汤饭是成都传统吃食,很有点小时候茶泡饭的感觉,是最细水长流的餐饭。不过比茶泡饭更讲究更营养一点。正宗的豆汤饭是用土鸡汤的汤底做的,加上白豌豆、蔬菜、肉糜等主料配料一起熬制,出锅后再将喷香的一碗米饭舀进汤里,饭粒把高汤的色香味全部吸收,每一口都是浓郁的味蕾享受。

现在豆汤饭也发展了很多套餐,有牛肉的、排骨的、火腿的等等,我要的是一份煎蛋豆汤饭,一个圆圆的、黄澄澄的煎蛋盖在豆汤饭上面,还没吃就已经流口水了。煎蛋在汤里泡过之后更加好吃,没有了油煎的油腻感,蛋白部分酥中带有些许绵软,像在给舌头做按摩,是很舒服的口感。

豆汤饭之所以遍地都是,还因它的分量很足,是实打实的饱腹之欲,一点不花里胡哨,像在和你拉家常,是随处可见的家长里短。

尽管嚷嚷着减肥,尽管真的很撑,我还是努力把它吃光。因为,减肥什么时候都可以,浪费粮食却是什么时候都不可以,更何况是这么一碗不拿腔作势的生活美意。

文 / 一路长歌
图 / 李小鱼(图片未经授权请勿使用)

烩菜里的烧肉,抢到了再说

我的父亲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但做的一手好菜,尤以家常烩菜最为拿手。他把平时对儿子女儿、孙女孙子的爱都融汇于一锅平淡无奇、食材丰富的烩菜之中。

我家的烩菜,烧肉是必不可少的核心食材。清晨,父亲起个大早上早市买几斤有肥有瘦的五花猪肉,拿回家,去血水、猪毛。有时猪毛去不净,父亲就戴上老花镜,拿只小镊子,一根一根把猪毛镊净,再将五花肉洗净,切成巴掌大小块状。放入整段的葱、大块的姜、独头蒜及料酒、冰糖、老抽和炖肉调料,大火转文火慢慢炖几个小时。

待肉七八分熟时,取出凉至六七分热。父亲往炒瓢内多倒些油烧红,关火。再往肉皮上抹上一层蜂蜜、蘸上少许红葡萄酒,用叉子叉上肉块,肉皮朝下,放入油锅,迅速盖上锅盖,任肉在锅中“噼哩啪啦”地煎炸,仿佛爆竹声声。很宽,肉香味恣意地荡漾在整个厨房之中,父亲也陶醉在这美味之中。

待锅中“噼哩啪啦”声渐息,父亲揭开锅盖,像欣赏一件大功告成的工艺品一样仔细瑞祥,以褐红色的肉皮上鼓起千沟万壑状为上品。

这时,父亲总要切上几片刚煮好的烧肉,抓把花生米,喝上几口酒,等母亲洗烩菜用的菜。当母亲把所有菜都洗净、切好后,父亲就开始做他拿手的烩菜了。

父亲做烩菜时,总是根据不同时节选用不同时蔬,但烧肉、白菜、豆腐、粉条、丸子、土豆永远是主角。他将土豆切成大号麻将块状,将炒瓢内烧肉用的油加热,待油热后将土豆倒入,便开始慢慢煸炒土豆。一边煸炒一边不停翻动锅中的土豆。将土豆煸炒五六成熟后,出锅备用。父亲说这样煸炒出来的土豆,特别绵、特别好吃。

父亲做烩菜时,非常注意食材的下锅顺序。他说,做烩菜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即一切食材都要提前准备好,不能临时想起缺少什么再往里放。特别是食材的下锅顺序要正确,否则做出的烩菜就会该熟的不熟,已熟的炖烂。

他先往炒瓢倒入食用油。待油红后,放入葱姜蒜爆香,将切成块状的白菜煸炒少许,再加入因时节不同而不同的蔬菜,如豆角、西葫芦、大青椒等,总之有两个原则。一个是便宜实惠,都是“大路菜”;另一个是耐炖、易煮。接着,放入适量盐、调料煸炒少许后,依次放入煮好的粉条、炸好的丸子、切好的豆腐、煸好的土豆,最后再在上面铺上一层炖好的烧肉,注入少许开水。大火转小火炖上半个多小时,父亲做的烩菜就上桌了。

我家吃烩菜从来都是连锅端上桌,每人面前一个空碗,一个馒头,锅中放一个大勺。一大锅烩菜端上桌,大家各需所求,想吃什么就往自己碗里舀、夹。

当一锅像小山一样,有青有白有红有黑、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的烩菜端上桌子时,场面才叫个热闹。七八双贪婪的眼睛,七八对飞舞的筷子、七八张蠕动的嘴巴、七八副嚼咬的牙齿齐上阵。大家不分大小、不辩亲疏、不顾吃相、各需所求,大吃特吃起来。

两个小孩个子低,干脆站起来从锅中夹菜吃。他们寻找的最多目标是烧肉。若从菜中找到一块烧肉放入嘴中,就像战场上战士缴获一个“战利品”一样自豪。难免两人同时发现一个“战利品”,同时夹中目标,互不相让,争执起来。这时,父亲总要想方设法在锅里,甚至是我们已夹到碗里的烧肉找出一块,以平息这场“战争”。

全家人边吃着父亲做的烩菜,边东家长西家短闲聊起来。父亲总要问问两个小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我们也向父亲汇报一下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问问父母身体状况,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做的。这时,父亲总是说我和你妈身体都挺好,不用你们操心。你们要好好工作、辅导好小孩学习、照顾好小孩身体之类的话。一家人就这样边吃边聊,不一会儿小山一样的一锅烩菜就见底了,亲情在父亲做的烩菜中被感染、被升华,变得更加浓郁、情深。

文 / 梁杰
图 / yvonne lee harijanto  From  unsplash

油豆腐,怪你过份美丽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是沈从文写张兆和的,初读时觉得十分美好,被引用得多了就觉得失了美感,如同张爱玲那朵低到尘埃的花,开烂了。

世人附会往往毁了许多的浪漫,连累着故事都被带坏,没了最原始的味道。所以总是警惕自己落入陷阱,成了附会的又一帮凶,但是却在一个晚上被一碗油豆腐说服,心甘情愿成为制造浪漫故事的元凶。

那天下班回家,看到姐姐正在做饭。很奇怪,一天的疲累踪迹一瞬全无。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就像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睡,我躺在被窝里,妈妈坐在床边织毛衣,灯光下温暖静谧,很有一种安全感。

我靠在门框边看我姐,想起《门前》里说的: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姐姐正在炸豆腐,白白嫩嫩的豆腐切成长方块,一块块轻轻丢进滚沸的油锅里,一下变成脆黄色上下翻腾,再一块块夹起放在盘子里。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盘里的油豆腐块上还有些油泡,在灯光下忽闪忽闪的,一下子觉得这是会呼吸的一道菜。

豆腐块炸好之后就开始准备做菜,把油倒进锅里烧热,将姜、蒜、干辣椒一起放进去煸炒出香味,再将炸好的豆腐块倒进锅里,洒上盐和鸡精翻炒两下,不多久就见汤汁在豆腐块之间热闹地鼓着泡,出锅之前再撒上葱花,香气立刻弥漫整个厨房。

我兴冲冲把碗筷都摆好,菜上齐后迫不及待地夹了块油豆腐,感觉豆腐在跳舞,好吃到cry!酥酥的金黄外皮里面是白嫩嫩的豆腐,如同吹弹可破的肌肤,嫩滑的口感就像在亲吻。

我真的感动得要哭了。

这恐怕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油豆腐了,终于明白了刚刚问我姐为什么不买现成的豆腐泡而用嫩豆腐时,她那神秘又得意的一笑,那样的志在必得。

不得不说,吃过很多的油豆腐,却只遇到过一个最会做油豆腐的人。

哪怕我姐很胖呢,会做饭的姑娘就是美,真的。

文 / 一路长歌
图 / Kai Guo  CC协议使用

冬天的早晨,从一碗胡辣汤开始

冬天,在滴水成冰的早晨出门,意识和身体都还在蜷缩着,尚未清醒。嘴里只有牙膏的凉意残存,口舌仍旧麻木。冷风不时袭来,让鼻子一阵发酸。

脚步似乎要比大脑清醒,自动带你到路边或社区的熟悉的早餐店去。远远的,就看见店内还亮着灯火,雾气迷茫,人影憧憧。油光发亮的小店内,八宝粥鲜甜无比,冒着幸福的小泡;小米粥金黄温馨、油条欢快地在油锅里翻滚,大白包子热腾腾如贵妃出浴。

而胡辣汤则是店里的主角,那么一大锅占据着店内显著的位置,当仁不让的头牌。 颜色虽看上去黑红莫辩,但汤里则浓缩各种精华:豆皮、豆腐、面筋、海带丝、粉条、木耳、黄花菜、牛肉片,各类食物大团结,汇聚一堂。辛辣的香气冉冉而来,鼻子打了一个激灵,舌头突然活泛起来,分泌出一汪口水;胃肠也有了反应,一阵阵痉挛,咕咕作响蠢蠢欲动。 

大师傅手执长柄木勺,无比熟练地搅动汤锅,三两下盛上一碗,淋上麻油与香醋。一时间的酸香袭来,如同迷药,更具诱惑。最后,大师傅还要非常有素养地拿起抹布,擦擦碗沿再把碗递过来。颤巍巍端过碗,小心找到一个油光四射的桌面,迫不及待地喝上一口:一股浓烈的辛辣立马占据口腔,不光是单纯的辣,这其间夹杂五香、姜粉、胡椒等各种调料,混合出难以言说的味道,伴随着一阵巨烫直冲咽喉,刺激和快意直扑而来,传递全身。牙齿仔细地品味汤里的每一样东西,幸运的话,会多吃到几片薄薄的五香牛肉,内心一阵小激动。味蕾被咸、香、辣、烫轮番包围着,兴奋地手舞足蹈。或许,食物的温度和味道是不可或缺的伴侣,好味道也要好的温度才能发挥出食物的最佳风味。就像胡辣汤,有好味道,还要烫口的好温度,才能风味绝佳。

空碗之时,喉部火烧火燎,身体已是微汗,彻底舒醒。带着一种饭后的小小满足和治愈感,抄上围巾手套,重新冲入寒冷,混迹于上班的人流,而后奋战在某个起眼或不起眼的岗位上,开始一天的生活。

文 / 芙蓉秋江
图 / Alpha  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