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苞谷

三岁的时候,有次离家出走,拉着观众衣角混进戏院,看了一场电影。正片演什么委实记不得,加映科教片,讲的是玉米粒的排列方式,到如今犹在眼前。兹因吾乡将此物唤作「苞谷」,大银幕上忽改一名,于三岁小儿确乎不可索解。多年以后得知,此物在各地各有其名,麦、黍、秫、梁、粟、穄、芦、米、豆、谷、茭、榴、菽、穟、果,凡一百余种。大约自美洲传入时,大家没见过,惊诧之余,根据自己经验胡乱命名也是有的。

滇东北高原阳光充足、气候干燥,和中南美差不多,不适宜种稻谷的土地,洋芋、苞谷却长得欢实,竟成为重要的粮食品种。秋末,还未入冬,玉米收割完,台地平地里排得整齐,全是泛着青色光芒的苞谷稭。北风从我们并不了解的北方吹来,站在苞谷地里北望,只看见一片山。山上也还没有雪,可风就那么一天天冷起来,吹得苞谷稭渐渐干枯,却仍依仗脚下方寸土地,笔直挺立。未几,大部分也为农人割去烧火,只剩下一茬茬尺许长的桩桩,无人理会。你要去拔它,得费大力气。拔起来,根根须须连土带泥,是孩童玩闹搏击的好武器。

收割下的苞谷看不到孩童在地里嬉闹,它们早已被拴成一串串,倚墙挂在农舍的屋檐下阴干,供应一年的吃食。米饭不够吃的日子,混上苞谷面蒸两掺饭,是扛饿又节约的吃法。「闲时吃稀」,苞谷面糊糊下点腌菜,也将就能顶一顿。也有吃得讲究的,苞谷面加水捏成团,用新鲜苞谷叶包了,蒸成粑粑,清香扑鼻,不小心就会吃撑。

但作为食物的苞谷,还是嫩的时候好吃。嫩苞谷啊,最宜炒着吃。上市季节,叫住挑担卖苞谷的农民,撕开叶片,指甲掐掐,选出又嫩又好剥的,买上几个带回家,掰开两截,一手抓住,另一手拇指用力就能搓下苞谷粒。懒人用刀或其他工具削,快则快矣,将好吃又有营养的胚芽也一并削去,实在可惜。热锅冷油,嫩玉米粒扔下去炒,只放碎青椒和酱油,兜几兜起锅,嚼起来甜浆爆裂,是下饭的美味。

有人喜欢整个煮,我却不爱吃,嫌它啃起来麻烦,还时不时有穗须纠缠,啰嗦得很。若一定要吃整只的苞谷,我选择烤的那种。一定要炭火,烤到苞谷粒外皮焦而未糊,就会有浓郁香味散发出来。心急一定烫伤嘴,等到你可以用手抓住苞谷而不觉得烫,就可以放心开动了。滇东北山区盘山公路,常有当地人在路边支起火盆,烧苞谷和洋芋卖。长途旅行者看到,往往停车买上几个,一边舒展身体,一边就着绵延山景吃。吃饱了,也休息得差不多,又再踏上旅途。

也用来酿酒。工艺不复杂,蒸酵馏窖。也号称有祖传秘方,其实只要选料和制作过程不亏心,成酒自然甘醇清冽,「老实」二字,实在是最值得珍惜的祖传秘方。乡农挑了担子来赶集,两筐新鲜苞谷卖完,免不了就近找个酒摊,打二两苞谷酒喝,解渴又带劲。儿时路过街边酒摊,总为那股略有苞谷味的神秘香气所陶醉。及长,这些小酒摊已消失在城市发展的烽烟中,想喝正宗苞谷酒,只能去越来越远的乡下。村头杂货店门口坐下喝一碗,看见马路上兀自飞扬的红、白、蓝塑料袋,恍然觉得嘴里的苞谷酒也有股塑料味道,朦胧间想说点什么,张嘴,却吐了。

文  韩磊
图  Teresa Qin 循CC协议使用

七点钟的Barista

我搬到这座城市的第39天。也是我第10个清晨走进这家咖啡馆。

这家cafe跟我的新住所只隔着一条小街。我别扭的不知道怎么称呼这个公寓,能叫“家”吗?也仅仅是熟悉了电梯间里复杂的各国香水和晚饭时间隔壁传来老陈醋的味道而已吧。

39天,还对这座城市充满不安的好奇。

Barista是那个熟悉的有酒窝的男生。

“你需要什么?”金发的女服务生问道,耳尖的翠绿饰物有些迷乱。

“Cappuccino, noo sugar。”

她从一大玻璃瓶里倒出冰水,推过来。我才注意她刻意涂上花瓣的指甲,是也在想留住快要告别的盛夏吧。

我坐在cafe的角落,身后的墙上是黑白铅笔色的女郎漫画。这是最让我觉得舒服的座位,窥视进来的每一个顾客,包括毫不分心做咖啡的他。

有天半夜刷instgram的时候发现了这家店的新菜单,上面的甜品让疯狂减肥党也把持不住。清晨7点我冲下楼,在店员讶异的眼光里吃完了它。

Vanilla custard sago with rhubarb compote,raspberry foam ,rose meringue and vanilla ice cream. 16度还穿着短裤的我,被冰冷刺激得快要胃痉挛。

来杯热的吧。我犹豫地不知道喝些什么。

他好像能够分辨出我选择恐惧症的烦扰,沉闷瞥了一眼说:“我们新进的black blend不错。”

我看到了咖啡机上面贴着的介绍“drummer boy”,好像是个获过奖的很难搞的家伙,跟这个高冷的barista一样。

试试吧。

他一个个拿下面前的order单,带着点兴奋感地做每一杯咖啡,跟刚才的不苟言笑判若两人。熟练地把持着咖啡豆,酝酿出一番浓重的黑苦,再皱起眉角打着奶泡或者细腻的拉花。做完后顺手习惯地摇了下铃铛。我看到了他手臂上的纹身,他好像是第一个有纹身却不会令我厌烦的男生。一定是时间早的我还发懵,或者被他制造出的咖啡香气迷了心。

也就还不错。我不肯低头承认这个冰冷男的推荐和手艺。

从佛罗伦萨离开的时候,我下决心再也不喝cappuccino。我想再也不会遇到那样被咖啡熏染过的美好城市,和奶泡顺滑在喉咙的舒服。

打破小小决心的莫名选择,苦涩而暧昧的泡沫,是只能自尝的孤独缠绕。

一小时后离店那刻掏出手机,发现刚刚发在instagram上的图片被他留言点了赞。“Thanks for the kind words . Glad you like them!”

回头看到他和老板在低头研究那台咖啡机,后厨做的新鲜的muffin和可颂被精巧的摆在了玻璃窗后。突然的一瞬间,被不知哪里来的香气,温暖了下。

我像是个精神病般的窥视狂,翻完了他357张照片。87张关于墨尔本。53张关于咖啡。剩下的都是家人。

惊讶的发觉他是我一直寻觅却第一个遇到的双鱼座男生。照片里的笑容单纯的好看。

他对咖啡称得上狂恋,总是能做出各样美好的拉花,用天鹅说早安。

于是,有了我后面9次的伪装漫不经心。

早上7点,我固执地要做第一个顾客,看着他细长的手指摆弄好白色泡沫,

到了第7次,我终于等到了他的一句:Have a nice day.

浅抿一口,那天的cappuccino是加了糖吗?

今天突然看到新闻,墨尔本打败了罗马和维也纳,成为了全球有最好咖啡的城市。可是再多华丽繁复的味道,也抵不过最熟悉的暖心。好想拨快时钟到清晨7点,第11次推开店门,等来一杯他做的cappuccino。

这座城市走300米就有一家cafe,无数barista潜心钻研出让你深陷沉迷的成熟香气。这座城市也恰巧足够慢的让你有闲暇发呆,让一切难以打发的孤独被幻想填满。

细密进空气里的浪漫也容许溢出来的少女心,谈一场独自想象的恋情。

哦,对了,你问我偏执般要做第一个顾客的理由?

那是我17岁就开始的梦想,有人泡好一壶足够清醒暖人的咖啡,和阳光一起低声叫醒。就好像是半夜不灭的等待的灯光,和桌上扣着盖子的一碗煎蛋细面。

嘘,请不要告诉他。

图&文  2南

寻味

味觉和嗅觉是潜伏在我们身体里的精灵。味觉和嗅觉属于化学感觉的范畴,20世纪50年代以前,学术界往往将味觉和嗅觉混为一谈。产生味觉的化学物质刺激受体元素(味蕾及自由神经末端),由末端感觉神经系统转导致中枢感觉神经系统,传输大脑的信息经分析辨别便产生味的概念,这可以认为是味觉产生的基本机理或基本过程。

小的时候,家里住在一栋四层的红砖楼,邻里相望,鸡犬相闻。周日的清晨,是在一种令人快乐的嘈杂声和各种气味的包裹中苏醒。一周工作六天的工厂,唯有这一天是休憩的日子,却早早为改善生活而忙碌起来。楼板的轻微颤动是邻居在剁饺子馅儿,老母鸡为了躲避抹脖子的菜刀,在煤棚间上窜小跳咯咯地嘶鸣,坐在马扎上择菜的妇女小声的议论着什么,有苦逼的孩子已经被父母揪起来念英语,课本立着录音机开着可人又趴在了桌子上,梧桐树就静默的看着这一切。一时间就有阵阵炸带鱼的香味从窗外钻进来,伴随着沸油和铁锅欢快的打闹声,炸过的花椒油浇在新鲜的韭菜和猪肉馅儿上,筷子的搅拌使十三香散发出一种致幻的气味,你闭着眼睛享受着这一切,想象着喷香的水饺开锅,焦黄的炸带鱼撒上了盐末,老母鸡终于伏法变成了黄澄澄的鸡汤,读书虫的涎水顺着桌子洇开,这样的记忆就伴随了你的一生。

很难说是嗅觉影响味觉,还是味觉诱发嗅觉,当你走在一条树影斑驳的小路,突然一种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味道袭来,你竟自痴了,脑海中泛出一组数字,这是1982年的那一天,那个地方,那……恍惚间要发生时光倒流,空间的存在感让你不知身处何处,你鼓起勇气拼命嗅那股时空的味道,却倏地一下不见了。懵懂之下,满嘴却是炸带鱼的味道。

人类大约有600万个嗅感觉神经元,气味分子溶解于粘液中把化学信号转为电信号当中刺激嗅觉神经元,电信号触及嗅球后再传导到皮脂层。嗅的高级中枢和我们的记忆以及情绪感觉中枢有一定的关系。小时候流鼻血,嘴里有股难闻的鱼腥味,那种感觉铭刻在心里,后来成年后第一次吃鱼肉肠,一入口就吐了,对,就是这个味道,至此不肯再吃。新生儿就有味觉,生后仅2小时就能对微甜的糖水出现愉快的表情,而对柠檬汁出现痛苦的表情,即使不睁眼,宝宝也能凭嗅觉闻到妈妈的乳头。

我们时常感受身边的味道在退化,食材是一方面原因,记忆则是关键。汪曾祺对冬苋菜的怀念,逃亡昆明对米线饵块的迷恋,由不得要撰文多篇。老北平的故园风土,亦引得一众宝岛文人在海峡向隅,故园情都融入到故乡味,“故”成为“味”,在时光的长廊里,什么都会发生变化,唯有对过去的追思,对过去的回忆不会变,那记忆深处的味道和感觉,已经升华成中枢感觉神经系统的敏感地带,永久封存。味觉的记忆是五味杂陈,说不清的欢乐与忧伤,这种感觉一直陪伴着我们走到人生的重点,风吹残年的老人,早已水米未进多日,突然红光满面充满期翼的对子女交代要吃柑橘,欣喜异常的子女们四下张罗当把那神圣的柑橘递到老人手中,老人却只是满足的嗅了嗅,就伴随着柑橘的芬芳一起去了。

初春,马兰头在旷野上恣意的生长,麦子抽穗的时候,刺槐花开了。放学路上,巷子里飘来烧肉的味道,夏日里西瓜被切开淌出鲜红的汁水,冬日里围炉夜话,耳边似乎还有值更人笃定的呼唤,我们一生都在稻粱谋,并没有刻意记忆,可是萦绕在我们身边,是若有若无的味觉和嗅觉,总在提醒我们,去寻找什么。

文   青衫
图 t-mizo  循CC协议使用

给我一份油烫鸭

大学时代的闺蜜清明节要来拜我。哦,我是说,拜访我。

商定了她大致到访的日子后,我羞涩地说:“那个,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能不能帮我!带一份!油!烫!鸭!(啊咧,节操都碎了)”

她震惊地“啊”了一声,旋即说好。

关于大学,我的记忆不多。

因为翘课很多,而且搬到校外独住了两年,所以既没有很多上课的记忆,也没有太多宿舍生活的记忆。

谈过两段恋爱,异地恋,都是以“大概还不错吧”开头和“还是不喜欢呀”结尾。所以时至今日连二位的面目都记不清楚了。是真的记不清了,也不记得他们的生日,也不记得恋爱时相处的光景。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徐州的饮食。和那些淡漠的记忆交错在一起,让整段时光有了奇幻的色彩。

比如市中心的沃尔玛三楼曾有一家甜品店,牛奶是郊区农场的,每天都新鲜,非常好喝,比超市买到的任何一种牛奶都棒。那家还有沙冰,桂花沙冰和茉莉花沙冰都是我的心头好。ex从外地来看我的时候,通常我们会一起坐十几站公交去吃一顿。哦,那附近还有呷哺呷哺的小火锅。我喜欢一边吃番茄底汤的小火锅一边吃沙冰。

学校宿舍楼外的步行街有不错的油烫鸭。这是徐州才有的小吃。卤好的鸭子码在哪里,有人要就切一脚(四分之一只)或半只,过秤,斩成小块,扔到油锅里“刺啦刺啦”一顿炸,外皮稍稍炸酥,里面的鸭肉也透着油润劲儿,捞将出来,在锅延上压一压,把油篦去一些,然后倒到一个大盆子里,淋上各家秘制的酱料,搅匀,装袋,拎走。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油烫鸭一点也不高大上,从名字到做法到口味,都直白得一览无余。但下酒极好。

徐州菜(仅以我吃过的来说)大多走的是放荡不羁的路数,所以还蛮适合我这种仗剑走天涯的侠女风格。

看那些小饭店做菜就能看出来。不管是酱油还是糖、盐、孜然、还是辣椒面,好家伙,都是“咵嗤咵嗤”地几大勺就下去了。口味重,但是,好吃,下酒。最喜欢的是干煸四季豆、干煸花菜、醋炝藕条和腊皮肉丝。毕业后自己还常在家做,味道虽然差不离,但豪情可就完全不在一个次元了。

徐州的地锅系列也很棒,地锅鸡之类的。这些菜的共同特点就是整锅端上来,锅底汪着分量足实的鸡块啊肉啊什么的,锅边上贴着面饼。那面饼极有嚼劲儿,在汤汁里浸一浸比肉好吃。

有油烫鸭的那条步行街上馆子甚多,家家的地锅做得都不错。有一家特别擅长做干锅鲶鱼。自己到厨房挑一条鲶鱼,现杀现做,20分钟左右上桌,鱼肉鲜甜而嫩,汤汁咸辣浓郁,鲶鱼刺不多,而且皮好吃,那家的干锅鲶鱼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   

还有一家,店面不大居然还是连锁——之所以知道是连锁,是因为除了和大学闺蜜在那儿吃过一次外,还在苏州吃过一次。苏州的那一次,陪我吃的是个平时基本素食的主儿,生怕委屈了我,偏拉着我去吃干锅,点了一堆,最后剩了许多,是永生难忘的味道。

徐州羊肉吃得多,宿舍区外那条街一到黄昏就成了烧烤一条街,大排档一家挨着一家搭起来,都是炭火和烤羊肉的气息。

那时吃烧烤是不论串卖的,论斤。两个女孩子一般半斤也就足够了。吃烧烤最好是在夏天或冬天。因为夏天的扎啤格外凉,冬天的羊肉格外暖——强烈的对比容易滋生巨大的幸福感和“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

我的初吻是在一次烧烤后没了的。漂亮的姑娘遇人不淑,晚上约我吃烧烤,酒量不济偏爱学人借酒浇愁。洁白的羊脂在火上逐渐逼出清亮的油脂,滴在烧红的炭上“滋啦”一声蹿起老高的火苗,又忽地缩回到炉中,羊肉微膻而带着鲜甜,孜然和辣椒面有侵略性的香气。扎啤冰冷地从喉管一直到胃——醺醺然的姑娘“老子”“老子”地骂了几句娘后又开始没由来地笑。

月亮慢慢上来,亏得羊肉抵住秋夜的寒,醉了的姑娘偏拉着我在操场上散步,草坪上手拉手走着的或观众台上隐约依偎着的都是校园里的小情侣们。她喝多了,眼神清亮,笑着说,来亲一个,倏然凑过来,嘴唇温软。

现在,她还是爱给我打电话抱怨男朋友不懂事啦幼稚啦小心眼啦blah blah,抱怨来抱怨去总归是舍不得分开。之前说清明要来,我说要是清明太忙就等明后见面好了,南京到泰州就是分分钟的事儿。她说:“见了你才不辜负春光呀。”我一笑,嘴巴还和读书时一样甜呢。

食物是最长情的,它曾经从你的味蕾,经过你的喉管,食道,胃。在离你心最近的地方,把时光也慢慢消化掉。

今年春天雨水格外多。我这里雨声渐密,落在外面的金属晾台上和楼下的香樟树上。远处的街道亮起街灯,灯落在潮湿的路面上微微摇晃。我喝了一杯稠酒,格外想要一份油烫鸭。

文  清欢

说”吃”

小女子今天纯粹说吃这件事,但本人极少下厨房,再则出自贫民家庭,也没吃过啥山珍海味,更有是个不喜应酬的女子,因而对于吃,怎样吃,吃什么,滋味如何,都不能细细为读者道来。

近来在看《名人吃喝那些事儿》。文采虽不太好,但对于大多数的从古至的能数得上的一些名人,都有涵盖。从吃的一面,可以看到名人生活的一面。我承认,买这样一本书回来,纯粹是出于对于名人或者非名人生活的好奇。

在作者们历数的几十位名人里,最佩服者是张翰,西晋人氏。因秋风起,思想起家乡的菰菜、莼羹、鲈鱼脍来。竟然连官儿也不与皇帝老儿相辞,驾车回江苏吴县去了。听说他任大司马东曹掾,本人不解,上网查得半解,说是类似于丞相的职位。他却轻盈卸去。

张翰如此,我也作过他想,首先他自然是不缺钱的,能养得了家,不然也不至于如此轻便即走。二则,即便是有钱的丞相,如他者,五千年竟只此一人。因此,不管是何种猜想,都是对他的不敬。“不在官位,而在随心适志的闲淡生活”是个高尚的追求,不去追者,大都是其人本无此慧根。而羡慕其如此潇洒者,则是有心无胆不说,贪恋权钱自是明摆在眼前的。

书中吃者还有一人便是谭延闿其人了,会吃,讲究吃,会做,做出来的吃食可口儿。再者便是蒋氏夫妇,鲁迅其人者,虽不大会做,在吃上的所求也不甚多,但追求精致却是好的。老舍也是我所最敬者,下小馆子,该与得张翰“莼羹鲈脍”有的一拼。吃得自在,吃得闲适,并能吃饱食,自然是在“小馆儿”才好些。

至于一些皇帝的吃食,却不敢恭维了。一是那是一种讲排场,二者把吃饭也制作出一种规矩来,三则浪费奢侈之态让人嗤鼻。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孔子所言,倒是非常赞同,在吃这件事儿上,值得下功夫,也值得用时间有心思去琢磨。

当然大多数的有钱人家里,吃饭就是一件讲究艺术的活儿,请厨作大花工夫煮粥炒菜是常有的事儿。我等平常人家,无三厨六作,即便是于时间上,也给工厂的老板剥去不少。一日工作下来,时间所剩无多,吃喝成了喂饱肚子一种生理需要,不讲究色香味,只讲究,量多还是量少,能不能喂得饱现时受饿的肚子。

对于应酬上的吃事儿,则皆不可作为“吃事”排在一起。国人吃饭是大事,凡事皆放在饭局上解决。那对于吃这件事不但淡化,而简直是浪费,食物的浪费,以及对厨师的不尊重。

一个人吃饭时,也可以下点儿小功夫,把一个人的食量安排好,再用心去做,精致是必然的追求,而下功夫去做自然也是必要的。若是约三、两知己,家中小聚,自然更要在厨事上下足功夫,方能显出这吃事儿的重要性和艺术色彩来。三五人小聚,不讲究吃相,不谈与吃无关的题外话,只管大吃特吃,然后撑到动弹不得,方是真性情。

窃以为,国人一不要“虐食”,动不动活驴肉,活猴脑儿地乱上,二则不要饕餮浪费,能吃多少就做多少,三是不要吃面子饭,动不动就看价钱下菜,实是劳民伤财的大事儿。

曾见乡下一小饭馆儿,无座位,只一大炕在屋子里。小店主人,看到有客人来,便热情招呼上炕,然后动手生火,煮饭。发现去者皆是熟客,不请自然就会上炕,也不点菜,点饭,不一会儿食者所喜的热菜热饭端上来,那饭吃起来,就像吃到在自家热炕头上,妈妈煮好的饭一样。开饭馆儿,饭店,或者是城市里的酒楼,皆需如此气场,有家的氛围,而不是装修到极致,一碟小菜也枝叫到吓人的价格不说,问到为什么会这么贵时,还会一脸的看不起人的神,在脸上写着没钱别来吃饭的神色,不要说吃饭了,就是神仙豆儿,也难下咽了。

文   杨燕妃

图 li-penny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