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美味

我是个口味挑剔、却对吃不是太讲究的人。唔~这么听起来是挺矛盾。我可以吃出鸡汤里面放了味精,油爆虾糖放少了,或者红烧肉里面八角放多了;但吃不出龙虾到底比红烧肉好吃在哪里,上千百的一盆菜吃在嘴里未必比十块的带来的满足感多。

或许从小未曾尝过太多珍馐美馔的滋味,所以并不垂涎。能勾出我馋虫的,莫非就是些街头巷尾的麻辣烫豆花拉面之类,再高大上一点,也就只有烤脑花和酸菜鱼了。别的,实在想不出。

据说我小时候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唔,不就是要饭的么。村东头到西头,整天游手好闲逛来逛去,到了饭点在哪家门口就进去蹭个饭吧,农村的孩子都这样。一来省了自个儿家里的口粮,外婆还得夸我打小就懂勤俭持家;二则实在到处炊烟袅袅饭香阵阵,也撑不到家就饿死在人家门口。至于味道怎样,确实记不真切,都是小学之前的事儿了。吃到肚子圆滚滚看起来是个熟透了快裂开的西瓜,就可以心满意足地回家报告外婆我又上谁家蹭了顿饭。

吃百家饭的后遗症是,未曾觉得自己家的饭特别好吃。文章中总是说,饭菜里面有妈妈的味道,甚是思念。我们家的菜是有妈妈的味道,比如我妈忘放味精啦,肉骨头汤里生姜放多了,等等。我能吃出哪个是我妈做的菜包的馄饨,说实话,我妈做的菜还是属于美味的,在吃过各个亲戚家的饭之后,得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结论,我妈是个好厨子。但偶尔出门半年一载之后,居然半点思念之心都没有。妈,您生姜又放多了。大半年没吃您做的饭,我一点儿都不想念。我妈的脸,自己脑补,养了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这可怪不得我,小时候我都是冲着外婆喊妈的。

记忆中的美味,只有三。长山街上的豆腐花,外婆的炖鸡蛋,以及饿肚子时灶门上的白粥,加点糖。

假期的早晨,总是不情愿地被拖起。三儿从来不刷牙,表妹最小可以骑在外公头上,我拖着小表弟,他是我跟班,小时候特好看,虽然现在长残了。三儿和大表弟一拨,表姐大多数时候不参加,因为只要不住在自家的床上,她总要哭得悲天怆地,比杀猪还惨。那时候我小舅舅还是个好人,他就是个杀猪的。我们真知道杀猪啥样儿,食品站就在石牌桥边上,天天走过都有惨烈的叫声,可害怕了,感觉哪一天自己会被拉进去宰了似的。

菜场有个短发黝黑瘦削的阿姨,卖豆腐花的,或者该叫奶奶?感觉年纪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她跟我外婆一样有着岁月割过留下深深痕迹的脸,手也同样砂纸般粗糙,几号砂纸我倒是讲不精确。还有一件千年不换的围裙,不比杀猪摊上那个看似一脸横肉脸上还有颗大痣但看着真不像坏人的我小舅舅他师父的围裙干净。阿姨亲切的说,呀,老何,来了啊。利利索索端上六碗豆腐花。

我觉得除了江阴的豆腐花能叫豆腐花之外,其他地方的都是假冒伪劣。当全中国为了豆腐花是咸还是甜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只知道自己的豆花世界是绝对百分之一千毫无疑问是咸的。在我家的焦点只有一个,是吃“清花”还是“混花”,我打小只吃“混花”,就是勾过欠的,酱色的欠中慢慢悠悠舒舒坦坦躺着片片嫩白的豆花,想来它们也感觉甚是惬意。

豆花大妈手中铜色的大勺轻轻柔柔撇出几勺,轻柔柔滑进碗里,撒上榨菜酱油紫菜和豆腐皮香葱,恩,紫菜多加点,这样才对嘛。一般还有一桶未经调味的豆花,淋上佐料便成了父亲钟爱的“清花”。说实话两者听起来差别不大,可就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酱油欠,也让我和父亲争个你死我活。父亲鄙夷我的“混花”,我亦看不上他的“清花”,有时吵个面红耳赤,最后气呼呼两人各吃各的,互不搭理。

我怀念长山的豆腐花,水准稳定,说不出哪儿特别好吃,就是豆腐花的标准版,就跟国标似的,换了其他都不行。有小伙伴们作陪,比如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偷偷给三儿碗里多放几勺辣酱什么。更重要的是有外公买单,当城里的豆腐花都是一块一碗的时候,街上还是五毛一碗,良心啊。隐约记得在花姨家门口有个卖豆花的,胖子死活不给我去买,真丢人。结果拿了两个钢镚儿穿了马路,来豌豆花。嗯,两块五。灰溜溜回来补了钱去。

外婆的炖鸡蛋,委实是人间一绝,当然,现在果然是绝了,或许以后去了坟墓里还可吃到。这个炖鸡蛋,只能经由外婆的手,用上门口的井水,从乡下的老灶房里端出来,热腾腾冒着气,挖上一勺猪油,淋着几滴酱油,才有它独特的味道。具体也不好说,我得有多少年没有吃过了呢。总之我妈在城里的厨房里是断做不出来,舅妈在乡下做的也是不是那味道。细细想来是不是外婆没洗手呀。

这么一大盆冒着扑鼻香气的炖鸡蛋,里面该有五六个鸡蛋吧。只这一盆,一勺勺舀在白米饭上,不用其他菜,就能吃上两碗。这么多年,无论山珍海味,美馔珍馐,远不及这碗炖蛋来得叫人思念。

至于灶头的白粥,只能说那天我是真饿了,不知是在外头玩疯了还是没有蹭到别家的饭,到家已是前胸贴后背。外婆正在灶头上熬粥,唔,就是那口她也熬猪食的锅。要平时我还能下去烧几爿柴,我烧柴的水平那绝对是打酱油的,有时候烧着烧着灭了,有时候烧着烧着过了,反正没有正好的时候,只是冬天很爱蹲灶门而已,夏天谁还来啊,又不脑残。我就散散地靠在灶上,泱泱地等着锅子起喷香的蒸汽。

——外婆,好了么。

——再过会儿。

——外婆,好了么。

——快了快了。

——外婆,好了么。

——马上。

——外婆,饿死了。

——好了好了。

锅盖一揭,粥香味儿再也藏不住,肆无忌惮地钻进鼻子,钻进脑子。锅里的粥咕咚咕咚地滚着,泛起白乎乎的小泡泡,欢快地翻腾。外婆舀出一大碗,我迫不及待,可是太烫了。外婆,你吹吹,外婆呼哧呼哧地吹着,看着还是慢,我也呼哧呼哧地吹着,如此一来,这碗粥里得有多少口水。还是烫,我端着碗,走到大门口,前后的穿堂风好歹还是有点,边吹风边呼哧。腾腾的热气也不见少,实在等不下去,再烫也得下口,要是这么小年纪就给饿死了,多让人伤心,还得坏了外婆家的名声。

呼噜噜,呼噜噜,真不愧是属猪的。好好吃,什么都没放的白粥。一碗呼噜完,啪地放在灶台上,再来一碗!两碗呼噜完,啪地放在灶台上,再来一碗!吃到第三碗,终于有些饱腹感,好吧,既然肚子舒畅了,那就加点白糖吧。甜甜的,嗯,好好吃~三碗下肚,心情舒畅,春暖花开。我妈知道我吃了三大碗粥得有啥想法,养个孩子真费米。

——外婆,吃饱了。

——嗯,躺椅上躺着去吧。

文  看见看不见
图  Patrick Hui 循CC协议使用

少女味咖喱鸡丁拌面

彼时我还是一个齐头帘齐肩发的初中女生,整日思考的最多的无非两件事:怎样应付变态班主任以及中午吃什么。显然,后一件事想起来更令人愉悦。每天中午有45分钟的午餐时间,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一打响,就会看到大批身穿灰色校服的少年少女们争先恐后地涌出校门觅食。我所在的中学附近高端如武汉天地,市井到偏巷冒菜,都应有尽有。我最常去的是一家小到没有座位只能外带的面店。

出校门、穿过两条巷子、右转、上两级台阶,就是那家面店啦。面店是封闭式的,只有一个小门供老板出入,格局与卤味店类似,开放的小窗口缀着一排白色木牌子,上面写着种类和价格,除了最普遍的原汤面和热干面之外,这家店的特色是老板的自创面条,也就是说这些面条在别的地方吃不到,诸如“土豆牛腩汤面”、“土豆鸡块汤面”以及我最爱的“咖喱鸡丁拌面”。咖喱是头天晚上熬好的,内里有鸡丁、玉米、黄瓜、青豆、胡萝卜,其实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咖喱,因为并没有咖喱味,使其浓稠的主要成分是番茄和番茄酱。但不管怎样,这样高色彩饱和度的酱汁盛放在透明的塑料大方盒里还是很诱人的。

老板抓起一把碱面丢进滚水里烫熟,捞起,盛入纸碗,再拿一把大瓷勺舀一大勺酱汁浇在面条上,最后拿起大铁勺舀半勺铁桶里的牛骨汤均匀地浇进碗里。我接过热气腾腾的面条和好友一起走出店门,好友不吃面,我便一边拌面一边与她往街对面的快餐店走。老旧的人行道总会有些坑坑洼洼,她怕我摔倒,就一只手托着我的胳膊慢慢走,有她的加持,我就更肆无忌惮地拿着筷子专注地拌。即使一条街掺杂着各式食物的味道,我手中这碗面的香味仍是最具冲击力的。

面差不多拌好,就到了好友常去的快餐店。快餐店有两层,我们通常坐二楼,一般是我先去楼上占好座位开吃等她。用筷子挑起面条,送入口中,面条很弹牙,味蕾最先感受到的是番茄的酸和甜、咀嚼几口又有牛骨汤的暗辣和鸡肉的鲜,吃完一口面条,再夹起几丁鸡肉或是玉米,青豆和黄瓜的份量最足,吃了酸辣甜鲜后再吃点清新的十分爽口。

二楼其实是个阁楼,一座木楼梯将之与一楼连接起来,上楼时就算把脚步放到最轻回响仍很大。我听惯了好友的脚步声,不用回头都能分辨出来。她坐到我对面,拆开筷子开始吃她的饭,安安静静的。我不说话,她也埋头认真吃。面越吃越少时,酱汁与汤就完全融合了,而面也充分吸收了汤汁变得更有味道。阁楼的空间很逼仄,天花板上白炽灯照着,有些泛黄的墙壁上贴着那时少女们喜欢的飞轮海、SJ的海报,进餐到尾声时,我们会稍微放慢节奏,不仅仅专注于眼前的食物,于是旁边女孩们的欢笑、八卦开始进入我们的耳朵,听到一些我俩也略有所知的八卦时,就会默契地交换一个眼神和微笑。

面是最管饱的,我的饭量本也不大,吃完这样一碗会有些撑。正好,这一条街除了食物多,还有一家家女孩们最爱逛的文具店、饰品店、书店。我们便慢悠悠地随意逛着,一开始并没有购物的计划,可往往出店的时候手里就拎着装着笔、本子、头绳的小袋子。有时还要去书店买本那时女孩们最爱看的《最小说》,一路翻着,挽着好友的手臂往回走,要是时间还多,就去奶茶店买一杯茉香奶绿,清甜的味道与刚才的拌面形成鲜明的对比。

距离最后一次吃拌面最少都有四年了,这之后我再没在别的地方看到这样的做法,后来再回去寻味,那家小小的店已经不在了,很失落,但这世上的好东西往往是有期限的,会消失才会有人怀念。好友也有好几年没有联系了,去年偶然见了一面,但之后并没有更密切的来往,我现在想起她,很感激她当时对脾气古怪的我的包容。那时我们都是纤细的少女,挽着手,度过最敏感的青春期,现在两人都有了自己的生活,过往便像再也吃不到的咖喱拌面一样,让我在日常奔波的间隙能停下来怀念——我们就这样,散落在天涯。

文  安畦
图  Steven Depolo  循CC协议使用

美味关系

从鲍参鱼翅到咸菜小粥,皆是能轻而易举牵动人神经的东西,味蕾的记忆既敏感又顽固,一旦被挑起,咸香酥辣的封印就在即刻间被揭开,回忆的潮汐安静地、有力地,一次次漫上心头。

对于呈给家人、朋友的食物,中国人似乎有一种近乎偏执的认真。十几载的求学生涯里,我甚少为母亲留下墨迹,只因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能力描摹出那双细细剥葱蒜的手,能否勾勒出那对里里外外搜寻小鱼刺的眼睛。终究是功力不够,我只能强忍着、不着力地把母亲晕染成一个日日、月月、年年为全家人洗手作羹汤的背影……做给家人的食物马虎不得—-这是全天下掌勺人的信念。于是,就连一锅简简单单的肉汤也变得繁琐起来,从起床赴早市精挑细选、在锅边耐心撇去血水,最后静待沙煲里传出的香气熏满了屋子内外,这一连串的动作都费尽心神、暗含情意。正是知道有这些舍得花时间、花精力的人存在,我才敢相信即便是在快餐时代,各地的风味小吃也不曾消失过,它们只不过是悄悄地从餐馆里迁到了家里的饭桌上。如若没了家里的那个人,还有谁愿意为我做细细的手擀面、做裹着糖霜的反沙芋头?还有谁会在每个清晨为我摆上一桌子的古早味?

当头发花白的老华侨坐在家乡市场简陋的小摊上,一口气吞下四碗面条后老泪纵横时,我才知道,原来,食物是能让人落泪的。重新踏上故土,自闻见那摄人魂魄的香味起,思念就开始发酵。它先是被一丝丝、一缕缕地捏了起来,等到大盘小碟聚满一桌后,思念便接了地气,像毛茸茸的线团般撒开腿向前滚,越是在后面用力阻止越是不受控制。而此时呆立在饭桌前的你我,就如同那只闯了祸的小猫,呜咽着,无从下手。大概很多年以前,在连自己都没发觉的时候,抽象而模糊的乡情已经浸润在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所以当味蕾触及食物的那一刻,味道直达内心深处,旧时光的记忆便苏醒了。

我一直都觉得饭桌上有一种很是微妙的人情味。一饭一传奇,那食物牵扯出我们本能的爱,教人去追忆,去怀念,最后替我们构建起最亲密的美味关系。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能坐下来一起吃饭的,便是家人。

文  77

图 你猜 纪 循CC协议使用

龙虾飘香

 7月,满城飘着龙虾香。

“晚上出来喝一杯?”

“感觉你在约我们喝酒的样子。”

“是的丫,啤酒、小龙虾!”

 晚饭,和三五好友约在城中著名的馆子,此处以各色龙虾闻名。看着菜单上形形色色、娇艳诱人的图片,口水早已抑制不住地往外涌。果断点上一斤钟爱的十三香小龙虾!等上桌的分分秒秒里,想象着龙虾被厨师丢入锅中时,上蹿下跳的样子,鼻尖似乎已能闻到油盐酱醋与龙虾缠绵的气息。啊哈,原来是隔壁桌满盆的龙虾来勾人了。终于,香气四溢的,红艳妖娆的龙虾躺在鲜红的辣椒和翠绿的葱段怀中,浸透在红彤彤的汤汁中,盛装登场了!

 吃龙虾是不能顾及文雅的吃相了,虾盆一放稳,几个女子立刻变汉子,急不可耐地伸手抓上一只。鲜美的虾汁是不能浪费的,把手里的虾放入嘴里吮吸,让舌头先与汤汁邂逅,口中鲜辣之味立刻弥漫开来。然后用力一拉,将肥美的虾身和多黄的虾头分离,会吃的伙伴把虾头放进嘴里深吸一口,据说那是虾黄。因知识寡陋,实在不敢确定那虾黄的纯净度,还真不敢在虾头那咬上一口,于是只能仔细地,一圈一圈地剥去虾身的红壳,抽出虾背上的黑线,将整个金灿灿的虾肉放入嘴中细细咀嚼,果然,肉质紧实Q弹,口味饱满充实,令人满足。

 一个还没下咽,手上不知何时又抓一只,如此大快朵颐,三人一斤怎够?

“要不一会边上大排档夜宵?”满嘴流油的嘴怎么停得下来呢!

 极好!

 晚饭过后,找个地方闲聊助消化。其间,友人不断询问:夜宵开始了吗?大排档开了吗?待会多点几斤哦!急切回味的心可见一斑。

 兴奋、焦灼地等待之后,终于来到广场,此时,虽细雨蒙蒙,各店却亲如一家,不分你我,早早打开了伞棚,伞棚下一张张圆桌排列整齐,大罐啤酒置于桌中,桌边食客涌动。个个手抓红亮龙虾,享受美味,在这里,啤酒与龙虾的搭配可比啤酒炸鸡惹人喜爱多了。店家正忙着将被烹制成各种风味的肥美的小龙虾,咖喱小龙虾、麻辣小龙虾、十三香小龙虾、蒜香小龙虾、秘制小龙虾……大盆大盆地端上桌呢,好不热闹!

进了一家有名的,找准位子,直直坐下,先来一盆,不一会儿,一只只个头肥硕的龙虾立刻被肢解,一堆堆大红的虾壳迅速占领面前的盆盆碟碟!

“不够?再来一盆?”

“好!”

 此刻,千万别提日本的生化部队!

图&文  133

谁说酒肉没朋友

有人说,酒肉朋友不过是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而已。我思考了好久,终于发现,我似乎所有朋友都是吃货,自然,我们之间的感情都来源于一起吃喝。这么多年来,喜欢我的、欣赏我的、暗恋我的、嘲笑我的,清一色都是吃货。看来,酒肉朋友这个字眼已经无法摆脱我的生活。

只是,最近的生活状态,已经就连酒肉朋友,都难得一见。天天作死地加班,哪个吃货肯等你?所以,自从认识了叮当哥,我的生活又活色生香了起来,就仿佛是那跳进油锅的花椒,噼里啪啦,还香气四溢。尽管,不过是偶尔的饭局,也让人心生喜悦。

所以最近,我在心底建了一个文件包,叫叮当哥请我吃过的那些饭。只是,我从来没有真正在电脑上存进一张照片。但,我记得,每一次吃饭时候的小细节。林林总总的,竟然跟着叮当哥混了好几个月的饭了。

叮当哥是个技术型的管理人才,做手机APP开发。按照字面理解,这跟文艺半点不沾边。可是,他却带着大男子主义加文艺气质活着。正如,他虽然不是近视,却有一副平光镜,偶尔拿出来带上,还真多了些许文艺气质。

但因为长期窝在格子间里工作,难免多了一块肚腩,索性每天吃饱饭以后都喊上两句,我要锻炼去,减肥啊。啊字还拖一拖腔调的尾音,好不可爱。至于减肥,除了偶尔去踢上一场足球,至今未见他拿出了怎样的诚意对抗肚腩。

你可千万不要看不起技术宅男,技术宅男也是有酒量的。自从跟叮当哥喝过一次酒之后,我彻底被他的酒量征服,啤酒就像喝水,果然是好酒量,一杯接着一杯,脸不红心不跳,完全无压力,而我已经头晕眼花乱了阵脚。后来才知道,自己酒后失德,趁机牵了叮当哥的手二十分钟,而难得的是,叮当哥能忍住,硬是没当场把我的爪子扔开,真是给足了面子。

叮当哥喜欢推荐自己爱吃的菜品给我,也吆喝着要带我吃遍这个城市。每每走街串巷寻找那些让人心动的美食,我都会开玩笑说,吃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跟什么人吃。因为叮当哥吃饭特别香,你看了之后都会觉得不多吃点真对不起这饭。

就像今天中午的那餐,去的是一家超级小馆子,门牌不显眼,却客似云来,吃客们把去往吧台的路都堵的水泄不通。叮当哥突破人群冲到吧台,喊我点菜,我忙摆手,我可不要翻山越岭去点菜,他于是自己点了相熟的三道菜。这里没有菜单,就是家常菜这几道,熟客人尽皆知。

菜点上来,叮当哥先帮我的米饭从上面挖开一个洞,然后夹一块肉放在打好的米饭洞口。于是,原本无从下手的米饭,瞬间有了出口。一顿饭吃得安乐又欢喜。

当然,更重要的是,叮当哥长得不赖,有厚实宽阔的肩膀,有英俊帅气的脸庞,身高一八五,即便现在胖了些许,仍旧能看到帅气影子。跟他吃饭自然乐趣多多。特别是他帮你拉开凳子,夹好菜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男神也不过如此吧。

回到正题,我仍旧身边只有酒肉来的朋友,无论帅的不帅的,无论男的女的,能够在一起吃饭,也是一种缘分。谁不乐意开心吃一餐饭?这年头大家压力都大,吃饭时间已经如此短暂,何必还要端着架子,咄咄逼人?开心就好。

更多时候,是一起吃便当,叮当哥的老妈喜欢做黑米饭,黑米掺一点白米蒸出来,再加上红烧排骨和素炒西兰花,有时候是大包子,芸豆肉的。每次看到他的爱心便当,都羡慕他有个好妈妈,当然,也得有个能吃的儿子,一般饭量谁能带这么多只大包子!

可叮当哥从来都是自己刷饭盒,公司里放着他的洗洁精,洗碗布,贤惠的一塌糊涂,吃完饭的午休时间,叮当哥还会拿出小茶壶,泡上一壶红茶或者绿茶,看到我苦逼加班的间隙,递上一杯清茶,是再好不过的安慰了。所以,这何尝不是感情呢,这“酒肉”朋友,可以正名了。

文  小蜜蜂
图  P和M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