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喱鱼蛋对你爱爱爱不完

咖喱鱼蛋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就闯入了我的生活。那时,每天放学还没有走到校门口就能闻到从小卖部飘来的鱼蛋香气,浓郁的海鲜味,总是让人垂涎欲滴,有一股承包小卖部里所有鱼蛋的冲动。由于零花钱少,所以小学几年下来,我吃鱼蛋的次数,屈指可数。那个时候,小卖部的鱼蛋是一元一串,一串三颗,便宜好吃。那里的鱼蛋鲜美清脆,脆而不腻,入口弹牙。咬一口,一股鲜甜浓郁的味道龙卷风般地席卷整个口腔,让每一个味蕾都苏醒了;咽下去,舌尖还留有美味,胃部早已迫不及待地迎接美味的到来。吃完第一颗鱼蛋,就忍不住咬第二颗,咽下第二颗后,要磨蹭很久才恋恋不舍地开动第三颗。因为要和这一串鱼蛋说再见,所以内心总是不舍,就像舍不得和恋人分手一样。

上了大学,每次和杰小华在一饭二楼吃饭时,我都会加菜—-在鱼蛋窗口点一份咖喱鱼蛋。那里的鱼蛋是三块五一份,一份六颗(不得不感慨物价上涨)。透明的盒子里盛着金灿灿圆滚滚的咖喱鱼蛋,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还没开始吃,就已经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他总是嘲笑我被鱼蛋从小学坑到大学,而我也会默默嘲笑他不懂鱼蛋的美味。一边吃饭一边咬着鲜嫩弹牙的鱼蛋,内心喜滋滋的,感觉整个世界春暖花开。

最近,对鱼蛋的痴迷更深了,每次回家,就会提前叫老妈煮好咖喱鱼蛋等我回去开饭。鱼蛋成了我整个假期的主食,我一天可以消化掉一斤的鱼蛋,按照老妈恶心的说法就是“简直就可以拉鱼蛋耙耙”。虽然假期在家里吃了好多鱼蛋,可是总吃不厌,一回到学校,就会想念一日三餐与鱼蛋相伴的时光。

夜深,吃炒河粉,怕油腻;吃猪肝瘦肉粥,怕太饱。咖喱鱼蛋是我夜宵的最佳选择,不会太油腻,不用担心吃太饱。点一份鱼蛋边吃边走回宿舍,吃到宿舍楼下刚好咽下最后一口美味。本来饥饿的胃,瞬间被鲜甜可口的鱼蛋填满,感觉整个夜晚都是棒棒哒。

图&文  561

红枣莲子银耳羹

纵然依旧是满城绿意,天却一点点冷下来了。一场秋雨过后,深圳连续几天都是阴天,今天也是。但是相对于昨天世界末日般的逼仄感,今天明显缓和了很多。这样的阴天尤其适合约几个朋友一起打边炉。锅里是滚滚红油,身边是袅袅白烟想想就觉得暖呼呼的,但这样的场景如果换成一个人,就多少觉得有些冷清,不如给自己熬一碗甜甜的红枣莲子银耳羹吧。

一大朵银耳,用流水轻轻冲去上面的浮尘,取一个大点的碗,用温水浸泡一个小时左右,直到瓣片舒展开,将黄色的蒂端摘除,再次用清水洗净。取一小把枸杞,和银耳一样,洗净后浸泡。等到银耳和枸杞泡得差不多了,把它们一起放入豆浆机,加四颗去核的和田大枣(如果是小枣就需要加量了),七八瓣百合,八九颗去芯的莲子,然后加水至最低水位线,选择米糊功能,之后就是等待了。

银耳羹煮好尚且需要一段时间,我就坐在客厅继续编写小店的菜单,豆浆机工作的声音时不时地传过来,却不觉得刺耳,倒是隐约传来的红枣香气让我分了神。一直以来,我都习惯用味道去区分记忆,比如老家就是过年炸的面坨的香气,小店就是奶茶的香气,冬天就是烤番薯的味道,而读研的时光则充满了咖啡的香气。至于红枣,应该是家的味道吧,是妈妈包的枣泥豆沙包的味道。

我是典型的寒凉体质,每次降温我都是最早感知到的,手、脚、膝盖全都像冰一样,怎么也捂不热。前年冬天跨年的时候回了乡下的老家,没有暖气的寒冬我完全吃不消,后来没出息的躲在被窝里哭,妈妈心疼得不得了,直接掀开衣服把我冷冰冰的脚捂在了自己肚子上。之后也去看过中医,吃了好多调理滋补的中药,却没多少起效,手脚依旧冰凉,脸色也黄黄的,很没精神的样子。后来医生就不再开药方了,只是嘱咐每天要多吃几颗红枣。我对红枣、提子之类的一直提不起兴趣,一直觉得它们甜得太直白了,让人觉得有些腻,所以吃了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

如果世界上有比你自己还要爱你的人存在的话,那这个人就只可能是妈妈了吧,我听过就忘的东西,她却一直放在心上。我之前喝的健脾胃的中药里,有一味就是芡实,妈妈买了些芡实、红枣、红豆,还有我最爱的地瓜,先把芡实、红豆和去核的红枣煮得软烂,然后加上蒸熟去皮的地瓜,一点点捣碎拌匀,之后像包豆沙包一样把它们包起来。

说也奇怪,我一直不太爱吃包子饺子这类带馅儿的东西,红豆红枣更是不爱,但当它们被捣烂糅合到一起,我却莫名的很喜欢。红枣和芡实本身是没味道的,红枣和地瓜却带有浓浓的甜味儿,用发酵的面皮包合在一起后,甜味变得恰到好处。那个冬天我几乎每顿都要吃这种包子,百吃不厌,人也难得地胖了起来,面色也明显红润了很多,这就是妈妈特有的魔力吧,她做的饭永远是最可口最养身体的,因为她不是用技巧,而是用心去做一日三餐。现在我每次回家之前,妈妈都要包上一些冻在冰箱里备着,月底回家,应该又能吃到了吧。

想事情想得出神忘记时间的时候,时间往往过得最快,豆浆机发出“滴滴”的声音,像是小时候和小伙伴儿们在院子里玩耍时妈妈喊的那句“饭好啦”,想想也真是怀念呢。只是人终会长大,即使翅膀还没有变硬,也不得不离开妈妈的庇佑去接受风吹雨淋,还好,觉得冷的时候,还有一碗热乎乎的红枣银耳莲子羹。

喝的时候加上几块儿黄冰糖吧,甜甜的,暖暖的。

图&文  丫米的小确幸

排骨汤,焉识否

阿青是一个南方的女孩子,从小生长在古运河边一个美丽而低调的小城里。阿青上大学的时候,来了古城长安。为什么会选这里呢,阿青也说不上来,只是第一次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心中恍惚觉得似曾相识,阿青想这世上定是有一种东西叫缘分的。注定她该来这个遥远陌生的城市,注定她会在这样一个城市遇到注定要遇到的人和事。

在这个故事里呢,阿青有一个好朋友,叫她四月吧,因为真的是个如四月一般开朗阳光的女孩子呢。阿青总是莫名地孤独和感伤,所以阿青喜欢和阳光的人在一起,仿佛可以多嗅一嗅阳光的香气,就仿佛是一碗排骨汤让人安心的感觉。在这个故事里呢,还有一个爱笑的男孩子,就叫粽粽好了,因为他出生在一个粽叶的余香还未散尽的月份里;阿青不是一个爱笑的姑娘,可是看到他就会藏不住笑;阿青吃饭不香,可是他吃饭很香,很热爱食物的样子;他爱喝汤,会煮汤。

在阿青的小城里,汤是饭桌上最重要的角色,可以没有好菜,但是一定要有好汤。阿青最爱喝妈妈做的黄豆芽肚丝汤,黄芪老母鸡汤,大煮干丝汤,当然,最家常的自然是排骨汤。来了西安之后,阿青很少再喝到汤,爱吃面的西安人呢,对汤似乎并无热情。汤总是很敷衍,用心煮出来的汤就很少。阿青在学校里只能喝到似乎加了淀粉的白菜汤,和很敷衍的莲藕排骨汤。啊!对了,还有面汤。有的时候就格外想念小城里每户人家妈妈用心煲出来的汤。

阿青上大学之后喝过印象最深的一碗汤,是在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夏天,是粽粽煮的。有一次阿青对四月提起,四月不无嫌弃地说,记得,怎么能记不得,等了好几个小时等来一碗没有排骨的排骨汤,四月就是这样心直口快。对呀,那是一碗没有排骨的汤呢,可是偏偏阿青会记得那味道。其实要阿青说实话,那碗汤并没什么好处,不那么醇也不那么香,排骨的肉香并没散发出来,反而是有一种肉不熟的时候的腥味。

粽粽总是说自己会做饭会煮汤,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可是阿青从来不说,阿青的妈妈告诉阿青,女孩子可以不擅长念书但要擅长做饭,所以说自己会做饭总会让阿青觉得很不好意思,似乎自己把本该会做的事情还拿出来炫耀似的。可是粽粽不一样,会做事的男孩子本来就不多吧。可是那碗汤呢,阿青觉得他既然用了筒子骨,焯水后浮沫就该滤清一点的,要不然汤就不够醇,阿青就喜欢白白醇醇的汤,总是让人很有很有食欲。

之后过了一年,闲谈到这件事,阿青对粽粽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呢,粽粽急急地辩白,“我当然过水了!”好像阿青质疑了他的能力似的,其实阿青故意的呀,用《陆犯焉识》里的话说呢,在阿青这个年纪里,越喜欢哪个人,嘴上一定要刺刺他的,刺伤一个人也可以平息她心里莫名的不宁静,东捅一下,西戳一下,看看能戳出什么效果来,未知和想不到的东西,都是她所期待的。就像那晚的排骨汤,带来的最意想不到的效果就是,四月本来就在过敏,可是粽粽在汤里放了山药,山药虽好却是发物,四月第二天更严重了,所以四月总是耿耿于怀,没有吃到肉还过敏更严重了。

而阿青呢,总是越来越贪心,当时觉得能记得叫我们喝汤就是不错的了,后来却会想,这汤该是为别人而煮的吧,难怪自己和四月只喝到了汤却没吃到肉,排骨嘛,总是要留给自己用心的那个人。

阿青喝的第二碗排骨汤,是在上大学的第二个夏天,阿青自己煮的。自己不爱惜自己,是没有人会来爱惜你的。阿青以为自己明白这个道理。

可是粽粽开了口让阿青煮排骨汤,阿青虽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的要求,但是心里却默默地盘算明天要去南门的早市买排骨还是东南门的市场买,是要用山药配这排骨汤还是冬瓜,也许还可以加几段香甜的玉米,嗯,也顺带买一点可以用电饭锅做的食材,毕竟阿青只有一个电饭锅呀,但是阿青却可以只用这电饭锅锅做出一桌饭菜来,阿青很厉害吧。

可是阿青是不是好傻,明明知道做得好不如说得好,却还总是心里有,口中无;四月一定觉得粽粽才不值得阿青这样为他,阿青也觉得不值得;阿青告诉自己,那是因为自己从来不想亏欠别人什么,之前喝过粽粽的汤,自然是要还的,尽管只是一碗没有排骨没有用心的称不上好喝的汤。

大清早,阿青去买了新鲜的排骨,活蹦乱跳的虾,和鱼,还有山药和玉米,但是阿青看到了那种小冬瓜,小的时候在外婆家才见过的小小的可爱的冬瓜,心下便改变了主意,排骨汤到底和冬瓜才是最配的。忙了一早上,阿青做了盐水虾,清蒸鱼,冬瓜玉米排骨汤,还有四月心心念念的蓝莓山药。

排骨汤在煮的时候就溢出了满满的香气,仿佛情人相见时藏不住的笑容,掀开锅盖,冬瓜的清香,排骨的醇香,玉米的甜香,汇成一股热流扑在脸上;盛在碗里,青青的冬瓜,黄灿灿的玉米,还有让长期在外念书的孩子食指大动的排骨;阿青觉得很幸福,这种不用靠别人,自己就可以给自己的幸福,只有食物能带来的治愈感,只有冬瓜排骨汤才能带来的安心感。

最后粽粽真的只喝到了一碗汤,但是阿青很厚道地给了他很多排骨,错过了时间那是他的损失,阿青想,再不会有下一次了,阿青的汤只可以给全心全意的朋友喝,像四月那样。但是阿青的用心要留给谁呢,阿青想,要像妈妈留给爸爸的那样的用心一样。

就像妈妈问爸爸,今天的排骨汤,是加山药呢,还是加冬瓜?对,一碗顶顶好喝的汤,一定要有这样的用心。

文  阿青
图  Celestial_Troupe2012  循CC协议使用

 

苦瓜苦,鸡蛋黄

终于,夏天的燥热慢慢在潮州这座小城褪去了。早起,准点的生物钟,六点十五分。阴天,此时,太阳还不够盛气凌人。终于,秋天悄悄来了。尽管,南方的小城没有明确的四季,没有干脆脆的枯黄落叶可以翩飞成舞,可该有的还是有了,节气嘛,应时节的干燥还是开始作用于身体。嘴唇干,手掌干,失却的水分去了哪里呢?

管不得你如何念想,秋天还是颤巍巍地接替好夏天的岗位。我想该说再见了,夏天!再见,夏天,再见包括夏天所有的象征吧。

“咱们出去吃饭吧。”

“好呀,吃什么?小炒怎么样?”

“苦瓜炒蛋吧。”

“苦瓜,炒蛋?额,好吧。”

记忆有千万种追索。

常常有这么一种感觉,一旦当你把关注点集中于一点之上时,你就会发现周遭有太多的类似与雷同。这种现象,心理学上认为是“爱上合并同类项”。

而对于一个爱吃的人,饮食的相关记忆更是最最顽固的吧。所以,有时候,因为有着太多的相似,加上千丝万缕的记忆追索,人愈加变得沉重。沉重,好似低飞的风筝。明明在早上起床的时候说服好自己,洒脱行走,却轻易被沿街的风景所击中,注定是低飞。我说,就算是秋天里失水的低空压都没有这般沉重吧。

天黑下的小吃街,依旧烟熏缭绕,人流攘攘。错饭点出来觅食的人儿,踩点赶往教室上课的人,统统都簇拥在狭窄的街上。地沟油爆炸在制高点的炉火上,得意洋洋液化凝成烟,飘散,张牙舞爪地附着在行路人衣服上,头发上。街边刚刚架好的烧烤炉,食物安分地躺在架上,等待一场炙热的宴会,静静的,不带丝丝反抗,甚至是喜滋滋地赶赴,暗自期待过。这就是难以企及的差异感吧。我们自以为可能存在的痛侧心扉,也许对于主角来说,不过是热烈奔放的感触体验,他们眼里接近癫张的快感。

一路行空,被气味牵引。

苦瓜苦,鸡蛋黄。黄的,绿的,张扬地铺陈在白色的餐盘上。

“恩,我想有些东西必须先说清楚了。你知道的,我回家之后,我妈就会张罗我去相亲了。……”

“是吗,咱们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说好不好。多吃点苦瓜,苦瓜炒蛋,夏天清火去燥喔。”

“不,我今天必须说清楚,赶时间,不说的话就没有机会了。”……

“你知道的,我就是被动的人,也许我需要的就仅仅只是刚好我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也有一个想要结婚的人出现,然后我们就刚刚好去完成这件事。”

“这样子吗?但是,我相信你妈会喜欢我的呀。”

“可是,我相信,这不是你现在就要去努力的事。”

“是吗?那多吃点苦瓜吧。苦瓜我也好喜欢吃呀。”

苦瓜苦,鸡蛋黄。

你是一个洞察入微的人。记忆里牢牢镌刻你为我挽起的袖口。而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今晚的苦瓜炒蛋,我连一筷子都没动过。苦,真的苦得眼泪都出来了。世界上最苦的瓜。清凉无用,这样的境况,我连发脾气的权利都没有。鸡蛋黄,有什么用,再怎么明亮亮的颜色都没能传递我魔力,让我把眼泪吞回肚子里啊。

“我们以后还会是朋友吧?”

“啊,朋友……会吧。”

原来,那么多的铺垫,我此刻才真正明了你的含义。我一直以为之前你仅仅是给我预防针,甚至自我催眠说,这不过是你一个恶作剧的玩笑。如今,都是真确确的事实呀。

苦,草木在顶,十字置口。我憎恨记忆的顽固,却难以忘记苦瓜的苦。说到底,还是自己过不去。“忘”,就得先相忘于心,那又何必拘泥在一盘苦瓜炒蛋上呢?足够治愈的我,堪称别人的正能量君,有啥说服不了的。

可无奈偏偏,时至今日,我依旧是吃不下苦瓜。吃不下呀,牵一发可以动全身,而有些东西一旦溶解在骨子里,看似静谧,实则蛰伏。还能怎么办。世界上任何的安慰,最终结局都是靠自我去实现。别人再如何舞刀弄剑,没辙,凉拌。那么,那就这样吧。也许,有一天,我忘记了情节,只记得苦瓜苦,鸡蛋黄,更甚者,压根记不起我为什么不爱吃苦瓜了。

文  红豆
图  SimonQ錫濛譙  循CC协议使用

但求一碗热粥喝

2012年秋,远离故乡来北京读大学,如今已是在京的第三个年头了;也是迈入20岁大关的第一个年头。人家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已远游,又不能经常回家,感觉像是大不孝。于是,便更加珍惜寒暑假在家的时光。

我对厨房有着执念,有着超乎想象的,那种像喜欢人一样的爱。虽然并不是个那么好吃的女生,但对于柴木油盐酱醋茶,煎烤蒸煮和油炸这些,却总是乐此不疲。父亲的胃不太好,我打小儿就知道,总能看见他吃胃药。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和总是聚少离多的近况,父亲的胃越来越令我挂心,每每打电话的时候总要叮嘱几句少吃冷的,按时吃饭,多吃些……

以前在家的时候总能看见奶奶给父亲做各种各样养胃的食物,从香喷喷的碱面小馒头到热气腾腾的碴子粥,面食花样地做,日子久了,对这些吃食的做法我竟也轻车熟路。粥真是个养胃的好东西,宜老宜少,宜早宜晚,且不分贵贱。居庙堂之高吃得,处江湖之远也吃得;像是海纳百川一样,粥纳众食材。不管是鸡鸭鱼肉蛋奶,还是新鲜水果和蔬菜,粥这个小“婊子”来者不拒,且都能吸纳得很好,放什么进去都不显得突兀。北方的粥多为单一的纯料,如糯糯的红豆粥,浓浓的小米粥,香香的紫米粥……简单朴素;而南方的粥呢,花样顿时繁多了起来,单拿广东,就有广东粥和潮汕粥之分,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敢大胆地往里放,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和南方的粥这么一比,北方的粥还真是透着一股十足的朴实劲儿。

我也会煮粥,不过没什么特别技巧,只求个软和香。大概是因为古人称粥为“糜”吧,所以总觉得软糯而不稀烂才是对粥的最大要求。放假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个芋圆红豆粥的食谱,瞬间动心,当天就买了红豆和做芋圆的食材,想着大展身手,让父亲尝尝“新品”。

红豆本就不是很爱熟,提前温水泡个几小时,不仅可以减少煮的时间,还能让红豆更香。白薯,紫薯上锅蒸熟,捣成泥,然后呢,重点来了!让芋圆Q弹鲜滑的小能手——木薯粉出场!这个东西简直神奇,只要加上一点温水然后和薯泥们像和面一样友好的搅和在一起,慢慢的就像变魔术一样变成了大家都爱的芋圆。然后,随心所欲的时刻到了,你可以把它撮成条切成菱形,也可以团成小球或者任何喜欢的形状,亲自动手的好处也在此:厨房里我就是王我最大,我想要什么样就做成什么样,心情好了做得萌萌哒;心情不好随便什么形状,噼里啪啦大手随便一挥,吃的时候却仍能大快朵颐,这个过程简直太享受。其实淘宝上卖芋圆的很多,而且价格不贵,从照片上来看样子也够诱人。可是我老觉得不如自己做的干净,吃着安心、舒坦。本来挺随意的一个人,但一提到吃这件事总是秒变得很矫情,还真是对得起室友给起的“养生狗汪汪”的称号啊。

接下来的时间呢,就是等了,闲不住的话可以做个小菜,简单的拍个蒜蓉黄瓜就足够爽口和有食欲;估摸着红豆快要煮好的时候,把芋圆一股脑儿倒进去,没个几分钟,一份暖暖的芋圆红豆粥就出锅喽!

厨房所带给我的,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多,等以后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小窝,我家厨房对我所有的好朋友开放。想来也是人生在世,无非求碗热汤喝,有口热饭吃。你累了倦了,欢迎过来,我煮好吃的给你吃……

图&文  秃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