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屉大馒头最难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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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二毛的《妈妈的柴火灶》,抹上渣海椒放在火钳上烤的大锅巴把我给看美了,二毛写美食,总是能让人咂摸出不少东西,就像现在,我忽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爷爷家用柴火灶和大铁锅蒸出来的热腾腾的大馒头。当时蒸馒头之前大娘总要问我想不想吃烤馒头,如果想,她就会在往竹屉上摆馒头时把馒头离铁锅稍近点儿,这样等馒头蒸出来,离铁锅边儿最近的那几个馒头,表皮总是金黄酥脆的,还带着一股特有的焦香,是如今超市里买的加了各种调味料和油脂的烤馒头片所不能比拟的。如此想来,倒是和二毛所心心念念的锅巴如出一辙,只是一个是北方的面点一个是南方的米食罢了,都是柴火灶和大铁锅成就的美味,都蕴含着家庭主妇们平凡生活中的大智慧。

为了节省能源,也图个省事,小时候每次蒸馒头都是满满的一大屉。一掀锅盖儿,热腾腾的蒸汽把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等到白气稍散,一个个敦实可爱的大馒头才肯露出本来面目。农村自家做的馒头和现在城里馒头店卖的馒头不太一样,这种不同首先就体现在个头上,自家做的馒头个儿头很大,能顶两三个甚至三四个外卖的馒头。北方人,尤其是北方的农村人食量很大,一顿饭要提供在地里劳动半天所需的能量,再加上每顿饭菜少油轻不经饿,所以一顿饭两三个馒头下肚没有问题。这种馒头往往是用老面发酵的,也就是把上次做馒头时发酵的面团留下一块儿,在下次做馒头时作菌种用,我们老家把这种面团叫做面酵。用面酵做的馒头成色不像外卖馒头那么白,略带麦色,却更显得朴实、家常。老面里有很多的乳酸菌,所以用老面发酵做的馒头会有一股独特的酸味儿,有的人会拿碱去中和,不过我却很是偏爱这种独特而质朴的味道。

当时没有冰箱,老面又极难保存,所以怎样使面团不腐坏也是个大问题,关于这点,我一直没弄明白,不过巧手的家庭主妇自有其智慧,大娘每次做馒头都会留下一些面团放在面袋子里,有个很形象的说法叫喂面酵,和西方老式面包喂酵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馒头是每顿饭的必需品,再加上当时人们食量都不小,所以隔个几天就要蒸次馒头,面酵也不至于放坏,即使坏了也没关系,左邻右舍往往家家面袋子里都有着这么一块儿面酵喂着,借来用用,等做完馒头再留下一块儿新面酵还回去就行了。

现在人们的主食越来越丰富,再加上生活节奏加快,自家蒸馒头的次数越来越少,而面酵的难得以及面粉与碱面比例的难以掌控更使得老面馒头逐渐淡出了普通人家的厨房,想吃馒头了,去馒头店或者超市买上一两斤就行,还有的直接去超市买那种速冻的馒头,只是加了过多泡打粉和白糖甚至奶油的馒头,早就没了馒头味儿了。妈妈是老师,每年都有固定的寒暑假,每次放假,妈妈总要去楼下烧饼摊子上买上一块儿发酵好的面团做上一锅老面馒头,还是一如既往的劲道、有嚼头,只是少了柴火灶和那口大铁锅,想吃原汁原味嘎嘣脆的烤馒头是没机会了。

家里有亲戚开着一家做馒头的小作坊,每年都会送一大袋子老面馒头到我家,妈妈总是把它们冻在冰箱下层,想吃的时候拿几个出来,解冻以后上锅蒸。这种传统作坊做出来的馒头极好吃,比小时候吃到的馒头个头小巧很多,也精致很多,颜色也要白一些。因为加了碱面,面酵的酸味儿被去掉了,小麦粉的清甜味倒得以彰显出来。这种馒头有着北方人一样的实在,暄软,但不软趴趴,吃的时候甚至还能一层层揭着吃,一看就是下了苦功夫的。这才是真正能作为主食的馒头。

来到千里之外的广州读大学,口味也被迫做出一些改变。拿馒头来说,广式馒头是以点心的身份出现的,以暄软、清甜著称,里面加了大量的牛奶和白砂糖,小小的个头,一捏就更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馒头确实只能作为点心,不能成为扛饿配菜的主食。倒是偶然间在清真食堂吃到的刀切馒头让我大为惊喜,结实、淡淡的麦色、层次分明、独特的面香,很有嚼头,满足!

据说面食比米更能养胃,这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的。面和米有着不同的淀粉结构,相对而言,面食更易消化,因此胃酸分泌偏少,使胃不致于过度疲劳。小麦性甘,味平,能养心气,中药里有个“淮小麦”,专门用来养心安神。面条里含碱,再加上煮过的面条软和易嚼,其养胃功效更是为世人所熟知。在我们老家还有个养胃的土方,就是把馒头切片晒干,可以做主食,也可以没事儿当零食吃,每次吃了不消化的东西,我都会晒上几个馒头片吃。

同样是馒头,在上海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上海的南翔馒头店远近闻名,甚至还开到了韩国、日本、新加坡,但你在它家绝对找不到传统意义上可以被称为馒头的东西,这是因为上海人所说的馒头,正是当地著名的小笼包,皮薄馅大,汁多味鲜。这也引起了很多人对馒头究竟该不该有馅儿的争议,查了资料才知道,馒头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宋朝高承的《事物纪原·酒醴饮食·馒头》里记载,“稗官小说云:诸葛武侯之征孟获,人曰:‘蛮地多邪术,须祷於神,假阴兵一以助之。然蛮俗必杀人,以其首祭之,神则向之,为出兵也。’武侯不从,因杂用羊豕之肉,而包之以麪,象人头,以祠。神亦向焉,而为出兵。后人由此为馒头。”动画片《中华小当家》里有一集正是馒头之间的对决,讲到了馒头的起源,面点王罗根还做出了当年的镇魂馒头。如此可见,因谐音“蛮头”而得名的馒头,其祖上或许真的是有馅儿的。不过历史归历史,我们怀念的,往往就是我们从小所熟知的东西罢了。

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我们是顿顿离不开馒头的,早上稀米汤或者玉米面粥配馒头,中午馒头配炒菜,晚上即使吃面条也要备上几个馒头当嚼头儿。小时候家里条件不怎么好,零食也多和馒头有关,用筷子一插,架在煤球炉上烤烤就成了烤馒头;馒头中心挖个洞,里面倒点白砂糖或者撒点盐、浇几滴香油就能蘸着吃了;馒头切片,在调制好的酱油醋水里浸泡一下下锅炸,出锅后撒点孜然粉,就成了香喷喷的炸馒头片啦。每日与馒头相伴,使得我每次看到街上的馒头店都有一种家的感觉,尤其是在有着微微凉意的早晨,蒸笼盖一掀,满满的热气腾地一下升起,白胖的大馒头在蒸汽里若隐若现,散发着诱人的麦香,此情此景,总能把人心都给看化了。

对于背井离乡的北方游子来说,唯这一屉热腾腾大馒头,最难将息!

文     丫米的小确幸
图     Quan Shen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爱恨交错葫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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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三朝古都。不论是强汉盛唐还是两晋五代抑或是金辽蒙元,此地都是各族文化汇集之处。当把馍饼泡入热汤这种胡族饮食方式和猪大肠这种汉族美味食材结合之时,通过交错的时空和文化,又生出怎样一种令人爱恨交错的佳肴?

猪大肠,一种令人爱恨交织的食材。说爱,它有肥而不腻的适量脂肪;少量的肌肉既味鲜又不至于口感柴硬;更有足够的结缔组织支撑起爽滑Q弹的口感。说恨,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文人骚客、白领小资一干人等,一想到、听到大肠君的前世,无不为其艰难的工作环境纠结的自己肠翻胃滚,幻觉翩翩。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坚定的喊出:我不吃!反倒是贩夫走卒、草根屌丝无不为之欢心鼓动。而作为一个真正的饕餮之徒,是绝对不可以错过如此美味的佳肴的。

处理干净的猪大肠在鸡、猪大骨为主的高汤里烧煮。配合各种香辛调料去除下水的腥臊气味,生成浸透着猪肉和猪杂碎特有香气的汤头。配合掰碎的面饼、雪白的粉丝、青翠的蒜苗、垫底的鸡丝、醒脑的香菜。

一碗新鲜出炉的葫芦头,漂荡着鲜红的油泼辣子和透明的猪油,环绕在大肠圈的四周。你能做的只是在大快朵颐之余,选择是使用泡菜还是糖蒜清爽一下被鲜美充满的口腔。不断的反复这种清爽和鲜美的替换,以使两种感觉充分的交织、混合。直到汗流浃背、意犹未尽的面对空碗。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声:收工!

文    任逍遥
图    DavidPanChina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难忘原汤牛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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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我刚能一个人独立去上学的那会儿,会每天一早在家门口的粉店来碗牛肉粉。大口大口吃粉喝汤,然后暖洋洋地背书包上学。”太阳最贵”的贵阳总是有着湿哒哒的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牛肉粉,是那么习惯成自然的事儿。

花溪是贵阳市城郊一个风景区,离我长大的地方不远。花溪牛肉粉名气最大。这花溪牛肉粉,看起来不过是把米粉烫过置碗中,夹上几片切好的牛肉,浇上一大勺牛肉汤,码上调料。后来长大了些,跟着家里去到外地,也曾尝试自己做,却总也做不像。

贵阳人爱吃的米粉就不一样,浓米浆压成米粉,得在潮湿环境里放一个晚上。米粉经过一晚上微微发酵,涨得粗粗长长,表面开始有点黏糊糊,就成了开胃的酸粉。吃之前抓一漏勺,滚水中兜两下,就算不加牛肉汤,酸粉散发出微微酸气加上热腾腾的水气,拌上油辣椒撒上葱花,也是极美味的。

粉店一般有一口常年炖黄牛大骨以及牛腩牛腱的大锅,锅里还有大纱布包着的香料包,香料包里有几味香料就不得而知。店家每逢半夜往锅内添水添肉,文火慢慢炖煮,日复一日,从不间断,此为原汤。正由此,很多粉店都打着“原汤牛肉粉”的旗子。我小时候理解不了“原汤”二字含义,总想象一碗牛汤前人喝剩还要给后人继续,不免觉得不雅,甚至不敢去打“原汤”旗子的粉店,现在想起还挺有意思。

牛肉粉要够鲜,少不了一坨牛油。店家会把牛板油单独炒出来,烫好米粉后浇上一勺,带出浓浓牛味。小时候常去的那家粉店,老板连炼过的油渣也不放过,直接丢大锅里一块儿炖,扒拉在一边,熟客叫粉的时候,可以自己顺带捞些煮化了的牛油渣上来。虽说不健康,但这香味让人实在难以拒绝。

粉有了,牛油有了,再把牛腩切丁,牛腱切片,码粉上,浇上牛汤,最后还得加上各种佐料。佐料里面最主要的数糊辣椒,花溪产的干辣椒香却不辣,干炒出糊味,然后碾碎至香气扑鼻,就是糊辣椒。贵阳人多好吃辣,常常看见一碗端上的牛肉粉能铺上一半糊辣椒,外省人第一眼看去定会吓一跳。但这还不够,还得加花椒,吃得了花椒的人一定得来上一大勺花椒面,一直麻得舌头发跳才够刺激,让全身湿气全无,甚是爽快。最后的点睛之笔是泡菜,取个小碟子,粉店有不限量泡莲花白或泡酸萝卜。这些泡菜既可下碗里连粉一同吃,也可吃完粉单独享用。不管怎样,都酸辣清爽,用来解油腻最好不过。

一碗粉端上来,牛肉的香,粉的微酸,还有辣椒跟花椒混合出的刺激味道,再撒上些葱花香菜,一旁还有一碟泡菜,筷子搅匀,香味交织一起,大口吃下,回味无穷。在外漂泊多年,这一口原汤牛肉粉,也成了我时不时回一趟贵阳的理由。

文    YANG
图    jianxuan liu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我和三文鱼籽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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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中第一次吃三文鱼籽是在我24岁那年。

我一个人在京都大学留学,为了谋生,晚上去一家寿司店打工。我的工作是调酒。

我看见在吧台后面,寿司师傅快速地切下鱼肉的薄片,捏寿司米饭的时候动作铿锵有力,上下舞动着,然后伴随着一声“はい、出来上がりましたよ”(做好啦),装盘,端上餐桌。动作一气呵成。

然而他们只有在处理三文鱼籽寿司时,动作温柔体贴,他们小心翼翼地将三文鱼籽从小瓶中用勺子取出,然后铺满在已经用紫菜包起的寿司米饭上。装盘的时候,一粒粒橙黄色晶莹剔透、饱满而又粘腻。我不知道它们吃起来是什么味道,有客人点的时候,我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然后抬眼看看看板上的价格,500日元一个,似乎也不是很便宜。

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有客人退掉了2份价值几万日元的高级寿司。主厨大呼可惜,在打烊前决定让店里的师傅们分掉。

其中每份寿司里,就有2份三文鱼籽寿司。

店里的日本师傅,平时看出我作为中国留学生的窘迫,他们每个人只是略微示意一下,拿了一小份,便点头叫我全部带走。 我内心有些局促,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感谢,拿了一个三文鱼籽寿司塞在嘴里。

三文鱼籽入口即溶,破裂之后咸鲜的鱼油溢出来,异常鲜美。加上寿司米饭的中和,所有味道恰到好处。除了一脸满足,一个劲地说“好吃”,“谢谢”似乎再也找不到其他表达方法。

后来那天晚上,我还清楚地记得,收工后,带着打包剩下的寿司,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 遇到一阵倾盆大雨。

当时舍不得花钱坐公交车,更舍不得花钱坐的士。结果就是,自己硬着头皮淋雨,最后雨大到连路都看不太清楚,不得不推着车走,背包里还放着打包的高级寿司,特别是我还没吃够的三文鱼籽。

走到半路便浑身湿透,怎么也走不动了。夜晚路上没什么行人,我推着车,雨水透过衣服渗透到皮肤上,有一种透心的冷冽。

昏暗中,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唱萧亚轩的歌壮胆。从原来老磁带里,A面的第一首歌开始,唱到B面。到后来终于到家的时候,浑身已经湿的不成样子。店里师傅们的好意只能心领,因为所有寿司已全部“泡汤”。

后来再去打工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当作笑话讲给师傅们听。大家谈笑着,又说起了其他。

再后来,我从京都大学退学。

提交退学申请的那天,我去寿司店辞工。感谢大家的照顾。我在那家寿司店工作到最后一天。最后换下工作服的时候,主厨给我特意做了一大份高级寿司,说,今天店里师傅集体请客。

高级寿司里放了双份的三文鱼籽寿司。

然后那天吃着吃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哭了,然后一个劲地说 すみません(对不起)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道歉。好像也不是因为感动。可能也因为自己好不容易进了京都大学又退学。可能也因为要离开日本回国。也可能是觉得自己没有坚持下去,辜负了大家对我的期待。

后来我回国,直到现在,每次吃日本料理,都会点一份三文鱼籽寿司,都会想起当年的主厨成濑先生。

我也经常给朋友不遗余力地推荐这个寿司。只是很多人都觉得腥,吃不惯。但是即使我去吃最廉价的三文鱼籽,也不曾觉得腥。依然觉得是人间美味。

可能高级三文鱼籽寿司那一瞬间的惊艳,已永远留在我的味蕾。

而我,也将永远怀念那段在日本逝去的时光。

图&文 娜娜

娜娜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系,她开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叫「娜娜的日语教师」(ID:nanaclassroom)。这里,大家以玩乐耍贱的方式学习,直击最辛辣的时尚日本文化!学至贱则无敌,你,并不是孤单一个人~

那个和你一起吃路边摊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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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有风,小而温情。一条河从山谷蜿蜒而下贯穿南北,这便是奈河。祖辈流传下来的名字,常让初来的游客听罢虎躯一震。我们早已习惯,每天走过奈河桥,过着时而天堂时而地狱的日子。河东一道窄路,两旁交冠的法国梧桐,白天舒缓宁静,夜晚便是锣鼓喧天的夜市。充斥着粗制滥造的旅游纪念品,十块钱一件的地摊衣服,不甘寂寞的男男女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类小吃。

没和小黑在一起之前,我从未在夜市吃过地摊。习惯吃干净明亮的食物,对地摊环境接受无能,满眼油腻肮脏的小马扎,赤膊的北方男人一边撸串一边和身边的姑娘聊得风生水起,摆放食物的摊子上方苍蝇乱飞,油锅滚烫。。但后来认识了小黑和一帮好基友,没办法,年轻的小黑同学眼神明亮,把一盘刚出地沟油锅的麻辣烫推到我面前,满含期待地看着我吃,现在回想那种情景,有点像是某种帮会仪式。

麻辣烫下料生猛,孜然辣椒面麻油,一嘴下去齁得我差点没哭出来,小黑忙把一大杯冰扎啤咣当拍我面前,一口灌下去满嘴的味觉细胞仿佛重生了一样爽的冒泡,食物粗糙,啤酒凛冽,却有一股说不上来生动和亲切感,就这样征服了我的胃。

年轻人的夜晚仿佛格外漫长,那时我,小黑,大鹏,梅子还有邦邦,每天打着地摊公社的旗号胡吃海喝。地摊嘛,反正便宜,麻辣烫五毛七毛一串,可以炸可以烫;新鲜花蛤十块钱一大盘,一定要多放辣椒和姜片吃着才过瘾;胖子大姐的鱿鱼一块钱一串,便宜又新鲜,小黑和大姐混得熟了,每次都会送几串;五块一只的疯狂烤翅摊前总是排好长的队,不过排队也不闲着,刚好旁边一个冰激凌店,一边吧嗒吧嗒舔甜筒一边看着烤架上吱吱冒油的鸡翅,一个不小心差点把手指头咬了……

最讲究的当属最北头的老奶奶自制酸奶,夜市老字号,去晚了都买不到的节奏,因为老奶奶年事已高满头华发,每天就做两箱,踏着三轮车载来,卖完就走。泡塑箱子里齐整整码放着几十个玻璃瓶,瓶子里浓稠的酸奶爽滑可口,不泻不粘,十分正点,不过每次喝到最后一点时都比较难吸,又不舍得放弃,须得大力嘬吸管才可,又因为奶瓶是回收的,所以大家都围在奶奶摊前,吸管声呼噜呼噜此起彼伏,煞是好玩。

那时的快乐就是这样,纯粹而不昂贵。男孩子没节操地评论姑娘们晃来晃去的大腿,拿着手机跟在人姑娘屁股后面玩摇一摇,我和梅子挨个摊子淘小玩意,还有每天骑着改装摩托车招摇过市的二逼青年,后座低音炮里凤凰传奇的神曲震天响,一溜儿的跑马灯简直闪瞎眼睛,所过之处骂声一片……无数个山风徐徐的夜晚,奈河水倒映着岸边灯火辉煌,一波一波的水纹卷走孩子们放肆的青春。

那时的我们年少轻狂,爱情友情辛辣浓烈一如麻辣烫,味足才能诠释到位。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待我再长大一点,就会嫁给眼神明亮的小黑同学,届时梅子做伴娘,邦邦他们做伴郎,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就这么笃定地口出狂言,年轻真是天真到不知羞耻,以为整个世界不过盈盈一握,你不放手,别人便不会走,你肯低下身子吃地摊,他便会爱你到白头。

后来和小黑分手,日子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再也没去过夜市吃地摊,因为我有一颗玻璃心,怕看到别人投来怜悯的目光,也怕看到摊子上坐着的男孩女孩,撩动我那发达的泪腺。每每大鹏他们叫我时,便回,珍爱生命,远离地摊。

我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好孩子,悲伤片刻很快原地满血复活,到现在,成长为基友圈里铁骨铮铮的女汉子。地摊,麻辣烫与啤酒,小黑同学,都已风化为一段活色生香的回忆。

是否你心底也封存着一位眼波流转的地摊姑娘,她陪你一段时光,你们相爱于微时。因为种种,最后却没在一起。时间改变初衷,你们相约一起去的地方,一起吃的美食,许久以后都换了另一个人陪你达成。而那个温暖你单薄岁月的姑娘,你或许已记不起她的脸,却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年少情怀。

文   赛马
图   pickerel yee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