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地吃

假期请小侠读汪曾祺先生几本关于美食的书。小侠毕竟是新世纪的新新人类。对于我要求读的书,总是持大大的疑问,不情愿读下去的样子。她在拿起书的时候抛了一个问题给我:妈妈,他们身处战乱,惶惶然四处避战,怎么还有闲情品尝美食?更何况那个时代,缺吃少穿的,怎么会有美食?

小侠没经历过仅能果腹时期。却有这样的疑问,现在的孩子们真是长进了。我虽未有吃不饱肚子的经历,但从小不知零食两个字怎么写。儿时吃饱肚子的饭倒也有,但主食永远不变,菜是少量且不可口的。中学住校期间,更是因为饭食不可口,宁可饿也不吃饭。虽知过了吃饭的时间再无它可吃,却仍是咽不下眼前的饭。

关于吃饭,乡人皆以能吃为要。至于好不好看,好不好吃,则在其次。一家人,若是孩子不吃饭,母亲不会自评饭食不可口,反而对孩子横加指责。这里我想说的并不是母亲辛苦不辛苦的事儿。只是想说在那个时节,人们对吃什么,怎么吃竟然并不讲究。

女人们不讲究,于是男人们只好仨俩相约,凑份子钱一起改善生活。孩子们则无缘于此,只能吃妈妈煮的饭,妈妈也因为生活拮据的问题,有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自然更不会拿了钱在外面换口味。

其实,即便是日常吃食,只几样,只要肯花花心思,换个花样来吃,想也不会让家人腻口。但妇女们突然能顶半边天了,她们要出去劳作,要在家带孩子,还要照顾家里的老人,于是生活竟然变得不堪负重起来,竟难以精致。不要说孩子因为饭菜不可口不吃饭,就是其它原因不吃饭,也不会有妈妈在意的。不像当下的孩子,一家几口人围着转,人人手执一碗,给孩子喂饭,自然这样也不好。

想起以前曾读过齐白石老人家的一篇关于葱花饼的细节,他说葱花要七分白,三分绿。那时节读到这一句,便有一丝切好的葱丝儿自眼前飘过。一个名震海内外的画家,竟能就葱花饼写出这样的细节来,不得不佩服大家对于生活的讲究。

汪曾祺老先生写吃,不像唐鲁孙,写尽大家名家所吃之名贵食物,其讲究、做法、吃法皆是我等凡夫俗子所难能及。汪老则是家常吃食儿,写尽吃法,也写尽食物的灵性与美味。与唐鲁孙相较,显然我更喜欢汪老。喜欢他把每一种食物当宝贝一样地拿来写,把天下不起眼的食物做出或者吃出不一般的滋味儿来。

汪老之所以能这样,原因就在于讲究。不轻视任何食物,更不会藐视吃任何食物的人儿。当然唐鲁孙他老人家,写的虽是高端食物,但也同样体现了两个字——讲究。什么时节吃什么东西,该怎么做,怎么吃,都有详实的描述。

现代人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节奏快了。能吃的食物太多,却囿于没时间讲究。一个人的时候下馆子,两个人的时候结伴下馆子。极少自己下厨,更不知时令食物是什么。怎么做,怎么吃,便模糊不清了。

虽然也有许多美食爱好者在践行着自己动手的习惯,却仍见许多人在吃别人煮的饭。他们不讲究每天每顿吃什么,只讲究在哪里吃,什么好吃。这便是不讲究。蔡澜曾在博客里写过自己的漱口杯,产自伊朗的搪瓷杯。他说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对于自己日日相对的物品能不加以用心,能不选自己喜欢的精致物什。吃也一样。自己煮的食物,终需用心去研究体会食物,时令,火候,煮的时间,凡此种种,才能煮出讲究的食物来,方能对于食物说出一点门道来。

人生际遇,皆怕讲究二字。讲究不是拿三道四地挑毛病,而是对于一物一事的用心了解。然后对于因缘份而相遇的事物,用心,去做。

文   杨燕妃
图 Yue Tian循CC协议使用

醉于夏夜

酒,不可说。醉于酒,又有太多可说。其实,也不完全是因为酒才醉。我从来没有喝醉过,只喝吐过三次。

第一次是上大学的时候,喝了大概半瓶的红酒。我清楚记得那是五月的最后一天,因为第二天是我最喜欢的六一儿童节,然后再一个月放暑假,再两个月开学后面临重新分配寝室。我们那一届比较幸运,住的是新公寓,崭新崭新的,四人一间,上床下桌,有阳台,墙很白——接新生时学姐送我们到寝室,一边羡慕地说阳台很好晒被子,一边淡定地说她们旧宿舍楼里有老鼠——当时,我们这些新人根本无法想象她口中的旧宿舍楼,光听“老鼠”二字就够起鸡皮疙瘩的了,倒数第二个到寝室的是一个从工科系读了一年降级转系过来的妹子,她向我们证实了学姐的话。

四个女生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吧。大一课少,印象里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吃饭、睡觉、打牌(学打牌)、逛街、看小说、看电影……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转系的女生搬走了。三人行,必有基情。相对来说,我和阿男走得更近。事实上,我们是从闹别扭开始,不知不觉就搅在一起……好到什么地步?我带她回去见了我妈,她非常喜欢我妈做的荷包辣椒,若干年后娃都两岁了的今天还念念不忘。人和人的情谊由片段时光堆积,经久发酵,沉淀,出香。而后,有缘聚合,也终会有离散。所以,在得知要重新分配寝室而被“拆散”后,我伤感了几分钟,并在某个傍晚路过超市的时候特别豪气地买了一瓶二三十块的红酒。

发短信把去图书馆上自习的阿男叫了回来,和寝室另一上海女孩,打算把这瓶红酒三等分。结果,只配酒的凉菜三等分了——好像有个滑溜的凉拌海带丝,细细的,和酸辣土豆丝差不多粗细,加了很多蒜末和辣椒,用筷子挑起一根,总看不到头,于是用嘴一寸寸地唆,辣得呱呱叫却很过瘾,辣了就喝红酒,上海姑娘吃得少,酒也喝得少,红酒是按照1:2:3分,上海姑娘优雅地喝了小半杯,阿男喝了一杯多,我非常“土”豪地拿着酒瓶喝了半瓶左右。彼时说了什么已全然忘记,但酒的味道记得清楚,有点甜,有点酸,不够顺滑,后来经人体内部作用变得异常酸涩。我们差不多时间爬上床,唯独我凌晨两点醒来。说不出哪里不适,睁着眼躺了半小时又半小时。就在我忍不住下床落地喝了杯温水后,一股暗流涌上喉头。好庆幸自己不是长颈鹿。

那是我第一次勇敢地喝酒并呕吐。爬上床之前没有多话,吐完后特别想找人倾诉。倾吐我内心的不舍,感概人生,大概还想别人夸夸我的豪情壮举以及其他胡言乱语。在这之前,我看过许多姑娘喝多并失控,有的抓着人说话,有的哭得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有的半梦半醒喊着某人的名字……那时没觉得这些姑娘傻气,反而觉得她们勇敢。除此之外,心里隐隐觉得喝酒是青春豪迈的印证。因为我的表现比较冷静,没有发生太丢脸的事,自然也不觉得是醉,所以没有觉得酒这个东西有多可恶,也就没有学长学姐口里念叨的“老子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第二次喝的也是红酒,分量比第一次少。07年的夏末,和同事参加北京某户外俱乐部的露营活动,在辽宁绥中,第一次遇见北方的海。北方的海与南方的海有什么不同?北方的海更粗犷么?不觉得。北方的人倒是挺粗犷,姑娘们也很奔放,海边的比基尼乱花眼。那次活动去了200多人。

关于那次露营,印象里就四件事。一则,中途高速堵车,在高速上睡了两小时后被告知要下车步行,路途似乎有点遥远,我和另外两个同行的女生一起抬行李。到达目的地搭好帐篷后,不知谁用户外专用的小炉子煮了泡面,我蹭了一点,有泡菜,有卤蛋,有火腿肠,有玉米粒,那是记忆力最美味的泡面。一则,下午大家打沙滩排球和游泳的时候,我全身盖着薄毛巾毯(除了脚丫子)左手支着日常用的遮阳伞躺在沙滩上睡觉。那个午觉睡得舒服至极,唯一的缺憾是没被盖住的脚丫子以脚踝为分界线重了两个色。一则,夜幕落下时,同行的一姑娘拿出备好的圆柱形蜡烛在沙滩上摆字形:自己快乐。点亮的蜡烛映得她的脸红红的,却并不快乐。彼时不知她情伤,后来为她不值得,她是一个极好的姑娘。一则,我们仨均分了一瓶红酒。看着满天星辰,听着海浪翻腾,我忍不住群发短信骚扰了那个点还没睡的人们。那一刻的美好我想和他们分享,不过他们大多都以为我喝醉。打电话给阿男,她也问是不是喝多了。另外两个姑娘也觉得我喝大了。彼时想大家真无趣啊。一则,第二天六点醒来,借用旁边民宿的厕所,待了大半个小时,先麻了脚,后空了胃。略洗漱后,在海边蹲着发呆,细沙清凉,海水扑腾着向我袭来,但都死在了大脚趾前方33公分的沙滩上。那个早晨,没有暖胃的白粥,也没有关怀的热汤,特别想念我妈,想念远方的某个人。

后来同事说那晚喝的是赤霞珠,她最喜欢的一种。我对红酒没有研究,只有舌头最直接的感受,好喝或不好喝。那晚的酒好喝。就着繁星和大海,酒也变得深邃晶亮,入喉后在身体里蔓延开放,结出许多红色透明的小泡泡,悠哉地游走,快乐地碰撞。

第三次是拜倒在腹黑的客家米酒上,就若干天前的事儿。米酒嘛,无论是名称还是色香味都给人以百分百小清新的感觉——甜甜的,很好喝,看似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后劲什么的对于我这种“一口红”来说,相当于秒杀。

索性是在朋友小猪的家里,桌子上除了玻璃瓶装的颜色深浅不一(年份不同)的米酒,还有她嫂子准备的客家小菜豆干、咸笋、酱鸭,以及现煮的芋子饺——芋子,一种小个头的芋头,在客家人所在地区是极为重要的农作物,农谚有云“番薯芋子半年粮”,芋子既是主食也是菜蔬。和传统面点不同,人们说的三鲜包的“三鲜”为包子的馅料,而芋子饺中的“芋子”却是制作面皮的主要材料。芋子带皮煮熟后,去皮捣如泥,与番薯粉、适量精盐混合,擀成面皮,和饺子皮类似,又更粘软些。芋子饺的内馅则比饺子馅丰富得多。客家人喜欢的笋(干)丝、香菇、萝卜丝自然是少不了的,再就是瘦肉、虾仁和葱白等。小店里煮的芋子饺有清汤,并洒了葱珠,是比较南方的清爽吃法。小猪家煮出来的却有点北方,没有汤水,直接在一大盆芋子饺上浇生抽和些许醋,外皮滑、鲜甜、丝丝酸,内馅比小店的饱满许多。一口一个,刚刚好,心里突然有个声音说“这大概就是知足的小幸福”,忍不住就多喝了几口米酒。

嫂子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和我们说:“没关系的,喝完了直接去睡觉。”古旧掉漆的红色雕花床,有薄纱帷幔,睡三个人都有余,我一个人在上面滚来滚去。夜里还好,凌晨五点的时候突然就醒了,于是必然地重复了以往“喝醉”后的经历,并且是双倍的经历。

一直到转去另一个县城的长途汽车行驶上高速后,一阵阵的风把我吹得和蛇精病差不多,两吐两拉后昏沉的状态才稍有好转。所以,客家米酒,我记住你了!

细数下来,似乎每次喝酒都是在夏天。毕业是在夏天,第一份工作是在初夏,去到新的城市是在夏末,和朋友相约出游是在仲夏的海边……大概夏天是最适合看星星、喝酒、闲扯、出走的时节,又或许夏天会产生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人变得活跃。

夏天的酒,从来没有喝醉过,是因为不会喝酒,喝多也多不到哪儿去——工作应酬也好,有时朋友饭局也好,从来也没举杯过,这偶然的“喝醉”和必然的“喝吐”只是友情概率事件。

图&文  雷莉莉

这个夏天,以西瓜的名义爱你

炎炎夏日,西瓜无一例外是第一必备清凉品。有人说,没有西瓜,不成夏天。也有人说,得西瓜者得一清凉夏天。西瓜,仿佛专门为夏天而生。这个夏天,烈日再热情,我们从不辜负西瓜陪伴的情义。这个夏天,西瓜向我们讲述三个小故事,希望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清凉感。

一个小女孩路过西瓜摊,硬是哭闹不止央求着大人买西瓜。大人诧异,平日里的乖乖女为何如此无理取闹。当小女孩蹦蹦跳跳牵着父母的手回家分瓜时自己最后拿起一块西瓜说:我看到那个讲新闻的阿姨说有卖西瓜的叔叔辈城管打死的事,所以我想我们买一个西瓜说不定卖瓜叔叔就可以卖完早点回家了。全家愕然,原来是有“理”取闹。

小女孩不是惦记着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是挂念着陌生人的安危。一个小小的西瓜,承载着她满满的善意。不懂得什么市容管制的她只知道生命难能可贵,她给人们在浑浊社会逐渐麻木的心灵上了清凉的一课。

一座城市,总有自己独特亮丽的风景。一个清晨,最开始活跃的总是千千万万的环卫工。他们领着微薄的工资,却干着最辛苦的工作。不管心里是否平衡,日复一日地默默打扫,不分严冬和酷暑。于是,有这么一群帮女郎在清晨甘愿放弃舒服的懒觉,赶在环卫工上班前给他们送去热腾腾的早餐,不顾高温的威胁笑意盈盈地给这群可敬又可爱的清洁工送去冰爽西瓜。她们说:不想再看到有报道说有环卫工中暑热晕甚至死亡。希望人们都可以给身边的环卫工送去一片清爽的西瓜。

城市的最亮丽的风景往往是流动的,温情的。环卫工在努力维护一座城市的风景时,在他人眼里他们也成为一道风景。帮女郎做的其实是大家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做到的。一片冰凉的西瓜加上一个清爽的微笑,可以让在高温环境下的环卫工源源不断从心底感受一股清凉。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一个故事带着回忆的色彩,却不伤感。小时候的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地在更多的西瓜上留下自己的“齿印章”,然后不带吐籽地狂啃西瓜。不肯给你买雪糕却会给你买西瓜的父母和老人只在一旁笑看。长大后,我们在寝室里独自抱着一半西瓜一勺一勺挖坑,却没有想过家中的亲人正靠着你小时候吃西瓜的贪婪模样汲取一丝夏的清凉。这么多年我们还没学会分享,分享你的快乐与清凉。

我们从西瓜里得到凉意和满足,他们从我们这里感受清凉。有爱的父母甚至为孩子量身制作西瓜装,希望护孩子清凉过夏天。这听上去有点搞笑,但拳拳爱意毋庸置疑。当网络上疯传雪糕里有十几种添加剂时你才幡然醒悟小时候让你吃西瓜而不是雪糕是出于健康的考虑。那是爱的缘由。你才想起那些年你所吃掉的每块西瓜都浸着满满的爱意。

夏天,永远有爱西瓜的理由。因为西瓜,你也有了爱别人的理由。不管是小女孩那样的善意,还是像帮女郎那样的朴素愿望,或者是亲人对晚辈的关爱,我们总可以为自己的爱找一个出口,让爱获得一个表达的机会,让清凉能够在这个炎热夏天蔓延开来。

这个夏天,请以西瓜的名义去爱身边的人,共同打造一个属于你我他的清凉世界。

文 宁馨儿
图 Toshihiro Gamo 循
CC协议使用

采薇采薇 薇亦柔止

《红楼梦》里贾府的饮食是一特色,别的不说,只看刘姥姥游大观园一节中的一道茄鲞就足见其繁复讲究,直让村妪感叹“倒得十只鸡来配它”,想必读过的人都有印象。但再好的东西成天吃也会腻,所以比起玉粒金莼,描写精致小菜的笔墨也颇多,比如宝玉探望宝姐姐时就专程要吃“姨妈糟的好鹅掌鸭信”,雪天里配着家常小菜吃酒,更生暖意。

按理来说宝钗这样的“贤人“是最不讲究吃食的,但是第六十一回里柳家的却提到一句“连前儿三姑娘和宝姑娘偶然商议了要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来,现打发个姐儿拿着五百钱来给我”,不但不让人觉得宝姑娘嘴馋,反而人物形象更灵动起来了:一来宝钗毕竟是个小姑娘,偶尔为之只觉得她也有活泼的一面,再说了这是和三姑娘“偶然商议”的,并非她一人的主意——这也就解释的通了;二来枸杞芽儿并不是什么精致菜肴,只能算是乡间野菜,便宜得很,但正是这冷门的野菜更显探春和宝钗品位精致独特,这偶尔的淘气也更富有情调。

当时读到这一节觉得亲切无比,便是因为我家在农村,每年春天餐桌上少不了的是各类野菜,加之刚刚走过只能吃酸菜和咸菜的冬天,更觉得这野味鲜美无比。可以说谈到春天的记忆,一半是黄土高原上漫山遍野粉色的杏花,另一半便是这碗里青嫩的野菜了。

枸杞在西北也是常见的植物,以宁夏的枸杞最为有名,虽然遍地生长,但是却从没见有人吃过,大概是因为土地贫瘠,长出来的枸杞芽儿不如书中那般美味吧。贾府里一碟子茄鲞都得十只鸡来配,大概这枸杞芽儿要做的好吃也需颇费一般功夫呢。

后来看到《茹草编》中一句:“枸杞头:昨有道士揖余言,厥惟灵卉可永年。紫芝瑶草不足贵,丘中枸杞生芊芊。摘以莹玉无瑕之手,濯以悬流瀑布之泉,但能细嚼辨深味,何以勾漏求神仙?”,这才知道原来枸杞其实是非常讲究的野菜呢。至于西湖莼菜之类,虽名为野菜,却也因为文人墨客的频繁光临跟着出了名。

也是因为家乡可食的野菜太多了,最常见的是人工种植的苜蓿,这个现在在不少地方的餐馆都可以见到。还有大部分野菜采自深山里,“米心菜”开的花就如同一粒粒圆圆的淡黄色的小米;还有薇菜,我们却叫做“鸡娃菜”,大概是因为薇菜刚长出来的时候带有紫红色的绒毛,像极了刚破壳的小鸡崽;有一种叫做“茹爪”的野菜,它的藤蔓上长满了小刺,有淡淡的药香味……更多的野菜都只有些乡野间呼唤的土名,学名是什么就不知道了,在别的地方也没见到过。至于车前草、荠菜这些“普通野菜”几乎没人吃的,因为味道实在太苦。

野菜在春天也是次第出现的,所以我们只需赶着吃最新鲜的嫩尖儿,吃上那么两三回,就有新的品种长出来了。

首先破土而出的是苜蓿。因为苜蓿长成以后都被用作饲料,所以一般被种在条件最恶劣的田里,留不住水汽的沙地、地势陡峭的坡地、杂草丛生的荒地,只需要撒上种子,苜蓿就茂腾腾地生长起来,并且很快形成了黄土高原上最早的春色。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春天的信使。或是行路,或是牧牛,或是耕种,总之远远地瞧见圪梁梁上一抹绿色,就知道谁家的苜蓿率先长出来了,这时候在村里人群聚集的地方说上一句,妇女们就都兴奋起来:“走,后晌掐苜蓿去”!我家乡方言对采摘中不同的动作有各种精准的叫法,掐、揪、折、捏之类,而不是笼统地称为“采”,这其中固然有着农耕文明深重的遗传流淌在血脉里。

掐苜蓿是妇孺儿童的活儿,因为它更多地带着游戏的性质。一般是妈妈或者奶奶带着家里的孩子一起去,大人们拿着大号的“盘垄”(一种植物枝条编成的篮子,比较笨重),小孩子们用的是小一号的篮子,许多人家里都会有这样一个拳头大小的小篮子,那是专门给孩子学习各种农活用的,这小篮子春天的时候用它来摘野菜,夏天的时候用它来盛樱桃。我就有这样一套完整的工具,除了一个竹篾编成的精巧的小篮子,还有一把小锄头、一把小铁锹,平日里大人在农田劳作,小孩子就一边捣乱一边跟着“实习”,几年后也就成了种庄稼的一把好手。

谁家的苜蓿先长出来了,就去谁家地里采,这是在大家眼里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需要去跟这块地的主人讲,反正苜蓿家家都种,一伙人凑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干活,时间过得飞快。一般苜蓿的主人都不会介意有人去自家地里掐苜蓿,一来苜蓿长得飞快,掐了还能再长起来;二来苜蓿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庄稼,只不过是用农田的边角料种出来的而已,它的主要用途是长大了作饲料。当然也有个别小气人家会不高兴,但是管他呢!谁让你家的苜蓿这么耐不住性子先长出来的?主人要是敢来阻止大家或者表现的不情愿,就有几个泼辣妇女调侃这家人太小气,反让他下不来台。在农村太小气不懂得和人分享是很难过下去的。

南京人也有吃野菜的习俗,尤其春天常看到有人在郊野甚至公园的草坪上找寻野菜,我忍不住好奇还问过一位婆婆,大抵是马兰头之类的,在南京的餐桌上偶尔也能看见苜蓿,但都不是嫩芽,却是长了十天半个月的那种,而且叶片一律清瘦,但是偶然能吃到一次便觉得分外亲切。至于二月兰,虽然也是一味野菜,但是却不曾见人吃过——也是,二月兰花开轻灵如同薄雾,古人尚且说“自织藕丝衫子薄,可怜辛苦赦春蚕”,今人又怎肯食之?季羡林老先生又写就一篇《二月兰》,老祖浮动在二月兰中的身影怕是能惊起每个人内心深处栖息的一缕哀愁吧。

满目山河空念远,学校有8个食堂,校门之外的后街勉强也算汇集了世界各地的美食,我想着的却是家乡最平常不过的味道。我们单位的食堂隔几天便有一道野菜,除鲜嫩之外更有人工种植蔬菜所没有的特殊风味,每每让我想起小时候家里采摘食用各种野菜的情景,加之食堂大师傅手艺无双,听老总介绍曾经专业为空军食堂烧菜,赞不绝口,所以我总是为了口腹之欲,在中午冒着被拦住加班的风险回去吃食堂菜,虽然肚子圆鼓鼓地出来便要奔波在大街小巷找广场舞大妈聊天,心里却也满足得很。

除了摘回来现吃之外,我们家还会把苜蓿用水焯过之后晾晒,完全风干之后就封入袋子里,等到冬天取食。彼时春天刚刚过去不久,很多人未曾想到晾晒蔬菜准备冬粮,我母亲却想到了,足见远虑。因此晾晒干菜的人家很多,但大都是夏季开始晾晒萝卜扁豆之类,这苜蓿却是我家独一份才有,煮一锅香喷喷的米饭,用腊肉炒了发开的干苜蓿,苜蓿充分吸收油脂变得软嫩多汁,腊肉的油气被抽走也更具风味,橙黄透明的腊肉配上碧油油的苜蓿,不仅好吃还挺养眼!

至于薇菜、米心菜之类的“大菜”,都长在深山里,那就不是小孩能干的事情了,一般如果我和妹妹提起想要吃了,都是我父亲一大早就拿着一个大袋子出门了,等到晌午快吃饭时他就能扛着满满一大包回来,除了野菜还有新鲜木耳、蘑菇、灵芝这些别人不容易发现的东西。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除了我们自己吃,有一大半他倒分给别人了,父亲“挥金如土”名声在外,有什么人家需要灵芝之类极难寻找的东西做药引子,都是直接来我家讨要,直到现在还是如此。

说到薇菜不由得想起《诗经》里的一首《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讲的是士兵思念故土亲人,但却归乡无期。离家求学这么久,多年未曾见过家乡的春天,薇菜的滋味,我也是全然想不起来了。

文  李铁柱
图 Chiau-Bun-Ong循CC协议使用

那么,请和我一起旅行、吃美食

冥冥之中还是凑巧遇见了未曾多留意的你,从熟悉到陌生,这段关系的突飞猛进让我觉得有些措手不及。生活在烟火俗世,你我的关系交互还是避不开最不能免俗的吃喝二字。

第一次和你吃饭,是在日式料理店,尚不熟悉的关系,只敢小心翼翼点一份猪扒饭,低着头一勺一勺舀着碗里的水蒸蛋,味道鲜美,抬起头,撞上了你的眼,看你入神地啃一块炸鱼骨,怎么说话也觉得不合适。最后猪扒饭凉,我也只是吃了一点点,匆匆一顿饭就别过。在那段心灰意冷的日子里,心里却有了一点点温度。

没想到能在不久的后来就在另一张餐桌上和你坐在了一起,那个有着一点点艺术氛围的越南餐厅,傍晚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墙上挂着一幅梦露的画,氛围温暖美好。坐在我对面的你一直在提你的青春往事,我独自喝一瓶啤酒,只是听你说看你笑,那是不曾见过的你。我还记得桌上你点了一桌荤食——凑巧我们都是肉食动物,唯一我点的一份木瓜沙拉,味道被做得甜腻而失败。我想告诉你,那餐饭其实还好,有趣的回忆多亏是有你。

还记得那家泰国餐厅么?第一次和你分享我爱的美食。冬阴功,海鲜粉丝沙拉,芒果糯米饭,都是我青春岁月里留恋过的正宗味道。记得才发现那家餐厅时就迫切想找一个与我一起分享的人,自然想到了你。对了,那道后来去吃过的醉蟹钳,也是我和闺蜜无意觅得的美味,在这个不靠海的城市,它有些格外的特别。约你一起去吃,是我在第一口尝到时的小小心思,我记得你说过爱吃淮扬菜。后来,看你放一只蟹钳入口,却一直不敢问一声,是否合意?

最纠结的那顿夜宵,你的选择困难症最终败给了厨房的不专业,因为食材缺乏,你没有其它选择余地。于是,你那碗失败的小锅米线和我那碗已经泡软的牛腩面勉强慰籍了两个深夜犯饿吃货的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那个夜晚很美妙,因为有你。

现在是八月某个深夜的一点三十分,突然想吃广州的肠粉,北京的烤鸭,上海的生煎包,山东的煎饼,西藏的酥油茶,青岛的海鲜,武汉的热干面,湖南的红烧肉,原谅我突然的小贪心,我很想和你一起共享这些美味,在旅途。

你看,没有中秋饭年夜饭各种节日纪念饭,于是我只好把念头放在了所有能被牢记的每顿便饭上,想和你一起去享受它们,不管时光久远到何年,都是我此时此刻最小的心愿。

文  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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