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葱拌豆腐

没有父母在身边的苦逼上班族,不像某些幸福的孩子一回家就可以喊“妈,我饿了。今晚吃什么?”。我们只能绞尽脑汁想着,今晚吃什么吃什么好呢,然而一不小心就陷入了死循环中。今晚芥兰炒肉,明天丝瓜炒肉,后天咸菜炒肉……偶尔来个清淡点的,简单点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就好似小葱拌豆腐……

猴哥称菜市场那个卖豆腐的姑娘为“豆腐西施”。他说菜市场这姑娘长得不错,其实最主要是,豆腐西施喜欢跟猴哥搭讪,让猴哥自恋地以为是自己帅得渣渣。So,豆腐西施的名字就这样子得来了。不过两人是没戏了,豆腐西施她娘在隔壁观望着呢,估计猴哥这身段,她娘不怎么喜欢,虽然一口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地叫。

2块钱的豆腐,加上5毛钱的葱。在猴哥的教导之下,我的小葱拌豆腐厨艺也长进了不少。首先,在煮饭之前,先用盐水(冷水)浸泡豆腐,饭煮好,豆腐也浸泡得差不多了。至于为什么要浸泡,据说这样子豆腐在煎啊炸啊煮的时候,不会容易碎开。最主要是,出菜时的成品图也很nice。

生粉水也必不可少,在豆腐快熟的时候加入,然后再煮个2分钟左右,豆腐与葱与酱油被吸附在生粉水里,似胶似漆,白色豆腐,青翠的葱,再配上鲜香的酱油,出锅时豆腐还在滚滚地跳动着,貌似还没享受完这一趟小葱之旅……

再炒个青菜来个汤,盛上一碗颗粒饱满的米饭,再找部电视剧消遣,一边聊天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剧,一餐饭的时间也就如此消遣而过了。

说到豆腐,就不得不提小时候小巷里吆喝的“卖豆腐花”啦。炎日的午后,整个人昏昏欲睡,一听到这吆喝声立刻满血复活,伸手跟妈妈要5毛钱,带上家里的一个大碗,屁颠屁颠的跑去:“要5毛钱豆腐花”。大叔动作利索,三四勺就把碗装满,再淋上薄薄的一层蜂蜜,撒上糖精……豆腐深入记忆中,以至对豆腐的一切都觉得有爱……

有朋友问我,区区小葱拌豆腐为什么就能让自己那么开心?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不喜欢一个人在快餐店里扒饭。即使再简单的住家饭,因为知道有人期盼着,有人陪伴着,可以卸下一整天的面具,也会觉得胃口大开,心里美滋滋的。听说深夜君饭局再多,也会把晚饭留给家里人,大概也是因为这个缘由吧。

文  MISS猫在广州
图 Sugin Ong循CC协议使用

精致的食物,做给自己爱的人

九月中旬的夜已经有些微凉,季节的交替、昼夜的更换总会使习惯了夏日的身体措手不及。好在这也是一个食物丰盈的季节,梨子上市,填满了超市的货架。忍不住挑几个外表漂亮的带回家,咬一口,汁水溢于齿间,清脆甘甜。或者削皮切块,丢几颗冰糖,熬上一锅梨水,面对墨色散开的夜空,胃里暖暖的,心中便是淡淡的满足。

记得很小的时候,每次咳嗽,父亲就会给我煮梨水喝。把梨子从上方四分之一处切开,拿勺子把梨核挖空,灌上从菜场买来的土蜂蜜,再把切下的梨盖盖上。就这样在锅里蒸二十分钟,混着蜂蜜的梨水从盖子的缝隙处渗出,把整个梨子渲染得晶莹起来,老远就能嗅到香甜的味道。

后来长大,父亲再也没有给我做过梨盅,也许是觉得食物的精致对于锅碗瓢盆的日常总会略显矫情。而自己也开始离家,为生活的琐碎疲于奔波,宁愿直接啃着梨子嚼着冰糖,也懒得熬那么一锅梨水,更不用说像父亲那样做出一份独有的精致。

只是,一个人在外面的日子久了,慢慢适应了生活的忙碌,终究明白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于是开始尝试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找寻一种能够把控的平衡,认真地面对生活中的分分秒秒。记忆也陆续捡拾起那些曾经被自己遗忘的点滴,越发怀念。索性买了梨子,学着印象中父亲的样子,在夜深人静之时为自己做上一个梨盅。知道蜂蜜不宜经受高温,因此便把梨盅的内容换成了冰糖和川贝。有时候为了享受美味也会在盅底垫上银耳,上面铺着莲子和百合,再点缀几颗枸杞。出锅的时候银耳舒展开来,像极了盛放的花,虽然素雅依然惊艳。只是这种味道总和记忆中的味道不同,因此又去超市买回蜂蜜,入锅之前散上些桂花。这样,才终于吃到与记忆中吻合的食物,好似修补一张年久斑驳的照片,那种找回的感觉让人略微的心醉。

自己做过才知道精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雕出一个完美无缺的梨盖需要怎样的耐心与细致。因为麻烦,因为需要时间与精力,是做一次就不愿再做第二次的事情。即便作为一个爱吃的人,也觉得那种精致对于自己来说或许真的是一种画蛇添足式的多余。

然后明白,精致的食物,只会用心做给自己爱的人。唯有那份爱,支撑起耐心和细致,不会觉得麻烦,不会觉得琐碎,渐渐成为忙碌生活与烦躁心情缝隙中的一丝浪漫。即便只是看到自己爱的人那不易察觉的一蹙一笑,便是满心的欢喜,觉得再多的辛苦也是值得。

不是满足自己的胃,而是满足自己的心。这便是食物最本质的精彩,不需要多么复杂的刀工和调味,也不需要在食物的背后隐藏一个怎样的故事。只是普普通通的食材,只是简简单单的用心,和爱的人分享绕于舌尖的余味,那份精致便已足够,那份满足也会在心中悄悄地生根发芽。

不需要言语,这份精致你只会做给你爱的人。当然,能真正感受到这份精致的人,也必然爱着你。

图&文  Eco源

要一起吃遍所有的日料店呀

一年前做交换生认识麦莉。异国他乡,两个傻逼,自打相遇,天天逛街。神奇的是在发现偏爱的衣服种类电影种类一部分音乐种类甚至对星巴克固定饮料种类的奇特偏好等等等等均一致之后,发现我们都热爱食物,尤其热爱日料。

后来我们常常去一起住的小区楼下的日料店。通常来说刺身我只吃贝类虾类,麦莉热爱鱼类,所以刺身拼盘很好解决,大部分塞给她就行了。但说真的在她的带领之下我开始尝试最基础的三文鱼,食材很好的情况下也会觉得自己不是在食一块油腻腻的肥肉。我们都很爱卷类,我特别爱掺了虾肉的卷,她喜欢天妇罗,所以无论在哪儿我们都会问有没有炸虾的卷。

说回这个离公寓只有五分钟步行路程的小日料店,明明是日料却有非常棒的热锅卷类。来我跟你描述一下,你感受一下,寿司米里卷着热乎乎的龙虾肉,淋上滚烫的芝士酱,都不管它里头裹没裹牛油果了只要有龙虾加奶酪就足够让我激动得流眼泪感觉幸福得升天。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好多我们常吃的好吃的卷,把菜单上有虾的都试过一遍之后发现所有的都不可割舍,心心念念。

有一回带麦莉来我们公寓,还有我一个软妹日本室友一起玩儿。去超市买了喜欢的梅子酒跟清酒跟不认识的不知道什么日本酒还有一大堆吃的,回家关了灯边聊天边吃边看电影,看完了还不尽兴大晚上走去小日料店打包了两份卷回家继续吃。酒上头了一丢丢,那个感觉特别棒。莫名地开心,觉得酒友人美歌甜,觉得夜色如水生动,觉得这世上没有忧愁,觉得欢乐无穷无尽。

当然也一起试过别家的日料,无论是常去的购物中心附近yelp评分不错的日料店还是一起旅游异国他乡的日料店们。每次都试图在保持体重与贪食之间找到平衡,每次都屈服于菜单上名字好听的食物,胃圆了又瘪瘪了又鼓。但我超级不后悔啊,好的食物太能带给人类幸福感了。

后来我回北京遇到了一些事情,麦莉也随之经历了类似的事情回到北京。我也不明白为何类似的事情每分每秒都会在不同的人身上一遍遍重复,这不免让人觉得凡事皆可预料,而能预料的都只会是难偿所愿。值得庆幸的是,好朋友与食物都还在,心情就有得救,就能把忧愁留在未来而有理由在当下使劲撒欢。他们带来的幸福感从来不会消失,从来不可能戛然而止,从来都会哗啦一下源源不断灌注你全身,安全又美妙。

北京的日料店遍地都是,但大多数都属于看到“用生命推荐”的评论慕名而去、吃完浑身不舒服悻悻而归,逼格高过食材新鲜度高过用心程度高过价格。我至今不理解为什么随便吃到小区里的日料店水准高过穿过大半个城市只为了去吃一顿饭的店家这件事情。

好在我们足够幸运,在麦莉离开北京之前找到了一家非常棒的店家。通常情况下,一顿饭里我吃到一个“啊!”就已经很感激也一定会做回头客。而这一家分明就是一串惊喜,从前菜到甜品,边吃边笑,开心得打转转。

我一直觉得鹅肝很腻,可是一点点甜味儿的热的鹅肝加着寿司米还有生脆的紫菜,咬下去就化掉了;我一直觉得鲍鱼就是鲍鱼而已啊不是每次都随便蒸蒸然后拿鲍汁拌饭吗,可是混着奶油汁儿煎,咬下去一嘴甜香;我一直觉得冷盘寿司卷再好吃也还是在吃同样的酱料拼食材,可是虾肉牛油果混着特制的闻起来就很香的酱汁吃掉一整份根本不可能是问题嘛;我一直觉得布丁又容易长胖又只是甜腻而已,可是抹茶味儿是怎么样可以做到那么浑厚又清爽的。说不完啦,一说就想掀桌立马打个车再去吃一次。好笑的地方在于每次再去这一家的时候,我们舍不得试过的好吃的食物,又想尝试菜单上没吃过的,所以结果就是吃完一次就得溜一次好大的弯才能勉强把肠胃调整到可以入睡的状态各回各家。

很快,我们一起在北京闲晃的四个多月结束了,麦莉再一次回到我们认识的地方继续念书生活。我还是很喜欢吃日料,一跟朋友约饭就开始翻饭本上的日料榜单东比比西看看挑一家去试,或者突然怀念某一家跟麦莉食过的店就会再去一遍。相信她也是一样,抱着yelp找附近的日料店,看粗犷的美国胃们留下的点评分辨高低,或者更多的是经过任何一家日料店都会抬起门帘走进去试试。

想到她的时候总是觉得好笑,永远都相信事情会在最后一秒被解决别的时候瞎乐呵;见啥都笑觉得我的每一个朋友都特别好;每一天都在逛街大城市也逛小城市也买出国了也天天购物中心晃;每顿饭都在减肥,最喜欢点一堆吃一点全推给我;哦对了还喜欢把卷摊开把料吃完留一堆米……不数了,比星星还多。人美歌甜是真的,我没喝多也觉得麦莉人美歌甜。

不知道未来会在哪儿生活呢。我不知道,她也不知道。知道的是不管在哪儿一定会一起试掉更多的日料店,目标是全球喔。

文    Summer X
图 Johnson Wang循CC协议使用

乐清湾的番薯黄夹

昨日南京的天气太过阴冷,让人不自觉地怀念起故乡那一口温暖的番薯黄夹。对于这样平易近人的吃食,我一直很自豪。不要说别的地方,就连温州其他地方,也很难再有这小食,它就是独属于乐清的,平朴暖糯的味道就是相承了那么久。“番薯黄夹”是我硬用普通话翻译过来的,按理说它就应该用乐清话念,脆生生地张大嘴巴,把所有馋虫都直勾出来。

这其实是一样再简单不过的小食,就是将蒸熟的番薯与水磨番薯粉搅拌均匀后擀成面皮,用猪肉,豆干,香菇做馅,辅以生抽,粗盐,黄酒,葱韭等,洋气点还会加上半丁点榨菜,辣椒,包成饺子形状,入锅蒸至晶莹剔透色即可。

与糯米饭相比,有时候我更愿意选择它作为早饭,比起糯米饭吃了有时候会让人觉得饱登登,实肚子的感觉,番薯黄夹倒是永远的平和易消化。家人间直到现在还流传着小学二年级的我一顿早饭就可以吃五六个番薯黄夹的壮举。记忆里永远都是那场景,早餐铺前高高的蒸笼被揭开,透过缠绕着的白气,躺在白纱布上的番薯黄夹像极了肥肥糯糯的黄月牙,弯弯地对你直展笑意。

端着它们径直坐在早餐铺搭在弄堂里的简易棚下,记得儿时心散的我吃早饭时总是不认真相,爱看着从街角钻出的三轮车,爱别过头去瞅电器城里发货的老娘客,就连来往在扩音器里叫着要收购旧家电的声音我也要仔细去分辨一下,爱看邻桌的叔叔把白粥配咸鸭蛋吃得呼呼响,心想着下次我也要吃那个。急着有事情的爸爸实在等不住了,吓唬性地用筷子敲了敲我的手,我被吓得一愣手一抖,倒是把番薯黄夹里的猪油滴到了袖口上,虽然知道晚上回去要挨妈妈的骂,可带有一点“小恶心”地想倒是可以闻一天番薯黄夹的香味,觉得还是小开心的。

番薯黄夹是四季都有,但我一直觉得就属冬天的番薯黄夹最好吃。因为过年的时候,奶奶和大姑最疼惜我们这帮馋嘴的小孩,这些天,奶奶一定会亲自出手给我们包番薯黄夹吃。固执地觉得,世上最好吃的番薯黄夹一定出自老屋的老灶上。番薯黄夹们总是乖乖地贴在大锅上,静静地用风箱鼓着柴火将他们一点一点蒸得晶莹。

香味会慢慢地从里屋的厨房间飘到院落里,最鬼的我这时一定会离开嬉耍的小伙伴阵营,偷偷溜到灶台旁央求奶奶先夹一个给我吃,“阿奶奶,就要一个”,最疼我的奶奶这时候一定会先夹一个放在搪瓷碗里给我,让我悄悄地坐在楼梯角吃。自家做的番薯黄夹卖相虽然不佳,颜色也因为多加了番薯显得沉闷了许,可因为用料更足吃起来总是分外得安心,香甜。儿时的我总是坐在楼梯角,吧唧吧唧地吃着,吃完后就是连搪瓷碗底那浮油也要舔得干净。然后又可怜巴巴地把空碗朝向奶奶,一边又自做能人相地说要去帮奶奶拉风箱,这时候奶奶总是败在我的赖皮下,只得给我的碗里再预先透支几个。

记得那年最爱吃番薯黄夹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不能回来过年,电话打来时,阿妈说了句:你知道吗,奶奶这几天一直在念叨啊,说美国什么都好,就是没有番薯黄夹了,也不知道你这年过得会不会开心。这一提番薯黄夹,电话那头那个快二十好几,一直自称自己自立自强的姑娘倒着实哭得稀里哗啦的。现在自己也离家在南京求学,也体会到这番寄予在番薯黄夹里的思乡情,这几天我就一直在想,要是现在有几个就算散皮的番薯黄夹在我眼前,我也一定会吃得雀跃到不行。

番薯在我眼里一定是那样最暖老温贫,不曾背叛你我的食物,是它在困难年代救过我的祖辈父辈,并一直宠爱着我们。番薯丝,番薯条,番薯粥,番薯粉,番薯黄夹,当你尝尽大鱼大肉后,它一定是你第一个想起的心头好。高脚碗里黄澄澄的番薯粥,配一碟大红袍,半个咸鸭蛋,几叶豆干,加点腐乳,虾米,鮸鱼干,要是还有闲情就再咪一口番薯烧(一种用番薯做成的烧酒),日子就是这么的舒心惬快,哪里需要那么多“无空搓”(温州话,近于“瞎折腾胡闹”之意)。

如果你来温州,你到乐清,你去柳市,我一定会请你去那爿早餐店夹几个番薯黄夹吃吃,这时候你一定会明白虽然这座城市布满了冷冰冰的变压器,低压开关,变路器,阀门的广告牌,但这些都是假象,我再也没有见过哪个地方像它这般充满人情味,而这种温情就这样氤氲在每一件独有的吃食里,永远那么实在。

记得那时年纪小,最喜坐在阿婆庭院里的台阶上,远处的岐头山调和着它那美丽的黛色,乐清湾里刮来的海风有点咸咸的,我却永远有一碗满满的,别人抢不走的番薯黄夹。

文  朱秉粟 
图  Steve Johnson  循CC协议使用

人有四观,美食占一

“挑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疾病。”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对那些美食前无动于衷的人,我觉得他浪费了人生。

人有三观,可我认为,人除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外,还须单独把美食观拎出来。

如果男女之间,在美食享受上没有高度的一致,该会多么索然无味!且不说人一天三次要在饭桌上进行仪式,连约会、红白喜丧、谈判交易也须在餐桌上过招。而夫妻二人,你爱吃生煎包,可我嫌它寒酸,我最爱的黑松露,你觉得它有脚臭味。久而久之,就如分水岭般,让人如温水煮青蛙,骆驼背上搁稻草,总有一天觉得没法再和你共度晚餐(人生)。

《寂寞东京塔》里说:“结婚的好处就是能有人陪你一起吃饭。”遇到臭味相投的伴侣,共同研究美味,共同觅食,连心血来潮的馋意也能契合的话,婚姻的质量翻一倍也不为过。马家辉不就因为一条蒸鱼追到了现在的妻子吗?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在蒸煮焖烤煎烩中体会到一点艺术的美感,那活该你天天吃快餐地沟油。

还记得麦当劳第一次在中国上线瞬间让数亿小孩成为它的脑残粉,并成为了儿童节和孩子们生日时的开趴固定坐标。孩子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餐厅,拥有你最可口的佳肴。我的表弟,正处于一个除了M记、K记和必胜客之外啥都不爱吃的阶段。

小孩子没有美食观,会单纯被口味吸引,而更深刻的,亦或是更浅薄的,肉质、鲜度是无法辨别的,但M记能在流水线上面对众口难调的顾客,仍然保持高销量,必有它的价值所在,但却不能被称为美食。我小时候也曾迷恋过这些快餐店。并且内心,开始对母亲的家常便饭和父亲常去的大排档感到乏味。我心里惦记着的是它香脆酥软的炸鸡、甜筒、薯条和那个性价比极低的玩具。小时候,不知是否处女座毛病使然,我觉得大人口中的“好吃的地方”都是没有空调的街边档,铺着塑料桌布,地上全是油腻,胶凳子咯得屁股疼,这些地方,怎么比的上麦当劳那香香的、干净的环境呢?在那个年代,M记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奢侈品,和一顿米其林五星的晚餐。

但如今我长大,我也成了一个爱去没有空调的大排档,坐在胶凳上任凭屁股被咯得麻木也怡然自乐地吃饭的饕客了。

高中寄宿生涯的开始,是我的美食观的转变。那时候饭堂的饭菜难吃到了即使饥肠辘辘也难以下咽的地步,我开始思念母亲烧的菜,开始对那些口味独特食材新鲜的食肆留恋不已。而M记,逐渐成为了一个上厕所的地方。

成为吃货,需要天人合一的释然,需要细嚼慢咽的耐心,也需要情怀。小时候曾认为平常的食物,竟然成为了吃一次也觉得异常开心的盛宴。譬如家对门的肠粉档,用蒜蓉和豉汁爆香,淋上裹着厚厚肉末的肠粉,普通,却好吃到令人惊讶。它的煲仔粥,在石锅里成米黄色,黏稠的粥皮又厚又香。譬如初中旁边巷子里的云吞面档,里面只能坐三桌人,一家店只有一道菜。这些店,没有微博炒作,没有年轻人为它发朋友圈,没有任何美食评论提到过它们。可是那些自然而新鲜的味道,在我初到外面的世界,尝到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难吃的云吞和肠粉时,成为了我心中最有份量的所在。

吃货,如果不能做到在清淡茶饭中怡情,也不能在重口味食物中朵颐,就不算是合格的吃货,四川火锅,长沙臭豆腐,榴莲披萨,蝉蛹猪脑,百无禁忌,各取其味。

有人曾和我说,最爱和你吃饭,因为你不挑食,不减肥,不忌口。可以蹲在路边愉快地吃烤串,也乐于寻找环境优雅的料理店。生命在于尝试,去东南亚不要吃法国菜、去欧洲不要吃中国菜,无论去哪里,尝一尝本地菜,即便口味诡异到令人发指。想起第一次吃榴莲,第一次吃生蚝,第一次吃长得很丑的濑尿虾,都仿佛像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和恋人在国外一个美食匮乏的穷乡僻壤旅行时,为了订到一家好吃的料理店的位置,不辞千里周折往返,最后一块儿满足地打一个饱嗝。

可同行的一对情侣告诉我们,他们吃了七天的杯面。

请一定不要与“乏味”的人谈情。

最近回家,我对我妈说:你烧的菜,世上最美味。蒜香排骨,药材鸡煲,鲜到透顶。其实我吃了那么多年,从未好好赞美过妈妈的手艺。

也许小时候你认为平常的食物,会在未来的某一个瞬间,成为你魂牵梦萦的美味。

诗人黄庭坚曾在年老时偶然吃到家乡的面,热泪盈眶,一碗面如吃了一个世纪。“汤饼一杯银丝乱,牵丝如缕王箸惜”。

那些真诚的食物,无论朴素精美,皆是世间最高贵的美味。

文  钟婉仪
图  TMAB2003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