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如风少年和桑葚

他是我弟弟,小我三岁。

小时候我俩很像,倔强耿直,像鲁迅先生的头发,坚挺着,从来不会弯腰低头。我俩从来都是硬碰硬,所以我俩打架,在老家的胡同里互相追打。

20年过去了,回头看胡同里的两个小孩,阳光穿过枝枝桠桠洒在他们身上,那时的打闹变成现在嘴角的笑。

打归打,但是两个人好的时候也是真的好。小学时在校园里看到他,春日的阳光正好,校园里的老柳树发芽,绵软的嫩柳条轻飘飘地拂过他的脸,他笑得灿烂无邪。这个画面我会记一辈子,因为那个瞬间,我愿意他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我可以一直保护他。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俩开始不再打闹,变成了一种淡淡的情感,我在城东上高中,他在城西上初中,放月假总是错开,相聚少。我们在不同的轨迹上向前走着。青春期的时候陪伴我们最多的是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回忆里他少年的模样也是模糊的。

然后就到了非典时期,我们在学校封闭了50多天,终于可以回家了。弟弟早已放假,听妈妈说弟弟天天盼着我回家,有一次听到敲门声,惊喜万分地以为我回来了,结果开门后根本没人。妈妈说这些,弟弟满脸不好意思,是啊,我们从来都不好意思跟家人说一句爱,就连这种深情流露都会不好意思。

妈妈又说道,家里后院的桑葚长满一树,天天都会往下掉,吃也吃不完,就是这样,弟弟还说要给我留着,不然我回家后吃不上了。听妈妈说着,我就跑到后院看桑葚。

你们见过桑葚树吗?高高大大的桑葚树在结果的时候,满树都是黑紫色,好像比绿色的叶子都多。每年初夏桑葚吃不完,左邻右舍随便摘随便吃。用水冲一下,就能放心地吃,吃完满嘴甜,满手紫。

看着这满树桑葚,我觉得他真傻啊,可是我心里特别高兴,那种高兴让我现在想起来,嘴角在笑,眼睛湿润。

后来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读书,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偶尔见面总是尽可能地对彼此好。我们是亲人,也是朋友,经常会在微信上聊聊天,分享彼此的生活。

现在他终于迎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马上就会为人夫了。想起来,26年的时光里有我们跟他最亲,现在又有一个女孩走进他的生命,陪伴他终生的旅途,心中感慨。昔日如风少年,今天大人模样。为你祝福。

文  倪晓芳
图  Eyad Hainey  循CC协议使用

奶奶做的酱牛肉

奶奶过世已经4年了,我却时常能怀念起她,特别是在吃到牛肉的时候。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在2010年4月18日的午后,爸爸从北京打来电话。他说:“告诉你一件事,但你别太激动!”随后,我就知道了奶奶去世的噩耗。电话里,我还尽力劝爸爸不要太难过。可是挂了电话,我的眼泪就奔了出来。尽管当时生病的奶奶已经和癌症抗击半年了,可是我们总是认为奶奶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

第二天,我便坐上了飞往北京的飞机。一路上,我的情绪很不好。在安静的机舱里也止不住地伤心,脑子里全是奶奶,泪眼模糊。

第三天,就是奶奶的遗体告别了。中医院的太平间在一条窄小的胡同里,或许在哪天,我和奶奶还一起从这里走过。当奶奶的棺材被家人们抬出时,我的眼泪真的止不住了。奶奶再也看不到我了。

我们一起来到了北京郊区的墓地,在那里,我们看了奶奶最后一眼。不管我们哭得多么的伤心,可奶奶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在焚烧炉旁,我们一起烧掉了奶奶生前所有的东西。有衣服,被褥,还有奶奶的眼镜,首饰,以及奶奶天天都要推着去买菜的小车。我熟悉那辆小车的声音,每次听到它“吱吱呀呀”的声音,我就知道奶奶买菜回来了。就这样,看着它在大火中燃烧,往事又浮上眼前。

在我的高中时代,每天下午的放学时分,我都会沐浴在温暖的黄昏中骑车回家去。奶奶家所在的那条胡同里时而有老北京的载客三轮车在来回穿梭着。六点钟的上空总会传来远方醇厚的钟声。我一边骑车一边从兜里摸出零钱,在报摊前停下,取走一份北京晚报。到家时奶奶一定会在饭桌前等我,而饭桌上总会放着一碗喷香的酱牛肉。我放下书包,去洗手。北京的傍晚就这样开始了。

我很喜欢吃牛肉,而奶奶因为身体的因素是沾不得牛肉的。可是疼我的奶奶几乎天天都会做给我吃。其实奶奶做菜是不会放很多调料的,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奶奶做出的酱牛肉是那么的好吃。不淡不咸,却是百吃不厌。如今回想,可能是因为奶奶在做的时候很用心,也放了许多的爱在里面吧。

奶奶去世后,我就很少再吃到酱牛肉。即使吃过,那味道总感觉已经不再是自己期待的那样了。

文  李梦思
图  Yue Tian  循CC协议使用

可乐与王子

碳酸小王子是我大学室友,最爱喝可乐,巅峰时期一天三瓶。

王子长得并不王子,脸大,且平。腰不算粗,但肯定不细。乍一眼看着,胖。换上运动服上场,和虎背熊腰的对手一比,立马单薄。王子除了皮肤好,唯一的优点是肩膀宽厚,以前老是喜欢走在他后面,校园有个过道,一路狂风肆虐,宽肩可挡风,肉盾。当然这个优点也是缺点,整个人似乎被拉矮了不少,加上脸圆,总让人觉得很矮。其实王子穿上鞋,也是有一米八的。

微博刚流行那会儿,有人转了个蛋糕图片,用奶油堆了十几排百事可乐罐子,一堆人艾特了王子。那会儿王子还不叫王子,室友转的时候加了句:给碳酸小王子吧。众人哗然,从此便在宿舍叫开了。似乎王子还傲娇地说了句,我只喝可口可乐来着。

没人知道王子为什么那么爱喝可乐,也许是喜欢泡沫层层叠叠顺着舌尖沿途趟过食道再漫溯到胃里鳞次栉比绽放的快感,也许是觉得四十五度角仰头逆着光咕咚咕咚让可乐滚过喉结的画面无比性感,也许是高中某个妹子经常给篮球队的他带来一罐或两罐可乐留下了这个满是依恋与浪漫的习惯,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因为寝室没有纯净水而选择了可乐而已。总之,王子对可乐满满都是爱,超过课程,超过基友,超过外卖。

曾问过王子为什么钟爱可口可乐而不是百事,王子花了一大把时间同我普及二者的区别,综合所有的原因,简单的总结是,百事太甜。反正我就是喜欢可口 。

和王子关系最好的时候,夜里聊到两三点,鸡毛蒜皮到家国天下。王子很深沉,总爱看些让人听了名字就头疼的书,比如当我在各种现当代小说里摸爬滚打时,王子书架上已经接连换了黑格尔笛卡尔和培根,当我再看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什么时,王子已经接连翻完了论暴力论自由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不过王子说话诙谐,深刻的理论总能轻易的讲出,就像可乐给人的刺激一样简单粗暴,当然我也曾怀疑他是否就没看懂……

王子周围的人都知道王子爱喝可乐,于是一见到与可乐有关的消息,一定会第一个发给他,一听到可乐有关的事情,一定会想起他。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可乐杀精的传闻,不知道王子这几年被基友们艾特过多少次,但从他渐渐不转发不回复到再无反应来看,应该是腻了,也是醉了。

王子大一打完新生杯暴瘦十多斤,大二接着瘦,他把责任归咎于摄入过多碳酸。于是碳酸小王子一度远离了碳酸,这段时间他几乎尝遍了所有学校能买到的饮料,后来定格在橙汁和脉动身上。被广告班同学吐槽说功能型饮料不好之后,脉动也被拉入黑名单。从此桌上经常见到的,只有小瓶的橙色液体了。

王子不喝可乐了,我反而被带着了。以前一起买水的时候总鄙视说,少喝点可乐。再坏笑着说,对身体不好。然后故意拿一瓶不知什么的奇怪饮料,较劲一样,喝完。一起买水的机会渐渐少了,和旁人一起走着,口渴了便会自动拿一瓶可乐。于是被人说,少喝点可乐,再被坏笑,对身体不好。

喔,王子,不小心成了你耶。

后来的后来,王子桌上又开始有可乐了。那时候可乐瓶开始贴字儿,女神,男神或是什么。估摸着他已经快凑齐整套了。再后来,我们就毕业了,可乐开始贴歌词了,王子桌上最后一瓶似乎是: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

王子已经在美国念书了,不知美利坚的可乐和这边有没有不同。偶尔矫情病犯,买一瓶,四十五度仰角往下咽,大洋彼岸的王子,共饮一可乐,干杯。

文  鸥鸥鸥
图  Mr.TinDC循CC协议使用

金黄香甜的玉米糁粥

看大师写粥,有写不尽粥的意味。自惭了一会儿,又斗胆开笔。我喝过的粥自然不多,能写的也不过几样。要写玉米糁这个粥,不带乡愁的味儿,却有玉米的香味儿。

暑假的时候,在“南国书香”得来一本《明代衣食住行》。看到玉米是大明时候从国外传来的,土豆也是那个时候从番邦来我朝的,就连香烟也起自大明,刚开始称“淡巴菰”,当时的民众对这东西好奇、爱并恨着。到今天大约世间之人对烟的情感还是这三样儿吧。

我要写玉米,说这物什来我朝之后,不分土壤地好种,不分旱涝地好收成,不分长幼君臣地养人,那叫一个惹人爱。天朝国民对之产生了深深的爱意,推而广之地大种特种,一直种到今天。

在未离开家乡前,我以为美国人民住在我们的脚下,地球的深处,世界上只有东(冬)西南瓜,没有北瓜。一整个星球的人民都是喝小米粥一茬茬长大、变老然后消亡的。

后来,随夫在河南寻活路的时候,刚一下火车就吃到了“北瓜”。然后喝到了不是小米粥的一种粥。

玉米糁粥即其粘锅碗以及一切食具。它虽然易烹,但我敢打煮,若是让天下人选择煮小米粥还是玉米糁粥。见识过这两种粥的煮法的人,大约都会站在小米(雷军不要得意)这边来。

初到河南那会儿,我一边享受着甜丝丝的玉米粥,一边撇嘴,以示鄙意,把自己放在见过世面人的行列里。却又不得不在家苦练煮玉米糁粥的基本功。

河南广袤的平原,一般只种小麦和玉米,但当地人均拥地量实在太少,一年种三季,却难养得住人。河南人是中国的吉普赛人,他们不守家据我观察并不是性格里喜欢流浪,而实在是一个人几分地,靠种地活着的可能性很小,只能外出谋生。而我则是个从产煤大省跑去当地谋活口的外地人。

他们见识大,并不以我的自傲为怪。经常拿了几分地里产出的新玉米糁塞给我。我惶然地受了人家的礼物,却对于第二天要对送礼人表达谢意深以为愧。因为她们第二天一定会要求我对新鲜的玉米糁试吃作出评价,而我大约总会出下以下几种失败案例:要么是火太急,煮糊了,或者放的糁粒太多,还没煮熟就得端锅,不然就是放得太少,大侠少不得来一句调侃:今天要不要脱了裤子下锅呢?

夫君是调侃的话,我却不能不让自己进步。在失败了数不清的次数后。终于成功了一次,然后二次,三次。现在虽已不具备实操的技能,但要点还是在这里讲一讲为好。

煮玉米糁粥的第一要点是:水要大火滚开。水花儿开得老高的那种。其次,本人认为玉米糁不要再用水淘洗了。新秋的玉米,打开袋子便是香甜的味道。用勺子盛好玉米糁子,高扬,洒雪花儿般地落下,此时可以开中火,记得用勺子不停地搅拌,每一点都是关键。并且一步步紧紧相随,要流畅地操作下来,不能有半点儿迟疑的不连贯。

这样再煮三至五分钟,看那锅内开着平稳的、金黄色的花,便知是可以了。一锅香气四溢的粥即可端上来,人见人爱。

河南人制一种咸菜,叫苋菜疙瘩。几毛钱买一个回来,切开来便见其玫瑰般的深酱色,细切成丝,滴由滴当地产“小磨香油”(就是芝麻油了),旁边是一碗新出锅的玉米糁粥(话说中原人使用的碗那绝对对得起“海碗”这个词)。沿着碗边儿嗞嗞有声地吸起来,便是一个温暖的傍晚了。

玉米虽贵为粗粮。但玉米糁喝起来却是绵滑香甜,于色香味上不逊于其它食物。而我至今不知当地人是如何粗粮细作把玉米粒加工成糁的样子。而唯有这个“糁“字能确切表达它的意思。南来十余年,再未喝过那样金黄香甜的玉米糁粥了。

文  杨燕妃
图  tyle_r  循CC协议使用

大海边的三鲜焖子

一直都觉得我是一个可以四海为家的人,但是在离家很远的这个城市,纵使每一条街道我都已经能背过,它的繁华和喧闹也始终不属于我这个外乡人。有时候想想,人们常说的思乡大概就是在这熟悉又疏远的城市里迫切地想吃一碗家乡的焖子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吧。

最好吃的焖子都在家乡的街边小摊上诞生。这可能是因为它质朴得略显粗糙,它必须用粗制地瓜粉制作,做成半透明的粉块。在黑黑的铁板上淋上油,烧热,将粉块“嗞啦”一声倒在炙热的铁板上。在烟台的地摊上,因为有了油煎和焖的这道工序而变得与众不同。里面糯糯的,外面裹着一层焦黄的锅巴,软嫩而有嚼劲,口感非同一般。

记得小时候,常跟老爸在吃饭之前,偷偷飞奔到楼下的焖子摊先来一份焖子垫垫肚子。看着满头油光的大叔,挥动着小铁铲左一铲右一铲翻着焖子块,Q弹爽滑的生粉块便在铁板上跳起了舞,心中满是愉悦。就在“嗞嗞啦啦”声中,白而半透明粉块就煎成黄烙的焖子了,这时的焖子里面软而劲道,外面裹着一层焦黄的锅巴。大叔手腕灵活地将一勺一勺的调料飞快地浇在焖子上。蒜泥,麻汁,虾油,散发出来浓浓的鲜味。麻汁香润细腻,蒜泥热烈呛鼻,虾油鲜掉眉毛,就是那样一勺一勺随性地浇在刚从铁板上铲下来的焖子上,香气瞬间就给逼出来了!

在地摊上吃焖子是从来不用筷子勺子的,老板会在焖子上插上一把那种拧成麻花绳状细铁丝小叉子挑着吃。细细地捏在两指之间挑起一小块热气腾腾的焖子,颤巍巍地伸着脖子送到嘴前吹凉。不为吃饱,吃的就是这般情趣,粗糙又细腻。只叫人站在那里呼噜呼噜就趁热吃完了,抹抹嘴巴还能再回家吃一顿大餐。

现在焖子摊位已经隐匿了踪影,很少见到铁板小铲叮当作响煎出的焖子了。倒是酒店里的加了虾仁、海肠、鱿鱼花的升级版三鲜焖子大行其道。加了新鲜海产的味道当然更加鲜美,也算不辜负大海的馈赠。但记忆中的老街巷总是让人不停地流着口水,走几个路口那个飘香的肉饼铺,拐几个弯嗞嗞响的焖子摊,旁边的豆浆油条大棚车,后面那炸油饼的小推车,还有马路对面那个买点心乐呵呵的老奶奶……

看来我是该回家吃一碗热腾腾的三鲜焖子了。

文  小蘑菇一样傲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