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的那碗过桥米线

再次来到云南,一晃就是好多年。天很蓝,风很柔,水很绿。五年前,随着摄影发烧友舅舅的步伐,来到了这个美如仙境的地方。以至于那么多年,我都心心念念着这里。五年后,心爱的人牵着我,再次回到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但一切却好像都变了。

大家都说,两个人到底合适与否,要通过一场旅行来判断。我坚信这个观点,短短的旅行,足以见证着未来生活的模样。每个人原本都是独立的个体,两个独立的个体结合在一起,就要磨合,要融合,要包容。虽然也有争执,也有矛盾,但是遇见他,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去过云南的朋友都知道,那里民族文化风情吸引着人们向往的心,美食勾引了你们的胃。腊排骨,三文鱼,黑山羊,烤乳扇,丽江粑粑等等。去了云南那么多天,一路上都在吃。

一天夜里,我们饿了,决定出门找吃的。沿着大研古城的小道一直走,来到一家店面不大的小店,他对我说:“我们吃碗米线吧。”小店里的人很多,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空位,挤在一个小角落里坐了下来。不一会儿,米线上来了,热腾腾的砂锅里沸腾着鸡汤,依次把鹌鹑蛋,薄薄的生肉片、火腿肠、酥肉、银耳、酸菜、生菜放到砂锅里,最后把米线倒进去,这时,肉片和鹌鹑蛋已经熟了。我们也顾不及烫,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我是一个很爱吃米线的人,一日三餐无米线不满足。他是北方大老爷们,比较钟爱面食。此刻的他转头对我说:“难怪你那么喜欢吃米线,真的很好吃。”我们吃着锅里的米线,尝着砂锅旁边的汽锅鸡,仿佛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跃,灵魂都得到了满足。

这是我们毕业前最后一个国庆假期,我们遇到彼此前,都在感情中受过伤。彼此都不敢承诺明天,不敢说未来,是因为怕某一天分开的时候,会心痛。所以我很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无法确定明天你还是否爱我,无法预知毕业后我们会不会继续相爱着。我想要在明天到来之前,多爱你一秒。

美食能够带给我们满足,心爱的人在身旁,就连大排档也能吃出幸福的味道。我希望你能一直牵着我的手,寻找属于我们爱情的味道。

文 / 小肥鱼
图 / junierwong  From  pixbay

在贫穷的年代,如何吃好一顿饭?

前几天,老爸他们兄弟几个聚齐了贺叔叔乔迁。长辈们聚在一起,不知不觉间聊起往事:想起叔叔夹了大大的一筷子辣菜,结果辣的眼泪横流,哇哇直叫;想起二奶奶家的鸭子扑棱着翅膀追着老爸要鱼吃;想起大伯看着白胖的饺子下锅,忘记拉风箱被奶奶踢一脚骂一句熊孩子……

他们聊了又聊,笑了又笑。

奶奶去世时我还未出生,五十多年间与她有关的老物件、老照片早就无处寻觅,可是在爸爸讲述的老故事里她却一直鲜活存在着。

爸爸的童年生活的年代,物质极度匮乏,生活的艰难考验着奶奶的持家本领。她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家人的疼爱就是喂饱了再说。

春天的迎春才刚含苞,奶奶就开始搜寻河边、地垄的野菜了,那时吃的东西都很稀缺,挖野菜的人比地里的野菜还多。老辈人说过:“一到春天,桌子上连一根绿毛都没有,吃的都是前一年秋天腌制或晒干的咸菜或干菜。”为了在每天不变的玉米面窝头里包进时令菜,奶奶领着爸爸他们背起柳条篓子、带着铲子上山、上树挖野菜,当季产什么就采什么:荠菜、山蒜、榆钱、槐花、灰灰菜、婆婆丁、马齿菜、枸杞叶,回家洗净凉拌、蘸酱、小炒都清脆爽口,几口窝头下肚,碗盘就见了底。

现在人们挖野菜是为了尝鲜,那时人们挖野菜是为了不饿肚子。这些农家乐的最佳菜品老爸总是吃不够,对我和弟弟愁眉苦脸的反应,他一度愤怒无比。大概这菜勾起了他童年的记忆吧。

秋季天气变得干燥,适宜晾晒,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开始陆续挂出腌菜,胡同里弥漫着浓浓的咸味。奶奶把萝卜切成长条,然后把大把粗盐均匀的洒在上面,反复揉搓,促盐融化,杀出水的萝卜要用力挤干再摊在太阳下晒。奶奶把晒好了萝卜干用线串了挂在厨房的门框边,那些融入了粗盐和时光的味道的萝卜干,晒制的恰到好处:既有嚼头又不柴,撒上五香面、拌点红辣椒,咬着咯吱咯吱的,开胃又下饭。虽然齁死人,却是随吃随有的副食,陪伴了多少个漫长而没有青菜的寒冬。虽然吃的人打个嗝周围的空气都透着酸味,但却抚慰了空空的肚子。

西北风一起,奶奶还会做辣菜,和辣椒没关系,其实就是一种芥菜疙瘩,用材舂打成细丝,装进坛子里,倒上醋扎紧口憋个七八天即成。吃饭的时候端上一小碟,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那味道冲鼻子,一口下去,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过年时,就着带肉的饺子,绝配。那时饺子多是素馅,过年会在馅里剁入油渣、豆干、油条的碎末,这是花素。

最盼望的还是肉馅的饺子。老奶奶要求饺子大小要一口一个,于是练就了单手包饺子的技术,灵巧的五指一挤就是一个挺胸叠肚的小胖猪,在盖匾上摆成一排煞是诱人。老爸生在正月,生日当天奶奶会给他包一盘带肉的饺子。清晨那高高低低、叮叮当当剁肉馅的声音响彻小院,让其他几兄弟各种羡慕。如今那种过年才能得到一尝的美味期盼随年味儿一并远去了。

初离别的苦痛已淡,唯有回忆让人难忘。时间将记忆收进了他们的饭盒,无论走多远,那里都停留着回忆的味道。家常小吃或是青菜小炒,都曾填饱了肚子,温暖着心。

文 / 葱花
图 / 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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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蛋汤别样红

最初喜欢西红柿炒蛋这道菜是因为它的营养价值高。我是个健康主义者。为了不上火、不长痘,即使嘴馋得不行,我也能站在超市的零食架前,用理智小天使打败任性大恶魔。所以,自从在杂志上看到了对这道菜的营养分析后,我便爱上了番茄与蛋的绝配组合。当然,只是理性层面,而非感性层面。

结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不会煮饭烧菜的。油盐酱醋在我眼里,成了解不开、想不通的函数题。为什么一样的调料和食材,在外婆手中会变成色香味俱全的独家菜肴,在我手里就成了只是吃不坏肚子的熟食而已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连老妈都嘲笑我说:“你弟做饭都比你强出一大截呢!”要知道,我弟可是比我小了整整九岁呢!还是个小男生呢!这挫败着实把我打击得不轻。

而我结婚之后,一道西红柿蛋汤终于把我点开了窍!

记得在我大学毕业前的那个生日,我那只比我大一岁却样样精通的姐姐,大显身手做了一桌子的西餐菜,有鸡肉咖喱、香煎小牛肉,还要号称比西餐厅做得还正宗的罗宋汤。罗宋汤的食材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无非是几个西红柿、洋葱和土豆。调料也只是在出锅前放适量的盐而已。再无其他。做法更是傻瓜:把西红柿、洋葱和土豆切块,先热锅不放油,倒入洋葱和土豆炒干水分后,再加少许香油,炒出香味来,加上满满一大锅的清水,放西红柿进锅炖煮,煮至汤汁浓稠即可。

这罗宋汤最特别之处是,在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文火慢熬后,西红柿的果实全都化为汤里的精华。若用透明玻璃碗盛着端上桌,远看是一片沙沙的红,恰似那“日出江花红胜火”的红,鲜艳而夺目,而果汁与水融为一体,果肉烂熟,入口即化,土豆软乎醇厚的口感和洋葱挑逗味蕾的香味中和了些许番茄的酸劲,虽然没放一颗白糖,虽然也还是有点酸味,但这酸,爽口不刺激,解腻不反胃,一碗到底,恐怕还不过瘾!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西红柿的真正魅力。

之后,我在家里的餐桌上,时常喝到婆婆做的西红柿蛋汤。她的西红柿蛋汤又是另一番风味了。秘诀在于多加了一把金针菇和几滴芝麻油。金针菇多数人都爱吃,但也只是在吃火锅时少不了它的身影。而在西红柿蛋汤中,切碎了的金针菇特有的鲜味尤为突出,再撒上一把翡翠绿的葱花,真是绝了!在红色的番茄铺底的汤汁上,浮漾点点碧绿、丝丝乳白和金黄蛋花,赏心悦目的色调看着就已满足!

婚后不久,我和先生便开始了二人世界的小生活。每天我也多了一份洗手做汤羹的差事。因为要兼顾工作和家庭,我就少了心思去花两三个钟头煲汤。可是从小到大,每逢吃饭,餐桌上总少不了一碗汤,不管是浓郁的干贝排骨汤,还是清淡的冬瓜花蛤汤。一碗汤仿佛成了一种吃饭的仪式,成了一顿可口家常饭最好的结束。于是,在匆忙的生活节奏里,西红柿蛋汤成了我餐桌上的常客。我融合了婆婆和姐姐的做法,兼而有之地独创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先是将切块的西红柿用热锅热油翻炒一下,翻炒的时候用锅铲将西红柿挤出汁水来,然后便是加清水、煮沸后,放入金针菇,打下蛋液,滴上芝麻油,撒把葱花,调味、关火。

就是这样一碗西红柿蛋汤,简简单单,比不上山珍海味,却能够在疲惫的夜晚抚平你的胃,在寒冷的冬季温热你的心。看到我先生捧着那一抹别样红的汤水,一阵“咕噜咕噜”声之后,扬起心满意足的脸庞,在我的心底,渲染开了永不褪色的幸福。

文 / 小狐月
图/  
Brent Hofacker  From  500px

细水长流的豆汤饭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有吃不完的菜。” 几天前无意间在胡歌版《射雕英雄传》里听到洪七公说起这句话,觉得很好。

哪里都有生离死别,哪里又都很热闹。生活嘛,就是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其他的一切都是边角料,别在意也留不住,敞开胃口吃好一顿饭最紧要。 让一颗滚烫的心去伤去痛去冷掉,又在一碗热汤里被捂热。

前几日去面试,地点在成都的东郊记忆,老工厂改建的,素有“成都798”之称。面试前一晚就已经很激动了,久仰大名很想见识见识它的庐山真面目,似乎面试也只是陪衬。

第二日一大早就去了,面试完后有些沮丧,因为表现实在差强人意,出来后坐在长椅上失神片刻,心里却并不十分难过,一心惦记着好好逛逛东郊记忆。

那时不过早上十点,很是冷清,增添了一些沉郁的气质。逛着逛着却很失望,这里完全孩子气,空有艺术区的壳没有魂。如同现在遍地开花的仿古小镇,色味全无,哪里有一丝一毫的精气神。念起北京798的好,至少它让我感受到生命力、热爱、艺术性和趣味。

也许有些偏颇,管他呢。饿了一早上,现在要去填饱肚子了。

没有方向感分不清是哪个区,但是那家小饭店在逛的时候路过了两次,小黑板上写着菜单,大大的“豆汤饭”三个字第一次就吸引了我。这家店基本谈不上什么装修,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旁边的那家饭店正放着我喜欢的歌,抬抬腿正想进去却觉得哪里怪怪的,仔细一看才发现它的装修风格在个性与规矩间徘徊不定,两边都沾点,两边都没落着,就像一个穿西装的人唱着民谣,一个说rap的人打着领带,浑身别扭。此时回头看旁边的店,倒有一种老实本分,像在过日子。况且,单是“豆汤饭”几个字就够让人心生亲切了。

豆汤饭是成都传统吃食,很有点小时候茶泡饭的感觉,是最细水长流的餐饭。不过比茶泡饭更讲究更营养一点。正宗的豆汤饭是用土鸡汤的汤底做的,加上白豌豆、蔬菜、肉糜等主料配料一起熬制,出锅后再将喷香的一碗米饭舀进汤里,饭粒把高汤的色香味全部吸收,每一口都是浓郁的味蕾享受。

现在豆汤饭也发展了很多套餐,有牛肉的、排骨的、火腿的等等,我要的是一份煎蛋豆汤饭,一个圆圆的、黄澄澄的煎蛋盖在豆汤饭上面,还没吃就已经流口水了。煎蛋在汤里泡过之后更加好吃,没有了油煎的油腻感,蛋白部分酥中带有些许绵软,像在给舌头做按摩,是很舒服的口感。

豆汤饭之所以遍地都是,还因它的分量很足,是实打实的饱腹之欲,一点不花里胡哨,像在和你拉家常,是随处可见的家长里短。

尽管嚷嚷着减肥,尽管真的很撑,我还是努力把它吃光。因为,减肥什么时候都可以,浪费粮食却是什么时候都不可以,更何况是这么一碗不拿腔作势的生活美意。

文 / 一路长歌
图 / 李小鱼(图片未经授权请勿使用)

烩菜里的烧肉,抢到了再说

我的父亲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但做的一手好菜,尤以家常烩菜最为拿手。他把平时对儿子女儿、孙女孙子的爱都融汇于一锅平淡无奇、食材丰富的烩菜之中。

我家的烩菜,烧肉是必不可少的核心食材。清晨,父亲起个大早上早市买几斤有肥有瘦的五花猪肉,拿回家,去血水、猪毛。有时猪毛去不净,父亲就戴上老花镜,拿只小镊子,一根一根把猪毛镊净,再将五花肉洗净,切成巴掌大小块状。放入整段的葱、大块的姜、独头蒜及料酒、冰糖、老抽和炖肉调料,大火转文火慢慢炖几个小时。

待肉七八分熟时,取出凉至六七分热。父亲往炒瓢内多倒些油烧红,关火。再往肉皮上抹上一层蜂蜜、蘸上少许红葡萄酒,用叉子叉上肉块,肉皮朝下,放入油锅,迅速盖上锅盖,任肉在锅中“噼哩啪啦”地煎炸,仿佛爆竹声声。很宽,肉香味恣意地荡漾在整个厨房之中,父亲也陶醉在这美味之中。

待锅中“噼哩啪啦”声渐息,父亲揭开锅盖,像欣赏一件大功告成的工艺品一样仔细瑞祥,以褐红色的肉皮上鼓起千沟万壑状为上品。

这时,父亲总要切上几片刚煮好的烧肉,抓把花生米,喝上几口酒,等母亲洗烩菜用的菜。当母亲把所有菜都洗净、切好后,父亲就开始做他拿手的烩菜了。

父亲做烩菜时,总是根据不同时节选用不同时蔬,但烧肉、白菜、豆腐、粉条、丸子、土豆永远是主角。他将土豆切成大号麻将块状,将炒瓢内烧肉用的油加热,待油热后将土豆倒入,便开始慢慢煸炒土豆。一边煸炒一边不停翻动锅中的土豆。将土豆煸炒五六成熟后,出锅备用。父亲说这样煸炒出来的土豆,特别绵、特别好吃。

父亲做烩菜时,非常注意食材的下锅顺序。他说,做烩菜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即一切食材都要提前准备好,不能临时想起缺少什么再往里放。特别是食材的下锅顺序要正确,否则做出的烩菜就会该熟的不熟,已熟的炖烂。

他先往炒瓢倒入食用油。待油红后,放入葱姜蒜爆香,将切成块状的白菜煸炒少许,再加入因时节不同而不同的蔬菜,如豆角、西葫芦、大青椒等,总之有两个原则。一个是便宜实惠,都是“大路菜”;另一个是耐炖、易煮。接着,放入适量盐、调料煸炒少许后,依次放入煮好的粉条、炸好的丸子、切好的豆腐、煸好的土豆,最后再在上面铺上一层炖好的烧肉,注入少许开水。大火转小火炖上半个多小时,父亲做的烩菜就上桌了。

我家吃烩菜从来都是连锅端上桌,每人面前一个空碗,一个馒头,锅中放一个大勺。一大锅烩菜端上桌,大家各需所求,想吃什么就往自己碗里舀、夹。

当一锅像小山一样,有青有白有红有黑、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的烩菜端上桌子时,场面才叫个热闹。七八双贪婪的眼睛,七八对飞舞的筷子、七八张蠕动的嘴巴、七八副嚼咬的牙齿齐上阵。大家不分大小、不辩亲疏、不顾吃相、各需所求,大吃特吃起来。

两个小孩个子低,干脆站起来从锅中夹菜吃。他们寻找的最多目标是烧肉。若从菜中找到一块烧肉放入嘴中,就像战场上战士缴获一个“战利品”一样自豪。难免两人同时发现一个“战利品”,同时夹中目标,互不相让,争执起来。这时,父亲总要想方设法在锅里,甚至是我们已夹到碗里的烧肉找出一块,以平息这场“战争”。

全家人边吃着父亲做的烩菜,边东家长西家短闲聊起来。父亲总要问问两个小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我们也向父亲汇报一下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问问父母身体状况,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做的。这时,父亲总是说我和你妈身体都挺好,不用你们操心。你们要好好工作、辅导好小孩学习、照顾好小孩身体之类的话。一家人就这样边吃边聊,不一会儿小山一样的一锅烩菜就见底了,亲情在父亲做的烩菜中被感染、被升华,变得更加浓郁、情深。

文 / 梁杰
图 / yvonne lee harijanto  From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