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脑满肠肥,我只是满脑肥肠

名叫肥肠的“天敌”

我觉得肥肠这东西,就像臭豆腐和榴莲一样。

爱吃的人,只需闻到些许的味道,便忍不住“循香而来”;不爱吃的人,光是听到他们的名字,就要落荒而逃了。

而我对肥肠,一直是拒绝的。

原因很简单,与大多数不吃肥肠的人一样——肥肠这东西就是装屎的。这么说或许有点不雅,但即使你洗得再干净,也改变不了它装过屎的事实。

就像我觉得猪口条是唾沫泡出来的,猪头肉会有猪头皮屑一样,都是不能吃的东西。

我对肥肠嗤之以鼻,我爸妈却很喜欢吃。尤其是我爸,简直是如痴如狂,常常在家里来上一盘爆炒肥肠。

看着老爸吃一口带着酱香的肥肠,再抿一小口酒,享受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一顿就能把这一盘解决掉。

小时候为了让我吃这东西,家里人还哄骗我说,那是猪蹄子上的肉皮,只是比较薄,所以看着像肥肠。可我又不傻,肥肠的“个性气味”,隔着十米我都能闻出来了。

“明星煮锅”也令我望而生畏

周村有个“明星煮锅店”,当初张艺谋、巩俐、葛优拍《活着》的时候吃过那个煮锅,于是就这么火了起来。来了周村不吃煮锅,可算是白来了呢。

什么是煮锅呢?煮锅又叫朝天锅,选了嫩肥肠,徽州大丸子,炸豆腐叶,还加了多多的葱花,用老汤煨煮着。

看着大伙吃得热火朝天,心里想:“这臭臭的东西,真有这么好吃?”

为了省下些路费,找了间藏在小巷子里的隐蔽小店。煮锅在我面前咕咚咕咚翻滚着,肥肠略带臊气的味道随着蒸汽钻进我的鼻腔。

我举着筷子,迟迟不愿下箸。看来,挑战肥肠对我来说依然是个世界难题。

可最后耐不住老板的热情招待,加之我又有不愿意浪费食物的习惯,只得硬着头皮将那一锅子嫩肥肠咽了下肚。

结果,打那以后我见了肥肠,就像见着了鬼一般。

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

毕业之后,交了男朋友,没想到他竟也是肥肠的爱好者,只是没老爸那般狂热地一次吃一盘罢了。所以每次外出吃饭,若是点了肥肠,也只能是他一个人解决。

有好几次,我忍不住问他:“这骚哄哄的,有那么好吃么?”

他夹了块肥肠扔进口中,说:“你呀,就是太死脑筋。现在不喜欢,不代表以后不喜欢;这次不好吃,不代表以后不好吃。”

“多试试,多尝尝,说不定哪天就碰上喜欢的呢?”他调皮地挑了挑眉,“就像我。”

我嗔了他一眼。也是,进入社会的我,感觉口比以前泼了,很多以前不吃的东西都愿意去吃。因为总有种感觉就是:这辈子太短,没吃过的东西太多,只要不吐不死,别人能吃的我就也得尝尝。

汪老不也说过:“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

我对肥肠的爱,从这碗面开始

与那次周村煮锅相隔四年,一天中午饭,看到镇江锅盖面恰好有红烧肥肠面的团购,就壮着胆子团了一份。

我能有这勇气,也是因为镇江锅盖面是前几年评出来的中国最好吃面条之一。以前在郑州吃过一次带着肴肉的,十分美味。

店里的大姐端上一碗满满的肥肠面。碗之大,只能用海量形容,也只比家里的平底锅稍微小一圈而已。

看着碗里头的肥肠,我苦哈哈地想:“料那么足,老板难道不亏钱吗?”

胆战心惊地吃了一块。诶?没想到还不错呢。

肥肠已然被炖得酥烂,能以入口即化来形容。酱汁将肥肠焖得足够入味,每一次咀嚼都能带出美味的汤汁。

最重要的是肠子也清理得干干净净,没有多余的杂味和臊气。不然吃了这肥肠,嘴里的味估计一个星期都刷不下去。

不知不觉,我竟然将这一碗肥肠面消灭得一干二净。回家把这事告诉妈妈,妈妈惊得下巴都掉了,说:“其实也挺好,以后就这么吃吧。”

鬼一样的肥肠

这肥肠对我来说,就像鬼一般。

我本来怕鬼怕得不行。有次窝在被窝里玩手机,忽然有什么东西“啪”一下隔着被子拍了我小腿肚子一下。给我吓得,赶紧把妈妈叫醒了,哆哆嗦嗦快天亮了才睡着。结果第二天还发现我们家门神破了,从此便战战兢兢。

可前几天,睡着睡着突然被一阵指甲抠木头的声音吵醒,仔细一听竟然是从床腿儿那发出来的。

照着以前肯定吓得魂都飞了,可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我那时候心里出奇的平静,还想着:“不如翻床底下去看看是什么东西?顺便吓它一下?”

时间真的是挺神奇的一个东西,看着好像过了那么多年,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仅仅胖了、老了,别无他异,但只有当事者本人知道,很多事情其实都变了。

曾经爱到撕心裂肺的,现在不爱了;曾经恨到挖坟鞭尸的,现在不恨了。

有些人可能觉得是因为变得麻木罢了。

我倒认为这就像我对肥肠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自己的遭遇、对周围人、对自己周遭的一切更加包容。也不再大惊小怪,有的只是淡淡一笑。

但对于真正令人动容的事情,却还是能够怀抱着好奇、热情去拥抱,这是好事,值得庆幸。

那一刻,我再也不想吃白菜肉末饺子了

因为这碗饺子,离别的味道是甜的

三年前那个冬日的早晨,暖阳融化了前一晚门前积下的小雪。

母亲一大早便摸黑起床,搓面粉,剁肉馅。为的就是得赶在出门前,给即将踏上援疆军旅生活的小儿子伟豪,端上一碗他最爱吃的白菜肉末饺子。

那碗白菜肉末饺子说起来与往常并没有不同,可今天伟豪就是吃得分外满足。

每一块饺子皮都是母亲亲手擀制,柔软而不失筋道。面皮中间稍厚,将馅料饱满地包裹起来;四周的面皮则略略薄一些,水煮之后形成一个纤美的弧度,美好得如少女的裙摆一般。

轻轻咬开面皮,“噗嗤”一声,汤汁便淌了出来。切得细细的大白菜吸饱了肉末带来的汤汁,变得异常鲜美。可又不失蔬菜的脆甜——那是母亲赶早市买来的大白菜,才有这样的新鲜的口感。

“咦?”伟豪在咸鲜之中尝到了丝丝香甜。

原来,那是母亲特意在某一个饺子里头加了颗甜甜的小枣子,寓意红火好运。因为这一天,也刚好是伟豪的第二十个生日。

可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伟豪完全对生日丧失记忆。他能记得的,大概只有夏天里挥汗如雨地操练,以及冬天里大雪风飞中站哨。

而最难以忘怀的,该是母亲的那碗白菜肉末饺子。

他还是会像个孩子一样期待

三年的军旅生活,对许多人来说已是一场漫长的别离。

三年前火车广场密密麻麻的人群里,有多少前来送行的家人,在暗自抹泪挥手道别。

三年后的今天,伟豪终于赶在生日当天,再次回到这个阔别三年的火车站广场。

下了火车,伟豪急急忙忙地走到火车站出口,站在最显眼的地方。

他还边走边想:“妈妈应该做好一盒饺子带过来了。嗯,一定是白菜肉末馅儿的!”

还在部队的时候,每次通电话,母亲都会唠叨:“部队里能有什么好吃的,妈妈做了饺子给你寄过去。”

伟豪可是花了大力气,劝了许久才把母亲这股倔劲压下去。

可预想中来迎接他的母亲,还有那热腾腾的饺子并没有出现。迎接他的,只有空落落的火车站广场和零丁的几个旅客。

起初以为是大家没找到他,可全家人的电话都打了个遍,一律是“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听”。

伟豪站在原地,有点愣愣的——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暗暗地期待着有人在等待着他。

可在那宽敞的火车站广场前,等候了半小时,预想中那些来迎接自己的熟悉面孔,一个都没有出现。 

背着迷彩大背包,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在准备乘手扶电梯下去坐地铁之前,伟豪再一次地扫了眼了背后的广场。

“还真不来了。”伟豪心里嘀咕了一句。

23岁的他,早已不算是个孩子,可依然会像个孩子那样期待。期待着有个人在什么地方等他回来,和他度过这个23岁的生日。

“哼,有啥了不起的,我一个人回去!”伟豪从嘴缝里蹦出了一句,大概是觉得自己再钻这牛角尖,地板都要被钻穿了。

这一次,回家的路如此漫长

地跌已经开到了三台子站,电话也还是打不通。

伟豪一边忍受着地铁的拥挤,一边自暴自弃地想:“三年前的那些依依不舍都是假的,三年里的那些暖心安抚都是假的。还说什么给我做我最爱的饺子,统统都是假的,我才不稀罕呢!”

伟豪越想越气愤,赌气地将那结实的行李箱硬是往石块路上拉,任由其磕磕碰碰,拐入通向家那头的小巷。

“哎哟,大兵哥回来了。”在店里喝着茶的孔晔,远远地就透过玻璃发现了伟豪身影。

“哥们,好久不见。”伟豪一下走上前来,给了孔晔一个熊抱。

“你看你看,当兵还是不错的嘛。以前的那个瘦骨猴子,现在都变肉墩汉子了。”

“不和你说了,我得先回家。”

“哈哈,你这家伙肯定是想回家吃饺子了吧。”

伟豪闷闷地应了一声,心里想:“饺子?估计家里连蚊子都没有吧。”

告别后,孔晔转身回到店里,坐回茶几前继续沏茶,伟豪则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去。

肩上的沉重的背包,还有巨大的行李箱,伟豪觉得都快要把他的肩膀压碎了。更可恨的是,原本不长的小巷,今天却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离家越近,伟豪越是怒火中烧——“得好好看看这群家伙究竟在干什么,过了三年就把我忘了!”

那一抹香甜,真的把我忘了吗

站在自家门前,看着紧闭的大门,密闭的窗帘让伟豪无法透过玻璃看清楚室内的状况。

吼了几声不人应答,伟豪便一甩手,把背包和行李箱跨过围墙扔进院子里。纵身一跃,翻身跨过围墙。这两米高的围墙,对于现在这个军旅归来的肉墩汉子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

伟豪熟练地在大门前的地毯下找到那枚母亲藏着的备用钥匙。咔嚓开门后,屋内一片漆黑。

只听到走廊深处传来两声熟悉的叫声。迎面扑来的是他三年不见的好伙伴,他的爱犬——大王。

“宝贝,还好还有你,我就知道肯定是有人在想我的。”伟豪将大王搂在怀里,怜爱地揉揉它的小脑袋。

卸下背包和外套,伟豪跟着大王穿过那条漆黑的走廊,走廊的尽头却是一片光明,强烈的光比让伟豪眯起双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勉力睁开。

“啪!啪!啪!”在客厅门的两端,老李和表姐蕊姐拉响了小礼炮,五色的碎彩纸洒满了伟豪的头顶,飘散到那迷彩军服上。

妈妈、奶奶、伟书,甚至刚刚才碰过面的孔晔,伟豪所有的家人和朋友都在这个客厅里,头上戴着生日小皇冠,捧着生日蛋糕,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伟豪愣住了,面对这样的一个意外的惊喜,四肢僵硬得连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这时候,母亲捧着一碗饺子,笑盈盈地走到了伟豪跟前。

“来,儿子。你最爱的饺子,趁热吃吧。”

伟豪毫不犹豫地夹起了其中一个,无畏饺子的滚烫,一口咬了下去。

嗯,白菜肉末馅的。

不对,里面还有那小枣子的一抹甜。

我为什么不吃寿司卷? | 吃学英文

一个大师级的寿司师傅会告诉你,最完美的寿司体验,就是最适合客人口味的那口寿司。

尽管他们说这话也是出自真诚,但事实却并不是这样子:一个混有四种鱼肉,外加牛油果、忌廉、芝士还有一大坨辣蛋黄酱的加州卷,说句实话,这是在浪费粮食。

虽然色彩丰富的加州卷很是美味诱人,但我还是要告诉你:“如果你去寿司店只点这寿司卷吃,那就有点悲催了。”

下面,我就要告诉你,我拒绝吃加州卷的6个理由。

理由1

鱼肉用的是最差的部位

一个出色的寿司师傅会很专注肉的质量,但鱼肉并不是每部分的肉质都相同。

就像一个屠夫并不会把上等的牛腰肉磨碎用来当作汉堡的馅,寿司师傅也不会用一块上等的金枪鱼腩肉作为加州卷的原料。

而其他日料单品的鱼肉刺身用料,像刺身、手握生鱼片寿司,会比那些混上色拉酱的加州卷要稍微好些。

专家小贴士:寿司师傅会把肉质最棒的刺身留给坐在吧台前的顾客哦~嘘~

理由2

吃不出鱼味

再用回牛肉的梗,你不会想着把一块上等的牛肉混着番茄沙拉酱、忌廉芝士还有鱼子酱一起吃吧?

这种口味浓重的配料用在加州卷上,鱼肉刺身本身的鲜味就会被重口味破坏掉。那个时候,你吃的就不是寿司,而是“混酱配饭团”了。

理由3

肉质尽失

完美的寿司,从来都是讲究米饭和鱼肉刺身味道的和谐。

通过良好的配比,再加上各种各种酱料的腌制,能让原本平淡无常的海胆、青鱼、蟹柳甚至是其他非常普通的刺身类,食材在酱料的浸润下都显得格外美味。

但很可惜,过多酱料的腌制让鱼肉本来爽滑的肉质受到破坏,也无法品尝到最原始的口感了。

理由4

做寿司卷的师傅通常是店里最没技术的

每位在小有名气的日料店工作的师傅,都有些自己独特的手艺,但让一个大厨来弄寿司卷是在圈内最典型的大材小用行为。

寿司卷实际上并不需要太多的技巧,当你知道你的晚餐很有可能是由一家日料店里最没有经验的厨师弄出来的时候,难免会有点影响你用餐的心情。

理由5

加州卷一点也不健康

当然,一个速食汉堡的卡路里含量会碾压一个寿司手卷。可是,别以为看起来“清爽”的寿司卷就很低卡健康了。

寿司卷就是将原本最健康的一种食物强行与其他食材酱料混合,最终变成一个“米饭卡路里炸弹”。

理由6

加州卷并不是正宗日料

大概回想一下《寿司之神》这部纪录片里,小野二郎到底有没有做过寿司卷?

剧透提示:他并没有。

寿司小卷在日本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大概是“这顿饭吃不饱,吃点小东西填填肚子吧”。

其实,加州卷最初出现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原因是当时的美国人吃不惯传统的刺身寿司。厨师便转而将寿司里的生鱼片替换成牛油果、香肠、奶酪等接受度较高的食物。这才令寿司在美国流行起来。

如何摆脱吃寿司卷成瘾的习惯

虽然我也明白,内里夹着金枪鱼和芝士粒,上面铺着酸甜芒果,还淋了照烧汁沙拉酱的加州卷很是美味。

但是,若想迈向更高日料体验的第一步,还是尽早远离这些特制寿司卷吧——也就是那些名字长得不得了的,附带各种材料的。

然后,你就开始尝试只有一两种原料的小卷或者圆锥形的手卷。它们在既不失原有特制小卷给你带来的满足的同时,又能更好地展示出鱼肉刺身的味道。

一旦你能摆脱你味蕾里对蛋黄酱等各种重口味酱料的依赖,就可以尝试一下让你的寿司大厨带你体验一下手握寿司了。

鱼类日文名太复杂,即使对专家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所以记得别班门弄斧,日料店里的服务员很乐意帮助客人作出明智的选择的。

不要一次性把所有东西叫齐,先叫几件小的尝尝鲜,然后告诉服务员你最喜欢的是哪一种。

放心,他会记住你的喜好的。之后他就会为你推荐最迎合你味蕾喜好的菜品哦。

吃货学英文

质感 – texture

酱 – sauce

鱼子酱 – caviar

成分 – ingredient

卷 – roll

近日谷雨,告诉你最该吃什么

香椿这种东西,好像食物界的文艺青年——要感受她的美好,必待合适的时节,需要诚心计算好时间,却又带着那么点缘分与随意的意味。

香椿每年只发一季,每季可食不过三五天,时间长了,口感就老了,味道也起了变化。

摘一把最嫩的香椿芽

我对香椿的记忆从儿时开始。

外婆家院子里有一棵香椿树,据说是因为在自家院子里背风处生长的缘故,出芽都要比别处早。

母亲是外婆最疼爱又唯一不在身边的女儿,所以每到春季,外婆就会催促母亲回娘家,然后把香椿树上的刚刚冒出的嫩芽摘下,让母亲拿回家来尝鲜。

香椿芽嫩得看着就叫人心疼,但是外婆总会笑呵呵地说:“要吃就要吃嫩的,嫩的才好吃。”

香椿炒鸡蛋,齿颊留香

取回的香椿芽轻轻洗净焯水,我家的做法有两种:

一种是香椿炒鸡蛋。

将焯水后的香椿芽切碎,拌入打好的鸡蛋液里,加上一点盐和花椒面儿,不需要其他调料。往冒烟的热油里一倒,刺啦一声,锅内开始沸腾,香椿和鸡蛋混合的香味也开始蒸腾。

借助油脂的力量,香椿的香味变得厚重,可以传得很远,也可以持续很久,光是闻味已经极大地满足了我的食欲。这道菜的要诀在于火大油热,这样香椿和鸡蛋的混合液才能膨胀发起。

趁热咬上一口,香气四溢,口感蓬松。外表焦香,内部香椿爽脆,鸡蛋绵软是最好不过的状态。为了获得这香味你会贪婪地咀嚼,咽下后不禁感叹这才是真正的齿颊留香。

端上一碗蒸得粒粒分明的白饭,挟一块香椿鸡蛋放在米饭上,米饭都会立刻沾染上蛋香混着香椿香。

米饭的香味减少了这道菜的油腻,能让减肥的我为了多吃几口香椿炒蛋,平白无故地多吃半碗饭下去。

打个嗝都尽是满足。

香椿拌豆腐,最自然的鲜美

另一种是香椿拌豆腐。

同样将焯过水的香椿切碎,豆腐切片焯水去掉豆腥味后切成和香椿差不多大小的粒儿。

豆腐在下香椿在上,码放于盘中。所需调料更是简单,一小撮食盐,几滴香油。然后把滚热的胡麻油淋在香椿上,吃之前把整盘香椿豆腐搅拌均匀,已成人间极品。

据说科学的解释是香椿里的某种物质与豆腐中的某种物质相遇会合成谷氨酸钠,就是味精的成分,也就是她鲜香味道的来源。

香椿拌豆腐的美味被解释得这么赤裸裸难免有点煞风景吧。我直到去年才得知做这道菜,不需要放鸡精味精这样的调味品,简直不敢相信,因为吃起来实在是太鲜了。

她的鲜味没有香菇那么腻,也没有肉汤的腥气,就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大自然的感觉,是没有杂质的鲜。

再来就是香味,这道菜与上一道菜不同,全程都不会高调地秀自己的香味,香椿和豆腐都只是淡淡的清香。甚至你坐在她面前也只可以闻到些许,站起来已经丝毫不能发觉。

香椿拌豆腐适合用勺子食用,一来是为了方便,二来一勺里既有香椿的咬头又有豆腐的绵软,口感配合得恰到好处。

而且直接吃即可,爽口得无需配饭,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你会觉得嘴里盈满了的是整个春天。

难寻一盘完美的香椿炒鸡蛋

前些天,出嫁后已几年未见的姐姐来到我的城市探望,身为“吃货”自然少不了带她和姐夫去吃当地特色美食,酒足饭饱,宾主尽欢。

姐姐生发感慨:“你从小就是这样,吃好了就开心,吃得不好要发火。

“你若离开,我不会去送你;你若来,我第一个到车站去接你。”不喜欢分别,分别时会觉得还不如不见的好。

送姐姐离开,勾起我念家的小情绪。正好瞥见路边有老农在卖香椿,这么多年在南方几乎从未见过这种只在家乡吃过的东西,小情绪便浸染开了。

可惜,离开了家我就再也没吃到过香椿。

哦,不,有一次在校外北方菜馆吃到香椿炒鸡蛋,因为当时也不应季,香椿放得极少,也没有做到油宽火大。整个菜品只是死绷绷的一坨,不见松软之感,也少了香味,刚端上来食欲就减了大半。

爱你的人,将最美好的都留给你

在异乡这么多年,每当被别人问起最爱吃什么,我还是会提到香椿,虽然常常要面对对方的满脸疑惑,解释香椿为何物。

可外婆去世后,已经很久没有再得到院子里特供的香椿,树是否还在我都不清楚。父母深知我的这点口味上的偏好,现在每到春季香椿上市,他们就会挑最贵最嫩的买回家。

焯水之后放在冰箱里冷冻,直到我回家时才拿出来做给我吃。不知是不是这几年习惯了只能吃到这样保存的香椿,我竟觉得丝毫没有伤及口感味道。

“物以稀为贵”,有时我也会埋怨他们买一般的就好,何必买最小最嫩的芽,这时,妈妈就会说一句似曾相识的话:“要吃就吃最嫩的,老的有什么吃头。”

在我家里,邻里皆知其贤惠的母亲负责备菜,原料都洗得干净、切得精细;而厨艺远近闻名的父亲负责掌勺,手艺精湛,养刁了我的嘴。

炒菜时母亲就在一旁观看,看了半辈子依旧没有学会,但仍是看。

然时不时地,父亲笑母亲不懂,母亲嫌父亲邋遢,两个人在厨房重地吵吵嚷嚷,但在我看来他们之间的搭配天衣无缝。

就在这样的烟火气中长大,将来还希望成为制造这烟火气的女主人,做美味的食物给最爱的人吃。

嗯,一定少不了香椿!

一锅乱炖杂烩饭,歪打正着的美味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人物有没有印象?

他是《龙珠》里第一个正式的反派角色,叫做……“杂烩饭大王”

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名字,便忍不住捧腹大笑——作为一个大反派,这名字未免有点气势不足呀。

没想到,风水轮流转,长大后的我倒真的成了一个杂烩饭大王。

初中那会儿,父母工作繁忙,无暇为我做午餐的便当。于是,鲜少下厨的我也不得不开始学着自己解决温饱问题了。

可惜来来去去,也只会做个简单的蛋炒饭或是下个面条吃。也许是有做黑暗料理的天赋——不是蛋炒糊了就是面煮干了,看眼前的“不明物体”,连自己也有些“不忍下箸”。

我的杂烩饭之旅是怎样开始的呢?

是因为后来,母亲看我实在是厨艺不精,便想了一个法子。提前一晚帮我做好几个小菜,第二天我便只需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母亲做好的饭菜,每道都色香味皆备。可是一到需要加热饭菜的时候,我就开始犯懒了。

“这一个个地加热多麻烦啊。”我在厨房里自言自语,有点心虚地告诉自己:“干脆……干脆放一起算了,一劳永逸!”

第一次干着“坏事”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有点忐忑——万一这又是另一个黑暗料理的诞生呢?我的中午饭可不就泡汤了吗?

我颤巍巍地舀了一小口,抱着必死的信念放进嘴里。出乎意料的是,味道竟然还不错呢。

这杂七杂八烩成一锅菜,好像是被我歪打正着,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将这浓郁的大杂烩浇在热腾腾的米饭上,风味或许独特,却有着令人欲罢不能的滋味。 

后来长大了慢慢发现,杂烩饭并不是我的原创发明——诸如印度的咖喱,东北的农家一锅出,甚至是一份肯德基豪华午餐,都有大杂烩的影子。

就连大家都爱不释口的火锅,其实不也是一个大杂烩吗?

鸡胗、肥肠、鱼滑、鸭肠、肥牛、莴笋、藕片、腐竹,可口的食材被我们统统扔进热辣的火锅之中。若是如平常的做法一般,将他们单独烹调,总觉得单调无趣。

可一旦你让这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食材,在同一口锅里随着浓香的汤汁翻滚,慢慢地变得“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食材的本味在缓缓释放,也在渐渐交汇,成就一锅“美味大杂烩”。

从前看《中华小当家》,里面有一个美食都督吃遍山珍海味,却一直找不到记忆里的美食。直到小当家给他做了一份“剩菜杂烩盖浇饭”。请原谅我的用词,无法找到更好的形容。

只尝了一口,美食家便已被深深触动,一道白线划过脑海:对了!这个就是记忆中的美味!

世俗的我就是很容易被这样的情节所打动。

我们这有一句方言叫做“肚充饥,最好吃”,大致的意思就是饿的时候能充饥的东西就是最好吃的。

一份简单的杂烩饭,没有复杂精良的制作过程,甚至连基本的对原材料的讲究也没有。只是,在繁忙工作的午餐间隙;在突然嘴馋醒来的夜里;在懒得不想出门的周末,一份简单的烩饭,甚至只是几个剩菜的拼合,也能为饥饿的肠胃和心灵带来一份充实的慰藉。

或许,对饮食精致度不那么挑剔的我,却歪打正着地享受到一种另类的美食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