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鼻子都冷得飞走了,我们该如何御寒?

我坚定地认为香辣鸭血面只有我们这安徽的小县城才有。

十八岁以前,我几乎就没离开过家乡的小城。幼儿园、小学、中学,在这个小城里都往返都只需要10分钟的路程。每天早晨出门吃一碗面,吃得饱足,再去学校上课,中午就赶回家吃午饭,下午再去上课。

这样的日子似乎从几岁开始一直到离家读大学。现在回想起来,那才真是我无比怀念的,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上大学之后,哪怕还是在同省,大家的早饭都是稀饭包子,豆浆油条,再也没有人吃很辣的鸭血面了。

清晨刚起床没什么胃口,睁着惺忪的睡眼洗漱穿衣服出门,来到家门口一家香辣面馆,单单闻着那个味儿,整个人立马一下精神了过来,眼神巴拉着那头冒烟的锅,“老板,来一碗鸭血面,微辣。”

这时候,只见老板把一大把刚切好的生面丢进锅里,再拿漏勺把面分别装进一个个碗里。接下来才是重头戏:一张大桌子上摆满了锅,每种锅里都炖着菜,有香辣鸭血、牛肉、牛肚、各种素菜炒成的杂酱、青椒香干、雪菜肉丝还有老鸭汤海带。各种大菜霸气地堆满了旁边的小桌子,这可是鸭血面的“精髓”,别小看了这些面的“浇头”,一碗面的好坏可就全看它了。这么多的浇头,你可以选择任意的菜舀一大勺放进面里。热热的面汤,和上那香辣的“浇头”,一勺下肚,整个肠胃立马就激灵苏醒了过来。

这时我选了招牌菜香辣鸭血,旁边的老板娘便左手端着碗,右手拿一个大汤勺,连汤带水地舀出七八块鲜嫩的鸭血,上面漂着红红的辣油,鸭血漂浮在上面,伴随着搅动而不断跳跃。就那么轻轻地往面上一浇,红的颜色一下子渐染到面汤。我端着这么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面,口水伴随着胃口一下子就来了。

咱们这的面最大的特点便是上面的菜了,而且菜很多,多到可以吃一口菜,吸一口面。嘴里的口感非常丰富,味觉上也是无比百搭。尽管可以一日三餐都适用,但我还是最喜欢在早上吃,总觉得早上吃上一碗面好像特别开胃。瘦弱如我吃什么都不多,唯独这香辣鸭血面,我可以吃上整整一大碗。上早自习一般都是7点,我就是这么靠着这一碗面消耗脑力撑到中午12点。

就是这一碗香辣鸭血面,我每天早上整整吃了十几年。

到了外地,每当我清晨面对甜腻的面包蛋糕失了胃口,亦或是为赶着上学上班匆匆买了几个包子啃着,还有吃了豆浆油条过了一个小时便饿了肚子的时候,我真的无比怀念那碗香辣鸭血面。我也去了不少地方,爱吃面的我也勇于尝试,大多数面都白咋咋的,上面飘着几个菜叶子,面却在碗里占据了一大部分。这种面就像配菜不足的盖浇饭,总让人觉得寡然无味。

打开微信朋友圈,陆续都被朋友发“我回家了”的状态刷了屏,配图都是色泽鲜亮的香辣鸭血面。我不禁失笑,评论道,“不准馋我!”

原来呢,大家都还眷念着这个味,大家一回家便兴冲冲地早起吃面去了,真是“一面解乡愁”。后来,远行的我也曾试着去复制鸭血面的味道,可是这上面的菜像是加了独门秘方似的,怎么也做不出那能浸透白面的味道来。也罢,这小城学生时代的记忆怎么又会是轻易复制的呢?

年轻人才有勇气在冬天吃冰棍

中午的时候读到一篇蔡澜的博客:《雪糕吾爱》,想起蔡澜的模样,再脑补他叼着一根雪糕棍儿的情景,就会莫名地觉得有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不过文章里说到的MAGNOLIA、DREYERS、RICH MILKS都太陌生,于是要自己来讲一讲。

我们不叫“雪糕”,叫“冰糕”。冰糕,是我小时候对所有的冰棍儿雪糕冰淇淋的总称。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在重庆才这样叫。

小学四年级以前几乎都住在外公外婆家,每个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跟着外公骑着自行车,去西门的雪糕批发部买雪糕。

最常买的是老冰棍,记忆里它最便宜的时候只要两毛一支,简单的纸包装紧紧裹着冰棍儿,每次都扒不干净。于是就把纸也吃进去一点,纯粹的甜味道。外公、外婆和妈妈也很喜欢,就连口味奇特的舅舅有时候过来也会来上一根。

比它稍贵一点的是绿舌头和绿色心情,妈妈最喜欢绿豆味儿的绿色心情,而最讨厌我吃绿舌头,那是像果冻的一种雪糕,最表层的冰化掉之后会像舌头一样软软地摇摇晃晃,妈妈总是说女孩子不应该吃这样的东西,因为吃绿舌头一点儿也没有女孩子优雅的模样。

再贵一点就是火炬和夏威夷了,分别用巧克力皮和橘子冰裹着奶油雪糕馅儿。夏威夷真是我从小的挚爱呀。

被称为“奢侈品”的是四个圈和巧乐滋,一边吃一边唱着张韶涵的《喜欢你没道理》,最幸福的时刻是吃到第三层顶上那一整块厚的巧克力。

批发部是一个小小的门面,一张椅子一张桌子就是柜台。剩下的部分是冰库,像一个巨型的冰箱。跟供货员说好了要什么、他就穿上绿色的军大衣,打开那个小库门,整个人钻进去。凉意瞬间飞出来又随着门的关闭消失。

重庆炎热的夏天里不知道有多少小孩子会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想跟着大叔钻进那个冰冰凉凉的雪糕世界。稍等几分钟,就可以看见大叔抱着一堆我们想要的雪糕出来了。不跟外公出门的时候,外公有时候也会自己偷偷买雪糕回来,能够清楚地记得我喜欢的是四个圈和夏威夷。买回来就默默放进冰箱里,一不小心打开它,就能看到惊喜。

四个圈之后的奢侈品是可爱多,三块五一支的价钱小学生觉得简直是天价。最好吃的是黄桃酸奶味儿,还记得这个味道都只有去了重庆市区才有得卖。

再后来喜欢上的是雀巢的八次方,对于我这种拿着棍状雪糕一定会滴得满手都是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救星。后来有朋友说起买了八次方最后打开竟然只有七个的故事,也是很有趣。

在香港的时候第一次吃了哈根达斯,32块一个球,味道并不惊艳,但也算是满足了一个心愿。真正难忘的是叮叮车卖的香草冰淇淋,口感软软绵绵,七块港币一个。因为收摊太早因此每次都一次性买上两个,半夜的时候坐在尖沙咀的码头上吹着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看维港的夜景。

上高中的时候喜欢吃DQ所以认识了它的供货商八喜,每次都跑去隔学校两个街区的罗森买,最喜欢朗姆味儿的,其次是抹茶,想了想因为对某几种味道有执念,导致到现在都没有尝过剩下的口味。

再后来呀,因为一个小故事知道了梦龙。F1车手kimi,在赛道上出车祸的时候,拼死也要跑回车上抢救他放在车载冰箱里的梦龙。那时候觉得这肯定也是一个热爱雪糕的人,于是就记住这种雪糕。那时,也只有食堂后面的小卖部才会有卖这种雪糕,同桌每次都叮嘱我们:买梦龙一定要买cappuccino味儿的,因为这个词说起来感觉特别的洋气,有一种上流社会的气质。

来北京之后喜欢上了吴裕泰的绿茶和花茶冰淇淋,冰淇淋没有麦叔叔做得好,可是茶味儿却很纯香。

在南锣吃过一支10块钱的抹茶味儿马迭尔,天气太热滴得全身都是。后来去了哈尔滨、中央大街上3块钱一支,走过去买上一支,折回来又买了一支,好吃到连爸爸妈妈都被迷住。

暑假在西班牙,买过一支3欧的定制梦龙,因为上面的炼乳凝固得太快,怎么也咬也咬不断,所以还是觉得没有cappuccino好吃。在意大利也吃过两次冰淇淋,纯粹是被店里面的柜台所迷惑。五颜六色的冰淇淋,夹着新鲜的水果,码得整整齐齐,就算贵也觉得心甘情愿。在佛罗伦萨的时候,由于秉承健康原则,所以选了一堆水果味儿的,芒果猕猴桃和西柚,巨大的三个球在地中海的烈日下疯狂地融化,于是要迅速地吃,最后却被西柚苦得精神出走。

在罗马,特地去了一趟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里的冰淇淋店,店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可味道依旧令人着迷。选了杏仁、巧克力和芒果、给一点小费就会额外送你招牌的无花果味儿的一颗小球。全班加老师浩浩荡荡30几号人人手一个冰淇淋也是很可爱。

你问现在啊,现在最想吃的还是夏威夷,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得卖。外面是橘子味儿的一层厚冰,裹着白白的奶油雪糕内馅儿,圆滚滚的一大只,用碗和勺吃最好啦。

有时候啊,怀念一种东西,不如说是想念那样一段时光。

新煮妇美食之路

大学毕业后开始有了自己的小窝,彷佛是一瞬间挣脱了学校和家长的束缚,从住进小窝开始,家里一切都是任由自己处置。

终于不用每天固定时间乖乖坐在饭桌前等着饭菜上桌,偶尔有几次不小心吃零食吃饱了,只吃了一点点还被家长说。

现在吃饭很自由,有时候早午饭一起吃,有时候晚上拖到8点才吃饭。可更多时候,开始厌倦了街边小吃和外卖,二十多年都没下过厨的我,兴致冲冲的买一堆厨具,却并没有奇迹般的速成出好吃的菜。

而食物,往往是用心做出来的最好吃。你花多少心思在它上面,做的越细致越复杂,它给予你的回报往往并不吝啬。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这个道理,像茶道一样,自有厨道。

精心挑选新鲜的蔬菜,脑补如何搭配它们,土豆与豆角,黄瓜与鸡蛋,像慧眼识珠一样,发挥挑选人才的技能,把能合作的小伙伴都搭配在一起。

看着各大烹饪网站复杂步骤的美食,我觉得脑袋很疼。本有一颗贤惠下厨的文艺女青年的心,身体却是女汉子一般。油锅里油花四溅,手忙脚乱地洗菜切菜,然后一股脑全丢进去,炒出来的菜色香味竟都不俱全。

对于一个家来说,似乎总有这么一个角色,一直操心着第二天大家该吃什么菜,里外忙碌着,又不能不忙。我努力适应着这样的角色,努力地想在做菜中寻找自有的乐趣。

长大的滋味也是复杂,在获得自由的同时,没有其他人的帮忙,我也开始学着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学着妈妈,买菜做饭,而厨艺长进的第一步,就从排骨开始了。

附近的小菜场,肉贩们都爱把好看的肋排和质量较差的龙骨搭配起来卖。无奈,我只能买了好坏相掺的排骨,寻思着,肋排拿来做糖醋排骨,剩下来的炖排骨汤。于是又买了莲藕和香菇,拎着一堆菜,坚决与美食做斗争了。

将排骨洗净,丢进锅里,倒冷水没入排骨,放一个拍碎的姜,开大火。学着细心一点,将浮在水面的泡沫舀去。这个时候并没有闻到肉类的香味。端出一口炖锅,把排骨挑拣着放进去,放入大块的藕,倒水,定时,就这样坐等第二天的莲藕排骨汤了。

对于不专业的我来说,步骤是越简单越好。取一块姜,认真择净,洗净,按需切成不大不小的块,亦或丝,或片。全部准备做完之后,这才架起一口锅,点上火,倒上油,把自己想象成米其林大师,自信地开始美食之旅了。

哦不,我还是悄悄掏出菜谱,记下步骤,一心一意地让食物在锅中被烹饪,各种各样的调料便是点睛之笔,翻炒着。直到某一刻看着差不多了,拿出纯白色的瓷盘,小心翼翼地将锅中食物放进盘子里,用筷子笨拙地摆弄好看一点。这才放下心来,恭敬地将这盘菜端在桌上。祈祷着,希望这道菜会很美味啊!

直到男友过来,挑了一筷子,说了句,嗯,还行。

我想说,嗬,你可别以为它简单,这可是我花了一个小时精心做出来的呢。

可是看着他再也不皱着眉头吃饭了,这道菜似乎已经就体现了它的价值。我默默端来椅子,也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就这样一起度过了我们的午餐时光。

牛奶国奇遇记

我不是一个喜欢喝酸奶的人。我不光不喜欢酸奶,还不喜欢牛奶。

可是,在大人的眼中,乳制品就意味着营养,营养就是健康。所以,应该是在他俩的威逼利诱下,我每天都要喝光一瓶牛奶或是酸奶。

一开始,我还不情愿地用吸管扎开奶瓶,喝药似的抿一小口,那口奶还得在嘴里侍弄半天,才猛地一下被咽下去。结果,没有多久,我竟然爱上了每天一瓶的牛奶或是酸奶。难道是我当时品出了什么醇香?反正,当爸爸妈妈问我要不要订一份酸奶或者牛奶的时候,我竟然兴高采烈地告诉他们:“要!”这一声类似于“我愿意”的沉重承诺,见证了我和牛奶、酸奶的爱情。

刚开始喝的牛奶和酸奶是我们小城上的一家叫「迷尔康」的乳制品公司配送的。在十几年前,那家公司逐渐起步,小城里订奶的居民还不多。订奶的居民每一家都被赠予一个绿色的小箱子,会被送奶员钉在家门口。我由此陷入了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情节了。走过每一条街道,我都会瞅着每一扇门的侧墙。这家有箱子,仿佛有了箱子他们家就会被我默许是同一类子民,应当受到保护。

我由此建立了一个奶制品的国度,只有钉上牛奶箱子的,才是我亲爱的子民 。

早晨或下午,都是生命中神圣的时刻。听到送奶员在门口窸窸窣窣塞牛奶或酸奶的声音,我一定在屋子里坐不住了。但是我还是要保持奶制品国王的尊严和神秘性的。“啪!”牛奶小箱子的门被合上的声音一出,我就从家里面出没了。一手搬着一个小板凳,一手拿着塑料小钥匙:“我去拿奶啦!”接着,待我娴熟地拿好牛奶或酸奶的时候,就关上牛奶小箱子的门,一下把牛奶或酸奶塞进嘴里了。我猜想,送奶员还没给下一家送完奶的时候,我就已经喝光了。

牛奶在被送奶员从带着冰袋的小箱子里取出来时还是冰冰的,浓浓的奶香,加上冰凉的口感,虽说是冬季食用,但也不觉得冻人,反倒舒适极了。

酸奶在刚刚送来的时候最凉,这时乳酸菌最活跃,丝毫没有长时间放置的酸味,细小的吸管太窄小,挤住了醇厚的乳浆,我总是贪婪地吮上好长时间,在嘴里集上一大口。

在天气冷的时候,奶奶总担心我吃冷冷的奶会吃坏肚子,总会帮我拿去加热。于是,我的牛奶就在奶锅里翻滚了。对,翻滚,那时候,我们可还不懂得牛奶的蛋白质不能承受太高的温度,只觉得只有像水一样煮沸了,才算健康。

而翻滚的奶液,蒸腾的水汽,把整个厨房熏得甜滋滋的,总觉得如果是不沸腾的牛奶就算再怎么凹造型,也凹不出的温暖。如果哪天比较饿了,就在锅里磕上两个鸡蛋打散,奶香炖着蛋香,就是我幸福的奶制品王国。

刚刚出锅的奶,上面会结出一层白色的薄膜,这是我最喜欢吃的部分。我会扒着一只碗,左吹吹右晃晃,把薄膜晃得与碗分离开,可以转动了,从薄膜的边缘一口口咬着,只到把整张薄膜腾到嘴里,满足地嚼动,再开始喝热气腾腾的牛奶。

可别以为酸奶不能加热,就没有好玩的吃法了。它是只能直接喝,但是可以搭配不同的食物。现在流行的overnight oatmeal不就是把酸奶和麦片、水果放在一起吗?

不过,那个年代可还没那么洋气。我就会把酸奶就着肉吃。在菜市场街口,开了一家酱鸭店,老板的口音很蛮,是外地人,或许是四川的吧,因为那家的鸭子很辣。恰恰是因为“辣”,才成为了酸奶的绝配。他家的鸭子不便宜,大约七八十元才能买到小半只吧,在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市,这可不是一个友好的价格。而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吃,还是会经常给我从那里带上一只、半只回来。

那时候,我最喜欢的搭配方式就是半只酱鸭,加上三瓶酸奶,先吃酱鸭,吃几口觉得辣了就喝上几口酸奶,只到三瓶喝完,鸭子也吃得差不多了。看到这里,不要怀疑我小时候的饭量,这些都是真实的。唯一的解释或许是鸭子不大,或是酸奶很小吧,但又似乎都不是。这是我的酸奶吃法。

遗憾的是由于鸭子的价格有点高,酱鸭店不久就关门了。我的酸奶似乎又恢复了唯一吃法。但是,生活永远不是单调的。有一天,我取了酸奶,发现送奶员在月底加送了一瓶。那天,我喝上一瓶酸奶就很饱了,另外一瓶随手被我放在桌子上,没有塞进冰箱。于是,第二天,它居然变酸了。瓶子的上方还会泛出一层乳清色的水,它的酸不是以往的那种只有香味的味道。虽然我并不喜欢这种酸酸的味道,但是当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由于乳酸菌发酵形成的时候,它充满神秘感。

后来,更多的牛奶公司兴起,「迷尔康」不再是当初的独霸一方。我慢慢长大,一直订着他们家的奶。我们家的奶箱子成为了最古老的一批,直到后来送奶员提议我们的箱子太古老,才不得不换上了新箱子。

再后来,我读了高中,离开了家,去了省城读书,对奶制品的爱早已刻在身上。前两年由于住校,总是喝不了新鲜送来的奶,只能以包装好了的牛奶维系,怎么都觉得不自在。第三年,我搬到了校外住,妈妈又给我订了一种冰糖葫芦酸奶。

之所以选择它,正是因为它的样子,和我从小喝到大的酸奶瓶子长得一模一样。高三的日子,就被酸奶调得美滋滋。下了晚自习,十一点多到家,大口大口地喝上一大瓶酸奶再去屋子里自习,成为了美妙且庄重的仪式。

大学,奶制品国王总是忘不了巡视国度,安抚子民。到了魔都,国王像是又发现了新的革命根据地。超市、便利店、食堂、面包房、饭店,各种各样的酸奶、牛奶几乎被国王搜罗了一遍。有手工酿造的,有稀的,有稠的,有掺了水果干果的,有加了果汁的,有酸酸甜甜像是饮料的,也有本本分分做好奶源的,国产的,进口的,当地的,远途的,千种万种,这像极了各色的人群,高矮胖瘦,千姿百态,土著移民。

爸爸在前些年开始在家里做起酸奶了,极其好喝。

或许应该说,献给我的奶制品子民们,都平身了吧。

没了食堂,放学还能吃啥?

来台湾之后,我才发现大学是没有食堂的。

事实上这可能是台湾的文化习惯:不开伙的家庭很多,统称为外食族。所谓外食,就是三餐在食肆解决。这也是此地的餐饮业会如此发达的缘故了。拿我住的学园举例,方圆100米内的食肆两只手是数不过来的。

来之前,我对台湾的印象是美食遍地。

而吃久了发现其实也是不尽然。外食都是千篇一律而没有感情的熟物。便当店只有一格一格逐渐冷却的蔬菜,炸好的肉排鱼排被码在一边,手脚利索的大妈拿着饭盒跟你说,可以选三样蔬菜一个肉,要什么?阁下犹犹豫豫的思索,大妈就有一点点不耐烦了,你只好乱说一气,胡指一通,这个、这个和那个。

便当店的好坏要看店家,价位也不尽相同。但服务格式大同小异,皆如上文所述。不论是它叫自助餐,60元鸡腿饭,还是港式美食,都是冷掉的三样蔬菜和一份肉食组合而成的。

如果是内用,你还可以打一碗海带鸡蛋汤。也有提供胡萝卜排骨汤的,但只见过一家,后来也关门了。 其他的店家大多都会有自己的主题:主打咖喱饭、海鲜粥、牛肉面或是面线。往往兼卖牛肉面、粥类的店家多一些。面线店除了面线也常经营这两样。 美式早午餐这种速食店也常有,到了晚上也是真的不开门。 火锅很常见,往往是吃到饱的吸睛经营,大约也是因学生大多食欲旺盛而手头拮据。 再接近于小吃一些的,就是手抓饼,汤包,煎饺。 副食的话,炸鸡店,奶茶店遍都是。

我几乎把学院附近的所有店家都吃了一遍。这其中印象最深的是牛小排面和皮蛋瘦肉粥。但今天去了一家新的蚵仔煎,非常着迷于这家店的经营方式。

这家店呢,就是密密麻麻的食肆中普普通通的一间。应该是夫妻经营的。丈夫在里面炒面,妻子在外面煮面、煎蚵仔煎,兼管收钱和应付客人。

这家店的门面旧旧的,墙上贴着一些红纸打底的毛笔字,写着:“今日事xxx”字样的日文;顶上挂着一个草编的盖子,又贴着一样的红纸毛笔字,是横批和对联,大意是生意兴隆。菜单呢,跟日式店家一样,每一道菜都是用黑字刻在一块小木板挂在墙上的。店很小,只有右边放了两三张桌子,坐着两三桌客人。其余的人呢,都站在店外面等着。

因为台湾的机车文化很发达,外食现象很普遍。于是常常很多人是一下机车,拿着头盔就来买外卖的。他们一拿上饭盒就跨上机车扬长而去,一买就是好几盒,大概是一家人的分量。

这家店很令人着迷,除了在于它旧旧的模样,就好像电影里一样,还因为老板娘很生动活泼。她还不算大妈,是个超过30岁的妇女,眉目笑盈盈的,很面善。她主管的范围是煎蚵仔煎和三只煮面的锅子以及应付客人。

我刚到那家店的时候她正在煮面,拿着筷子这里搅搅,那里搅搅。后来我找个位子坐了下来,她也到门口去煎蚵仔煎了。一个大铁板,左边放着鸡蛋,一大盆绿菜,右边脚边是一桶面糊。她咔咔咔地先打了两个鸡蛋,磕破蛋黄,过不久就舀两大勺面糊盖住了鸡蛋。整个铁板滋滋冒气,声音丰沛,这时候就拿着两把绿菜放在最上面。

做完这些,新的客人也来了,她笑盈盈地收着钱,写好菜名,然后小碎步跑进店里头拿些东西。跑动的过程中,她看见拿着塑料袋站着等待的老大爷,匆匆回头,说:“你被罚站哦!”拿完东西快步回来,老大爷还是不知所措般的站着等待,她又匆匆说地:“你快随便找个地方坐嘛。 ”

老大爷四处望望,按兵不动。其实,店家实在太小了,并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坐”。不过店里确实有一排马好的椅子可以搬出来坐我想提醒大爷,但他又像是熟客,没道理不知道这个情况,于是我就没有作声了。

老板娘看起来总是一副非常忙碌的样子,手里和脚下永远停不下来。 比如此时她拿好东西重新回到蚵仔煎的铁板前面,又赶紧把那团面糊翻一了个身。然后又去照料三只咕嘟咕嘟冒泡的面锅了。

那个时候来了两个小朋友,提着两只袋子,熟门熟路地把东西放在厨灶间里面,说:“给你的哦。” 她不能抽身,只是转过头来说:“哦?你们这么早回来。” 小孩边走边回应一声,然后就去了隔壁店家玩。

她还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小朋友不见了,就放下手上的工作,走出来,隔着一个塑料板问隔壁的小朋友:“你吃什么啦?” 小朋友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随便啦。” 她就说:“好。”然后又回去照料她的生意。

我等待外食的那段时间,她永远在重复这些事。搅搅锅子,磕磕鸡蛋,跟客人说上一两句话,收钱找零,在窄小的厨灶间里反反复复地照看着两只锅。她的丈夫则永远在里间炒面,我偶尔能见到他的头,满头大汗的,围着一个油腻的围裙,擦一把汗,很沉默的样子。

我吃过大大小小的食肆,其实都是这么紧凑而繁忙的样子。店里因为热气蒸腾显得雾蒙蒙,锅子总是咕嘟咕嘟不停歇地响着。但这一家,大约是因为没有雇工,而是夫妻家庭经营模式,所以总有说不出的家一样的味道。所以就连吃面的时候,都觉得有一点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