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蕾深处是故乡 by Rerereset

不知道是不是出生在正月的缘故,反正从我记事起,好像唯一钟爱未变的食物就是饺子了。我是个记性很差的人,每年除夕的饭桌上聊过哪些话题早已记不得,只记得一家人吃年夜饭最后的节目一定是齐刷刷地盯着我一口一个饺子酣畅淋漓地大快朵颐。可对我而言,只有在吃饺子的这一刻才算是真正过年了。

作为一个口味刁钻的伪吃货,对于食物,我其实并不过分讲究。漂泊在外的学生党,一日三餐都在那几个固定的食堂窗口打转,也根本无从奢谈对吃的注重。偶尔真正饥饿难耐之时,约上三两好友,冲出校园,快餐西餐饕餮盛宴,一通胡吃海喝,寂寥压抑方才能得到缓解。

虽然这些年大小珍馐美宴吃了不少,但却都难以留下深刻印象。心里总觉这通胡乱吃食解一时口腹之欲,很难带来长久的心灵满足。想来,能令胃和心同时满足的也就只有饺子了。

学校食堂二楼也有饺子。八块钱20个,猪肉芹菜、韭菜、白菜、香菇等等,多种口味任你挑选。被朋友戏称为“农民阶级的饺子”,除了偶尔馅料调得偏咸、卖相略差之外,好像也找不到其他缺点了,所以我和几个的好友倒也时常光顾。一来是对自身农民阶级的身份认同,二来在寒冬凛冽的夜晚,下完课后到食堂要上一份饺子,热气腾腾的饺子汤横扫了一身疲惫。于是你会惊讶的发现,刚刚还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我们,一碗饺子下肚居然就神奇地恢复了活力。人一有力气之后,就开始相互调侃,在氤氲着雾气的温暖里,我们好像从未身处异地。

家里的饺子做法同外面是完全不同的。而我姥姥包饺子,从饺皮到饺馅,都喜欢自己包揽。准备数斤上好的精瘦肉、虾仁若干,煎熟的鸡蛋,开水焯过一遍的鲜香菇,大葱、姜、蒜辅料若干。

待备好食材就开始将它们剁碎。这一过程枯燥耗力,我也曾不解地问姥姥,为何放着搅拌机不用而坚持手工剁馅,得到的答复却是“剁出来的饺馅比机器打出来的好吃”。虽然我从未考证,但一直深信不疑。饺馅剁好之后,可以再加两个生鸡蛋到饺馅中,搅拌均匀。

接着和面、揉面、醒面,再擀成一个个薄厚适中的饺皮,这时候就能开始包饺子了。包的过程也蛮有讲究的,薄皮的包成元宝型,厚的则包成耳朵型,入锅后以不粘锅不粘连为佳。煮开后也不忙于出锅,加入凉水小火煨开,反复两次方能盛出。

别小看了这份简单的三鲜饺子,每一次可都要耗费外婆老人家一整天的时间来准备。然而我每次回家无论多晚,总能吃到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水饺。

挑一个饱满的饺子,轻咬一口,汤汁四溢,虾仁的鲜和鸡蛋的嫩润交合在舌尖上颤抖,丰富的食材混合在一起倒也本分不曾喧宾夺主,友好互衬。这时候再就上一碟外婆她老人家精心用老陈醋泡制出来的腊八蒜,酸甜可口,极其开胃,忍不住就又多吃了几个饺子。

这样的饺子搭上腊八蒜,我常常一口气能轻松吃下近三十个。在放下碗筷的一瞬间,敞开裤带,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我也才真真正正地适应过来这种空间的变化感,啊,终于回到家了。

今年回家前,在曼谷唐人街头,我吃到另一种饺子。个头比中式水饺略大,下锅炸的金黄,在盘子上排成一排,配上口味清淡的泰式米醋,看起来格外诱人。一口咬下去,肉香弥散,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老板夫妇华人面相,推车招牌上用中文和泰文标上“饺子”。我和同伴路过看到后,兴奋地用中文打招呼点菜,老板却一脸茫然。换成英文叽里呱啦说了一通,才终于点菜成功。

坐在熙熙攘攘的唐人街头,看着手里的筷子和盘里的饺子,我却怅然若失。或许对他们而言,饺子只是一种面食混合馅料的制品。可对于漂洋海外的我们而言,它更像一条纽带,味道在哪里,家就到哪里了。

文/Rerereset

那个像酸菜白肉一样的姑娘

若要我用一道菜形容X小姐,那就是酸菜白肉。当然,这不光是因为她是个东北姑娘。

东北菜总给人一种“接地气”的感觉,大盘大碗大锅炖,一点都不风花雪月。

同为中文系毕业的姑娘,X小姐真是太不文艺了。在我们纷纷还在用青春阅读世间渣男的时候,X小姐已经悄没声息地找到了日后的老公,是长相平平的理科男,南方人,笑起来憨厚中透着一点狡黠。

才刚刚毕业,X小姐就和要出国留学的男朋友扯了证,开始了异地分居的婚后生活。花样的年纪,浑身都散发着胶原蛋白的新鲜味道,也有动机不明的男人来搭讪,但X小姐意志坚定,用她的话说“都给我滚犊子”,平安无事地等到了老公学成归来。

X小姐偶尔会在群里给我们发她和她老公的微信截图,非常的少儿不宜。不要想歪,满篇都透着大东北气息的脏字以及屎尿屁,离罗曼蒂克隔着一百个乡村爱情故事,而老公基本就两种反应:“好好好”和“嘿嘿嘿”。

X小姐每次给我们发都是为了吐槽她老公有多二,但每次都被我诠释成花式秀恩爱。就是那种老婆让老公滚,老公摔门而出,半个多小时以后拎着早点回来的款式,非常的有生活气。

作为根正苗红的东北姑娘,X小姐一向作风彪悍,连我这般自诩为北京大妞儿,也只有自愧不如的份儿。那些花式撅鸡贼同事,教训无功德中年妇女,虐打揩油猥琐男的段子,过瘾又好笑,听得叫人直拍大腿,X小姐最后总是摊手摆出无辜嘴脸,自己作的,怪我咯?

X小姐从来不掩饰自己对钱的热爱,也不掩饰为挣钱而对工作的喜爱。每次和我们说起自己省钱或者挣钱的心得,都兴高采烈眉飞色舞,然后点着指头说我们败家娘们。但我和她吃饭买单总抢不过她,我们去做客,X小姐会拿出自己珍藏的红酒,让我们整瓶整瓶的胡乱喝掉,还满脸的慈眉善目。

她还是个家务洁癖,又喜欢邀我们去家里做客。每次吃完饭,我们在沙发上无耻地四仰八叉,她会手脚麻利地独自收拾好一桌子的杯盘狼藉,嘴里还得叨咕着我们的“埋汰”。我们嬉皮笑脸地夸她能干,她就很高兴,也不嫌弃我们这些吃白食的懒朋友。

在某个她用酸菜白肉喂养我们的日子,我忽然觉得这锅酸菜白肉很像她,酸辣带劲儿,顶饱落胃。就像是实实在在的日子,给个满汉全席都换不来的窝心。

在一个颇有寒意的冬夜,我饥肠辘辘,对着X小姐给的菜谱,咽着口水也给自己做了一锅酸菜白肉。

五花肉在放了花椒、大料、料酒的水里焯水,冷却后切成约厚5mm的厚片。酸菜切丝,砂锅里倒入一点油,将辣椒煸出辣味,酸菜和白肉入锅码好,倒入开水,加适量盐炖上20分钟。我还学她调了一碗红火火的辣椒酱,蘸白肉吃。

主食一定得是火烧或者烧饼,烤得焦香烫手,呼着气,就着飘着油花的汤,吃得盘儿干碗儿净。最好再配上杯热辣的白酒,连耳朵眼儿都感觉往外冒热气,整个人吃得欢天喜地。之后打着饱嗝以一种分娩的姿势瘫在沙发上。这一刻,忘记那些象征主义与人间词话,管它外面世界怎么大,通通都抵不过这锅酸菜白肉。

敬X小姐。

文/阿七

什么时候连“色香味”都不足以评判食物

睡醒之后的下午,走出小区,走进了一家全天营业的店铺,点了一碗热干面。在这样的时间,点这样一份餐点,确实是有些不恰当的,要知道,这属于武汉人早餐的范畴。可就是有那么一刻,挺想吃的,也就顾不得旁人如何看待了。

这样“想吃”的时刻,有很多。特别是大学以后,在外地醒来的每一个清晨,都会格外地想念家乡的早点。当然,在别处,也会看到很多打着“武汉热干面”招牌的店,但那味道,却和自己熟悉的截然不同。

说来也好笑,一次和同乡的同学走在路上,她突然停了下来, 回头张望,然后对我说:“你看见没?刚才那个女生,手上拿着的是热干面呢!”她语气里的兴奋和激动我一直印象很深,到现在仿佛还能感觉得到。

是的,来重庆上学后,每一次走在街上,或者小吃城里,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寻找家乡食物的踪迹。如果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便会欣喜若狂。刚来的那段时间,因为不适应口味,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相互埋怨着这里的食物,不能理解重庆人为什么会喜欢吃“小面”,并且似乎每一天重复着这样油腻的食物,还乐此不疲。

渐渐地,回了几次家,又离家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懂得,小面之于重庆人,就似热干面之于武汉人,这吃的,可能不是有多么的美味,而是家乡的牵绊在作祟吧。

前一阵,微博上有一个热门话题是“你为什么留在这座城市”,热评里的一行写道:爱一座城市,是因为这里有你爱的人。

我觉得挺爱这座城市的。我爱这里清晨六点车水马龙的小巷里,早点摊旁排着的长队;我爱这里午后的小餐馆门口,人群作鸟兽散时各自回头笑着说再会的模样;我也爱这里凌晨两点空无一人的街边,三五个年轻人围坐着的说笑。

我更爱,从火车上下来,回到家中,桌子上摆着的:妈妈的八宝饭,爸爸的炒鳝丝,奶奶的蛋饺。

这些可都是慢工出细活的“功夫菜”。八宝饭得将准备好的食材和糯米混合,再一点点揉到最有韧劲的程度。鳝丝得去骨并切至均匀。蛋饺得用小锅勺装进蛋皮放在炉子上,并不时地根据火候摆动摊平。

这些都是需要耐心的活儿,也是家人每次过年过节招待客人必备的“拿手菜”。偶然一次路过厨房,看见菜的制作过程,心里莫名的一暖。想着,每次归家的时候,家人是得多么“兴师动众”地准备一餐呀。

而这些,在从前只有盼着“客人”光临时才能体会到的“福利”,现如今,自己竟似乎也慢慢成了“客人”了。想到这样的对比,难免心酸。

这几年,因为和母亲长期争吵,亲人的离世等原因,我一心想逃离这里,离开家,独自生活。如愿以偿地拿到录取通知书以后,和母亲的关系似乎也并没有丝毫改善,还是争吵不断。于是,在暑期最后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是“竭尽所能”地早出晚归,尽量避免和母亲的相处。

当然,家人一起吃饭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每天醒来,都在翻看着微博热搜榜上的美食店,约着同学一同去试吃。更不稀罕母亲因离别在即特地准备的一餐饭。

后来的送别,是记忆中火车站的招手,回头时,因脚板骨折而拄着拐杖站人群外的母亲,她的头发被风吹散,带着一点白。我别过头,笨拙地拖着行李箱,强忍着泪水,故作不在乎的倔强。

此后的时日,在重庆冬日清晨雾气氤氲和阴冷潮湿的夜半时分,我时常会想起那些片段。那个漫长的叛逆期里,我与家人所有的争吵和崩裂。

在我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这一些常常涌上心头。

也正是这些时刻,让我明白:原来,“美食”二字,真的不是单靠食物的“色香味”就可以来衡量与评价的。

“美”,除去味道的美以外,更多的,应该是赋予在食物内里的情感吧。

很喜欢的一部港剧里,每次全家人遇到困难便会一同唱起一首歌,那首林子祥的《分分钟需要你》,他们比划着哑语的姿势,化着滑稽的小丑装扮,一同唱着:“我与你永共聚,分分钟需要你,咸鱼白菜也好好味……”

这样的情节,小时候会被扮丑的形象逗得开怀大笑,现今再回头看,已是泪湿眼眶。

“咸鱼白菜也好好味”,是这样的吧,世间美食很多,各式特色的餐饮遍布各地,而我想,真正的美味,是在踏遍岁月千山万水,尝尽千般滋味后,推开门,家中客厅里,饭桌上的那一道菜。它或许是八宝饭,或许是红烧肉,又或许只是一碗“咸鱼白菜”。

愿你可以享受那一碗“咸鱼白菜”,同家人一起,享受这份朴素的爱意。鹅黄色的灯光洒下来,屋子里,尽是清静和欢乐的明朗美好。

文/潘思慧

番茄终于和土豆相遇,可我却把你丢了

三年了,别人总说,失恋只需要三十三天。而他,却需要两年零十一个月多三十一天,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他的生活里已经许久没有她了,但他却一直都觉得她依旧在他身边,清晰记得她为他在厨房炒菜的背影,那狭小空间里弥漫出来的香气,以及每晚饭桌上摆设整齐的餐具。

只可惜,在三年前那个下着小雨的上午,她询问他当天的菜单,还在床上补眠的他随口说了句,我要吃我最爱吃的番茄土豆汤。她说,好,你等我。但他没想到,那竟变成了和她的最后一段对话,她出门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了,他也没能等到她。

湿滑的马路上,白塑料袋里包裹的番茄和土豆散落满地,她躺在了那失控的小面包车跟前,慌张的司机在一旁失措地张望。

三月三十日,周六,小雨。

早晨六点,老天爷很给面子,下了一宿的春雨在出门前骤停,延续了初春的凉意。他和往常一样,简单梳洗后,便来到了小区附近的菜市场,径直走到蔬果小档。在诺大的菜市场里,发黄的钨丝灯温暖着早起的人儿,看着蔬果档的大妈正悠闲地给蔬菜喷水,过去从不踏入菜市场的他也硬着头皮和大妈请教起来,为的就是让大妈给自己挑上几个上好的番茄、土豆和小马蹄。 

卖蔬菜的大妈很热情,让他一下就想起过去在餐桌上听说的市场小故事,那些因为她的乖巧,卖水果的大妈常常会给她多装一个苹果,卖青菜的大姐会给她搭上两根葱的趣事。番茄个头较大,捏下比较软熟的最适合生吃或者煮酱汁,表皮发青捏下去硬邦邦的,可存置个三五天,各项指标适中者比较适合炖煮和煲汤。

而土豆则需要挑选个头大表皮圆滑颜色淡黄,坑坑洼洼较少的,必须要注意检查表面的坑洼是否长出绿芽。若有则证明该土豆早已开始变坏,至于马蹄,那就最简单了,一旁就有一个篮子放着一堆削好的,直接拿上一颗,啃下去若鲜甜多汁无渣便是上等货。

多亏大妈的热心帮助,他又转战猪肉档,和卖肉的小妹聊了起来。他清晰记得过去的她最爱用猪肋骨来煮,因为那个部位的肉质较为饱实,又能满足他爱吃软骨的个性。小妹认真地给他挑了两条好的肋骨,肉色呈淡红色,几道雪白的脂肪条划过肉体,这样子的好肋骨煲出来汤更为粘稠,肉香浓厚,口感更为饱满。

过去家里只有一个炒锅,一个汤锅,她老和他唠叨说,家里的锅碗瓢盆从来就没有够用过。他总会反驳说,炒个菜用一个炒锅,煲个汤用个汤锅,都是炒一炒,炖一炖的事情,哪用得着这么多。这个时候,她便会噼里啪啦地抱怨了一大堆繁杂及他听不懂的烹饪过程,而他只会躺在客厅了一句嗯一句额地附和着。

经过了上两年的经验教训,今年的他准备起汤料来格外顺手。一边洗干净土豆放到汤锅里开火水煮的同时,在一旁架起砧板用菜刀熟练地给番茄划十字。然后待炒锅中的水沸腾后,将番茄放入水中,焯上一分钟,见表皮的十字张后后取出。用夹子轻易地沿着十字将番茄的表皮撕掉,用菜刀切块。待番茄整理完毕后,时间刚好可以将水中的土豆取出。此时的土豆虽只处于外熟内生的状态,但表皮却非常容易剥落,然后切小块备用。

关于猪肋骨,因为她嘴小又注重形象,大口吃肉永远与其无缘。所以他让卖肉的小妹将肋骨切成小块,故附在肉块上的碎骨较多。他先用清水快速冲刷,并细心挑去肉块上的碎骨,因为肋骨上的肉较为紧致,故他用刀背在每块肉上拍打三下,不宜多也不宜少,断其筋络的同时又保持其口感。随后在处理完蔬菜后在汤锅中加入开水,在煮沸后放入肉块焯上一分钟,取出待用。

她常抱怨说,这汤锅也太小了吧,大小仅够两人喝,想多一点都不行。倒上两碗清水煮沸后,加入肉块,汤水已溢到汤锅的四分三。这时他才发现,这汤锅确实很小。盖上锅盖煮沸后,用汤勺抹去漂浮在表面的泡沫,加入准备好的番茄块、土豆块和马蹄粒,再切两小片姜放入,接下来就是盖上锅盖开始漫长的等待。

因为食材太过饱满,汤水在不到二十分钟便推开了锅盖溢了出来,他连忙从客厅跑过来,隔着抹布取起锅盖,用勺子快速翻滚汤料,“愤怒”的汤水马上便平复下来,随后他便再次盖上锅盖,不同的是,他知道锅盖要斜着。因为在她的唠叨中曾教导过,要让汤锅内保留多一点与外界连接的空间,这样汤水就不会再沸腾了。

番茄土豆汤不像老式老火汤熬制越久越好。把番茄煮烂,保持土豆软绵的口感,大概就需要熬个一小时便可。抹去表层的油脂,撒上少许盐巴,他拿来她最爱的粉红色汤壶,小心翼翼地将每一块肉、每一块番茄、每一块土豆都舀到壶里,然后再将泛红的汤汁倒入壶中,刚好抹过汤料,盖上壶盖,装入保温袋中。

他从衣柜中掏出生日时她送的外套,绑紧鞋带,提起雨伞,拿起汤壶,带上鲜花,推开房门,径直地往车站走去。

来到她的墓碑前,他用抹布细心地清理上面的每一个细节,整齐地插好她最喜欢的康乃馨。打开汤壶,端起她最爱的花瓷碗装进她最喜欢的番茄和土豆,然后又端起另外一个碗舀了几块他最爱的肉。

天边的太阳君推开高挂了数日的乌云君,温暖的阳光从远处缓慢扩散,一直扫到那冰冷石碑上发黄的照片。

或许,对于他来说,最可惜的是在最不懂珍惜的时候失去了她;然而对于她来说,最庆幸的是能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刻离开了他。

文/Fimon

爱情里好像总有一股酸味

人生五味,有人喜甜,有人号苦,有人偏辣,有人爱咸,我独痴一味酸。

在这味酸里,我最好柠檬。

我这平生对于酸的最大爱好还是从某人那里偷来的。

他是个怪人,他喜欢柠檬,喜欢到痴迷的境界。我每天在奶茶店里工作都会看到他嘴里嚼着柠檬,每次都是一片,多了他不吃,少了他就慌。

我看着他嚼得津津有味,问他不酸么?

他说:“苦到极致就是甜,酸就在这一苦一甜之间,味道正好。柠檬刚入口时酸中带甜,但嚼久了味道会变苦,由酸带甜再化苦,三种味道混在一起,就不觉得酸了。不信你也尝尝。”

我也喜欢吃酸,但从未吃出过这么多味道。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切了一片柠檬,放在嘴里嚼了几下,“呸!酸死我了。”我将未嚼完的柠檬都吐了出来,眉头都被酸的皱起来了,他在一旁幸灾乐祸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哈哈哈,笨蛋,你吃的方法不对。先淑下口,我来教你。”

嘴里还遗留的酸味提醒着我那话不可信。

见我不动,他从冰箱里拿出一杯柠檬片,挑了一个大片的柠檬放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表现的很享受,末了还挑衅的像我挑挑眉。

被某人贱兮兮表情挑逗的我,终于受不住诱惑打算进行第二次尝试。

我漱完口后,他让我闭上眼睛把嘴张开。我假装闭上眼偷偷睁开一条缝,我看着他逐渐靠过来的脸,以及越来越多冲撞到我鼻息里若有似无的柠檬香,我的心跳开始乱了。故事的情节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发展,只是我的嘴里多了一片柠檬而已。

“不要立刻使劲嚼,慢慢的用你的牙齿撬开柠檬周围的果肉,你会感觉到一瞬间的甜味,接着这个甜味迅速在你的嘴里扩散开,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浓郁的酸味。这时候,嚼碎它的果肉,一味一味的酸感在你的舌尖爆炸,炸出来的果汁疯狂又粗暴的席卷着你的味蕾……”

我闭着眼睛感受嘴里的一切,真的甜过,也真的酸到极致,但是真的好吃。

“果肉中释放出来的味道随着果汁蔓延到你嘴里的各个角落,你的唇齿间开始散发出浓浓的柠檬香,这香气随着酸酸的柠檬汁滑入喉咙,挑逗着你的神经,刺激着你的大脑。”

我继续嚼着,大脑里充斥着柠檬香。

他不再说话。

我疑惑的睁开眼,眼前的他消失不见了。我走出奶茶店,冲向外面的街道,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也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嘴里嚼着的柠檬片开始泛出苦味,我不在意的继续嚼,直到把柠檬全部嚼烂才吐掉。

嘴里一阵苦味,我却不觉得苦。

因为他走了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真的苦。

“哎,别生气啦,我错啦。大不了,我送你一个太阳咯。”

“哼!就会说大话,我看你怎么送我太阳。天蓬元帅,你不是要重返天庭了吧?”我调笑着说。

“走,爱妃,寡人这就给你献上太阳。”

我跟着他走到了店门口,他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片金黄色的柠檬,刚从冰箱里拿出柠檬上冒出水汽,他把柠檬抬起晒在太阳下,柠檬周围散发出明黄色的光,他像个孩子似的讨好的把手里的柠檬放在我手中,他站在我身后举起我手中的柠檬放在阳光下。那一刻,我好像真的看到了太阳。

国外的太阳好看么?

今天是他走的第300天,我起得很晚,在店里忙碌了一阵准备开工。像往常一样,我拿出一片柠檬放在嘴里慢慢嚼,柠檬的清新让我重新振作精神。

我站在柜台前等着我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柠檬的香气。”一个熟悉的声音。

“行家呀,试试?”我强忍着所有情绪回答道。

我递给他一片柠檬,他闭着眼放进嘴里。

“这柠檬酸到掉牙了。不过……”他故意拉长声音。

“不过什么啊?”我装作不耐烦的样子。

“不过,我喜欢。”他睁开眼看着我说道。

我们相视一笑。

忘了说,那天上午的阳光,真好。

文/向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