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别人总说,失恋只需要三十三天。而他,却需要两年零十一个月多三十一天,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他的生活里已经许久没有她了,但他却一直都觉得她依旧在他身边,清晰记得她为他在厨房炒菜的背影,那狭小空间里弥漫出来的香气,以及每晚饭桌上摆设整齐的餐具。
只可惜,在三年前那个下着小雨的上午,她询问他当天的菜单,还在床上补眠的他随口说了句,我要吃我最爱吃的番茄土豆汤。她说,好,你等我。但他没想到,那竟变成了和她的最后一段对话,她出门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了,他也没能等到她。
湿滑的马路上,白塑料袋里包裹的番茄和土豆散落满地,她躺在了那失控的小面包车跟前,慌张的司机在一旁失措地张望。
三月三十日,周六,小雨。
早晨六点,老天爷很给面子,下了一宿的春雨在出门前骤停,延续了初春的凉意。他和往常一样,简单梳洗后,便来到了小区附近的菜市场,径直走到蔬果小档。在诺大的菜市场里,发黄的钨丝灯温暖着早起的人儿,看着蔬果档的大妈正悠闲地给蔬菜喷水,过去从不踏入菜市场的他也硬着头皮和大妈请教起来,为的就是让大妈给自己挑上几个上好的番茄、土豆和小马蹄。
卖蔬菜的大妈很热情,让他一下就想起过去在餐桌上听说的市场小故事,那些因为她的乖巧,卖水果的大妈常常会给她多装一个苹果,卖青菜的大姐会给她搭上两根葱的趣事。番茄个头较大,捏下比较软熟的最适合生吃或者煮酱汁,表皮发青捏下去硬邦邦的,可存置个三五天,各项指标适中者比较适合炖煮和煲汤。
而土豆则需要挑选个头大表皮圆滑颜色淡黄,坑坑洼洼较少的,必须要注意检查表面的坑洼是否长出绿芽。若有则证明该土豆早已开始变坏,至于马蹄,那就最简单了,一旁就有一个篮子放着一堆削好的,直接拿上一颗,啃下去若鲜甜多汁无渣便是上等货。
多亏大妈的热心帮助,他又转战猪肉档,和卖肉的小妹聊了起来。他清晰记得过去的她最爱用猪肋骨来煮,因为那个部位的肉质较为饱实,又能满足他爱吃软骨的个性。小妹认真地给他挑了两条好的肋骨,肉色呈淡红色,几道雪白的脂肪条划过肉体,这样子的好肋骨煲出来汤更为粘稠,肉香浓厚,口感更为饱满。
过去家里只有一个炒锅,一个汤锅,她老和他唠叨说,家里的锅碗瓢盆从来就没有够用过。他总会反驳说,炒个菜用一个炒锅,煲个汤用个汤锅,都是炒一炒,炖一炖的事情,哪用得着这么多。这个时候,她便会噼里啪啦地抱怨了一大堆繁杂及他听不懂的烹饪过程,而他只会躺在客厅了一句嗯一句额地附和着。
经过了上两年的经验教训,今年的他准备起汤料来格外顺手。一边洗干净土豆放到汤锅里开火水煮的同时,在一旁架起砧板用菜刀熟练地给番茄划十字。然后待炒锅中的水沸腾后,将番茄放入水中,焯上一分钟,见表皮的十字张后后取出。用夹子轻易地沿着十字将番茄的表皮撕掉,用菜刀切块。待番茄整理完毕后,时间刚好可以将水中的土豆取出。此时的土豆虽只处于外熟内生的状态,但表皮却非常容易剥落,然后切小块备用。
关于猪肋骨,因为她嘴小又注重形象,大口吃肉永远与其无缘。所以他让卖肉的小妹将肋骨切成小块,故附在肉块上的碎骨较多。他先用清水快速冲刷,并细心挑去肉块上的碎骨,因为肋骨上的肉较为紧致,故他用刀背在每块肉上拍打三下,不宜多也不宜少,断其筋络的同时又保持其口感。随后在处理完蔬菜后在汤锅中加入开水,在煮沸后放入肉块焯上一分钟,取出待用。
她常抱怨说,这汤锅也太小了吧,大小仅够两人喝,想多一点都不行。倒上两碗清水煮沸后,加入肉块,汤水已溢到汤锅的四分三。这时他才发现,这汤锅确实很小。盖上锅盖煮沸后,用汤勺抹去漂浮在表面的泡沫,加入准备好的番茄块、土豆块和马蹄粒,再切两小片姜放入,接下来就是盖上锅盖开始漫长的等待。
因为食材太过饱满,汤水在不到二十分钟便推开了锅盖溢了出来,他连忙从客厅跑过来,隔着抹布取起锅盖,用勺子快速翻滚汤料,“愤怒”的汤水马上便平复下来,随后他便再次盖上锅盖,不同的是,他知道锅盖要斜着。因为在她的唠叨中曾教导过,要让汤锅内保留多一点与外界连接的空间,这样汤水就不会再沸腾了。
番茄土豆汤不像老式老火汤熬制越久越好。把番茄煮烂,保持土豆软绵的口感,大概就需要熬个一小时便可。抹去表层的油脂,撒上少许盐巴,他拿来她最爱的粉红色汤壶,小心翼翼地将每一块肉、每一块番茄、每一块土豆都舀到壶里,然后再将泛红的汤汁倒入壶中,刚好抹过汤料,盖上壶盖,装入保温袋中。
他从衣柜中掏出生日时她送的外套,绑紧鞋带,提起雨伞,拿起汤壶,带上鲜花,推开房门,径直地往车站走去。
来到她的墓碑前,他用抹布细心地清理上面的每一个细节,整齐地插好她最喜欢的康乃馨。打开汤壶,端起她最爱的花瓷碗装进她最喜欢的番茄和土豆,然后又端起另外一个碗舀了几块他最爱的肉。
天边的太阳君推开高挂了数日的乌云君,温暖的阳光从远处缓慢扩散,一直扫到那冰冷石碑上发黄的照片。
或许,对于他来说,最可惜的是在最不懂珍惜的时候失去了她;然而对于她来说,最庆幸的是能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刻离开了他。
文/F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