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至浓时即家乡

所谓舌头的记忆,之于我而言,一定是干菜肉的味道罢。

那日忽地辗转反侧,久难入眠,舌根下泛出一股子微涩的酸水,耳边也蓦地浮起外婆的唠叨:“这孩子,一定是个干菜老头儿呢。”那是一种诗意的纠结,绵密地缠绕胃部,唤起全身细胞的温柔,在一重重思乡感怀的梦里,空着肚腹笑起来。

浓烈的香,浓烈的鲜,肉块肥美白嫩而多汁,尤为我所爱的,是那数次在蒸锅中“出生入死”的干菜。头回蒸的干菜是"干"的,根根分明,只有挖到最底下才有些许沾着肉汁的尤物。

菜品多讲究“新鲜吃”,而对干菜肉这碗属于吴家人的佳肴,我自有一套食法:头食吃精(瘦)、肉质鲜美;吃剩下的肥肉则跟随着餐餐饭前的蒸煮化为鲜香的卤汁,到时整碗皆油光澄亮,其味自更上一个台阶,而那头餐被遗忘的精肉,直越蒸越如磐石般坚硬,便再无法下口了。这种充满诗意的精神疏空,多少次在离家的孤独时刻填补我赤诚的心。

与父母住在一起的日月,最爱的是冬天。那时小,得他们的宠溺,每个不愿离开被窝的凛冽早晨,是母亲点起最初的光亮,为我煮一碗热气腾腾的白泡饭。家中的传统早餐简单得很,将昨夜的剩饭和水一煮,热气迷蒙地就着各种咸菜吃。

“咸菜”是指下饭的扁咸食品,如咸蛋、腌菜、鱼干、腐乳等,往往每碟不多,作个零头,品种却五花八门,有荤有素。我的主角一直是干菜,揣着饭碗,夹一撮干菜,放进嘴里,哈几口热气再扒几口热饭,两种至纯相碰撞,常陶醉得我闭上眼睛回味片刻。那种米香酱香肉香,夹着外婆奶奶一丝一缕勾划出的真情,从口中一直暖到心尖儿上。每一番云雨巫山般的酣畅体验背后,总带着如诗般含蓄难解的感情:我分明是离家不远的故子,怎得这番时喜时愁、冷暖自知的乡土之情?是家乡真味的味蕾记忆,还是月上楼台独我身的落寞指引?

无从得知。

要感谢家乡。愈发地眷恋这生我养我的故土:若是外乡人,恐无福消受这至浓真味,干菜肉的香与鲜,是舌头的记忆,是细水长流的乡情的味道,若有一天真隔洋过海,便会心生难舍挂念罢。

文   杨菁

黄浦江畔的咖啡座

1咖啡真是一种奇异美妙的饮品,馥郁的香氛,浓醇的品质,常常教人在悠然自得的品呷之际,得到一种心满意足的愉悦快感。

品饮咖啡的场所,大有说道。

在自家的居室里呷啜咖啡,如有访客,自然最妙的地方是临街的阳台,要有落地玻璃窗的那种阳台。一张长方形的小桌几,两盏玉骨色的瓷杯,滚烫的黑褐色咖啡浓液,袅袅的白色水汽萦绕在杯口,也是玉骨瓷色的托碟上,随意摆放了几颗精白的方糖、两支长柄的银白调勺。主客两位几乎同时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中指三只手指优雅地拿起杯子,再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拿起那支长柄的银勺,在咖啡杯里搅拌几下。那些预置的方糖块,一般对老咖啡客来说,很少加入咖啡之中的,怕混淆了咖啡的真味浓香。

端着咖啡杯,望着楼下车水马龙的钢铁甲壳虫在缓缓移动,望着远处成片的春树渐渐绿荫森森,望着细如蚂蚁的行人匆匆奔走,自胸臆之间会不由自主地涌上一种忙里赋闲的满足感受!咖啡的浓郁香氛,更是加深了这种质感、热感和芳香感的物质触摸意义,会令人生出一种格外善意地恶作剧般的白日放纵和偷懒懈怠的负罪感。

说来也很有趣,在我国,饮茶品茗常常会与典雅清高联系在一道。呷啜咖啡,就会有意无意地被与小资情调划归一类,因此,饮咖啡的生活方式,也就与不劳而获的腐朽意识纠缠不清了。其实,这两种饮品,都很普通,与人们的意识形态之间,风马牛一无所及,无非是流行的方式与内在的蕴含有所不同罢了,要说区分出由此而来的生活方式高低贵贱,我想,谁也分厘不清哪个方面慎独清高或同流合污得如何如何的。

在欧美,饮用咖啡是很流行也极为普通的生活方式。巴黎的大街小巷有着数不清的露天咖啡座,这是法兰西民族文化特有的浪漫形式。塞纳河畔,流动着法式咖啡的香浓气息。游人们随时随地可以坐下,吩咐侍应生点上一支红酒,或者点上一杯咖啡,或者点上一樽啤酒,对着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塞纳河流,或是轻声议论,或是仰头望天,或是低首发呆,一切随意,无伤大雅,甚至抽支纸烟也无碍大事。面对这样悠然自得的场景,叫人记起了“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的成都城里,满大街的人们悠闲地喝茶品茗,摆龙门阵,搓麻将,甩扑克…虽然连年来有地震,有水患,有灾难,川地的民众依旧乐呵呵的,慢节奏地生活着,“幺哥,急啥子么?”

近年来,不知什么时候起,上海被加冕了一顶桂冠——“魔都”。原先把上海比喻成“东方明珠”很好的,可惜,很容易与“东方之珠”的香港混淆;也有说上海是远东什么什么的,有点牵强附会,虽然也不失本义,可惜,有点辱没了上海伟岸深邃的自身特色。其实,上海就是上海自己,这是一座充满现实感的繁华都市。时尚、繁华、大气、包蕴,引领风气之先而又海纳百川之寛,艰难困苦之绝而又果断超越之卓。所以,有人说笑,喜欢上海的理由有千条万条,不喜欢的理由也同样有千条万条,这就是喜欢上海的根本理由!这也就是魔都的魅力与魔力所在。呵呵,不好意思,咖啡喝多了,扯远了,扯到那么伟大的字眼上了。

还是说咖啡,上海这个有着浓厚外向色彩的东方都市,与欧美洋派的西方生活方式却牵丝攀藤地纠缠着,因此,咖啡在上海市民的眼光里,视同与龙井、祁红、乌龙、大红袍等等之类一样的饮料,你喝你的“爱罗补脑汁”,我喝我的苦咖啡,大家都没有异议的。所以,有些饮品店铺就干脆挂出“咖啡茶室”的招牌,各有各的拥趸,各有各的粉丝,青菜萝卜虽说坐在一排,然而互不混搭,“水牛角黄牛角——各管各”。淡雅与浓厚的氤氲香气纠缠萦绕,也是本地特色之一。当然,这些很新潮的饮品室,也是谈情说爱的好去处,青年情侣只在乎你侬我侬,情深意浓,哪还管它是茶茗的清香抑或是咖啡的浓香?

上海市民中的老咖啡客,喜欢到原先铜仁路口的咖啡馆,到淮海路上充满欧洲情调的咖啡馆,喜欢到诸如DDS、沙利文、百乐门之类的地方“孵咖啡馆”,这在三十年代是很时髦的事情,那个时代很多的作家就写了不少有关“孵咖啡馆”的题材作品,譬如田汉的《咖啡店一夜》,曹聚仁写道“喝咖啡,我们爱到国际饭店七楼的咖啡厅去,那儿,对着跑马厅,清风徐来,可以消暑,颇有坐香港半岛的味儿…”

惜乎,吾生也晚,未能亲身体验三十年代的古典咖啡馆。好在在大革文化命之前,总算也见识过中央商场旁的“东海咖啡馆”,那里的柠檬派、炸猪排和咖啡等都令人记忆犹新;也见识过四川北路,邮电俱乐部对面的那家“德大咖啡馆”,不过比咖啡印象更深的是那家店铺夏日出售的赤豆刨冰(类似现在的冰沙、冰昔的冷饮)。

现在,洋派的东西又吃香起来了,因此,咖啡馆东南西北都被占地布局了,星巴克、上岛咖啡、两岸咖啡,各式各样。那天到东岸的滨江大道采风,竟然一路蜿蜒都是露天的咖啡座!背后倚着新贵的陆家嘴金融区,国金中心、金茂大厦、东方明珠电视塔、国际会议中心、海鸥舫等,还有日长夜大的上海中心,面前是“浪奔浪流”的一江春水,西岸是名动天下的外滩万国建筑群。真是品呷咖啡的好地方!

白色的江鸥翻飞起落在江岸的水草丛中,万吨巨轮进进出出,西岸的古典式建筑岿然俊朗,东岸的现代派建筑巍然新潮。各家的咖啡座,坐满了中外客人,西装革履,吊带花裙,应有尽有。江风吹拂,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正是暮春时节,绿肥红瘦,大团大团的新绿浓荫,叫人心情舒畅。无名的黄花在午后的春阳照耀下,金光灿灿。绿茵茵的草地,铺展在咖啡座前。蔚蓝色的遮阳蓬下,阴影长长斜斜的。在这底下,把杯慢慢呷啜浓郁的咖啡,细细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

更有令人叫绝的露天咖啡座,就是在那原旧沿江码头改造的,旁边是粗重黑色铁链链接的铸铁缆柱,高出地面还凸出江岸一大截,彷佛停驻在江面上。侍应生来回忙碌着,白衣黑裤刮挺整洁!国人洋人,一视同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与这浦江两岸古典与新潮的高楼广厦一般,叫人益发肃然敬重。

一个悠闲的午后茶歇时分。落座在最外边能望见江景的座位上,点一杯拿铁,要一份提拉米苏。手持小勺,慢慢呷啜,观赏这下午三四点钟最美艳的阳光,两只白色江鸥掠过,在这禽流感的季节,少见啦……

图&文  李展怀

谁都可以分开,金枪鱼和蛋黄酱不行

很多情绪,它们唯一能发泄的出口只有嘴巴。深夜卧室里的威士忌,一口凛冽火辣,忧愁尽散。阳台的一支薄荷烟,微凉与温热,冰火交织令心情愉悦。负能量爆发时,也试过披头散发的吞掉一整条巧克力,用负罪感抵消抑郁感。那些被咀嚼下去的千言万语永远没有机会流连世间,无法聆听舌头与牙齿的欢唱,再跑到另一个人的耳朵里寻欢作乐。它们自一诞生就是带着邪恶色彩的,秘密的,不得见光的。可它们在肚子里异常活跃,它阻止你想起关于快乐的记忆,狠狠的握住灰色油彩一遍又一遍的涂在眼前。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只得用食物烟酒将其软化溶解,或者短暂麻痹。像是嗷嗷待哺的小幽灵,一直在需索着抚慰。

住在高层,每到晚上都可以透过卧室窗子看到斑斓夜景,橘色的灯光沿着马路绵延到远处,模糊光斑让人忘了白日的拥堵吵闹。我记得搬进来的第一天,所有的纸箱被搬家师傅堆在客厅,用数小时将物品重新寻找正确的位置。频繁的搬家,对于生活物品的归类有一套固定的习惯,迅速,简洁,无心将其设定更多规则。日日匆忙,都是在家中睡浅浅的觉或者仓促整理。房间里的任何温热都显得稀有而奢侈。

三明治怎么不是个伟大的发明,面包蔬菜与沙拉酱交叠在一起就是一道新菜品,简陋随意,冷热均可,健康裹腹。它大概就是为车水马龙的疾速生活而诞生的。

前一晚加班至深夜,早晨在头痛中醒来,随意在便利店买到金枪鱼蛋黄酱三明治,一顿brunch吃的疲惫顿消。那种入口即化的滋味,好像一只柔软的小手一样通过舌头一下下的触摸着思绪,如同纠葛在一起的干枯头发瞬间光滑,一梳即通。

松软的土司片和生菜层叠着,被绞碎的金枪鱼和蛋黄酱彼此交织,细细的纤维浓稠饱满,每一口都是片刻享受。冰镇过的凉爽口感,令头脑顿时清醒许多。醇厚划过喉咙,所得到的愉悦如同吞咽一块巧克力,却又比巧克力多一分清新。

连续数日为之着迷,以致沉迷。

每日的午餐菜色皆被金枪鱼三明治抢占。经过一上午的思虑,享用它的休息时段被烘托的别致又期待。瘦瘦的三角形放在抽屉里,像个正午时分就会喊叫的闹钟,它说,我在这里,温柔地等你。

后来,无处安放的情绪,都能在一口一口的细细品尝中找到它应得的归宿。

我想,如果心情找不到倾诉的耳朵,那么请为舌头寻得一处柔情似水的安慰吧。

文 残小雪

最是那碗冰清姜薯羹

最近嘴馋,常常想吃甜食,偶尔路过街边的糖水店,总会停下来叫上一碗西米露,香芋西米露是最爱,虽然也是喜爱的甜食之列,但总不能和老家的糖水比,尤其是老妈煮的那碗冰清姜薯羹,体白如雪,吃起来清甜爽滑,味道至今都难以忘怀。

冬末春初,正是姜薯上市的好时节,每到这时,老家小镇的街头巷尾,专卖或兼卖姜薯的摊档异常繁多,在各种食材的经营中大有夺冠之势,无论哪家哪户,都想在春节前夕置办好年货,姜薯便是必不可少。想起小时候,除夕前几天,看到人们纷纷从市场上拎回一篓篓姜薯,妈妈单车前的篮子堆满的姜薯,那情景颇有些像城市人争赶花市的场面。

姜薯只有在汕头的潮阳和惠来这部分滨海地区的山地种植,因而可以说是潮汕特有的,长得不好看,甚至可以说“丑”,不过对食材可不能总看外表,要不然定会错过很多佳肴,姜薯去皮后呈乳白色,异常光滑,薯大肉白,它虽属薯类,身价却不低贱,逢年过节后,时常会有不少前来探亲的华侨、港澳人要回归居住地,千里迢迢也要带上一篓姜薯。当然,如果你觉得姜薯是像番薯那样烤着吃,那你就是行外人了,潮汕人吃姜薯,是很有一番讲究的,常常被用来熬做姜薯羹。

以前逢年过节拜神或祭祀,老妈都会熬一锅姜薯羹,经常在老妈身边帮忙,看看看着便会做了,步骤也简单,首先去皮,之后把姜薯削成薄片,放到烧开的沸水中煮片刻,待其成薯片汤,汤中的薯片微微卷曲,放上些许白糖,用汤勺搅拌,谨防黏住锅底,几分钟后,一锅姜薯羹便做成,乘上一碗,味道自是极佳,如果是老妈,定会放上几粒白果,那个时候嫌其味道干涩,总把它一粒一粒挑出来。

老妈每次熬姜薯羹的时候,都会不厌其烦的向我唠叨小时候的一件事,以此证明我对姜薯羹的偏爱至极。

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天园里要我们每个小朋友回家向父母索交费用,因为园里每天下午要给小朋友煮糖水喝,家长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当然不想喝糖水的小朋友可以不交。

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加上我挑食,所有糖水中只偏爱姜薯羹,其他一概不吃,我就跟老妈说,我不想喝糖水,不交。后来我才知道我是班上唯一一个没交糖水费的人,自然当其他小朋友喝糖水的时候,我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喝。

哪知第一天,园里给每位小朋友熬了姜薯羹,那可是我的最爱啊,我就只能咽着嘴里的口水看着别人一小调羹一小调羹地喝,心里的滋味自是不好受,谁叫我没交糖水费呢?后来老师看到我的可怜状,索性把锅里最后剩下的盛了一碗给我,心里别提有多感激,后来回家跟老妈说起这事后,她立马给我钱让我交上去,只是后来,园里再也没有给小朋友熬姜薯羹。

后来每次老妈提起这事时,我都会觉得这是幼儿园故意给我放烟雾弹,感激也早已消失,当然,这都是外话,对姜薯羹的偏爱或许从那时便开始激增。

用一碗姜薯羹招待来访的客人是潮汕人特有的习俗。大年初一,亲朋好友登门拜年,妈妈便会分煮一碗姜薯羹招待,按照我们潮南的民间习俗,客人可以辞却别的款待,唯独这碗姜薯非吃不可,除此之外,在新娘过门的第二天早晨,也要吃一碗家婆或小姑特意为她制作的姜薯羹,我记得我嫂子嫁到我家时,第二天我姐便早早起床熬了一碗姜薯羹,当然,不仅给我嫂子,我们每个人都有份,如此,姜薯羹的象征意味可见一斑。

现在在其他城市生活学习,想吃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偶尔见到也是在吃火锅用汤底的时候,去寻找,但一直无果,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打着潮汕姜薯羹的招牌,店主却不是潮汕人已经减分不少,上来一碗,完全不是卷曲状,而是切成一小段块,吃起来香松如芋,虽还行,但总归砸了潮汕姜薯羹的招牌,我想,老妈的那碗冰清姜薯羹怕是要过年回家才能吃到了吧。

文  在云上唱歌

绿罐子,红罐子

又一次站上体重秤,还好,液晶板上发亮的数字没有吓坏我。

曾经三层腩的小胖子现在总算是借着身高回到了标准的行列里,当然,胖子是不胖了,三层的痕迹确实永远去不掉了。

回想过去,不的不说的零食,当然是薯片,没有之一。或者,另一种说法,是洋芋片。

对我而言,薯片曾是必不可少的,甚至可以说,没有薯片就没有零嘴的灵魂。在此,要对曾经我那些不喜欢吃薯片的小伙伴们道歉。在那时我片片金黄香脆的思维里,你们都是一些我无法理解的人,至少在零嘴这个领域,我不能与你们交流,无法与你们分享快乐。

喜欢香口的习惯,应该多少“遗传”自我的父亲。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吃薯片,也不记得第一口吃的是什么品牌的什么味道,但在印象里吃的最多的牌子,当然要数长筒罐装的品客。

当然,此处的品客是指品牌仍属美国宝洁公司时期的。而且LOGO上的那个色迷迷的大叔还是原来头发服帖,两撮胡子非常优雅的,而不是现在充满动感,咄咄逼人的那样。

在那个“出前一丁”方便面都能够当做礼物送人,“金莎”(费列罗巧克力)和“蓝罐”曲奇还没有烂大街的时代,“品客”薯片也是很难买到的。印象里,每每到了能够外出买零食的时候,总是兴奋的跟要出游一样,而这样的期盼,一年也没能实现几回。

到了商店,好像是被导航了一样,总能径直站到堆得跟小山一样的薯片罐子前,脸上露出小黄人对香蕉一样的渴望。

这时候父亲总是呵呵的笑着,叫我多拿一点,毕竟难得来一趟。但是小小的人又能拿多少呢!与其说拿,不如说抱着。

很奇怪,小时候的思维里,一个就是一个,多点就是两个。父亲不说话,就只拿一罐,要是叫我多拿一些,就拿两罐,从来都不多拿。再问我要什么,两手已经塞满了,脑子里也全是薯片的香味了,就是只会摇摇头说不要了。如果不是母亲再买一些小熊饼干什么的,就真的没有然后了,现在想起来,还真的觉得有点傻。

那时候,薯片口味也不多,一般也就只有两种:红色的原味和绿色的洋葱乳酪味。当然,相比于平淡的原味,更喜欢香浓的洋葱乳酪味。品客的罐子大,薯片也大,金黄金黄的,上面洒满了细绵的乳酪洋葱粉,而且是两面都有。每咬一口,都是香脆的,薯片在口中崩裂,调味粉在口腔中飞溅,形成的味觉感受自然非同寻常。最赞的是,捏这薯片的两个手指都能够沾上厚厚的调味粉,最后收手时一吮,简直是童年零嘴史上最辉煌的一页。

所以,当买两罐回家时,我总会先吃红色的原味,而把绿色的留到最后吃。当然,也吃得出奇的节约,一次一两片,多则三四片,有时还会傻乎乎的把罐子里的都倒出来,摆在桌面上点数。但无论怎么节约,总是会很快吃完,望着垃圾桶里的红绿罐子怅然若失。当父亲想吃的时候,总是先推给他红色的,要是他吃绿色的,我总会眼巴巴的在一旁盯着,生怕没有了。不喜欢吃薯片的母亲总嘲笑我,说我死心眼,还说我笨,怎么会把好吃得留到最后吃,我向来对此不发表评论。

正是因为难得,所以在我的印象里,罐子装的薯片,一定是最高级的,而最最好吃的薯片,就是品客。

就这样,一个红罐子,一个绿罐子,陪着我走过了好多幼稚的日子。

再后来,开始有超市一说了,而有进口零食的大型超市的出现,终结了我对红绿罐子的期待。当品客随手可得的时候,也就不那么好吃了,当新的品牌出现时,我最终放弃了品客。到现在,我甚至放弃了吃薯片这个习惯,而薯片这种零食,也就藏在了我的记忆里。

红罐子,绿罐子。

还有一个曾经的小胖子。

文  灯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