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欲上清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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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宋·苏轼《惠崇春江晚景》

东坡翁的春日诗句,在我来看,唯数这首《惠宗春江晚景》在脑海中印象最深刻,记忆最深邃,感受也最深切。其实,说白了,四句诗中,我也仅仅只记住了最后一句“正是河豚欲上时”。有人也许会调侃说,那是读书人的酸气,迂腐之极哈!不不不,东坡翁是知名的美食家,“正是”“欲上”,这样的遣词造句,活活表达了东坡翁一种急切期盼河豚鱼逆水上游,正好入我丝网,捞捕煮食的焦急心情!

河豚鱼是春日宴席的应景尤物,正所谓“拼死吃河豚”,据说此物鲜美异常!尤其是饕餮一族的美食家们,清明时节,两眼聚光,严重关注,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一旦风闻春日河豚上市入餐,便长驱直入,品之尝之,了却思念!心中念念有词,口中啧啧生津!顶尖美食呀!天赐佳肴呀!品食之余,心满意足兮!

吃食河豚鱼宴,不是说说玩玩的随意之举,如欲口福一番,还非拿出点“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不可,否则,谁愿意轻易将宝贵生命换取一羹美味耶?

曾有幸陪同民间美食家们出游,亦是时下清明前后的时日。一次,驾车游历江南名城常州,拜谒了向有“东南第一丛林”、“一郡梵刹之冠”称誉的天宁寺,吃过素斋。车子绕过大运河渡桥,沿着柳色青青的堤岸前行。有好事者在使坏,“素斋素斋,清汤寡水,今晚,怎么也得找个滋味丰富一点的地方补补”。七嘴八舌,有人就提议了,不如到长江边去吃河豚!这倒是个刺激人欲望的动议,发扬民主,全票通过。车子转向直奔扬中而去…

扬中是万里长江中的一个小岛,由于吃食河豚鱼而名闻遐迩,号称“中国河豚之乡”。踏上扬中,路边的餐馆几乎全都打着特级厨师制作河豚鱼宴席的广告。我们在当地朋友的指引下,七拐八拐进入了一家饭店,据说大厨出身扬州著名的烹调河豚鱼宴世家,曾被召进京城,为达官要人明星贵胄做过河豚鱼宴席。

见到大厨,高高大大,圆圆胖胖,微笑面善,一团和气。一边客气地与大伙握手致意,一边就从玻璃水柜里捞河豚鱼了。只见捞上来的鱼儿,浑身是花花的黑色斑点,一会就鼓起了圆圆的肚子,仿佛一只吹涨了的彩色气球。称过斤两,就送入里间宰杀了。

大厨说,“我家是扬州做河豚鱼宴席的世家,祖辈都是做河豚鱼生意的,烹制河豚鱼不同于淮扬菜的师傅,这是个专门的手艺,是祖传的,历来不对外姓人传授。”他又说,为了解除吃的人害怕中毒的心理,现在做河豚鱼宴是有规矩的,这就是公开制作过程。

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跟着进入里间。只见一个水池前,靠墙立着一面日光灯照亮的白屏,就像医院里的X光读片室一样。宰杀河豚鱼由两个人合作完成。一个负责杀鱼,将河豚鱼的血、内脏和眼睛从鱼身上一一取出,放在一旁的白色搪瓷盘中。另一个负责清点盘中这三样东西是否完全取出取净。只见,这前后两道工序,配合默契,一会翻看鱼身,一会在水龙头下冲洗,一会又贴近白屏照看残余的脏物痕迹,反反复复地清洗着。完事后,两人又认认真真地将河豚鱼身上取出的三样内脏,加上生石灰,用塑胶袋包裹起来,深埋到饭店后院的泥坑里。

大厨说,河豚鱼的血、内脏和眼睛这三样东西必须清理干净,也不可以随地乱扔,防止被不明真相的人捡走误食,或者被猫狗拖食中毒。

接下来,就是大厨亲自出马了。只见,厨房里分开两个灶台。大厨先在一只灶台上烹煮河豚鱼。鱼肚向上,鱼背向下,煮熟断生之后,大厨用筷子在鱼肚部位挑起一筷鱼肉尝食。乘继续闷煮鱼的时机,大厨又在另一只灶台上急火煸炒时鲜的草头(江南春菜),顷刻之间完成煸炒,出锅装盘。这时,河豚鱼也同时煮成,只见大厨轻舒手臂,颠起鱼儿翻身入盘。此时此刻,河豚鱼背朝上,被挑过鱼肉的鱼肚部位掩入碧绿生青的草头之中,琥珀汤汁包裹着鱼身,嫩绿草头垫底铺盘,色、香、味清新诱惑,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开席!开席!”“斟酒!斟酒!”众人一连串呼应着,大伙都亟待品尝这亲眼见识烧煮的美味珍肴。

席间,老板带着大厨前来敬酒。一杯下肚,酒色微醺。大厨说,这是熟食河豚鱼,大家大可不必疑心生暗鬼怕吃完中毒。况且,事先我已经尝食过,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不会中毒的。其实,真正要“拼死吃河豚”的是,生吃河豚。而生吃河豚,来不得半点疏忽。杀生鱼最最讲究刀法,而且河豚鱼必须是在活着的时候,从鱼身上片鱼肉,一刀不能深,一刀不能浅,不然有毒。然而,生吃和熟食河豚鱼的滋味是不能同日而论的哦!

一番话语,说得这帮民间美食家们面面相觑!乖乖!

文    李展怀
图    KIUKO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外婆的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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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是典型的勤劳的老人,终日里都需要劳动以慰藉心灵。我念大学的时候,从政府食堂退休的她开始操持一家小吃店,专卖凉粉。外婆的店面就在我家隔壁,我是她的特殊顾客。在家的时候,每每馋了,就从自家的橱柜里翻腾出一只碗,乐颠颠地过去。做好的凉粉像果冻般颤巍巍地摆在那里。银亮的尖刀小心地切下去,软绵绵的。细细切成扁豆般大小的条状,好看地叠放在青色瓷碗里。凉粉一根根嫩白如玉,浇上蒜水,撒上绿绿的葱花,淋些许香油。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外婆特制的酱料,和炒制得红亮的辣椒油。满满的一碗,红的热情,白的纯粹,绿的可爱,组合起来玲珑温润。迫不及待地吃一口,满嘴都是清凉,凉粉绵软又有弹性,带着蚕豆和豌豆结合后质朴的香醇口感,佐以配料,便是香辣爽口,既解暑又去湿气。每当这个时候,外婆都带着满足的笑意看我大快朵颐。

外婆的凉粉每天只卖固定的数量,卖完即止,每天都有带着期待而来又怀着遗憾而去的客人,这时外婆总是笑眯眯地招呼他们明天早点来。那些客人一般只吃外婆的凉粉,因为觉得外婆的凉粉最地道最好味。外婆说,其实她的凉粉与别人相比无甚秘诀,无非是用料更实在。外婆做凉粉讲究蚕豆与豌豆七三分,绝不添加其他廉价的替代品。加水磨粉后沉淀,那时蚕豆和豌豆的植物香味也磨碎磨细了,且沉淀时间要保证,不能偷工。待到沉淀得差不多了,再用纱布仔细过滤杂质。这时,才把过滤后得到的浓浆倒入大锅里熬制。熬制凉粉时,需要不停地搅动木勺,直到浓浆慢慢变得更加浓稠,呈现出漂亮的米白色。时机成熟了,把熬制好的凉粉倒入容器,待到它们慢慢变凉,白嫩Q弹的爽口凉粉就成了。值得一提的是,凉粉熬制完毕后,留在锅里的锅巴也烧得焦黄喷香了,咬一口嘎嘣脆,慢慢地嚼,满口都是蚕豆的香味。

外婆熬制凉粉的时候,我一有空就去围观。看着外婆认真细致地搅动手中的木铲,小心翼翼如同对待珍宝。那时外婆的脸上挂着微微的笑意,洋溢着幸福的颜色。凉粉成型了,将它们从容器里轻轻地倒出来,外婆屏气凝神,生怕一不小心就坏了凉粉的形状。等凉粉完美地从容器里出来的时候,外婆的笑意又会深几分。总觉得看外婆做凉粉和自己吃凉粉,都有一样的幸福感。有时觉得,除了用料实在,工序严谨,外婆制作凉粉时的那份深情,大概也会让凉粉分外美味起来。那些来店里的客人,不管是狼吞虎咽,还是细嚼慢品,都带着满足的神情。大概,他们也能尝到了外婆注入其中的情感。

这些年来,外婆年事渐高,但她还是坚持制作凉粉,守着她小小的店面。虽然行动迟缓了许多,但外婆做凉粉时的细致不减反增,连挑选蚕豆和豌豆都更加严格,务必是当地农家出产,粒粒饱满。那把没有换过的木勺也一直在她手里悠悠地打转,一圈又一圈,光阴流淌间,转出无数美好的滋味。米白色的浓浆渐渐沸腾,慢慢变得醇厚,冒着幸福的泡泡。蒸汽升腾,勾出浓郁的香气。一片氤氲间,依稀看见外婆带着微笑的脸。如同苍老的时光馨香静好。

这些年来的每个夏天,回家吃到外婆的凉粉是我触手可及的幸福。那些在夏日里清凉美味的时光,是漂泊在外的我温暖的牵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回家周期越来越长,呆在家里的时间却越来越短。每次给家里打电话,外婆总是惦念着我已经许久没有吃到她的凉粉。电话那头,外婆絮叨着,让我赶紧回家。她说,再不回来,都没几年我的凉粉吃啦!心头顿时一酸。那些记忆里的香味纷至沓来,在舌尖不断地发酵,慢慢扩散心间,不住的翻腾,最后竟滚落成眼角隐忍的泪珠。

我明白光阴易老,然而,我想要吃更多外婆的凉粉。想要固执地等那碗凉粉,总觉得无论如何,那碗凉粉的滋味,至少一直不会变老。

文    子元荣
图    Major4 Chan on flickr 据CC协议使用,有简单裁切

一碗排骨烂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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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糊面,还是今日读到了一篇文章才知晓的名字。这么多年,那一碗面一直在我的记忆里,而我却一直不知道它叫什么。

“烂糊面”,据说是无锡话,寻常人家中午吃剩了菜汤,到了晚间,就着这剩菜汤放面条进去煮,青菜肉丝之类融化其中,面条也煮成粘稠。这样的烂糊面,卖相虽然不好,但味道却香甜。河南有羊肉糊汤面,却是刻意追求烂糊的口感,反而失了那份剩菜里的真挚。

再说那碗排骨烂糊面。那是大约十六七年前的冬天了,一家人还租住在一处如今已经被拆为平地的城中村里。城中村的冬天,总是伴随着门窗缝隙漏进来的寒冷和屋中煤炉散发的温暖一起度过的。我那时的小学离这省城里的高官们的住宅区很近,班里的同学大都住在各种编号的家属院里,住在城中村的,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在班里一直是有些邋遢的形象,是那种漫画里常见的拖着条大长鼻涕没人待见的孩子。我和他的关系却出奇地不错,大约是因为住家离得近,放学总能走在一起。孩子们的感情,总是可以靠放学一起回家这种简单的事建立起来的。

男孩的邋遢并非没有来由,父母离异虽然不是个新鲜到吸引起大多数人注意的理由,但放在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身上,都是件足够带来许多伤害和改变的事情。记得有那么整整一年的时间,已经分开了的两个人,在为孩子究竟是姓L还是姓Z争执不下,都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

男孩那时和父亲一起住在这个嘈杂却很包容的城中村里。男孩的父亲是个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男人,消瘦,柔软的头发被梳向脑后,一副厚框的眼睛,给人装裱字画为生。虽然我没有具体打听过男孩父亲的经历,但一个男人带着孩子给人装裱字画度日,怎么看都是一副落魄书生的样子。就在那个冬天,男孩邀我去家中玩,男孩父亲还在屋中的大桌上小心翼翼地给一副我看不懂的画的残破处黏上细小的宣纸,家中唯一用作取暖的煤炉上,还熬着浆子。

我们一直玩到天擦黑,男孩父亲说,留下来吃饭吧,中午还有剩下的排骨。那个年月,排骨虽然不是金贵到一年半载的吃不到一次,但也是孩子们心目中,好吃的东西列表上前几名的东西了。男孩父亲把煤炉上的浆子端开,放了那只盛着排骨的锅子上去,锅里是早就凝结了的肉汤,还有两块大排。

男孩父亲往锅里续了小半锅水,重又盖上锅盖。等到汤再烧开时,排骨的香味已经把这个四处透着寒意的小屋装满,两个坐在炉边等着开饭的孩子,也都不自觉地大口吞着那被香味勾出来的口水。开锅,下了一把挂面下去,又是一段漫长的等待。就在我们都按捺不住的时候,面终于好了。面条已经被煮成了糊涂,一锅汤面无法分开的烂糊,只有锅里的那两块排骨,还能分辨出形状。

两块仅剩的排骨,被分在我们两个孩子的碗里,男孩父亲只盛了一大碗烂糊面,坐在那里,吸溜着自己碗里的面条,看着我们两个小家伙啃着属于各自的那块排骨。我把那么一大碗面条,吃了个干干净净,在当时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样的温暖和满足感。冬天里所有的寒冷,仿佛都被这一晚排骨烂糊面给驱散了。

那之后,男孩终究还是跟了更富足些的母亲生活,男孩的父亲我也再没有见过。有时在网上遇到那个男孩,我总是很想问他是否还记得那个冬天,我在他家里,吃了一碗他父亲煮的排骨烂糊面。

文  豆子的虚拟语气
图  Bradley Wells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唯一屉大馒头最难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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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二毛的《妈妈的柴火灶》,抹上渣海椒放在火钳上烤的大锅巴把我给看美了,二毛写美食,总是能让人咂摸出不少东西,就像现在,我忽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爷爷家用柴火灶和大铁锅蒸出来的热腾腾的大馒头。当时蒸馒头之前大娘总要问我想不想吃烤馒头,如果想,她就会在往竹屉上摆馒头时把馒头离铁锅稍近点儿,这样等馒头蒸出来,离铁锅边儿最近的那几个馒头,表皮总是金黄酥脆的,还带着一股特有的焦香,是如今超市里买的加了各种调味料和油脂的烤馒头片所不能比拟的。如此想来,倒是和二毛所心心念念的锅巴如出一辙,只是一个是北方的面点一个是南方的米食罢了,都是柴火灶和大铁锅成就的美味,都蕴含着家庭主妇们平凡生活中的大智慧。

为了节省能源,也图个省事,小时候每次蒸馒头都是满满的一大屉。一掀锅盖儿,热腾腾的蒸汽把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等到白气稍散,一个个敦实可爱的大馒头才肯露出本来面目。农村自家做的馒头和现在城里馒头店卖的馒头不太一样,这种不同首先就体现在个头上,自家做的馒头个儿头很大,能顶两三个甚至三四个外卖的馒头。北方人,尤其是北方的农村人食量很大,一顿饭要提供在地里劳动半天所需的能量,再加上每顿饭菜少油轻不经饿,所以一顿饭两三个馒头下肚没有问题。这种馒头往往是用老面发酵的,也就是把上次做馒头时发酵的面团留下一块儿,在下次做馒头时作菌种用,我们老家把这种面团叫做面酵。用面酵做的馒头成色不像外卖馒头那么白,略带麦色,却更显得朴实、家常。老面里有很多的乳酸菌,所以用老面发酵做的馒头会有一股独特的酸味儿,有的人会拿碱去中和,不过我却很是偏爱这种独特而质朴的味道。

当时没有冰箱,老面又极难保存,所以怎样使面团不腐坏也是个大问题,关于这点,我一直没弄明白,不过巧手的家庭主妇自有其智慧,大娘每次做馒头都会留下一些面团放在面袋子里,有个很形象的说法叫喂面酵,和西方老式面包喂酵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馒头是每顿饭的必需品,再加上当时人们食量都不小,所以隔个几天就要蒸次馒头,面酵也不至于放坏,即使坏了也没关系,左邻右舍往往家家面袋子里都有着这么一块儿面酵喂着,借来用用,等做完馒头再留下一块儿新面酵还回去就行了。

现在人们的主食越来越丰富,再加上生活节奏加快,自家蒸馒头的次数越来越少,而面酵的难得以及面粉与碱面比例的难以掌控更使得老面馒头逐渐淡出了普通人家的厨房,想吃馒头了,去馒头店或者超市买上一两斤就行,还有的直接去超市买那种速冻的馒头,只是加了过多泡打粉和白糖甚至奶油的馒头,早就没了馒头味儿了。妈妈是老师,每年都有固定的寒暑假,每次放假,妈妈总要去楼下烧饼摊子上买上一块儿发酵好的面团做上一锅老面馒头,还是一如既往的劲道、有嚼头,只是少了柴火灶和那口大铁锅,想吃原汁原味嘎嘣脆的烤馒头是没机会了。

家里有亲戚开着一家做馒头的小作坊,每年都会送一大袋子老面馒头到我家,妈妈总是把它们冻在冰箱下层,想吃的时候拿几个出来,解冻以后上锅蒸。这种传统作坊做出来的馒头极好吃,比小时候吃到的馒头个头小巧很多,也精致很多,颜色也要白一些。因为加了碱面,面酵的酸味儿被去掉了,小麦粉的清甜味倒得以彰显出来。这种馒头有着北方人一样的实在,暄软,但不软趴趴,吃的时候甚至还能一层层揭着吃,一看就是下了苦功夫的。这才是真正能作为主食的馒头。

来到千里之外的广州读大学,口味也被迫做出一些改变。拿馒头来说,广式馒头是以点心的身份出现的,以暄软、清甜著称,里面加了大量的牛奶和白砂糖,小小的个头,一捏就更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馒头确实只能作为点心,不能成为扛饿配菜的主食。倒是偶然间在清真食堂吃到的刀切馒头让我大为惊喜,结实、淡淡的麦色、层次分明、独特的面香,很有嚼头,满足!

据说面食比米更能养胃,这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的。面和米有着不同的淀粉结构,相对而言,面食更易消化,因此胃酸分泌偏少,使胃不致于过度疲劳。小麦性甘,味平,能养心气,中药里有个“淮小麦”,专门用来养心安神。面条里含碱,再加上煮过的面条软和易嚼,其养胃功效更是为世人所熟知。在我们老家还有个养胃的土方,就是把馒头切片晒干,可以做主食,也可以没事儿当零食吃,每次吃了不消化的东西,我都会晒上几个馒头片吃。

同样是馒头,在上海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上海的南翔馒头店远近闻名,甚至还开到了韩国、日本、新加坡,但你在它家绝对找不到传统意义上可以被称为馒头的东西,这是因为上海人所说的馒头,正是当地著名的小笼包,皮薄馅大,汁多味鲜。这也引起了很多人对馒头究竟该不该有馅儿的争议,查了资料才知道,馒头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宋朝高承的《事物纪原·酒醴饮食·馒头》里记载,“稗官小说云:诸葛武侯之征孟获,人曰:‘蛮地多邪术,须祷於神,假阴兵一以助之。然蛮俗必杀人,以其首祭之,神则向之,为出兵也。’武侯不从,因杂用羊豕之肉,而包之以麪,象人头,以祠。神亦向焉,而为出兵。后人由此为馒头。”动画片《中华小当家》里有一集正是馒头之间的对决,讲到了馒头的起源,面点王罗根还做出了当年的镇魂馒头。如此可见,因谐音“蛮头”而得名的馒头,其祖上或许真的是有馅儿的。不过历史归历史,我们怀念的,往往就是我们从小所熟知的东西罢了。

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我们是顿顿离不开馒头的,早上稀米汤或者玉米面粥配馒头,中午馒头配炒菜,晚上即使吃面条也要备上几个馒头当嚼头儿。小时候家里条件不怎么好,零食也多和馒头有关,用筷子一插,架在煤球炉上烤烤就成了烤馒头;馒头中心挖个洞,里面倒点白砂糖或者撒点盐、浇几滴香油就能蘸着吃了;馒头切片,在调制好的酱油醋水里浸泡一下下锅炸,出锅后撒点孜然粉,就成了香喷喷的炸馒头片啦。每日与馒头相伴,使得我每次看到街上的馒头店都有一种家的感觉,尤其是在有着微微凉意的早晨,蒸笼盖一掀,满满的热气腾地一下升起,白胖的大馒头在蒸汽里若隐若现,散发着诱人的麦香,此情此景,总能把人心都给看化了。

对于背井离乡的北方游子来说,唯这一屉热腾腾大馒头,最难将息!

文     丫米的小确幸
图     Quan Shen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

爱恨交错葫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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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三朝古都。不论是强汉盛唐还是两晋五代抑或是金辽蒙元,此地都是各族文化汇集之处。当把馍饼泡入热汤这种胡族饮食方式和猪大肠这种汉族美味食材结合之时,通过交错的时空和文化,又生出怎样一种令人爱恨交错的佳肴?

猪大肠,一种令人爱恨交织的食材。说爱,它有肥而不腻的适量脂肪;少量的肌肉既味鲜又不至于口感柴硬;更有足够的结缔组织支撑起爽滑Q弹的口感。说恨,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文人骚客、白领小资一干人等,一想到、听到大肠君的前世,无不为其艰难的工作环境纠结的自己肠翻胃滚,幻觉翩翩。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坚定的喊出:我不吃!反倒是贩夫走卒、草根屌丝无不为之欢心鼓动。而作为一个真正的饕餮之徒,是绝对不可以错过如此美味的佳肴的。

处理干净的猪大肠在鸡、猪大骨为主的高汤里烧煮。配合各种香辛调料去除下水的腥臊气味,生成浸透着猪肉和猪杂碎特有香气的汤头。配合掰碎的面饼、雪白的粉丝、青翠的蒜苗、垫底的鸡丝、醒脑的香菜。

一碗新鲜出炉的葫芦头,漂荡着鲜红的油泼辣子和透明的猪油,环绕在大肠圈的四周。你能做的只是在大快朵颐之余,选择是使用泡菜还是糖蒜清爽一下被鲜美充满的口腔。不断的反复这种清爽和鲜美的替换,以使两种感觉充分的交织、混合。直到汗流浃背、意犹未尽的面对空碗。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声:收工!

文    任逍遥
图    DavidPanChina on Flickr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