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锅的幸福时光

在领教了两年食堂阿姨的“抖勺”功力以及万年不变的重油重盐食堂菜系,我们寝室决定要买一只锅来改善生活。

我们学校是新校区,宿舍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四人寝。四个女孩子性格各异,却也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我们在吃这件事上有着共同的热情。

下单后几天收到快递送来的锅,我们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小心翼翼的插上电源煮水试用,确认没有问题了,我们便欢天喜地的奔向校外的超市买食材煮火锅。倒入半包火锅底料,拿汤勺搅开了盖上盖子煮,趁着这空档,我们把买回来的食材一一的清洗处理好,放在一旁备用。煮了一会儿,锅底咕噜咕噜翻滚出诱人的香气,我们先把不容易熟的魔芋豆腐、肉丸下进锅里,然后是金针菇、海带结,接着把泡发了的腐竹、粉丝也下了进去,再盖上盖子煮。原本热闹的锅这会儿又重新归于安静,仿佛在积蓄力量酝酿着一场更大的欢腾。

我们备好碗筷,守在锅旁一边聊天一边等菜熟,锅盖上已蒙上一层层的水汽,隔着盖看不真切里面食物的状况。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揭开盖子,鼻子顿时被扑面而来的香气蛊惑,感受到来自面前这一锅浓烈的诱惑。此时的香气亦不像刚刚那样单薄,火锅底料的香气和味道皆被食物充分的吸收,我们四个已顾不上说话了,各自拿着碗筷争先恐后的捞锅里的菜,匆匆吹几口气便往口里送,唇齿之间,魔芋豆腐的软滑,肉丸的Q弹,还有融入食物的香味都让舌头尝到了满满的幸福。

这一次自己煮的火锅算是彻底的勾出我们寝室的四条馋虫,隔三差五的拿锅做吃的。早上煮面煮鸡蛋,晚上煮粥,想吃鱼了就来一个水煮鱼火锅,有时候吃腻了食堂的菜,我们就自己去超市买菜回来炒,两个人在寝室炒菜,两个人去食堂打饭。走出寝室门惊奇的发现整个走廊上都飘荡着我们寝室的菜香味儿,尤其是对面寝室的常常深受其香,有时候会受不了过来敲我们寝室的门,我们也会拉着她们进来尝一尝。等打好饭回来基本上菜也就热气腾腾的出锅了。四个人围坐在一起,就着简单的菜吃饭却吃出一种家的感觉,有时候感觉其实我们真的就是一家人了,一起学习,一起玩闹,一起聊天,还有,一起做饭吃饭。

吃东西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感觉还没吃几筷子,锅就见底了,我们就毕业了,青春就散场了。

文/一笔一墨
图/GIS@SAM CC协议使用

一定要把锅包肉吃到饱

活到二十岁的时候,锅包肉才第一次走入我的世界,相逢恨晚总好过永不相识。

那时在外地读书,大学的宿舍里,同学都来自五湖四海,深夜的卧谈会里,大家常常分享起自己过去在家乡喜好吃的美食。

住在对床的东北姑娘说,不知道在哪里能吃得到家乡的锅包肉呢,食堂里的菜太难吃了。

锅包肉是什么?我们好奇的问。

大概是类似于糖醋里脊的样子,但是是大片的肉片,比糖醋里脊好吃许多。这是她用类比的手法给我们解释的锅包肉。

周末一次和其他班的朋友到学校外觅食,寻得一家实惠的饭馆,菜价便宜,份大量足。简陋的小店,老板一个人经营,是厨子又是服务员,听口音是东北人,装盘的风格都如此的豪迈。

吃罢我们就和老板闲聊,我忽然想起那姑娘说的锅包肉,随口问他,听说东北有道菜叫锅包肉,您会做吗?

老板笑,不会我还怎么开馆子,下次来给你做最正宗的。

回去后把这个喜讯告诉东北姑娘,她足足惦记了一整个星期,到下一个周末,我带着宿舍的几个姑娘又去光顾那家馆子。

锅包肉一上桌,几双筷子已齐刷刷的进攻过来。切得薄薄的里脊肉裹了浆,外表炸的金黄酥脆,糖醋味的调味汁浇在上面,撒了几根葱丝,既装点又提味。

夹起放在小碟子里,烫的无处下口,急匆匆的把它吹凉,咬一下还是会烫伤上颚。但锅包肉外焦里嫩的口感一大块下肚感觉解馋又过瘾。长期吃学校食堂里寡淡无味的菜肴,如此的惊艳对比让我们这一顿个个都吃到肚圆。

那家馆子后来成为我们偶尔放纵的新据点,谁和谁谈恋爱了,来这里大吃一顿,谁和谁又分手了,不开心也要来这里大吃一顿。

每每临近节假日,总少不了有人主动在晚上提及,“周末没有课去吃锅包肉吧”,没有人会拒绝,这似乎已经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一种默契。

那家馆子其他的菜色几乎每一个都尝了遍,味道尽管可口,可注定是个配角。而每一次我们最期待的核心,还是那一大盘滚烫的锅包肉。只要它没上桌,那顿饭就不算是正式开始。

老板知道我们都爱吃,后来给的肉比别人都要多,说平时在学校也吃不到什么好吃的,就来这多吃些吧。

最后一年我们各自离校实习,联系甚少。回去照毕业照的那天,我们说散伙饭就去再去吃一次锅包肉吧。出发后一路上气氛有些伤感,都闷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到了地方,发现那家馆子已经关门,它所在的那一片房子被圈了大大的“拆”字。我们几个人站在门口,心里空落落的。

没有了锅包肉,伙还是要散了。我们就在旁边随便找了一家店,把悲伤的情绪抛洒在火锅里,可仍旧觉得不完美。

回校大家纷纷收拾行李,床铺就像是我们大一入学第一次走进这里一样变得光秃秃的。

后来,我们渐渐断了联系,人生轨迹也愈发的千差万别。

能够坐在一起吃锅包肉的明亮青春,就这么匆匆的连个圆满的句号都没让我们来得及画。

文/残小雪
图/Wayne Chang  循CC协议使用

食物情书

很多在一起很久的人,却没有正儿八经好好做一顿饭共享一顿晚餐。庸碌的生活,8小时后的时光已到华灯初上,吃饭是应付或者偶尔的饕餮一顿只是朋友圈的自我呈现。

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寥寥,却把在一起吃的每一顿饭吃的认真、专注、深情并且浪漫。我们一起去菜场,我爱所有的蔬果鱼肉,食物是大自然的馈赠,就像你对我也是人生的礼物。我主厨,你拍蒜捣成蒜泥,切姜丝,葱段,时而很调皮的从背后轻轻抱我。暖意是心灵的熨帖,时光也有了绵延的意义。

李宗盛说:“吃不到一起的人是无法爱到一起的。”我的朋友秋告诉我,她和男孩子见面,一定要吃一顿饭,一顿饭吃的舒服,感情才有开始的意义。吃饭是一种试探,两个人喜好哪个菜系,对咸淡分毫的把控。一个人爱吃辣,另一个人不能碰辣,注定是吃不到一起的;一个人爱吃甜,另一个人非咸不可,日子也必然计较。吃饭的姿态,是否吧唧嘴,斯条慢理还是狼吞虎咽,是否相互体贴和照顾,也是考量一个人的印象的第一层面。同吃一桌饭与同睡一张床,同过一辈子来说都是头等大事。

你可能都没注意到,我煲的那锅鸡汤,把所有好的部位都分配与你,就像我小时候母亲总把鸡腿拣与我一样,儿时并不懂得这样的恩赐与厚意,长大之后才明白其中的深情。你也倾你的力量为我做过一道质朴的蔬菜,虽然简单快速,而我对食物并没有优劣之心,以心血为引,我问你是不是足够诚意?

你曾经故意把车开的很慢送我回去,繁星夜深,高架上的灯柱投下的束束光影看的清澈。你目送我一步步踱回去,又把车开到我住处旁边的小食馆,费尽心思把我再次喊下来,一起美美吃一顿发福的夜宵。张艾嘉问李宗盛:你是否爱过我。萍水相逢的数面之交,双城的奔波,我想你真的是有喜欢过我。有时候我会想找一个懂我的人比找一个优秀的人重要的多,直到分开之后我发觉其实你对我一无所知。

所有的文字慢慢泄露出了我的心事与浅浅的思念,一段段记忆时光在文字中忽隐忽现,只怕给你徒增烦恼。总是要走到告别那天,在一篇与你无关的吃食文章中,你留言给我说:深夜谈吃,我饿了。就如我们在一起时候,你夜晚总会我嗲声嗲气地说你饿了一样,就好像在说到我身边来,给我做碗面。我用你曾经的签名回复: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山高水长,不知这样的余地是不是足够温暖匮乏的胃。

我很羡慕那些生性平淡的人,只吃一点点,只喝一点点,只爱一点点,感性与理性的力量能很好分配,过的平衡无忧。我生性桀骜,又情感充沛,要花很大的力气去驯服自己,安静的烹煮,淡泊进食,给予深厚而有纯度的爱。世上很多事都有迹可循,热烈欲求的吃苦了肠胃,痛苦纠缠的爱苦了两人,这些回过头来都会伤害自己。

If equal affection cannot be,let me the more loving one be me.——WH奥登。万水千山,若有一天我们在他乡不期而遇,请让我把头埋在你宽大的手心里哭一场,“就这么吃你,用所有的牙齿和所有的记忆……”

文/茉莉食菇
图/Alpha  循CC协议使用

大块吃肉

好久不见的同学前来看望,畅谈之余,一起吃饭。点菜时,同学一眼相中了酱黄肥厚的红烧肉。我们相视一笑:那是读书时最爱的一份菜,吃几块肥而不腻的红烧肉,是每星期的必修课。那次红烧肉烧得不太地道,但我们都吃得很高兴,因为红烧肉是往日情怀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它,又让我们重返青青校园,让那些晏晏笑颜美丽如昨。

红烧肉的创始人据传是苏东坡。他在《猪肉颂》中说:“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有钱的人不屑吃,贫穷的又不会弄,所以让他捡了个便宜。而他的煮法也不过是慢火细煨罢了。

和红烧肉相比,火腿算是历经人间烟火的伙夫,它的香醇和它经历的磨难成正比。

吃火腿讲究的大有人在,比如梁实秋:“将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刮磨表面油渍,用凿子挖出其中骨头,麻绳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微火煮两小时,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这样的精工细作,不是东坡居士生性如此豪爽之人所能等待的。而《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用火腿和豆腐烹制的“二十四桥明月”,不单是做工考究,意境幽远,其对主要材料—-火腿的浪费,更让梁实秋只能望其颈背了。

食之一字,本在心境。《水浒传》中一百零八条好汉整日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肉又能考究到哪里去呢?但他们义结金兰,同气连枝,有情义在,肉便不熟也要吃他几块下去,管它色香味是如何!只吃得聚义厅里暖意融融,浑然仙境。

我的老家早时赤贫,逢年过节一碗肉也凑不起,只得砍下老茶树,切木成片,放在碗底,上面覆上几片肉,浇上辣椒肉汁,就是一碗极好的待客菜了。大家心照不宣,虽然平时积馋成痨,也不去翻动盘底“木肉”。肉没吃上几块,但邻里感情却与日俱增。灶膛柴火噼啪,乡音粗放嘹亮,几处茅舍,一村乡情。情意深几许?只有门外青山,屋前绿水知道了。

文 易小婉
图 Jacqueline Yeung

菜市杂记

我是出国后开始买菜的,因为嘴巴叼,也因为喜欢吃。

新加坡有华人传统,喜欢小摊小贩的售卖习惯。一早去巴刹选菜,马来人的糕点,印度人的香料,华人的烧肉,本地人的酿豆腐,翻翻这颗上海青,按按那个红葱头,海鱼翻着白肚皮靠在碎冰上,反正都是死的,要多少切一刀下去,拿张白油纸四折扯根皮筋,干净利落。那边没有活鸡,都是饲养的快速鸡,有种甘榜鸡,用来白切倒是很嫩,只是少了嚼劲。读书时很穷,去买几块钱一大袋的猪蹄,那边没人吃还嫌脏,我拿回来在饭锅里加料酒酱油和干辣椒,按煮饭键就行, 最便宜的荤菜,安慰自己胶原蛋白满满。菜场里往往一楼卖菜,二楼便是食摊,楼下过了11点开始冲洗收档,楼上差不多时间打开卷帘门,谁家今天椰浆饭只卖3块钱,门口一定早早排起长龙,干瘦的阿姨阿伯叫卖起甘蔗水和纸巾,人渐渐多起来,再干净的花园城市到了这刻,也习惯性地油烟味起来。

华盛顿那个地方,有时觉得是在欧洲,道路窄又堵车,房子一栋栋挨的紧密,透过玻璃看高大上的餐厅,闪着水晶灯,晃着楚楚人影。我住的地方离唐人街远,上课那段时间吃的是洋快餐,学校食堂的沙拉吧有无数种搭配,唯独没有热汤。走廊有咖啡机,大微波炉可以热午餐,有次来了个印度哥们热咖喱鸡。他先把印度馕放在盒盖上,撒些水加热,盖了铝箔纸的咖喱边加热边焕发出辛辣香气,也许还开始冒出翻腾的热浪。他扯一片面皮蘸几下咖喱,鸡肉切的很小,我看到有糊状的洋葱和大块的青椒混在厚重的咖喱里,他一勺一勺吃完,我啃着鸡胸肉的三明治,咬的牙齿发酸,听到胃里涌出阵阵鼓声。

后来去旧金山,那里中国城的菜场太有意思。前一段还是星巴克和safeway超市,过了红绿灯立即望到几捆大葱赤条条地躺在地上,旁边扎了一麻袋土豆,街上灯笼从新年挂到元宵,金店里是80年代港片中的大板戒,粗手链。父老乡亲们吵啊嚷啊,挤在一起抢竹笋,抢腊肉,抢一尾活鱼,抢几袋蚕豆毛豆,中文夹杂英文,要好料的可以暗暗和档主邀货,中餐馆的厨子们买菜直接报菜名,“我要做番茄牛,甜酸排骨……”老一辈的华人喜欢热闹,他们说,买菜就是要摸要看要谈价格,节日前夕囤货才有过节感觉,去洋人超市买菜和去医院领药一样,硬邦邦的没人气,他们说,洋人超市的蔬果是打蜡的假菜,鸡鸭呢,根本没有鲜味。

回来上海,我家后门的菜场也有两层。我喜欢去熟识的摊位买蔬菜,夫妻档的太太永远坐在板凳上,冬日割水笋,春天砍竹笋,夏日削马蹄,秋天会包几只碱水粽,红红的大枣闪闪发光。先生是老实人,选好品种总拿下面的菜给我,他说,下面的新鲜,上头的放了一天快焉了。往前走,清真牛羊肉摊位,一张躺椅上盖了薄毯子,每天中午必定午休,据说斋月是要歇业的。再往里是水产品,听到广东老先生说我要一条游水活鱼,上海阿姨说这季节来点螺丝放辣火酱炒一炒下酒最好。楼上有现包的小馄饨,百叶包和蛋饺,摊主聪明的把大盘肉馅放外侧,肉糜加小葱,红绿相间,手指一翻便是个馄饨,塑料饭盒一盖打包做早餐。猪肉摊位也在二楼,盖了章挂起来的大猪腿已经很少见,不少都挂起各类冷鲜肉品牌。过年前夕,摊位前拉起长绳,挂上撒了花椒粒抹粗盐的咸肉和腊肠,老远就闻到重重的白酒味,每次走过都看着它们又干瘦一些。

菜场门口有时会站几个安保,外地小伙子搭配上海老爷叔,互相调侃,看到熟面孔打起招呼:

“今朝买噶写多菜, 来客人啊”

“喔唷,买香椿啊,时鲜货哦”

“甲鱼清蒸红烧?现在木野生额来,家养味道总归唔一样额”

夜色渐渐暗下来,下班人群慢慢涌入菜场,熟食铺,凉拌菜开始喧哗,摊主们守在自己档口洒水,切肉,捞虾,杀鱼。我隐约看到上海,新加坡,旧金山的菜场影像交织在面前,不同城市的食物,市场,生活,要接地气,还是少不了那道我们华人最爱的烟火气。

文/Echo Zhu

图/xiao ye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