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诱惑

一、牛角酥之瘾

我不知道大家都把那种半个巴掌大、金黄酥脆的、中间鼓而两头小的家伙叫做什么,牛角酥?羊角酥?还是师从法国人,浪漫地把它唤作“可颂”?

喜爱牛角酥(我反正把它叫作牛角酥),喜欢它简单却极致的口感。新鲜热辣的时候,刚出炉的牛角酥脆、香、表皮金黄,最下面一层略略有些焦香,一口咬下去,有千层酥的口感,性急的小孩子很容易掉得满地金黄琐屑。我个人更亲睐于放过一夜的牛角酥,仿佛时间也能沉淀下食物的年轻气盛,隔夜的牛角酥外表依旧挺拔好看,而口感却比刚出炉时来得温柔绵密。然而经过岁月洗礼的牛角酥少了酥脆的硬气,咬下去的部位先是塌陷然后又弹起,极富弹性,仔细一看,金黄粘连的表皮之下有许多层白色的网。这家面包屋出品的牛角酥面包组织很漂亮,面包筋道分明,嚼起来极有层次感:香、甜、淡淡的咸以及面粉本身就有的香气混杂在一起,造就了极致的味道。若是与牛奶、豆浆共饮,又是另一番中西结合的滋味。

城市里的年轻女子喜爱牛角酥,无非是与爱法棍同个道理,多是被它那种法式浪漫所打动,贪它的感觉多过味觉。记得早年曾在书中见过一位旅法作家对可颂的描写:早上绕着塞纳河慢跑一周,时光普照那刻,身上的汗水都被沾染上滴滴金黄,推开街道拐角面包店的门,可颂的浓郁香气袭来,此时招呼上了年纪的店员捎上几个可颂,配送一杯咖啡,一个早晨就从令人愉悦的香气中开始。

当时我陶醉于作家对美好生活的描写,可颂也就定格成了一个美好温暖的印象。所以,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可颂得是浸泡于法国香颂的才最正宗地道。久而久之,这种小女孩的“偏见”也就成为了执念。

可今夜,当我接过下班的妹妹递过来的一袋牛角酥时,心里却“咯噔”一下,幸福感慢慢馥郁心房。

二、肉松包

读书的时候常去的一家面包店,里面面包种类挺多,三明治、菠萝包、奶油包、核桃酥、蜂巢蛋糕、蛋挞、红豆饼……令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却是角落里外表朴素、用料也朴素的肉松包。

肉松在广东是寻常的吃食,因此肉松包在面包店里也是常见的款式。肉松包又不同于稍微花哨的肉松卷,表面就一层厚厚的肉松,并没有什么火腿葱花点缀。可就是喜欢这份咸甜混合的简单味道,没有黑森林蛋糕的甜腻,却也不会有三明治的干燥繁复口感。

这家的肉松包总是不会叫我失望,因为它的夹心里永远都有另外一层混裹着沙拉酱的肉松,还记得小时候最大的愿望便是,内里的肉松夹心可以从第一口吃到最后一口,现在想来,这样奢侈的吃法却也腻人。世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教人心中有期待,小小的肉松包恰恰满足了这一点。

当然咯,在过去了七八年之后,大约是租金飞涨,面包店店面缩小很多,精明的店家把眼光投向了利润更丰厚的饼干、月饼、冷饮上面。而当年物美价廉的肉松包也从两元变为四元、五元,金黄的顽皮小子也瘦身小巧了不少。

我们这一代九零后,能够留下的念想。能够记忆的味道已经不多,何若要让许多华而不实的双黄莲蓉、抹茶冰皮抢占了童年回忆的一席之地?

但我又能抱怨什么呢?内里丰盈的肉松包,已经比外表光鲜而内心空空的都市人实在太多了……

文/倪绮琪
图/Dennis Wong  循CC协议使用

一把风情万种的好年华

在地铁上突然想起撸串这个词,传说四川的烤串透着股麻辣浑然的天赋,而东北的烤串则与生俱来就大气淋漓!在北京吃烤串,一定要和亮哥萌姐那样的人!还没说聊五毛钱的,他一块两毛五的已经说完了,还有三块钱的在等着。没有天高地厚海誓山盟,却把酒言欢,句句简单直接真挚热烈,就像二锅头,不矫情,不做作,仗义粗励中透着股讲道理的混劲儿。

这时候的一定得是酷夏,不管是名店还是路边摊,一张张桌子一字排开,短裤凉拖大t恤,最地道的应该还夹杂着几个光膀子的,天南海北五湖四海沸腾着醇厚的啤酒香,然后不管是肉串肉筋掌中宝,鸡心板筋大腰子,在笑语欢腾厨气缭绕中摆出上阵打仗的气势,霸气又别致,辣椒孜然带着一缕青烟的愤怒,咆哮着恣意入味儿,火候恰好的鸡翅闷声作响,一时间吃进嘴里的有掺杂着暑气的肉香也有人声鼎沸的平常味儿还有丝丝入怀的情谊!与其说是撸串,到不如说撸的是一种情怀一种心情一种文化!粗鲁着任性,却走味的进人心!

每当这时我都会想,想当年,黄蓉和郭靖一见钟情的地方是不是个烤串摊?小巧玲珑机灵可爱的姑娘毫不顾及的拿着嫩滑冒油的肉串,嚼得得意潇洒。每一口的焦酥入味,都随着她脸部节奏欢快的飞奔!而浓烟滚滚的叠嶂后,是看得心痴的靖哥哥,等在黄蓉一个愣神抬眼,四目相对!荷尔蒙的气息随着娇造的肉香婉转蔓延!

由两个点延伸出一条线,汇聚靠拢,带着郭靖老实憨厚,染着黄蓉的乖巧善良,游荡在一只挚爱无言的烤串里!如果换成张恨水笔下的冷清秋,高冷清纯的才女,一边挥着厌人的闹烟,一边小口小口的咀着生动活泼的板筋。一不小心被辣到喉咙,慌忙轻唾起来,纤细的手指在水杯和手帕间忙乱!而路边的轿车里是那个跟踪了很久望的出神的金燕西!或许这个时候他早就矗立在旁,递上一杯清茶。随后一脸稚气的说“送你回家……"只是希望两个人由此的并肩,就再也不要分开!

好了,穿越回现代。曾经有个艺术家非常虔诚说要找个接地气的姑娘做老婆,踏实简单懂事舒服,很久都没明白接地气到底是怎么个概念?却偶然性的读懂了他的不接地气,就是你能和他从巴洛克聊到拜占庭,从达利聊到莫奈,从梁秋实聊到马尔克斯,从伦勃朗聊到约翰列侬。

但是他绝对不会因为你说“我同事的奶奶用滚筒洗衣机给猫洗澡,结果猫出来晕炸了,一通狂咬……"而笑的前仰后合。也绝对不会安静听你说,我曾经带着小狗去遛弯,它没丢我丢了……而窜起来哈哈个没完没了……接地气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平凡普通,却透着浓浓的人情味,浸满人间烟火与尘世万象,无论牵绊或是纷扰都能琐碎的清新脱俗酣畅淋漓,再或者说就是种生命状态!之所以说是生命状态而不是人生状态,因为人生总会被外界的气息所左右干扰,而生命却永远握在自己手里,可以奋进可以迷茫可以暴躁可以张狂更可以茁壮……时时刻刻都由心而生由念而驰,就像撸串,撸的不是世间沧桑,不是家长里短,不是恩怨情仇,而是一把风情万种的好年华!

文/alien田田
图/Bi-Yu Wu  循CC协议使用

食物情书(二)

微凉雨夜,他洗手,清洗茶具,烧水,沏一壶岩茶,端到餐桌前。一壶四杯,日式的陶器,拆封前是用粗朴的棉麻布袋裹好。我喜欢这种拙朴的美,清明喜悦。对器物的态度能见一个人对生活中自处和相处的个性。我从遥远的地方飞到他处,好些时日的旅途奔波,疲惫不堪。他娓娓诉说岩茶的科普,半发酵茶,峡谷,朝露……我已经困倦欲眠,只记得间断零星的词汇。

雨声淅淅沥沥滴落在窗台上,空气中围绕着岩茶的芬芳,丝丝缕缕,细微缥缈。很多懂茶之人见识过好茶之后再喝其他觉得粗糙,不肯将就。而我对茶无瘾,小抿一口,清朗温润,有点微苦,又回味甘长。与他共饮两杯,从喉咙到胸口全被打通,困意一点点消散。我想起最初偶然相逢后的正式见面,在火车站大字下等他,他迎上来,那一刻他的脸上发着微光,眼神充满欣喜与快乐。同样的一个人,最后与他各奔东西,天涯海角,但想起他初见我的眼神、表情,内心都有一种略带哀婉的柔情和温暖。

我以前喝乌龙或者龙井。后来偶遇一家闽台茶庄,老板和老板娘操着明显的福建口音,走进与老板攀谈,脑补那晚遗漏的知识。购买陈茶大红袍和肉桂品种,我的茶器是一壶两杯,虽然没有官家的精湛细腻,但是粗陶古朴耐用,底座莲花花瓣,有禅意隐世的倾向。器物与人的关系是深厚和映照,器皿的美和实用性很好结合能表现器物的精神内涵,也承载着我对生活的美好意向。

冈仓天心《茶之书》写道:“本质上,茶道是一种对‘残缺’的崇拜,是在我们都明白不可能完美的生命中,为了成就某种可能的完美,所进行的温柔试探。”我们过去每次告别,不论在谁的城市,站在入口处,目送,轻轻挥手,拐弯,再回头看,对方还伫立在那里,再次轻轻挥手,直至对方消失于眼中。很有绅士君子般仪式的珍重感。苦闷在往后的日子中一点点扫去,邂逅之情,仍充满感激。

现在每天下午只要得空就邀同事Y共饮岩茶,烫壶摇香,倾倒茶盏,武夷山峡谷间气息扑面,茶汤色泽褐黄清透,大红袍苦醇,肉桂清香,更爱肉桂多一些。我们站在玻璃幕墙看现代人群像蚂蚁一样穿流城市道路,都为衣食奔忙,如搅打的果汁,肉与水混合悬浮在一起,没有份量。古代的中国人是高贵之人,不论贫贱富贵浑身散发着贵气,不论是饮茶还是喝酒,既风流又风雅,用岁月沉淀的内在力量去抵抗外界的击打,心平意定、清高柔韧。

我的文字中总有那么一个他,他们是ABCD……关系一词看似复杂,因缘聚散,茶清如许,真的很简单分明。与人的关系不在于占有得到,而在于向往和品读的过程,在于彼此照亮。

现在的你还好吗?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吗?

图/文 茉莉食菇

夏天的滋味

一年四季,陕西人的餐桌上是少不了面食的。

过了五六月份,夜来南风起,宝鸡地区的麦子开始次第熟了,麦田从南方向北方、山下向山上、阴面向阳面依次由绿变黄,这时候人们见面的招呼都变成了:“知不知道麦子黄到哪了?”

“听说都黄到城关咧。”

“哦,那快了,回去赶紧收拾收拾磨镰刀去!”

于是人们磨刀霍霍,开始准备收麦子。

这是一年中最让人紧张和忙碌的时刻,山里的夏天林木葱茏降水充沛,几乎每天都够下一场雨的,这还算好的,要是一场冰雹落下来,眼看着到口的粮食全都被打落到土里,那真是欲哭无泪,你骂天骂地都没用。

人和天气的争夺战每天都在上演,常常是箪食壶浆,早上就带好够一天吃的干粮和水,午饭在地头就着凉开水啃几口馒头。在烈日的炙烤下汗水像雨点一样落在地上,又迅速被晒干;天空干净得没有一丝云彩,路边的白杨树被晒得翻卷了叶子,没有一丝风,一切都像静止了一样。

《舌尖上的中国》记录了中国最后一批职业割麦人“麦客”,在小麦成熟的季节里他们常常四处奔走,在那个机器割麦还不普及的时代了,一亩亩的麦田都是用他们手中的镰刀张良过来的,好的麦客讲究“三镰一茧子”,意思就是说镰刀挥动三下就可以割出一捆小麦来,速度极快,这曾经是每个关中麦客引以为傲的技能,但是速度再快的麦客也无法超过收割机的效率,这个职业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也终于走到了尽头。

但是在另一些事情上,机器的作用永远无法超越人的手工劳动,比如夏天的一碗手擀臊子面。臊子是腊月的时候就做好储存起来的(这一部分在我的《一个冬天的奥德赛》里面提到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一碗好的臊子面讲究的是面条劲道爽滑、酸汤色泽鲜艳味道爽口,这离不开每一种食材的巧妙搭配。

用新麦磨成的面粉做一顿手擀面,这成为每年夏天的一种传统,面粉是用事先经过山泉水淘洗、在竹簟上晒透的新麦磨成的,要想让面条白亮劲道,首先要用磨面时收好的的头层粉,和好面之后醒上一两个时辰,秘诀就在于反复地用手揉打上劲,然后用擀面杖反复碾压成型,最后做出来的面条薄如纸却能保持柔韧不断,在水中久煮而不烂,当地有儿歌形容是“薄如纸、细如线、下到锅里莲花转、捞上筷子打秋千”,极言面条形态之优美,对于号称面食王国的陕西人来说,面条的形状从来不止细如线一种,中细的有韭叶、粗的有“裤带面”、挑战喉咙的有著名的“biangbiang面”、形状奇特的还有麻食、饸烙面、荞麦棱……不一而足。

一碗让人惊叹的面条除了面本身的爽滑口感,配菜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搭档。对农村人来说,每家每户绝对都有一个姹紫嫣红的菜园子为一年四季的餐桌提供补给。夏天是一年四季中最不缺蔬菜的时候,油绿的蒜苗、金红的番茄、爽脆的黄瓜,想吃什么都是现摘的,随意地搭配都能成为美味,但是最不可缺少的是一勺鲜艳的秦椒辣面,放入少量的香料和盐,将滚热的油浇在上面,一股令人愉悦的香味马上飘散开来,这就是全国闻名的油泼辣子。和别的辣椒相比,秦椒色泽红亮、含油量高,辣味素含量适中,在保持食物鲜艳颜色的同时又不会太辣,有“椒中之王”的美誉,因此成为陕西人最钟爱的食物伴侣,土生土长的陕西菜没有用酱油的习惯,要给食物赋予诱人的颜色、从而激发食欲,靠的一般都是油泼辣子。

“陕西八大怪”中有一怪是“油泼辣子一道菜”,外地人听了可能要觉得惊讶,但是最豪爽刚猛的西北人来说,“咥”一碗酸辣爽口的面条,毛孔顿开、酣畅淋漓地流一回汗,或许是对一天辛劳之后最好的报答了。红艳艳的辣椒配上碧绿的葱段呛成酸汤,吃时再浇上鲜嫩的西葫芦、豇豆之类时令家蔬做成的浇头,色香味俱全,让人胃口大开。面条煮熟后,先捞进新汲的井水里湃(读ba,第二声,同拔,用凉水浸的意思)一下,口感更佳爽滑。

文/李铁柱
图/seco huang  循CC协议使用

我的饮食偏好史

食物的偏好与人的年龄和阅历有关,这并非随便说说。我个人的口味改变历程,就能很好地阐释这句话了。

现今谈起小时候,妈妈总是告诉我幼时糗事一二,如:尚未说话顺溜就好吃肉,一次爸爸捡到一只乌龟,要给我开开荤(那个时候家里很少能吃到肉),就把乌龟埋到火灰下,可我实在是等不及,眼睛直盯着埋着乌龟的火灰堆,一定要把埋进去的“美味”给捞出来,妈妈无法,只得迁就我。谁知时间过短,竟然还是半生不熟,我也吃了好几口。可见那时候真是“残忍”的肉食动物,无肉不欢的。

及至我自己有记忆后,印象中是不喜欢吃肥肉,瘦肉还比较能吃的。至于肥肉,我也不是生来就不吃的,而是有一次妈妈买了几斤肉,特意挑了能熬出肥油的肉,切成厚厚的一块,熟了后,把我的小碗堆得尖尖。据说那次的“肥肉大餐”让我吃到吐,伤得厉害,后来就再也不吃了。

但我自己认为应该不至于伤得厉害,毕竟还吃瘦肉呢,至今还吃。

而在我青春期的时候,我心理没叛逆,身体却叛逆了。至今记忆犹新,初中三年,超级喜欢吃豆芽、豆腐,以至于住校每周回来后,妈妈给我加餐,必有这两样菜:清炒豆芽和油煎豆腐。当然,偶尔也会换成水煮豆腐汤。我每次必然十分捧场,以至于现在我基本不怎么吃这两样菜了,尤其是豆腐,觉得有股生腥味。倒是不排斥喝豆浆了,跟以前的习惯反着来了。

这次身体自我的叛逆带来了我口味变化的分水岭,自此之后,我偏爱蔬菜。

尤其是年纪渐长后,自己也能做菜了,我也只会做素菜,凡是和肉沾边的菜,我只要试过,基本不算得上好吃,可以断定我没有做肉菜的天赋了。

带叶子的菜基本怎样做我都爱吃,当然,这是说我自己做的,别人做的不一定合我胃口,我现在爱吃清淡的菜,自己做菜都是少放油,油放多了,就觉得盖住了蔬菜的味道,腻味,就没胃口了。

想来这口味的转换也不是没有由来的。

毕业后我吃过一段时间的小店炒菜,那段时间天天在外面吃,无论是什么饭菜,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油多。这还不是绿色天然的植物油,是倒人胃口的地沟油。开始的时候,我是吃不出来地沟油的,但总是吃,总是吃,就非常腻味,然后就能慢慢分辨出菜品是否新鲜、调料放得过多、油用得太烂。

之后就是自己租房住的经历了。房间是两室一厅的,厨房和客厅一起,因为厨具自备,所以能用得上的也很简陋。一只电饭锅,一个电磁炉,一个炒锅,就是能拿出手、用得上的厨具了。可能是独居的寂寞,也可能天性懒惰,除非必要,我就顿顿吃面条。在那段时间里,还特意打印一份面条菜谱,更是把鸡蛋面、龙须面、蝴蝶面、乌龙面、玉米面等等可吃的面条吃了个遍。对我来说,只有手擀面和机器出的面条之分,而机器出的面条除了面条的韧性和口味有点差别之外,味道相差基本不大。印象深刻的是有种韧性很好的面条,一大把一袋,8块左右,唔,陈克明面条的一种,我是最喜欢吃的了,忘记具体叫什么名字,附近的超市里很难买到,我是偶然买到一两袋的。这种面条放进沸水里,用筷子把面条弄塌到水里,盖上盖子,三五分钟后就可以捞起来,放进凉水里洗,三五遍后,面条不再有热气,把水沥干后,面条装大碗。自己再做个辣椒油料,炝个花生碎,小葱切碎末,焯几把青菜,把油料、花生碎还有爱吃的橄榄菜,加点盐,倒点醋,然后拌均匀,再加上青菜和永远吃不腻的荷包蛋,真是超级美味的!

不过,大多煮的是汤面,尤其是在天气冷的时候,吸溜几口面条,再喝口清汤,也是很有滋味的。大概,这清淡的面条吃多了,肚子里油水少了,脾胃也渐渐适应了少油腥的清淡素菜了。

加上现在食堂吃饭,基本是水煮青菜、水煮白肉,大锅菜大抵都是这么难吃。奇怪的是,我刚开始吃的时候竟一点也没觉得是有多难吃,可后来糟糕的菜吃得多了,而且是越来越差了,以至于到现在,基本看到食堂的菜就没有胃口,一点都不饿。让我失望的是,以前的米饭是蒸的,真的好吃,粒粒分明,还特别有嚼劲,现在呢,一坨坨的,都丧失了评价它的欲望。

一回首已是百年身。虽然没有这么夸张,但我的口味和偏好,确实发生了翻转。世事无常,也难以预料,谁能猜得二十年时光背后的故事?

文/余仁
图/Richard, enjoy my life!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