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肉夹馍才是永恒的

初秋的夜晚,风吹过来已经带着些凉意。下班路上觉得饿的时候,忽然很想吃一个热乎乎的肉夹馍。

有那么一段时间,公司附近有家味道不错的陕西馆子,连续很长时间的午饭都是一份凉皮配肉夹馍。好像固定模式一样,一直都吃不腻,再也没有为每天吃什么这个问题所困扰过。后来辗转换了多家公司,在不同的地方上班,才发现当初那家店的味道十分到位,竟再没有一顿工作餐可以超越。念念不忘之中,约了此前的同事一起夜宵,晚上又坐在熟悉的地方,吃熟悉的味道,和熟悉的人聊渐渐陌生的话题。

在北京吃的第一顿肉夹馍,是一个吹着冷风的初冬。匆匆忙忙的要找房子搬家,早晨开始就在外面四处看房,连午饭都给错过。后来在路边站着等人的时候,一直在看远处的夕阳。身后一家小店铺悠悠的散发着正在炖着的腊汁肉的香味儿,把压抑许久的饥饿感统统逗引了出来。

买了一个肉夹馍站在路边吃,装在纸袋里,不一会油花就把白纸袋浸成透明。白吉馍是刚刚用锅重新烘热过,外酥里嫩。听说这馍要好吃,炉子下的炭火火候要掐的准确,吃起来热而不烫口才是最佳状态。

向来都是吃肥瘦相间的,从不会为了保持身材而拒绝肥肉的部分。其实在老汤里煮炖的过程中,肥肉早就不再腻口,带着肉皮的五花肉剁碎之后吸饱了浓郁的汤汁,又渗透进馍的纤维当中,让滋味变得更加生动。再拌上青椒丁,偶尔吃到一颗感觉很是爽口。

入口即化的腊汁肉、清脆的青椒、加上老汤和热腾腾的白吉馍,在手里握着就是一顿令人浑身上下都觉得温暖的晚饭。吃完最后一口,一天的疲劳都像是腊汁肉一样融化在唇齿间,只留无限韵味在其中。

后来到西安旅游,短短几天寻访了多个著名的肉夹馍老字号,无一不是人满为患,要排长队次能买上一个。可味道却总是令人感觉失望,大概是因为慕名前来的游客众多,匆忙之中难保一贯品质,不及想象中那样完美。

后来才知,最好的味道,应在肚子最需要它的时候出现。比如在饥饿肆虐时出现的肉夹馍。

最本能里的舒适和惬意,都在一口油汪汪的肉夹馍里。生活太匆匆,吃一个肉夹馍填饱肚子,才有力气撑到下一个站点。

文/残小雪
图/xiaohaowen523

青春就是,吃着火锅唱着歌

属于食物的幸福,莫过于好朋友一群,围在一起,眼巴巴等着火锅咕噜咕噜烧开的时间。她们不厌其烦地讨论即将到来的麻辣火锅的口感,时不时掏出手机自拍两张上传到朋友圈。脸蛋被蒸腾的热气熏得通红,眼睛里亮晶晶的,像只在树洞里探头探脑的小松鼠,终于在寒冷冬天里找到了自己储存的粮食。

调料也是精心搭配过的,崇尚老北京涮肉的会放芝麻酱、红腐乳、韭菜花这板上钉钉的老三样。韭菜花要捞干的,稀的会太咸,红腐乳要“王致和”牌,其他不好吃。重口味一点会加上香菜和蒜泥;南方人,清爽的一碟辣椒圈酱油足矣。可若是想吃到一半不被腻住,我们就需要往酱料里,加一勺陈醋。

很多人吃火锅觉得撑,并不是因为真的吃进去多少食物,只是不同的肉跟蔬菜源源不断地输送进胃里,身体会一时分不清已经承受了多少重量的菜品,便会傻子一样地叫嚣:“我饱了。”再配上烟雾袅袅的蒸汽,这种大傻子的话显得尤为可信。

涮火锅,少不了千层肚。纯白的千层肚洗净装盘,椭圆的盘子上铺了一片新翠欲滴的生菜叶子。千层肚宝宝就那么乖乖地躺在上面,任君采撷。刚上桌的千层肚没有积水, 可以放心大胆的一盘子倒进锅里。看紧那片生菜叶子,别被店员收了去,过会儿大有用处。

千层肚在麻辣锅底里翻滚、翻滚、再翻滚,大概滚个一分钟就可以吃。如果不小心煮老了,体验不到那种爽脆鲜香,麻辣烫口直冲脑门的感觉,那还真是很吃亏的呢。

同样的,经典肉食里要有毛肚,它长得可没有千层肚那么文雅。粗犷的棕色和黑色的长方形小薄片儿,一点也不美的摆在盘子里,丑了吧唧但分量超足。毛肚下锅的时候比较讲究,因为水分很足,所以一定要仔细的沥干水分再煮。不比千层肚那能在筷子尖儿上花枝乱颤的柔软触感,毛肚最好的进攻方法是拿漏勺直接舀上来扣在自己的盘子里。吃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分拣一下花椒,不然等喝完三大杯柠檬水之后,这顿火锅也没你什么事儿了。

听说火锅届一直有着先涮肉还是先涮菜的问题待解决。这还用问吗肯定是先涮肉啊。排的整整齐齐的羊羔肉,用筷子一片一片地涮下去,不要贪多,每次就一片,熟了马上吃。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羊羔肉的鲜美多汁,不会因为火候的问题煮老,硬的跟牛皮带一样。

重头戏来了,“先涮肉”不是指把肉吃光了再吃蔬菜,而是要按照“肉,蔬菜,肉”这个顺序严格执行。先涮肉,是为了让肉的香味充分发挥,让接下来在汤锅里涮过的蔬菜沾上肉的味道。比如大白菜,在肉汤里折腾一圈分分钟变成满汉全席的开水白菜。

还记得那片没被店员收走的,垫千层肚的生菜叶子吗?扔进锅里,等它吸收了过多的油脂后捞出来丢掉,反复几次。再把剩下的肉放进锅里,跟白菜,豆芽,菠菜,苦菊之类的一起夹出来,沾点芝麻酱和陈醋,大口大口把他们解决掉。

精华没尝过,不足以说自己吃过火锅。而吸收精华汤底的最好拍档就是火锅面。两人份的面刚刚好,煮3分钟连汤捞出来,拌点辣椒酱趁热一碗下肚。不论夏天的暑气还是冬日的寒气,瞬间都被驱赶殆尽。

我一直无法割舍的爱是梅林午餐肉。由于这份无法割舍,很小就练会了徒手开罐头的绝技。在火锅店里,午餐肉会被切成一盘子薄片,让食客腹诽老板真抠门。最喜欢菜单上清楚明白写着“上海梅林午餐肉”,若是没写,一定要问清楚是哪个牌子再下单。毕竟梅林午餐肉和双汇王中王一样,都是不可替代的。其他的杂牌肉食,不应该出现在精致食物的菜谱里。

午餐肉和毛肚他们不一样,是煮的越久越好吃,越久越入味。在保证不煮烂的前提下,一开锅就放下去,二十分钟之后捞上来。什么调料都不用放,这承载了汤底精华的肉片,是憨厚的粉红色,任何调料都是对它变相的侮辱。当然,午餐肉要留两块直接吃的,没煮过的肉别有一番滋味。

今晚对于食物的执念真是雾气缭绕的热闹。我还在这,看你在哪个巷子里吃着火锅唱着歌,金桔柠檬一口干?

图&文/宋月白

深夜的牛肉炒刀削

我有朋友是兰州人,她说凡是叫兰州牛肉拉面的管子肯定不正宗,叫兰州拉面的才正宗。我按照她的指点去吃,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后来我后知后觉发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我没有去过兰州,也没尝过地道的兰州牛肉面,拿什么来衡量呢?没有衡量标准嘛!所以后来我放弃了追寻所谓的正宗,老实地吃饭。

我一个出差的朋友说不论她去哪,一办完入住手续就要急着出来找吃的,酒店的饭大抵是不能怎么细吃的,包括早餐。也是在尝完无数特色、无数全国连锁后,决定吃兰州拉面管子:品种多,选择多,有饺子、面条、炒饭,还有炒菜和汤。最重要的一点是都是现做的,比不得外面冷汤头一浇的,要得就是这种热乎的新鲜。

而且这种馆子大多营业至凌晨,包括我们很重视的中秋、除夕,也都是正常营业的,无论寒暑,不关风雨。我们这种漂泊在外,无眠无休的人最喜欢也最适合。

自然我也是喜欢吃的,最喜欢吃炒刀削。凌晨,街上没人,远远绿色或蓝色亮着的招牌就是了,走进去,要一份牛肉炒刀削。用凤球唛的桶装番茄酱加蒜末爆香,一次加入牛肉、洋葱块、蒜薹段,青椒丝、青菜叶、西葫片翻炒,最后加入过了冷水的熟刀削。起锅!香气四溢!

我是要加醋加辣椒的,拉面馆子里的辣椒油都是牛肉做得,香得要嚼掉舌头,还不上火。用筷子搅拌,呼噜噜吃下去,会溅起一些红色的油花。这种油腻饱满的感觉,会被商家配以的一碗加了香菜的清汤添加的更加浓郁。拿出纸巾擦了嘴巴,走出店门,外面的风迎上来,肚子里暖的,无比畅快!

当然只是偶尔可以这么放纵自己对卡路里的不屑一顾,但是依然不能阻挡在我真心饿了之后那一晚牛肉炒刀削的满足。深夜的吃食,不需精致,不需完美,更耐不住等待。只这一份的牛肉炒刀削,足矣!

图&文/邱巍

拌豆豉酱的花式冷面

日剧《深夜食堂》里有一集,说的是一个怕冷的姑娘因为新交的男朋友爱吃冷面,也养成了严冬里吃冷面的习惯,常冻得浑身发抖喷嚏不断。对食物的偏好往往承载着故事,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对于我这个从小吃米饭长大的南方人而言,拌了豆豉酱的花式冷面是我唯一愿意吃的面食。如今相关的人、留下的故事已成回忆,盛夏吃冷面的习惯确是保留下来了。

若干年前遇到当时的男友大聂,只觉得为何世界上竟有和我这么合拍的人,他只是属于我的珍宝,我也独属于他。我们两个在各方面都合拍到像两只完美契合的齿轮。

除了吃。

大聂是湖北人,无辣不欢且喜欢大块吃肉,我清淡的江浙小胃囊则完全承受不了,只喜欢清粥咸蛋腐乳肉松之类。大聂叫我他的“南方妞儿”。出去吃馆子倒还好办,各自喜好点一些即可;但我偏偏对下厨做饭情有独钟——所有带创造性的事情我都挺喜欢。下厨的次数不少,我也只会做些简单的合自己口味的江浙淮扬菜,大聂吃不到辣常常抱怨的同时,就着我的红烧肉米饭倒是下去两碗。

我那时低血糖又固执的不喜欢吃甜,仗着年轻能蹦跶,医生随身带糖的嘱咐只当耳边风,因此免不了每年犯几次晕,尤其是上海夏天湿热的气候让我时不时的低血压一阵。初识大聂时,天天跟着他各路大小馆子吃过去,再加上为了气色好每天吃红枣,低血糖没怎么犯过,他也只当我是健康的姑娘。11年的夏天,大聂处于要升职的关键时期,工作认真的有些犯轴,常常晚上过10点还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我暑假空闲多,有时就会去办公室陪他。

有一天傍晚我练完了瑜伽没吃晚饭就照例去找大聂,想着他加班结束能手拉着手一起吃点东西。偌大的办公室里灯色昏暗,只有大聂工位上的灯点亮着;市中心低价高昂的写字楼一过晚上7点中央空调全停,没过半小时整个空间里就荡漾着闷热烦躁的气息。我站住他身后,双手从背后搂着大聂看着他改草案,突然毫无征兆的就觉得全身发麻,手脚发抖,心慌的厉害,还没来得及反应眼睛就全黑了,身体的力量也完全被抽走了,连开口求救十分之一的力量也使不出来,很快心慌的感觉褪去了,我也失去了意识 。没几秒钟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上身被一脸担忧的大聂抱在怀里,人中被掐的生疼,刚想开口说话,力气被抽离的感觉再次袭来,这一次我彻底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吊针。后来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不清了,只记得大聂把我一路从医院背回了家里,把我安置在沙发上后就进了厨房忙碌起来。我看着他拿煮锅、切菜倒油挥铲子的背影,静静的不想说一句话,只觉得这感觉值得留恋,不由得还有些莫名的心酸。

那是大聂在我们交往的3年里唯一一次下厨。现在想来,我很庆幸从医院回来以后我就一直很清醒,可以这么默默的看着他做完整顿饭的过程。大聂磨蹭了快一个小时之后,端出了两碗看上去很丰富的面,告诉我这是豪华版的葱油拌冷面,说完又抄起手边的豆豉海鲜酱舀了一大勺进去,说:“豆豉味的花式葱油拌面。”这不伦不类的名字和卖相逗笑了我,大聂说,他只会做面,又知道我不喜欢面食,特意做了南方人吃的葱油拌面。我挑了一筷子吃,并没有什么葱油味,不特别好吃也不难吃,我不喜欢吃面食,但那天倒是吃完了他给我盛的一整碗,因为那里面有大聂对我的心疼,所以我喜欢。

后来我们就像每一对落入俗套的情侣一样,不断地争吵、冷战、互相伤害,直到最初的爱、心疼和不舍被磨得难辨痕迹。再后来我离开上海,去了一个冬天很漫长,经常暴风雪封路的城市,也不再和大聂联系。我坚持一周四次去健身房的节奏,低血糖也像早年的很多人和事一样,终于离我远去。

但是那两年,在东海岸大雪封门哪也去不了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细细的切了从唐人街买来的黄瓜、豆皮和黑木耳,用平底锅仔细的煎了薄薄的完整蛋皮,切了丝,花40分钟熬一锅葱香味并不浓厚的葱油,再狠狠舀了一大勺豆豉虾酱,拌面吃。下面的时候,还有很多其他的时候,我经常想起大聂的样子,想起他嘴角歪歪的坏笑,我睁开眼时他一脸的慌张,还有看我时笑嘻嘻的眼神。这是从大聂那里学来了一模一样的冷面做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大碗里只放一小筷子面。我还是那个吃米饭长大的南方妞儿,我一直不爱吃面。

我只是真的想从里面吃到一点你的味道。

文/也许的小刺猬
图/Alpha  循CC协议使用

最简单的白菜豆腐锅

记忆中走了无数个城市,蜗居了无数个房子,遇见了无数个人,但是生活的调调一直没有变化。最喜欢温暖的感觉,特别是秋夜里的温暖。

11年九月、十月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需要频繁加班、晚归。回到家打开门,我家苏牧就蹲在门口用他那黑夜中晶晶亮的眼睛巴巴的瞅着我。开灯,开冰箱,开水龙头,洗菜,架小锅,添水,打火,等水开。

半颗黄白菜心手撕小片入锅,加上还冒着寒气的切好的一小碟冻豆腐。早晨出门前准备好的已经泡发的大海米十个,泡海米的水微微黄有着新鲜的味道,也加进去,好东西,不要扔。不善于储存植物干货,干脆买市场新鲜的香菇,鲜味弱些,五颗,划了十字刀也丢进去。不喜欢吃姜,但是姜提味,所以切了大片放进去。

各类的食材在水中翻滚,淡淡的清香慢慢弥散,等到白菜透明,冻豆腐变得胖胖的,撇去浮沫,加上魔芋丝,因为粉丝含淀粉晚上吃胖啊。等到魔芋丝浮上来,加盐,搅一下。关火,滴几滴花椒油,我不喜欢香油的味道夺了这份清香。连锅端上茶几,捞出姜片。先给苏牧用汤水泡开狗粮,加一片高钙芝士片。放到窗台,晾凉。折身回来,慢慢享用我自己的这份夜宵。

在暗黄的灯光下,锅里冒出的热气,可以清晰的看到水分子的运动,慢慢上升,然后慢慢晕开、消失。汤水可以用寡淡来形容,但是我一个人一条狗的生活要的就是清心寡欲。冻豆腐被煮的滑滑嫩嫩,到嘴里Q弹有劲,有时候嘴巴里没味,也会加点蒜蓉酱,嚼起来格外热辣。白菜心,特别是黄心大白菜的心分外香甜,没有筋膜,久煮微烂。喝口汤,里面有海的味道,虾米这种食材海边人最会享受,其实吃起来是没有什么的特别,但是煮汤或者是做馅料格外有滋味。魔芋丝和香菇最后吃,脆滑又厚实,有肉的味道,满足一下深夜不能吃肉的欲望。

把苏牧的饭端回来,我家苏牧就一直守在窗台边盯着然后一路跟回客厅。埋头苦吃。洗刷完,它也吃完,睡觉。

又一个夏末,秋天又要来了,这个城市,依然还有我的期待,一个人也要好好地,深夜的饭在于那份温暖。

文/weiwillow
图/Naotake Murayama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