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碗白米饭

西南地区,主食还是米饭。米不是上品,从稻田里出来,脱壳后细长,不亮,自有一股泥土风味。

不知什么时候起,总觉不吃白米饭就像没有进食过。上了大学,北方的米也好吃,只是食堂里的白米饭总是不热。不热的米饭,无论配上什么可口的菜,总是差点儿滋味。米饭不冒热气,就像人没有了梦想。

夜深人静,肚子空空。这时就会开始想念小时候妈妈做的饭团,或是酱油拌饭。

不同于日式三角饭团,妈妈的饭团是下水煮到将熟未熟之时捞起,憋干米汤,用手捏制成团即可。热腾腾白生生,咬一口甘甜清香。那大概是梦里最温柔的美味。酱油拌饭也好,也简单。饭刚煮好,米粒稍微胶着,略软些我更喜欢。大米发着光,亮亮的盛到瓷碗里,老妈亲自熬制的老猪油一小勺,不腻不伤,只增米饭肥美滋味。黄豆酱油,也是乡下古法酿制,最多两勺,就把一碗米饭拌得又香又甜。

不过时至今日,煮饭用了电饭锅,老家的黄豆酱油也早就寡淡,这滋味,已是许久未尝了。或许,以后也不会再尝到。

现在吃的米,越发精细,口感自是不同。然而,白米饭还是白米饭。

走得越来越久,吃过的食物越来越丰富。但白米饭,仍然是这不算温暖的世间给我的最好慰籍。

那时候,恋情和学业的梦想一同破灭,觉得日子实在暗淡无光。一个人蜗居帝都,终日如同游魂。钱也不多了,经常啃馒头就火烧。

打定主意离开的时候,去某个连锁店吃了一碗排骨蒸饭。排骨油亮,白米饭每颗米粒都滚圆新鲜,膨胀出的生命力简直让我想落泪。我一边吃那碗饭一边鼻酸,一个人在角落里终于忍不住滚滚的流下眼泪来。白米饭依旧是白米饭,好吃得不得了!

回到家乡,开始和最好的朋友“相依为命”。起初并不顺利,好友爱做饭,总是能用食物抚慰人心。某日她做寿司,用东北大米,一锅饭煮好,香气四溢。寻着味儿我去厨房,她正切黄瓜。我突发奇想,要吃黄瓜片盖饭。磨着她帮我粗粗切了瓜片,绿油油地盖在热热的米饭上,一口气吃了一碗。黄瓜片清香,和软糯香甜的白米饭意外合拍。朋友笑我,也是吃货多奇葩!大概是,若为米饭故,节操当然可抛!

如今是过着上班下班的清淡日子,收工回家就成了一摊烂泥不想动弹,这时候觉得吃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实在是幸福,哪怕是拌老干妈呢!像是过这日子,只要有希望,哪怕暂时心塞。这样一看,白米饭于我,真是如同希望一般美好了!

文/子元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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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有颗勇敢的心

我最喜欢吃的家常菜是西红柿炒鸡蛋。

西红柿炒鸡蛋和西红柿蛋汤不同,一千个人可能煮出同一种味道的西红柿蛋汤,烧出的西红柿炒鸡蛋味道却不尽相同。

我爸烧西红柿炒鸡蛋时,用的是急火快炒。放很多的酱油,鸡蛋翻炒很长时间,一旦停止翻炒,稍微焖一会儿,就能立刻出锅。鸡蛋外表略微焦黄,里面嫩而不油,入口咀嚼非常有充实感般的醇厚;西红柿在酱油的诱惑下,迸发出浓稠的深红色浆液,入口像一层膜覆盖在舌尖,充盈口腔,留下满口酸酸甜甜的享受。

我妈烧西红柿炒鸡蛋时,用的是慢火烹调,且会撒上一些翠绿的葱花。鸡蛋滑腻而细碎,入口像是一刀流苏,迅速穿过舌头,滑向胃里;西红柿和入菜前一样,依然是轻松活泼的浅红色。表皮俏皮地翘起,光线下有一层淡淡的粉色,入口鲜嫩,洋溢着青春气息,伴随着葱香的点缀,清淡而不失回味的空间。

外婆做的,也是用浓浓的酱油烹制出来的,厚重的西红柿汁裹覆着煎老的鸡蛋。由于口味浓烈,吃上去口感丰富,像是舌尖不同区域的味蕾奏响一曲交响乐,牙齿咀嚼着、回味着,指挥着味蕾演奏者们欣然奏乐,直到一餐吃完。甚至吃完之后竟像是喝过酒那样醉醺醺的,口腔中齁咸的味道在一盘菜下肚后才展露无遗。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年纪越大、经历越丰富的人,做出的西红柿炒鸡蛋越浓郁醇厚。也许在这道菜里、在那些烹调出的西红柿汁里面融入了他们的百味人生。

其实不只是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炖牛腩、西红柿烧茄子等等任何有西红柿参与一起完成制作的菜我都很有兴趣。所以与其说喜欢一道菜,不如说我是喜欢它里面的那道食材——西红柿。

我喜欢西红柿温暖而明亮的颜色,也欣赏它鲜红向上的个性。西红柿不在意自己的红和大部分蔬菜的绿格格不入,它应该是有一颗勇敢无畏的坚强的心,这颗心是红扑扑、跳跃着的,让西红柿在植物界漫长的岁月里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存在着。

西红柿的美妙在于它显眼的鲜红色外表,给予人一种亢奋的生活状态。让人们看见它就联想到热情似火的生活,吃下去第一口,酸甜在口中蔓延,刺激内心的情感,让心中的能量得到释放与传播。所以说,一道西红柿炒鸡蛋的家常菜摆在桌上,我总能浮想联翩。品味着它的同时,仿佛看见了欣喜的日出,触摸到了人生的激动、喜悦、希望和勇敢的心。

文 / 杨博闻
图 / Alpha  CC协议使用 

南方小笼包,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有没有一种食物,于你充满着迷之诱惑?有没有一种食物,泛滥到全国各地,大街小巷,远到天涯海角近到你家门口,总是能看到它的身影?那么,这样的一种寻常而不起眼的食物,是否能够时时牵动你的味蕾,呼唤你的内脏各部,引诱着你身体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器官,去一尝它芳泽,感受它的灵魂?

我想肯定有,比如麻辣烫,你能说你可以抵挡得出它诱惑,在凛冽寒风的冬日目不斜视经过而心中不动摇三分?我自然是不可以的,对于麻辣烫我不可以,对于汤包我更是完全、彻底的不可以。

我总想着,对于某种食物过分痴狂的热爱除了本来就是个爱吃的人外,或许还有着其他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比如移情?

汤包,我总觉得它是南方街头小食的代表:被细致捏起的七褶八褶,被耐心擀制的劲道面皮,裹起的面皮内细碎而团聚一起的肉馅儿,似乎流露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温和暧昧情绪,甚至就连那最为重要的汤汁都油腻腻得可爱,富含着肉汁精华的它们不彰不显地躲在面皮下,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属于南方那让人欲罢不能的精致与可爱。

这或许就是我对于汤包的移情,对于南方的向往喜爱与憧憬莫名其妙、潜移默化般被迁移到汤包身上。每每踏出家门看到家门外大大招牌上的汤包二字,都仿佛已不是身处寒风凛冽、黄沙漫天的黄土高原,而是在那烟雨迷蒙、青石板油纸伞的杨柳江南。这种情难自禁一瞬间的移情让我看到汤包,就想秒秒钟吃掉它。

这样的移情太天真太直白,即便现在已远离黄土高原,仍然怀抱着这样的感情不肯撒手。如今身处华中,距离纯粹的杨柳江南也还要经历五个小时高铁的摇摆,但总归是比以前近了。曾经家门口的汤包仅仅是有着汤包的名称但无汤包的实质,而现在身边的汤包则实打实融合了当地特色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特色口味,我与南方是更近了。

未来的日子遥遥无期,时光看起来分外美好,遥不可知的距离所以产生了诱惑人心的美丽。我不知道未来的某天,我是不是能够如愿以偿在那杨柳江南品着汤包看烟雨,但还是要感谢自小这份由南方至汤包的移情,这份憧憬与喜爱或许早在无知无觉间成为了内心鸡汤的一部分,偶尔拿出来炖炖煮煮喝喝,还小小世界一方清明。

图&文 / Qi酱

老街老味

这条街有一个很朴实的名字——老大街。

老大街真的老了,弯曲的、狭窄的街两边虽然盖起了不少新楼,可是依然有坡顶青瓦的老房子,墙壁上是七八十年代的水磨石的装饰,还看得见五角星的造型,但当初的鲜红色已经剥脱了。

街边偶尔有一棵大槐树,也不知生长多少年了,枝叶遮住了多半边街,树皮迸裂成沧桑的沟壑,潮湿的夏季里,背阴处沟壑里长出苔藓来,树脚下的墙边也有苔藓,冬天干巴掉了,可是一到夏天就生生的绿起来,跟这个大树相依相伴。

老店就在大槐树的下面,木头排板的门子,早上开门就一块块卸了下来摆在门边,晚上再一块块装上去,虽然粗陋,可是设计的也巧妙,装上去严丝合缝,拆卸也方便。店里做火烧的案板是枣木的,早已红亮光滑。

菜名就写在一块小黑板上,只有简单几个菜:老炒肉、大葱豆腐、烧腐竹、炒豆芽、煮猪脸、煮下水。有名的就是这个老炒肉,肥瘦相间的肉片,大火过油,急火快炒,来一勺店里自酿的甜面酱调味,抓把豆芽,末了葱丝蒜薹提味,菜色红亮、酱香扑鼻。

这家的煮下水也为人推崇,大呼血脂高的人们,到了这里就忘了不吃肥肉的戒,多少都得来点。猪脸儿、大肠、舌根,不用添加任何调味料凉拌热炒,直接咬一块在嘴里,在脂肪胆固醇无限量供给的今天,仍然会给你赤贫年代里高热量食物的香滑感受。

点完了菜,必定还要火烧和炒肉汤当做主食,火烧劲道淳香,肉汤暖热鲜美,心满意足的人们,得到的不仅是肚腹的快意,更多的是心灵的满足吧?要不然,小城里也多得是装修富丽的酒店,可是人们还是宁愿坐在这闹哄哄的老店里,坐在那八仙桌旁条凳上,讨论着自己的零零碎碎,听着旁边桌子上的笑闹闲话,世界再怎么快速的飞跃,这一刻,还是三十年前的老年景。

食物是本味的肥美,人是慵散的惬意。

文 / 青萍之末
图 / jauyin.luo  CC协议使用

玫瑰饼,一场烂漫花事了

小时候,中秋节吃月饼,我一定要抓有玫瑰的那一块,因为玫瑰月饼一定是撒过糖的。对于孩童来说,甜是美好的事物,在我们尚没有尝清人生五味的时候,甜是唯一能够带来愉悦的食物。甜是奶粉的甜,是红枣的甜,是奶奶柜子里冰糖疙瘩的甜,是玫瑰月饼的甜。而苦是药的苦,是苦瓜的苦,是黄瓜头的苦。

小孩们都不喜欢苦味,但人生总得吃些苦才好,成年人们都爱这么说,不过就像莽撞小兽一样的孩子们,并不需要十分懂人事。因此,不吃一点苦,也只有小孩子才能够做得到,捏着鼻子灌下的药不算,因为不是主动要吞下肚子的呀。

我一直是很喜欢玫瑰的,喜欢像金丝绒一样柔腻手感的花瓣,当然,还有像血液滴落而成的深红色。似乎这朵花,因着这个颜色,而被赋予了灵魂的力量一样,不然,人们形容美女的腥唇,怎么都爱用玫瑰花瓣这样的比喻?

玫瑰作为爱情的信物,着实在地球上红火了一辈又一辈,虽然植物专家们一再辟谣说中国内地的玫瑰都是月季花这种煞风景的话,但是身在爱情中的人还是一波又一波地拿着玫瑰去表白:“那深红色的玫瑰,是我用刺戳破我的心尖尖染红的。”

这种既长着刺又有娇艳脸色的植物真像爱情,因为只有爱情会刺的你痛不欲生但又幸福地踩在云端。还有一种娇艳的花朵叫做罂粟,确实美艳万分,但那不是爱情,那时经年累月一点一点的占领和侵略,等到发现的那一天,才知道着了道了,离不开了,那是精心算计过的。玫瑰不一样,玫瑰是一见钟情的雀跃和见血封喉的尖刺,尖刺只刺有缘人,路过的人千千万,只有你,被刺出猩红的血,这便是爱情了。

其实在中国农村,玫瑰最大的功效并不是爱情,它跟花椒树、苹果一类的植物们混居在挤挤挨挨的小菜园子里。一般主妇们都不大爱它,因为无论是春天播种还是夏天去菜园子里随便摘几颗圆白菜、揪几片葱叶子,倘若忘了园子里有这么一颗玫瑰树,大刺刺走过去,一定要被扎痛的。在通过玫瑰树时,一定要小心翼翼的,拿着圆不隆冬的萝卜、味道刺鼻的韭菜绕过玫瑰花,回头还要跺脚骂上一句:“刺玫瑰”。

不过等到玫瑰花开了一树又一树的时候,最苛刻的主妇都会喜滋滋地拿着簸箕、剪刀跑到树下剪玫瑰花儿,邻居家的大闺女、小媳妇也都喜气洋洋被邀请过来一起剪花儿了。

剪玫瑰花当然不是送给情郎的,对于崇尚实用主义的传统中国人来说,一切植物动物只可以为人所用,才算真正的死得其所。如果只是看上那么两三日便什么都没留下,那还不如精心的把玫瑰花绘制在鞋样上,或花几天功夫绣上一双鞋垫。小伙子闲下来从怀里取出来看看,可不就很抱着姑娘本尊的感觉基本一致么。

朋友从云南带来好几盒鲜花饼,掰开一个一看,里面花瓣儿们跟糖粒混合在一起,花瓣儿还是花瓣儿,香也还是香,甚至颜色都是玫瑰们在树上的颜色,一口气吃了几块,花瓣在嘴巴里慢慢绽放,但舌尖上始终没有感觉到玫瑰微涩的口感,是的,最原始的玫瑰是带着一丝涩味儿的,被糖腌的久了,连涩味儿也没了,对于从小看着玫瑰树的我来说,还真的有点嫌弃这种甜腻呢。

把玫瑰剪都簸箕里头晾干后,玫瑰花瓣儿们都干燥卷曲起来了,放在容器里,拿石头杵捣碎,倒真的是“只有香如故”了。接下来,对于主妇和孩子们来说,秋天慢慢来了,新一季的麦也收割完了,做几顿好的来犒劳一下家里的劳动力和孩子们的嘴巴。全国的中秋节都是八月十五,但是全国的月饼都不尽相同,甘肃河西走廊一代,月饼是车轱辘一样大一层一层的千层饼,别笑,真的是跟车轱辘一样大,倘若还不知道,就看凯德拉克的车轮子吧,就那么大,真的。

我从小跟着奶奶长大,嘴巴极刁。小时候叔叔订婚,做了红心馒头,普通的馒头里面包了一团红艳艳的用红曲、白糖、猪油混合而成的馅儿,只有订婚时候才会做。一个能把所有馒头掰开拿手指头抠出里面红色馅儿吃掉了的馋嘴丫头,过八月十五,只有单独给她做一个多放清油、玫瑰、白糖的小月饼,才能哄得过去,不然,她真的会把所有月饼里面玫瑰的那一层单独吃完的。

虽然裹在月饼里的玫瑰碎末儿,早已经没了玫红的颜色,变成一种模糊的肉粉色,但是直到那一刻,在主妇们的心里,才是玫瑰一生之中最隆重的时刻,它作为一种老少皆宜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人们的舌尖上流窜着。不过还不能用的太多,得省着用,过年的时候蒸馍馍,也要给这个馋丫头蒸一些玫瑰的呢。

文 / 张子艺
图 / Antonio G Cuesta  From  5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