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麦兜

mcdull_s

喜欢看麦兜,不仅因为它画得趣致讨喜、写得意味深长,还因为它接地气,不装、不假。其实谢立文还有一套《屎捞人》漫画,虽是更接地气的大作,但太接地气,一直接到下水道里面,反而不如麦兜麦嘜系列受欢迎。就算这套听起来有点恶心的漫画,开头也是「冰冷的马桶座上,坐着一个吃了很多东西的小朋友——火鸡、布丁、薯条、可乐、热巧克力、金银肠糯米粉、红豆沙、蛋沙拉、M&M’s……」。可见吃这件事,在谢立文看来有多重要。

在麦兜麦嘜系列故事里面,也少不了各种吃。圣诞节吃火鸡,「没吃和吃第一口之间,已经是它的巅峰,之后不过是继续吃下去罢了」;去茶餐厅,冇粗面冇鱼蛋,常餐特餐午餐其实都是套餐;没钱去马尔代夫,坐缆车上太平山顶,麦太也不忘做个难吃的三明治飞机餐……

画面上吃得有多逗乐,心照的读者就看得有多难受。麦太上电视教做「鸡包纸包纸包鸡包鸡包纸」,开店做「频伦鸡」,又跑去内地学烹调,拼来搏去,「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劳多得」,无非求个三餐饱食、一宿安稳。无奈股市暴跌、市道不景气,空有一身肥腩,换不来半世富贵。将希望寄托于肥仔麦兜,送他去跟培养过滑浪风帆冠军的黎根学艺,没想到黎师傅让麦兜学长洲岛传统项目「抢包山」,到了跑不掉一个没出息的「吃」字。可是黎根也有个留住往昔辉煌的梦,可惜「寻晚,梦见下塌包山!可叹是我只含住个包,无力挽。」

麦太热爱饮食事业,与麦兜老爹麦炳有关。在麦太渐已混乱模糊的记忆中,麦炳是「菠萝油王子」。菠萝油是香港茶餐厅的典型食物,菠萝油,就是将形似菠萝的面包切开,放入大块黄油。菠萝油王子,很滑,也很滑头,长大后没有变蛋挞,变了个为追求梦想抛妻弃子的坏家伙。

很多人长大后都没有变作香甜的蛋挞。他们每天做着各种同样乏味的工作,每天中午打电话叫快餐外卖。烧鸭饭也好四宝饭也好,都出自那家「将将就就又一顿」餐厅。外卖仔骑单车走街过巷,车架上塑料筐里,一份份快餐用塑料袋包扎。饭盒,例汤,塑料勺,一次性筷子,从来不彼此厌恶。但吃的人总会在某一天突然厌恶这套把戏。他放下筷子,怔怔看煮得过火捂到发黄的蔬菜叶子,叹口气,再拾起筷子继续吃,却未发现鬓已斑白,这盒饭,竟吃了一辈子。

除了盒饭,还有些东西也可以吃上一辈子,比如春田花花幼稚园发的糖炒风栗。每天发下来,啃呀啃啃不开,再收回去。毕业了,领走自己的那颗做纪念。坐在电视机前发呆,拿出来啃呀啃,啃不开再放回去。啃着啃着,牙一颗颗掉了,风栗还是那颗风栗,那么坚持的一颗风栗。

心里也有一颗坚持的风栗。岁月再坚硬,啃呀啃,啃不坏。「这是个七彩的世界,这是个晦暗的世界」,只有在一些奇妙的时刻,它才懒懒动起来,撩来撩去,让我们看到希望与未来,如同年少时在山顶唱歌,看到的曙光。

文 韩磊

我等你和我再吃一碟越南粉

IMGyuenanfen

我的脸肿了,医生说是由智齿冠周炎引起的。瞬间头上闪过无数道闪电。这对于吃货来说难道不是晴天霹雳?不指望有一副好牙力吃烤全羊了,但它连最基本的咬合咀嚼的权利都要剥夺!

在接下来的康复治疗中,我只能以白粥果腹,最困难的时候甚至要借助吸管进食。虽然嘴巴、牙齿、舌头暂时和美味无缘,但好在伏于脑中的美味记忆怎么也拿不到。提起笔将其回放,也等于注入了一次精神食粮。我自己都快被这与生俱来的身残志坚精神所感动了。

说起这个讨厌的智齿,已经不是第一次给我带来麻烦。记得上回打完点滴,脸消肿了,牙龈也平复了,马上就跑去吃一碟越南粉,来犒劳连日吃流食吃得寡淡的胃。

这越南粉是何方圣物,我倒是不敢从“越南”二字轻率判断。寻常的越南粉,一般搭配生牛肉以汤粉形式出现。我家处于惠州市内的一个小县城,和越南是八竿子打不着。如何由越南传入这样的一款小吃,无从考据。依我看,或许只是名字上来了点噱头。

初次尝到这种粉,要追溯到小学五年级。当时一位班上好友带着我去吃的。小屁孩,没有多少零花钱,于是只能点一份五毛钱的斋粉。清楚记得上桌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感动随之而至。粉皮薄而透亮,透出些许咸豆角粒、胡萝卜粒、木耳的身影,吃起来一点也不腻。那些没有被生抽点染的部分,依然保持纯白的褶皱,和陈村粉一样秀丽。

店家通常会在桌上摆放他们自制的辣椒酱,简单腌制的红椒蒜蓉,铺于粉皮或是和配料混合都能收到辣气攻心,蒜香回荡的效果,是我最喜欢的吃法。如果吃不得辣,光是依靠腌豆角的酸酸甜甜和炒香了的小肉末也能吃得起劲,滑溜溜的粉皮不消一分钟就能倾盘入肚。

这种小店,师傅现场作业以达立等即取的速度,做法自然也袒露人前。步骤简单,似乎也不难,米浆撒在一层湿布上,用特制的工具将其拨匀,勺上各种配料,或者按你的意愿加上油条圈、鸡蛋液、碎青菜等,盖上盖子约莫等个一两分钟后,揭盖再飘洒一点生抽、花生油,粉皮就可折叠后出锅,上碟迎客。

十多年过去,这家店不断壮大,门面光鲜亮丽,伙计也多了起来,一碟越南粉的价格自然也跟随通胀身价倍增。而当年的小屁孩已经大学毕业,却因这家店离我家很近,仍会不时光顾,只是身边再也没有当年那位带路好友的陪伴。自从上大学后,我就甚少和她联系。现在算来已有3年多没有了她任何的音讯。近日做梦梦见她,翌日我试着给一个不太确定的号码发去短讯,很快有了她的回复。她说近年经历了许多巨变,自己几乎变了一个人,现在重建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言重如此,我不敢再询问,怕触及她心底的什么痛楚。我只告诉她,我期待再和她再见的一天。

在输入框中,那一句“我们到时再吃一碟越南粉?”还是被我删掉了。我想这句话不必刻意说,我们自然会在那里见的,不然那个电话号码早已被换掉。它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吧。

图&文 Jacqueline Yeung

牛大碗 ,走起

beefnoodle

我是上海姑娘,却对面食情有独钟,从小就喜欢吃兰州拉面。小学时最令我欣喜的早餐,莫过于拉面。高三,每次补课结束的午餐,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小碗宽拉面”。每每看着香味扑鼻的面条端上桌,学业的压力就如面碗上空的蒸汽般烟消云散。有时会想,真正的“正宗兰州拉面”,会是什么模样。

大学到兰州读,终如愿以偿。哪曾想,牛大碗会是这般形状。厚重的辣椒,还要浇上醋,完全不符合我脑海中的想象。后来才知道,这才算是西北的豪爽。

兰州人喜爱面食,各种面馆遍布大街小巷,却完全不见所谓的“正宗兰州拉面”招牌。不要小看那一碗面条,方寸之间,足见创意。光是面条粗细,就有毛细、细、二细、三细、韭叶、宽、大宽好几种。师傅巧手一拉,面团千变万化。

有人说兰州牛肉面致癌,我却不以为然。那加进面条中的、被专家鉴定为致癌物的“蓬灰”,分明就是植物烧成的草木灰。再说那长时间熬制的面汤,已然把牛骨中的精华释放出来,实在是极好的滋补佳品。

四年之中,爱上了牛肉面。嚼劲十足的面条,浓郁的肉汤,透白的萝卜,撒上嫩绿的香菜、蒜苗,点上些辣子,最后浇上米醋,热气腾腾,香味袭人,那叫一个赞!

在兰州的最后一顿饭,学弟请我吃的牛肉面。不知为何,望着满满的一碗面,却难以下咽。上车饺子下车面,就要走了啊,难说再见。离开兰州,发疯地想吃牛肉面。上海那么大,兰州拉面馆遍地开花,却都索然无味。于是乎,才晓得,真正牵绊我的,除了一碗面,还有对西北的情意。

文 luyao  图 韩磊

借问「信长」何处?

xc

说起古代帝王骄奢淫逸,总会联想到“酒池肉林”的传说。试想自己如果能过上那样的酒肉生活,恐怕也难为明君。

留学时,周围的学生圈中保持着一个优良传统——带领初次赴日的留学生,杀向当地最便宜的烤肉放题(即任吃)店吃个痛快。初来乍到不舍得买酒买肉的同学,听到那滋滋作响的铁板声,都按捺不住骚动的心情。有位兄弟开场先干掉一大盘咖喱米饭,然后就歇菜,被大家笑话了好久。

回到广州,总在寻找那一种不知能否称为感动的感觉。广州日企多,日本人也多,相对而言,日本料理店给人的感觉却远不如上海。而食感方面,就算去一些所谓高档日料,虽然菜式秀色可餐,但依然无法勾起在留学时的感受。庶民的,贴满了“烤肉”、“拉面”、“回转寿司”这样的标签。所谓“怀石料理”或“高级和食”,虽然博大精深,但注定与我无缘无分。

以为要再去日本,才能找回那种感动。直至某次误入一家叫做“信长”的日料店,似乎又重回清贫又馋嘴的留学时代。

店家的任喝的啤酒有2种:ASAHI(朝日)和KIRIN(麒麟)。相较于以SUPER DRY著称的ASAHI,我更喜欢容易入口的KIRIN。喝下一大口,发出“啊~~~”的一声,叹息人生几何。

奉上一碟小菜,转眼间一杯啤酒下肚,增添了几分对面的期待。这里的面可选软硬,可选油淡,可选加料,总之你提出要求,店家就会尽量满足。汤底采用浓猪骨汤底,与叉烧是绝配。我的选择一直是超软面+免葱,其他标配。

浓郁的汤底,不用很费力就可以咬断的面,瘦肥刚好的叉烧,看似每样都很容易达到的出品,能够全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实属不易。冲着酒放题,几杯下肚,依然战斗力不减,连汤底也喝个尽光。突然发现,原来拉面也可以是下酒的好菜。

今年春节后再去,发现已易主为另外一家日本料理,虽然出品都算有水准,但已然没有那个感动,看来只能去寻找下一家“信长”了。

图&文  Masaka仔

吃货日志:隆江猪脚

zhujiao

其实在饭店点猪脚是一件很考验人品的事情,因为猪脚是一种很讲究做法以及程度的食物,对厨师的要求非常高。做得好,香嫩多汁,酱香浓郁;做得不好,厚重油腻,缺乏口感。

有一种猪脚,无论是在哪里看到招牌,我都有想去一尝的冲动,即使可能要冒着被腻死的风险也在所不惜,那就是隆江猪脚。

4月4号妹妹生日,徐爸爸带我们来到离家不远的一家潮汕饭店。我总是坚信不疑,好吃的东西总藏在不起眼的店面。这家小店招牌设计得不合理,一眼扫过,我只记得潮汕两个字。满满的一锅猪脚就摆在店门口煮着,周围伴着潮汕打冷。隆江猪脚很爱出风头,扑腾的热气伴着浓郁的酱香袭面而来,包裹着药材的汤包伴着酱汁上下鼓动,呼噜呼噜的汤汁沸腾声音似乎在吆喝着自我推销一般。

坐稳。看着老板娘缓缓端着猪脚的盘子向我们走来,不禁吞了口口水。待盘子放稳,便迫不及待起筷,夹起一块皮肉相连、肥瘦掺半的猪脚肉,往嘴里送去。浓郁酱香瞬间在口中爆发,脂肪迅速在舌头分解,滑嫩的皮肉禁不起牙齿的一咬,在味蕾融化,三两下咀嚼便得下咽。猪脚在众人的纷抢中被迅速解决,仍觉不过瘾,又加一盘,不要鱼卷拌料,只要猪脚。一家人吃的畅快无比,最后连奶奶都摸了摸肚子,大叹饱足。

市面上的隆江猪脚多不胜数,但这样浓郁美味的,我还是第一次尝到。追求美味的路是孤独且艰苦的,但若能有尝到感动味蕾的食物,一切的辛苦都值得。

图&文 Cealy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