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的滋味

早餐是什么滋味?

记忆里刚懂事时,早餐是一碗白粥配一碟榨菜,粥米的清香里一抹咸鲜在齿间弥散,若是再能咬上一口油脆的油条那更是难得的福利。此后,味蕾虽有过馄饨、豆腐脑的待遇,但那曾经的咸鲜和油脆却成了最美的恩赐。

已经很多年没坐下好好吃顿早餐了,生活的奔计令人生变得很匆忙,一个三明治、几个包子,或是肉夹馍、杂粮煎饼,配上豆浆、可乐、矿泉水,在地铁里、公交上,心灵鸡汤是不可不看的,励志鸡血是不可不打的,而早餐咬上几口却是无心品味的。早餐的滋味从清晨的平静变成了早高峰的繁忙,从木桌、瓷碗、小板凳也变成了拥挤、枯燥、小车厢。

早餐的滋味也因此不再是一种形式,它更像是一种灵魂状态。小的时候,我们渴望长大,渴望独立的生活。可是期望的夙愿实现后,反而像是被生命开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玩笑。我们所期望的“炸鸡”“可乐”成了烦恼之源。白粥、咸菜成了期望的归属。

在生命的早几年,一场美梦睡到太阳刚刚升起,悠哉地下床,洗漱时闻到粥米的香气,压力锅在“呼呼”作响,热腾腾的米,热腾腾的早晨,整个人生似乎都热腾腾的。

可惜生命的早几年是匆匆而过的。记得,有段时间特别爱三明治和可乐,似乎咬上了三明治喝上了可乐,就获得了某种叛逆的圆满。中国的东西总归是不好的,舶来品多是新鲜时髦的,直到终于厌倦了可乐和番茄酱,整个叛逆的圆满逐渐转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方圆。“这个明天是急着要的。”、“小x今天加个班吧”、“明天早来点”,早餐是什么滋味似乎变得无关紧要来,重要的是你如果早上煮了一锅白粥,那迟到是要扣绩效的。

“不如回家吧!”每每想到如此,脑海里便会蹦出这句话,“至少早上能喝一碗白粥,早餐应该是有滋味的!”随后脑海里会继续补充到。可是,找回“早餐的滋味”是需要勇气的。可惜的是,不管喝里多少心灵鸡汤,我们终归是没有勇气的。

早餐的滋味是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简单的问题变得如此复杂,我们无法言说,难以表达,只是在文字的行里寻找早几年的慰藉。一碗白粥,一碟咸菜,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早餐的滋味。

早餐的滋味,你说呢?

文    夜泊孤舟客
图   Jacqueline Yeung‍

食话食说,今天你吃了么?

如果世界上要选出一个最佳吃货大国,那一定非中国莫属。

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种菜系,让人目不暇接。中国人吃的种类十分丰富,上到天上飞禽,下到水里游鱼,中到地上飞禽走兽,甚至那角落里的老鼠,路边生的野菜,都可以做成佳肴,摆上餐桌。吃的口味也千奇百怪,酸甜苦辣咸,各有人吃,各有人爱。也无怪有人开玩笑,中国人什么都吃,只有那“两脚的爷娘不吃,四脚的眠床不吃。”

我本身是超级喜欢吃好吃的东西,人送美名“小吃货”,但是我一直相信,吃不仅只是为了吃,不仅只是为了填肚子,还有更重要的感情在里面。

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汪曾祺的书里看他写那高邮的通红的双黄蛋,用筷子一戳,就噗的一下冒出红油;写那蒙古人好客,一只羊腿走遍整个草原,到哪里都能吃那无比伦比的手抓羊肉。现杀现宰现吃。味道让人难以释怀,他想念在昆明读书的日子,就把昆明的食物“还原”出来,那里的菜,绿油油的好似可以滴水,那里的蘑菇,品种繁多,味道鲜异常,赛过鸡汤,那里的火腿,用新鲜的乌鱼一夹,放在电饼铛上,鲜得都要把舌头一起吃下去,写那培养正气的汽锅鸡,只用武汉的小柴鸡,汤鲜鸡美,更写家乡的小萝卜,水嫩嫩的码上一排,就像水果一样,嚼在嘴里嘎嘣嘎嘣地直响,生脆异常。才明白,原来食物可以寄托那么深的感情,让人难以忘怀,久久记忆。

后来,大学毕业后签了工作,高薪,但是辛苦,必须到处去跑,一周轮转两三个城市,半年下来,就跑遍大半个中国,也吃了大量的各地美食,像什么大连的焖子,吉林的熏肉大饼,上海的小笼生煎,北京的焦圈豆汁,西安的biangbiang面,洛阳的水席,成都的肥粉,重庆的火锅,广西的螺蛳粉,福建的牡蛎饼,广东肠粉,实在太多,不一一而述,这些中国美食,不说全部吃过,倒也是吃了个七七八八。特别是那成天引起甜咸之争的豆腐脑,就吃了不下七种口味,也算是在豆腐脑方面小有见识,略有所成。

这些东西好吃是好吃,可是吃得匆忙,囫囵吞枣一样地吃完,然后迅速转到下一个城市,根本来不及去品尝味道,就记得“哦,这个东西,我吃过。”

工作时自己一个在外面,住得久了,各种费用也开始津津计较。于是开始学着做饭,什么都可以凑和,唯有吃是大事,每天下了一百二十个耐心来做食物。做肉夹馍,花六个小时,只为熬出老汤的滋味,做上海的菜饭,也会学着放些猪油,做东北的乱炖,一定记得放五花肉罐头进去提味,做沈阳老式的锅包肉,也知道炸两次……慢慢就开始做得像模像样。

东西是好吃。可是自己是女生,本就吃不下多少,一来二去的,总会剩下很多,慢慢地就懒得收拾,杯盘狼藉,好不凄凉。那时吃东西吃得异常忧伤。

那一段时间,状态异常不好,一个人,一个城市,每天回到住的地方,没人说话,空落落的一个人,特别可怜,当时也不知道努力下去的理由,每天加班,也懒得吃饭,体重直线下降,疗效堪比绝佳的减肥药。现在想想,真是非常寂寞。

后来,实在忍受不了一个人吃饭的寂寞,就辞掉了那份工作,回到了一个有朋友,有家人的地方,大家坚持周末聚餐,把附近所有好吃的馆子都扫荡了遍,一起吃火锅,你争我抢,好不热闹。吃重新成了快乐的事情,大家一起分享美食,开心聊天,热热闹闹的感觉超级好!就算不出去,在家里吃饭,有父母陪着,听他们唠叨也是幸福。

果然,吃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有两个人一起吃,才会开心,才会快乐~

亲爱的朋友,今天,你吃了么?

有没有和在乎的人,一起吃东西呢?

悄悄告诉你,今天晚上,我吃了鸡翅哦~

文  小爱
图  faungg's photo循CC协议使用

爱吃面食的北方妞儿

好多人都知道,我酷爱吃面食。第一次听说的人,一般都会表示一下惊讶,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挺酷”。不管他的老家是水稻绵绵不断的江南还是面食倍儿多的山西陕西。

小时候对于面食最初的记忆是素馅饼和肉馄饨。馅饼是陌生大妈的馅饼,馄饨是妈妈做的馄饨。

童年的时候住的是父母学校里的家属大院儿。一片儿的平房,同龄的小伙伴们集中扎堆都离得特近。学校门口总是有很多类似现在夜市的小推车,但不是在夜里,而是在饭点儿出没。那时候食物贫瘠没有那么多花样,推车小摊儿不外乎煎饼果子(我们那里叫鸡蛋饼儿,我只爱吃夹油条的)、烤红薯、炸鸡排、馒头,还有一个大妈卖的馅饼。都是不分季节一年四季常年推着车守在固定的地方。

大妈的馅饼是当场烙的,就在一个类似煎饼锅的推车上。锅边简单地摆着一小罐矿泉水瓶儿装的油,一个怎么看都像用来刷油漆的白色刷子。大妈的生意总是很好,一到晚饭点,学校的学生一窝蜂地涌到门口,围住大妈的馅饼摊儿,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半个的我这种和大黑锅差不多高的小不点。

大黑锅是平底,刷干净,拿装油的矿泉水瓶儿倒一点点的油,拿刷子涂满整个锅底,使整个锅保持全部沾到了油又绝不能有丁点溢出的状态。大妈拿出一个事先揉好的面剂子(面团),大拇指按出一个窝,另一只手拿筷子舀一小勺馅儿,捏住放在锅上,轻轻一压,一个馅饼齐活。过一会馅饼发出滋滋声的时候拿刷子轻轻刷一遍油,翻个个儿,另一面再刷一遍油。大妈的整个动作如清晰的流水线一气呵成,一个刚放在锅上又忙另一个,不一会儿一锅馅饼便带着诱人的香味滋滋地出锅了。馅饼不大不小,馅儿个个均匀绝不会哪个多或者少,因为油放得少反倒吃多少都不腻。

很遗憾我不记得都有啥馅儿,想来也不外乎韭菜茴香白菜一类。反正在我的记忆中我每次只吃韭菜馅儿的。为啥?小时候吃东西挑嘴,就爱吃这口。

关于肉馄饨的记忆主要集中在一个夜晚。我清楚地记得是一个冬天的夜晚,院子里的房檐上结了几个大大的冰柱。那时候家里不太常吃炖肉,更很少吃费时费力的肉馄饨,所以听说那天晚上要吃肉馄饨兴奋地老早就盼望着。一开始我在温暖的小房间里看动画片,我妈我爸都在厨房里忙着包馄饨。

忘了是因为他们下班晚了还是技艺生疏不会做,反正这顿饭晚点了。过了正常的晚饭点,肚子饿的咕咕叫得我离开了电视机,跑去厨房看。小厨房暖黄色灯光下一个个躺在菜板上的馄饨让饥肠辘辘的我不停地吞口水。呆呆地在门边上站了一会儿,我绝望地觉得看起来短时间内吃不上,就只能又晃到院里数房檐的冰柱。屋子里的动画片已经结束了,新闻联播对那时候的我而言没有一点儿吸引力。我裹着大棉袄无聊的坐在院子的台阶上,看着房檐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数了好几遍,进门探一探,还没熟。呆一会再探一探,仍旧没熟。至于后来,我自然还是吃上了个儿大肉多的馄饨,但是记忆已不甚明了。只是那一个充斥着极度盼望的夜晚以及散发出阵阵香味的亮着暖黄色灯光的厨房,让我现在对馄饨都有种道不明的特殊情结。

后来,我长大了些,搬离了家乡换了城市生活。小时候住的平房卖了。

现在我口味没小时候那么挑了,什么都吃。可还是对面食情有独钟。稻香村是我多年的心头好,隔一段时间不去就心里痒痒。义利面包小时候只有维生素的和果子的,现在加了黄油的奶酪的红果的其实味道也没有什么差别。米饭可以很久不吃一阵子不吃包子饺子馅饼就想得很,什么馅儿都喜欢。

豆角面豆角粘卷子是隔了一阵子不回家后想吃的家里的头号饭菜。牛肉拉面哪的都好其实我吃不出来什么大差别。板面我觉得有的都是苍蝇馆,家乡特别多,走几步就是一家,但现在已经很久没有吃了。在宿舍常常会自己煮粗粮面吃,放点汤料鸡蛋火腿就是最美的夜宵了。朋友来了会做意面给他们吃。馒头夹榨菜或者腐乳可能是我吃到过的最廉价的美味了,嗯,还有裹上鸡蛋炸的馒头干。  

突然想吃打春时候家里做的春饼,配着切成厚片的酱肉肘子。

听说家乡的小院儿最终还是拆了。

文  徐可赛
图  Eason c循CC协议使用

曲奇无意蔓越莓有情

在路上,寻找爱情的路上,大家都会被说,去一趟鼓浪屿吧,去那里看看发呆的猫儿,去那儿偶遇邂逅吧,还有属于鼓浪屿的蔓越莓曲奇。那种曼妙的曲奇加上蔓越莓的点缀,份外酥香、清脆。然而,我去过鼓浪屿,见到好多只悠闲的猫儿,却没有什么邂逅,也更没有吃过苏小糖的蔓越莓曲奇。

第一次吃到蔓越莓曲奇,真的是有那种“很高兴遇见你”的感动。作为半个吃货的我,一直自诩要做王小胖的我,自然有着对美味的敬畏。当然,如果有一个人,满怀爱心,调味人生的酸甜苦辣,用一颗温暖的心去烘焙,那一份绝妙的呈现,必将让每一个尝到的人,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与温暖。我不是王小明,做蔓越莓曲奇的她也不是安妮,她却有着那实现1%的梦想的天赋与成长,不单单会画画,还精于烘焙。

与她的相识,没有邂逅的那份浪漫,却应该是些许的缘分。记得因为朋友的缘故,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是我阳历生日的第二天。时隔现在已近两年了呢,那天天有些冷,我带了一本《别骗我,我很单纯》的书送给她,是因为好玩,也是因为确实带着一份诚挚的心去的,有点土,有点天真吧。你相信一见钟情吗?这是我后来问的。关于缘分这类的东东她都相信。容易心动的人,总是能在生活的点滴中发现快乐,烘焙就是这其中的一份美好。她喜欢美食,喜欢自己做美食,更给朋友分享自己做的美食,更喜欢看到朋友们品尝美食洋溢在脸上的幸福笑容。

蔓越莓曲奇,是我与她结识后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制作的过程,虽说简单,却也有着多道工序。打发黄油,切碎蔓越莓干,些许的淡奶油,玉米淀粉、低筋面粉的均匀混合,放入烤箱。整个过程,蛋要去清,莓要切碎,奶要温热,烤要适当,一切的一切都要细心的把握和充满爱心的期待。时常想,制作的过程中,口水会不小心掉入,是不是更有一份人情味在其中啊。秋日后寒冬的夜,暖暖的厨房里,红炯炯的烤箱,散发出浸入心扉的酥香。烤箱的面板上,一定映照着她那暖暖的、幸福的微笑,每每想起这样的场景,都在羡慕,谁有这么幸运,成为她的Mr.Right,享受着这有温度的美味和陪伴着这般可爱的人儿。我想会有这样一个人的,也许不是王小胖,也许真的是王小明,那个能够帮她坚持和实现那1%的梦想的人。

人们常说,食物是最温暖的礼物,而等待是最温柔的守候。世界很美,抽空要出去看看。除了美食,她当然还喜欢旅行。说到旅行就会聊到鼓浪屿,还有那鼓浪屿上的蔓越莓曲奇。这时她会认真地问起:我做的和苏小糖的曲奇哪个好?就如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情书中的那句话一样:我与小猫哪个好?我与宋清如哪个好?我与一切哪个好?如果你回答我比小猫比宋清如比一切好,那么我以后将不写信给你。

当然,我会不无掩饰地说:这是我吃到的最美味的蔓越莓曲奇。她说,鼓浪屿上,怀着邂逅的心情,嘴里嚼着蔓越莓曲奇,那份甜蜜,可不是加了几份糖而能够媲美的哟。在我正要争辩:谁说她的这份曲奇不是满怀着爱的温暖之时,她说,好吧,带上我的蔓越莓曲奇,到鼓浪屿来一场邂逅,到那时再比较吧。是的,这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浅浅的一句话,一个约定,却或许对我而言应该是一个最幸福的决定。

下一站,鼓浪屿。当茉莉花开,客栈初开,在朵朵花瓣雨后飘落满地的街角,懒散的猫儿发着呆,我想我会拿着一束小雏菊,追上她轻快的步伐,轻拍她的肩膀说:嗨,这么巧,很高兴遇见你,王小胖喜欢吃的蔓越莓曲奇带来了吗?

文 王小胖
图  Ben Eubank  循CC协议使用

猪肝瘦肉腊肠玉米粥

猪肝瘦肉粥,营养丰富,富含蛋白质、卵磷脂和微量元素,我想每一个喜欢喝粥的广东人,无论是早餐还是宵夜,都应该吃过无数遍了吧。那么你们知道猪肝瘦肉腊肠玉米粥吗?呵呵,猪肝瘦肉腊肠玉米粥是我自己凭着自己的喜好弄出来的。我喜欢吃猪肝瘦肉粥,但我又想吃腊肠和玉米,为了尽享美味,所以我就破天荒地做出了猪肝瘦肉腊肠玉米粥。

冬天来了,我又一次被感冒击倒。趁着周末,我决定自己煮粥来抚慰病体。去隔壁宿舍借了电饭锅,然后去超市买了猪肝、瘦肉、腊肠、玉米和米,就风风火火地开煮起来了。本人穷学生一枚,以上材料一共花了12个大洋。把猪肝,瘦肉,玉米过水洗净,把腊肠去肠衣、切成薄薄的片状,然后一同放进锅里与事先洗好的米同煮。

以上的做法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一锅熟”,这是没有技术含量的烹饪方法,每一次本人都乐在其中。把电源接上,按下电饭锅的开关,接着回到电脑旁,听听音乐,静静地等待食物的演变。煮粥和打火锅,简单来说都是把食物放入锅中煮熟,然后捞出来吃,不同的是火锅吃的只是煮熟的食物,而粥吃的是食物的精华。经过慢煮,食物的精华都荟萃在粥里面,每一粒变成粥的大米都营养满分。因此,吃火锅和吃粥时,人们也会表现出两种不同的仪态。吃火锅时,人们总是狼吞虎咽的;吃粥时,人们总是细嚼慢咽的。

经过45分钟的扑腾,大米与水充分融合,猪肝和瘦肉早已换上新颜,猪肝颜色变暗,瘦肉由红变白。玉米、腊肠依旧保持本色,而玉米清新的甜味和腊肠醇厚独特的香味早已溢出融入粥中。拿一个勺子舀一小勺粥,闻一闻,香气唤醒了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吹一吹,把粥放进嘴巴中,夹杂着猪肝、瘦肉、腊肠和玉米的香气萦绕整个口腔,咬一咬,嚼一嚼,更充分地咀嚼美味,然后把粥咽下,胃部、小肠、大肠都“沸腾”起来了。有人说,粥适合身体羸弱之人,确实如此。在生病的冬日里吃上一口鲜甜可口的粥,比打针吃药都要强,仿佛有足够的温度去抵御寒冷,有足够的力量去驱逐病魔。

像我这种厨艺不精,只会用开水蒸煮食物的人的来说,这一个猪肝瘦肉腊肠玉米粥,简直是人生中莫大的厨艺成就。

拔掉电源,然后把粥舀出来,大口大口地品尝自己的劳动成果,再配上一部欢乐的电视剧,一边吃一边笑,没有比这更幸福的周末了。

文  561
图  Choo Yut Shing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