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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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娘家在离海比较近的地方。幼时睡不着的时候,母亲就会给我们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一条大鲨鱼搁浅了,在沙滩上游不回去死掉了。村里的孩子们就一人提一个小铁桶,拿一把尖刀去割一块鲨鱼肉回来吃。我想象着那像小山一样的大鲨鱼,被一群小孩子剔骨削肉,最后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架,觉得十分血腥。夜里做恶梦,梦见自己变成小虾米,被大鲨鱼一口吞掉了……

母亲说,我那是心虚,因为吃鱼吃多了。

的确,我非常爱吃鱼,像猫一样,恨不得将鱼当成饭来吃。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太傻了,大人们听说多吃鱼孩子会聪明一些,所以给我弄了很多鱼吃,结果,人没有变得更聪明,鱼却吃上瘾了。

得益于住在近海的小村庄,我们家一直以来都很少吃淡水鱼,用父亲的话来说,池塘里养出来的鱼,蒸熟了都有一股泥巴味。那时候,村子里每天都有附近的渔民挑着担子来卖新鲜打捞上来的海鱼。各种各样的小杂鱼最受乡亲们的青睐,味道鲜美,价格便宜,烹饪起来也非常方便。剔除鱼鳞和鱼肚里的肝脏,在油锅里微煎一下,撒上姜末,倒半碗水,焖个三五分钟就可出锅。赶上盛大的节日或父亲心情大好的时候,还可以吃上海鳗、带鱼、乌鱼、大虾这样比较贵的品种。

不过,最让人开心的,莫过于亲自临海,看着渔船着陆,渔民们将一个个大网兜抬出来,哗啦一身,各色小鱼滑进大桶里,有一些还活蹦乱跳着。那些个头不大的小鱼,价格十分便宜,最适合买来炸成鱼丸子。花一点钱,买个十几二十斤,海边的渔民家,提供现场绞肉服务,将鱼肚一拉,清洗后,连同鱼头鱼骨放进绞肉机里搅成鱼滑,拿回家后,母亲仅在鱼滑中加入少许盐粉搅拌均匀,便可下锅炸了。用手将鱼滑挤成一个个小圆球状,小勺子一刮,放进热油锅里,炸好之后,一个个圆圆的金黄色小球热腾腾地冒着烟和香气,看着模样都特别诱人。

每次母亲炸鱼丸子时,总有一群孩子围在一旁,丸子一出锅,孩子们眼巴巴地就凑上去,母亲便从中挑选几个卖相不那么好的,将他们打发去了。刚炸好的鱼丸子,味道最香,皮脆肉滑,一口咬断,还有些许鱼汁儿渗出来,那个鲜香,想起来都要忍不住吞一嘴口水。

若遇到有兴致的主儿,还能将鱼肉裹在沾湿的腐皮里,卷成一条条,下锅之前,切粒,炸好之后的鱼块儿,除了鱼的鲜香,还弥漫着豆腐皮的香味儿,味道更佳!

喵呜~我若是一只猫,一定爱疯了这沿海的小渔村!

图&文 老林

饭团中的记忆

食物总是与记忆相连的。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这份记忆或许可以传达出来,引起旁人的共鸣,然而更多时候,记忆与感受是非常私人化的东西。

所以,每个人所吃的食物,也是一种过于私密的物件。它经由你的唇,你的齿尖,你的舌,你的咽喉,你的食道,你的胃,饱胀是这一过程最终的感觉。然而同时,它也会唤醒你的大脑,唤醒你的记忆,甚而有时那些记忆掩藏得过深,还未完全唤醒这一过程便宣告终结。然而,那又如何,食物就是代表着一种记忆。

由于这种私密性,尽管我们可以吃到许多相同的食物,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觉。所以,对于书写食物,书写记忆中的食物,我往往是抱持着悲观的态度。我认为写出来也不过如此,它们看似呈现给了别人,实则最终是属于我自己的。

其实,在书写任何文字时,我也都是抱持着这样悲观的态度。

如果要让我书写食物,我首先想到的是7-Eleven的饭团。在我看来,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些饭团,那就是,冷峻。饭团的口味有许多种,金枪鱼蛋黄酱,金枪鱼辣白菜,三文鱼蛋黄酱,烤鳗鱼,烧烤鸡肉……这是5年之前最常见的味道。这5年间,断断续续又翻新了许多味道,韩式石锅拌饭味、番茄鸡蛋味、蛋包饭味,等等,但总觉得还是最喜欢过去的那些。

还是回到冷峻的话题。就拿金枪鱼蛋黄酱饭团来说,微白的鱼肉本就令人感觉清寒,绞成泥,搭上少许蛋黄酱,撒上些盐,包裹在厚实的米饭之中,再卷上一层海苔,放在冷藏柜中待人挑选。入口时,连带着海苔中所散发而出的大海的气息,米饭的清香淡雅,金枪鱼肉的细滑,与蛋黄酱少许甘甜与微咸的混合,裹挟着氤氲的凉气扑面而来,进入口中,胃中,在令人浮躁的夏日之中,这样的食物往往能够带来一丝清新与安定。

迷恋饭团的那段时间,是青春的气息在体内蓬勃绽放的时间。每日似乎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有用之不竭的精力充盈体内,呼之欲出。我只身去了成都,那是我第一次独自远行,我害怕得不得了,在火车上不敢与身边的任何人搭话。来到成都寻找住宿,也如例行公事一般,询问房间,询问价格,简单的讨价还价,随后入住。在那座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夜行的魅力,在夜间,没有人群与车流的喧嚣,只有风的声音,树叶的声音,路灯的声音,小虫的声音,这座城市的声音。我不用再担心被不怀好意的接近,被拖拽,被侵犯,被欺骗,因为四下里一个人也没有。在那一刻,我才觉得,我是安全的。

我赶在汶川地震前五天回到了北京。时隔多年之后,每每想起此事,我都感觉冥冥之中其实早已注定了一切。我回到了北京,远离了那场触目惊心的灾难。我被保护着以便内心不致过于颤栗与惊恐。我回到了北京,开始了我与好友在这座古老城市中的行走。我们时常结伴,从东五环外的一所学校,走到大望路的SOHO现代城,那里有家7-Eleven,我们会在那里挑选那些饭团,付款,然后坐在7-Eleven门口的花坛边,一口一口吃掉它们,边吃边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谈,或者不说话,只是听着耳边,风的声音。休息之后,我们继续上路,这次会一直顺着长安街,走到王府井,再顺着王府井大街,走到美术馆后街,那里也有一家7-Eleven。我们抵达那里,往往已经凌晨3点,饭团时常已经售罄。然后我们会很失望地买一些其它食物。

有时候会走到工体那边,那里有家青年旅社,门很小,但是按照四合院的样子修饰的。我们认识那家旅社中的一个员工,他是甘肃人,在西安的青旅工作过,攒了些钱来北京玩,花完了又继续去青旅工作。他叫Peter,但我们都叫他“劈腿”,具体原因我已经忘了。在那家青旅附近有两家7-Eleven,我们会带着饭团去找劈腿,然后他带我们去大厅的沙发上,我们在那里轻声聊天,睡觉,他在前台值班。

其实这些记忆都已经很遥远了,具体细节也大多记不清晰。唯一记得的就是7-Eleven的饭团,以致我直到现在,每次路过7-Eleven,如有时间,都会停下,进去,挑一两个饭团出来。握在手上,就有了真切的满足感。

文 岚

师傅,给下个二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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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谈吃,首先报复的是自己。偌大一个华北,清早找不到一碗像样的兰州牛肉面,始终是件口舌憾事。

正本清源,遍布街边大大小小的所谓兰州拉面,如果是清真馆,基本都是青海循化、化隆人开的。即使地道兰州回回跑出来开的面馆也多半不争气,味道没有最差只有更差——这个真没辙,一方水土养一方汤面,就像泡馍出了西安也难寻正宗。即便在兰州当地,也是离市区越远,面的滋味越奔下风出溜。“某兰楼”这样还算嫡系的兰州进京饭馆,手抓羊肉可以还原个七分像,酿皮可以还原个九分像,牛肉面始终离一线馆子也就是个四成的水准。水质?技法?高汤火候?问题在哪不得而知。

对于一个兰州人,牛肉面是生活的一部分。它是一天的开始,它是占国、国保、马子禄、吾穆勒。你目睹着在路边找停车的三蹦子司机和奥迪奔驰客;排队捧消毒碗的五泉山晨练老头儿对同伴一个劲聒噪他的社保;那边帮他爸爸抢占凳子的小孩如此讨厌;偶遇单位直属领导的眼镜男可以搞搞饭桌社交;拉面师傅不耐烦的喊:不要辣子早说嘛;黑瘦大哥端着烫碗左右找不到座儿,又蹲到门外面去了。

即使再不堪,看着这群上苍保佑的马上要吃饭的人们,直到排到你在窗口递上票,说一声,“师傅,给下个二细。” 套用张保和当年的兰州话快板,接下来完整的过程是:“那和出来是一个蛋,撑开来是一条线,扔到了锅里团团转,这个捞到了碗里是莲花瓣,放上些肉丁和青蒜,你一顿能吃一斤半。” 好了,妥了,美好的一天开始。

我来告诉你什么是正宗。

兰州本地的面馆,招牌上永远是“***牛肉面”,外地的各种山寨,一般是写“牛肉拉面”,好像重点在个“拉”字上,充满炫技似的荣光,仿佛能制造瀑布似的悬空银线。但他们永远不会主动问你是要“二细”还是“韭叶”,其结果就是恨不能整出一碗挂面给你。

地道的牛肉面拥有复杂的和面、醒面、溜条、拉面过程,最终就是为了制造粗细与劲道上的差异。面条的口感这个东西对于嗜面的北方人来说太重要了,要韧,要捞到碗里能“站住”。所以本人千年不变的选择“二细”,好处是,遇汤不易泡软。

吃面条其实是不用牙齿嚼的。所谓有嚼劲儿,其实只是给较长的面条儿们分段时的那一下快感。牙齿断面稍有阻涩,后面的过程基本全交给舌头,它像洗衣机一样与面条段交流,晚不过几秒就要入喉了。此时粗细度的美妙之处毕现,就在于吸溜进食道那一刹那的微微差异体验。这种事儿,文字没法说明白。

顶级的一碗面更多凭汤。兰州牛肉面讲究的是清汤不浊。肉、骨、加十几味调料熬出的高汤颜色却清亮极了,抿一口是绵的,滚圆滚圆在嘴里转,高原牦牛肉独有的鲜香味被调料勾引出来如蛇疾走。如果你不选择用嘴巴吹散,那么可以让漂浮在汤上面的青蒜和夹着芝麻的辣椒油,包在一团与汤喝下去。青蒜是TNT,辣油是导火索,敞亮的鲜轰得一下子炸开。看这空气污染的天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媳妇也是兰州人,和她聊起牛肉面的标准“一清(汤)二白(萝卜)三绿(香菜、蒜苗)四红(辣子)五黄(面条黄亮),如果必须有一个去掉,你选哪一个?”

媳妇想想说:“萝卜吧”。

“多好吃的青萝卜啊,”我表示抗议。可是换做我自己,我也感觉没有一样舍得拿下的。“实在不行,就香菜吧”。

它们都是组成牛肉面的全部,就好像变形金刚里的大力神什么的。

图&文 李大刚

恋人的食物密码

和恋人逛逛他们小时候走过的路,吃过的小吃,其实是件挺好玩的事情。你看他兴致勃勃地讲起放学怎么和同学街上嬉闹,怎么迷恋某家店的糖果,怎么瞒着妈妈去游戏机室,都是那么地收放自如,彷如天生的故事大王,不NG地唠个三天三夜。

印象中最好吃的鱼蛋就是他带我去吃的。在此之前,我以为711的鱼蛋是最好吃的了,可他告诉我,好吃的鱼蛋何止一处。第一次见其家长,紧张异常,怕饭桌上顾着小心应答不敢起筷。或许看出了我的一丝担心,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说:“我带你吃吃这里的鱼蛋吧,我小时候经常来。”就在酒楼对面的小店,他指着一个电饭锅,对老板说:“要一份,加辣”。老板用街坊式的语气应答:“好啊”。

大约五十来岁的老板,精神爽利,掀开锅盖麻利地勺了一些放入碗中。满满一锅鱼蛋,全部都沾染了咖喱还是沙爹的颜色,做作的人工色素完全绝迹,香气自然是盖都盖不住。蘸辣,戳起一颗,温度刚刚好入口,嚼得不亦乐乎,一颗紧接一颗的再贪心地沾满残余酱汁,那份见家长的紧张哪知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当然是自豪起来:看我小时候就这么懂“吃”。

有个爱吃的女友,发发小脾气要哄一哄,拿食物塞住她的嘴巴大概是最好的办法之一。不巧,本人就是这位女友,同样被一串好吃的鱼蛋收买。前一秒电话里毕利巴拉地吵架,后一秒从地铁口出来,看到他拿着一串鱼蛋,还在雨雾中冒着热气,没骨气又没定力的我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干净净——我那一刻已经忘记吵架缘由,只在追问这串鱼蛋出自何家,为何可以小巧玲珑粒粒出色,可以深入丸心入味透彻,可以甜辣并驾厚重丰富?他说,那家店的大姐每天都煮几百斤鱼蛋,这串是最后一串啦。幸运日不宜吵架。

于是,我的感情和鱼蛋莫名地连在了一起,颇有趣。

 

文 Jacqueline Yeung

漫说碟头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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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礼涛导演的电影作品《叶问:终极一战》里面,黄秋生饰演的叶问,在火车站接到袁咏仪饰演的太太张永成,带去街市吃饭。饭菜同在一盘的两个马口铁盘端上来,黄秋生操一口佛山土话,说,「碟头饭,等于两个人四个餸」。光这个镜头,就比其他所有叶问电影来得有人情味。国语版本,叶问的配音流里流气,神韵全失,好在「碟头饭」三个字,倒还保留,没改成「盖饭」,算是有点良心。

据好事者考证,碟头饭可上溯至西周,称为「淳熬」;隋唐时期甚至是入宴的菜式。彼时如何,已不可见,唯饭菜一碟烩的形式流传至今,成为茶餐厅和大排档午、晚两餐常备的吃食。

碟头饭与北方所谓盖浇饭,本质一样。以叫法论,后者关注烹制方式,前者关注供食器皿,从语言层面反映出各地民众的不同生活趣味。重视器皿者,通常更为追求精神感受,但「碟头」二字,又实在谈不上有多少精神享受在内,细思之,大概体现了老广实用主义的性格吧。

北方盖浇饭,常见做法是烹制带汁菜式,覆盖到米饭上,这种做法在香港被称为「厨房饭」。电影《桃姐》中,少爷带老仆去餐厅,点一条鱼一碟青菜下饭,不太严格地说,也是厨房饭的一种,但并不将菜浇到米饭上面,是斯文吃法。我在北京独居时,常去小店吃盖浇饭,青椒肉丝也好,鱼香茄子也好,勾了太多芡,稀里糊涂端上来,囫而囵之咽下去,相当不斯文地打发一顿,用广府白话讲,真是「折堕」又「阴功」,普通话形容,实在悲催。

广东快餐店,烧味饭卖更多。烧腊或斩件或切片,另烫几条时令蔬菜,置于碟中白饭旁上桌,不盖也不浇,确实只能叫「碟头饭」。堂食,碟头盛出;外卖,用塑胶饭盒盛,和附送的是日例汤塑胶碗一起,装在塑胶袋中,再重重叠叠码到塑胶筐里。白衫小弟踩单车晃悠悠送到各个写字楼,救活了多少怕热懒出门的西装动物。

假若非吃快餐不可,即便是在最热的那几天中午,我也坚持要步行将近一公里,去喜欢的茶餐厅点一份碟头饭。同样是那么荤素两个菜、一勺饭,用瓷碟盛上来,硬是要比塑胶饭盒里的更易下咽,或许是因为有相熟店员热情招呼的缘故吧。也曾试过另一家茶餐厅,厨师手艺普通也就罢了,点柠七上雪碧,还强词夺理不肯认错。这样没规矩的店家,只好打入天牢永不叙用。

嫌一种烧味味道单调,点双拼饭。白切鸡、豉油鸡、叉烧、烧鸭、鹅肾……任选两样,价钱取其中,或以价高者计。让顾客一次过吃到两种滋味,是餐厅灵活经营的举措。也不是什么都给拼。我常去的那间茶餐厅,就在菜单上特别注明:双拼饭22元,烧鹅除外。

还可以叫四宝饭,三种烧味加咸蛋,碟大量足,蔬菜只三、两条,是肉食爱好者的福音。怕腻,还是改回最简单的切鸡饭。现代人唯恐不卫生,仅熟带血的白切鸡已无人敢吃。既要熟透,又要保证口感,浸熟后投入冰水冷冻数小时后斩件供食,皮滑脂香肉实,配上姜葱蘸料,在夏日中午,吃得清爽又够营养。

说起营养,数年前香港食环署曾发布报告称,单份碟头饭热量多至一千大卡,纤维质含量亦不足云云。新闻一出,如石沉大海,没激起半点涟漪。知道它不够健康是一回事,找得到大家满意的替代物是另一回事。碟头饭快捷惹味之余,寄托市井地气、人情烟火,其地位之重要,岂是区区千把卡路里能够轻易抹杀的?

 

图&文  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