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日再约地锅鸡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市,是因为这座城里住着一个人。

我爱徐州,仅仅是因为地锅鸡。

每每想起徐州,记忆中一直是一个“口味重”的城市,不管是彪悍的难以理解的口音,还是又辣又浓的地锅鸡,都顽固地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伴随着热烈的青春。

那是某个傍晚,夏日里燥热的空气沾着徐州的粘稠,似乎挥一挥手还要花点气力推开这层层繁重。

电话里想起天一催命般的声音:“风流,你到了没,快快,鸭子说你再不来就不等你了。”

地锅鸡店在学校北门的那条老街上,完美的与周围的小饭店融为一体,简单的门面,永远干净不到哪里去的装修,牌匾上是白底红字的黑体。

走进地锅鸡店,早已上好了菜,一口大铁锅,四周是生面锅贴小饼,锅里是辣椒、草公鸡块和其他蔬菜。

我最中意锅边上的薄饼,吸取着鸡和辣子炒出来的酱汁,越发发软,饼借菜味,菜借饼香。每每我啃着薄饼的时候也总会惹来身边这两人的嘲笑,觉得我特别好养活,有点干面粉就满足了。

鸡块已经炒得红亮广润了,静静地埋在蘑菇、胡萝卜、 土豆、香菜、八角之下,吃的时候先用筷子从锅底翻搅一下,让鸡块裸露在外面,才更觉色泽鲜美、食指大动。

徐州地锅鸡不同于别处,原因在于味道更辣更重。

我只好一边哭着一边吃着,天一白了我一眼,给我续上一杯啤酒。如今很多人爱啤酒和炸鸡,而我觉得唯有地锅鸡和啤酒才是绝配,辣到胃疼凉到心寒。所以我又吹了几瓶。

天一说:“风流,别搞的和爱情狗似的,能不能像个爷们?”

我把酒杯一摊,指着他们俩:“你们当着我叫我风流,背地里还不是叫我流氓,算什么好兄弟?还有天一,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小土狗叫小流氓是几个意思?”

他们俩自顾碰了一杯:“这小子真有劲,哈哈。”

我只是失恋了而已,很小的事情。

天一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背,差点把刚刚灌下的酒都拍了出来:“流氓,哦,不,张峰骝,你还有兄弟,你别怂着,以后看见她和谁在一起,我们就揍谁。”

“你敢!她是一个好女孩,只是我们不合适。”

依旧在这个店里,她不喜欢吃鸡皮,我便把皮撕咬掉,然后递给她。周围的人起哄这是正宗的“口水鸡”,她为难着害羞着幸福着。我们只是不合适,就像眼前的这盘菜,有人爱有人避之不及,仅此而已。

但是大家都是好人。就像丢了一把钥匙,丢了一部手机,每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努力想要却得不到,只是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一种未完成的欲望,从来不属于你。幸好我有这般的觉悟。更深知,任何痛苦都是时间概念,前一秒痛彻心扉也不及这一秒小小的郁闷让人不爽。一切都会过去的,我有天一我有鸭子,还有什么过不去。

很久之后,还是记得那次麻辣的味道,诠释着最好的青春——两三打闹的哥们和未完满的爱情。

拿起电话:“天一,生日快乐!要不要去吃地锅鸡,爱与美食不可辜负。”

他说:“肉与腰围不请自来,叫上鸭子。”

真好,你们都在。

文  Annabelle

山苜楂包子

对于儿时的我,山苜楂菜绝不是一种美食,但有一次除外。

山苜楂是一种野菜,在山东丘陵地区很常见。每年清明时节到五月是山苜楂茂盛肥美的季节。每到这时候,念旧的主妇们和忆苦思甜的老太太们都会相约一起去郊外挖野菜。荠菜、苦菜都是珍品,挖上一小塑料袋就心满意足了。唯独山苜楂,不摘上那么一麻袋,都不好意思回来。一是因为山苜楂生命力旺盛,雨水丰盛的条件下,漫山遍野都是。二来,是因为这是一种很“廉价”的野菜,即使是在人类味蕾返璞归真的现今,它仍然平凡普通,数不上山珍海味。

通常,挖回来(如今都是买回来的了吧)的山苜楂都会被洗净后搁在盖帘上晾晒,晾干表面水分就会被分配到腌菜坛子里或者直接下水焯熟,捏成小团备用。有时候嘴馋了打开冰箱抽屉翻找,一小团一小团全是绿色的山苜楂,就什么胃口都没了。

就是这样一种平凡到极致的野菜,却也让平日里见到它就捏鼻子的我食指大动。说来不好意思提起,这还是发生在我离家出走的时候的一件事。儿时的我逆反心理强烈,跟性格强势的母亲常常发生冲突。有一次,忘记是什么原因了,跟母亲又是一场世纪大战。之后,忘了我是摔碎了饭碗还是扔掉书包就从家里冲了出去。等母亲追出门来,我早已无处追寻。其实,我哪里有地方可去,不过是在胡同小道里乱晃。逛累了,敲开一户好友家的门,进去倒头就睡。

那时候的人际关系真单纯呐。同学的母亲什么也没问,只问是吃了没,第二天包山苜楂包子云云。而骄傲如我,自然是不肯说没有吃饭在冷风中吹了一晚上的话,只道是想来过夜,第二天想一起跳皮筋。一宿无话,第二天却被一种奇异的植物清香唤起。原来是山苜楂包子已经入锅了。

为了不被“美食”俘获,赶紧拉住好友出门。谁知朋友的母亲不是一般聪慧的女人,只见她玉臂轻抬,像放电影一般,一锅白白胖胖的山苜楂包子养在里面,白色蒸汽扑面,刺激着年轻的味蕾。“真巧,包子蒸好了,带几个路上吃吧”,朋友的母亲轻言浅笑。接着,变戏法般的,两个装在三鲜伊面袋子里的包子被推到我们面前。

我是不吃山苜楂包子的,这我早已知道。可是,彼时情景,我只能拿它来说服自己可笑的自尊心,也说服人家的好意。结果,整个上午我都在饥肠辘辘的跳着橡皮筋看朋友吃得津津有味。

如今,我看到山苜楂包子还是一副眉头紧锁、苦大仇深的模样。只是偶尔打开冰箱的时候,看着安静躺在那里的一个个绿色丸子,会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春日的上午,和煦的阳光,美好的关怀和自己年轻执拗的脸庞。想想如果是换了现在的我,在那种情形下,会不会禁不住就吃了呢?呵呵,没有如果,只是,可惜了那一锅白胖胖的山苜楂包子了。

文  山东
图  Kent Chen 循CC协议使用,经裁剪

长旺一碗面

肠旺面,贵阳传统吃食,因为面里面有猪肠和血旺所以取两个字的谐音寓意长旺。

就像一句老话,如果你对一样东西有喜好,那么你必定有感情的投入在其中。贵阳人对于肠旺面的喜好一般源于家的影响。小时候让爸爸妈妈牵着手去排队,少时和玩伴一起去,长大自己和女朋友去排队,接着牵着儿女去,把长旺代代相传。每个贵阳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碗肠旺面。 

自以为一碗面的优劣有三大因素,即一面二汤三臊。

肠旺面的面,是贵阳特有的鸡蛋碱水面,口感劲道脆弹,在红油中看来有晶亮通透感为上品。汤头以鸡吊味熬制的高汤为佳,做到鲜而不腻,清而不淡视为境界。最具特色的当属肠旺面的臊子,由肠哨、旺哨、脆哨三种组成。荡气回肠的大肠必须清洗干净,清炖后切成蝴蝶状,火候非常重要,做到软糯不失Q弹,因为大肠如果不耙(贵阳话,软烂之意)怎么好吃,但太烂又逝去香味,这中间的拿捏必须有多年的底蕴才可以做到。

血旺现在多为猪血,鲜嫩是必须的,切成薄片烫了以后入口爽滑。还有一种高端的旺我更喜欢,早些年面家都会把鸡血留下来,小碗排在煮面师傅的案头,如果喜欢可以单点,也可以生吃(生鸡旺的风味又是一番天地,在此不表)。后来也不知是店家嫌麻烦,还是客人需求不足,鸡旺逐渐消失,略感遗憾。

脆哨,其实是肉哨,上等五花肉腌制以后油炸,榨出来的油也有大用,这个后面说。肉哨在火候方面就分了流派,有的确系脆,但肉感差一些,趴哨有肉感,又欠缺脆香,做到众口协调根本不太可能。这个关系个人喜好和口味,也就不分优劣了。 

三哨说完,再讲红油。肠旺面的红油不是单一的,正宗做法必须是肠油、肉哨油加辣椒油三种混合形成独特香味,视为一碗面的点睛之笔。

也许正因为肠旺面用料丰富,程序复杂,一般都不会卖过中午。中午沽清后,店家就开始忙着准备第二天的材料。记得儿时离家不远的地方有面店,下午放学就可以闻到炸哨子的香味。 

能够把这么多材料和程序做到全面的,我觉得没有任何一家可以做到,故那些名店一般都有自己突出方面,比如这家面好,那家哨香,另一家汤靓,犹如武林流派各擅所长。老板大多很有风骨坐在店门口卖着牌牌,老字号还会吆喝煮面师傅,“脆面,老旺,走青,红重”类似专业切口合范的迁就客人。真是佩服煮面的专业素养,都记得住。

面端上桌,先单吃一口面,由面的脆弹口感带着汤的鲜味进入口中,面上的红油辣味提出面和汤混合后的香味层次。接着开始朝大肠开刀,清炖杂糅香料配合大肠口感,仿佛到达另一个境界。面条下面打底的绿豆芽爽脆混着面条进入口中,去了些红油的莽撞,增了一丝蔬菜的柔美。再捞几颗哨子,剩三分一时,另外加一些醋,连汤带面喝下。吃面的过程好像早起后睡了回笼觉的幸福感。旁边的阿伯看着,赞许的眼神就像说,“此子乃我道中人,吃法到位”。 

吃面也有显着性格。一次我和长辈去时听到某女进来后大呼“嫩旺,红重”,马上被教导“此女泼辣,生人勿近”。其他还有“乱入派”:“老板我要加面,加肠,加哨,加鸡翅,加鸡蛋,加大排,加……”就不太稳定了。各种吃法,一碗面,一方人,默默相守承载光阴,时间的累计带来情感叠加,外出的人视为乡愁,本地的人视为生活,长旺也就这样一碗面。 

文  风的声音
图  哲子家猪猪  循CC协议使用

面包与好朋友

我和阿大是生死之交,因为高二时他成了我的半个同桌(当时我们的桌子被并在了一起),他的手机流量几乎都是我在使用了。高中那时学校不给用手机,抓玩手机的严厉得跟抓小偷似的。阿大的手机在我手上,一旦被抓到,我完了,他的手机也完了。这就是感人肺腑的生死之交的故事由来。

阿包是阿大给我起的别名。当然阿大是我起的,原因自然是不能说的。身为好朋友怎么能告诉别人阿大是“大头”的昵称呢?高二时文理分班,学习开始忙了起来,社团工作也不怎么顺畅,我一心情不好,就趴桌子上哭一哭,哭完就没事了,跟家常便饭一样。阿大于是管我叫“阿包”(也就是爱哭鬼的意思)。后来他发现我几乎每天课间操都啃着从饭堂面包店里买来的面包,再后来阿包就成了我行走江湖的花名。

阿大是个好男人。如果你们见过他失恋时哭得眼睛都红了的样子。当然很多人见过,因为他当时不吃不喝,于是我拉了一大帮人来当说客。相比起两年后我失恋时打电话给他哭诉的时候,他无比冷静地给我分析形势,我显然重感情很多。阿大其实让我觉得特像哥哥,比如说后来我吃的面包以及各类零食都是他供应的。其实在高一的时候,阿大就和我有过接触。那是我改编了麦兜的剧本,他们班想演,让阿大演麦兜。于是我到场观摩指导,阿大不停NG。我说这小伙子你再NG,给我去买十个雪糕回来请大家吃。没错,那天我是带着两个甜筒离开他们班的。

阿大高三时还是我的同班同学。高三压力大,我动不动就趴他桌子上装死。阿大这时就乖乖拿出他的诺基亚N73,默默地递给我。高三时我的零食贮备量荣升全班第一,课桌里一掏全是吃的。我和阿大还是会常常在一起咬个面包偷玩手机。那时饭堂的面包都是从外面一家挺出名的面包店里运来的,最便宜的那种一块五一个,没包馅。根据它的样子我们给它起名“线粒体”。后来我还是觉得那是最好吃的面包。奶香味浓,也不会太甜,简简单单地发酵成了一个个金黄的胖子。当初高三时有英语口语考试,阿大坐在我隔壁的位子。我们啃完面包,在试音时合唱当时还没被黑得严重的艾薇儿My Happy Ending。结果还考得不错。

大学我和阿大呆在不同的城市。我去见过他一次,刚好是中秋,在他们宿舍顶楼披着月光烧烤,喝着啤酒吹着风。阿大变胖了,身边的女朋友倒是娇小可人。一起吃饭时,妹子只吃了半份,阿大光荣吃了一份半。再次见面似乎积攒了好几年的话要聊,我们坐在他女友宿舍地板上,风从阳台穿过吹到走廊。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从前情回顾聊到现在,从人事变迁聊到前程未卜。

阿大有次发了段视频给我,说是在家里电脑里发现了。那段视频是他用手机拍的,高二时的我穿着宽大的校服啃着面包,发现被偷拍时,立马用手挡住了脸,啃面包的动作却一直没停下来。我看着这段名为“吃包”的视频,在宿舍里,第一次怀念起以前的时光。

我总容易脾气暴躁,急性子一起来男朋友劝都劝不住。有时候累了崩溃了深夜给阿大发信息,第二天自己都忘了,却又收到了他安慰的短信。就像是高三时模拟考没考好,我趴在桌子上抑郁得很,阿大同学拍拍我的头,拿出一个“线粒体”给我。我一边咬着包,一边对着他念念叨叨。他一边在草稿本上画着自创的卡通人物,一边戴着耳机线听我讲话,耳机线的插头都没插进mp3里。

【最后,我们即将大学毕业。都不知道归宿在哪里。我在复习的图书馆在草稿纸上写了这一篇,拍照发给了他。阿大过了一会发了“他们的故事,说起来很平淡,握紧她的手掌,泪得像碗热汤”。这是他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但这句歌词是他乱来的。】 

文  包包
图  Rik Lomas 循CC协议使用

轩岗卷粉慰心肠

在去往云南德宏州芒市轩岗乡的二级公路旁,聚集着三四家卷粉店,过往的车辆、路人几乎都会在此驻足,来上那么一碗小卷粉再赶路。还有城里人专程从芒市驱车半把个小时到轩岗,只为吃上一碗小卷粉,顺便再分装打包个五斤十斤捎回芒市,分送给亲戚朋友一同分享,这就是小小一碗卷粉的魅力。

轩岗卷粉,是归国华侨带回来的一门手艺。轩岗小卷粉做起来简单,工序也就是普普通通那么几道,可是味道却可以媲美山珍海味,最重要的还是在于那一碗牛奶色的好汤头。

店家白天卖卷粉,入夜后,就开始熬制第二天的汤头。足料的大骨棒,再来一张挑洗干净的猪皮子,全数加入不寻常见到的超大型号的锅中,置于灶坑上,悉心看护添加柴火,熬上一夜,油脂溶在汤里,汤色乳白,清爽不油腻。

早起开市后,现做卷粉。一口铝锅,锅中加满水,小火在下面煨着,锅里的水一直保持着刚好沸腾却又不会扑锅的程度。盖上锅盖,添一勺子碾得细细白白的米浆平铺在锅盖上,一两秒中米浆完成了由液体到固体的质变,这时候就要用一张细长的竹片小心挑起那一层薄薄的米皮。这是个技术活,。不仅要快速、完整地挑起一张米皮,还要把米皮在光亮的案板上叠成三四层。熟练的华侨大妈一挑一翻就成了,动作干净利落。此时就可以按照一定的宽度将米皮切成一条一条的卷粉了。

有食客来了,先在大瓷碗底上倒点香油,加入卷粉,从沸腾的大锅里舀上一瓢高汤,添上早就做好的嫩肉片,撒上一点点胡椒粉和一小把葱花,既可点缀,又提升了汤头的鲜味。店里摆了几张圆木小桌,桌上都会摆放自家细细剁碎的辣椒做成的辣椒酱,黄橙橙的麻油,一碗酸腌菜,佐料不多,要的就是这朴实的好味道。我一般都是先把这原汁原味的汤头喝完,再让店家添满,这才大肆添加辣椒酱,体会另一番风味。

轩岗卷粉只能在轩岗现点现吃,换个地方,也是那么几道工序,做出来的却不是那个味道了,你可以说是水源的差异,也可以说是制作耗费的时间不一致,种种原因。其实,在我们心里,小卷粉的味道只存在于轩岗,存在于那些老华侨最原始的制作方法,最质朴的材料中。老一辈的人都会说:“轩岗的猪肉都比城里的甜。”说到底,食客的心底里都还存有那份熟悉又遥远的味觉记忆,正所谓,饮热汤,抚慰心肠。

图&文  破壳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