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与好朋友

我和阿大是生死之交,因为高二时他成了我的半个同桌(当时我们的桌子被并在了一起),他的手机流量几乎都是我在使用了。高中那时学校不给用手机,抓玩手机的严厉得跟抓小偷似的。阿大的手机在我手上,一旦被抓到,我完了,他的手机也完了。这就是感人肺腑的生死之交的故事由来。

阿包是阿大给我起的别名。当然阿大是我起的,原因自然是不能说的。身为好朋友怎么能告诉别人阿大是“大头”的昵称呢?高二时文理分班,学习开始忙了起来,社团工作也不怎么顺畅,我一心情不好,就趴桌子上哭一哭,哭完就没事了,跟家常便饭一样。阿大于是管我叫“阿包”(也就是爱哭鬼的意思)。后来他发现我几乎每天课间操都啃着从饭堂面包店里买来的面包,再后来阿包就成了我行走江湖的花名。

阿大是个好男人。如果你们见过他失恋时哭得眼睛都红了的样子。当然很多人见过,因为他当时不吃不喝,于是我拉了一大帮人来当说客。相比起两年后我失恋时打电话给他哭诉的时候,他无比冷静地给我分析形势,我显然重感情很多。阿大其实让我觉得特像哥哥,比如说后来我吃的面包以及各类零食都是他供应的。其实在高一的时候,阿大就和我有过接触。那是我改编了麦兜的剧本,他们班想演,让阿大演麦兜。于是我到场观摩指导,阿大不停NG。我说这小伙子你再NG,给我去买十个雪糕回来请大家吃。没错,那天我是带着两个甜筒离开他们班的。

阿大高三时还是我的同班同学。高三压力大,我动不动就趴他桌子上装死。阿大这时就乖乖拿出他的诺基亚N73,默默地递给我。高三时我的零食贮备量荣升全班第一,课桌里一掏全是吃的。我和阿大还是会常常在一起咬个面包偷玩手机。那时饭堂的面包都是从外面一家挺出名的面包店里运来的,最便宜的那种一块五一个,没包馅。根据它的样子我们给它起名“线粒体”。后来我还是觉得那是最好吃的面包。奶香味浓,也不会太甜,简简单单地发酵成了一个个金黄的胖子。当初高三时有英语口语考试,阿大坐在我隔壁的位子。我们啃完面包,在试音时合唱当时还没被黑得严重的艾薇儿My Happy Ending。结果还考得不错。

大学我和阿大呆在不同的城市。我去见过他一次,刚好是中秋,在他们宿舍顶楼披着月光烧烤,喝着啤酒吹着风。阿大变胖了,身边的女朋友倒是娇小可人。一起吃饭时,妹子只吃了半份,阿大光荣吃了一份半。再次见面似乎积攒了好几年的话要聊,我们坐在他女友宿舍地板上,风从阳台穿过吹到走廊。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从前情回顾聊到现在,从人事变迁聊到前程未卜。

阿大有次发了段视频给我,说是在家里电脑里发现了。那段视频是他用手机拍的,高二时的我穿着宽大的校服啃着面包,发现被偷拍时,立马用手挡住了脸,啃面包的动作却一直没停下来。我看着这段名为“吃包”的视频,在宿舍里,第一次怀念起以前的时光。

我总容易脾气暴躁,急性子一起来男朋友劝都劝不住。有时候累了崩溃了深夜给阿大发信息,第二天自己都忘了,却又收到了他安慰的短信。就像是高三时模拟考没考好,我趴在桌子上抑郁得很,阿大同学拍拍我的头,拿出一个“线粒体”给我。我一边咬着包,一边对着他念念叨叨。他一边在草稿本上画着自创的卡通人物,一边戴着耳机线听我讲话,耳机线的插头都没插进mp3里。

【最后,我们即将大学毕业。都不知道归宿在哪里。我在复习的图书馆在草稿纸上写了这一篇,拍照发给了他。阿大过了一会发了“他们的故事,说起来很平淡,握紧她的手掌,泪得像碗热汤”。这是他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但这句歌词是他乱来的。】 

文  包包
图  Rik Lomas 循CC协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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