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不知所起 一往而深

一直觉得吃食是一种联系,背后眷恋着的感情,还有牵挂着的要一起去吃的人,才是我幸福感的源泉,也是我想要记录下来的动力。看完我的碎碎念之后,观者哪怕只是一句想要尝试的话,都是感知到了这种幸福的表现吧。

朋友偏偏较真,说还是要看是什么食物。“比如我喜欢吃个西红柿炒蛋,只要做得好我都爱吃,倒不会去想要和谁一起吃,幸福感来自于美食本身。”

我反驳说,如果是妈妈掌勺的童年记忆,或者是笨手笨脚的女朋友做得一盘色香味全无,也让人萌生爱意,无法自拔。

朋友只说,你不可能每吃一样东西就想一下,便兀自吐槽起他吃的第一碗,也是无比糟糕的那一碗热干面了。

我却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心心念念的美食,本身的幸福感大抵是短暂的感官体验。视觉、嗅觉、味觉、偶尔还有触觉和听觉,享受过了也就过了,剩下回味的多是记忆加工过的美好,同加了滤镜的自拍似的。就像是吃了一只美味的鸡蛋,也不会去寻找下蛋的母鸡一样。而食物作为一种链接,联系着你和你在意的人,才真正达成一种“味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境地。

前阵子看了篇文章,写男孩子心甘情愿吃下擅长黑暗料理的爱人的每一件“作品”,还笑说“她一个月也就做那么一两次饭,我权当作来大姨妈就好”。等到爱人因病去世,他就天天在厨房琢磨,怎么把菜烧成她生前那样的焦苦,食味思人。

虽然情节是煽(jiao)情了一点,但我总觉得吃再多美味的、精细的菜肴,还是忘不掉当初那个笨拙的味道,还有那个笨拙地爱着你的人。

新一季的《舌尖上的中国》开播以来,漫天都是各种褒贬不一的评价。爸妈也说不喜欢这一季把食物都沦为配角,颠倒着讲太多人的故事。不过,我反倒喜欢这种琐碎的人情味,除去某些刻意而为的镜头,简直爱极了这种细腻绵密的叙事。

东北的炖鱼贴饼子,浙江的竹笋腌笃鲜,山东的薄脆大煎饼,潮汕的生鲜蚝烙,陕西的麦面配浇头,上海的浓油赤酱本帮菜,苏州的花样儿船点,还有那一大坛好像装满了家乡味儿的腌豇豆……应时节的食材,遇上变着法儿的烹调,不知吸引了多少电视荧屏前的艳羡和涎水。不过我想,关键还是人情的味道,那种循着春夏秋冬昼夜变化,还是依然如故的依恋和怀旧吧。

以前总会揶揄那句“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觉得过于矫情,还不如乔帮主的“做个吃货,做个傻逼”来得真性情。不过现在,我也开始想着,要在做个吃货之余,去找到与我并肩的那个人和那份眷恋。就像万青反复唱着的那句歌词——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文  小排

图 Chengphoto 循CC协议使用

茶饮

在北国生活的时光里,极少喝水的。偶尔得了饮料,便觉人生幸福。茶水基本没接触过,偶见家父泡一大瓷缸花茶,也只是当时从农用化肥到家居拖鞋一直到绣花针都卖的供销社得来的一包茉莉花茶,平淡不说,说不上年份的茶包,自然品不出其味来。

小时候的我当然也不爱喝茶。一缸子看起来类于红糖水的茶,喝起来没有甜甜的味道,小孩子不爱喝。家里人也没有喝茶的习惯,便把这等人间雅事错过了多少时光。

与茶相遇,不是在生活里。恰是见人家妙玉评价宝玉喝茶,一杯是品,两杯三杯是为蠢物的牛饮了。当然人家不仅讲究这些,还讲究烹茶的水从何来,茶器的妙处等。当时读了,只看到妙玉的心高气傲处,又觉着对刘姥姥的大不敬。黛玉品茶呢,凤姐送去一包进贡的茶来,他尝着觉其味淡,当时脂砚斋立即评说,味厚,君可受得。当时我也有想法,论着喝茶岂不就是为了厚味,热辣而来。

任何事,不亲自接触,光听看别人的感受,便会失其本真。陆羽的《茶经》自然不是坐在家中想出来的。

生活中,于一事一物一人一沙一石,若没有多年的历练接触,皆没有发言的必要,因其难成一家之言不说,还有误导别人的嫌疑。我是说若果对一事一物爱不到心里去,没有亲自实践,便下结论说茶要热饮,就会生出错误的效应。

茶要热饮是我所同意的。因我是鲁迅笔下的短帮派,在北京的前门儿喝大碗茶的那种人。这种自然是为着牛饮而来的。若也像妙玉她老人家,茶器,煮茶水讲究一气,则不是他们有时间或资本来享受的。

自然,若是有了闲和钱,能在午睡醒来后,得西门庆家一盘冰澎果子,再来金华酒,则何幸也。他们家喝茶也同样讲究,动不动六安瓜片泡了来喝。

周作人说,“我们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茶,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一句喝不求解渴的茶,便写尽了品茶的意境。若为解渴,则要热辣,大缸,趁热下肚。若是追求雅致,则要像宝玉结社那样,像样地成立一个品茶社,请了懂茶的众姊妹,窗外飘点儿落叶,吹点儿细小的微风,帘子里便是汝窑的茶器配了妙玉五年前收集的雪水,冲一点点老君眉,众姐妹仅一滴茶润喉,便得出茶的好坏来了。听闻妙玉讲得去冬的雪水没有五年前的清淳。只是不知湘云于此间可受得,她或者还需一大筐螃蟹配了才好。

茶于人,于事,确也有不同的匹配。自从从了大侠,相伴此生后。茶便伴了我的生活。而茶与侠儿便也有了不同的意义。想我家侠儿偶尔坐于桌前,一杯新鲜玫瑰花茶泡着,手捧一本喜爱之书低头读着,旁人(奶奶)看了,便会叹曰,仙女啊,仙女啊。

图&文  杨燕妃

多情春光麻辣烫

大约是在一年前,楼下的台湾小吃店一夜间换了招牌,白色小清新的装潢改成了里外里亮眼的橙色。从门口经过,不时有咸香的卤料味错面袭来。几个年轻姑娘有说有笑的在玻璃门里忙活,每个人都穿着一件红围裙,嘴里的四川话让人不禁想起那里特有的红油泡菜,酸辣爽口清清脆。

没过多久小店便开张了,原来是家麻辣烫。

麻辣烫谁没吃过,如今几乎随处可见。第一次吃这东西是在大学时,学校门口一处不打眼的平房,窗口延伸出的半拉摊位,银色铁皮车子上支着口平底锅,红潺潺一灶终日不息,那热滚滚的老汤味能走街串巷飘到胡同口,简直隔着半里地就把馋虫勾了出来。光顾那里的大多是年轻人,下午放了学便是中学生的天下,齐刷刷的校服将小铺挡了个严实。等到傍晚天擦黑,校服少年逐渐散场,上班族们又接茬儿上阵,而我们这些常年驻扎的大学生则算好了时机不时造访,插科打诨地来瓶汽水,支个板凳便在门口席地而坐,吃客走马灯似地更换,却总不见那灶台边有半刻的冷清,热热闹闹一直持续到午夜钟响。

究竟这麻辣烫有多好吃?其实也说不上。多数人图的是它十几块一大碗,便宜实惠。麻酱,蒜蓉,红油辣子各来一勺,混在一起把各种食材淋个透,解馋够味之余要是觉得吃不抱,还能顺带加个面,原汁下肚,简直是热情火锅的迷你版,分分钟站就酣畅淋漓。满足感倍增的同时,那份随意不可复制,就好似行走江湖的戏码,出了这条街便不再是这个味。我就曾见过有人嫌弃这“街边火锅”的飞沙走石,于是大动干戈的在家如法炮制,单是那必不可少的高汤就熬了大半天光景,又是洗又是切,又是煮又是调,锅碗瓢盆全部占尽之时,各种时蔬终于出锅,盛在家常的白瓷碗里端上桌。一番劳师动众终于可以聊以自慰,却不想在十分钟内就把辛勤成果一扫而光,吃到嘴里踏实了,但远不是心里的那个味儿。归根结底少的是什么,恐怕是再用心的食谱也无法解释的。

其实吃饭这种事,也讲究天时地利,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人。

五味里,喜辣的人着实浩荡。悉数辣的阵营,更是辛,香,甜,酸花样层出,可追溯到源头,“辣“却是再简单不过的形容词,阐释了某种复杂的刺激。而按照科学的解释,“辣”不过是一种疼痛,因为每个人对它的承受有所不同,于是便有了喜好的分水岭。记忆里四川的同学最喜欢聊吃,也爱吃,吃的鲜香过瘾,简直无辣不欢。只可惜巴蜀的好山好水好辣子,到北方便跑了味道,除了火锅就是这些麻辣串串最能轻易地解馋解忧。我的一位好友从上学开始就不断地为我尽数他们四川的各色美食,每次被她说的饥肠辘辘,到最后都只能靠这街边的麻辣烫望梅止渴。我还记得她喜欢在碗里加多多的麻酱,然后用香醋化开。中途吃到一半,总要再去添一回,可谓是实打实的重口味。都说学生的胃口好,现在想来,上学时的我们也着实惊人,以至于这看似不起眼的麻辣烫,每次结账握着一把竹签去交钱,连自己都瞠目结舌怎会有如此的海量,于是一边为骤升的体重着急,一边又打着饱嗝商量着从明天做起。反反复复周而复始,却乐得痛快,也许这就是年轻的无忧。

若干年过去,记忆里的那位好友早已回乡嫁人,本以为她终于能一解乡愁。但时隔多年,当她再次来到北京,最想念的竟还是当年的那家麻辣烫。问她为何,她说只有北京的麻酱才有这味道,那是她在四川找不到的浓。原来世间美味,吃到嘴里够不够味,只有自己最清楚。就像是明明酒足饭饱,却还会觉得仍是欠了一口盘旋于心,而这一口,则是再多的朴素爽口所无法代替的。说到底,人的嘴巴是最多情的,吃了这个,心里却贪恋那个,像极了色欲,实乃食色性也,温饱升华难以克制。

我总是很晚去光顾楼下那家麻辣烫小店,窗明几净的店铺里,所有的食材都是自助,选好之后拿号,便可以坐下等待。一切流水线作业,少了同一个锅边的你争我抢,剩下的全是一个人打发时间。

给这家店送汽水的是个年轻小伙子,他的每次到来都能让这些姑娘说笑一番,其中的一个挎着红腰包的姑娘,每当他来,她总是怯怯地闪到后厨去,等他搬完货,就端出满满的一碗麻辣烫来犒劳,笑得格外羞涩。两个人一站一坐,眼神流转之间荡漾的是世间最常见的多情,也如同她为他煮的那份麻辣烫,红绿相间里透着的是引人艳羡的春光一片。

又一个春天来了,它总是无处不在。

图&文  Mai

熊韭菜合子

 

熊韭菜在德国本来叫baerlauch,熊葱,据说是因为熊爱吃,因此得名。其实长得一点也不像韭菜,德国人把它看成是大蒜味儿的香草。不知哪年一个吃货中国人忽然发现这个所谓的熊葱竟然是韭菜味的呢,从此德国华人喜大普奔,一到春天就纷纷在网上炫耀自己的用它做的韭菜合子,熊韭菜这个名字就这么传开了。

我是南方人,对韭菜不怎么狂热,这些年也练出了个西餐胃,在德国这些日子,吃米饭的日子倒是屈指可数,所以并倒不那么思念韭菜合子。

小时候住在江西南部的一个小镇,靠近农村,家属院出来就是一大片农田,春天种油菜花秋天种水稻。每天上学都要穿过这片田野,一条小河,几片池塘,一个卖牛集市,再穿过一片乡宅才可到学校。可想而知,这短短十几分钟的路程,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该有多么多有趣的事儿。

小孩子馋,几乎什么都吃。

野蔷薇,春天开始抽枝结蕾的时候,掐下最嫩的枝条,把皮剥了,中间的杆嫩嫩的,有点像现在菜场里买的菜心的味道。

虞美人,我们管它叫仙人蕉,把花采下来,跟花萼相接的地方,是一汪甜甜的汁水。

三叶草,叶子酸酸的,春天的时候,挖它的根,小小肥肥透明的一块,有点像小萝卜。

车前草味道有些酸,属于不怎么受欢迎的野菜,不过我妈好像会在我病的时候去采一把回来煎水给人喝,味道怪怪的。

下雨后,地上会长出像木耳一样的地衣,也可以捡回去煮汤喝……

还有比较高级一点的吃食是:烤红薯,烤知了,烧小鱼,田鸡,竹笋,以及各种各样跟当地老俵们斗智斗勇偷来的水果……只要吃了不出事的,我们这帮小孩子们都不会放过,闹肚子根本不算什么事,好像也从没听说过谁吃中毒过。可惜十岁时就随父母搬离了小镇,后来的小城也可以偶尔找得到可以吃的东西,但比起乡下来,逊色很多。再往后,去的城市越来越大,慢慢地就再也找不到吃的了。

因此,当听说德国森林里可以采野菜的时候,非常兴奋了一下。德国的地质地貌也很奇怪,虽然森林覆盖面很广,却不是每个森林都有同样的植物,因此也不是有森林就有熊韭菜。小小一个国家,春天的跨度也大,两小时车程,可以差一个星期的春天。朋友家在黑森林附近,那里土壤很好,秋天有蘑菇,春天有熊韭菜。Oishi早早就开始来电话催“Yan,come come熊韭菜长出来啦,你要快点来哦……“ ”Yan,已经一个星期了,再不来,熊韭菜就过去啦。”此时却有事不能脱身,我的小心肝啊,急得都要变成烧烤了,生怕熊韭菜翻个滚跟着春天跑远了。

昨天想起,我这里春天晚一周唉,说不定运气好附近森林也可以找到,周末开车顺着森林绕,有草叶茂盛的地方就停下来看看。之前也只见过它在超市里,活着在地里的样子,还真没看到。忽然发现路边也停辆车,两个人正蹲在草从里摘什么。欧耶!一定也是采熊韭菜的。靠过去一看,果然一大片都是绿油油的熊韭菜,简直太太太兴奋了。不认识不要紧,不知道在哪不要紧,只要仔细观察,就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吃货,耶!去年秋天我也是这么跟着森林里挎小篮子的老爷爷找到蘑菇哒。

生长在森林里的这片熊韭菜,依傍着一条小溪水,葱葱笼茏,馥郁芬芳,不远处还有好多小野花,在安静的大森林,听着鸟叫,采着熊韭菜,满心喜悦,此刻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食量不大,就采了两小把回来,一路车里满满都是熊韭菜味。到家把面烫好,煎两个鸡蛋搅碎跟细细切好的熊韭菜拌上,淋几滴香油,撒一撮现研磨的海盐,再搅拌均匀。揪乒乓球大小面团擀个圆饼,舀上一大勺拌好的馅放面皮上,对折,边封好,平底锅淋薄薄一层油下锅煎。不到5分钟,新鲜热辣的熊韭菜合子就出炉了。趁热咬上一口,面皮外脆内暄略带面甜味,韭菜香味浓郁,和鸡蛋混在一起,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韭菜合子,真的,真的,真的,我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韭菜合子。

也许,这就是春天的味道罢。

文   一稀饼淹

用柴米油盐陪你写诗

出生在中原的一个普通小城,安静、古朴、稍有些闭塞。这里的人们坚信,辛苦劳动后和老婆孩子一起吃顿热气腾腾的家常饭便是最大的美好。

不同于上海菜的浓油赤酱、粤菜的味美色鲜、川菜的浓墨重彩,这个中原小城的菜品似乎没有什么鲜明的个人特色可言,若是非要给它总结一个特点的话,那应该就是方便实在吧。

以卷凉皮为例,不同于陕西的酿皮,这种卷凉皮是拿在手上吃的。制作工艺和陕西凉皮没什么区别,差就差在吃法上。陕西凉皮一般是斩条拌料浇汁儿,我家的卷凉皮却不是。一张做好的面皮在案板上铺开,取一个小盆儿,挟些黄瓜丝、面筋、香菜,舀上点蒜汁儿、炸花生碎、芝麻酱、醋、盐、自制的辣椒油等,呼啦啦一拌,均匀码在铺好的面皮中央,先把四周的面皮依次往中间的馅料上按压,然后打开,恢复到平铺的状态,这是为了让面皮都沾上味道。接下来就开卷了,先把下面的面皮折上来,再把左右两边的面皮依次折过来,要裹得实一些,但也要注意不要把面皮弄破。这时的半成品有点像是个小包袱了,之后推着包袱肚儿往前滚,直到把上面的面皮也均匀地裹上就行,做法类似于煎饼果子,但其中裹满了汤汁,技术难度要比煎饼果子大多了。卷好以后拿个塑料袋儿在外面一包,你就尽可以像吃煎饼果子一样享受这个美味了。

和煎饼果子不同,凉皮是半透明状的,里面裹的碧绿的黄瓜丝和香菜、红色的辣椒油和花生碎、黄色的芝麻酱汁儿都清晰可见,边走边吃还颤巍巍地晃。黄瓜丝和凉皮都多是冰镇过的,再加上里面裹满了汤汁儿,要一口酸辣爽口、汁水充沛,真真是消夏的不二选择。这要再配上一个刚出炉的椒盐芝麻烧饼,那可真是千金不换了!

类似的用智慧造就的快手美味还有很多,比如烧饼夹灌肠。灌肠,也就是血肠,全国各地都有这种吃法,东北杀猪菜里就有它的参与,但在我们小城,血肠的吃法就更为方便快捷一些。一个大大的平底铁锅,宽油,一手拿刀,一手拿血肠,不用案板直接在手上将血肠切成一厘米厚的片儿,放在油锅上煎,直煎到血肠颜色由红变黑,白色的肠衣“吱吱”叫着慢慢卷起,并散发出阵阵焦香。快手拿出一个热乎的芝麻烧饼,从斜面剖开,形成一个口袋,铲几块儿煎好的血肠进去,淋上点调好的蒜汁儿,松松地撒几星葱碎,且吃吧您内!像我老爸这种标准老饕,必会知会摊主多夹点带肥油的肠衣进去,咬一口吱吱冒油、嚼劲儿十足,蒜汁儿和血肠的香气在口中交合,香而不腻、软糯相益,真心的巴适、惬意!此时什么胆固醇、营养均衡全被抛之脑后了,劳动着的人们对这种众口又高热量的食物有着最本真的需求,根本无暇顾及如何才是最完美的膳食搭配,一切都是随心随意。

卷凉皮和烧饼夹灌肠既是一种方便美味的快手餐,也是这个小城里劳动人民辛苦的见证。

生活中处处有美好,即便是在这样的小城,也有着诗意的存在。在南方求学一年多,身体因为水土不服的缘故变得越来越差,回家以后妈妈每天给我做一道简单的料理补身体,材料极简单,小米、绿豆、面条、生抽、葱花、香油、盐而已,虽然全部是很补身体的食材,却大部分都是我抗拒的东西,但被这么地组合在一起,却成了我百吃不厌的一道美味。

做法也并不复杂,锅中烧水,比平时熬粥稍多一些,放入一把绿豆,大火烧开,放入淘洗过的小米,大火烧开后小火熬煮二十分钟左右,直至粥开始黏稠,绿豆也煮的开了花。揪一小把挂面进去,从中间掰断,撒入锅中,调大火煮面,煮的时候要不断搅拌,防止粘锅底,煮到面条没了硬芯就可以关火了。这时取一个大勺子,在里面放入切好的葱碎,调入一勺盐、少许生抽和麻油,趁热放入粥锅里搅拌,拌匀即可。

成品是极富画面感的,金黄粘稠的小米粥里零星散布着几颗煮开了花的绿豆,白色的挂面裹满了粥油隐藏在米粥中,喝一口咸香顺滑,香油和香葱混合起来的香味更是撩拨着品粥人的味蕾。粥是极热的,它就要求你耐着心用勺子慢慢喝碗边较凉的粥油,待到粥喝得差不多了,面条也差不多凉下来了,放下勺子,换用筷子大口吃面来满足被咸粥一点点激起的食欲。面早已被粥浸得润滑,每一筷子面都像是“滑”进口中。吃完面再喝上一口碗底留下的粥,快哉!

这个粥有个诗意的名字,鲤鱼穿沙。鲤鱼即挂面,沙即小米和绿豆,熬煮得粘稠的米粥里穿插着筋道顺滑的面条,真是有意境!很难想象这么美的名字竟是来自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一辈劳动人民。

只是这碗粥对食材有着严格的要求,小米必须是新鲜的糯小米,这样才能熬的黏稠,挂面也必须耐煮,不然煮化了糊在锅底,别说诱人,不倒胃口就不错了。葱最好是大葱,葱白最佳,这种葱末放进热锅才能激出香气,香油也最好是小磨坊自家磨的芝麻油,这个味儿才最正宗。在离家千里的深圳偶尔也想喝碗这样的粥,只是材料都难求天然新鲜,只能买真空包装的小米和瓶装的香油来凑数,同样的做法,成品的口感却已大打折扣,只能用回忆来佐粥,纪念下遥远的家乡味。

即使远隔千里也难忘家乡,且用这一碗“鲤鱼穿沙”来寄托下乡情,人生苦短,记忆绵长,且让我用柴米油盐来陪你写诗。

图&文  丫米的小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