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求一碗热粥喝

2012年秋,远离故乡来北京读大学,如今已是在京的第三个年头了;也是迈入20岁大关的第一个年头。人家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已远游,又不能经常回家,感觉像是大不孝。于是,便更加珍惜寒暑假在家的时光。

我对厨房有着执念,有着超乎想象的,那种像喜欢人一样的爱。虽然并不是个那么好吃的女生,但对于柴木油盐酱醋茶,煎烤蒸煮和油炸这些,却总是乐此不疲。父亲的胃不太好,我打小儿就知道,总能看见他吃胃药。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和总是聚少离多的近况,父亲的胃越来越令我挂心,每每打电话的时候总要叮嘱几句少吃冷的,按时吃饭,多吃些……

以前在家的时候总能看见奶奶给父亲做各种各样养胃的食物,从香喷喷的碱面小馒头到热气腾腾的碴子粥,面食花样地做,日子久了,对这些吃食的做法我竟也轻车熟路。粥真是个养胃的好东西,宜老宜少,宜早宜晚,且不分贵贱。居庙堂之高吃得,处江湖之远也吃得;像是海纳百川一样,粥纳众食材。不管是鸡鸭鱼肉蛋奶,还是新鲜水果和蔬菜,粥这个小“婊子”来者不拒,且都能吸纳得很好,放什么进去都不显得突兀。北方的粥多为单一的纯料,如糯糯的红豆粥,浓浓的小米粥,香香的紫米粥……简单朴素;而南方的粥呢,花样顿时繁多了起来,单拿广东,就有广东粥和潮汕粥之分,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敢大胆地往里放,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和南方的粥这么一比,北方的粥还真是透着一股十足的朴实劲儿。

我也会煮粥,不过没什么特别技巧,只求个软和香。大概是因为古人称粥为“糜”吧,所以总觉得软糯而不稀烂才是对粥的最大要求。放假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个芋圆红豆粥的食谱,瞬间动心,当天就买了红豆和做芋圆的食材,想着大展身手,让父亲尝尝“新品”。

红豆本就不是很爱熟,提前温水泡个几小时,不仅可以减少煮的时间,还能让红豆更香。白薯,紫薯上锅蒸熟,捣成泥,然后呢,重点来了!让芋圆Q弹鲜滑的小能手——木薯粉出场!这个东西简直神奇,只要加上一点温水然后和薯泥们像和面一样友好的搅和在一起,慢慢的就像变魔术一样变成了大家都爱的芋圆。然后,随心所欲的时刻到了,你可以把它撮成条切成菱形,也可以团成小球或者任何喜欢的形状,亲自动手的好处也在此:厨房里我就是王我最大,我想要什么样就做成什么样,心情好了做得萌萌哒;心情不好随便什么形状,噼里啪啦大手随便一挥,吃的时候却仍能大快朵颐,这个过程简直太享受。其实淘宝上卖芋圆的很多,而且价格不贵,从照片上来看样子也够诱人。可是我老觉得不如自己做的干净,吃着安心、舒坦。本来挺随意的一个人,但一提到吃这件事总是秒变得很矫情,还真是对得起室友给起的“养生狗汪汪”的称号啊。

接下来的时间呢,就是等了,闲不住的话可以做个小菜,简单的拍个蒜蓉黄瓜就足够爽口和有食欲;估摸着红豆快要煮好的时候,把芋圆一股脑儿倒进去,没个几分钟,一份暖暖的芋圆红豆粥就出锅喽!

厨房所带给我的,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多,等以后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小窝,我家厨房对我所有的好朋友开放。想来也是人生在世,无非求碗热汤喝,有口热饭吃。你累了倦了,欢迎过来,我煮好吃的给你吃……

图&文  秃秃

酸菜猪肉炖粉条

直到真正离开了那个城市,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地方,虽然不是故乡,却会让你有着丝毫不逊色于故乡的挂念。

通辽,即使只是念出这两个字,眼睛就会发酸,或许就在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渗入了我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呼吸。她只是内蒙古东北部的一个小城市,原来是哲里木盟,成立地级市也不过十几年的光景。2008年因为和同学的一个约定报考到了这个从没听过的城市,来到了这个“一年刮两次风,一次刮半年”的城市,在那之前,我从未远离过家乡,当北上的列车驶过大片的向日葵花田,驶过大片的田野的时候,我完全预料不到我会和她产生怎样的羁绊,而我又会因为她变成怎样的自己。

第一眼看到通辽,我并不爱她,低矮破旧的小楼,不算宽阔的街道,和家乡并无太大区别的街道,和我想象的“风吹草低见牛羊”完全不一样,带着那个年纪的少年特有的倔强,我催促着爸妈踏上回家的列车,固执着不流露任何害怕的情绪,但现在想来,那种固执分明就透着满满的迷茫和恐惧,哎呦,那时候傻傻的自己啊。

虽然本身也是北方人,却还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水土不服,吃什么都会吐,而东北人的重口也让我花了不短的时间来适应。食堂里的酱茄子总是咸得要泡水吃,苜蓿柿子(番茄炒蛋)的叫法也花了好久才记住,但有一道菜我却从大一一直爱到离开。其实也说不上是一道菜,因为它纯粹就是一份东北乱炖,应该是早先剩下的菜或者做其他菜的边角料一锅炖出来的,从外观上完全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材料,却每每能在里面吃到惊喜,“啊,是茄子,还有粉条,哎呀还有好大的一块肉”。

那时候的自己总是那么的容易满足,偶尔吃到的一块儿肉都能开心好久。那个时候并不会计较这道菜汤汤水水混在一起,不会计较菜色含糊得让人分不清材料,不会计较不锈钢或者塑料的餐盘不好看,不会计较一顿饭只能有这一个菜,硕大的食堂,拥挤着排队吃饭的学生,温暖的灯光,欢快的交谈声,氤氲的热气,各种食物的混合香气,座位上用来占座的课本或者水杯,所有的这一切混在一起就让人觉得食欲大开,说也奇怪,那时候饭菜都并不特别,我们却总是饿得出奇。

天南海北的同龄人聚在一起,很快地就熟络起来,各个地域的不同口味竟然就这么神奇地融合在一起。宿舍里六个人来自六个不同的城市,内蒙古包头、湖北黄冈、黑龙江齐齐哈尔、内蒙古巴彦淖尔、陕西咸阳、河南濮阳,虽然地域差异很大,出去吃饭却丝毫没有出现过点菜困难的情况。酸菜粉、锅包肉、豆角盖被、苜蓿肉,还有必不可少的东北一锅出。六个小女生,却每每把桌子上的八九个盆一样的菜盘清空,之后留下一堆空酒瓶打着饱嗝儿回学校,偶尔在路上耍耍酒疯。

那时候我们格外喜欢玩真心话大冒险,一个人在纸上随意写下1到100之间的某个数,然后游戏顺时针进行,第二个人猜一个数,然后一点点缩小区间,知道某个人不小心说中纸上的数字。中招的那个人就要接受惩罚,真心话我们没多大兴趣,一起吃饭上课睡觉洗澡,互相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罚酒什么的更是不屑,即使酒量最不行的那个来个几瓶啤酒也毫无压力,我们最中意的是大冒险。“去对面包间那桌敬杯酒”,“去楼下大厅大声自我介绍”,“去那对儿情侣那儿对那个男的说‘好久不见’”……那时候我们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损招,经常把莫名中招的陌生人弄得一愣一愣的,然后六个人傻乎乎地笑作一团。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四年转瞬即逝,毕业那天宿舍人都来火车站送我,我们还傻乎乎的拍了一张车票和一堆站台票的合影。来自不同地方的六个人,在通辽这个小窝里,像那锅东北乱炖一样,相互融合在一起。作为宿舍里最小的那个,大家一直都很疼我,要离开的时候我难受得不能自已,说好不掉眼泪,却在进车厢的刹那就完全崩溃,大姐一直不说话,眼眶却都是红红的,懂事的老婆(老四)隔着窗子拉着我的手说一定会再聚,那个场景直到今天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个月二十九号,宿舍的老五要结婚,我们相约在西安聚会,继二姐和我之后,瑶瑶是宿舍里第三个结婚的,下个月初老婆也要结婚了,曾经的傻丫头现在一个个都要变成小女人了。除了二姐还是和灿哥在一起,我们三个身边的人都不再是年少时固执地以为要嫁的那个人,那时候的“轰轰烈烈”、那时候的海誓山盟,现在已不再提起,大家心照不宣的不再提以往,只是笑着祝福穿上嫁衣的那个。不是妥协,不是屈服于现实,我们只是长大了,我们经历了年少轻狂,经历了懵懂与迷茫,然后和某个人一起走人生接下来的路程。

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中旬,深圳却还是一片绿意,内蒙古早就下雪了吧,西拉木伦公园晚上还会有练大毛笔字的人吗,东区门口的胖阿姨的串串摊儿还是那么多人吗,西门的冰糖葫芦又开卖了吧。昨天晚上躺在被窝里,忽然想到了通辽的雪,然后就嗅到了通辽的味道,对,通辽的冬天是有味道的,是砂锅麻辣烫的味道,是韭菜盒子的味道,是粘苞米的味道,是酸菜猪肉饺子的味道,是东北乱炖的味道。想着想着,眼泪就止不住啪啪往下掉,天冷了总是容易感伤啊,即使我跨越了大半个中国来到这个南方城市,即使在广州读研的时候认识了很多新同学新朋友,可我还是好怀念通辽的味道,好怀念你们啊。

早上早早地醒来,早已经想好了今天便当的内容。从冰箱里取出之前腌好的排骨,超市买到的密封装的东北酸菜,还有从辽宁网购的宽粉条(提前一晚睡前温水泡上),热锅倒油,几瓣蒜拍碎,干辣椒掰段儿,姜切片,和八角一起放油锅里爆香,之后把排骨倒进锅里煸炒至出现淡淡的焦黄色,然后把洗净的酸菜丝倒进锅里一起煸炒,酸味儿出来的一刹那,眼泪哗地就落下来了,没被干辣椒呛到,却轻易被这股熟悉的味道勾出了眼泪。

香味儿出来以后,加热水至与排骨持平,大火烧开后转中小火,盖上锅盖慢炖二三十分钟,可以加入一点黄豆酱或者东北大酱,黄豆发酵的香甜味儿总是东北味儿十足。不要着急,让它慢慢咕嘟咕嘟就好。时间差不多了,加少许盐和糖调味,再把泡好的粉条一起放进去炖,泡好的粉条很容易煮,三五分钟就好了。不需要太多的调料,不需要精致的摆盘,就这么热乎乎的一锅就足以在降温的天气暖心又暖胃了。

胖子已经起床了,卫生间传来窸窸窣窣的洗漱声,我把新学来的上海本帮葱油拌面摆上,然后回厨房动手往便当盒里装刚炖好的酸菜排骨。炖好的酸菜排骨是东北乱炖特有的酱色,虽然同样是东北的酸菜,却总觉得和通辽超市里用大塑料桶售卖的整棵酸菜不一样,脑袋里思绪还在纷飞,客厅里胖子已经在惊呼葱油拌面的美味,“好香好香好香!”听胖子高了好几度的音调就知道这道葱油拌面很合他的口味,他总是很容易接受和融入一个城市,无论是读书时的大同和绵阳,还是现在的深圳,天南地北的美食也都能吃得津津有味,我却被那个安静的东北小城牵住了心牵住了胃,我在酸菜排骨味儿十足的厨房忍不住感伤。

好久没有写美食写到把眼睛哭肿了,果然天气冷的时候容易感伤啊,既然这样,下个月回趟通辽吧,还去文华吃酸菜粉儿。

图&文 丫米的小确幸

北地锅

在北方,天气转凉的标志,不是朔风乍起时枫叶渐红,也不是气温下降体寒加衣,而是逐渐热闹起来的火锅店地锅店。

比起花裙子未穿够的小遗憾,即将到来的各种锅更让我蠢蠢欲动。 是哒,夏天也可以吃锅,可是桑拿般的天气吹着空调吃,远比不上裹着北风缩着脑袋哈着寒气撞进店里,整一锅热腾腾的涮羊肉来的讲究到位。 

地锅是北方传统吃法,源起汉代,和火锅有相似然不同,在火锅玩法越来越洋气的今天,地锅以其古老拙朴甚至原始的形态存在并发展着。首先锅要用大锅,而且要生铁的,两端带把锅底须深,蹲进灶台里大气稳重,其次烧火要用劈柴,家乡泰山这边用山松居多,烧起来有股松木清香非常好闻,灶台就是老式那种砖砌泥封的,外部用瓷板美化,这种烹煮方式在以前包括现在,北方村落里非常常见,却早已消失在城市中电气化的现代厨房里。这个层面上看,城市饭馆中的地锅也算是一种复古。 

接下来给这顿大餐选个主题,常见有地锅鸡,鱼,牛腩,排骨,鹅等,选好后主料下锅,加少部分水,然后底料,老汤,再拿几个提前发酵好的小面团,拍成饼状贴在铁锅上沿一圈,盖上锅盖添上柴开始炖吧。一般来讲,地锅的锅盖不是铁的,而是实木头的,为的是将热气闷在锅里,香味最大程度浸入食物里。那锅盖我掂过,手感非常沉。 

如此烧上不一会就感觉周身变得暖洋洋的,香气渗透出来勾引鼻子。揭开盖子之前这一刻,饥饿感被酝酿到极致。终于可以开吃啦,刚捞上来的肉非常烫嘴,也挡不住大快朵颐的心。姑娘们也不要顾及形象啦,吃地锅就是接地气style,甩开膀子吃吧。

贴饼子熟了可以夹起来直接吃,靠锅那面一层脆香的锅巴,也可以推进锅里,入一下味再吃。 锅里吃的差不多以后还可以继续涮别的,冻豆腐,各种鲜美的菇,小白菜菠菜。有一次点了一份酸菜,老板东北人自己腌的,那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深以为饭桌上的氛围至关重要,没有什么比味同嚼蜡的约会,努力找话题的讪笑更令人尴尬的了,所以吃地锅应是熟识的朋友一起进行方过瘾,噼里啪啦的柴火和停不下的话题,热腾腾的锅和热腾腾的感情,才是凛冬最巴适的。

文  乖小孩
图  Omi ZHao  循CC协议使用

餐虽简,情未远

人,终究是一种欲壑难填的生物。心底里总暗藏着一种思维定律:只要是无害的,东西总是越多越好,越丰富越满足。

吃,也不过如此,那种以生存为命题的形态早已随着时间而消逝不见。如今的吃,更多的则是在果腹同时,愉悦感官,传递着颇为复杂的大宗信息。

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也催生出现代人的诸多诡症,其中波及广度最泛的定是选择困难。

现代人在选择食物时,往往无所适从:是甲还是乙,又或是其他?在看似丰富的备选当中走进了选择的沙漠,矛盾不已。

这种症状,仿佛是被张小姐不幸言中,颇有红白玫瑰这个两难问题的影子。朱砂痣抑或蚊子血,白月光抑或饭黏子,就成了物质丰富下人们难以逾越的坎。

这个时候,心中难免有些乏力,于是突然怀念起一种感觉,那种缺少选择的感觉。

父亲,一向是不善言辞、简单直接的代表。相比于母亲情感的细腻,父亲就像是一江清洌的流水,奔涌直下。在父亲的思维里,这个世界犹如扁平的硬币,非此即彼,简单的不行。

因此,在父亲的吃的哲学中,没有婉转,没有多样,只有他会做或不会做,与你吃或不吃而已,排列组合起来也不过二乘二共四种结果。

回想起来,已有许久没有吃过父亲做的饭了。

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初秋,母亲送小舅子去天津读书,来回尚需些时日,家事就拜托父亲代为照料。自然,衣食住行里最重要的吃,也暂时托付给父亲。

是日,行装打点妥当,与父亲一同在班车点送行。远远望去,班车摇摇晃晃地伴着扬尘驶近。启程在即,母亲伫立在街旁,跟父亲再三嘱托,甚是仔细。父亲连连答应,笑着打趣着她的唠叨。

目送班车远去,便跟随着父亲返回。突然发现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虽谈不上严肃,但却也并不轻松。

午饭的时间到了,家里却没有锅碗瓢盆的嘈杂声,静的有些出奇。不久,听见父亲催促吃饭的叫喊,便急忙向饭厅走去。

桌上的饭菜简单的有些异于寻常,甚至是有些寒酸了:菜薹清汤一盆、午餐肉罐头切片一碟、白饭两碗,还有一小钵热油爆香的海味虾米。

盆中的菜汤冒着热气,金黄的油星随着汤水缓缓转动;午餐肉的切片工整地码放在盘子里,片片都煎的略带焦黄;那碟虾米冒着香气,甚至可见未尽的温度裹携着油,在虾干与虾皮的缝隙中冒泡。

落座,父亲起筷,在汤盆里夹起青绿的菜薹放在自己的饭面上,随后又夹起两片厚实的午餐肉放在我的碗里。

“多吃些肉。”

“嗯。”

“别忘了青菜,很嫩。”

“嗯。”

“虾米你也吃些,正长身体。”

“嗯。”

正说着,用筷子一拨,便夹起个头最大的一个虾米放进我的碗里。

“吃完它,别留剩饭剩菜。”

“嗯。”

 接着父亲又默默地夹起一条菜薹往嘴里送。

突然间内心一股酸楚涌上来,有些难受,又怕父亲察觉,便默默埋头吃饭,一声不吭。    

说不上是种什么感觉,只知道面前的这桌简单的饭菜一时间变得温暖光亮起来。

随后的一小段日子里,父亲总是照旧一盆菜汤、一碟煎午餐肉、两碗白饭。不同的则是那一小钵菜:是一个丰腴的鸡腿,是一块煎香的马鲛鱼,是一份蒜炒的猪肉……但父亲却总叫我必须吃完,自己,却从来没下过一筷子。

纵使过去多年,那一桌便饭,那两个人影却依然时时浮现于脑际,挥之不去。

有一种情,它,从未远离。

文  灯灯达
图  Alvonsius Albert Nainupu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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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蛋

当初决定从上海投奔广州的他,其实就为了一句话:你来广州吧,但是如果没有打算结婚就不要来!后来决定要嫁给他,是因为他给我做的胡椒蛋。

他早年丧父,一直信奉长兄如父,也一直精心照顾呵护自己的妹妹。他说,妹妹肚子痛的时候,我给她做胡椒蛋吃。

一直渴望有个哥哥的我,居然也很渴望能得到这种特殊照顾。

大学毕业后,我就一直一个人在外漂泊,从北京到上海。饮食不规律,外加心情抑郁,一直有痛经的毛病。痛经可以痛到什么样?走在大街上几乎要晕倒,被路边诊室里好心的大夫抱进去救治。还有一次居然在办公室痛得吓到两位男同事,七手八脚地把我推进急诊室,结果他们满头大汗把我送回来时,我是被女同事们嘲笑的。

其实后来我们真正在一起时,我只吃过一次胡椒蛋,因为心情好,生活规律,痛经也被赶跑了。

那是一个下雨天,他来看我。看到我裹着被子躺在床上脸色实在难看,跑到厨房噼里啪啦几下就端出来一碗热气腾腾的胡椒蛋。至今还深深记得,胡椒和鸡蛋碰撞出的香气飘得满屋子都是,钻进人的鼻子里、心里,浑身暖洋洋又舒畅。胡椒蛋其实做法很简单。先把一颗鸡蛋在油锅里煎九成熟,然后放水放几粒胡椒煮开几分钟就可以了。如果希望驱寒的效果好,就煮得稍微久点。

他是个热爱美食的人,愿意下厨不断实践。在我们最初的婚姻生活里,做饭是他一直心甘情愿揽下来的分工。他会下班兴冲冲地直奔菜场,然后非常高效地做出一桌子菜等我回家。

可是婚姻的内容不仅仅是吃饭。何况后来他热衷外面世界的快乐,越来越少钻进厨房研究美食的快乐。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九年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曾经相知相爱的喜悦,被彼此自私无情的各持己见冲淡冲散。在回首这段过往的那一刻,那一碗胡椒蛋散发的辛辛浓香,突然漫上心头。让人感知到的暖意,也许正在渐渐驱散掉这段岁月的不堪。身体那一刻所有感官获取的感觉,似乎才是饱满了人生记忆的主体。

如果人生多程,我希望,能够保留住的都是温暖怡人的香气。岁月能够沉淀下来的,也只剩下美好。

文  刘雨薇
图  SimonQ錫濛譙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