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回百转猪肠卷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无爱纪》

                                                    

人生于世,或确实许多东西是无所谓铭刻或忘记,比如过往一段伤情的回忆、一首共同听过的歌、一件不再穿的旧衣服、一段携手走过的路、一个废弃的门牌号码……由着它们不清空,或只不过为的是在生活突然又陷入死水无波的临界点那一刻,好把这些想一遍,扰起涟漪,以提醒自己死不了呢。一切就像宵夜里的一碟猪肠卷,清寡平淡甚至伶仃,一匙香榨花生油加一勺滚煎甜酱油浇下去,整个苍白无趣的猪肠卷即刻热烈鲜活起来。当然也不是日后非吃不可,可有可无,自然也不需忘记,但却足以令人在某一个想起来的时候,思念得难以自持。         

猪肠卷,是阳春一特色食物,一日三餐都可以在路边摊、大排档、酒楼等地方点到它(如果未沽清的话)。我则比较习惯宵夜时享用。

很多外地人会将阳江的猪肠碌与同一地区的春城猪肠卷混为一谈,其实是有区别的。如我,就嫌猪肠碌卷得太多馅料,大腹便便的,明明馅卷无肉却都显得脑满肠肥,一副福禄贪婪恶俗样,夹进口就将嘴塞得满满的,斯文咬断,碎碎的馅又零星跌出来,烂身烂势的。

猪肠卷虽然价廉,地位也不高贵(是否物美因人喜好而异),却颇有大隐隐于市的风骨。

米浆做的手工薄粉皮中心卷着几根黄豆芽,没错,并不贪心,只有几根煮熟的黄豆芽,也有卷炸过再碾碎的花生碎作馅的,但馅下得正常,不吝啬亦并不贪婪地企图以多料来勾引人心。我简直读到了猪肠卷出品人赋与猪肠卷那“如果你喜欢,自然就会喜欢,如你不喜欢,我怎么装你都总会挑剔”的潜台词。

猪肠卷的粉皮原形是一大张的,然后放馅,像卷纸筒一样卷起来,明明已卷了一层层又一层层,但剪成一截截摆整齐在碟中,看上去却仍显单薄,苍白羸弱的颜色,略显消瘦清长的身形,似不染人间烟火。在制过的酱油未浇下来前,这一碟猪肠卷具清教徒气质,无欲无求般,并不吸引。即使是那一点米浆清香,在俗世洪流里若有若无地存在着,也是淡淡的。

 花生油和酱油淋下,整碟猪肠卷就入世了,又鲜又香,卷物清淡但酱油丰腴,带着烈火烹油的锅气倾泻入口,吃时只觉浓中带清,但吃完两碟之后,打个饱嗝,口中回荡的全是那浓浓的香口甜酱油味,就这样,白海棠终于生生地被蘸成了浓情热烈的红玫瑰.

名嘴何浩鹏以前说:“拉肠(广州的肠粉)最重要是什么?是淋在拉肠上的那滩酱油,又香又甜老酱油的那种好味道,简直要人命啊……”这话也对也不对,老广州对布拉肠的追忆,不仅仅是酱油的味道,还有承载米浆成拉肠的那块布。这与春城猪肠卷的手工粉皮有异曲同工之妙。

用机器整出的粉皮来做猪肠卷,固然非常爽口兼弹牙,但手工粉皮做的猪肠卷入口细腻痴缠,而且温软香糯——在那蒸汽腾腾热气哄哄的薄布上铺着更薄的由浆成形新鲜出炉的粉皮,迅速放上几条豆芽(或花生,近年有加放肉沫的,但我不喜)小心而轻快地连拉带卷将布与粉分离,一条猪肠卷就完成了,再将其剪几截,摆碟,浇酱,一气呵成。这一系列程序如兔起鹘落,转身抬臂起手低头,舒展收势,只在几回合,非常有传统武术的动作美感。

观赏完毕,便可细细品尝温香满口、回味深长的猪肠卷了。‍

图&文    莫尔多姿

一碗干菜肉,一帘水乡梦

你知道水乡生活么?清晨,吱呀吱呀的摇橹声唤醒整个城,汽车自行车嘀嘀铃铃地压过青石板路快速前行,河坊街边的人家门前叫卖着新鲜蔬菜与河鲜,小孩们背着书包跑过小桥穿过小巷拐个弯到了学校;傍晚白墙黑瓦间灯笼高挂映着夜路,窗外竹竿上偶尔晃着尚未收进屋的白衬衣,远远听见广场边的戏台子传来的腔调。台门前老太太拿着竹扇给煤炉煽火做饭,腾腾热气夹着菜香从窗户不断溢出来,这一切似乎在催促着行人快快回家。

想家的时候总也忘不了外婆家的干菜肉。从小我就是个胖姑娘,外婆总给我做各种各样鲜美的肉,而我又来者不拒。由于义无反顾地吃肉这么多年,我的体重茁壮成长了起来。我还一直天真自豪地认为,同样价格同样款式的衣服我都比别人大两号,我赚了。

离家之前,我最先学会的一道菜也便是干菜肉,感觉只要学会了它,味蕾就不会孤单。这两年来我以为,对自己最大的犒劳莫过于给自己来一顿需要花上一个小时才能完成的肉食。因为这种方法做来的肉菜普遍口感细腻,弹指即破。又因为独有的酱油情怀,打心底里认为对肉类来说,红烧怎么都优于白灼。比如,像现在写了好多天作业心情不愉快的时候,我就从冰箱冷冻间里拿一块五花肉出来,也当顺便消消思念之情了。

把肉切成长方形的肉块,直接扔进锅里用小火煎。五花肉本身的油会慢慢地被煎出来,这是肥而不腻的原因。待到油分出得差不多了,就先把肉盛到碗里,倒入些许花椒大料姜丝什么的,用小火炒香,再炒化几颗冰糖,然后开大火下肉炒糖色。糖不能炒久了,容易泛苦味。待到肉上色之后,加点黄酒、生抽、老抽、蜂蜜和桂皮,再倒入热水没过肉。等大火煮开,就可以加梅干菜了。

梅干菜要事先用水泡开。江南湿润得恰到好处的气候给春笋提供了生长环境。清明前后雨水较多,春笋的长势也凶猛。每到这个时候,家里人就跑去老家山上挖笋,一捆捆抱下山颇有成就感,而我只能跟在后面捡他们掉落的。家乡的人喜欢把多到吃不完的笋和雪里蕻腌制发酵,晒干成梅干菜,方便存放。做菜的时候拿一些出来,炖肉或煮汤都很鲜美。

加了梅干菜之后,这肉得用文火慢慢炖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也吃不了软糯的肉。我走到桌边卸了围裙坐下,听着锅里不断传来噗噗的冒泡声,沉浸在弥散的肉香中翻会儿书。等待的过程总是漫长,但望得到结果也终是享受。

这时候,室友总会耐不住诱惑跑过去偷偷来一筷子,美其名曰“试吃”。也对,那时候的我如果看到家里有一碗干菜肉,一定会偷偷打开盖子抓一块肉,快速丢到嘴里。外婆做的肉很是嫩滑如果冻一般,都不用嚼,用嘴抿一抿就能咽下去,整个过程悄无声息一气呵成,自认为是偷吃的最佳选择。想到这里,心中突然莞尔。约莫二十分钟之后,肉软了,便可以收汁出锅了。

这时候还有一道特别的工序,叫做蒸。我曾听说,最香的干菜肉是在煤炉上蒸出来的,很见功夫,需要把握火候。可惜现在发达了没了这条件,也只能将就了。热水下锅再蒸半小时,便是真的可以上桌了。干菜肉最大的特点是越蒸越好吃,越蒸越入味儿。飘香四溢,用来下饭、过清粥,或是夹在淡馒头里吃,都是尚品。但因为每次做的量有限,都被一抢而空,我在这儿也没机会尝到更入味的干菜肉了。

这些年,异乡求学路漫漫。从最初,每次回学校都要带两大罐干菜肉,还因为只能撑半个多月,觉得不过瘾,念叨着想回家;到现在,肉食不能带入境了,也算断了念想。

说来也怪,不知道是自己打心底里在抗拒什么,走了这么多地方,虽然美食美景吸引人,却留不下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自己做的干菜肉虽然也确实深受好评,可终究还是感觉和心里的味道有距离。

我尝过家乡很多名店的干菜肉,我也尝过别的城市所谓特色的梅菜扣肉,哪一个都敌不过自家外婆的手艺。因而,这位岁月沉淀下的巧手老人常被家人戏称是家常菜老字号的掌门人。

最后,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水乡美食在寻常人家吧。那是家的味道,散不去,爱无垠。骨子里的水乡情丝丝连,眸子中的古城梦绵不绝。 

文  Mushdream
图  Raine  循CC协议使用

以牛奶干杯

白底蓝花的瓷杯有两位常住户——淡黄色的蜂蜜水与雪白的牛奶,前者常常透过杯壁传递着暖意,后者偶尔与母亲依旧纵容我这个小孩子吃的谷物早餐片作伴。但是,盛得最多的还是牛奶。

从小到大,我对许多人重复过一句话:“你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牛奶吗?”说话的语气是那样的任性与理直气壮。可是,现在独自在外求学的我,却每天为自己倒一杯满满的牛奶,干杯。即便是少了许多甜味的脱脂牛奶,还是牛奶啊,为什么我不再讨厌它了?

记得高二的时候,总是蹭同桌的零食,直到某一天发现他只剩下几盒纯牛奶了。在激烈的喜好与馋虫之争过后,我还是蹭了一盒牛奶。颤抖着插入吸管,视死如归地抿了一小口,随即便是恶心想吐的冲动。粗犷的同桌鄙夷地看了我一眼,似乎不满我糟蹋了他的一盒牛奶或者不满我的“矫情”,于是他演示了一遍简单直接粗暴的喝法——扔掉吸管,撕开一角直接灌。不服气的我也学着他的样子,仰起头大口大口地灌着。

自认为潇洒的一扬手的动作仿佛与空气中的某人轻轻碰杯,然后飞流直下的雪白液体不经味觉的反馈就直接安稳地落户腹中。这倒是个喝牛奶的好方法,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欣喜。从那时起,高中剩下两年内我便用这个法子喝完了好几箱的牛奶。每次用手背抹去唇边的牛奶,感觉自己刚与英雄好汉碰杯痛饮,就差喊一句“好酒量!”,什么烦恼不快通通在这自得其乐中烟消云散。或许给学弟学妹写高三学习建议的时候,我应该加上一条:以牛奶干杯有助于减压。

收拾行李到大学报道前,父母总是念叨要记得多喝牛奶。于是,在精通挑选牛奶之道的小伙伴建议下,抱着增高希望的我开始喝脱脂牛奶,至少它没有纯牛奶那种让我不适的香甜口感。但,我已经不再是坐在堆满书本的课桌前仰头干杯的高三生了,把一升装的牛奶盒盖拧开,倒满瓷杯。一个人捧着一杯牛奶,面对着崭新的书桌和电脑,轻轻地向前送,与空气干杯,然后安静地喝完一杯牛奶,稿子也差不多结尾了。从动到静,也许这就是成长的过程,只是那个讨厌牛奶的任性小孩仍在心底一角蛰伏,安静地睡着了。

还记得暗恋至今的那个少年喜欢在奶茶店点“鲜奶布丁加布丁多糖飞冰”,他说用粤语念很有音韵美。只是,我至今依旧没有勇气尝一口多糖的鲜奶,就像我没有勇气将自己的喜欢大白天下。那么,暂且让这杯甜腻的鲜奶先冷藏吧,让时间决定最后应该开封还是应该弃置,谁能说清楚它的保质期呢?

东野圭吾早期有一部作品名为《以眨眼干杯》,总感觉有些许诡异。还是以牛奶干杯吧,豪气干云,趁着年轻。

文  山下有个小孤村
图  SimonQ錫濛譙  循CC协议使用

好姑娘,我给你做个蛋糕卷吧

关于烘焙的第五个故事,
关于一个叫菜花的姑娘,
我,
总是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昏暗的灯光下,菜花躺在我的旁边。我看不清菜花的表情,不过声音也是带有情绪的,我分明感受到一丝胆怯和不安,她轻轻地对我说:"你说,我这个人有优点吗?“我说:“赶紧睡!明天还要早起去景点呢!”菜花轻轻地翻了个身,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

那个晚上我并没有睡好,我佯装自己已经睡着,却开始认真的思考起菜花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姑娘。

菜花,是个可以一起旅行的人,和她一起旅行绝不会争吵。在我看来,她心如明镜,可以轻易洞察到所有肆意靠近的荒唐和歹意。可是她却从来不说破地留有一线。她倾尽自己的所有认真付出,却从来不为自己冠上巨大耀眼的光环。

与她相处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舒服的事情,和她一起的时候,感觉由衷地放松。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就算这个世界与我为敌,她也会愿意再听一次我的辩解,就算最后她也觉得我是错的,也依然会愿意包容我,接纳我。

她绝不是单纯如水不知世故的姑娘,她深谙尔虞我诈,却依旧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她胆战心惊地面对这个充满猜忌的世界,却心存善念不断否认自己的判断。

她是一个极端纠结的人。有些时候,她揣测出某些肆意靠近者的黑暗面却不断否认自己的判断,然后就陷入一阵一阵自我折磨的怪圈。

在这个略显嘈杂的世界里,她看起来尤为可贵,这种刻意为之的心存善念比起毫不知情的满心美好更为难得,这或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良吧。

她从来学不会什么叫做对自己好一点,明明那么好却浑然不觉。她就这样兀自超脱在这个看似浑浊宇宙之外,恍惚间我总是以为她才是这个宇宙的中心,顷刻间释放出照亮世界的光亮。

她真的很神奇,就算很长的时间没有见面,再次相见的时候依然觉得亲切得就像昨天刚刚见过一样,她浑身释放而出的那种温暖不同于故意为之的热情,那种温暖在盛夏的天光下都让人觉察到舒适。

遇见菜花以后,我丝毫没有觉察出自己有什么改变,只是平白无故地觉得自己更温暖了,好像对这个世界更加充满希望了,这种直抵内心的坚定或许就是菜花带给我的浑然不觉的改变吧!

心疼菜花的美好和善良,可是却找不到言语正戳红心地告诉她。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菜花的好,于是就长时间陷入了无法组织语言的焦虑,后来就索性回避了这个话题。

对于菜花,我其实是想把我拥有的最美好的东西都给她的,可是想来想去能给她的不过也就只有一个发自内心烘焙的蛋糕,除此以外我好像没有什么更好的东西可以给她了。

菜花外表看起来平凡无奇,就是那种扎到人堆里会被淹没的存在,所有认识菜花的人或许都很难看出菜花内心所暗藏的漩涡,在他们看来菜花不过就是个内向安静的姑娘,可是在如此平淡的外在之下所包裹的细腻内心却是真实地存在着的,就像是一条内馅丰富的蛋糕卷,

然后,我就打开微信给菜花发了一条信息。

我说:“菜花,我给你做个蛋糕卷吧!”

菜花说:“好啊!不准做得难吃!因为难吃我也会全部吃完!”

看着菜花发的信息,我觉得有些好笑却也有点隐隐约约的开心。我做蛋糕一向都是肆意妄为,从不参考各种各样的方子,随手抓取着分量,所以也经常失败,或许因为这样随意也一直没有得到什么技艺上的飞速长进。不过我乐得自在,也享受这种依靠着一点想象力,带有一些不确定的烘焙过程,菜花一直看在眼里,刚开始做蛋糕的时候,她也在我的逼迫下吃过很多并没有那么美味的蛋糕,菜花总是说:“不要浪费啊,不好吃也要吃完啊,有的时候吃着吃着也挺好吃的!”

所以这次菜花也是抱着要吃一大堆失败品的心态啊,她并不知道,在我们分开各自努力工作的日子里,我已经慢慢地变得不再有特别大的失败了,即使不太成功也不会难吃了。

为了保证充分的打发,我拿了一个大盆加了一些热水,把打蛋盆放在热水里,加入鸡蛋和绵白糖开始搅打。搅打到某个我自觉不错的状态就把略微融化的黄油加进去,然后继续搅打,搅打到整个蛋糕糊都呈现出一种稍稍搅打就能形成不是很容易消失的纹理的时候,把面粉慢慢筛进去了,从大小结块里恢复成单独个体的面粉和蛋糕糊融合,在搅拌棒的施力下成功合体,达到细腻顺滑又不粘稠的状态就可以倾倒到烤盘里了,在倾倒之前在烤盘上垫上一张油纸,这样等蛋糕烘焙好之后就比较容易剥离下来了。垫好之后就辅助着搅拌棒把蛋糕糊放入烤盘里,再用力的震荡几下,挤出蛋糕糊里影响细腻口感的空气。

就这样在预热的烤箱中放入盛有蛋糕糊的烤盘,在差不多160度的温度下烘焙,时间约莫30分钟,在等待蛋糕的过程中我就顺便把淡奶油打发好了,把打发好的奶油一层一层的刷在松软的蛋糕体上,还没有卷起来我都可以想象卷完之后一口咬下的那种满足的口感,那种清爽不腻的天然奶油带有淡淡的甜味融合着蛋糕本身的香气,轻巧的进入菜花的嘴里,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开心。

涂好奶油之后,将卷好的蛋糕卷放入冰箱冷藏,大概冷藏半个小时就可以拿出来放进精心挑选的白色蛋糕盒里,整个蛋糕卷和蛋糕盒一起都呈现出一种纯净的气息,像极了菜花所释放出的滋味。

后来,菜花和我一起分吃了一整条蛋糕卷,说起我的手艺真的突飞猛进了,也说起她也想要开始做蛋糕了,然后我们就开心地笑起来了!

我不知道菜花有没有感受到我对她的那种很难明说的喜爱,不过,我会一直喜欢她下去,也希望菜花可以收获她所想要的那种幸福。

真的,菜花这样的好姑娘,遇到一个我就满足了。

文  撒么酱
图  Joanne Cheung  循CC协议使用

阿妈的马齿苋包子

几日前,阿弟来京,阿妈紧赶慢赶地蒸了一锅包子,让他给我带上,结果他鄙弃没带。

我听后恨得咬牙跺脚,“你为啥不给我带?”他一脸无辜,“又不是啥好东西!”他哪里知道对于常年漂泊在外,一年回不得几趟家的我来说,这其实是最珍贵的礼物。

说起来,阿妈其实并不擅长厨艺,为此常被挑嘴的阿爹嫌弃。不过有一样,阿爹却从未挑剔过,那就是马齿苋馅儿包子。我在家那会儿,每逢阿妈蒸这包子,都眼巴巴的等在一边,待一出笼,就迫不及待地抓起一个,这时的包子是极烫的,狼狈的两只手交互颠着,就是舍不得放下。趁热咬一口,满嘴流油,齿舌间充斥着马齿苋特有的香味儿。很久没吃了,现在想来都直流口水。

这包子的馅料其实是有些上不了台面的,但经阿妈之手却化腐朽为神奇,以致令我念念不忘。

马齿苋,老家的土话叫马蔬菜,夏天在田间或者院子里裸露的地头儿很常见。每逢这个时候,阿妈喜欢将新鲜的马齿苋剁碎,趁着日头好,晒干。晒干的马齿苋便能储存很久,每回吃时,拿出一点,用水泡发。以前在家的时候,觉得采野菜只是寻常小事,离家数年以后,却总是很怀念那段跟着阿妈采野菜的岁月,思来竟觉得甚为雅趣。有次与好友去到北京较为偏远的地方,惊喜得在道路两旁的泥土地里,发现了马齿苋的踪迹,于是一路采摘。到底是数量少,也不值得剁碎晒干,便焯水拌了凉菜,总觉得滋味还是差了一些。

除了晒干的马齿苋以外,还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就是油梭子。说起这东西,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未必知道。那是个植物油没有普及的年代,猪油还大行其道。油梭子便是熬猪油剩下的副产品。在猪内脏和猪肉之间富含大量的油脂,俗称板油,凝固的板油看起来有点像肥肉。将板油切块,置于热锅之中,其中的油脂便会慢慢冒出来,抽光了油脂后留下的金黄色碎块,便是油梭子了,趁热撒上盐,凉了以后,吃起来又香又脆,这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零嘴儿了。那时候每逢阿妈熬猪油,我都会搬个小板凳,坐一边等着,就是为了抢到刚出锅的油梭子撒盐。阿妈总是眼疾手快的在我端走之前,预留一些,这可是她的秘密法宝,无论蒸包子还是包饺子,混进馅料里,总能提味儿不少,其中最经典的搭配,自然就是和干马齿苋了。

两种粗鄙之物碰撞出的火花竟是精妙绝伦的,远胜珍馐百味,在物资丰富的现代,可能已经甚少再有人食了,但是阿妈还执拗地保留了这些传统的吃食,我才有缘饱此口福,而我要做的就是把它传承下去,让它有机会成为将来儿女,即使远行千里万里都念念不忘的妈妈做的味道。

那日,将阿弟送上归家的车后,我迫不及待地拨通了阿妈的电话,撒娇地说:“我就想吃你蒸的包子!”语气是那么骄傲,不知电话那端的阿妈听后,可否会心里一甜。

文  流水
图  Alpha  循CC协议使用